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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百年老樹有罪嗎 / 控訴殘害古樹的暴行 [列印本頁]

作者: LindenatKB    時間: 2013-5-19 23:40
標題: 百年老樹有罪嗎 / 控訴殘害古樹的暴行
三峽區龍學里王里長假借民意蒙騙上級單位,包括區公所、市政府景觀處配合鏟挖已種植…將近兩年的百年老樹,她的心態沒有人明白,她的行為卻令人髮指,何況她很清楚這些老樹得來不易,是遠從台中移來種植,又經過兩任區長大力支持,又有完整行政程序核准在案,她利用在新舊任區長交接當中的空擋,濫用行政資源,悄悄動用大型怪手,也沒有專業技術指導,一些移植老樹該有的禮數也毫不在乎,就這樣大興土木起來,好像棄之而後快一般。更令人不能諒解的是新種地點非常不恰當,居然種在離駁坎大約80公分地方,經不起雨水的沖刷,甚至老樹根部的成長擠壓,比原種植地點離馬路長達約25公尺,離社區建築結構約兩百公尺,兩者相比,孰優孰劣,不言可喻,王里長欺上瞞下,隻手遮天,為老樹安上莫須有的罪名,不但事前沒經過仔細規畫,就急急忙忙粗暴草率進行移樹,內情並不單純,有必要請檢調單位進行了解。何況種植地點上方是高壓電線經過,四顆樹擠在一塊,路人經過都看得很不忍心,看起來很像四隻沒人要的野狗綁在一起,一直向路過的路人搖尾乞憐,嗷嗷待哺般。王里長妳好狠心啊!妳也要像這些古樹被我们移植嗎?
    從四月二十四日那天發現古樹被無情的霸凌後,我们這些長年維護古樹的勇士们,日以繼夜為老樹一線生機,不斷地奔波,向各界請命,至今仍然無法獲得相關單位肯定答覆,已是無計可施,走投無路了。其間雖然承蒙三峽區楊區長的口頭承諾,願意協助海洋公園這顆老樹移回原地,但又受到王里長大力阻撓,王里長甚至囂張揚言一顆都不能移回來,眼看颱風將至,若是豪雨成災,種在山坡上的古樹岌岌可危,隨時會因土石流而崩塌,因落雷電死路人,甚至因無人理睬,導致臥屍山野,何等悲慘的情形,隨時會發生。如今已快走到窮途末路的地步,不得不訴諸媒體,希望借用你們春秋大筆,忠實報導,喚醒各界的重視,以及更多民意的支持,讓老樹回到海洋公園,庇蔭代代子孫,以及目前居住在這裡的里民,真正達到造福鄉梓的目的,而不是里長的競選口號而已。


呼籲 行政單位速開公聽會以正視聽!!!
作者: 唐爸爸    時間: 2013-5-20 00:08
樹的事情大家能吵很久
作者: 阿煒    時間: 2013-5-20 00:18
新聞不是寫 是因為 榕樹搬到北大特區內的公園中,但不受居民歡迎,認為根系會破壞設施,連署要求移植

究竟事實是什麼呢?
作者: peaceisland    時間: 2013-5-20 00:22
不曉得要老樹搬家的理由為何?

國小時,學校有幾顆像大板根那種老樹,是小朋友玩捉迷藏及乘涼的好地方

老榕樹經這麼一搬,我看    要活下去,粉難啊!
作者: 布丁甜甜    時間: 2013-5-20 00:59
希望還是以整體社區發展為重, 但並不代表百年老樹就有罪喔!
作者: 老熊    時間: 2013-5-20 06:58
本帖最後由 老熊 於 2013-5-20 07:12 編輯

原來我們無故失蹤的老樹跑到鳶山去了.....

老熊最近正在進行教堂樹木的斷根工作,深知樹根的破壞力有多大,照片中的茄苳只花了兩年的時間就把它的新花台撐破了,還給我卡門....







而黑板樹則將地板整個掀翻了....



當所有的廠商都建議牧師將這些樹鏟除的時候(因為斷根之後,每隔幾年還是會發生同樣的情形,還是要花費一筆費用來斷根),牧師只說了一句話,這些樹木長這麼大不容易,能多活幾年是幾年,以後的事以後再說吧!


於是我們採用了比較還保的工法,捨棄了原先鋪設的水泥地面,改由鋪土夯實再鋪碎石子的方式,一來可以增加地表吸收水分的面積,二來再將來進行斷根工作的時候,不需要再製造出一些水泥垃圾,且可以重複使用!






老樹是無辜的,它們本來就生長在那裏,是人將它們移來移去的,如果多用點心,其實環保跟社區發展是可以兼顧的…..

作者: 老熊    時間: 2013-5-20 07:07
peaceisland 發表於 2013-5-20 00:22
不曉得要老樹搬家的理由為何?

國小時,學校有幾顆像大板根那種老樹,是小朋友玩捉迷藏及乘涼的好地方

龍埔就留了一棵,在教室的中間!
作者: LingXiong    時間: 2013-5-20 09:36

我贊成將破壞力強大的榕樹移離北大特區。
作者: LindenatKB    時間: 2013-5-20 10:23
原種植地點離馬路長達約25公尺,離社區建築結構約兩百公尺, 試問會破壞何棟建物? 混淆視聽!

新種地點非常不恰當,居然種在離駁坎大約80公分地方,經不起雨水的沖刷, 將會破壞駁坎造成土石流而崩塌.
作者: 桂格    時間: 2013-5-20 10:45
公園本無樹,明鏡亦非臺,本來無一物,何處惹塵埃.......
作者: 阿毛    時間: 2013-5-20 11:29
LingXiong 發表於 2013-5-20 09:36
我贊成將破壞力強大的榕樹移離北大特區。

請問

海洋公園內有10多顆榕樹

是否一併鏟除

作者: LindenatKB    時間: 2013-5-20 11:38
桂格 發表於 2013-5-20 10:45
公園本無樹,明鏡亦非臺,本來無一物,何處惹塵埃.......

