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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首例! 汙染者使房地貶值要負責賠償 [列印本頁]

作者: 無拘無束    時間: 2013-4-23 10:04
標題: 首例! 汙染者使房地貶值要負責賠償
不知道先前的殯葬特區和三峽瀝青廠也算不算???以後如果又有公害侵入,不知道能不能求償??



環保署首度動用不動產鑑價機制,裁決中壢市過嶺加油站因漏油造成汙染,應賠償附近十九戶居民「房地市價貶損」三百卅六萬元,成為國內首例;環保署表示,未來民眾將可循類似途徑,要求汙染者負起房地貶值的賠償責任。
環保署裁決書指出,參考高等法院對凶宅價值減損的判例,因事故造成的房地跌價,並不會在房屋回復原狀後恢復;即使加油站已清理汙染,仍須賠償房地貶值。

環保署公害糾紛裁決委員會主委林福來說,過去汙染判賠,多是賠償漁業、農作物、菜園、花卉等損失,「第一次(賠償房地貶值)有這樣的要求」;未來若有類似公害糾紛,也會朝此方向處理。

過嶺加油站長許銘松說,附近社區四十三戶居民,只有十九戶質疑地下水源遭汙染、房地產價格滑落,但房屋在汙染期間沒有買賣,「哪來的房地產價格滑落」,不服環保署的公害裁決,收到環保署公文後將提出訴願。


加油站生意依舊,業者質疑汙染戶沒有買賣房屋哪來房價滑落損失,要提出訴願。
記者劉愛生/攝影桃園縣中壢市過嶺路一段七巷「成德新村」社區旁的過嶺加油站,九十八年八月間曾發生油氣洩漏事件,並遭罰鍰;經桃園縣府認定汙染地下水嚴重,公告過嶺加油站為地下水汙染控制場址。
居民於九十九年向桃園縣政府申請損害賠償調處,最後轉送環保署「公害糾紛裁決委員會」申請裁決,認定過嶺加油站汙染事實明確。

但雙方當事人對汙染是否造成「房地貶值」有歧見,環保署徵得雙方同意後,首次啟動不動產鑑價機制;鑑價結果指出,該社區沒有交易紀錄可直接證明房地交易價值貶損,但參考鄰近地區房地交易價,即使不計入汙染、清理或整治費用,僅「心理因素」導致的房價貶抑率也達百分之七點五。

該案申請賠償的十九戶、共八十四人都獲賠償,除房地貶值賠償外,還有精神撫慰賠償總計一千二百四十五萬元、水費賠償十一萬四千九百八十一元。雙方若不服裁決,可於二周內向桃園地檢署提出民事訴訟。

「這是遲來的正義。」一位住戶牛子顏表示,「希望加油站盡早理賠,結束這件公害賠償案。」



全文網址: 首例! 汙染者使房地貶值要負責賠償 | 汙染傷房價要賠 | 國內要聞 | 聯合新聞網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6/7849135.shtml#ixzz2RFRBjax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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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耐心    時間: 2013-4-23 10:29
看不定時出現的空污好了.. 昨傍晚又有趁夜幕低垂排放燃燒廢棄物廢氣..

抓不到具體實證. .環保局又有意無意配合怠惰..  

這樣..如何要求賠償?
作者: 洪阿民    時間: 2013-4-23 11:42
違法造成民眾身心靈損失是該賠償
但扯上房地產炒作 ... 個人不認同
那如果是捷運、大學、量販店帶動房地產增值
業者能不能跟居民要紅利?
作者: sapling    時間: 2013-4-23 14:24
舉證之所在,敗訴之所在.何況房價沒跌...
作者: 陳太    時間: 2013-4-23 15:27
三年多要買房前,記得網路上曾看到, 這邊的汙水處理廠糞水外洩, 所以賠償了某社區住戶一些錢....不過, 人都是健忘的, 最近看那社區要賣的房價, 可一點都沒受到影響.
作者: dingding    時間: 2013-4-23 19:06
洪阿民 發表於 2013-4-23 11:42
違法造成民眾身心靈損失是該賠償
但扯上房地產炒作 ... 個人不認同
那如果是捷運、大學、量販店帶動房地產 ...

政府不會賠償之外,還會課徵土增稅及調高地價稅
作者: evalee    時間: 2013-4-23 19:56
房地產是財產權,遭到不法行為侵權,導致不堪使用或價值減損,例如飲用水品質難以回復,甚至社區整體汙染,無法交 易,確實應該有機制及法定條件賠償才合理。之前歐香社區旁的瀝青廠汙染,就是一個例子,幸好解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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