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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聯合各社區管委會,里長及台北大學共同經營北大特區 [列印本頁]

作者: 1.618    時間: 2010-2-4 12:53
標題: 聯合各社區管委會,里長及台北大學共同經營北大特區
個人以為北大特區應該要有一個共同的組織及發聲的窗口
現在看起來TMO已經名存實亡
所以我覺得個各社區管委會的主委,相關的里長,及台北大學的代表
可以成立一個組織來共同經營北大特區
如此不但北大特區的未來發展會有共識及目標
要跟政府單位爭取什麼東西,份量也比較夠,能展現團結的力量
當然成立這個組織有不小的難度
但若能做起來應該是史無前例的
且對北大特區有很大的幫助
不知大家有什麼看法及意見
作者: 一步蓮華    時間: 2010-2-4 15:46
說這個很遠,而且很困難,我的建議是從社區聯合活動開始,從一個兩個三個社區串起來
等大家的向心力都到了可以在談這個,不然不可能有人願意出頭,就算有人願意出頭社區願意參加否還是問題
作者: foreseer    時間: 2010-2-5 22:29
TMO不是已經報銷了嗎
作者: 阿康    時間: 2010-2-5 22:58
TMO 看起來已經荒廢很久了!
靠他們不如靠我們這群真正關心這裡的人。
有人可以列出現在有在為北大爭取一些權益的立委(現任政治人物)嗎?
作者: 拔蘿蔔    時間: 2010-2-6 01:47
洪佳君~縣議員等級的不知道算不算.
其實開板的大大說的很對,有個實體的組織才會比較叫的動政治人物.
一般政治人物除了要票以外,也要可以動的了的人場.
像板橋婦女會,大概只有兩三百票的實力而已.可是每次國民黨的造勢活動,都有能力動員的了五六十個阿媽級的死忠的群眾出來,配合度超高.每年三節或是婦女會的大小活動,周錫瑋,江恵貞,林鴻池,民政局長,縣警局長.....還不是乖乖來嗑頭.舉凡旅遊招待,禮餅禮盒,大小抽獎贊助,沒幾個單位敢怠慢到那些阿媽.
北大特區裡的阿公阿媽也不在少數,而居民對爭取許多公共建設有更迫切的需要,有個怎麼組織還是好的.總比現在一些建設,沒幾個民代或長官把大家當成一回事.
過完年後周錫瑋要帶支票簿開始去跑基層了,如果北大基層民眾可以在場子裡面多表達意見,一些難辦的事情會容易做的多.可惜北大特區不但沒有基層民眾,現在連基層代表也派不出來....
作者: 1.618    時間: 2010-2-6 09:21
本帖最後由 1.618 於 2010-2-6 09:42 編輯

我就是認為以北大特區的條件,腹地不是太大,建案也開發的差不多了,還有大學城的概念,是很有機會可以依靠我們住戶,里級單位和學校的力量成立一個民間的組織,若加上選舉的考量,若有這樣的組織,民意代表們應該也會很樂意參與
雖然北大特區這幾年發展的很快,但我覺得還是有一段不短的路要走,有一個這樣的組織成立起來,對於推動一些發展一定是有幫助的.
至於方式,若有民意代表願意出來籌組這樣的組織我想是比較快的
另外就是由管委會的主委和里長之間慢慢的把組織建立起來
(我在北大特區的房子還幾個月才交屋,故還無法跟管委會討論此事)
像我現在住的社區,里長每隔一兩次都會在管委會開會時宣佈一些事情
同樣的若北大特區的里長能把各社區的主委每個月固定時間招集起來開個會
漸漸的這個組織應該就可以起來了
作者: 梅子老師    時間: 2010-2-9 21:04
大家好!我是台北縣社區藝文發展協會的監事(舊稱tmo),
目前我們正在籌劃今年度的活動,
也希望各位芳鄰可以繼續支持我們,
我們希望走出協會的一片天,
因此花了一些時間討論未來的每一步,雖然緩慢但是我們這群愛北大的會員都還在。
歡迎常常來官網和部落格走一走,
也許我們也有這個榮幸,和各位愛北大的朋友們見面聊一聊!
http://tmonewtown.pixnet.net/blog
作者: 阿康    時間: 2010-2-9 21:11
8# mayliu

