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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三峽拖吊場將成「肇事車」「贓車」堆集場,請大家注意! [列印本頁]

作者: 寧靜海    時間: 2013-5-27 12:49
標題: 三峽拖吊場將成「肇事車」「贓車」堆集場,請大家注意!
本帖最後由 寧靜海 於 2013-5-27 19:21 編輯

  前幾天有一則新聞,大家可能沒注意,但其結果對北大特區有重大影響,對周邊社區的居民影響更大。

  新聞內容是說為了因應違規停車拖吊業務明年回歸交通局管轄,新北市警察局年底前將裁撤數個公立拖吊場,並將現有拖吊場做整併,其中土城、樹林兩處拖吊場都會裁撤,併入三峽拖吊場

  另一個重點是未來公立拖吊場只負責妨礙救災、贓車、酒駕等肇事車輛的拖吊業務,也就是說作為公立拖吊場的三峽拖吊場,未來除了只拖吊前述車輛外,本身將成為這些肇事車與贓車的堆集場。


  這有什麼影響呢?

  首先是「景觀的破壞」。

  位在學成路(摩斯漢堡斜對面,紫京城社區後方,麗寶世紀館社區旁)的三峽拖吊場,原本已經堆放許多廢棄車輛,若未來再增加堆放樹林、土城等區的廢棄車、贓車或肇事車,恐怕情況將更加惡化;而且肇事車輛多半不是車體完整的車子,堆疊排放在拖吊場,肯定不會是美好的景色,對環境景觀將帶來衝擊。

  
  另外我也擔憂這些堆疊的肇事車、贓車也可能成為「治安的死角」,當這些車輛一多,是否會吸引遊民或犯罪份子躲匿其中,值得考量。


  最後,當然也是最可惜的,就是「無法充分運用」這塊公有設施預定地。畢竟北大特區的人口仍然持續增加,對於公共設施的需求將越來越高,與其將那塊地作為肇事車堆集場,為何不能做更有效益的使用呢?難道市府無法找到其他更適合堆放肇事車,更不會影響居民或環境景觀的地方嗎?亦或其他現有的拖吊場,找不到比北大特區更適合的場所嗎?


  目前這項政策看起來方向大致成形了,但似乎北大特區多數居民都不曉得這件事情,尤其是拖吊場附近社區的居民,似乎也都不了解這項政策未來可能的影響與衝擊,因此特別提出來跟大家討論。

  以下附上該篇新聞:


新北市數拖吊場遭砍 明年起領車跑更遠
http://udn.com/NEWS/DOMESTIC/DOM2/7913405.shtml
【聯合報╱記者何祥裕/板橋報導】
        
2013.05.22 04:06 am


為因應違停拖吊業務明年起回歸交通局,新北市警局規畫年底前裁撤多個公立拖吊場,整個新北市違停拖吊由6家民營業者執行;但部分公家拖吊場裁撤後,民眾擔心未來領車會更麻煩。

據查,目前新北市有15個公立拖吊場、6個民間拖吊場,明年拖吊業務回歸交通局後,公立拖吊場的板橋場將併海山場、永和併中和、土城併三峽、樹林併三峽;未來公立拖吊場只負責妨害救災、涉及贓車、酒駕等刑案車輛的拖吊,民間拖吊場則負責交通違規拖吊。

新北市議員金介壽日前接獲民眾陳情,質疑明年永和公立拖吊場裁撤後,若交通違規被拖吊,民眾得到中和領車,搭計程車的距離更遠、車資增加,若將來拖吊保管費修法改以停放時間計價,也得多花錢。

金介壽說,目前全市只有三重、泰山、板橋、中和、土城、新店等6家民營拖吊場,其他區域違停車輛若僅由這6家業者拖吊,恐造成偏遠地區違停氾濫。

市警局交通大隊長黃家琦表示,由於業務分流,加上人力成本沉重,才會裁併公立拖吊場,但部分地區因為當地無民營拖吊場,仍由公營拖吊場負責,例如淡水、汐止、三峽等地。

凌晨0時到7時若有重大違規等情況,因為民營業者已經休息,公立拖吊場也會視狀況協助拖吊。黃家琦說,新制明年起實施,市警局會與交通局密切溝通,確保民眾權益不會受損。

【2013/05/22 聯合報】@ http://udn.com/

 



作者: 史莫莫    時間: 2013-5-27 13:05
如果可以把拖吊場疑走善加利用這塊地舉雙手雙腳贊成
只是之前新北市警局長承諾的廢棄重機的處理已經過兩年都還有二十架左右留在原地
真不知有何良策可以改變新北市政府的這個爛招
作者: 小柚子    時間: 2013-5-27 14:07
除了嫌惡設施--殯葬特區或墓園想要往三峽送。

現在連拖吊場,也要寧可堆在北大特區停車場用地,除了環境衝擊以外,還有治安惡化隱憂。

這邊中小學年年滿額,未來又有北大附中設置,高度密集學區,卻把附近區域贓車.刑案車輛等放置在此,是否會淪為治安死角?!又要家長如何安心?!

懇請議員關心此議題。

作者: 芸媽    時間: 2013-5-27 14:17
本帖最後由 芸媽 於 2013-5-27 14:37 編輯

移走是不可能的了
剛詢問了一下 負責此案新北市交通警察大隊的一位劉先生
他說因為土城拖吊場隸屬於新北市交通局的 而拖吊作業又要回歸交通局
所以新北市交通局要回收土城拖吊場自行使用
因此交通警察大隊便將土城.樹林.三峽的酒駕車.事故車.業務併到三峽拖吊場來
土城的103年開始裁撤  三峽104年開始
若民眾有疑慮 可寫信至新北市交通警察大隊的民眾信箱


寧大擔憂地都是對的  環境髒亂破壞  治安死角  
就算寫信去 應該也都會是些罐頭文回信  
只是此案好像已經定案了  該如何是好呢
作者: 小柚子    時間: 2013-5-27 14:33
芸媽 發表於 2013-5-27 14:17
移走是不可能的了
剛詢問了一下 負責此案新北市交通警察大隊的一位劉先生
他說因為土城拖吊場隸屬於心北市 ...

原本公車轉運站都可以妥善規劃成為公園綠地,只要我們附近管委會願意向議員陳情,還是有高度轉圜空間,先不要悲觀。

希望附近社區住戶管委會聯合向議員陳情,希望將此空間保留作為公共空間預定地。

這需要我們附近社區一起努力,加油!
作者: 樂爸    時間: 2013-5-27 15:10
或許紫京城、世紀館、心六藝、翡冷翠、早安北大系列.....可以組一個委員會

作者: yljimmy    時間: 2013-5-27 15:20
對啊, 真的是有礙觀瞻

若真的就使用於「妨害救災、涉及贓車、酒駕等刑案車輛的拖吊」存放用, 那與倉儲空間何異?
這些車子和普通拖吊的狀況不同,  車主或許永遠都沒有機會前來領回車子
偏偏沒有結案的車子還未必能夠逕行報廢或拍賣
拿住宅區當做車輛倉儲, 實在不妥

至於「治安的死角」嘛, 個人是認為不必太擔心啦
因為這類的車輛來源, 即使是運氣好的車主, 大概也要很久很久才有空回來取車啦
作者: 小柚子    時間: 2013-5-27 15:23
樂爸 發表於 2013-5-27 15:10
或許紫京城、世紀館、心六藝、翡冷翠、早安北大系列.....可以組一個委員會
...

樂爸,感謝您很棒的建議與構想。

當這邊成為大規模的廢置場,不論是不是附近住戶,只要經過此道,您放心孩子單獨前往摩斯漢堡消費或去公園玩耍嗎?!