佛曰: 我不入地獄, 誰入地獄.

全憑自我有無道德勇氣站出來---改變不公不義的社會. 維護應有的居住正義!

作者: LindenatKB    時間: 2013-5-20 11:44
阿毛 發表於 2013-5-20 11:29
請問

海洋公園內有10多顆榕樹

如果沒有熱心的居民以身護樹, 恐怕將全部移出北大特區.
所幸新任三峽 楊區長 再三保證, 如有相同申請案件必先獲得大部分居民同意方可行事.

目前正努力爭取將移出大樹 搬回北大特區...

作者: 彩色貓    時間: 2013-5-20 12:21
三鶯桃花源整大片園區....目前最欠缺大樹....市政府是否可協調將老樹移至該園區內妥善照顧.....但該園區目前也迄需專人整理維護花草樹木景觀.....昨日到桃園八德埤塘生態公園一遊....讓我驚奇不已...桃園居然有這麼美麗的生態公園....反觀新北市三鶯桃花源開放迄今....簡直糟糕透了.....排水不良致水上劇場旁路面生青苔濕滑.....小山坡雜草高至遊客腰部...停車場雜草叢生柏油路破損.......請有關新北市政府速至桃園取經吧....讓三鶯地區也有個維護良好的景觀宜人的休憩公園吧.....
作者: 豬肉    時間: 2013-5-20 12:34
本帖最後由 豬肉 於 2013-5-20 12:57 編輯

駁坎!
偶不知駁坎真正的位置及駁坎長度,但是,駁坎是一種擋土設施,具有擋土功能。
合理猜測,如果駁坎因植栽導致駁坎的擋土功能失效,甚至導致土石流失,
那麼倒楣的將是居住在駁坎邊或下方的居民。

轉貼:
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205071808760
三峽橫溪駁坎崩塌60公尺
[size=+1]陳志宏.北縣訊
三峽橫溪駁坎崩塌60公尺

陳志宏.北縣訊

三 峽 鎮 橫 溪 橋 上 游 西 南 邊 駁 崁 , 由 於 受 到 連 日 來 豪 雨 的 影 響 , 昨 日 發 生 崩 塌 , 塌 陷 長 度 達 六 十 公 尺 長 , 三 峽 鎮 公 所 接 獲 通 知 後 , 立 即 派 員 前 往 搶 修 , 除 設 立 警 示 標 誌 , 並 放 置 消 波 塊 在 河 床 上 , 防 止 塌 陷 範 圍 繼 續 擴 大 。
  據 溪 南 里 長 陳 財 貴 表 示 , 昨 日 上 午 九 時 三 十 分 左 右 , 他 在 介 壽 路 二 段 一 百 三 十 八 巷 六 號 自 宅 前 , 拿 著 工 具 修 剪 橫 溪 駁 坎 上 所 種 的 花 木 , 突 然 聽 到 一 陣 怪 聲 , 就 見 到 離 身 旁 僅 有 一 步 的 駁 坎 開 始 塌 陷 , 隨 後 一 直 往 上 游 方 向 塌 陷 過 去 , 連 路 旁 一 根 路 燈 也 倒 下 去 , 當 時 陳 財 貴 見 狀 立 即 跑 回 馬 路 上 , 避 免 靠 駁 坎 過 近 而 發 生 意 外 , 並 立 即 通 知 鎮 公 所 相 關 人 員 前 往 進 行 搶 救 。
  鎮 公 所 接 獲 通 知 後 , 包 括 鎮 長 邱 郎 、 縣 議 員 盧 嘉 辰 、 鎮 民 代 表 林 文 良 等 人 都 趕 到 現 場 , 除 先 設 立 警 示 標 誌 , 防 止 人 車 進 入 外 , 並 立 即 通 知 承 包 商 載 運 大 批 消 波 塊 , 並 以 吊 車 將 消 波 塊 放 置 在 河 床 上 , 防 止 塌 陷 繼 續 擴 大 。
  昨 日 塌 陷 的 駁 坎 長 度 約 六 十 公 尺 , 寬 約 三 公 尺 , 高 度 約 有 半 層 樓 高 , 駁 坎 上 的 人 行 道 也 都 陷 入 河 底 內 。 據 鎮 公 所 研 判 可 能 是 因 為 連 日 來 的 豪 雨 , 所 帶 來 大 量 雨 水 , 而 塌 陷 的 駁 坎 , 恰 好 位 於 河 道 沖 刷 處 , 駁 坎 在 無 法 承 受 沖 刷 的 壓 力 下 才 造 成 塌 陷 。 鎮 公 所 表 示 , 駁 坎 崩 塌 的 修 復 經 費 約 需 要 三 百 萬 元 , 十 餘 天 就 可 全 數 修 好 , 至 於 經 費 來 源 , 鎮 公 所 將 向 縣 府 申 請 天 然 災 害 搶 救 經 費 。
 
另外,依據...
名  稱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                                                                                                                                                                                                                                                                                                                                                                                                                                                                                                                                                                                                                                                                                                                                                                                                                                                                                                                                                                                                                                                              
修正日期     民國 102 年 01 月 17 日      
生效狀態※本法規部分或全部條文尚未生效             
1.93.03.10  修正之第 301  條條文,施行日期另定。
2.96.03.01  修正之第 79-2、97、203、242 條條文,施行日期另定。
3.本規則 102.01.17  修正之第 60、61 條條文,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
  七月一日施行。   
第 148 條

駁崁之構造除應符合本規則建築構造編之有關規定外並應依左列規定辦理:一、應為鋼筋混凝土造、石造或其他不腐爛材料所建造之構造,並能承受    土壤及其他壓力。二、卵石造駁崁裡層及卵石間應以混凝土填充,使石子和石子之間能緊密    結合成為整體。三、駁崁應設有適當之排水管,在出水孔裡層之周圍應填以小石子層。

作者: 豬肉    時間: 2013-5-20 12:53
補充一下.....

