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au15tw 發表於 2013-3-14 22:15 可以將違規停放的機車拍照下來送警查辦是否可行?
俠客 發表於 2013-3-17 09:08 拍下違規事證,交北大派出所...... 理由 營建署 市區道路人行道設計手冊(中華民國九十二年三月) 表5.1-1 ...
dingding 發表於 2013-3-14 22:20 難....松街不是道路!
rau15tw 發表於 2013-3-19 10:02 松街是人行專用步道的道路,並不是汽機車走的道路,這是北大特區都市計畫法規規定的。 ...
dingding 發表於 2013-3-20 10:46 松街不是道路! 好比社區停車場內"道路"發生酒駕肇事等違規,並不適用道路交通處罰條例裁罰 ...
dingding 發表於 2013-3-17 10:10 1.松竹梅街應適用商業區配置非住宅區 2.警察機關非管轄機關,難代為執行及移送 3.俠客大所提『市區道路人 ...
tracytsao 發表於 2013-3-17 19:37 Lia 2013-3-17 12:54 哈囉,看到您的發文{ [交通] 商家(花野美容院)把機車騎進人行道,真的無法可管嗎? } ...
newlife 發表於 2013-3-23 00:51 所屬社區要管吧 亂七八糟
andy826 發表於 2013-3-26 23:57 我不解, 你們認為管委會能做什麼處理呢?
dingding 發表於 2013-3-27 00:51 那這下真成了三不管地帶 警察
andy826 發表於 2013-3-27 16:34 ................... 我提出這疑問句, 是認為每個人都想的很簡單. 都認為退縮或開放空間是大廈管委會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