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Beta 愛北大論壇

標題: 好大的障礙物 [列印本頁]

作者: 婷婷拔拔    時間: 2013-3-25 23:18
標題: 好大的障礙物
今晚2013/3/25 8:30pm 經過學勤路發現好大的障礙物
只覺得這位施主,請不要將自己的方便造成多人的不便,既然有錢買車怎會不懂得把車乖乖停好?
既然4月要繳牌照稅了,我想您應該不介意多準備一點,多繳張罰單吧~(準備寄去市府信箱請專人處理喽~)
ps:請維護美好的北大社區
作者: yljimmy    時間: 2013-3-25 23:45
挺白目的停法 ...
作者: 阿松criss    時間: 2013-3-26 00:06
自私...
作者: landy    時間: 2013-3-26 00:53
真的好自私喔~~

只想到自己方便!!

作者: 甘草玲芭樂    時間: 2013-3-26 00:57
有點誇張囉...施主
作者: orsimon    時間: 2013-3-26 01:54
特區居民  公民素養真高  都不能亂做壞事了  讓大家發揮良幣驅逐劣幣的情操吧
作者: kwbaseball2002    時間: 2013-3-26 02:36
只能說,車主你沒有遇到我,我肯定直接要求你開下去
作者: yl1626    時間: 2013-3-26 02:50
我每天上下班花三個小時台北來回就是因為走在舒服的藝術大道可以心情愉快,
這是什麼塊爛鐵檔在這!白目是要付出代價的!
作者: 桂格    時間: 2013-3-26 07:32
0377在地方上出名了.....
作者: Ring    時間: 2013-3-26 07:51
昨晚剛好經過目擊車主被警察驅趕過程~@@
作者: kris0902    時間: 2013-3-26 08:37
Ring 發表於 2013-3-26 07:51
昨晚剛好經過目擊車主被警察驅趕過程~@@

我好想對那個警察說: "你為什麼驅趕他?  要趕也先開完罰單再趕吧!"
作者: orsimon    時間: 2013-3-26 08:47
ㄝˊ?  我想問這樣公布車牌  會有個資法的問題嗎   沒有的話  以後就可以盡情當正義磨人
作者: 瓜瓜    時間: 2013-3-26 08:48
拖吊車,好期待你的出現.
順便問一下,三峽北大內好像很少看到拖吊車啊!   為什麼呢?
作者: 霸川    時間: 2013-3-26 08:55
北大的優質環境,是靠大家共同經營出來的
作者: 聿榛爸    時間: 2013-3-26 09:01
樹多必有枯枝
人多必有敗類
人不要臉天下無敵
作者: 婷婷拔拔    時間: 2013-3-26 09:17
kris0902 發表於 2013-3-26 08:37
我好想對那個警察說: "你為什麼驅趕他?  要趕也先開完罰單再趕吧!"

我想...他很快就會收到單了~
既然身為北大居民,要有良好的環境,就要多點這樣的雞婆,看到違規就別給他客氣,做就對了!
作者: 婷婷拔拔    時間: 2013-3-26 09:24
orsimon 發表於 2013-3-26 08:47
ㄝˊ?  我想問這樣公布車牌  會有個資法的問題嗎   沒有的話  以後就可以盡情當正義磨人 ...

我查過了,公佈車牌不算!
車牌所有人並不代表就是實際駕駛人,所以不牽涉到個資法問題,但卻跟隱私有關,如果為求慎重,可以噴霧處理是不錯的方式。
作者: tracytsao    時間: 2013-3-26 09:27
真希望北大特區的住戶們都可以像你一樣,共同來守護我們自己的家園。
現在手機的照相功能已經很強了,大家可以隨手隨時把這些不法不良的畫面給拍下來,一起來撻伐譴責。看是否有一天可以看到靠我們大家的力量一起來把三害(汽機車,狗屎,以及商家的騎樓擺放物或煙蒂等)趕出我們的人行步道區。
作者: 婷婷拔拔    時間: 2013-3-26 09:35
tracytsao 發表於 2013-3-26 09:27
真希望北大特區的住戶們都可以像你一樣,共同來守護我們自己的家園。
現在手機的照相功能已經很強了,大家 ...