表面上,景觀衝擊似乎是附近社區的事情,但是治安惡化隱憂,恐怕是北大特區居民共同承擔,因此,需要你我共同關心。


作者: 祝福小鎮    時間: 2013-5-27 15:24
樂爸 發表於 2013-5-27 15:10
或許紫京城、世紀館、心六藝、翡冷翠、早安北大系列.....可以組一個委員會
...

還有請正在蓋的兩建商(北大森閣﹠皇勝秀鼎)。
作者: LeoWu    時間: 2013-5-27 15:25
由衷的希望此地可以綠化,北大美美的環境是需要經營的!!
作者: 小柚子    時間: 2013-5-27 15:52
本帖最後由 小柚子 於 2013-5-27 15:57 編輯

我先聲明,我對酒駕者沒有歧視,但我曾經親眼見聞酒駕肇事加害人,同時也是刑事案累犯。

當他們前來北大特區領車,會不會引發隨機犯罪的可能性,任誰都沒有把握,身為家長的我會有這樣的憂慮。

問題車輛堆置在北大特區,不只是環境衝擊問題,還有治安問題,是否衍生破窗效應,嚴重性不容小覷。



作者: roger651017    時間: 2013-5-27 15:56
芸媽 發表於 2013-5-27 14:17
移走是不可能的了
剛詢問了一下 負責此案新北市交通警察大隊的一位劉先生
他說因為土城拖吊場隸屬於新北市 ...

這附近屬於樹林區南園里,既然有公共性議題,可以考慮結合里辦事處以及鄰近社區組成巡邏志工隊,自發性維護區治安。


作者: Bear    時間: 2013-5-27 15:57
叫新建案的建設公司,也一起關切吧!
這應該也會引響該區的房價吧?
作者: 芸媽    時間: 2013-5-27 16:11
roger651017 發表於 2013-5-27 15:56
這附近屬於樹林區南園里,既然有公共性議題,可以考慮結合里辦事處以及鄰近社區組成巡邏志工隊,自發性維 ...

這不是成立志工隊就可以改善或解決的問題

而且願意當志工的人也有限 當志工的人時間也有限

我希望最好的狀況是變成綠地或進行其他有效利用

最壞的狀況也許是維持原狀
作者: 小柚子    時間: 2013-5-27 16:14
本帖最後由 小柚子 於 2013-5-27 16:18 編輯
Bear 發表於 2013-5-27 15:57
叫新建案的建設公司,也一起關切吧!
這應該也會引響該區的房價吧?


當務之急,建議聯合附近管委會力量,表達反對意見。

假如建商願意加持,相信力量加分。

呼籲愛北大的好鄰居,向所屬社區管委會反映,積極表達反對立場,遽聞本計畫104年預計開始實施,趁還有機會變更,一起努力,謝謝!!

不希望相關單位因為便宜行事,卻忽略這裡人口日趨密集事實,而衍生更多治安隱憂。
作者: rainbow    時間: 2013-5-27 16:17
芸媽 發表於 2013-5-27 16:11
這不是成立志工隊就可以改善或解決的問題

而且願意當志工的人也有限 當志工的人時間也有限


其實  白天在北大特區走動的  大多是老弱婦孺
有老有小需要照顧    好像也組不了志工隊
光是桃子腳要徵交通導護志工就有困難度了......



作者: NEWMAZDA6    時間: 2013-5-27 16:35
日後如果成了邢案車輛停管區
那麼包含死亡車輛 酒駕車輛 糾紛問題車禍等等災害車輛通通會被接收,
可能也會引起治安疑慮了 !
光靠志工隊 不是辦法 ,而且如果遇上了持槍械 刀柄歹徒 那麼志工的安全
此時簡直就容易發生了生命危險。

個人覺得依麗寶、 紫京城 、翡冷翠社區有權力大家出來反對這個停車場問題,
畢竟自己優質社區誰也不希望發生任何危險性

大家應該努力起來、 絕不要讓此停車場, 日後成為真正的問題車輛停管場.........
作者: 芸媽    時間: 2013-5-27 16:39
rainbow 發表於 2013-5-27 16:17
其實  白天在北大特區走動的  大多是老弱婦孺
有老有小需要照顧    好像也組不了志工隊
光是 ...

是阿
有時我會覺得很納悶

有些北大人對於小菜農 小攤販都無法忍受地去檢舉

但對於志工需求或這種嫌惡設施的議題和活動卻很冷感
作者: 小柚子    時間: 2013-5-27 16:47
本帖最後由 小柚子 於 2013-5-27 16:48 編輯

在住宅密集區設立拖吊場,本身就是不妥當的規劃,若讓此淪為肇事車.贓車堆集場,對北大特區衝擊更深。

據我所知,之前紫京城管委會針對拖吊場與地目使用,提出不同意見。

當時入駐人口相對現在較少,時空背景轉換,現今北大特區人口越來越稠密,可從中小學年年滿額,不敷使用不難驗證。

北大特區公共設施保留地所剩無幾,懇請相關單位妥善運用,不要因為便宜行事,而衍生更多治安問題。

希望大家重視這議題,多多向管委會反映,謝謝~
作者: 小柚子    時間: 2013-5-27 17:56
這樣的車輛,未來全都移置到北大特區停放,您有心理準備嗎?!

[attach]177469[/attach]

奪魂車無人領 警超渡亡魂

造成2死的事故車(左側翻覆車輛)停在台北縣土城警分局公有拖吊場大門口,1年7個月仍無人領取,知情民眾瞧見,不免內心發毛。(記者吳仁捷攝)

〔記者吳仁捷/台北報導〕一輛曾造成兩女香消玉殞的事故車,停在北縣土城警分局公有拖吊場大門口,1年7個月過了,仍無人領取,時序進入鬼月,知道內情的民眾瞧見,不免內心發毛;警方說,車主王皓宇因案入獄,出獄後聯繫不上,交通分隊去年普渡時,還特別拜拜超渡一番。

死亡車禍發生在去年1月5日凌晨,當時24歲的吳弘孟與網友網聚後無照駕駛,同為24歲的男子王皓宇坐在副駕駛座,3名不到20歲的女子楊惠洋子、鄒瑞心及林惠茹坐後座。

吳弘孟駕車途經土城市金城路二段中正國中旁,超車失控衝撞路邊水泥花台翻覆,鄒瑞心、林惠茹被甩出車外死亡,另3人受傷,事故車被拖至公有拖吊場暫放。

土城分局公有拖吊場位於國道3號涵洞下方,人車往返頻繁,張先生說,他每天經過,總覺得「怪怪的」。

警方說,事發至今1年7個多月,檢方去年4月告知可將車輛發還車主,但無法聯繫上吳弘孟、車主王皓宇,警方到兩人新莊市租處找人,屋主告知兩人沒付房租已「落跑」,甚至拆走門窗變賣。警方研判,駕駛吳弘孟可能是擔心遭死者家人求償,協同車主王皓宇「跑路」,兩人行蹤不定,導致警方無法處置這輛事故車。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0/new/aug/10/today-so17.htm
作者: dingding    時間: 2013-5-27 18:12
小柚子 發表於 2013-5-27 16:47
在住宅密集區設立拖吊場,本身就是不妥當的規劃,若讓此淪為肇事車.贓車堆集場,對北大特區衝擊更深。

據 ...

