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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您認為"奢侈稅"該不該廢除或修改 [列印本頁]

作者: 瓜瓜    時間: 2013-4-25 10:32
標題: 您認為"奢侈稅"該不該廢除或修改
本帖最後由 瓜瓜 於 2013-4-25 10:44 編輯

中廣新聞網 – 2013年4月25日 上午5:34
國泰金控經研處的調查,七成五民眾認為「奢侈稅」對房價完全沒有壓抑效果,僅一成七認為壓抑了房價。儘管如此,仍有六成二的民眾認為「奢侈稅」政策應該在調整後繼續實施,僅有一成四的人主張完全廢除。看似矛盾,卻著實反映民眾對於政府健全房市作為仍有期待。

今年五月底,「奢侈稅」實施屆滿兩週年,財政部也著手進行檢討.您認為"奢侈稅"是不該廢除(維持現況)該廢除修改而不廢除呢?

可以說說自己的想法ㄡ.

作者: synchris    時間: 2013-4-25 13:34
拍謝

沒我想的選項

奢侈稅是三不像的短期拼湊政策

正本清源之道在於所有交易皆經由律師或公證人監証而登錄後實價課稅
作者: mifaye0729    時間: 2013-4-25 22:25
synchris 發表於 2013-4-25 13:34
拍謝

沒我想的選項

同感!
需落實居住正義~
作者: 小溝    時間: 2013-4-26 08:08
應該大大的修改,提高短期買賣交易的資本利得稅,
降低長期持有房屋的相關稅收,以鼓勵民眾長期持有,
避免短期的炒作
作者: cv168    時間: 2013-4-29 23:21
資本利得稅+奢侈稅延長10年
這樣一來保證投資客跑光光~
作者: lunasealion    時間: 2013-6-8 09:17
cv168 發表於 2013-4-29 23:21
資本利得稅+奢侈稅延長10年
這樣一來保證投資客跑光光~

不對~奢侈税有持有兩年後免課稅的排除條款,以及人頭規避問題,兩年後,就開始循環賣屋了,一樣的意思.延長意義不大.
作者: smilewang60    時間: 2013-10-9 01:21
本帖最後由 smilewang60 於 2013-10-9 01:26 編輯

個人覺得奢侈稅的方向是正確的(建議暫時保留)
雖然是急就章
但也讓資金不斷推升的房價稍稍放緩
讓房價穩定下來(緩升或緩跌)
主管機關如果都不管,除了可能泡沫化之外
下一波金融危機大概也隨之而來吧?!
(金融機構房貸放款比重幾乎都逼近法令規範滿水位)

另外持有不動產各項稅負應考量人民基本居住權之保障
以目前的平均所得水準
自住的各項稅賦負擔似乎稍高了些
對於投資/置產(持有第二或第三戶以上)之各項稅率雖應調整
但也別為了抑制投資而調很高
畢竟整個不動產市場除自住需求外也需要有適度的投資

再者,政府最應著手的是創造產業生存環境
讓部分游資願意轉移投資標的(移出不動產市場,分散投資)
才能讓不動產市場健康活絡


作者: aa1248    時間: 2013-10-21 14:41
奢侈稅只是抑制房價延緩上漲的一種過渡手段,達到目的後,最終還是應回歸居住正義-實價課稅,對市民經濟的傷害最小.若採激烈的大升息措施,肯定房價大跌,哀鴻遍野,又是另一種金融風暴,應該沒有人想要吧!
作者: jjs81062    時間: 2013-10-21 15:27
個人覺得奢侈稅的目的很模糊,立意很怪

說是為了打房嘛
可是在立法院通過時,又一直說可以為政府增加多少多少的稅收
可是打房成功的話,就抽不到奢侈稅了?

說是為了向富人收稅,可是真正的富人又不缺錢
會只炒2年短短時間嗎?

(個人研究未深,淺見提供參考)
作者: 玉笙嫣    時間: 2014-8-23 03:06
mifaye0729 發表於 2013-4-25 22:25
同感!
需落實居住正義~

我也同感!
需落實居住正義+1~
作者: 三代同堂    時間: 2014-8-24 08:03
落實漲價歸公!!一個城市或地區房價會上漲,大多因為政策開發,不是個人貢獻,所以房地漲價因有相當比例歸公,相對的,自用住宅稅賦應該以相同比例下降~
作者: mattchiu    時間: 2014-8-25 16:24
資本主義社會~加上官員們也多是大大小小的資本家.... 很難啦~這種事只有極權國家與國土很小的國家(新加坡)做得到~~~~在華人社會尤其難~~~(有土斯有財)
作者: 遊民    時間: 2014-8-25 21:33
lunasealion 發表於 2013-6-8 09:17
不對~奢侈税有持有兩年後免課稅的排除條款,以及人頭規避問題,兩年後,就開始循環賣屋了,一樣的意思.延長意 ...

就個別投資人來說
持有10年還是會增加成本
延長年限還是有差別的


作者: 小廖仔    時間: 2014-8-27 09:51
立法是為了避免投機客過度炒房,可效果似乎不佳
作者: a0987403973    時間: 2014-9-21 10:49
增加貸款利率搞半天都是銀行財團賺走

作者: jcjiang    時間: 2014-9-22 20:52
合理的房地稅賦政策應該是打擊投機為主,設一個兩年條款有甚麼用?夫妻與未成年子女共有一戶自用住宅,不論是賣掉或換購,皆不用課稅(契稅、增值稅、所得稅)。但若是第二戶以上,不論買賣都要按實際交易金額課稅,且等差增加,例如第二戶10%,第三戶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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