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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朱立倫:新北環快、台65 問題多 [列印本頁]

作者: dingding    時間: 2013-3-28 08:02
標題: 朱立倫:新北環快、台65 問題多

【聯合報╱記者鄭朝陽/板橋報導】
2013.03.28 02:59 am

台65線及新北環快通車後,衍生匝道壅塞、汽機車流量大增等民怨。市長朱立倫昨天在「道路交通安全督導會報」中,要求交通局拿出「現代技術」及「協調力」改善問題,並以用路人角度妥善規畫後續工程。

新北環快中和段及台65線分別在今年初通車,肩負疏解五股、泰山、新莊、板橋、土城、三重、雙和及新店等市區車流重任,同時串連國道1、3號,是新北市聯外的重要捷徑。

但新北環快及台65線通車後,車流超乎預期,造成部分匝道回堵與市區連結道路壅塞;新北環快機車違規左轉與汽機車打結等問題造成民怨,也不斷湧入市長信箱。

朱立倫利用假日實際開車體驗,發現台65線的土城一匝道是往樹林區的重要交流道,但匝道下來的紅綠燈,對右轉城林橋往樹林的用路人不夠友善,才會造成回堵。

朱立倫說,當初如果設計一條匝道直接上城林橋,交通會更便利;他要求交通局在道路建設規畫前,一定要以用路人的角度思考設計,大到出入匝道,小至交通號誌秒差,都要預先設想。

朱立倫說,交通改善一定要結合「現代技術」及「協調力」,現代技術是結合儀控秒差、標誌、標線、標號與警力支援,讓道路使用更具效率與效益;協調力則是不能閉門造車,要結合高工局及公路總局,針對高快速道路整體檢討,共同研議最具成本效益的改善方式。

【2013/03/28 聯合報】@ http://udn.com/



全文網址: 朱立倫:新北環快、台65 問題多 | 生活新聞 | 生活消費 | 聯合新聞網 http://udn.com/NEWS/LIFE/LIF1/7793423.shtml#ixzz2Omv94VU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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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yamata    時間: 2013-3-28 08:19
交通改善一定要結合「現代技術」及「協調力」
作者: 老熊    時間: 2013-3-28 08:59
對呀,從五股到土城只花了10分鐘,
但下個匝道卻要20分鐘!
作者: dingding    時間: 2013-3-28 09:06
老熊 發表於 2013-3-28 08:59
對呀,從五股到土城只花了10分鐘,
但下個匝道卻要20分鐘!

對啊,綠燈讀秒太短,有次下匝道正在迴轉往環河路時,後方車陣中竄出一輛不耐久候的bmw跨雙黃線還狂按啦叭,差點撞上我的車!
作者: jnmh5130    時間: 2013-3-28 09:10
本來道路設計就是要考慮用路人,不是設計好看就好了,很多工程都是中看不中用,問題一堆,以後再改善,浪費人民的納稅錢,真是可惡
作者: sapling    時間: 2013-3-28 09:41
這就是社會上普遍對於公務員這麼不滿的原因.也許不是來自福利的比較,而是明明可以一次做好的事,非要發兩次工程.還是兩次能撈的比一次多?
作者: dingding    時間: 2013-3-28 09:49
sapling 發表於 2013-3-28 09:41
這就是社會上普遍對於公務員這麼不滿的原因.也許不是來自福利的比較,而是明明可以一次做好的事,非要發兩次 ...

套句老朱市長講的...以用路人角度妥善規畫後續工程
原因之一,用路人都想省過路費,所以我回北大想省過路費提前在土城下走環河路咩,因為大家都這麼想所以該匝道非常熱門,但規劃道路的公務員不一定這麼想吧,因為可能不住這區!
作者: assablue    時間: 2013-3-28 12:07
65真的很有問題,應該繼續延伸進來北大
作者: Dailybread    時間: 2013-3-28 13:26
學府路的號誌不連貫 設計者顯然不很用心 由大雅路往北大方向 幾乎每個路口都是紅燈 這問題也應以用路人的立場思考
作者: dingding    時間: 2013-3-28 13:29
Dailybread 發表於 2013-3-28 13:26
學府路的號誌不連貫 設計者顯然不很用心 由大雅路往北大方向 幾乎每個路口都是紅燈 這問題也應以用路人的立 ...

