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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北大居民該給北大派出所施加壓力 [列印本頁]

作者: k64986    時間: 2013-4-13 20:12
標題: 北大居民該給北大派出所施加壓力
北大派出所3/12進駐以來,已整整一個月了,想請問北大特區的好鄰居們,特區的治安、交通是否有改善,我想大多數的居民答案會和我一樣吧!改裝車飆速噪音擾人, 道路違停嚴重,卻不見北大派出所大力掃蕩, 今天中午時分大德路<學府路---學勤路段>兩邊違停大約有15台汽車,當時馬上打電話到北大派出所報案,勤務中心告之會派人處理,結果30分過去了,不見有人來處理,於是打電話到1999<已改為收費電話>告之打電話到北大派出所的經過,1999告之會轉給相關單位處理,並給我案號,後來我上班的時間到了,還是不見人影出現,大約一個小時後1999的回覆說三峽分局辦理完成,北大特區就這麼大,配置20名警力,8位執勤,8位待命,4位休假,從北大派出所到大德路大約只要3分多鐘,結果超過30分還末出現,這樣敷衍效率,大家對這樣的北大派出所,還有多少的期待呢?如果因為公務人員<警察>的怠忽職守,造成人民生命財產的損害,可否提出國賠請求呢?
作者: lin0214    時間: 2013-4-13 21:52
認同 光違規停車都沒辦法處理了 我不認為這派出所能有什麼作為

作者: 阿舟    時間: 2013-4-13 22:02
可能打給市議員服務處比較有用吧 !

作者: k64986    時間: 2013-4-13 22:09
阿舟 發表於 2013-4-13 22:02
可能打給市議員服務處比較有用吧 !

請大家在此多發表意見,更多人對北大派出所提出批評和不滿,再請里長轉告北大派出所所長,相信會給所長帶來壓力
作者: 瓜瓜    時間: 2013-4-13 22:34
北大是個網路資訊發達的地區,
做好~會有很多掌聲,
做不好~會有很多罵聲.
作者: phantom    時間: 2013-4-13 22:47
請參加投票..
https://forum.ibeta.tw/forum.php?mod=viewthread&tid=93062

作者: a500281    時間: 2013-4-13 23:48
昨天在國際一街有看看警察"默默"的開著罰單....
今天在大德路有看到警察沿路開單....

只能說,生意太好了,北大派出所應擴編才是......
作者: 甘草玲芭樂    時間: 2013-4-14 00:40
警察大人你辛苦了...辛苦了
作者: jojoyaro    時間: 2013-4-14 01:28
本帖最後由 jojoyaro 於 2013-4-14 01:34 編輯

大德路上北大洲旁..摩托車也把人行道占的差不多了..真是誇張

說真的.我乖乖把汽車停停車格,收費員效率挺好..

作者: tracytsao    時間: 2013-4-14 06:48
a500281 發表於 2013-4-13 23:48
昨天在國際一街有看看警察"默默"的開著罰單....
今天在大德路有看到警察沿路開單....

我覺得可能是因為過去太久沒有警力來維持應有的秩序及治安,所以”百廢待舉“,派出所一成立後要做的事情太多了,一時間無法兼顧所有的現況問題。

建議派出所可以先把北大社區居民最最迫切需要警力維持的事項做個了解,把它們列為優先處理事項。
這就所謂的施政首要在”急民所急“囉!(千萬不要又落入現今的“無感”政治哲學的巢臼了,這樣就辜負了大家對設立派出所的殷殷期盼了!)

PS:如果警力可以每天晚上出來巡視看看有無在外遊盪群聚抽煙的學生,那就更好了!
作者: 老熊    時間: 2013-4-14 06:55
jojoyaro 發表於 2013-4-14 01:28
大德路上北大洲旁..摩托車也把人行道占的差不多了..真是誇張

說真的.我乖乖把汽車停停車格,收費員效率挺好 ...

警察局是否可以委外請路邊停車管理員開紅單.......
作者: sapling    時間: 2013-4-14 08:34
警察有蠻多勤務要執行的, 自己這邊的住戶沒水準愛亂停車, 警察開完單走了,不到五分鐘又有人亂停...然後警察揹黑鍋被你罵成執行不力. 在網路上敲敲鍵盤都很容易啦, 實際上想想看, 警察總不能24小時站崗開單, 哪邊有青少年抽菸也要處理, 哪邊有人改裝車也要處理, 那個派出所幾個人處理不完的啦...給他們一點時間, 甚至自己就不要亂停車, 才是解決之道.
作者: hilljeck    時間: 2013-4-14 09:12
透過強勢階級與公部門間的交換和壓迫,也就是公共選擇途徑。固然可以在缺乏喘息的疏離空間規訓公民德行,但是,治安或社區事務的跨域治理方式,恐怕才是更細緻與更能呼召公民行動力的途徑,也就是從臣民、選民到德行或行動力意義的公民。不過,在時空被高度被擠壓與消費文化支配的通勤者如何能從純粹的政治消費者轉為政治行動者的確值得觀察?
作者: 無拘無束    時間: 2013-4-14 09:44
之前我有和里長討論過,派出所部隊人力根本不夠,一定要增加,但是沒下文.......

以20人來說,扣掉所長和副所長及士官長這些大部分上班時間只待在裡面時間居多的這3人之外,只餘17人..
在扣掉1/3正常輪休的5人外,只餘12人,若將12人平均打散分配在24小時裡,也就是每8小時只有4人執勤......
4人執勤扣掉一個櫃檯及扣掉一個在裡面受理案件待命保管軍械的,在外巡邏的只有2人....
用2人服務整個北大將近4萬人,真的太強人所難,執行力會好到哪我真的很納悶,更何況還沒扣掉請休假的,
若有人請休假,只剩下1人服務4萬人.........顧的了西牆,卻顧不了東牆

所以現在20人的派出所,講難聽一點,人員不增加的話就只有象徵意義,沒有實際幫助。還不如當初三峽及樹林分局各半來的有效率...

作者: ERA三峽北大    時間: 2013-4-14 10:48
除了警力也需要道德勸說
開車的人都知道紅線禁停 but
人行道機車禁行也禁停 每個人都知道 but
狗屎 主人要打包 but
吸煙 隨手丟煙蒂的人 but
小孩怎麼會教得好..........


作者: 寧靜海    時間: 2013-4-14 10:58
sapling 發表於 2013-4-14 08:34
警察有蠻多勤務要執行的, 自己這邊的住戶沒水準愛亂停車, 警察開完單走了,不到五分鐘又有人亂停...然後警察 ...