我也期待有這一天,不用擔心小朋友走人行道會遇到什們狀況。
北大是我看過北部很好的環境,既然已經有先天優良的環境,後續就必須靠居住的居民來維護,想要什們環境就要看你怎樣的付出!
作者: 春曉櫻    時間: 2013-3-26 09:58
Ring 發表於 2013-3-26 07:51
昨晚剛好經過目擊車主被警察驅趕過程~@@

所以您看到車主本人囉
作者: kwbaseball2002    時間: 2013-3-26 10:23
之前我還要求過有同樣行徑的車主開走(貨車)...
講一次不動,等五分鐘後再講一次,還是不動.............
在來就是去找他的業主,最後才動,不過跟我擦身而過的時後除了瞪我,還嘴裡念念有詞.....

所以要現場指證要求違規的民眾時,最好態度要堅定,口氣和緩,不動怒,才會順利完成...

PS: 那家業主已經被我列為拒絕往來戶了
!



作者: Ring    時間: 2013-3-26 10:29
本帖最後由 Ring 於 2013-3-26 10:34 編輯

希望不會再有人亂違規停車~
作者: momogirl    時間: 2013-3-26 11:03
真的有點誇張,希望車主別再這樣了~~
一次兩次或許無心,別把這裡當做自家停車場,
這樣造成人家不便可是不好的習慣唷!!
作者: lanying    時間: 2013-3-31 21:38
桂格 發表於 2013-3-26 07:32
0377在地方上出名了.....

看一次 照一次
作者: 婷婷拔拔    時間: 2013-4-1 13:43
回覆內容: 親愛的市民朋友您好:    您於102年3月26日致市長電子郵件,市長非常重視,已轉交本府警察局三峽分局處理,處理情形說明如下:有關您反映本市三峽區學勤路與大德路口有違規停車(共1部車輛2張相片)與少見到拖吊車輛執行公務1案;
經檢視您來信檢附違規相片,針對違規項目以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逕行舉發,俾利用路人權益;另有關您反映很少見到拖吊車輛執行公務,經本分局查詢102年3月份至今於北大地區共執行拖吊39部,於三峽、鶯歌地區共執行拖吊101部(包含北大地區),查均依規定執行違規查處,本三峽拖吊場共有違規拖吊車兩部
針對您反映拖吊車輛是否過少,本分局將報請上級單位協助。有關您反映情形本分局已責請三峽拖吊場針對轄區內違規停車現況加強執行拖吊,以維通行。倘您仍有其它疑問或發現再有違規情形,請速電洽110、本分局勤務指揮中心 (02-26711796)或本(交通)組(02-26725113)俾利迅速派員處理。非常感謝您的來信及對警政交通違規問題的關心。敬祝 身體健康,萬事如意。新北市政府警察局三峽分局交通組郭峻呈(02)2672-5113 分機
作者: yamata    時間: 2013-4-5 11:30
那家業主已經被我列為拒絕往來戶了 ,,,,,,
作者: 奶小妹    時間: 2013-4-6 20:37
白目一個
作者: Tony    時間: 2013-4-6 21:28
本帖最後由 Tony 於 2013-4-6 21:34 編輯

靠~~~邊站
我現在才發現這台是累犯了
上周我打過110電話就是檢舉它。
就是這台,停在大德/學勤路口的人行道,跟照片上同一個位置,但是不同天
依照那邊的地緣關係,旁邊的房仲商/客人....

拜託,開得起車,付不起停車費?

作者: 婷婷拔拔    時間: 2013-4-8 09:21
Tony 發表於 2013-4-6 21:28
靠~~~邊站
我現在才發現這台是累犯了
上周我打過110電話就是檢舉它。

那就見一次拍一次,反正投訴又不用花錢..ㄎㄎ
作者: 陸橘子    時間: 2013-4-10 16:01
違規拖吊外包,效率才會好。
作者: 囍瓜    時間: 2013-4-17 13:47
真是太不應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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