這是故意的,北大裡道路又寬又直,為了防治有人持續高速行駛,為搶下一個路口的燈號的權宜之計
作者: ECOMA    時間: 2013-3-28 13:47
assablue 發表於 2013-3-28 12:07
65真的很有問題,應該繼續延伸進來北大

繼續延伸到北大來,贊成+1
作者: 老熊    時間: 2013-3-28 17:15
Dailybread 發表於 2013-3-28 13:26
學府路的號誌不連貫 設計者顯然不很用心 由大雅路往北大方向 幾乎每個路口都是紅燈 這問題也應以用路人的立 ...

學勤路也差不多,跟電聯車一樣,幾乎是站站停~
作者: 老熊    時間: 2013-3-28 17:16
ECOMA 發表於 2013-3-28 13:47
繼續延伸到北大來,贊成+1

想太多了.....
作者: 阿正爸爸    時間: 2013-3-28 17:37
板橋一出口到土城出口之間,應該再設一個出口給往土城和樹林的駕駛
在福州橋那邊

65也有預留沿伸的位置,至少可分流現在土城出口車流
作者: Lynn88    時間: 2013-3-28 19:57
應該在環河路設一個出入口往三峽及柑園,就不會塞在城林橋頭了
作者: gmflinda    時間: 2013-3-28 21:20
我也要一個匝道往北大....................
作者: Jayson_lin    時間: 2013-3-28 22:51
你們都想太多了
其實...撤掉樹林收費站,這問題就會大大的改善啦~~
作者: dingding    時間: 2013-3-29 01:20
老熊 發表於 2013-3-28 17:15
學勤路也差不多,跟電聯車一樣,幾乎是站站停~

心得:在北大裡開車走字型就對了!(看到下個路口是綠燈就轉彎,因為等你到了自動會變紅燈)
作者: jojoyaro    時間: 2013-3-29 02:05
dingding 發表於 2013-3-28 09:06
對啊,綠燈讀秒太短,有次下匝道正在迴轉往環河路時,後方車陣中竄出一輛不耐久候的bmw跨雙黃線還狂按啦 ...

現在是否上.下都禁止迴轉了嗎?上次早上要迴轉上65被指揮至城林路才能迴轉@@

作者: dingding    時間: 2013-3-29 02:10
jojoyaro 發表於 2013-3-29 02:05
現在是否上.下都禁止迴轉了嗎?上次早上要迴轉上65被指揮至城林路才能迴轉@@
...

自從上次3月初被嚇到後,下匝道後就乖乖直行往牛嘎糖博物館那裡上環河路,所以沒注意是否已禁止迴轉
作者: jojoyaro    時間: 2013-3-29 12:31
dingding 發表於 2013-3-29 02:10
自從上次3月初被嚇到後,下匝道後就乖乖直行往牛嘎糖博物館那裡上環河路,所以沒注意是否已禁止迴轉 ...

我也是...之前從環河要迴轉上65的路口也是被一輛從左邊超車的摩托車嚇到..
就不太走那兒了...綠燈秒數超短...
作者: Dailybread    時間: 2013-3-29 12:44
本帖最後由 Dailybread 於 2013-3-29 12:45 編輯
dingding 發表於 2013-3-28 13:29
這是故意的,北大裡道路又寬又直,為了防治有人持續高速行駛,為搶下一個路口的燈號的權宜之計 ...


這種思考, 這種邏輯 ,早已不合時宜,
任何政策,當以絕大多數民眾的福祉為最優先考量,
政府卻總是反其道而行 .
為了抑制1%的壞分子, 卻要犧牲99%循規蹈矩民眾的福利!

過去以價制量(車,香菸) ,買房奢侈稅, 政策有任何成效嗎?
買得起豪宅名車者, 在乎那一點稅嗎?
癮君子會吝惜20元的附加稅嗎?
飆車族會在乎闖紅燈嗎 ?
熙熙攘攘的馬路 ,又能開多快?


鴕鳥心態 愚蠢至極
作者: dingding    時間: 2013-3-30 01:02
Dailybread 發表於 2013-3-29 12:44
這種思考, 這種邏輯 ,早已不合時宜,
任何政策,當以絕大多數民眾的福祉為最優先考量,
政府卻總是反其道而 ...