認同,看看台北市土地寸土寸金,在台北市南昌路(總統官邸附近)、信義路3段、新湖一路、撫遠街、龍江路、忠孝東路六段、基河路、濱江街等地均設置拖吊保管場,相信對附近景觀及房價均有重大影響
作者: landy    時間: 2013-5-27 18:18
以前,我都不知道拖吊場有區分什麼車子送那一個拖吊場耶!!
以前,完全無感.....現在,看到相關資訊,我有開始變得有感~~

原來,我們這裡的拖吊場,跟我想像中的不一樣耶!!
說也真的好奇怪,
一個集合式住宅區,
來了一個拖吊場,且是專門做為肇事車堆集場,且非一般違規停車的拖吊場!!
那......若有人自殺死在車子裡......
若他殺運送屍體後把車丟在樹林裡....被拖回集中在此......
種種可能,開始一一浮現我腦海裡........

一定要勸他們重新選擇適宜的地方!!!
目前拖吊場距離住家太近了啦!!
更何況,
若以後土城的合併在此,哇...車子一定堆積如山.....
這樣一來,
不僅破壞了居家環境美觀,
也間接影響了居民的心理層面,難免會有股毛毛的.....

大家一定要開始重視這件事!!
現在應該還來的及擋下來吧!!


作者: 小柚子    時間: 2013-5-27 18:19
dingding 發表於 2013-5-27 18:12
認同,看看台北市土地寸土寸金,在台北市南昌路(總統官邸附近)、信義路3段、新湖一路、撫遠街、龍江路 ...

未來北大特區拖吊場,就是規劃成為「肇事車」「贓車」堆集場,並非一般違規停車拖吊場。

跟您提到的狀況有所差異。


作者: dingding    時間: 2013-5-27 18:22
小柚子 發表於 2013-5-27 18:19
未來北大特區拖吊場,就是規劃成為「肇事車」「贓車」堆集場,並非一般違規停車拖吊場。

跟您提到的狀況 ...

北市的肇事車贓車都放置在哪呢?
作者: 寧靜海    時間: 2013-5-27 18:23
dingding 發表於 2013-5-27 18:12
認同,看看台北市土地寸土寸金,在台北市南昌路(總統官邸附近)、信義路3段、新湖一路、撫遠街、龍江路 ...


  你說的拖吊場,跟專門停放下列肇事車輛或贓車的拖吊場,性質不一樣。






  附上新聞一則提供你做個參考。

車拖回保管場…好臭!副座有焦屍
http://tw.myblog.yahoo.com/jw!_69FPriCFRn.oXv3QNf7CIUTPA--/article?mid=59145&prev=59361&l=f&fid=55&sc=1
【聯合報╱記者祁容玉 /苗栗報導】



中二高前晚發生火燒車意外,右前座男子的焦屍事後才被警方發現。
記者祁容玉/攝影


國道警察局副局長洪春木(前)昨天上午到苗栗,檢視車體狀況。
記者祁容玉/攝影


27歲苗栗縣男友董學承,前天深夜酒後載26歲友人鄭民政,行經中二高後龍交流道附近,疑因超速追撞前方砂石車,再失控衝撞內側護欄,整台車起火燃燒,董被拖吊車司機救出,卻沒人發現鄭在右前座,被燒成焦屍。

直到昨天凌晨警方將肇事車輛拖回保管場,國道員警聞到「臭火乾」的燒焦味,才發現座椅放倒的副駕駛座上,有具已燒到連骨架都難以辨認的人骨,家屬僅能從留下的工作鞋,勉強指認死者應是鄭民政,警方將安排DNA比對。

警方調查,前晚8點許,董學承邀鄭民政等4名友人到苑裡家中飲酒,深夜後友人陸續離去,董、鄭起意到苗栗市續攤,董駕駛BMW轎車載著鄭沿中二高北上,11點45分剛下後龍交流道,卻見警方在不遠處臨檢,董擔心酒駕被抓,調頭再上高速公路打算返家。

警方表示,董可能緊張加速,又因酒駕沒注意前方車況,剛上交流道就追撞一輛砂石車,再失控衝撞內側護欄,引擎瞬間起火燃燒。

由於現場沒有煞車痕機,擦撞痕長達70多公尺,車體嚴重扭曲變形研判當時車速可能接近140公里 ,董被趕來的拖吊車司機拉出車外,抽血酒測值達0.94,右手、頸部撕裂傷,右髖骨骨折。

負責救援的後龍消防分隊表示,趕到時曾多次詢問「車上還有沒友人?」但董學承車禍後受驚,口齒不清、語無倫次。火勢熄滅後也曾察看車內,但車禍路段沒路燈、車體變形、加上人體燃燒後焦黑萎縮,才沒有發現。

【2010/11/26 聯合報】

http://udn.com/NEWS/SOCIETY/SOC2/5997310.shtml


作者: 小柚子    時間: 2013-5-27 18:28
寧靜海 發表於 2013-5-27 18:23
  你說的拖吊場,跟專門停放下列肇事車輛或贓車的拖吊場,性質不一樣。

還可能有異味
作者: annasui    時間: 2013-5-27 18:28
感謝樓主發布這訊息
看了相關報導真令人傻眼
沒進步也就算了還更慘

作者: dingding    時間: 2013-5-27 18:32
小柚子 發表於 2013-5-27 18:19
未來北大特區拖吊場,就是規劃成為「肇事車」「贓車」堆集場,並非一般違規停車拖吊場。

跟您提到的狀況 ...

未來公立拖吊場均需負責「肇事車」「贓車」的放置,不僅限於北大這裡,只是北大公立拖吊場不幸被保留下來了
作者: 寧靜海    時間: 2013-5-27 18:33
dingding 發表於 2013-5-27 18:22
北市的肇事車贓車都放置在哪呢?


  台北市的肇事車主要是放在下列這種非住宅區的保管場喔!但新北市政府卻是規劃將這些肇事車、贓車放在我們北大特區這種高密度住宅區,你認為真的妥當嗎?

  真的沒有其他更適合堆放肇事車、贓車的地方嗎?這一點值得思考。


[attach]177492[/attach]
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撫遠逾期車輛放置場
電話: 2761-6571
地址:臺北市松山區撫遠街419-1號旁

[attach]177491[/attach]
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公有濱江逾期車輛第二放置場
電話: 2760-1244
地址:臺北市松山區濱江街888-1號對面
作者: 寧靜海    時間: 2013-5-27 18:36
小柚子 發表於 2013-5-27 18:28
還可能有異味


  剛剛那個新聞是比較聳動,不是說三峽拖吊場一定會出現焦屍。

  但一個問題值得大家共同來思考,就是三峽拖吊場這塊地,既然位於住宅區當中,是否可以有更好的利用呢?

  換個角度想,肇事車、贓車這類車輛,難道真的找不到其他更適合堆放的地方?非得要停到住宅區當中?

  很多公共議題是可以討論的,不過現實的是,屬於自己的權益,是必須靠自己積極去爭取的。

作者: dingding    時間: 2013-5-27 18:36
寧靜海 發表於 2013-5-27 18:23
  你說的拖吊場,跟專門停放下列肇事車輛或贓車的拖吊場,性質不一樣。

對啊,每次走公務便道,不管南下或北上匝道口國道警察隊部附近停車場都放置一堆肇事車輛
作者: 寧靜海    時間: 2013-5-27 18:42
dingding 發表於 2013-5-27 18:36
對啊,每次走公務便道,不管南下或北上匝道口國道警察隊部附近停車場都放置一堆肇事車輛 ...


  肇事車輛或贓車若選擇停放國道旁的停車場或保管場,其實更為適合,但停放在住宅區當中,是否合適是一個問題,另外稀少的公共設施預定地沒辦法充分利用,也是很可惜。
作者: dingding    時間: 2013-5-27 18:46
本帖最後由 dingding 於 2013-5-27 18:47 編輯
寧靜海 發表於 2013-5-27 18:36
  剛剛那個新聞是比較聳動,不是說三峽拖吊場一定會出現焦屍。

  但一個問題值得大家共同來思考, ...