  其實違規停車的未必全然是這裡的住戶,而且警察開單只做業績,沒有起到威嚇作用也是事實,兩者都有責任,也都有各自的形成原因。


  與其施加壓力,不如加強發揮個人力量,透過自己拍照舉發的方式,檢舉違規停車。

  
  一來接獲檢舉,市府依法就應該開罰,能對違規車主起到嚇阻作用,二來也可以彌補警力的不足,並發揮公民的力量。


  不過也希望新的派出所能針對違規停車還有改裝車橫行等問題,拿出對策,不然真的會讓居民頗為失望。
作者: 小溝    時間: 2013-4-14 11:07
民眾幫忙檢舉 ,一同處理不法,效果應該會提昇許多
作者: k64986    時間: 2013-4-14 11:31
sapling 發表於 2013-4-14 08:34
警察有蠻多勤務要執行的, 自己這邊的住戶沒水準愛亂停車, 警察開完單走了,不到五分鐘又有人亂停...然後警察 ...

sapling請你搞清楚好嗎?什麼叫 自己這邊的住戶沒水準愛亂停,是來這裏消費的其他社區,才會亂停,這裏的住戶,都有車位,好嗎?
作者: sapling    時間: 2013-4-14 11:37
本帖最後由 sapling 於 2013-4-14 11:40 編輯
k64986 發表於 2013-4-14 11:31
sapling請你搞清楚好嗎?什麼叫 自己這邊的住戶沒水準愛亂停,是來這裏消費的其他社區,才會亂停,這裏的 ...


你以為大聲就能改變事實嗎? 甚麼叫搞清楚?

你要不要去看看每晚違規停在柚子小兒科的是外來的人,還是自己社區的住戶? 違規停車就怪外面來的人.你以為我們這邊住戶都是乖乖把車停家裡, 然後好好走路去吃飯買東西的嗎?你拿哪一點去告警察執行不力? 會不會人家警察也認為在這執勤真衰? 你去看看去改裝車的討論串再討論執行面的困難好嗎?

還要求國賠勒...
作者: k64986    時間: 2013-4-14 11:43
sapling 發表於 2013-4-14 11:37
你以為大聲就能改變事實嗎? 甚麼叫搞清楚?

你要不要去看看每晚違規停在柚子小兒科的是外來的人,還是自 ...

sapling大大你怎麼厲害違規停在柚子小兒科的是外來的人,是他們社區的人呢?
作者: sapling    時間: 2013-4-14 11:45
本帖最後由 sapling 於 2013-4-14 11:52 編輯
k64986 發表於 2013-4-14 11:43
sapling大大你怎麼厲害違規停在柚子小兒科的是外來的人,是他們社區的人呢? ...


你不用在這邊跟我辯論這個. 這改變不了違規停車的事實.你認為北大住戶都高水準, fine. 這是你的認知自由. 我只知道我看過很多柚子外違停的, 擋風玻璃下都有附近社區的停車證.

我們應該要討論的是有效的方法解決問題. 如果連我們北大特區的住戶都會臨時停一下,買個便當就走, 就算逼死警察告他們執行不力瀆職都沒用...違規停車不是北大特區的特色, 只是很多像大德路大觀路這種狹窄道路. 一旦違規停車就很容易造成事故, 危害安全.  
作者: k64986    時間: 2013-4-14 11:53
sapling 發表於 2013-4-14 11:37
你以為大聲就能改變事實嗎? 甚麼叫搞清楚?

你要不要去看看每晚違規停在柚子小兒科的是外來的人,還是自 ...

sapling 大大你是怎麼知道違規停在柚子小兒科前的是他們社區的住戶呢?真是厲害呀!
作者: sapling    時間: 2013-4-14 11:54
k64986 發表於 2013-4-14 11:53
sapling 大大你是怎麼知道違規停在柚子小兒科前的是他們社區的住戶呢?真是厲害呀! ...


你這種情緒性的討論根本無助解決問題, 你繼續冷嘲熱諷也沒用, 違規停車還是繼續違規
作者: dingding    時間: 2013-4-14 11:56
k64986 發表於 2013-4-14 11:43
sapling大大你怎麼厲害違規停在柚子小兒科的是外來的人,是他們社區的人呢? ...

噗通噗通,怎麼看不懂你要表達啥
作者: 洪阿民    時間: 2013-4-14 11:58
本帖最後由 洪阿民 於 2013-4-14 12:00 編輯
k64986 發表於 2013-4-14 11:53
sapling 大大你是怎麼知道違規停在柚子小兒科前的是他們社區的住戶呢?真是厲害呀! ...


他的意思不是說違停的都是那個社區的住戶,他是泛指北大特區的住戶。
作者: roger651017    時間: 2013-4-14 12:23
寧靜海 發表於 2013-4-14 10:58
  其實違規停車的未必全然是這裡的住戶,而且警察開單只做業績,沒有起到威嚇作用也是事實,兩者都有 ...
,而且警察開單只做業績,沒有起到威嚇作用也是事實
  與其施加壓力,不如加強發揮個人力量,透過自己拍照舉發的方式,檢舉違規停車。
  一來接獲檢舉,市府依法就應該開罰,能對違規車主起到嚇阻作用,


請教寧靜大.

警察現場開單跟市府依法開罰.....罰則內容與程度上是否相同?

若罰則內容與程度上相同,嚇阻的成效會有所不同?
作者: cybee0808    時間: 2013-4-14 14:08
警察已經在開單拉
但是開完單後,又有人停,那就沒辦法
不要凡事都是指責
警察也是有在值勤
搞得好像警察都在混一樣
作者: yljimmy    時間: 2013-4-14 14:50
如果禁絕違停算是功勞一件的話
那目前的開單作為, 充其量就算是苦勞一件

有人覺得沒有功勞也算有苦勞, 所以不該太勉強警員

但我認為如果讓員警都耗了苦勞卻仍無法得到功勞
那就是他主管要求的方法不對了
作者: 寧靜海    時間: 2013-4-14 15:10
roger651017 發表於 2013-4-14 12:23
請教寧靜大.

警察現場開單跟市府依法開罰.....罰則內容與程度上是否相同?


  基本上不管是警察還是民眾舉發開罰,都只能依照道路交通安全處罰條例去罰,所以原則上是一樣的。
作者: 寧靜海    時間: 2013-4-14 15:15
這問題沒必要吵起來吧!

老實說最近繞啊繞的,確實也發現到,外面的人經常來北大特區吃飯、訪友,不少也都違規停車,當然啦!違規停車的一定也有我們自己的居民,所以沒必要離題討論到居民素質,真正的關鍵是如何解決眼前的問題。

如果大家懶得拍照舉發,不如就多撥打1999,並要求留下案號跟追蹤處理吧!
如果有心的,不妨就號召住戶鄰居,自己拍照舉發,相信社區周圍一定沒什麼人敢違規停車。

當然,也要拜託警察大人多用點心,
開單要認真開,不要每天只開上限20張單,
這樣說會有遏阻力,老實說我也不相信...

