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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請協尋大觀路車禍肇事逃逸車 [列印本頁]

作者: 蘋果貓    時間: 2013-6-1 02:52
標題: 請協尋大觀路車禍肇事逃逸車
今天5/31(星期五)晚上十點二十幾分,老公在大觀路的巧食雞前紅線內暫停等我買飲料,飲料沒買到我剛跨上機車還沒發動,一輛黑色小客車以高速從大觀路開往學府路,擦撞了我跟老公後,繼續把前面停放的機車後照鏡撞飛超過五公尺,再繼續衝向前方的幾個女生。

大觀路非常小條,一般車輛經過都會放慢速度,不過這輛黑色小客車飆得比一般學勤路上的車還快,撞到人後也完全沒有減速,我猜測很有可能是酒駕,飆車族要飆也不會選大觀路吧。

由於車速過快,我們第一時間又處於驚嚇狀態,六七個人居然都沒有看到車牌號碼。

我一直以為北大是個可以讓人安心行走,安心騎車的地方,可是今晚真的是被嚇到了,我根本沒有占到車道也可以被撞到;如果那時剛好有人經過路口,或是我前方的女學生們閃得不夠快,事情可能會更嚴重。我也覺得很恐懼,在北大有多少老人家小孩子安心地在路上走著,這個危險駕駛人一天不被抓到,就有可能繼續傷害到北大的居民。

如果案發當時有人在附近路段目擊,或是有監視器、行車紀錄器拍到可疑車輛車牌,請跟我聯絡好嗎?我們一起把這個壞傢伙繩之以法。0937806086 許小姐

最後,我要謝謝幫我們報警的北大女學生。我趕著跟老公上救護車,沒有好好地留下她的姓名電話,可是我非常感謝她留在線場幫我們通知警察。我明天要去派出所一趟,希望可以知道她的聯絡方式。

也謝謝北大派出所的員警,他們很快地就出現,還幫我們叫了救護車。

作者: landy    時間: 2013-6-1 06:58
由於十點二十分是在大觀路巧食雞前發生事故,
建議您至大觀路附近社區及店家和學府路上觀察一下,
觀察鄰近路口有哪些監視器,
有些是店家或社區所有,有些是交通局的!
記得趕快去查哪些地方有監視器,不然記憶體不足,
每個月畫面會清洗掉!
直接抓5/31晚上十點~十點二十分這區間畫面!
所以應該很快可以查到!
觀察哪裡有監視器後最好由警察協助調畫面!
作者: landy    時間: 2013-6-1 07:12
警察比較被動,手邊案子很多,
所以要靠自己找線索了!
車子推測行經路段學勤路上是由左轉或右轉或一直是直行進入大觀路
所以若您的時間沒有記錯是十點二十分,
往前推估算時間出來,
再去鄰近社區及路口調閱畫面應該可以有機會查獲這台車車牌號碼!

作者: landy    時間: 2013-6-1 07:43
千萬別放棄一絲的希望!
雖然調畫面查線索是件辛苦的事,但是,千萬別放棄!
這麼可誤的人,應該要接受處份才對!

我幾年前發生一件事,事故發生時人很平安,
沿途我撥打手機,
主要是記錄發生事故時是幾點幾分行經那個路段,
以利自己可以掌握行經路線的時間點,方便調監視器畫面!
唉,雖然真的像逃命,而且是自己一個人開車!
我被追打車子且是一群飆車族!
但,當時,我很冷靜!
自己直接開往警察局方向,還是沿途一直被追打車子,
玻璃前擋都破了!直到在警察局門前,因被警察咡到打破玻璃聲音跑出來抓人,還是抓不到,
我車才順利開進警察局報案!
現在想到還是覺得可怕!

記得,事故隔天,
我在家人陪同下,
從自己行經路段找店家及住家 學校是否有設監視器
很沮喪許多地方畫面沒照到,
但我不放棄,最後,還是調到了!因時間點我有記錄下來!
也是只有全靠自己提供警方線索!
警方再出面親自去店家調監視器畫面才查到車牌號碼!
所以,
祝福你了!


作者: kate1130    時間: 2013-6-1 07:44
天啊~~真的好危險~~有幾次有看到類似的車子~以高速衝過~~真的很奇怪~巷子裡開這麼快~~是甚麼車款~~幫你留意~
作者: nelsonshi    時間: 2013-6-1 08:17
您和家人發生車禍實在是不幸;

但是,請不要再違規停車了好嗎?