很多公共議題是可以討論的,不過現實的是,屬於自己的權益,是必須靠自己積極去爭取的

北大特區裡有規劃設置拖吊場為既成事實,何不建議市府改為民營,這裡違停者眾,拖吊業績這麼好,相信開放民營一定會有多家業者爭相競標,可為市府節省公帑及人力,又能保障市民行的權力

https://forum.ibeta.tw/forum.php ... %3D32%26typeid%3D32
作者: 寧靜海    時間: 2013-5-27 18:48
芸媽 發表於 2013-5-27 14:17
移走是不可能的了
剛詢問了一下 負責此案新北市交通警察大隊的一位劉先生
他說因為土城拖吊場隸屬於新北市 ...
移走是不可能的了
剛詢問了一下 負責此案新北市交通警察大隊的一位劉先生
他說因為土城拖吊場隸屬於新北市交通局的 而拖吊作業又要回歸交通局
所以新北市交通局要回收土城拖吊場自行使用
因此交通警察大隊便將土城.樹林.三峽的酒駕車.事故車.業務併到三峽拖吊場來
土城的103年開始裁撤  三峽104年開始
若民眾有疑慮 可寫信至新北市交通警察大隊的民眾信箱
寧大擔憂地都是對的  環境髒亂破壞  治安死角  
就算寫信去 應該也都會是些罐頭文回信  
只是此案好像已經定案了  該如何是好呢


芸媽:

  這個案子我比較樂觀,我認為本案其實尚未定案,因為拖吊場的合併跟遷移作業是明年才開始正式實施的,如果現在我們可以要求這些肇事車輛或贓車改停放其他地方,或另外找尋適當保管場堆放,市府應該還有作業時間。

  至於作法,我想除了一定要寫的「市長信箱」外,這個案子直接找議員幫忙,效果會更好。因為議員只要一句話,說這裡「不適合」,市府就會想辦法趕快找出其他適合地方了!至於合適的地方很難找嗎?要符合偏僻、非高密度住宅區,且屬於停車場用地這些條件,其實非常容易。

  所以建議大家可以拿起電話,跟議員服務處反映,或是親自拜訪議員服務處,請他們務必關心這個案子,當然,若能委託社區管委會出面,直接行文給市府跟議員,雙管齊下,效果一定更好。

  以上建議提供大家參考。




作者: dingding    時間: 2013-5-27 18:50
寧靜海 發表於 2013-5-27 18:42
  肇事車輛或贓車若選擇停放國道旁的停車場或保管場,其實更為適合,但停放在住宅區當中,是否合適是 ...

這又牽涉到事權機關不同,新北市府無法要求國道高公局承擔堆置廢棄車輛之責!
作者: 寧靜海    時間: 2013-5-27 18:50
dingding 發表於 2013-5-27 18:46
北大特區裡有規劃設置拖吊場為既成事實,何不建議市府改為民營,這裡違停者眾,拖吊業績這麼好,相信開 ...


  改為民營當然也是好方法啊!

  至少比作為公立拖吊場,既沒辦法拖吊違規停車,還要堆放肇事車,要來得強多了...


  不過現在的重點是能不能更改政府的決策,肇事車保管場這項措施若沒法去更改,那改為民營停車場,在現行市府公私拖吊場分立的情況下,也只能淪為空談而已。
作者: 寧靜海    時間: 2013-5-27 18:52
dingding 發表於 2013-5-27 18:50
這又牽涉到事權機關不同,新北市府無法要求國道高公局承擔堆置廢棄車輛之責! ...


  當然,所以我強調的是新北市政府要另外找尋適合地點,像高速公路周邊這樣偏僻的區域,就遠比位於住宅區當中的三峽拖吊場來得合適許多。
作者: joanwlin    時間: 2013-5-27 19:03
唉! 多事之秋啊。
作者: dingding    時間: 2013-5-27 19:06
寧靜海 發表於 2013-5-27 18:50
  改為民營當然也是好方法啊!

  至少比作為公立拖吊場,既沒辦法拖吊違規停車,還要堆放肇事車, ...

市警局交通大隊長黃家琦表示,由於業務分流,加上人力成本沉重,才會裁併公立拖吊場,但部分地區因為當地無民營拖吊場,仍由公營拖吊場負責,例如淡水、汐止、三峽等地。


海大您考量的交大也想到了

作者: 阿正爸爸    時間: 2013-5-27 19:12
整個樹林段的住戶大概都被影響到了,沒想到在一堆住家建築中間居然是事故車停放場

呂前副總統每每對臺灣的環保議題發聲

也想請她一同關注此議題

話說里長怎麼沒有出來和里民溝通討論一下呢
作者: 寧靜海    時間: 2013-5-27 19:16
本帖最後由 寧靜海 於 2013-5-27 19:18 編輯
dingding 發表於 2013-5-27 19:06
市警局交通大隊長黃家琦表示,由於業務分流,加上人力成本沉重,才會裁併公立拖吊場,但部分地區因為當地 ...



  你錯了!你自己引用的這段文字,不也早就點出公立拖吊場人力不足的問題了嗎?

  所以公立拖吊場根本無法像民營業者一樣積極拖吊,更別說三峽拖吊場還要協助土城、樹林的拖吊業務,能拖吊多少三峽或北大特區的違規車輛呢?

  所以應該重新思考的是裁併的原則是否合理?另外應該將肇事車、贓車的保管場移出住宅區,到其他更適合的地方,這才是值得思考的方向。





作者: evalee    時間: 2013-5-27 19:19
住宅區不適合堆放肇事車輛,光市容上就令人不舒適了,更況其他衍生問題-治安 衛生等等。
一定有更適合的地方,請市府多想想。


作者: 寧靜海    時間: 2013-5-27 19:21
阿正爸爸 發表於 2013-5-27 19:12
整個樹林段的住戶大概都被影響到了,沒想到在一堆住家建築中間居然是事故車停放場

呂前副總統每每對臺灣的 ...


  我想這問題不只是樹林區居民的問題,實際上對整個北大特區來說,這塊地當作贓車、肇事車保管場來使用,也是浪費了寶貴、稀少的公共設施預定地。

  別忘了北大特區人口還在逐年增加,若真的到了飽和的七萬人口大關,卻找不到土地增設居民需要的公共設施,那就真的讓人遺憾了。

  防患於未然,不僅是要捍衛你、我居住地區景觀、治安的權益,也是要爭取公共設施預定地能夠真正造福居民,這樣才是眾人之福。
作者: 寧靜海    時間: 2013-5-27 19:23
史莫莫 發表於 2013-5-27 13:05
如果可以把拖吊場疑走善加利用這塊地舉雙手雙腳贊成
只是之前新北市警局長承諾的廢棄重機的處理已經過兩年 ...


  直接找議員吧!當初也是議員承諾說這些廢棄大型機具會搬走的,是否也該請議員督促市府兌現承諾呢?
作者: dingding    時間: 2013-5-27 19:23
寧靜海 發表於 2013-5-27 19:16
  你錯了!你自己引用的這段文字,不也早就點出公立拖吊場人力不足的問題了嗎?

  所以公立拖吊場 ...


所以我說改民營,以節省公帑,且提高拖吊效率,大家不是都說這裡違停嚴重,所以我想新北市政府不願放棄這塊金雞母,寧願將樹林及土城拖吊場裁撤,統由北大場負責
剛查了一下樹林場址非常偏僻附近多鐵皮工廠與橋樑,但市府寧可捨棄樹林場,保留北大場其中原因值得玩味

[attach]177494[/attach]
作者: 寧靜海    時間: 2013-5-27 19:25
本帖最後由 寧靜海 於 2013-5-27 19:26 編輯
dingding 發表於 2013-5-27 19:23
所以我說改民營,以節省公帑,且提高拖吊效率,大家不是都說這李巍停嚴重,所以我想新北市政府不願放棄這 ...