依據
建築技術規則建築構造編  

      第 五 節 擋土牆


第 121-1 條  擋土牆於承受各種側向壓力及垂直載重情況下,應分別檢核其抵抗傾覆、
水平滑動及邊坡整體滑動現象之穩定性,其最小安全係數須符合基礎構造
設計規範。


第 121-2 條  擋土牆承受之側向土壓力,須考慮牆體形狀、牆體前後地層性質及分佈、
地表坡度、地表載重、該區地震係數,依基礎構造設計規範之規定採用適
當之側向土壓力公式計算之。
擋土牆承受之水壓力,應視地下水位、該區地震係數及牆背、牆基之排水
與濾層設置狀況等適當考量之。


第 121-3 條  擋土牆基礎作用於地層之最大壓力不得超過基礎地層之容許支承力,且基
礎之不均勻沉陷量不得影響其擋土功能及鄰近構造物之安全。


第 121-4 條  擋土牆牆體之設計,應分別檢核牆體在靜態及動態條件下牆體所受之作用
力,並應符合基礎構造設計規範及本編第四章至第六章相關規定


建築技術規則建築構造編
第 四 章 木構造
第 五 章 鋼 構造
第 六 章 混凝土構造



作者: 康康    時間: 2013-5-20 13:04
本帖最後由 康康 於 2013-5-20 13:06 編輯
LindenatKB 發表於 2013-5-20 11:38
佛曰: 我不入地獄, 誰入地獄.

全憑自我有無道德勇氣站出來---改變不公不義的社會. 維護應有的居住正義! ...


我是不懂樹  可是這個和居住正義啥關係

說明一下

呵呵
作者: 康康    時間: 2013-5-20 13:09
LindenatKB 發表於 2013-5-20 11:44
如果沒有熱心的居民以身護樹, 恐怕將全部移出北大特區.
所幸新任三峽 楊區長 再三保證, 如有相同申請案件 ...


這個里長和區長有管這樣寬嗎?

整個北大特區都他管的歐?

他說移就移,他說不移就不移歐

有事好好說,不要把大家都搞進去,又還沒要選舉
作者: LindenatKB    時間: 2013-5-20 13:18
(一).定義

一般而言,居住權具有多種的義涵,其主要的觀念包括居住權是人權的一種,是一項社會保障和福利制度,居住與遷徙自由同等的概念,把居住權當作承租權,以及國際移民法上的居留權等。因此,居住權有狹義與廣義之分,即:

1.狹義居住權

狹義居住權為私權,是指居住權人對他人房屋以及其他附著物享有佔有、使用的權利。

2.廣義居住權

若居住權有時被定位為私權、公權、福利權,有時被定位為人權,甚或被定住為其他的權利,則屬廣義的居住權。因此,若從公權、人權、居留權等的觀點,則有關居住權的認定,可能要從適足住房權來加以考量。

(二).居住權內容

根據我國憲法第10條規定,人民有居住及遷徙之自由,因此,居住權可視為人民的基本權利。

然而,若根據羅馬法所衍生而來的法令規範,居住權被包括在人役權中,而人役權是指為特定人的利益而使用他人所有之物的權利。另外,人役權包括用益權、使用權和居住權三種,簡述如下述:

1.用益權

用益權是指在保全物的實體之情況下使用、收益他人之物的權利,其產生主要來自處分遺產的方式,亦即以遺囑將某項遺產的使用權與用益權,遺贈給他需要照顧的人,並保留所有權。

2.使用權

使用權是指需役人(特定的人)及其家庭需要的範圍內,對他人之物按其性質加以使用的權利,其與用益權的區別在於:用益權包括使用和收益兩種權,而使用權之行使,則在供個人需要之限度內,使用標的物而已,故關於用益權中收益之規定,在使用權中並不適用之,唯使用權的其他權利義務,則與用益權相同。

3.居住權

居住權是指因居住而使用他人房屋的權利,是屬於物權,即擁有變相之用益權、使用權而已,但其行使範圍比用益權小,但比使用權大,可視為是個別之物權。

(三).適足住房權

在居住正義的考量下,居住權並非僅是以具有房地產所有權為主,而是進一步考量保障「適足住房權」。


根據聯合國大會於1966年12月16日通過,1976年1月3日正式生效,並於1991 年公布之「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International Covenant on Economic, Social and Cultural Rights, ICESCR)之第 4 號與第7號《一般性意見》(General Comments)的解釋,所謂「適足住房權」(the right to adequate housing)是指任何人都有和平、安全而有尊嚴地居住在某處的權利。換句話說,國家的義務,不僅僅是讓每個人都有房子住就可以了,還必須讓每個人都住得安心、自在。另外,即使某些人缺乏某塊土地的所有權,他的住房權仍然不應該被侵犯,基本上,「適足住房權」是一種凌駕所有權的基本權利。

原文: 居住權與適足住房權 --兼論我國居住正義 - 國家政策研究基金會
網址: http://www.npf.org.tw/post/2/12237

作者: LindenatKB    時間: 2013-5-20 13:23
豬肉 發表於 2013-5-20 12:53
補充一下.....

