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且警察開單只做業績,沒有起到威嚇作用也是事實
與其施加壓力,不如加強發揮個人力量,透過自己拍照舉發的方式,檢舉違規停車。
一來接獲檢舉,市府依法就應該開罰,能對違規車主起到嚇阻作用,
sean.huang 發表於 2013-4-15 11:07
解決之方
1. 政府徵收或租借空地或是獎勵優惠民間闢建停車場解決停車問題
2. 調整北大停車費用(改計時而非計次)
3. 改攝影舉發,違停就違停警車不要再鳴笛叫人出來開車,然後抓幾個倒楣車人工開單,這明顯有漏水之疑(個人最不爽,也易養成民眾投機取巧的習慣)
4. 協調社區閒置車位 , 改為臨停收費
5. 後面請繼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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