承您所說,大觀路已經非常小條了,再違規停車的話,

行駛在大觀路的車輛真的很危險!

祝二位早日康復!
作者: 小柚子    時間: 2013-6-1 08:23
幫推

找附近店家,尤其是超商可能有監視器錄影到畫面,設法去找找看。

希望能將肇事逃逸者繩之以法,還被害者一個公道。
作者: 春曉櫻    時間: 2013-6-1 09:30
出門在外真要自求多福
因為會發生什麼事
無人能預料
願樓主夫妻平安順利
作者: 老熊    時間: 2013-6-1 10:05
太可惡了,幫你廣播~
作者: jojoyaro    時間: 2013-6-1 10:17
本帖最後由 jojoyaro 於 2013-6-1 10:22 編輯
nelsonshi 發表於 2013-6-1 08:17
您和家人發生車禍實在是不幸;

但是,請不要再違規停車了好嗎?


真的.就近停車再走進去.不然違規撞違規,抓到了.肇責還得釐清
不過我不清楚該店家門口狀況,也祝樓主平安
只是希望發生這種狀況時,我們自己守法能站得住腳
免得被肇事者"灰"

作者: anes855    時間: 2013-6-1 10:26
在三峽,還得考慮毒蟲的問題

搞不好,連車子都是偷來的贓車



人平安就好



這雖然一定是對方危險駕駛的問題

但下次,可以停到學勤路或者是學府路的停車格,再走人行道進來,有人行道的屏障,會比較安全

不一定都要停到店門口

"方便"往往是犧牲了"安全",才有的。


在台灣,有些奇怪的觀念

其實,紅線內、外都還是算違停
作者: 兔ㄦ草    時間: 2013-6-1 11:17
老熊 發表於 2013-6-1 10:05
太可惡了,幫你廣播~

正義熊!
幫忙推,加油!
作者: 天道酬勤    時間: 2013-6-1 11:58
看來北大的交通完全 也要注意了,
之前一直覺得北大散步最安全了,
馬路又寬,
要好好叮囑小孩走路要多注意看車
作者: 蘋果貓    時間: 2013-6-1 12:06
謝謝大家的幫忙,我會回去跟店家協調調監視器資料。

我承認當時有點懶,所以我老公暫停在店門口讓我進去買飲料,但是我老公從頭到尾都在機車上,沒有離開過車子。對不起,我常識淺薄,以為臨停是可允許的,現在真是受了教訓長了見識。

還是希望可以找到肇事車輛,臨停是我們不好,可是這種人開車橫衝直撞的會造成其他用路人的危險。

再次謝謝大家
作者: linsunyu    時間: 2013-6-1 13:56
建議您,您可以請北大所承辦的警官調閱路口監視器畫面。
大觀學勤路往學府路,或大觀學府路口監視器。只要時間準確,畫面應該找得到。
北大特區在各里長民代的努力下,路口監視器的架設堪稱完整,
透過中華電信交通雲,畫面也還算清楚。

所以如果有的話,當然也會包括您違規臨停的畫面。

另外,也拜託諸位騎機車、開車的諸公大德,
我完全能體會您希望找出對方還您一個公道,
但大觀路大德路之所以危險,還是一樣是因為臨時停車,
我譴責危險駕駛,更譴責造成需要蛇行駕駛在大觀路與大德路上的臨時停車。
特別是把車一邊開上人行道臨時停車的駕駛,尤其是晚上。

作者: 士官督導長    時間: 2013-6-1 15:48
記得要申請強制險哦!
祝妳們夫妻早日康復。
作者: kwbaseball2002    時間: 2013-6-1 21:37
努力調,一定會有影像
作者: 蘋果貓    時間: 2013-6-1 21:47
本帖最後由 蘋果貓 於 2013-6-1 21:55 編輯

我犯錯再先,也得到教訓了,希望看到的朋友以我們為鑑,千萬不要紅線違停和臨停

如果被覺得臨停比危險駕駛更罪不可恕、更應該被譴責,我只能說我真的很抱歉,再也不會這樣做了。但請不要輕忽了這個潛在的危機,那輛車沒有閃避我們造成蛇行,它直直加速地開,並衝向前方的路人,女學生是尖叫閃避。

因為曾經犯了錯,我想有些人不會相信,我上愛北大發文,要找出那輛車的車主,並不是要討回公道,而是我真的覺得如果那個人是酒駕,他還有機會危害附近的居民,也希望在北大散步或騎車的人能注意安全。

再次謝謝幫助過我們的朋友
作者: danny_chang    時間: 2013-6-2 01:15
想到我以前我也曾把車臨停在大觀路上...
然後有一對開車技術不好的母女...
擦撞到我車子後面的鐵質護片...然後整個撞歪...
我在店裏面聽到很大聲的聲音,有人跑出去看,我也跑出去看怎麼了...
發現原來是我的車被擦撞...