依據

居然種在離駁坎大約80公分地方....還要另覓適合地方移植, 不但事前沒經過仔細規畫,就急急忙忙粗暴草率進行移樹,內情並不單純,有必要請檢調單位進行了解。何況種植地點上方是高壓電線經過,四顆樹擠在一塊,路人經過都看得很不忍心,看起來很像四隻沒人要的野狗綁在一起,一直向路過的路人搖尾乞憐,嗷嗷待哺般。王里長妳好狠心啊!妳也要像這些古樹被我们移植嗎?
作者: LindenatKB    時間: 2013-5-20 14:11
原本駁坎完好無缺, 經由大樹移植 (消化預算 10 餘萬),

然後 大樹樹根慢慢破壞駁坎, 造成土石流導致道路損害及民房受災, 再編列幾百萬修復道路 及 國家賠償...

原來納稅人的錢, 就是這樣給 消化了...

駁坎本無樹, 民意是啥米, 老樹本無辜, 只是預算需消化...



作者: amylin1965    時間: 2013-5-20 14:53
"乞丐趕廟公", 殊不知是老榕樹先到還是北大居民?
很多人會想在北大居住, 最大的原因是這裡環境清幽,
一花一草都被珍惜, 怎麼會容不下一棵老榕樹?
老樹根的確有盤根錯結的問題, 但是當初在規劃北大特區時,
建商應該要將此問題算計進去, 不是嗎?

作者: 老熊    時間: 2013-5-20 14:57
amylin1965 發表於 2013-5-20 14:53
"乞丐趕廟公", 殊不知是老榕樹先到還是北大居民?
很多人會想在北大居住, 最大的原因是這裡環境清幽,
一花 ...

阿濟...非也非也,

這幾棵大榕樹是從外地被遷進來了,當初好像是中部哪個地方為了建設把這幾棵樹移到北大特區,不是原來就生長在北大特區的...
作者: 陳太    時間: 2013-5-20 15:00
amylin1965 發表於 2013-5-20 14:53
"乞丐趕廟公", 殊不知是老榕樹先到還是北大居民?
很多人會想在北大居住, 最大的原因是這裡環境清幽,
一花 ...

老榕看起來是前年才由台中移植過來的
https://forum.ibeta.tw/forum.php ... page%3D2&page=1
作者: amylin1965    時間: 2013-5-20 16:57
那我誤會了, 希望老榕樹能找到好的棲身之所.
作者: 阿毛    時間: 2013-5-20 17:07
康康 發表於 2013-5-20 13:09
這個里長和區長有管這樣寬嗎?

整個北大特區都他管的歐?

這個里長有某議員撐腰

所以區長有所顧忌

在此強烈建議    請區公所召開公聽會

讓關心此事件之雙方一次講清楚

直接訴之民意公評

避免糢胡焦點  各說各話
作者: 蘿蔔特    時間: 2013-5-21 02:17
本帖最後由 蘿蔔特 於 2013-5-21 02:43 編輯

大樹們被移植過來的時候,似乎大部分的北大居民事先不知情...
大樹們遭搬遷過去的時候,似乎大部分的北大居民事先也不知情...

如果當年老樹們是依據行政程序的申請及核准而遷入(無須徵詢北大居民或鄰近社區的意見),那可能現在老樹們再次依據行政程序而遷出北大特區似乎也沒有徵詢北大居民或鄰近社區意見的必要性...法律上的禁反言原則~

逝者已矣,來者可追!
要不....北大特區也來搞個公投好了~
以多數民意來決定是否能將民間單位或捐贈或不需要的珍禽物種(稀有昆蟲及兩棲類和鳥類或小動物及植物...)們在兒五公園的生態池也找個家??

如果各級長官及真正民意基礎均認可的話,這些珍禽物種爾後自不得任意再被遷徙至更適合或更不適合的地方去過日子...
因為,這些是珍禽物種是珍貴的、是稀有的更是經過多數民意的淬鍊及各級長官的認可

或許...
經過上述的程序之後,將來北大特區內的兒童公園爭議會較少些~

PS.我覺得台北樹蛙(代表大台北))、鱘龍魚(三峽知名產品)、山瑞鱉(珍貴經濟動物)、高砂蛇(無毒)、花栗鼠(可愛)或赤腹松鼠(有趣)、五或八色鳥(大部分攝影同好都愛拍)...這些都還不錯耶!而且如果OK的話,或許我也能協助募集到上述幾項的珍禽物種喔~

PSII.請問一下...如果真的募集到珍禽物種的話,後續的管理維護及責任是由里長還是區長或是鄰近社區亦或是使用者付費原則來負擔或分攤呀?!
作者: 蘿蔔特    時間: 2013-5-21 02:56
桂格 發表於 2013-5-20 10:45 公園本無樹,明鏡亦非臺,本來無一物,何處惹塵埃.......
如果公園裡種的是菩提樹...

疑??北大特區裡哪兒有菩提樹???

康康 發表於 2013-5-20 13:04 我是不懂樹  可是這個和居住正義啥關係
說明一下
我也不懂樹....不過最近好想趕快搞懂種菜~

第一次拿鋤頭才知道...耕田真的很辛苦!

彩色貓 發表於 2013-5-20 12:21 三鶯桃花源整大片園區....目前最欠缺大樹....市政府是否可協調將老樹移至該園區內妥善照顧.....但該園區目 ...
認同!+1

三鶯桃花源真的需要趕緊擺脫光禿禿的羞態~

作者: 阿毛    時間: 2013-5-21 08:45
蘿蔔特 發表於 2013-5-21 02:17
大樹們被移植過來的時候,似乎大部分的北大居民事先不知情...
大樹們遭搬遷過去的時候,似乎大部分的北大居 ...