  確實值得玩味啊!

  明明就有更偏僻、更適合堆放肇事車輛的樹林拖吊場可以使用,卻偏偏要把這些車放在北大特區的住宅區當中堆置,莫怪人民對政府反感,有時候政府做事情真的會讓人摸不著頭緒...

  感謝你提供樹林拖吊場的照片,之前我也查過街景圖,個人也覺得樹林拖吊場其實更適合堆放贓車、肇事車這類車輛,至少對環境衝擊或居民影響較小。

樹林拖吊場


樹林拖吊場

作者: dingding    時間: 2013-5-27 19:32
寧靜海 發表於 2013-5-27 19:16
  你錯了!你自己引用的這段文字,不也早就點出公立拖吊場人力不足的問題了嗎?

  所以公立拖吊場 ...

所以公立拖吊場根本無法像民營業者一樣積極拖吊,更別說三峽拖吊場還要協助土城、樹林的拖吊業務,能拖吊多少三峽或北大特區的違規車輛呢?


拖吊車目前北大這裡只有一部,每每接到居民檢舉卻力有未逮,若不改民營,將來納入樹林土城場裁撤後的人物力資源,可能拖吊積極度,又不可同日而語了(光拖周邊違停就薛海了)
作者: airgarden    時間: 2013-5-27 19:45
樹林民意代表夫妻檔可以請他們幫忙嗎?, 他們參與紫京城的活動還倒不如作一些有益於社區的事, 若要組團抗爭, 算我一份
作者: rainbow    時間: 2013-5-27 20:48
本帖最後由 rainbow 於 2013-5-27 21:10 編輯
dingding 發表於 2013-5-27 19:23
所以我說改民營,以節省公帑,且提高拖吊效率,大家不是都說這裡違停嚴重,所以我想新北市政府不願放棄這 ...


今天有網友打電話去交通警察大隊問
好像是以後違規車要到土城去領車
業務分流後  違規車輛由交通局承辦  會放到土城去
至於其他區因為有民營拖吊場的違規車則由民營拖吊場來拖
大成路這個交通警察大隊負責的公有拖吊場主要就是放肇事和證物這些車輛
也許您可以再打電話去求證一下~
作者: NEWMAZDA6    時間: 2013-5-27 21:00
這絕不是只有樹林段居民的事情,這是值得勇於反對到底的
畢竟只要經過了此路段 如果小朋友上下學, 難免影響了行走安全
對於單身 或者婦女夜晚更是值得省思  !
加上肇事車輛, 說實在的如果發生命案 冤魂還停留著 那麼豈不是影響了社區安寧?
雖然我是基督徒不避害怕忌諱 但是 ,小朋友、 老人家 、單身通勤族得出入經過時,
如果因此害怕 因此發生了問題,  那麼後果得不償失阿!
加上夜晚時停車場若是空曠、 人少 、一定成為毒蟲 流浪漢居留處也可能

所以堅持反對大成路這拖車場 ,未來成為肇事邢案車輛停車場!不要破壞環境居民品質
作者: mattchiu    時間: 2013-5-27 21:11
請里長與議員還有建商幫幫忙啊~~~
作者: ECOMA    時間: 2013-5-27 21:28
住宅區可以亂棄大型垃圾嗎?即時是政府也不能作違法的事吧?!

倒了一堆垃圾在這邊,難道是都市計劃內所允許的?
治安、環保,污染,美觀,交通等諸問題都將形成。
找民意代表評評理,是否這樣做將構成違法?
如果是,更可明正言順的向市府有關單位檢舉。
作者: ECOMA    時間: 2013-5-27 21:33
區段徵收做為親水公園預定地。
作者: Julian0209    時間: 2013-5-27 22:22
小柚子 發表於 2013-5-27 15:52
我先聲明,我對酒駕者沒有歧視,但我曾經親眼見聞酒駕肇事加害人,同時也是刑事案累犯。

當他們前來北大特 ...

這講法太扯了!
作者: 兔子    時間: 2013-5-27 22:52
好可怕,看了對旁邊建案興趣都沒了,個人認為那塊地蓋個警察局最適合
作者: 小柚子    時間: 2013-5-27 22:57
Julian0209 發表於 2013-5-27 22:22
這講法太扯了!

親眼見聞,一點都不扯

作者: dogangel0808    時間: 2013-5-27 23:14
這樣的話  是否有什麼具體的做法...較為實際
例如  該找哪一區的議員??  最怕他們推拖不是它們的管轄範圍...推來推去
或是該找朱XX   但他應該會回  將有相關單位處理
怕這樣的結果   導致大家踢皮球
既然還有駁回的餘地   為了我們的環境   大家再拼一次吧~~
瀝青   夜市   都已經被我們的團結驅逐了    不要讓環境被她們搞壞了
作者: 1980ru    時間: 2013-5-27 23:22
糟糕~`我住心六藝><

作者: dingding    時間: 2013-5-27 23:41
本帖最後由 dingding 於 2013-5-27 23:43 編輯
rainbow 發表於 2013-5-27 20:48
今天有網友打電話去交通警察大隊問
好像是以後違規車要到土城去領車
業務分流後  違規車輛由交 ...


也就是因為rainbow大所陳述的狀況,大家都不歡迎北大場存放不乾淨的車輛,但卻殷殷企盼新北市府針對特區內違規停車施予霹靂手段,若然,北大真的需要拖吊場,且拖吊場是既存事實(比周遭社區先存在於特區內);若能要求市府改為地7處民營化拖吊場,僅負責危害交通車輛拖吊業務,更能順理成章,不然新北市府的企圖(行政裁量欲整併鄰近場址)如此,但能順應地方需求,賦予北大場最適當的任務(但願市府能接受的底線仍擔負轄區拖吊本務),當然,我們居民奢望市府將場址移作它用(作為水公園綠地還是公立停車場...也罷.),係因北大不需要拖吊的口實確立,恐將淪為自打嘴巴的窘境!
ps土城場與樹林拖吊場,接受民眾報案有車輛阻礙交通,需要多久時間(距離)到達北大執行拖吊???


作者: kwbaseball2002    時間: 2013-5-28 00:10
又要投書...
市長信箱,小朱覺得我們很閒嗎?
作者: 阿煒    時間: 2013-5-28 01:06
台灣拖吊場都有人在管理
我覺得 變成治安死角這個說法太誇張了
作者: NEWMAZDA6    時間: 2013-5-28 08:46
住宅區絕對不適合放置大型廢棄物及肇事事故危險車輛
如果交通大隊及停管處,無法重視這嚴重性問題
有何資格拖吊場土城併三峽阿!
議員當時保證一定處理完善大型廢棄物  美化這個大成拖吊場,
還記得連拿第一高票的女議員, 也曾經有說過會協助處理這問題。

所以懇請三峽、 樹林區議員重視這是嚴重的生活公共安全問題
否則只有靠居民投書、 合理抗議, 那麼議員真的就當的很清鬆了!
作者: 小柚子    時間: 2013-5-28 11:01
本帖最後由 小柚子 於 2013-5-28 11:02 編輯
小小媽 發表於 2013-5-28 07:45
原本就存在又如何,這裡是住宅重劃區,政府沒有整體環境規劃的觀念,居民只能默認嗎?
連議員都承諾拖吊場內 ...