本想找對方理論,不過我違規在先...也只能摸摸鼻子...
心想就算叫警察也沒有用...最後還不是一樣合解...
因為我違規在先...她擦撞我的車...兩方都有錯...只是我錯在先...
對方車只是小擦傷,我的車只是撞歪了鐵質護片,再買一個裝上就好...
於是我們講一講之後,當場就各自離開了...
作者: 洪阿民    時間: 2013-6-2 09:57
本帖最後由 洪阿民 於 2013-6-2 10:11 編輯
linsunyu 發表於 2013-6-1 13:56
建議您,您可以請北大所承辦的警官調閱路口監視器畫面。
大觀學勤路往學府路,或大觀學府路口監視器。只要 ...

我譴責危險駕駛,更譴責造成需要蛇行駕駛在大觀路與大德路上的臨時停車。


是,我們都知道紅線是連臨停都不可以。
但請容小弟請教您一個問題:
北大特區路邊不是停車格就是紅線,在停車格不准併停、紅線不准臨停的情況下
沒有要停車的車輛要在哪裡上下客?
換句話說,每天在特區裡載客的幼兒園娃娃車、計程車,其實大多都「違規」了 (除非像愛在歐洲等社區有做飯店式門廳)
載老人孕婦小孩出去看病用餐,也不能先在門口放他們下來再去找位置停車。
這種臨停,您也要大力譴責嗎?

(小女幼兒園的娃娃車每天都這樣臨停,我們偶爾叫計程車去山佳火車站,計程車也這樣臨停 ><)
作者: k800425    時間: 2013-6-2 19:12
北大特區無法讓行人安心走路的地方,看看大觀路許多電線杆都在狹窄人行道上,行人得走到馬路上十分危險!
作者: linsunyu    時間: 2013-6-2 19:16
本帖最後由 linsunyu 於 2013-6-2 21:26 編輯
洪阿民 發表於 2013-6-2 09:57
是,我們都知道紅線是連臨停都不可以。
但請容小弟請教您一個問題:
北大特區路邊不是停車格就是紅線, ...


我譴責危險駕駛,更譴責造成需要蛇行駕駛在大觀路與大德路上的臨時停車。

如題,您家門口願意讓人違停,造成您的不便,您能夠接受並能夠包容是您的氣度。
如果您家人因此受創受害,您家人生命財產受到損失,您不追究是您的大方與慷慨。

大觀路大德路路輻小卻是不爭的事實,人行道的行人受到波及非一天兩天的事,
而達人生活館晚上機車聚集的常不是北大的學生,
晚上北大御景慶商的人行道上常排滿一列輪胎站在人行道的汽車,
上北大的垃圾車出口的人行道上,常被常被臨停的車道占據。
這則新聞給您參考

當心!行人走車道 被撞也有責

民視 – 2012年12月17日 上午10:06

行人走在慢車道,如果被撞,也得負責!新北市一名廖姓婦人,看到人行道上有汽車違停,她於是改走慢車道,沒想到,遭到後方機車撞傷,機車騎士摔車後,還被後方車輛輾過身亡,雖然整起意外事件,是因為違規停車所引起,但死者家屬還是怒告婦人過失致死,並要求民事賠償。

因為廂型車開上人行道停放,撐著雨傘的廖姓婦人和朋友,無法通過,只好走慢車道,沒想到,後方機車因此撞了上來,婦人受傷、生氣提告,並要求車主賠償醫藥費、勞動損失和精神撫慰金,共39萬,法官最後裁定,車主違規停車釀禍,應賠12萬,但婦人走慢車道也有錯,因此,打個折、賠八萬。

車主喊冤,但對於被撞的廖姓婦人來說,情況更複雜,因為機車騎士撞到她之後摔車,結果被聯結車輾過身亡,死者家屬怒告婦人過失致死,雖然刑事部份不起訴,但民事賠償的官司還在訴訟,一起意外事件,造成機車騎士死亡、婦人受傷,但車輛佔據人行道的情形,還是到處可見,人車爭道的狀況,依舊不減,警方如果不加強取締違規停車,類似的案件,恐怕還會出現。

感謝您的提問,我只能說希望這樣的事不會發生在您我身上


作者: linsunyu    時間: 2013-6-2 20:34
本帖最後由 linsunyu 於 2013-6-2 23:08 編輯
蘋果貓 發表於 2013-6-1 21:47
我犯錯再先,也得到教訓了,希望看到的朋友以我們為鑑,千萬不要紅線違停和臨停

如果被覺得臨停比危險駕駛 ...