結構性的問題需要大家共同來努力,
只怪罪任何一方,只是徒增口水而已。



作者: 網球達達    時間: 2013-4-14 16:00
在台北市違規停車有時下車買個東西,不小心超過三十分鐘以上,警察也沒來,警力有限吧~人口多的地方,報案的人也多,報案調監視器,寫報告,巡邏車巡,調監視器後還要用USB錄影,再把USB燒成光碟片,再請人確認有無錯誤,唉~
作者: sean.huang    時間: 2013-4-14 16:23
本帖最後由 sean.huang 於 2013-4-14 16:25 編輯

有可能在北大特區的"街"都弄上小小的分隔設施
這樣還會有車想進來阻塞車道的順暢?
但就苦了店家的補貨物流貨車
這些為了吃飯臨停的違規車輛,警車一來妳們覺得衝出來移車好玩嗎?不怕吃了胃下垂,阻礙了交通妳們覺得有趣嗎?
君不見路上行人都被迫要走馬路與車爭道,店家只顧著賺錢,一點社會道義道德感都沒有,難怪...
今天下午警車開了五張單後就走了,車後面又積了一群違停也不管了,警車繞了一圈又回來,直接駛過...(傻眼)
怪了,今天業績到了嗎?
下次我就空拍錄影起來給媒體報報好了,看看是谁吃虧
作者: sean.huang    時間: 2013-4-14 17:06
貨車違停 2車擦撞一死

中華日報 – 2013年4月13日 下午10:56

 記者張郁國/台南報導
 到大賣場送貨的盧姓司機將大貨車違規停放在機車道,一名騎機車的婦人和一輛自小客車為閃避該輛貨車,發生擦撞,騎機車的老婦就醫後仍然死亡,盧某訊後被依過失致死罪嫌送辦。
 南市交通大隊調查,張姓婦人前日早上開車載女兒要去買餐點,行經南區西門路一段巷口,突然發現一輛機車要閃避路旁的大貨車而騎到快車道,張女閃避不及和騎機車的戴姓婦人擦撞,戴婦又撞上大貨車倒地。
 警方指出,張婦趕緊叫救護車將戴婦送醫急救,前日晚間九時許,戴婦傷重死亡。警方發現大貨車違規停放在機車道上,開貨車的盧姓司機在警訊中表示,將車停放在大賣場外面,發生車禍時,他正在搬貨。

作者: nyoma    時間: 2013-4-14 17:37
最近自己時常看到警察在開違停的罰單,我看到的次數多到的不敢苛蔶警察。我心裏默默在祈禱~"那天風聲很大~在北大不要亂停車,不然會被開單的",那住民或過客大概敢違停的就少到可以數的。
作者: jojoyaro    時間: 2013-4-14 18:03
本帖最後由 jojoyaro 於 2013-4-14 18:08 編輯
老熊 發表於 2013-4-14 06:55
警察局是否可以委外請路邊停車管理員開紅單.......


這真的是.....像我一早開車出社區,到便利商店臨時買個東西.好好找個停車位停
3分鐘內,雨刷上就有張10塊錢的停車費~我停得心安理得
倒是"聰明人"不少....違停都不用付費

乾脆紅線開放停車,一小時兩千...由收費員來開單算了...
不過也不好苛責員警,我在路上是有見過值勤開單..倒是跟員警在那邊"揮"的人也不少

我也要來拍照檢舉了!!之前拍了幾張..回到家.心裡都想算了,不跟這種人過不去
..都沒弄個App之類的便民工具,看見違規>拍照>上傳..即可完成舉報的方式..
作者: amy1215    時間: 2013-4-14 18:59
本帖最後由 amy1215 於 2013-4-14 19:02 編輯

警察應該也有許多案件要處理,也不可能24小時站在路上抄罰單,所以大家多多體諒吧.
個人覺得警察出來巡邏抄單已經很頻繁了,反倒是希望警察能多用心於案件上,讓壞人無法於北大特區存活,也不會想搬進北大特區比較重要.
作者: 娜娜娜    時間: 2013-4-14 19:36
本帖最後由 娜娜娜 於 2013-4-14 19:45 編輯

真的需要改善違停問
作者: 陳太    時間: 2013-4-14 19:59
真的看不下去違停, 只能自力救濟拍照舉發, 撥電話1999是沒用的, 平常我都自己拍照舉發,4/12因為下大雨懶得拍, 所以直接撥1999, 然後15分鐘後警察先生到, 口頭訓誡一下, 違停的車主就開走了....然後沒多久...違停的車又繼續違停!




作者: 喬伊    時間: 2013-4-14 20:11
本帖最後由 喬伊 於 2013-4-14 20:26 編輯
a500281 發表於 2013-4-13 23:48
昨天在國際一街有看看警察"默默"的開著罰單....
今天在大德路有看到警察沿路開單....


說真的 小女子我很想在北大開拖吊場 如果開放的話
作者: sean.huang    時間: 2013-4-14 20:27
以後也來拍拍"藝術照"好了
作者: 遊民    時間: 2013-4-14 21:30
老熊 發表於 2013-4-14 06:55
警察局是否可以委外請路邊停車管理員開紅單.......

道路交通處罰條例第7條
道路交通管理之稽查,違規紀錄,由交通勤務警察,或依法令執行交通稽查任務人員執行之。
前項稽查,得由交通助理人員協助執行,其稽查項目為違規停車者,並得由交通助理人員逕行執行之;其設置、訓練及執行之辦法,由內政部會同交通部定之

不過
印象中路邊停車管理員是委外公司聘用的
和"辦法"中<交通助理人員>由政府單位聘用不一樣
所以
<路邊停車管理員>沒有權力開罰單



作者: 老熊    時間: 2013-4-14 21:42
今天回家的路上有看到一個條子杯杯默默的在開單喔~
作者: 老熊    時間: 2013-4-14 21:52
k64986 發表於 2013-4-14 11:31
sapling請你搞清楚好嗎?什麼叫 自己這邊的住戶沒水準愛亂停,是來這裏消費的其他社區,才會亂停,這裏的 ...

我自首....我住這裡...我也有車位....但是我買蜜酥雞排的時候會偷停一下...

我素質不好,我對不起北大特區的居民........



不過話說回來....從來沒有違規停車的人(不管在任何地方)才有資格丟第一塊石頭!
作者: sapling    時間: 2013-4-14 22:24
我可不可以歪樓一下? 這麼好吃的蜜酥雞排在哪呀?
作者: qqkiki    時間: 2013-4-14 22:51
sapling 發表於 2013-4-14 22:24
我可不可以歪樓一下? 這麼好吃的蜜酥雞排在哪呀?

應該就是大德路上那一間  

是蠻好吃的~~  
作者: 阿麟    時間: 2013-4-15 01:16
請問各位~如果自行拍照檢舉,要如何檢舉?是要將照片寄那呢?常常看到違停跨張到居然把社區停車場的出入口都停,只留一小小的空間可進出社區停車場,真是氣人,下回看到想要拍照檢舉!!
作者: dinkofun    時間: 2013-4-15 01:45
老熊 發表於 2013-4-14 21:52
我自首....我住這裡...我也有車位....但是我買蜜酥雞排的時候會偷停一下...

我素質不好,我對不起北大特 ...

太讚了!
              
比起只會批評別人的,真是想誇讚你一番.
畢竟瞞的 了別人終究瞞不過自己的良心!   
作者: andy58585    時間: 2013-4-15 02:08
奇怪,說別人違停的人,難道去外縣市吃飯或買東西,都不會違停一下,
有的送貨員也會臨停,下完貨就開走,又不是像市區,都把路塞的過不去了,
以為警察沒別的事情要處理喔,吃飽太閒
作者: peaceisland    時間: 2013-4-15 08:38
本帖最後由 peaceisland 於 2013-4-15 08:45 編輯

會違停的人,不外兩種心態
1.自私:反正自己方便就好(管別人去死),殊不知已經影響到別人行的權利.
2.小貪:明明有停車格,為了不想繳停車費.所以違停或並排(大學路上超多)


結論:
違停=自私+小貪=爛
作者: dingding    時間: 2013-4-15 09:18
peaceisland 發表於 2013-4-15 08:38
會違停的人,不外兩種心態
1.自私:反正自己方便就好(管別人去死),殊不知已經影響到別人行的權利.
2.小貪:明 ...