任何政策,當以保障絕大多數民眾的福祉及安全為最優先考量
作者: Dailybread    時間: 2013-3-30 09:13
本帖最後由 Dailybread 於 2013-3-30 10:18 編輯
dingding 發表於 2013-3-30 01:02
任何政策,當以保障絕大多數民眾的福祉及安全為最優先考量


唯有公權力不彰 才會威脅到民眾的安全和福祉
闖紅燈的 酒駕的 飆車的 超速違規的 就要重罰
如果用號誌就可以遏止行車歪風
不是天真 是真的很愚蠢
這點邏輯都無法理清 還奢談治國

政府施政無力
經濟不佳 就高喊"全民拚經濟"
治安不好 就號召"全民拚治安"
百姓空手 用啥拚經濟 拚治安

都做不出成效 就喊清廉
結果領袖的左右手都遭貪腐送辦
可笑
作者: yapi    時間: 2013-3-30 09:44
Dailybread 發表於 2013-3-30 09:13
唯有公權力不彰 才會威脅到民眾的安全和福祉
闖紅燈的 酒駕的 飆車的 超速違規的 就要重罰
如果用號誌就 ...

我贊同你的想法
但,最近央行彭總裁送給張金鶚一句話,『他當了副市長之後,就知道當副市長跟當教授是不一樣的。」
值得我們想想....

反正我們只需出張嘴,本來就是很簡單....
作者: Dailybread    時間: 2013-3-30 10:09
本帖最後由 Dailybread 於 2013-3-30 19:02 編輯
yapi 發表於 2013-3-30 09:44
我贊同你的想法
但,最近央行彭總裁送給張金鶚一句話,『他當了副市長之後,就知道當副市長跟當教授是不 ...


我們納稅 讓政府花錢聘請眾多公務員
為民服務 為民眾解決問題
交通只是政府施政的一部分
今天上各大政府網站 都把便民掛在嘴邊
一個小小的號誌問題 都解決不了嗎

教授或副市長 工作不同 但工作的心態應該一樣
就是要用心 盡自己最大的能力
把市政弄好 把學生教好


作者: Dailybread    時間: 2013-3-30 10:40
本帖最後由 Dailybread 於 2013-3-30 12:40 編輯

我必須承認 朱立倫市長是近40年最好的地方官
好的縣市長 不能只仰望中央 只圖謀入閣
而必須以地方民眾的福祉為依歸
朱市長對核安的看法 是專業的 是為民眾著想的
儘管悖離執政黨主流意見 卻毫不退縮
65號快速道路是另一現成例子
官員就是要思民所思 苦民所苦

公職20餘年 看過太多的長官同事
為了升官勳獎 昧著良心辦事 只為博取上司的青睞
朱市長的擔當敢言 值得小民們期待
作者: yapi    時間: 2013-3-30 11:57
本帖最後由 yapi 於 2013-3-30 12:00 編輯
Dailybread 發表於 2013-3-30 10:09
我們納稅 讓政府花錢聘請眾多公務員
為民服務 為民眾解決問題
交通只是政府施政的一部分
今天上各大政府網站 都把便民掛在嘴邊
一個小小的號誌問題 都解決不了嗎

教授或副市長 工作不同 但工作的心態應該一樣
就是要用心 盡自己最大的能力
把市政弄好 把學生教好

別老說別人只出一張嘴了
請您就免開尊口吧


那我就期待你能提出有效且可執行的方法
並督促我們的公僕

何況您有二十年的公職生涯,比一般人更了解該如何去做....
加油~~

不然,不也跟我一樣嗎??
作者: Dailybread    時間: 2013-3-30 12:36
本帖最後由 Dailybread 於 2013-3-30 12:44 編輯
yapi 發表於 2013-3-30 11:57
那我就期待你能提出有效且可執行的方法
並督促我們的公僕

唯有公權力不彰 才會威脅到民眾的安全和福祉
闖紅燈的 酒駕的 飆車的 超速違規的 就要重罰
如果用號誌就可以遏止行車歪風
不是天真 是真的很愚蠢  


我的作法是 ,不要只提出問題, 最好也能提供解決方案.
"闖紅燈的 酒駕的 飆車的 超速違規的 就要重罰"
就是我的解決方案.
在許多先進國家 ,酒駕或飆車是屬於刑事案件,
不是扣幾點,罰點錢就了事的.