樹從台中無償移來時

三峽區楊前區長於區公所有開公聽會

花費公帑樹被拔走時

關係人沒有被告知  也沒有公告更別想有公聽會
作者: 阿毛    時間: 2013-5-21 08:51
蘿蔔特 發表於 2013-5-21 02:56
如果公園裡種的是菩提樹...

疑??北大特區裡哪兒有菩提樹???

兒五公園內

策進會有從台中移植一顆大菩提樹

有空您可以去看看
作者: LindenatKB    時間: 2013-5-21 11:05
阿毛 發表於 2013-5-21 08:51
兒五公園內

策進會有從台中移植一顆大菩提樹

北大特區聯合策進會 不只移植 大菩提樹外, 更移植 百年玉蘭花樹, 玉蘭花為嘉義縣縣花,民間視為「吉祥樹」象徵「金玉滿堂」。

熱心公益的人種樹,大家都受益,請不要反對,請居民多給些掌聲,讓我們的子孫學學好榜樣....尤其是 王里長, 請不要為 "反對" 而 "反對"!!!

註解:
玉蘭花為常綠中喬木,株高可達 20公尺。葉互生,橢圓形或長橢圓形葉,葉端漸尖,葉緣微波狀;有托葉,枝上每一葉皆留有托葉遺痕。花腋生,苞片佛焰狀,花瓣乳白到微黃,雌蕊各心皮分離,為原始花。台灣因氣候溫和很適合白玉蘭的栽培,對土質並沒有多大的選擇性,很容易培養,以表土深厚而富含有機質肥沃的微酸性壤土最適合。促進開花除了注意施肥以外(可多施磷鉀肥),也可以用環狀剝皮,砍傷其樹幹以及斷根法(切斷主根促進小根的生成)來促進花蕾的着生;另外,最好在花後,進行全面疏葉強迫休眠。
http://plant.tesri.gov.tw/plant/ 搜尋 玉蘭花


作者: 蘿蔔特    時間: 2013-5-21 11:15
本帖最後由 蘿蔔特 於 2013-5-21 11:21 編輯
阿毛 發表於 2013-5-21 08:45
樹從台中無償移來時

三峽區楊前區長於區公所有開公聽會


我本無意執著在這議題...抱歉,我沒有預設立場,只是習慣性地發表自己有興趣的觀感~
我跟策進會的某教授關係也挺好的、對於王里長的行事作風也不盡認同(現在的台灣社會氛圍,應該也很難有100%的支持度)...

只是...好奇的是,相關行政程序中,公聽會應非屬既有的必要程序對吧?!<---公聽會的定位與效益(對於公部門並無約束力) VS. 聽證(具有行政程序法的法源基礎即法定程序)...小弟我可能可以再去了解一番~

至於大樹群被遷移(姑且先不論移植的選地及工法),整件案子的關係人係屬何人?!<---我真的也想弄清楚~
我想..."公園本無樹"(老榕樹)的意思,我個人揣測如下:
如果沒有無償的捐贈(遷入),那應該也就沒有浪費公帑的議題(遷出)了吧?!


這樣子好了,我們跳脫開這議題來討論一下....
我的社區有600多戶區權人(合計超過2000餘住戶),去年曾耳聞某住戶欲捐贈一棵樹(假設樹種與數量都沒啥爭議)種在社區中庭內<---立意良善、無償捐贈~
試問:
1.捐贈前,管委會需不需要辦公聽會?
2.無論是否有辦公聽會,該案的核准層級是在a.主任委員?  b.該屆管理委員會議決?  c.該屆區權人會議議決?
3.該案准駁的程序...應該要先召開公聽會?前開公聽會的出席資格(區權人或住戶或非本社區但關心本案的地方仕紳及專業人士)?召開管委會針對該案的審議會議?前開審議會議的核准後再提報區權會議還是管委會層級??該案的准駁是否需參考公聽會的意見?又,前開公聽會若無100%的共識決時,其參考依循的客觀標準及其效力(孰能參加)又當如何??
4.如果上開程序都已完備(確實無爭議)後,下屆(今年)又有人提案要將該株遷入的植栽給移植至他處時,管委會能否成案?如受理成案後,相關程序又該如何?...重點是管委會是否該通知關係人??(究竟關係人是指當初的無償捐贈者還是區權人或住戶,又可能是當初核准的管委會議決人或區權會議決人)?...再度移植(遷出)的費用是否是要花費公帑??(其實自受贈植入後,社區管理費及扛起後續的養護費用...即使當初行使不同意權的委員或區權人或住戶,都得共同分擔該費用)
5.如果明年又有人無償捐贈時,是不是只要是無償、對社區有益的所有物種都可以經相關程序來完成捐贈手續呢??<---至少沒人去管"反對意見者"卻要分攤這項額外對公眾有益的維護費用吧?!

PS.先敘明...本社區實際上未有上述跑完流程的議題及裁處!<---請無須聚焦在本社區這個假設性議題的後續處理喔~
作者: dingding    時間: 2013-5-21 11:20
本帖最後由 dingding 於 2013-5-21 11:22 編輯
蘿蔔特 發表於 2013-5-21 11:15
我本無意執著在這議題...抱歉,我沒有預設立場,只是習慣性地發表自己有興趣的觀感~
我跟策進會的某教授 ...


認同,移走一棵樹或植一棵樹需聽正程序(開公聽會)聞所未聞一定需要這麼大費周章嗎?
除非老樹公顯靈上聽證臺
作者: LindenatKB    時間: 2013-5-21 11:23
蘿蔔特 發表於 2013-5-21 11:15
我本無意執著在這議題...抱歉,我沒有預設立場,只是習慣性地發表自己有興趣的觀感~
我跟策進會的某教授 ...