爛人+1
作者: sapling    時間: 2013-4-15 09:44
各位芳鄰,可能你們不認同, 但是咒罵別人跟逼死警察可能都解決不了問題, 期盼高道德良知也有點緣木求魚.

以我自己晚上八點多下班回到這裡,有時候想去大德路合浦買個便當, 要找學勤路上近一點的停車位都不容易, 實在很想給他門口暫停一下, 最後結局通常都是算了,不買了. 我的意思是, 理想上大家都知道應該停到停車位, 實際上停到學勤路或學成路, 再走到大德路或大觀路中段吃飯,買麵包,不是像我這種道德良知較低的人能做得到的. 於是一邊產生了違規停車造成的危險, 另一邊造成鄰居的不滿, 幹來幹去, 但是問題還是依舊.

不知道能不能參考淡水老街的做法, 不要影響社區出入下提供單側停車, 這樣至少避免兩側都停車, 造成用路人的閃躲危險, 另一方面兼顧店家做生意的需求. 當然前面有鄰居提到中間設置分隔設施也是方法, 只是真的下貨的司機就苦了.      
作者: 婷婷拔拔    時間: 2013-4-15 09:47
有大大講到柚子違停,某天晚上我就看過一台看完柚子的爸爸準備開車駛離柚子(爸爸是違停車輛)左轉出來看都不看後方有無來車,差點把綠燈直行車輛撞上隔壁全家便利超商,這台直行車後來轉進柚子旁邊車道下停車場,應該是柚子樓上住戶!

說真的!北大人想要治安好,環境好,應該從自身做起!我全家也都看柚子陳醫師,但我後來不會自私到把車子堵在巷口,為了自己方便造成多人不便!
我都散步帶小朋友去柚子,如果真的來不及要開車,會停遠一點,靠近高速公路邊晚上空蕩蕩,沒人會跟你搶車位,也不用擔心警察來趕,不是很好嗎!
作者: anes855    時間: 2013-4-15 09:59
你無法把香蕉皮罵進垃圾桶的

大學階梯教室裡,一場演講會即將開始。

主講人是蜚聲海內外的知名教授,海報兩天前就貼出去了,反應異常熱烈,同學們紛紛趕到現場,要一睹教授的風采。

離開講還有十分鐘,學生們紛紛進入到會場中,在他們跨進會場的一瞬,不約而同地發現腳下有一塊香蕉皮,在抬腿避開時,都不忘埋怨兩句:是誰這麼缺德?一點公共意識都沒有!

組織者是怎麼搞的?現在的人,什麼素質?

大家嘰哩咕嚕抱怨著跨過那塊香蕉皮,坐到自己的位置上,靜等著教授的光臨。

幾分鐘後,教授準時到達。

他也發現地上的香蕉皮,扶扶眼鏡上前仔細端詳。

教室裡頓時靜了下來,大家都伸長脖子,看教授的一舉一動。

教授看清楚腳下是一塊香蕉皮,勃然大怒,指著它大聲說道:「你怎麼可以呆在這個地方呢?你應該是在垃圾桶裡睡覺!怎麼這麼沒有公德心、沒有環保意識,要是有人踩到你摔傷怎麼辦?你太不象話了!」

憤怒讓他的眼鏡在鼻樑上跳動著,讓人一下子想起被小事激怒的唐老鴨,聽眾席上頓時傳來一陣陣笑聲。

教授沒理會,繼續憤怒,對著香蕉皮繼續發火。

聽眾席上,有學生不耐煩了,大聲說:算了吧!教授,別費力氣了,你不可能把香蕉皮罵進垃圾桶的!

教授聽了,突然,轉過頭來,滿臉紅光地笑了,並伸手把香蕉皮撿起來,放進講臺旁的垃圾桶裡,用紙巾擦擦手說:「剛才那位同學說什麼?能再說說嗎?」

教室頓時靜了下來,沒人說話。

教授說:「我聽見了,你不能把香蕉皮罵進垃圾桶的!這就是我今天晚上演講的題目!」

這時,牆上的大螢幕上開始播放同學們剛才入場時的鏡頭,同學們千姿百態地跨越香蕉皮和版本各異的埋怨聲清晰地傳了出來。

大家最初哄笑著,慢慢變得雅雀無聲。

教授說:「這是我特意安排的一個環節,我想給大家講的道理,其實你們已明白並喊了出來。」

但對你們來說,明白道理是一回事,而用道理指導自己的行為,卻又是另外一回事!

我相信,在坐的幾百名同學,沒有一個人不懂得香蕉皮是罵不進垃圾桶的,但大家缺乏動一動手,以舉手之勞去改變現狀的行為。

這就如同許多人感覺社會冷漠,而又吝於付出一個笑臉;埋怨環境污染,卻又不願意撿一片垃圾;咒罵腐敗和貪污,遇事卻本能地想去托關係走後門;感歎道德水準下降,卻又不願意身體力行地去做任何一件善事……幾乎所有的人都在埋怨和咒罵。

幾乎所有人都不願意身體力行去做事。

責任永遠在別人身上,而自己永遠都是受害者!

這些做法與心態,無限放大了消極面,而使人看見的都是絕望。

事實上,並非如我們所想的那樣,社會的每一分進步,都是需要人們用行動去構建,如果我不亂扔垃圾,這個世界就少了一個污染源;如果我再將身邊的垃圾清理掉,世界就乾淨了一分;如果我的行為感化並帶動了一個人,那麼世界上又多了一份乾淨的原因。

地球上只有五十多億人,這不是一個望不到邊的數字,因而,我們應該為自己的五十億分之一,抱有信心。

記住,垃圾不會被罵進垃圾桶,你得行動!從現在開始!

教授的演講結束了,會場裡響起聲音宏大但情緒極其複雜的掌聲。

作者: yapi    時間: 2013-4-15 10:16
本帖最後由 yapi 於 2013-4-15 10:17 編輯
sapling 發表於 2013-4-15 09:44
以我自己晚上八點多下班回到這裡,有時候想去大德路合浦買個便當, 要找學勤路上近一點的停車位都不容易,


這是事實
北大社區的停車格越來越難找,假日更是一位難求。


作者: anes855    時間: 2013-4-15 10:41
老熊 發表於 2013-4-14 21:52
我自首....我住這裡...我也有車位....但是我買蜜酥雞排的時候會偷停一下...

我素質不好,我對不起北大特 ...

故事很迷人

但是招式用老了,也會露出破綻

約翰福音 8:1-30
誰是無罪的


8:1 於是各人都回家去了。耶穌卻往橄欖山去。

8:2 清早又回到殿里。
眾百姓都到他那里去,他就坐下教訓他們。

8:3 文士和法利賽人,帶著一個行淫時被拿的婦人來,
叫她站在當中。

8:4 就對耶穌說:“夫子,這婦人是正行淫之時被拿的。

8:5 摩西在律法上吩咐我們,把這樣的婦人用石頭打死。
你說該把她怎么樣呢?”