飆車族是連警察都不會怕的,
號誌會有任何嚇阻力量呢?

我欣賞張金鶚教授 對彭總裁的多言 並不認同
作者: 無拘無束    時間: 2013-3-30 12:48
Dailybread 發表於 2013-3-30 10:40
我必須承認 朱立倫市長是近40年最好的地方官
好的縣市長 不能只仰望中央 只圖謀入閣
而必須以地方民眾的福 ...

你們公職真的很辛苦,畢竟你們只是長官的工具,關說又一堆,所以才導致公權力不彰行政效率不彰....
但這就是台灣的政治生態環境.......認了吧

在政治人物眼裡只有選票和利益......

作者: yapi    時間: 2013-3-30 16:50
本帖最後由 yapi 於 2013-3-30 16:53 編輯
Dailybread 發表於 2013-3-30 12:36
我的作法是 ,不要只提出問題, 最好也能提供解決方案.
"闖紅燈的 酒駕的 飆車的 超速違規的 就要重罰"
就是我的解決方案.
在許多先進國家 ,酒駕或飆車是屬於刑事案件,
不是扣幾點,罰點錢就了事的.
飆車族是連警察都不會怕的,
號誌會有任何嚇阻力量呢?
我欣賞張金鶚教授 對彭總裁的多言 並不認同


問題是,那個長官可以自行決定重罰嗎??
就算是內政部長/縣市長也沒辦法吧....
他們唯一能做的就是提高臨檢的強度

但,警察的編制是固定的
提高臨檢的強度,表示會相對犧牲警察其他該作的勤務

您已有20年的公職經驗,應該也很了解吧....

就像現在酒駕的民怨很大,所以政府才投入大量資源下去....
但警察的工作時間就那麼多,您要他這邊多做一點,其他部分勢必就只能少作一點....

就像我下班的路口,已經數個月沒看到交警站崗了,因此許多人違規迴轉就變得挺方便的....
作者: 老熊    時間: 2013-3-30 17:59
新北環快往新店一點都不快,
沿路紅燈多...還是走64比較快
作者: dingding    時間: 2013-3-31 00:39
Dailybread 發表於 2013-3-30 12:36
我的作法是 ,不要只提出問題, 最好也能提供解決方案.
"闖紅燈的 酒駕的 飆車的 超速違規的 就要重罰"
...




王健壯:國會不能助總統為惡

【聯合報╱王健壯】
2013.02.20 05:18 am

酒駕肇禍令人痛心,但總統主張對酒駕者施以預防性羈押,更令人痛心。

馬英九要嚴懲酒駕並無可非議,但他說「抓酒駕要像抓江洋大盜一樣」卻有誇張之嫌;他主張「超過酒測標準就立刻移送,讓酒駕者失去廿四小時自由」,證明他對人權僅一知半解;他宣稱「假如有人質疑違反人權,不管是到大法官會議或司法院,我都願意出庭」,更是明顯逾越了憲法的權力分際。

馬英九是法學博士,何以竟提出有違憲之嫌的主張?可能原因是他想回應民意。「葉少爺」酒駕撞死婦人,以及英商林克穎酒駕撞死送報生事件,都曾引發強烈民怨;就像每次發生殺人事件,法務部即會順應民意槍決幾個待決死刑犯一樣,馬英九也援引這種回應民意模式,主張修法改以提高刑期與預防性羈押手段,來嚴懲酒駕。

而行政院對馬英九的主張更是如響斯應,政務委員羅瑩雪趕在春節前夕邀集相關部會開會,達成降低酒測標準、提高酒駕刑期及增列酒駕為預防性羈押事由等共識,並且決定由立委提案修法,在二月底前就列入立法院議程。

從總統府、行政院到立法院一連串急急如律令的動作來看,很可能在不久之後立法院就會通過幾項法律修正案,這些修正案表面上滿足了民意要求,但骨子裡卻明顯有違憲之虞,讓台灣立法史上又多了一項「國會立法侵犯人權」的實例。

羈押可分為一般性羈押與預防性羈押,一般性羈押即重罪羈押,目的是為了保全司法程序;而預防性羈押卻並非以保全為目的,而是為了預防犯罪。這兩種羈押的性質雖不同,但結果卻一樣:人民的人身自由被政府以強制手段限制甚至剝奪。

