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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女子企圖自殺 三峽分局北大勇警破門救一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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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dingding
時間:
2013-4-21 08:46
標題:
女子企圖自殺 三峽分局北大勇警破門救一命
(記者黃秀麗新北報導)三峽分局北大派出所警員陳宇邦、黃柏森於102年04月09日擔服06至08時巡邏勤務,於清晨06時30分許接獲生命線通報,三峽區大義路金莎汽車旅館浴室內有名女子企圖自殺,陳、黃等2員立即迅速趕往現場搶救。
陳、黃等2員到達金莎汽車旅館後立刻會同櫃檯人員調閱房客登記資料得知為女子楊0綾(56年次)僅有一人進入住宿,並要求櫃檯人員拿出備份鎖鑰進入房內,惟發現房門反鎖無法進入,因情況危急,陳、黃等2員依經驗法則研判若通知鎖匠或等消防隊人員到達可能已喪失搶救時機,警方立刻請求櫃檯人員能同意以破門方式進入救人,在業者同意之下,陳、黃等2員立即以平日搭擋默契,合力以臂力將房門撞開進入,後在浴室內發現楊姓女子倒臥於內,一旁有盆燃燒中之木炭盆及幾瓶飲用過之高粱酒,黃員立刻將炭火熄滅並將所有門窗打開保持通風,並合力將楊女抬至床上以毛毯包裹等待消防人員救護送醫。
事後警方調查女子楊0綾是因家庭及工作不順遂,102年04月09日夜裏獨自一人至汽車旅館投宿,飲用高粱酒後,燒炭自殺,經警方搶救送醫後挽回一命,渠家屬(女兒-82年次)對陳、黃二員能即時勇救渠母親寶貴生命優良事蹟之表現,十分感佩、當場感動落淚。
http://www.idn.com.tw/news/news_ ... d=20130420joanne001
作者:
無拘無束
時間:
2013-4-21 10:49
這才是警察該做的,也是派出所成立的目的
作者:
小萍萍
時間:
2013-4-21 11:19
真是好險~就回了一命..讚
作者:
Spock
時間:
2013-4-21 11:27
北大派出所真棒
作者:
Tony
時間:
2013-4-21 12:34
給北大派出所一個加油
尤其最近在取締違停上,路上多了好多取締單
作者:
tsaimark
時間:
2013-4-21 13:06
還好北大派出局已成立。如果再晚些成立,這條命大概就這樣斷送了。
作者:
天道酬勤
時間:
2013-4-21 16:55
給警察一個大大的贊
生命是最寶貴的,請珍惜啊
作者:
yamata
時間:
2013-4-21 17:04
珍惜生命
作者:
qoo8022
時間:
2013-4-21 17:41
好在警察有救到 要不然金莎旅館會變恐怖旅館了吧@@
生命寶貴!既然想自殺還是不要牽扯到別人比較好
作者:
ECOMA
時間:
2013-4-21 20:33
讚!人民保姆加油!
感謝您們的認真和正義。
作者:
angel99
時間:
2013-4-21 21:30
很多人遇到困境,沒足夠的勇氣和助力去突破,真的很辛苦和可憐。平時要常訓練自己勇於面對一切,但是,當然,此非易事。做人真的有很多挑戰。
作者:
lanying
時間:
2013-4-21 21:42
有北大派出所
太好了
好幸福
也希望大家珍惜生命~沒有過不去的難關
作者:
陸橘子
時間:
2013-4-21 22:19
有警察還是不錯的!
作者:
小豬媽媽
時間:
2013-4-22 09:48
幸好救回來了,想起昨晚才跟兒子在講「身體髮膚」這一串道理呢!
作者:
草莓軟糖
時間:
2013-4-23 01:43
好哩加在!!
作者:
小捷
時間:
2013-4-23 09:06
人生總會有很多的不順遂,唯有勇敢去面對問題,解決問題,不讓身邊愛你的人傷心才是福報,珍惜生命,愛惜生命,再創造高價值的人生
作者:
jojomandy
時間:
2013-4-23 18:36
再困難也不要輕生,山不轉路轉,不要專牛角尖,多詢問他人有何方法可以解決,一定可以處理的
作者:
三樹
時間:
2013-4-24 18:25
人民保姆 有你真好!
作者:
dingding
時間:
2013-4-24 22:42
三樹 發表於 2013-4-24 18:25
人民保姆 有你真好!
小弟發現警方最近加強取締違規車輛,今天一早出門大雅大義路口汽車並排警照相告發,近十點,大有路早餐店前攔停紅燈右轉機車
大學路金石堂至北大校門併排違停也每天不定時取締,貪圖方便者要小心啦
作者:
momogirl
時間:
2013-4-26 10:15
北大派出所~~讚~~你們真的很棒^^
作者:
caroler0123
時間:
2013-4-26 22:13
珍惜生命
作者:
cherry
時間:
2013-5-1 08:24
有人生活很痛苦,覺得人生沒有意義,去自殺。自殺能解決問題嗎?不能!果報上不能解決問題。
一般人以為自殺就可以得到解脫,一死百了。其實不然,若是我們對生命有充分的認知,就會知道,自殺不能解決問題,而是問題更趨嚴重,自殺之後就「不得了了」。
上天有好生之德,佛法也講人身難得佛法難聞,我們怎麼又能輕易放棄自己的生命。孝經也講「身體髮膚,受之父母」,若輕生毀傷身體就是大不孝,且死後的果報也慘痛不堪。
天無絕人之路,遇到困厄逆境,可以換個角度想想,從不同的角度來看,就會有生命的曙光。千萬要珍惜這難得而已得之人身,利用這短暫的人生,超越人生的苦難,否則將來的痛苦更為慘重,慎之!慎之!
地獄變相圖導覽
http://www.youtube.com/watch?v=G7semWREKfo
作者:
w5719w
時間:
2013-5-2 11:39
作者:
Fujihara
時間:
2013-5-6 10:13
北大勇警,當下判斷非常果斷與正確
讚啦
作者:
一禪一
時間:
2013-5-19 00:38
給你一個..............讚
作者:
布丁甜甜
時間:
2013-5-20 01:11
請珍惜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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