8:6 他們說這話,乃試探耶穌,要得著告他的把柄。
耶穌卻彎著腰,用指頭在地上畫字。

8:7 他們還是不住地問他,耶穌就直起腰來,對他們說:
“你們中間誰是沒有罪的,誰就可以先拿石頭打她。”

8:8 於是又彎著腰,用指頭在地上畫字。

8:9 他們聽見這話,
就從老到少,一個一個地都出去了,
只剩下耶穌一人,還有那婦人仍然站在當中。

8:10 耶穌就直起腰來,對她說:
“婦人,那些人在哪里呢?沒有人定你的罪嗎?”

8:11 她說:“主啊,沒有。”耶穌說:
“我也不定你的罪。去吧。從此不要再犯罪了。”

作者: jojoyaro    時間: 2013-4-15 10:53
我開車車齡不長(約5年)..倒是從來沒被開過單..
說有無停過紅線..有,雨天放人下來.自己去繞幾圈再回來接
時間長的話一定就近找停車位..也許會遠一些,但還是比從家裡近
買東西也都把車停回家.再走路出來..有腳踏車也可以以腳踏車代步
至少可以輕鬆舒適的用餐或辦事..也不用提心吊膽車被刮花了
外縣市我不敢說.但我是希望在北大有所不同.
事實上可能車齡尚淺..從不敢違停

雖說停車位難求.只要不貪圖方便
相信都有方法可以解決..
但還是希望能夠有效的取締

若真有非不得已的理由,也希望乖乖的把罰單吞下去
不要增加值勤員警的困擾

跟大家一樣也有類似找車位的狀況
但寧願稍遠一些(例沿途的學府路或就近賣場)..也不亂停

看到家樂福外也是不少違停,可以想見..不少就是個"懶"字
作者: sean.huang    時間: 2013-4-15 11:07
1. 北大停車大不易是政府當初規劃時的政策失準
2. 因北大停車大不易,停進巷弄其實也是不爭的事實,我都可以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但實在是停得太誇張了,兩邊都停,是怎樣,改天我車直接停中間好了

解決之方
1. 政府徵收或租借空地或是獎勵優惠民間闢建停車場解決停車問題
2. 調整北大停車費用(改計時而非計次)
3. 改攝影舉發,違停就違停警車不要再鳴笛叫人出來開車,然後抓幾個倒楣車人工開單,這明顯有漏水之疑(個人最不爽,也易養成民眾投機取巧的習慣)
4. 協調社區閒置車位 , 改為臨停收費
5. 後面請繼續

我個人寬容度算蠻高的,但讓我說話時就是已經太超過了
北大違停還沒改善前 1999 ,市長信箱會持續執行,員警休想再來摸摸頭
作者: yapi    時間: 2013-4-15 11:57
本帖最後由 yapi 於 2013-4-15 12:00 編輯
sean.huang 發表於 2013-4-15 11:07
解決之方
1. 政府徵收或租借空地或是獎勵優惠民間闢建停車場解決停車問題
2. 調整北大停車費用(改計時而非計次)
3. 改攝影舉發,違停就違停警車不要再鳴笛叫人出來開車,然後抓幾個倒楣車人工開單,這明顯有漏水之疑(個人最不爽,也易養成民眾投機取巧的習慣)
4. 協調社區閒置車位 , 改為臨停收費
5. 後面請繼續


第2點非常贊同
北大社區的路邊停車位都已經不夠了,假日卻還免收費?
導致周邊社區趁週五晚上佔據路邊停車格,保留自家車位供訪客使用,明顯不公平....

強烈建議,假日應比照平日收費。
作者: yljimmy    時間: 2013-4-15 12:52
本帖最後由 yljimmy 於 2013-4-15 12:54 編輯

我覺得畫停車格可行
小路改單行道
路寬的雙側畫停車格
路窄的單側

停車費越窄的越貴
一小時30/40就夠了

違停的人除了懶得走路之外, 相當多是捨不得那幾十塊錢的人
30/40的費率, 效果可能比警察鳴笛還好

信不信, 國際一街二街大德大觀學林這幾條, 路邊如果畫滿停車格, 每小時40元, 應該立馬就淨空了
作者: 無拘無束    時間: 2013-4-15 13:50
可是我覺得以目前狀況,就算路邊畫滿停車格,接下來就是"併排停車".......
作者: cybee0808    時間: 2013-4-15 13:58
大德或大觀畫車位並不可行路那麼小;難道要為那些違規停車人想出路;停遠一點多走幾步路吧;不然就吃罰單
作者: 柏青哥    時間: 2013-4-17 10:25
昨天 (4/16) 下午五點左右,在北大側門 (宜蘭扁食麵店) 警察和違停的民眾發生口角衝突,違停民眾不服警察開單取締,大聲咆哮,警察先生似乎也動怒了,嚷著罰款也不是進他口袋云云。一樣米養百樣人,警察也不好當啦。
作者: a30123    時間: 2013-4-17 11:24
大家應該不希望警察領國家的薪水只會做開罰單這件事吧!!

覺得警察也有警察的辛酸~大家應該是給予鼓勵而不是施加壓力吧!

民眾違停警察也很無奈吧!  因為無時無刻都有任何車輛違停

那直接在各巷路口設個如同警衛室一樣  每天守株待兔吧!

那治安誰來負責?




作者: ricky601    時間: 2013-4-17 11:28
前兩天晚上,在國際一街吃晚餐,看見一個員警在那默默的開單,一些在餐廳吃飯的車主,進進出出的,
我看那餐肯定是消化不良吧,只是個人覺得,那一帶雖然劃紅線但他們暫停在那,並不妨害交通,既然
人力有限,應該去執行更重要的地方,譬如並排停車,嚴重影響交通的那些違規案件吧
作者: 寧靜海    時間: 2013-4-17 12:43
其實大義路、學成路兩處都市計畫原本規劃的停車場都門可羅雀... 或許該爭取的,不是增設停車格,而是停車場可否改為免費停放或是降低收費;另外也應該宣導車主將車輛停到停車場,而非心存僥倖違規停車。
作者: newlife    時間: 2013-4-17 13:14
本帖最後由 newlife 於 2013-4-17 13:25 編輯