您可能沒有參加2011年10月06日 19:30 由前任區長 楊美峰 在 三峽公所 召開 兒一, 兒四, 兒五公園大樹移植公聽會. (文件如附) 會中已獲大多數 居民同意, 而反對者只有兩位 --- 王里長 及其 鄰長.


作者: dingding    時間: 2013-5-21 11:33
LindenatKB 發表於 2013-5-21 11:23
您可能沒有參加2011年10月06日 19:30 由前任區長 楊美峰 在 三峽公所 召開 兒一, 兒四, 兒五公園大樹移植 ...


什麼是聽證會、公聽會
2013-04-30 01:32 工商時報 【薛孟杰】
     聽證會與公聽會的性質頗為類似,都是為解決爭端之公開機制,但聽證會相較公聽會,規定較嚴格,行政程序法規定,進行行政處分、討論法規命令或行政計畫時,需辦理聽證會,公聽會則無明確限制。

     聽證會要依照行政程序法規定進行,包括主持人選任、會議進行過程登有明文規定,至於公聽會的程序、主持人則不拘,並無嚴格程序規定。

     另外,經聽證會程序做成之行政處分,必須要依照聽證結果斟酌而定,如法有明定,更需依聽證結果進行裁量。而公聽會結果則無任何強制拘束效力。

     由於聽證會程序更嚴謹,立院長期以來要推動聽證制、明訂出席聽證會者說謊有刑責,但迄今難以落實。而環評法也僅規定辦理公聽會,並沒有要求舉辦聽證會。


搞清楚公聽會對象為何?北大多數社區未啥不在公文正本之列,設算哪們子公聽會阿?
只給少數社區或單位決定即可????
作者: LindenatKB    時間: 2013-5-21 11:36
dingding 發表於 2013-5-21 11:33
什麼是聽證會、公聽會
2013-04-30 01:32 工商時報 【薛孟杰】
     聽證會與公聽會的性質頗為類似,都是 ...

如需 辯證 "聽證會與公聽會" 請另開版面.

本版面只討論 " 百年老樹有罪嗎 / 控訴殘害古樹的暴行 ". 3Q
作者: dingding    時間: 2013-5-21 11:40
LindenatKB 發表於 2013-5-21 11:36
如需 辯證 "聽證會與公聽會" 請另開版面.

本版面只討論 " 百年老樹有罪嗎 / 控訴殘害古樹的暴行 ". 3Q ...

若移植老樹技術不佳,殘害樹命,請找公文內那幾家執行移植程序的園藝公司妥處
作者: Wen    時間: 2013-5-21 11:42
LindenatKB 發表於 2013-5-21 11:05
北大特區聯合策進會 不只移植 大菩提樹外, 更移植 百年玉蘭花樹, 玉蘭花為嘉義縣縣花,民間視為「吉祥樹 ...

北大特區聯合策進會確實引進很多樹木綠化北大, 很好
作者: LindenatKB    時間: 2013-5-21 11:57
dingding 發表於 2013-5-21 11:20
認同,移走一棵樹或植一棵樹需聽正程序(開公聽會)聞所未聞一定需要這麼大費周章嗎?
除非老樹公顯靈上 ...

應該是找 四月二十四日那天發現古樹被無情的霸凌 之 園藝廠商!

二年前 原始移植園藝廠商完全義務免費提供搬遷 及 一年保養.

指鹿為馬, 一派胡言!

作者: LindenatKB    時間: 2013-5-21 12:15
LindenatKB 發表於 2013-5-21 11:57
應該是找 四月二十四日那天發現古樹被無情的霸凌 之 園藝廠商!

二年前 原始移植園藝廠商完全義務免費提 ...

請北大居民 再次看看 四月二十四日那天發現古樹(樹齡皆在50歲以上)被無情的霸凌 !!! 連根拔起, 簡直是在殘害生靈.

老樹如有靈, 冥冥之中會有報應...
作者: LindenatKB    時間: 2013-5-21 13:41
LindenatKB 發表於 2013-5-21 12:15
請北大居民 再次看看 四月二十四日那天發現古樹(樹齡皆在50歲以上)被無情的霸凌 !!! 連根拔起, 簡直是在 ...

朝中盡是巧言令色之徒, 禍害黨國, 國之將滅也...

翼盼 貴黨賢能之士 揭竿撥亂反正, 人民之福, 社稷之福也.
作者: 阿毛    時間: 2013-5-27 11:18
                              百年老樹命運多舛,王里長窮迫不捨
  大約兩年光景,鐵路局因開發台中交通動線,必需移植數棵百年老樹始能進
行,幾經輾轉,消息傳到國際傑人會,於是該會立即聯合北大策進會,進行移樹
作業,耗費時間長達一年多,於確定移樹時間,第一時間馬上與王里長會商並報
告佳音,當下王里長非常高興,本來大家一齊在吃冰,馬上口含著來不及溶解的
甜美冰品,回家取來平面公園位置圖,高興的指出種植位置,使得在場的吉岳教授,劉建福秘書長,張添能前外交部司長不禁喜出望外,以為天衣無縫,可以高枕無憂,慶幸老樹们真的良木擇地而棲,以為可以與老樹長相左右,安享天年。
天曉得,那知王里長半夜乍醒,『吃西瓜反症』,隔天立刻變臉,打電話到台中阻擋已經快上車的老樹,企圖阻止運送。幾經協調後,老樹終於到北大完成種植,經過熱心志工長時間的澆水,老樹也很配合,生長的非常茂盛翠綠青蔥,與里民的感情也日益升溫,但是王里長並未因此罷休,枕戈待旦,隨時欲鏟之而後快,終於逮到新舊任區長交接閒隙,逼迫一干公務人員配合作業,行政效率奇高,連找適當移植地點也來不及作先期勘查,匆匆忙忙找來很不專業的工人拔起樹根,運到一個擋土牆圍起來很危險的地方,四棵擠在一起好像小偷藏贓物,樹的上頭高壓線經過也不管,先擱著再說,其它被發現正在鏟起的樹馬上又種回去,像小偷一樣,沒偷成趕快收手沒兩樣。
北大特區自台中共移植三十六棵老樹,目前正欣欣向榮,每天有朝露小鳥棲息,迎著晨曦,倒映著落日的餘暉,每天遮蔭著晨運的里民,與里民唇亡齒寒的關係,密不可分。朱立倫市長向來以綠美化政見取勝,如今王里長也是該黨推出的地方首長,卻敢忤逆民意,反其道而行,甚至出爾反爾,欺上瞞下,只為遂行私慾,枉顧里民權益,連里民大會也沒開,竟然敢假冒民意,蒙騙上級單位,急急忙忙,粗暴草率的移樹,至今移樹的動作方興未艾,其動機非常可議,我们除了要向檢調檢舉外,不知其中還有多少預算配合款未消化,隱含多少個人利益。更要向里民請求一起推動罷免案,以挽救老樹。