上次在三峽在汽車內發生兇殺案,血濺車內,想到要拖到這裡停放就

有些車體沒扭曲,但有自殺或他殺,未來都拖到這裡,很陰森恐怖

作者: landy    時間: 2013-5-28 11:42
Julian0209 發表於 2013-5-27 22:22
這講法太扯了!

隨機犯案的案子很多啊!!怎麼會講法太扯啊!!

作者: 芸媽    時間: 2013-5-28 12:16
本帖最後由 芸媽 於 2013-5-28 12:21 編輯

信是一定要寫的
因為每寫一次就是一次地民意反映
不然到時就會沒有民意數據可以參考



新北市交通警察大隊

大隊長信箱


為提供更優質的服務,歡迎您對本大隊提供寶貴意見,您可以經由以下管道,對我們提出建議,我們會有專人為您服務~~

•交通流暢中心服務電話:0800-261077

•電子信箱:tcpg@ntpd.gov.tw

•機關地址:(23545)新北市中和區中正路1167號
若您提供的內容涉及檢舉相關事實者,我們將保護您的資訊!  



新北市交通局局長信箱

http://www.traffic.ntpc.gov.tw/web/SG?pageID=44890





作者: 寧靜海    時間: 2013-5-28 12:17
芸媽 發表於 2013-5-28 12:16
信是一定要寫的
因為每寫一次就是一次地民意反映
不然到時就會沒有民意數據可以參考


  寫市長信箱也可以。


  市長信箱網址:http://talk.ntpc.gov.tw/indexEmail-1.jsp
作者: landy    時間: 2013-5-28 12:23
阿煒 發表於 2013-5-28 01:06
台灣拖吊場都有人在管理
我覺得 變成治安死角這個說法太誇張了

拖吊場若有人在管理,
怎麼還有人跑回拖吊場偷騎回自己媽媽的車子,


http://www.nonuts.org.tw/node/1756

【記者孟祥傑/中和報導】
中和第二警分局委外管理的「全洋拖吊場」,前天凌晨遭人剪斷鐵絲圍籬,偷走一輛因違規被拖吊保管的機車,警方循監視器畫面調查,逮捕劉姓車主和他母親,訊後依竊盜、毀損罪嫌函送偵辦。

劉姓男子告訴警方,因父母年邁又要照顧罹患精神疾病的哥哥,全家生計靠他從事房仲業支撐,但房仲業景氣受政府打房影響,收入不穩定;他不忍見母親因平常代步的機車被拖吊,無法如常外出運動,和母親趁拖吊場管理員半夜睡著,剪破鐵絲網,偷偷將機車騎走。

中和二分局本月5日接獲檢舉,說有輛機車長期違停在成功路騎樓影響交通,透過委外的「全洋拖吊場」將車拖回保管,但一直無人前往來領車;員警前天上午上班時,發現拖吊場圍籬被人剪出一個大洞,清點後發現1輛機車不翼而飛。

因遭竊機車已有14年車齡,且未依法檢驗或線納牌照稅,警方研判歹徒放著較新的機車不偷,反而偷老車,可能是車主因無力或不願繳納罰款而出此下策,分局認為事關顏面問題而相當緊張,立即調閱拖吊場附近街道監視器畫面,發現是1男1女共同犯案。

警方以地毯搜查方式找到這輛機車後,埋伏逮捕出面取車的59歲婦人,她供稱是34歲的兒子帶她一同前往偷車;員警雖同情母子2人因生活貧困犯案,但所為於法不容,訊後仍依法送辦,並檢討拖吊場管理不當疏失。

【2011-08-14/聯合報/B1版/新北市基隆‧運動】


作者: 寧靜海    時間: 2013-5-28 12:40
阿煒 發表於 2013-5-28 01:06
台灣拖吊場都有人在管理
我覺得 變成治安死角這個說法太誇張了


  網友dingding也提到了,實際上目前市府人力嚴重不足,所以到底能有多少人來落實管理工作,有待商榷。

  但回到問題根本,就是在住宅區設置肇事車跟贓車的保管場,是否真的妥當?是否有其他更適合的地點?

  前面也有提到,臺北市的肇事車跟贓車,基本上也是放在人煙罕至的地方,那幅員更加廣大的新北市,真的有必要把這類車輛的保管場,刻意設在北大特區嗎?
作者: luturtle    時間: 2013-5-28 14:49
跟夜市或殯葬場比起來,這拖吊場是公營的、沒有噪音也不會造成汙染,而且拖吊場一定是24小時有人管理,不然拖吊來的車子丟掉了政府是要賠的,所以不會變成治安的死角。
當然我們希望政府不要把拖吊場設在北大特區裡是最好,可是我覺得就算設在這裡影響也不大,我也沒聽過住家附近因為有拖吊場所以影響房價的事情。
如果要要求政府遷移現有拖吊場,應該還要具備更具說服力的理由才行。
作者: 寧靜海    時間: 2013-5-28 15:05
luturtle 發表於 2013-5-28 14:49
跟夜市或殯葬場比起來,這拖吊場是公營的、沒有噪音也不會造成汙染,而且拖吊場一定是24小時有人管理,不然 ...


  遷移拖吊場可以是之後的目標,但目前比較迫切的是該拖吊場可能會成為肇事車、贓車保管場的問題,或許有良善管理的拖吊場,不至於對居民造成危害,但肇事車、贓車實在不適合保管在住宅區,應該有其他更適合的場所才是。
作者: 寧靜海    時間: 2013-5-28 15:09
luturtle 發表於 2013-5-28 14:49
跟夜市或殯葬場比起來,這拖吊場是公營的、沒有噪音也不會造成汙染,而且拖吊場一定是24小時有人管理,不然 ...


  另外按照網友提出的台北市議會會議紀錄,其實拖吊場是可能會帶來噪音危害的,因為夜間拖吊、放置車輛都可能引起聲響,難免會影響周圍環境安寧,現在影響不大是因為三峽拖吊場一直沒有真正發揮拖吊車輛功能,但未來若真的成為贓車或肇事車的保管場,不管是對城市景觀,亦或環境安寧,都將帶來衝擊。
作者: luturtle    時間: 2013-5-28 15:31
寧靜海 發表於 2013-5-28 15:09
  另外按照網友提出的台北市議會會議紀錄,其實拖吊場是可能會帶來噪音危害的,因為夜間拖吊、放置車 ...

市議員說的話...聽聽就好...
通常沒有特別的利益團體在背後力推,議員不會這麼關心升斗小民的民生問題...
想想殯葬場還有夜市,不也是民代在背後力推的原因?
台北市議會交通委員會...請參考太極雙星案...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 ... /20130330/34920747/

不過這不是重點,重點是比起夜市或殯葬區,如果要請市政府把拖吊場移走,應該要更有說服力的理由
作者: 阿煒    時間: 2013-5-28 15:33
寧靜海 發表於 2013-5-28 12:40
  網友dingding也提到了,實際上目前市府人力嚴重不足,所以到底能有多少人來落實管理工作,有待商榷 ...

我也贊成 以 「肇事車」「贓車」堆集場,設在住宅區內是否恰當來討論...
但若說些奇怪或誇張的理由 , 只不過讓人覺得 為反對而反對罷了.
作者: 小柚子    時間: 2013-5-28 15:48
luturtle 發表於 2013-5-28 15:31
市議員說的話...聽聽就好...
通常沒有特別的利益團體在背後力推,議員不會這麼關心升斗小民的民生問題... ...

已所不欲,勿施於人
作者: 小柚子    時間: 2013-5-28 15:49
阿煒 發表於 2013-5-28 15:33
我也贊成 以 「肇事車」「贓車」堆集場,設在住宅區內是否恰當來討論...
但若說些奇怪或誇張的理由 , 只不 ...