這裡已經太好了
警察還先給你響個兩三聲警訊
我認為常取締是好的
取締久了自然會有改善的

違規者
如果是北大居民
或許下次他就騎單車來吃就好

至於外地的 就像我們去外面吃飯
如果有把握那邊不會拖吊 你才敢亂停吧
如果常拖又生意好的店家
他自然店面會有警語提醒他的顧客此地會拖吊

總之 不定時的取締一定有效
一顆不定時炸彈 讓你吃不心安
要我寧可先停好
作者: 容容    時間: 2013-4-17 13:50
前幾天我有看到拖吊車,我以為北大開始違停拖吊了,還很開心呢,結果不是喔! 其實有違規處理相關罰則並"確實執行",而非為業績交待,我想應該就可改善許多吧,若一違停就拖吊,就算外來車被拖過一次大概也不敢再亂停了吧.   在台北市及新北市有違停拖吊的區域很明顯地不太容易看到違停車輛.       也請違停車輛不要再停在社區出入口附近了.
作者: lin2975    時間: 2013-4-17 17:22
在紅線路邊臨停,真的非常危險。尤其有時候在路口轉角也停,造成用路人極大不便與危險。
支持警方嚴加勸導與取締
停到停車格,多走幾步路,大家都安全。
社區會亂,是從小處開始的,今天1台、明天2台、後天1排、再來就並排。
北大社區的好友,您希望看到那種情形嗎?
多打電話到派出所、不然就1999或直接警察局長信箱、市長信箱。
雖然剛開始會讓警察辛苦
但上軌道以後
治安會變好、交通事故會變少,警方的雜物自然就少。
加油
一起努力
作者: sean.huang    時間: 2013-4-18 12:20
ricky601 發表於 2013-4-17 11:28
前兩天晚上,在國際一街吃晚餐,看見一個員警在那默默的開單,一些在餐廳吃飯的車主,進進出出的,
我看那餐肯定 ...

你住哪個社區,下次都停你家前面的路
讓你進出門跟考照一樣,你就知道了WHY
作者: sean.huang    時間: 2013-4-18 12:34
美國在台官員曾說在美國有98%的開車人都很遵守交通規則,會替他人想
1%是真的分神或沒注意,另1%是瘋子開的
台灣地狹人稠停車本就大不易,違停谁敢說他沒幹過
路口的便利商店,我要臨停也決不會直接靠邊停放,一定往前個10M, Why? 因為會影響該車道左右轉的視線
更遑論並排停車,早上大學路的豆漿店就常碰到明明停車位有空位,他老兄就是跟著空位並排
一早也還沒到計費時間,但他就這樣阻礙了大學路的交通順暢,害的公車四輪兩輪的爭到...

違停我不是那麼反對但能否儘量以不要影響他人為基準,現在是違停的太誇張了
作者: joanwlin    時間: 2013-4-18 15:55
貪圖方便違規停車,不但有損自己的公民素質,也給小孩負面的身教。 如果能夠把搭捷運有序排隊的守法精神推廣到地面上的開車停車上,違停的問題就可以得到改善。
作者: sean.huang    時間: 2013-4-18 21:27
17:30左右去金石堂買書經過大大的火鍋店前面一台違停車道,一台違停到人行道上(人行道磚都因此凹凸不平了,你說還是小事)
看!這樣我要怎麼走啊? 只好走大馬路了...當心裡在開幹的同時
哈哈,警察杯杯剛好騎機車(一個來開單就好,不需要開車,另一個可以執行其他更重要的事)停在違停車尾10公尺"開單"(未鳴笛),經過他時,順便回他一句
多開幾張
爽!
買完書回來(15分鍾左右)他也準備離開,真的有把人民的話聽進去
再爽一下

21:00 火鍋店前一台Tiida車主吃完飯出來一開多一張紅單,甩門,走人
哈哈!
作者: joychiou    時間: 2013-4-18 21:57
在台灣,敢說從來沒違停過的應該是很少人吧?

個人也違停過,但是是沒辦法的情況下才會這麼做,且人一定會在車上。
真要紅線違停,轉彎處、無路肩的路段、消防栓周圍、足以影響他人動線安全、妨礙交通...等,這幾個地點是絕不停放。

像是國學街、大觀路這些路幅狹窄沒有路肩的路段,臨時下車都會影響其他人,更別說是停車,個人是絕對不會像在這種路段停車的。

當然,違停還是不對,但台灣地狹人稠,加上政府規劃的問題,要做到完全不違停,難度蠻高的。


像這種沒有路肩的路段、又是轉彎處,這輛車就很大方地停在那,車上也沒人,足以影響彎入車輛的安全。
不客氣的就拍照檢舉了,如果是停在有路肩畫紅線的地方,這種就放他一條生路,不然搞的全民公敵,大家都不好過。

[attach]165524[/attach]

案號:1020416359
敬啟者:您於102年04月16日反映事項,查處情形如下:審視您所提供之照片,有關7788-NT號汽車違停案,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第1項第1款予以舉發。感謝您的來信及對交通問題的關心,若對本案仍有其他意見或疑問,請與承辦人聯絡。本分局將竭誠為您服務與說明。敬祝 身體健康,萬事如意。新北市政府警察局蘆洲分局交通組警員洪炳榮 (02)82860690


作者: 潤生    時間: 2013-4-19 00:55
從北大派出所到大德路大約只要3分多鐘,結果超過30分還末出現,這樣敷衍效率,大家對這樣的北大派出所,還有多少的期待呢?如果因為公務人員<警察>的怠忽職守,造成人民生命財產的損害,可否提出國賠請求呢

我覺得兄台將違規停車30分鐘警察未到現場處理這件事,與公務人員怠忽職守連結,好像太言過了
違規停車的案子可能是警察受理勤務中 「相對」 不急的
兄台是否在派出所觀察員警受理案件後手邊真的沒事而在瞎晃?
如果沒有,說其"敷衍"也不太客觀

不過北大派出所的人員編制也許可以檢討


作者: lanying    時間: 2013-4-19 09:32
本帖最後由 lanying 於 2013-4-19 09:37 編輯

如果有小朋友的人就會知道,以責罵的方式是不會改變小孩的行為

希望大家多給派出所的警察兄弟(姐妹?)們鼓勵、加油而不是責罵

事實上,他們真的有在取締了,現況也有改善。

但是,由於勤務的安排,無法24小時都在取締違停。

小小的派出所尚有其他工作要執行:巡邏、處理民眾報案、各項專案業務以及分局交辦事項等等。

派出所勤務繁重不是各位可以想像的。

建議可以請里長協助召開派出所與民有約的活動,把我們的心聲切實轉達。

如果沒有民眾做為後盾,警察是無法解決社區問題的。若要強力執法,也要有民眾的強力支持。

我就曾看過民眾對警察大聲小聲,這時候,他們的苦又往哪裏吞?或者是有民代關說,他們如何施展鐵腕?

就有民代質疑新北市新店分局搶錢,因其檢舉違規的是全市最高。請問:有這種民代,還有救嗎?

《開單新北市第1》新莊警分局 民代批搶錢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3/new/apr/6/today-taipei1.htm

警察也是人生父母養的,請大家對他們多點尊重和體諒,如果他們是你們的親人朋友,想必大家就會瞭解,這種工作真的不是人幹的。

請大家:
1從自己不違停做起
2可以有禮貌地打電話給勤務中心或派出所反映交通問題
3可請里長邀請所長來社區座談
4請給認真執勤的警察們感激的眼神和鼓勵
5不要關說,若被開單就摸摸鼻子繳款了事
6請在自己能力所及,協助警察執法
7若看到有人妨害警察執法,請協助警察蒐證

以下是某臺灣警察的心聲

"世界各國 可能只有台灣的警察是不能買三餐,更不要說買飲料了

更慘的是..