我還以為 TMO 已經沒有在運作了呢!
北大特區真的是非常棒的地方!但是如能透過像你們這樣比較有組織的單位
來經營,我相信這樣的地方一定可以發展出自己的特色,對於我們新遷來的新居民
也會有相當的凝聚力跟認同感!整體價值也會提昇~

TMO 如能重振雄風,不管是辦活動或是爭取地方權益,愛北大網站上的鄰居們,一定也會力挺的啊!
作者: 寧靜海    時間: 2010-2-9 21:39
大家好!我是台北縣社區藝文發展協會的監事(舊稱tmo),
目前我們正在籌劃今年度的活動,
也希望各位芳鄰可以繼續支持我們,
我們希望走出協會的一片天,
因此花了一些時間討論未來的每一步,雖然緩慢但是我們這群愛 ...
mayliu 發表於 2010-2-9 21:04


  TMO加油,你們是北大特區最重要的組織之一,等於是北大特區這個超大特區的管委會啊!大家對你們有很高的期望,也希望在TMO的帶領下,可以讓北大成為充滿人文、藝術氣息的模範城市。

  三鶯線短期內仍有爭取上的困難,希望TMO能轉換方向,建議幾個目標:

  1.持續協助北大特區居民爭取交通建設,除了三鶯線之外,隆恩街拓寬、北大特區聯外道路、樹林交流道及大義路、大雅路行人穿越道等,都需要TMO的匯聚力量,代表爭取。
  2.與在地商家合作,發展松、竹、梅商店街及藝術大道獨立特色,以吸引更多品牌、商家進駐,帶動特區生活機能成長。
  3.與台北大學合作,辦理各種課程、演講、表演及藝文展覽。
  4.與遠雄合作,持續投入資源,打造兼具科技與人文氣息的城市。
  5.辦理各項活動,例如元宵、端午、重陽、聖誕、春節等各類活動,讓北大特區永遠熱鬧且富滿人情味。

  社區組織是社區前進與發展最重要的力量,TMO加油!北大特區要靠你們當火車頭!
作者: Revilo    時間: 2010-2-9 22:10
大家好!我是台北縣社區藝文發展協會的監事(舊稱tmo),
mayliu 發表於 2010-2-9 21:04


關於TMO有幾點請教

1. TMO 的運作經費來自哪裡、如何籌措?
2. 我們北大特區的居民可否直接參與 TMO 內部運作?
3. 相關理監事等協會職務如何產生?
4. 可否提供 TMO 組織章程供"愛北大"上的朋友參考。

感謝您的付出與貢獻
謝謝
作者: 寧靜海    時間: 2010-2-9 22:59
關於TMO有幾點請教

1. TMO 的運作經費來自哪裡、如何籌措?
2. 我們北大特區的居民可否直接參與 TMO 內部運作?
3. 相關理監事等協會職務如何產生?
4. 可否提供 TMO 組織章程供"愛北大"上的朋友參考。

感謝您的付 ...
Revilo 發表於 2010-2-9 22:10


  也可以直接到TMO的部落格去問,這些問題我也很關心。
作者: 小龍    時間: 2010-2-9 23:07
元宵節小朋有在藝術大道提燈籠會是一個美好的回憶.
作者: 梅子老師    時間: 2010-2-10 09:43
謝謝愛北大的朋友們在我發聲之後,
提出那麼多溫暖的回應,
就各位所提出來的問題,
我會先跟所有幹部分享。
往後愛北大與tmo可以如何結合,
也是協會很關注且期待的呢!
作者: 寧靜海    時間: 2010-2-10 09:57
謝謝愛北大的朋友們在我發聲之後,
提出那麼多溫暖的回應,
就各位所提出來的問題,
我會先跟所有幹部分享。
往後愛北大與tmo可以如何結合,
也是協會很關注且期待的呢! ...
mayliu 發表於 2010-2-10 09:43