作者: hui_ching    時間: 2013-5-27 12:45
老熊 發表於 2013-5-20 07:07
龍埔就留了一棵,在教室的中間!

我喜歡那棵老樹,感覺就像學子欣欣向榮,有傳承的意味!
作者: hui_ching    時間: 2013-5-27 12:57
等等,幾棵老樹要搞到公聽會、罷免這麼嚴重?這位王里長除了這件事讓諸位不滿意,其它表現呢?不能以偏蓋全吧!再說,"北大策進會"又是什麼?印像中好像有聽過是自發性組成的團體,並沒有資格代表所有北大特區居民發言及處理公共事務,當初移植大樹不需開公聽會,策進會中人決定就好?現在移走卻要開公聽會?我也喜歡北大綠樹成蔭,但感覺上好像是某組織內部在內鬨?!
作者: 阿毛    時間: 2013-5-27 13:50
hui_ching 發表於 2013-5-27 12:57
等等,幾棵老樹要搞到公聽會、罷免這麼嚴重?這位王里長除了這件事讓諸位不滿意,其它表現呢?不能以偏蓋全 ...

請先去了解

1 北大特區反瀝青場反空污事件

2 北大特區反殯葬專區事件

3北大特區反夜市事件

我們這位長官的所言所行 再行定論


再者 當初三峽區前區長楊美峰女士有於區公所

     召開公聽會

請一併了解      謝謝
作者: 康康    時間: 2013-5-27 14:15
阿毛 發表於 2013-5-27 11:18
百年老樹命運多舛,王里長窮迫不捨
  大約兩年光景,鐵路局因開發台中交通 ...

樹要不要種在北大特區,或是要種在三峽哪邊,我沒意見

只是"北大策進會"是哪個單位啊,

這個"北大策進會"能代表多少的民意

現在這個社會要成立什麼"策進會"都可以,喜歡叫東大、西大、南大、北大都無所謂,

但是請不要說代表北大特區,要代表就出來選,票數夠了自然就可以代表了
作者: LindenatKB    時間: 2013-5-27 16:04
北大特區聯合策進會之宗旨希能結合北大特區內之社區管理委員會、各重要機構團體、委員、住户及傑出人才, 期能運用現有之各種公、民營資源發展出宏觀現代化建設與合乎科技、休閒----等精緻的人性化生活, 使之成為全國模範的大學城特區為宗旨。

代表一群熱心公益的居民, 默默地付出不求回報...
作者: 康康    時間: 2013-5-27 16:14
LindenatKB 發表於 2013-5-27 16:04
北大特區聯合策進會之宗旨希能結合北大特區內之社區管理委員會、各重要機構團體、委員、住户及傑出人才, 期 ...

嗯嗯  不錯

但是請不要說代表北大特區
作者: rainbow    時間: 2013-5-27 16:23
一直不敢發言  因為這段歷史公案發生時我還沒搬來  也搞不清脈絡

不過不管是什麼單位還是什麼組織再處理

拜託!  不要讓這些無辜的樹搬來搬去搬到死掉! 謝謝!

作者: LindenatKB    時間: 2013-5-27 16:28
北大特區聯合策進會的會員, 大部分都是由 北大特區內之各個社區管理委員會熱心公益成員所組成.

依照目前行政區域及 選區規劃 應該是沒有 北大特區 "區長" 或 "代表" 之類.
作者: hui_ching    時間: 2013-5-27 16:30
LindenatKB 發表於 2013-5-27 16:04
北大特區聯合策進會之宗旨希能結合北大特區內之社區管理委員會、各重要機構團體、委員、住户及傑出人才, 期 ...

先向各位"策進會"成員情操致意,但文中"北大特區內之社區管理委員會、各重要機構團體、委員、住户及傑出人才",具我之前查過貴單位委員名單,並無本人居住的社區管委,可能我們社區也沒有傑出人才! 請問各區里長也都是策進會的成員嗎?都清楚策進會的運作?至於老樹的栽種在樓上那位大大的陳述中,不是在幾位策進會成員"吃冰"時收到消息決定的嗎?所以是有請區長開公聽會得到居民同意才移植過來?若是如此是我誤會了,我道歉!

但還是應尊重居民們想要的是甚麼再決定吧!老樹該尊重,該嚴肅的討論去留,為民服務的里長去留也該嚴肅面對,僅以單一事件論之有欠公允。

ps.我比較喜歡公共事務有里長出面通知,北大策進會請勿代表我們發言。


作者: 康康    時間: 2013-5-27 16:39
本帖最後由 康康 於 2013-5-27 16:47 編輯
LindenatKB 發表於 2013-5-27 16:28
北大特區聯合策進會的會員, 大部分都是由 北大特區內之各個社區管理委員會熱心公益成員所組成.