辛辛苦苦、偷偷摸摸買回來的便當

常常在拆開橡皮筋"啪"的一瞬間

就要放在桌上經歷1 2個小時的降溫等待主人回來

才發現原來不能買便當的原因是

買了你也吃不到

上級若有肩膀

大膽的向媒體說明

警察也是人,能不吃不喝嗎?

國外警察就可以吃東西 我們就不是人嗎?

被民眾檢舉就算了

之前有朋友調走,問他為什麼要調走

他拿出一張申戒單回說忙到沒飯吃,忙完之後下去吃個飯就被懲處

一個連吃飯都有問題的地方,不調走留下來做什麼

原來啊..

最大的敵人,從來都是自己人"

"台北巿政府警察局短短時間内就這麼多人身故~><
感謝您燃燒生命換取善良百姓的安全,
我們會努力讓你們的犧牲有其代價,
真的感謝您們為我們辛苦默默付出……直到最後。

台北市過勞往生警察記念追思名單:

1:蔡警員97.4.14享年47歲。
2:吳警員97,4.23享年50歲。
3:林警員97.8.9享年36歲。
4:李警員97.10.26享年38歲。
5:洪警員98.1.13享年43歲。
6:徐警員98.7.11享年34歲。
7:游警員98.8.5享年51歲。
8:李警員98.8.21享年49歲。
9:林警員98.9.7享年61歲。
10:賴警員98.11.10享年27歲。
11:馮警員98.11.23享年45歲。
12:吳警員99.4.19享年22歲。
13:林警員99.8.15享年37歲。
14:藍警員99.10.23享年64歲。
16:紀警員99.11.15享年36歲
17:郭警員99.12.7.享年46歲。
18:許警員100.4.28享年39歲。
19:李警員100.5.17.享年47歲。
20:詹警員100.8.18享年38歲。
21:李警員100.10.6享年38歲。
22:羅警員100.11.20享年49歲。
23:許警員100.12.20享年54歲。
24:黃警員100.12.20享年48歲。
25:王警員101.4.2.享年41歲。
26:江警員101.6.2.享年48歲。
27:蔡警員101.7.7享年41歲。
28:楊警員101.8.5.享年45歲。
29:趙警員101.9.26.享年55歲。
30:蔡警員101.10.27享年48歲。
31:卓警員101.12.12享年51歲。
32:陳警員101.12.19享年38歲。
33:謝警員102.2.26享年41歲。
34:吳警員102.3.2.享年40歲。
35:黃警員102.4.1.享年39歲。
36:于警員102.4.10享年44歲。

(以上排列係以亡故時間排序,時間於民國97年起,共36位)

真的很感謝你們的付出…

雖然我不認識你們,但是我知道你們直到最後都是在為了人民安心安定安全的生活,努力治安而過勞...…

謝謝,說不盡的感謝!
警聲會持續努力,讓你們的辛勞與成就延續下去..."
作者: jojoyaro    時間: 2013-4-19 12:38
感念員警的付出
我是認為,在這幾乎人手一支智慧型手機的時代
檢舉違停,應該是ㄧ個App就可以完成拍照.定位.檢舉.上傳的功能了
希望未來可以考慮這樣作.
作者: yehhsiaohui    時間: 2013-4-19 23:55
今天騎車去大學路附近吃飯,
看到辛苦的警察杯杯在巡邏開單,
吃飽回程還有看到在取締違規中,
相信再給他們一些時間北大會愈來愈好的
作者: phantom    時間: 2013-4-20 07:21
本帖最後由 phantom 於 2013-4-20 19:01 編輯
lanying 發表於 2013-4-19 09:32
如果有小朋友的人就會知道,以責罵的方式是不會改變小孩的行為

希望大家多給派出所的警察兄弟(姐妹?)們 ...


就有民代質疑新北市新店分局搶錢,因其檢舉違規的是全市最高。

這句話應該正是違規停車問題一直無法解決的根本原因...

作者: lin2975    時間: 2013-4-20 09:14
分享一篇網文
真的除了自己做好以外
也要稍微雞婆一點 社區才會越來越好

你無法把香蕉皮罵進垃圾桶的
大學階梯教室裡,一場演講會即將開始。

主講人是蜚聲海內外的知名教授,海報兩天前就貼出去了,反應異常熱烈,同學們紛紛趕到現場,要一睹教授的風采。

離開講還有十分鐘,學生們紛紛進入到會場中,在他們跨進會場的一瞬,不約而同地發現腳下有一塊香蕉皮,在抬腿避開時,都不忘埋怨兩句:是誰這麼缺德?一點公共意識都沒有!

組織者是怎麼搞的?現在的人,什麼素質?

大家嘰哩咕嚕抱怨著跨過那塊香蕉皮,坐到自己的位置上,靜等著教授的光臨。

幾分鐘後,教授準時到達。

他也發現地上的香蕉皮,扶扶眼鏡上前仔細端詳。

教室裡頓時靜了下來,大家都伸長脖子,看教授的一舉一動。

教授看清楚腳下是一塊香蕉皮,勃然大怒,指著它大聲說道:「你怎麼可以呆在這個地方呢?你應該是在垃圾桶裡睡覺!怎麼這麼沒有公德心、沒有環保意識,要是有人踩到你摔傷怎麼辦?你太不象話了!」

憤怒讓他的眼鏡在鼻樑上跳動著,讓人一下子想起被小事激怒的唐老鴨,聽眾席上頓時傳來一陣陣笑聲。

教授沒理會,繼續憤怒,對著香蕉皮繼續發火。

聽眾席上,有學生不耐煩了,大聲說:算了吧!教授,別費力氣了,你不可能把香蕉皮罵進垃圾桶的!

教授聽了,突然,轉過頭來,滿臉紅光地笑了,並伸手把香蕉皮撿起來,放進講臺旁的垃圾桶裡,用紙巾擦擦手說:「剛才那位同學說什麼?能再說說嗎?」

教室頓時靜了下來,沒人說話。

教授說:「我聽見了,你不能把香蕉皮罵進垃圾桶的!這就是我今天晚上演講的題目!」

這時,牆上的大螢幕上開始播放同學們剛才入場時的鏡頭,同學們千姿百態地跨越香蕉皮和版本各異的埋怨聲清晰地傳了出來。

大家最初哄笑著,慢慢變得雅雀無聲。

教授說:「這是我特意安排的一個環節,我想給大家講的道理,其實你們已明白並喊了出來。」

但對你們來說,明白道理是一回事,而用道理指導自己的行為,卻又是另外一回事!

我相信,在坐的幾百名同學,沒有一個人不懂得香蕉皮是罵不進垃圾桶的,但大家缺乏動一動手,以舉手之勞去改變現狀的行為。

這就如同許多人感覺社會冷漠,而又吝於付出一個笑臉;埋怨環境污染,卻又不願意撿一片垃圾;咒罵腐敗和貪污,遇事卻本能地想去托關係走後門;感歎道德水準下降,卻又不願意身體力行地去做任何一件善事……幾乎所有的人都在埋怨和咒罵。

幾乎所有人都不願意身體力行去做事。

責任永遠在別人身上,而自己永遠都是受害者!