假如涉及命案事故車設置在你家樓下,請問還說得出風涼話嗎?
作者: rainbow    時間: 2013-5-28 15:55
本帖最後由 rainbow 於 2013-5-28 16:08 編輯

剛剛打電話去進一步確認進度
1.目前確定的是明年業務會分流  
拖吊違規-->交通局
事故或肇事車輛等等--->交通警察大隊
2.交通局先前回應拖吊在土城, 不過他們的規劃也是未定,因為拖吊工作繁重,所以還會招標民營拖吊場,如果有三峽或鶯歌的民營拖吊場,附近的違規車輛還是可以就近拖吊  保管  取車,就不一定保管在土城
3.接電話的交通警察大隊的承辦人員很客氣  
他說目前確切地點還沒有到最後定案,居民的意見他們會納入考慮,不過,他也懇請大家了解,拖吊場不管設在哪裡,都會有周遭居民反對,他們能做的就是在定案前把各方條件考慮進去
4.拖吊場保管的車輛種類和時間(例如半年未領是否移置他處  或事故車輛放置....)也都還沒定案,同樣,居民意見他們會納入考慮

感謝交通警察大隊在繁忙工作中耐心傾聽我的請求
同時給予詳細的解釋與回答
我也請接電話的承辦人員定案前到北大特區走走逛逛  
可以來看看周邊道路寬度  景觀地物以及人口聚居狀態  順便聽聽居民意見

真心建議  里長或議員能邀請交通警察大隊過來走走坐坐

電話裡告知了:
24小時拖吊的公營拖吊場擔心會有噪音問題影響周邊住宅安寧
學士路道路狹小  大成路路寬不足又逢賣場與社區出口  車流龐大  
鄰近國民中小學
北大特區公共設施保留地不多  但人口大幅增加  希望能爭取公有地作為其他用途  
若無限期保留證物車輛或肇事車輛  景觀地物協調性不佳  可惜了新北市府在社區的整體景物良好規劃
嚴重事故車輛會有心理上的不安感  也懇請交通警察大隊能同理  加以考量

(Ps.以上意見  我有表明是我家人跟幾位朋友觀感喔!  
如果意見跟我不同的鄰居  建議自行反應意見)

作者: 阿煒    時間: 2013-5-28 16:40
小柚子 發表於 2013-5-28 15:49
假如涉及命案事故車設置在你家樓下,請問還說得出風涼話嗎?

不好意思
我不是說風涼話
我的立場也是不贊成在北大社區內設置堆集場
但個人是希望能找出合理的理由來使堆集場遷移
就像瀝青廠,殯葬場還有夜市也是因為不合法而遷移不是嗎?
若只是扯什麼景觀或治安的理由,真的太不充分了.
作者: NashChou    時間: 2013-5-28 16:52
大概只有放在北大特區裡
會破壞景觀跟影響治安吧
其他地方就不會了
作者: 史莫莫    時間: 2013-5-28 17:26
NashChou 發表於 2013-5-28 16:52
大概只有放在北大特區裡
會破壞景觀跟影響治安吧
其他地方就不會了

其他地方會不會破壞景觀跟影響治安要由其他地方的實際條件衡量
其他地方的居民如果覺得會破壞景觀跟影響治安自然也可發聲反應意見
就像北大特區裡有住戶覺得會破壞景觀跟影響治安`進而為自己居住的環境發聲一樣
這有什麼不對嗎?
大可不必這般冷言相譏
作者: 小柚子    時間: 2013-5-28 17:27
阿煒 發表於 2013-5-28 16:40
不好意思
我不是說風涼話
我的立場也是不贊成在北大社區內設置堆集場

請大家集思廣益。

老實說,這堆置場離寧靜海家有段距離,他大可不管。

但我很感謝他百忙中依然聲援我們附近社區,愛北大的價值不就是愛嗎?!

謝謝關心這議題鄰居


作者: 小柚子    時間: 2013-5-28 17:32
NashChou 發表於 2013-5-28 16:52
大概只有放在北大特區裡
會破壞景觀跟影響治安吧
其他地方就不會了

你舉發地攤,不也是維護居住環境,所以你想表達的是?!

https://forum.ibeta.tw/forum.php?mod=viewthread&tid=5072
作者: landy    時間: 2013-5-28 17:51
2012-06-07 18:30 PM 發言人室
內政部通過「都市計畫法臺灣省施行細則」修正草案

內政部於今(7)日部務會議討論通過「都市計畫法臺灣省施行細則」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修正重點包括增訂住宅區禁止設置之使用項目、明訂工業區申請公共服務設施及一般商業設施之使用土地總面積比例上限、保障都市計畫保護區內土地作為農業生產等規定,以配合相關政策及實務執行需求。

內政部表示,在住宅區禁止設置之使用項目部分,增訂如成人用品零售業、汽車拖吊場
、客貨運業停車場附設加儲油加儲氣設施、錄影帶節目播映場所、動物園、室內釣蝦(魚)場(設置地點面臨12公尺以上道路,且不妨礙居住安寧、公共安全與衛生者,不在此限)、零售市場、飲酒店等項目,以維護住宅區環境品質。增訂商業區禁止設置之使用項目如骨灰(骸)存放設施、土石方資源堆置處理場、賽車場、環境用藥微生物製劑或釀(製)酒製造者,以促進商業發展。
本修正草案將續依法制作業程序陳報行政院備案。

聯 絡 人 : 李守仁科長
聯絡電話: 049-2352911#312
發稿單位: 營建署


作者: landy    時間: 2013-5-28 17:57
內政部 令
中華民國101年11月12日
台內營字第1010337209號

 修正「都市計畫法臺灣省施行細則」部分條文。
附修正「都市計畫法臺灣省施行細則」部分條文

部長 李鴻源

都市計畫法臺灣省施行細則部分條文修正條文

第十五條
住宅區為保護居住環境而劃定,不得為下列建築物及土地之使用:

一、第十七條規定限制之建築及使用。
二、使用電力及氣體燃料(使用動力不包括空氣調節、抽水機及其附屬設備)超過三匹馬力,電熱超過三十瓩(附屬設備與電熱不得流用於作業動力)、作業廠房樓地板面積合計超過一百平方公尺或其地下層無自然通風口(開窗面積未達廠房面積七分之一)者。
三、經營下列事業:
(一)使用乙炔從事焊切等金屬之工作者。
(二)噴漆作業者。
(三)使用動力以從事金屬之乾磨者。
(四)使用動力以從事軟木、硬橡皮或合成樹脂之碾碎或乾磨者。
(五)從事搓繩、製袋、碾米、製針、印刷等使用動力超過零點七五瓩者。
(六)彈棉作業者。
(七)醬、醬油或其他調味品之製造者。
(八)沖壓金屬板加工或金屬網之製造者。
(九)鍛冶或翻砂者。
(十)汽車或機車修理業者。但從事汽車之清潔、潤滑、檢查、調整、維護、總成更換、車輪定位、汽車電機業務或機車修理業其設置地點面臨十二公尺以上道路者,不在此限。
(十一)液化石油氣之分裝、儲存、販賣及礦油之儲存、販賣者。但申請僅供辦公室、聯絡處所使用,不作為經營實際商品之交易、儲存或展示貨品者,不在此限。
(十二)塑膠類之製造者。
(十三)成人用品零售業。
四、汽車拖吊場、客、貨運行業、裝卸貨物場所、棧房及調度站。

作者: rainbow    時間: 2013-5-28 18:29
本帖最後由 rainbow 於 2013-5-28 20:01 編輯
芸媽 發表於 2013-5-27 14:17
移走是不可能的了
剛詢問了一下 負責此案新北市交通警察大隊的一位劉先生
他說因為土城拖吊場隸屬於新北市 ...