唉!我必須說,您沒有證明當事人酒駕的直接證據,除非他剛好也是撞傷台大醫生的那一位。
否則沒有他當天的酒測值,公共危險罪很難成立。這您在做筆錄時,應該也有被請求測量酒測,您應該了解。

對方只會推說夜晚視線不佳而且沒有注意的過失,而且曾在大觀路上飆車的不只是他,他當天有急事比較趕而已!除非您很確定他是生活在北大特區的車輛,叫大家幫您人肉搜索,成功的機會比較高。
如果是外來車,會比較辛苦。但有圖有真相,拼命調閱監視紀錄(店家或大樓管理中心)比較實在。
對您比較有幫助的監視器,應該是達人生活館、鼎禮與上北大的社區監視器,以及大觀路學府路的路口監視器。

而車輛肇事圖只會告訴裁決所您的車輛不是過失的停在違停的地方,因為是停車而非行進中。
所以在車輛肇事責任鑑定上,您不見得佔得到便宜。

再來就只剩下傷害罪、毀損罪與肇逃的部分
先說對您最不利的部分,是毀損罪,對方可主張過失願賠償但要計入折舊,光折舊就會噢死您。
您那部機車用幾年,零件就折舊幾年,相較之下烤漆的工資反而比較保值。
其次是肇逃的部分,對方還是可以主張過失,並主張因夜晚視線不佳自己開車沒有發覺,否則絕對願意負責。儘管您大聲說他狡辯,他的證詞可能還是如此。
雖說5/31刑法有修185條加重刑責,但再從舊從優原則下,老話:您不見得佔得到便宜。

最後就是您跟他之間的傷害罪與索賠的問題。這才會比較實在。

如果那台車又是贓車,真正的駕駛不詳的話,ㄜ......


作者: 遊民    時間: 2013-6-2 20:53
樓主也只是違停而已
更何況樓主還是受害者
何必如此譴責

如果肇事車主像樓上所說的主張
我幫樓主代謀一下應對吧

>>
車輛高速撞到人可致人於死
為一般人所知之事實
肇事車主見前方有人
不減速仍以高速衝撞受害者
可見有殺人的不確定故意
雖未發生死亡之結果
仍然可以直接主張對方"殺人未遂"

作者: 洪阿民    時間: 2013-6-2 23:12
linsunyu 發表於 2013-6-2 19:16
我譴責危險駕駛,更譴責造成需要蛇行駕駛在大觀路與大德路上的臨時停車。

如題,您家門口願意讓人違停, ...
大觀路大德路路輻小卻是不爭的事實,


容小弟再問一題
到大德路中北大/北大愛悅、大觀路達人生活社區的娃娃車,要停在哪裡讓學生上下車,才不構成違停,或者,不會引來您的譴責?
作者: linsunyu    時間: 2013-6-2 23:47
洪阿民 發表於 2013-6-2 23:12
容小弟再問一題
到大德路中北大/北大愛悅、大觀路達人生活社區的娃娃車,要停在哪裡讓學生上下車,才不 ...

容我反問阿民兄您幾個問題?

當您到大德路上為了家人買甘泉於麵或丐幫滷味違規臨停時,
可曾一絲絲地在乎過,娃娃車下車的孩子可能會被您違停的機車排氣氣管傷到?或您離開時不小心撞到?
或者您只是想滿足自己家的需求,然後拿別人家的小孩成為您合理化自身手段的藉口呢?

你的道德良知是否願意承認我就是想方便,別人家的孩子死活,我能利用來辯倒別人最好?
好,我只問您,如果因為臨停出事的就是您家的小孩。您會怎麼自處?

告對方殺人,ok!判決定讞。
民事賠償時,您可以告訴我,這一個人可以用多少錢以及多少年來因為違規臨停的代價買您孩子的命嗎?

我不知道您跟我是否有相同的答案,對我來說,您的孩子是無價的。
至於您覺得別人家的小孩生命價值多少,能不能用來合理化您的行為,我則不予置評。
作者: 洪阿民    時間: 2013-6-3 00:15
本帖最後由 洪阿民 於 2013-6-3 08:40 編輯
linsunyu 發表於 2013-6-2 23:47
容我反問阿民兄您幾個問題?