  我是建議如果可以的話,TMO不妨請Kang站長開個專門討論區,方便收集建議並發布活動公告,個人希望TMO可以採取開放的經營方式,如果要辦理老人福利活動,想申請補助,相關規定我可以協助。
作者: 梅子老師    時間: 2010-2-10 15:54
針對大家的疑問,有下列回覆。

首先先針對本會的名稱作一說明,本會全名:台北縣社區藝文發展協會,以往大家簡稱北大特區TMO,但長久以來民眾誤解的形象為「北大特區TMO=遠雄」,我們感謝遠雄集團在本會成立之初給予的協助與支持,因為遠雄的幫助才讓本會得以成長、茁壯,本會全體會員念茲在茲,感念於心,但本會乃為一成熟、獨立且自主營運之民間組織,非屬任何一財團或企業所有,目前所有營運事務、會務運作皆由本會全體理監事及志工共同推展,在請作一澄清。

1. TMO 的運作經費來自哪裡、如何籌措
本會的經費來源可分為自籌經費、民間單位及政府部門
(更詳細的資料請到部落格觀看)

2. 我們北大特區的居民可否直接參與 TMO 內部運作
我們是一群居住在北大特區裡的新住民,因為熱愛這片土地、認同這片土地所以我們共同籌組了本會,任何一位居民只要有意願加入我們、認同我們,我們都竭誠的歡迎各位和我們一起行動~

3. 相關理監事等協會職務如何產生
本會理監事係由全體會員召開會員大會時,於大會上進行公開選舉,推選會員擔任本會之理事,理事會成立後再由理事互推,選出理事長及常務理事,監事會亦然。

4. 可否提供 TMO 組織章程供"愛北大"上的朋友參考。
本會之組織章程仍為本會之重要核心文件,經會員大會宣讀全體會員同意後實施,僅提供本會會員留存,恕無法提供予非會員朋友,抱歉!

感謝各位對於本會的認同與期許,豎起耳朵我們耐心傾聽、捲起衣袖我們整裝待發,我們不怕評批、不怕挑戰,卻怕過程少了您的鼓勵與加入,歡迎各位隨時提供更多、更好的想法和我們一同努力,共同建築我們心目中的家園。

                                                                                  台北縣社區藝文發展協會 秘書處
作者: foreseer    時間: 2010-2-11 10:23
我想說經過這幾天的討論,剛去看了TMO的官網,
結果怎麼最新消息還是幾年前的消息
鄰舍報之類的還是2009元月
不禁失落

我想
北大短期內就是需要一個組織對政府發聲或發文
中長期還是要用選票培養支持這裡的民意代表
TMO好像比較適合扮演一個軟性活動與藝文的組織
作者: 寧靜海    時間: 2010-2-11 11:32
希望TMO善用政府資源,你們是縣立社團吧,其實可以透過台北縣政府及內政部申請各類補助,社區型活動一般可以補助1萬-5萬元左右,不無小補,對辦活動有所幫助。若需要瞭解相關資訊,我可以協助。
作者: desk0932    時間: 2010-2-11 13:16
我覺得要集合一個資源,妥善利用他,而不是再去成立一個新的社團等等
既然TMO還在運作,就應該大力協助...當然啦除非運作不完善,才要做另外的考慮
作者: 寧靜海    時間: 2010-2-11 13:38
社會團體多一點沒關係,因為每個社團的宗旨任務都不同,我是希望TMO可以不用公佈完整章程,但公開章程中的宗旨跟任務,應該不為過吧!至少讓大家清楚TMO成立的目的,以及未來要做的事情,而有其他想法與目標的人,也可以成立其他社團,去吸收更多資源,朝向不同方向發展。

舉例來說,北大特區很多退休人口,可以考慮成立一個「臺北縣北大特定區退休人力活化促進協會」啊!專門辦理老人福利活動、培育志工,或辦理社區照顧關懷據點等,讓更多老人得到照顧與幫助,這應該是不錯的主意。