這些做法與心態,無限放大了消極面,而使人看見的都是絕望。

事實上,並非如我們所想的那樣,社會的每一分進步,都是需要人們用行動去構建,如果我不亂扔垃圾,這個世界就少了一個污染源;如果我再將身邊的垃圾清理掉,世界就乾淨了一分;如果我的行為感化並帶動了一個人,那麼世界上又多了一份乾淨的原因。

地球上只有五十多億人,這不是一個望不到邊的數字,因而,我們應該為自己的五十億分之一,抱有信心。

記住,垃圾不會被罵進垃圾桶,你得行動!從現在開始!

教授的演講結束了,會場裡響起聲音宏大但情緒極其複雜的掌聲。

作者: jojomandy    時間: 2013-4-23 18:56
說真的若純住宅區沒有商店,我想違停狀況就沒有,有商店且每一條巷道都畫上紅線不違規才奇怪,有沒有發現北大幾乎都是畫紅線,停車位是外包的喔
作者: Tony    時間: 2013-4-23 19:30
jojomandy 發表於 2013-4-23 18:56
說真的若純住宅區沒有商店,我想違停狀況就沒有,有商店且每一條巷道都畫上紅線不違規才奇怪,有沒有發現北大 ...

既然是巷道,而且只有兩線道,又怎麼畫車格?
如果規畫成單線道,一邊開放停車,又有誰會贊成?
作者: sean.huang    時間: 2013-4-24 23:51
有了這一封回復後,檢舉信心大增
我將調整相機像素,讓檔案不致太大
這樣一封MAIL就可以多提共幾張違停寫真
此次照片只有拍到前車牌但是有拍到駕駛座沒人
下次我試看看只拍後車牌的看看警方能否接受

感謝違停車主對國家的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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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愛的市民朋友您好:
    您於102年4月23日致局長電子郵件,局長非常重視,已轉交本局三峽分局處理,有關查處情形說明如下:
    一、臺端反映三峽區國際一街前有車輛違停1案(共1部汽車),本案經檢視來信相片,已針對違規項目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逕行舉發,本案於102年4月24日以電子郵件回復陳情人。
    二、臺端陳情之地點相關違規停車問題本分局已督飭管轄北大派出所加強巡查,以維通行;爾後再發現有交通違規情事,請您不吝逕電110或三峽分局勤務指揮中心電話:02-2671-1796檢舉,俾利迅速派員處理。
    三、感謝您的來信及對警政交通問題的關心,若對本案能仍有其他意見或疑問,惠請與承辦人聯絡,本局將竭誠為您服務與說明。
承辦機關:新北市政府警察局
承辦科室:三峽分局交通組     警員 郭峻呈
聯絡電話:(02)2672-5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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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 內容
檢舉人 : 姓名 電話 地址
違停車號 : 1999-XX
違停時間 : 2013/4/20
違停路段 : 新北市三峽區國際一街
違反條例 : 56條1項1款 在禁止臨時停車處所停車
還有照片(一定要原檔)
作者: peaceisland    時間: 2013-4-25 00:03
剛才接近晚上11點,還有兩位警察來國際ㄧ街拍照及開單.......
作者: catherine28E2    時間: 2013-4-25 00:19
是阿 只要是 大X路 系列的 總是停滿車 我們要開過去 都好曼 且危險 為什麼警察不照想舉發 大家罰個幾次就怕了阿
北大社區這麼優質 大家不要為了一下下的方便 去7-11買個東西 繳個錢
卻不知 你的方便 造成多少人的不便

作者: NashChou    時間: 2013-4-25 18:03
sean.huang 發表於 2013-4-15 11:07
1. 北大停車大不易是政府當初規劃時的政策失準
2. 因北大停車大不易,停進巷弄其實也是不爭的事實,我都可以 ...

北大特區的停車位規劃
我覺得已經是非常足夠的了
只要人性不變,就算整個特區都是停車場也是一樣會違停

學成路大義路口不是有個民營停車場嗎?
有誰看過那邊停滿過?

學府路路邊一整排的停車格
除了大成路到大學路這段住宅比較密集的區段
桃子腳這邊的停車格根本沒什麼人在停?

是停車格不夠嗎?
我倒是天天看到違停車輛停放的位置就在閒置停車格的旁邊

這是什麼樣的心態?
閒太遠不停、要錢不停
一切只要我方便就好?

不要再怪員警了
你無法想像他們的生活是多麼的悲慘的
作者: bem765    時間: 2013-4-27 08:18
真抱歉每次載小孩去柚子看診我也是違規停車,本人在此罰站50分鐘認錯。
作者: 法藏    時間: 2013-4-27 09:57
sapling 發表於 2013-4-14 08:34
警察有蠻多勤務要執行的, 自己這邊的住戶沒水準愛亂停車, 警察開完單走了,不到五分鐘又有人亂停...然後警察 ...

  對呀!  北大居民要自愛不要一直怪警察  自愛才是解決之道  警察不是萬能
作者: anes855    時間: 2013-4-27 14:49
sean.huang 發表於 2013-4-24 23:51
有了這一封回復後,檢舉信心大增
我將調整相機像素,讓檔案不致太大
這樣一封MAIL就可以多提共幾張違停寫真

根據經驗,只有後方的相片,警察是不太能接受逕行舉發的。

因為,只有後方的一張相片,無法舉證,車輛到底是停止的狀態,還是其實在移動中(如倒車、停車中、轉彎中)?

(除非是從後方拍的兩張相片,時間有很長一段間隔,或許警察會接受逕行舉發??)
作者: hui_ching    時間: 2013-4-27 15:07
anes855 發表於 2013-4-27 14:49
根據經驗,只有後方的相片,警察是不太能接受逕行舉發的。

因為,只有後方的一張相片,無法舉證,車輛到 ...

沒錯,照片上要顯示時間,例如30分鐘,證明它這段時間都停在這沒動,而且要連拍好幾張吧!

(想到,曾有勞資糾紛員工上班睡覺,調解員說公司要拍照舉證證明員工這一個小時都在睡覺,要顯示時間最好是有幾十到幾百張.....超無言...... .)

離題了,別理我
作者: lenny615    時間: 2013-5-20 20:37
只能說....
人們永遠都慾求不滿(或太自我)...
因應要求,北大已設派出所了,然後要在1個月之內改善所有的治安??
這裡已經算是台灣治安優質的社區了吧..我想...
為什麼不是多點鼓勵??還要施加壓力??
換工作都有交接期了...
這裡越來越多"要求"文,所以已經很少上此版逛了....


作者: 北區喬治    時間: 2013-5-21 12:25
輕鬆一下...輕鬆一點

每天上來搖搖樂拿獎金
其實也蠻有意思的...

有些事..不要說妳我啦
上帝.佛祖.都不一定做得到..處理的完美
作者: sean.huang    時間: 2013-5-26 14:09
今天中午還真勤呢,一台汽車一輛機車交叉巡邏開單,開單數量雖不多
但炎炎夏日還是要對值勤的阿sir說聲辛苦了
作者: anes855    時間: 2013-5-26 18:13
今天真的很特別,一台汽車接著一台汽車地,連續拖吊回來。

雖然和民營拖吊相比,數量不多

但已經是這幾年來,拖吊得最勤的一天了

辛苦了! 警察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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