當您到大德路上為了家人買甘泉於麵或丐幫滷味違規臨停時,


小弟可以先回答您

我沒有要合理化我的行為,我承認違停就是不對,相信您在另一篇也看到,我極不願意違停,如果去甘泉魚麵,小弟一定會先在爵仕悅找位置。也因我不願違停,從我家老二出生後,我已經很少再去那裡買中餐。(生老二之前,我大多和內人走路去內用,從來沒有把車違停在外而在裡面吃過。)
至於丐幫滷味,我從來沒有騎機車違停去買過 (丐幫滷味中午也沒有開),感謝您的提醒。
如果您仍要譴責我一個月頂多一次的違規臨停,小弟虛心接受,若因此造成事故,也願意付起應負的責任,絕不牽拖。

但您始終沒有回答小弟的問題。小弟反省,或許是先前的問法不恰當,請容小弟再改寫一下:

您覺得有沒有辦法可以解決,娃娃車到社區門口接送小孩一定會違規的問題?因為車子顯然沒有地方可以臨停。
比如說,社區門口改劃黃線?
因為您看來熟知法律,也極力主張法治,小弟是真心向您尋求「解套」方式,因為如果哪天有娃娃車被觀念與您一致的員警開單,或在他人危險駕駛引發車禍的案例中遭到譴責,我會替司機覺得冤枉。

也謝謝您這麼關心小孩,小弟必盡力維護本身及他人子女的安全,謝謝。

喔,漏了問題。
如果因為臨停出事的就是我家的小孩,我會如何處理?
我幫您修正一下問題好了。
如果因為違停出事的就是我家的小孩,我會如何處理?
交警方處理,就這麼簡單。
在我家的教育,我們從來不會遮掩小孩的過失,一味責怪他人。

啊,順便請教您一下好了。(這題請您一定要回答我)
小弟的機車高齡十八歲,引擎已經出問題,應該今年會去報廢了,考量種種因素,我考慮不再買機車,改買自行車。
想請教您自行車停車有什麼需要注意的地方?小弟務必遵守。謝謝了~~

作者: 桃妹子    時間: 2013-6-3 02:03
真是可惡~~抓抓抓~一定要把他揪出來!!
作者: 滿足一族    時間: 2013-6-3 10:03
其實同樣疑問我也提過!
案例為皇翔X鼎正門路邊原有許多停車格!
後來此大樓完工後路邊停車格全塗銷掉!!!
還塗成紅線...
我相信此塗銷經過合法申請,
只是一般不是影響車道或行人出入才塗銷嗎?
類似文章我曾發文討論過,
有人認為對面不遠處有停車場,
但這應該不是我要提出討論點吧!
如此,違規臨停很難根絕喔...
作者: 小柚子    時間: 2013-6-3 12:19
違規停車是違反相關交通規則,罪不致死,除非因為違規,造成其他用路人的傷害或死亡,恐涉及過失傷害或致死罪,才有刑法問題。

同意遊民學長看法,肇事逃逸車主,有不確定殺人故意,有殺人未遂罪問題。

對於肇事逃逸車主應該要揪出來。

作者: 洪阿民    時間: 2013-6-3 12:24
小柚子 發表於 2013-6-3 12:19
違規停車是違反相關交通規則,罪不致死,除非因為違規,造成其他用路人的傷害或死亡,恐涉及過失傷害或致死 ...

請問柚子姐 「危險駕駛」是否已經入刑法了?
作者: 小柚子    時間: 2013-6-3 12:32
本帖最後由 小柚子 於 2013-6-3 13:33 編輯
洪阿民 發表於 2013-6-3 12:24
請問柚子姐 「危險駕駛」是否已經入刑法了?


按照樓主陳述事實,肇事者恐成立殺人罪未遂犯,另外又可能觸犯罪責如下:

假設在肇事車主服用毒品.麻醉藥品.酒類或其他相類之物,恐涉及刑法185之4(交通肇事逃逸罪),當然還有刑法354(毀損罪,毀損罪只罰故意,過失不在此限)。

假設在肇事車主服用毒品.麻醉藥品.酒類或其他相類之物,恐涉及刑法185之4(交通肇事逃逸罪),還有刑法354(毀損罪,毀損罪只罰故意,過失不在此限),及刑法185之3(危險駕駛交通工具罪)。




作者: 忘憂草    時間: 2013-6-3 12:41
我住在大觀路上~~ 長期以來違停的狀況 敵卻讓我們十分困擾 警察實在是力有不怠吧~~  所以發揮公德心 才是最佳方法 不要等到發生事情了 才來重視問題 北大是很好的環境 走起路來 也很舒服( 只要不要亂停車) 我的家人 重度弱視 以前住永和 走路需要拿手杖 但搬來北大之後 發現這裡的環境 好很多 也讓我們放心不少 但是這幾年 違停的問題越來越嚴重.. 懇請大家發揮公德心 置於監視畫面 我們社區應該可以提供 不過要快喔~ 免的時間太久畫面被洗掉了~.