依照目前 ...


管理委員會有經過區權會授權參加"策進會"嗎?請不要自我放大

我的問題不是北大特區的公職名稱

是請你們這個"策進會"不要對外宣稱代表"北大特區"居民發言

你們喜歡做啥自己去做,不要把整的"北大特區"拉進來

因為你們沒有權力代表"北大特區"發言


作者: LindenatKB    時間: 2013-5-27 16:49
樓上兩位只是要模糊本版面焦點:

百年老樹有罪嗎 / 控訴殘害古樹的暴行

如需討論 "誰有權力代表 北大特區" 或 "為民服務的里長去留" 請另開版面.

作者: 康康    時間: 2013-5-27 17:09
LindenatKB 發表於 2013-5-27 16:49
樓上兩位只是要模糊本版面焦點:

百年老樹有罪嗎 / 控訴殘害古樹的暴行

不是要模糊焦點

是怕有人要借題發揮

不是要和你討論誰能代表北大特區

是要直接告訴你"策進會"不能代表北大特區




作者: LindenatKB    時間: 2013-5-27 17:17
本版面 "百年老樹有罪嗎 / 控訴殘害古樹的暴行" 之 "北大特區聯合策進會" 為 捐贈單位, 是本案關係人.

與代表"北大特區" 有何關聯?
作者: 康康    時間: 2013-5-27 17:21
LindenatKB 發表於 2013-5-27 17:17
本版面 "百年老樹有罪嗎 / 控訴殘害古樹的暴行" 之 "北大特區聯合策進會" 為 捐贈單位, 是本案關係人.

與 ...

說的好

所以"策進會"不會代表"北大特區"來發言

我沒意見了,你們喜歡幹嘛就幹嘛
作者: LindenatKB    時間: 2013-5-28 14:52
藉問:

是否三峽區龍學里王里長可以假借民意代表"北大特區"蒙騙上級單位, 將百年古樹屬於 "北大特區" 公共財產移置鳶山公園?
作者: 丈義俠    時間: 2013-6-5 08:20
LindenatKB 發表於 2013-5-28 14:52
藉問:

是否三峽區龍學里王里長可以假借民意代表"北大特區"蒙騙上級單位, 將百年古樹屬於 "北大特區" 公共 ...

從台中移來的百年老樹共有三十六棵,在區公所辦公聽會,王里長動員兩個鄰長到場,一個反對一個保持中立,現場支持老樹的人數超過百來人,比數懸殊下,楊美峰區長只好從善如流,讓老樹順利在北大落腳,如今長得綠意盎然,碧綠青悤,王里長卻計畫性要殘害它们,給的理由很好笑,這樣處處與里民作對,不早點罷免她本里有福了.
作者: 丈義俠    時間: 2013-6-5 09:28
標題: 百年老樹可以節能減碳,豈可百般摧殘呢?
海洋公園那棵古樹繞門而過,不回來了,直接種到柑園五里萬坪公園內,會不會存活?天曉得!
作者: 丈義俠    時間: 2013-6-7 07:55
丈義俠 發表於 2013-6-5 09:28
海洋公園那棵古樹繞門而過,不回來了,直接種到柑園五里萬坪公園內,會不會存活?天曉得! ...

據相關人士描述:王明麗議員接受市民請託,希望移植海洋公園那棵老榕樹回來.
作者: 調茶員FBI    時間: 2013-6-7 14:25
一樣北大特區四里,
除了龍學里里長不想要老樹,所以龍學里沒有老樹大樹,
而其他三里都有老樹平安無事,實在是難以理解這樣的想法
作者: 丈義俠    時間: 2013-6-8 08:04
調茶員FBI 發表於 2013-6-7 14:25
一樣北大特區四里,
除了龍學里里長不想要老樹,所以龍學里沒有老樹大樹,
而其他三里都有老樹平安無事,實 ...

這樣的里長沒有服務處所,也不能為民服務,還沒請假躲在北京,乾領事務費,還要與民作對,請大家凝聚共識來[支持她].
作者: LindenatKB    時間: 2013-6-10 22:31
調茶員FBI 發表於 2013-6-7 14:25
一樣北大特區四里,
除了龍學里里長不想要老樹,所以龍學里沒有老樹大樹,
而其他三里都有老樹平安無事,實 ...

龍學里王里長 為何不出面講清楚說明白? 真是令人費解...
作者: LindenatKB    時間: 2013-6-10 22:48
刻意保留樹的房舍反成了具特色的建築! 學習如何尊重老樹.
作者: 丈義俠    時間: 2013-6-13 10:39
LindenatKB 發表於 2013-6-10 22:48
刻意保留樹的房舍反成了具特色的建築! 學習如何尊重老樹.

此一建物有老樹的加持,價值更不同凡響了.
作者: Spock    時間: 2013-6-18 09:03
老熊 發表於 2013-5-20 06:58
原來我們無故失蹤的老樹跑到鳶山去了.....

老熊最近正在進行教堂樹木的斷根工作,深知樹根的破壞 ...


假日去復興南路吃飯.  看到對街的咖啡店.  好熟悉的店名.

意外發現老熊藏身的地方.  
作者: 老熊    時間: 2013-6-18 13:00
Spock 發表於 2013-6-18 09:03
假日去復興南路吃飯.  看到對街的咖啡店.  好熟悉的店名.

意外發現老熊藏身的地方.    ...

阿.......


進來坐坐阿~
作者: 三樹    時間: 2013-6-30 10:12
老熊 發表於 2013-6-18 13:00
阿.......

請問店名住址電話

老熊咖啡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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