芸媽:
我今天再度打電話到交通警察大隊
接電話的承辦人員今天說會考量居民意見  
並且已經變成"目前還沒有完全定案"

你家的橙震設計不就拖吊場附近的學士路上嗎?
(這不是置入性行銷~真的不是~)

如果社區內有擔憂或疑問  可以請社區跟里長或議員反應  或是將意見跟交通警察大隊反應
他們說不管放在哪  都會參考各地方的居民意見與周邊條件


作者: 小柚子    時間: 2013-5-28 18:42
landy 發表於 2013-5-28 17:57
內政部 令
中華民國101年11月12日
台內營字第1010337209號

這樣看來,拖吊場在住宅區有適法性問題了。
作者: landy    時間: 2013-5-28 18:56
小柚子 發表於 2013-5-28 18:42
這樣看來,拖吊場在住宅區有適法性問題了。

都市計劃法修正後,

原本可以存在的公有拖吊場,應該要遠離這個高密度的住宅區了吧!!

不然,這條法令不就白修了~~

明天打給營建署問看看~~
作者: landy    時間: 2013-5-28 19:58
本帖最後由 landy 於 2013-5-28 20:30 編輯

有網友說拖吊場鄰近世紀館是商業區,非住宅區,
但是,
鄰近紫京城及心六藝都是住宅區啊!!
距離住宅區這麼近,應該要移址了!!
話說......
都市計劃法修正草案是在101年的時候,
所以拖吊場在這之前或許與此法不互相抵觸,
但去年正式修法後,
本身又是公有的拖吊場,卻與法互相抵觸,
不覺得自打嘴巴嗎!!
所以內政部營建署科員應該與交通警察大隊好好討論一下違背都市計劃法第十五條之規定!!

公有拖吊場帶頭違法都市計劃法第十五之規定!!








作者: evalee    時間: 2013-5-28 20:38
NashChou 發表於 2013-5-28 16:52
大概只有放在北大特區裡
會破壞景觀跟影響治安吧
其他地方就不會了

放到別的地方,就不會有人抗議?你確定?
我不信。
作者: evalee    時間: 2013-5-28 20:42
landy 發表於 2013-5-28 19:58
有網友說拖吊場鄰近世紀館是商業區,非住宅區,
但是,
鄰近紫京城及心六藝都是住宅區啊!!

這個點很有說服力,可以著墨喔,相信市府不敢違反規定。
作者: landy    時間: 2013-5-28 20:57
evalee 發表於 2013-5-28 20:42
這個點很有說服力,可以著墨喔,相信市府不敢違反規定。

希望交通局得知這條都市計劃法修正案後,
能夠重新選址!!

大成路或許是商業區,
但鄰近也有住宅區啊,
所以,真的公有拖吊場要移址搬家了啦!!
作者: annasui    時間: 2013-5-28 21:00
本帖最後由 annasui 於 2013-5-28 21:23 編輯
landy 發表於 2013-5-28 20:57
希望交通局得知這條都市計劃法修正案後,
能夠重新選址!!


根本是被住宅區包圍
作者: kwbaseball2002    時間: 2013-5-28 21:33
只能說:生雞蛋沒有,放雞屎一堆。
作者: dingding    時間: 2013-5-29 00:43
小小媽 發表於 2013-5-28 07:45
原本就存在又如何,這裡是住宅重劃區,政府沒有整體環境規劃的觀念,居民只能默認嗎?
連議員都承諾拖吊場內 ...
議員都承諾拖吊場內的大型廢棄機具會搬走,就請議員兌現承諾,


我想這些盜採砂石的大型機具移置問題多年未解,與肇事刑案車輛狀況不同,應是機具怪手查無所有權人(無牌照)吧!
作者: dingding    時間: 2013-5-29 00:51
landy 發表於 2013-5-28 17:51
2012-06-07 18:30 PM 發言人室
內政部通過「都市計畫法臺灣省施行細則」修正草案


台北縣應該已經升格為直轄(新北)市,還適用台灣省.....的法規嗎?
解鈴還須繫鈴人,看現在的市府團隊如何考量囉!
作者: 芸媽    時間: 2013-5-29 10:02
rainbow 發表於 2013-5-28 18:29
芸媽:
我今天再度打電話到交通警察大隊
接電話的承辦人員今天說會考量居民意見  

嗯嗯

我會持續跟"早安社區"的主委聯繫

影響最大的應該是早安社區及那間道場


作者: landy    時間: 2013-5-29 10:21
本帖最後由 landy 於 2013-5-29 10:57 編輯

查過去--「都市計畫法新北市施行細則」草案總說明

第十五條 住宅區為保護居住環境而劃定,不得為下列建築物及土地之使用:
一、第十七條規定限制之建築及使用。
二、作業廠房樓地板面積合計超過一百平方
公尺或其地下層無自然通風口(開窗面
積未達廠房面積七分之一)者。
三、經營下列事業者:
(一)使用乙炔從事焊切等金屬之工作者。
(二)噴漆作業者。
(三)使用動力以從事金屬之乾磨者。
(四)使用動力以從事軟木、硬橡皮或合成
樹脂之碾碎或乾磨者。
(五)從事搓繩、製袋、碾米、製針、印刷
等使用動力超過零點七五瓩者。
(六)彈棉作業者。
(七)醬、醬油或其他調味品之製造者。
(八)沖壓金屬板加工或金屬網之製造者。
(九)鍛冶或翻砂者。
(十)汽車或機車修理業者。但樓地板面積
不超過一百平方公尺,且其設置地點
面臨十二公尺以上道路者,不在此
限。
(十一)液化石油氣之分裝、儲存、販賣及
礦油之儲存、販賣者。但申請僅供辦
公室、聯絡處所使用,不作為經營實
際商品之交易、儲存或展示貨品者,
不在此限。
(十二)塑膠類之製造者。
(十三)土石方資源堆置處理。
四、客、貨運行業、裝卸貨物場所。但申請僅供辦公室、聯絡處所使用者,或計程
車客運業、小客車租賃業之停車庫、運
輸業停車場、客運停車站及貨運寄貨站
其設置地點面臨十二公尺以上道路
者,不在此限。
1.參照99.10.05 省施行細則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規定訂定。
10.訂定本府依法認定足以發生噪音、振動、特
殊氣味、污染或有礙居住安寧、公共安全或衛
生,並公告限制之建築物或土地之使用之規定。
~~~~~~~~~~~~~~~~~~~~~~~~~~~~~

上述的確沒有針對汽車拖吊場加以規範,但去年已將汽車拖吊場納入禁止使用項目,
我想近期新北市城鄉發展局新修訂草案,應該也會跟著修正吧~

科員說,近期台北市已重新修訂適用,新北市正在送審中
作者: 小柚子    時間: 2013-5-29 1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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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tach]178250[/attach]

生鏽怪手林立,撞毀或發生命案事故車未來都將堆置於此,你準備好了嗎?!


作者: landy    時間: 2013-5-29 11:42
小柚子 發表於 2013-5-29 10:51
生鏽怪手林立,撞毀或發生命案事故車未來都將堆置於此,你準備好了嗎?!

...

畫面會說話,鄰近都是住宅區,
這個拖吊場已經不適合繼續在此了~~

作者: 小柚子    時間: 2013-5-29 12:05
landy 發表於 2013-5-29 11:42
畫面會說話,鄰近都是住宅區,
這個拖吊場已經不適合繼續在此了~~

大家有空過去看看怪手生鏽躺很多年了,在高樓林立住宅區沒有景觀問題?!


作者: Wen    時間: 2013-5-29 12:46
很醜, 事故車會有風水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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