總之,我認為社團多不是壞事,各司其職,北大會更豐富。
作者: notyet    時間: 2010-2-11 19:32
17# foreseer


恩,他們原本的宗旨好像就是像你說的規劃特區藝文藝術方面比較軟性的東西,叫他們去爭取捷運什麼的他們其實是力不從心的.之前在台北大學那邊他們弄的捷運方面的公聽會,他們的會員就自己掏腰包印文宣,當義工,感覺營運得很辛苦.
作者: Florida    時間: 2010-2-12 10:25
TMO 原名為 Town Management Organization (城鎮管理組織)。

"台北縣社區藝文發展協會" 直譯應該是 Tapei-Hsien Community Arts & Cultural Development Association;既非 TMO,更非"北大特區TMO"!
作者: 1.618    時間: 2010-2-16 13:19
本帖最後由 1.618 於 2010-2-17 12:12 編輯

16# mayliu
很感謝 台北縣社區藝文發展協會 現有成員的努力
讓北大特區有一個可以讓大家期待的組織
成立一個組織的確不簡單
經費,人力,支援...等等都是問題
我個人想給 台北縣社區藝文發展協會 的建議是,首先讓北大特區的所有住戶了解
1.在這新的一年要做哪些事(對整個北大特區有什麼規劃,要爭取什麼,要辦什麼活動...等等)?
2.要如何和北大特區的住戶,每個社區,里長,台北大學之間做一個更緊密的結合?
因為我覺得惟有讓大部份的人都認同這是我們北大特區共同的一個組織
組織才會擁有持續發展的最大動力
或許以上這2點不是貴組織原本的宗旨
但這卻是我個人希望北大特區能有一個組織做到這樣的事情
作者: jun0610    時間: 2010-2-19 00:33
24# 1.618


我個人很贊同您的看法,光北大住戶大家團結是沒有用的,大家都只有在網路上面光說不練,這些都等於是空談.
現實生活上,有哪位仁兄願意踏出這一大步來做舉頭的人呢?
作者: 1.618    時間: 2010-2-19 12:27
本帖最後由 1.618 於 2010-2-19 17:27 編輯

25# jun0610

其實像版上很多住戶用自己的時間收集相關資訊,跟政府相關單位建議及查詢,真的是非常難得
而且北大特區的範圍集中,再加上這些熱心的住戶
我覺得北大特區更應有一個這樣共同的組織
其實原本的TMO(社區營造)這個名稱比較符合我個人的期待
現在改名叫 藝文發展協會  我就真的不清楚這個組織的宗旨和社區營造有沒有關聯
因為 藝文發展協會 是一個現有的組織
所以我的想法是
A.若他們願意做這些事情
    我覺得由他們來起頭是目前最合適的
B.若他們沒有這個意願
    那就可能由某個社區認同這樣想法的主委,聯合里長,慢慢串聯其他社區
    (若有認同這個想法的住戶可以在管委會開會時提案一下)
   最好是遠雄的六大建案的主委(應該是八大建案,但大學京都和翡冷翠還沒成立管委會)
   來發起這個活動,因為我覺得有一點機會請遠雄出一些經費和提供辦公地點
   (畢業若經營起來,對遠雄以後的造鎮是個活廣告,其他建商應該是完全不可能會出錢的)
   除了遠雄,最主要的是各社區都要按照比例的出一些錢
   一個組織有給職是很重要的,雖然不用很多,但一定比無給職的好很多
   組織成立起來後,住在北大特區沒有上班的朋友,有熱誠的話就可以加入
   雖然薪水不是很多,但離家近,能幫整個北大特區及自己住的地方做些事
   應該是一份不錯的工作
作者: freeboy    時間: 2010-2-22 10:32
TMO的成員應該是由各社區的主委或是委員推派出來才能夠真正代表北大特區,建議TMO再改選的時候直接通知各社區委員會主委參加里長和市長也可以一起開會。
作者: a1019101    時間: 2010-2-22 15:21
我相信會喜歡北大社區的人
在社區營造的配合度上是會比一般人高的
熱心的人一定也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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