作者: 蘋果貓    時間: 2013-6-3 13:39
昨天警察通知我們,逃逸的車主已經在老婆的陪同之下自首了。

車主住在大觀路的社區,自承當晚身體狀況不佳因此急著回家,回到家後才發現車子有擦撞痕跡。有沒有酒駕或吸毒由於不是現場抓到,已經不可考,不過警察先生說走法律途徑的話是公共危險罪。

車主的老婆跟我們見面後說,當看到車子的擦痕又聽到救護車的聲音,她跟孩子都嚇到了。如果車主因為自己的危險行為導致自身意外,老婆小孩又該怎麼辦呢?

我們都從這個事件裡學到了教訓,還好不是人命換來的。也希望大家能夠引以為鑑,多走一段路或多花一點錢來保障安全。

謝謝大家的幫助
作者: linsunyu    時間: 2013-6-3 16:55
本帖最後由 linsunyu 於 2013-6-3 16:57 編輯
洪阿民 發表於 2013-6-3 00:15
小弟可以先回答您

我沒有要合理化我的行為,我承認違停就是不對,相信您在另一篇也看到,我極不願意違停 ...


ok,那小弟了解阿民兄您的意思。

您覺得有沒有辦法可以解決,娃娃車到社區門口接送小孩一定會違規的問題?因為車子顯然沒有地方可以臨停。比如說,社區門口改劃黃線?

小弟必須承認說,目前的確還沒有令人滿意的「合法」解套方法。在板上討論方案,包括您說的在社區門口改劃黃線,也許在法律上解套,卻無法在現實生活中解套。因為娃娃車來時社區門口的黃線或專用停車格不見得空著,如果全畫成白線呢?

一部車停下去就會跟著另一部車,最壯觀的情形,就是小弟曾在大德路上看到的850公車行駛在兩旁停車的中間,連公車停車格都無法停。改單行道或許能提供較大的行車空間,卻還是無法處理紅線臨時停車的問題。

機車停車彎,嚴格來說,它解決了機車的停車問題,但汽車臨時停車問題仍得不到解決。如果停車彎不按時收費,讓機車能夠流動的話,接再來就是更棘手的汽、機車車輛併排問題,更有執法上的困難。

在人行道上劃機車停車格,單向又劃汽車停車位,那會牽涉到店家的生意與租金的行情還有行人的路權,鐵會在板上被人炮,而且幾年前做過,後來在各社區的強力反對下又畫回雙向道。

這是為什麼大觀路與大德路常是考驗駕駛人S型駕駛與行人提心吊膽的危險路段。
最後只能道德勸說把車輛停在學府路或學勤路上的停車格,或對違停予以譴責,背後也是無奈。
我想這也是現在北大派出所執法上窘境,在夾在店家、民代、民眾間執法,只好先鳴笛,邊驅離邊開罰,再針對車上確定沒有人的違規車輛予以逕行舉發。我想員警一定也有他的鬱卒,讓北大特區成為草尼馬的放牧區。

至於自行車,我想阿民大應該是問的是電動自行車或電動輔助自行車,簡單的講就是有掛牌的或沒掛牌的,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範在第69-76條。目前在新聞中,對肇事責任的認定似乎越來越接近機車。
不過,隨著北大特區對節能減碳的環保運動的推動,這種車輛停車與行車的問題與爭議,會越來越浮上檯面。

最後,距離肇事時間已超過72小時,行車紀錄器8G的記憶卡的紀錄,在6/1早上應該就被覆蓋了。
剩下的就是店家與社區管理中心的攝影機記錄,3-5天被覆蓋的機率高,但還是有機會。
以及學府路對大觀路那一支路口監視器,應該是最能直擊肇事車輛正面車牌。
不管是哪一支錄影機,都期望樓主他找得到,不然大觀路與大德路中段可能就是目前監視治安的死角。
至於殺人未遂罪,我只能說希望樓主與先生沒有傷得很重,不會用上這一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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