但稍有司法常識的人都知道:羈押是干預人身自由最大之強制處分,它是例外,而非原則;是為了偵審,而非處罰;也是最後手段,而非優先手段。更何況大法官釋字第六六五號解釋,連對重罪羈押都祇勉強作出「合憲限縮解釋」,遑論更具爭議的預防性羈押;如果日後有人打憲法官司,可以想見對酒駕者施以羈押的法律,很可能會被大法官判決違憲。

馬英九雖然以美國在八○年代即已有預防性羈押來合理化他的主張,但他有所不知的是:美國最高法院雖然在一九八七年的一項判決中,裁定八四年制定的《保釋改革法案》中的預防性羈押並不違憲,但這項判決卻也將預防性羈押限縮在「祇能在最嚴重的犯罪情況下方得為之」,而且不應變成一項刑事懲罰。但馬英九的主張卻是讓觸犯輕罪的酒駕者被施以預防性羈押;而且他說「讓酒駕者失去廿四小時自由」,更明顯是把預防性羈押當成刑事懲罰,可見他「以美喻台」顯然是不當類比。

現行《刑事訴訟法》對預防性羈押事由採列舉方式,但其中所列舉之竊盜與詐欺罪等事由,因不屬於重大犯罪,早已備受法界批評而主張修法廢除。但該廢而未廢,馬政府卻又主張增列酒駕為新事由之一,反而讓原本應該緊縮的羈押事由更加擴張。但政府以違憲侵權的方式來回應民意,這種代價與以預防性羈押懲罰酒駕者一樣,都不符比例原則。

「國會不得以預防性羈押來懲罰有危險性的個人」,立法委員必須要有共識:絕不能讓預防性羈押酒駕者的修法過關,否則就是國會助總統為惡。

(作者為世新大學客座教授)

【2013/02/17 聯合報】@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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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Dailybread    時間: 2013-3-31 09:47
本帖最後由 Dailybread 於 2013-3-31 09:52 編輯
dingding 發表於 2013-3-31 00:39
王健壯:國會不能助總統為惡

【聯合報╱王健壯】


Driving while either intoxicated or drunk is dangerous and drivers with high blood alcohol content or concentration (BAC) are at greatly increased risk of car accidents, highway injuries and vehicular deaths. Possible prevention measures examined here include establishing DWI courts, suspending or revoking driver licenses, impounding or confiscating vehicle plates, impounding  or immobilizing vehicles, enforcing open container bans, increasing penalties such as fines or jail for drunk driving, and mandating alcohol education. Safety seat belts, air bags, designated drivers, and effective practical ways to stay sober are also discussed.

法律應該是保障善良公民身家性命財產的安全為最優先
罪犯或不遵守規定的劣質人民 就必須施以嚴厲之懲罰
迫使其改正自己的行為 累犯就須加重刑期
作者: Dailybread    時間: 2013-3-31 17:37
本帖最後由 Dailybread 於 2013-3-31 17:42 編輯
yapi 發表於 2013-3-30 16:50
問題是,那個長官可以自行決定重罰嗎??
就算是內政部長/縣市長也沒辦法吧....
他們唯一能做的就是提高臨 ...


政府官員每年編列大筆預算出國考察
究竟考了啥 察了啥 回國之後又改善了啥
外國早就將酒駕列為犯罪行為
馬總統擔任過法務部長
卻遲至今日才重視酒駕的問題
亡羊補牢 算是他公職生涯中少見的良心政策

多少善良百姓枉死酒駕者得車輪下
多少家庭一夕之間就破碎了
絕大多數的受害家庭只能領到第三責任險的補償
肇事者依舊逍遙自在
不是刻意詛咒誰 只有受害者的家人
曾經體會過那種椎心刺骨的痛苦


如果人力不足 就設法增加人力
如果預算不敷支應 就增加預算
如果法令不合時宜 或有不足 就要增修法令
如果規定窒礙難行 就必須儘快調整
如果政策不夠周全 就廣納建言 跟上潮流和民意

這些不都是公務員的基本職責
沒人沒錢沒依據 向來是施政不力的藉口
經國先生時代 沒錢也能把事情辦好
從李登輝以降 中華民國光華不再

我已年近花甲 早就離開公職
由小老百姓的立場反映問題
如您也是公務員
就好自為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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