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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可不可以別再梅街玩滑板了? [列印本頁]

作者: 蘑菇    時間: 2013-1-23 20:23
標題: 可不可以別再梅街玩滑板了?
最近晚上7點過後,常有幾個年輕人在梅街皇翔旁的空地上玩花式滑板(名稱不知道對不對?),
連續一兩小時滑板撞擊地板的巨大聲響此起彼落,實在不堪其擾。梅街四面緊鄰住宅,不是一般的公園,
可不可以晚上別再那裡玩滑板、騎腳踏車和大聲喧嘩了?請發揮公德心,還給梅街的住戶安寧的生活空間,可以嗎?
作者: 江口東    時間: 2013-1-23 21:11
松街也是
不曉得是不是同一群人
不過在松竹梅街的廣場中心玩滑板
確實回聲真的很大
真希望附近可以蓋一座極限運動場
松竹梅街真的不適合玩滑板
作者: dreamsidea    時間: 2013-1-23 22:31
嗯! 若是聲音的問題,我同意! 因為有時滑板到晚上 10 ~ 11 點還在滑!

但是若是  7 . 8 點就這樣要求,我覺得有點太過了! 因為按照這樣子的要求! 什麼活動皆不可在松、林、梅 這一些無行車的街巷中進行了!  (玩羽毛球? 丟接球?小朋友踢球? 小朋友練習騎腳踏車 ? ....... 等)

那兒是一個開放空間,若是都要這樣限制。那要大家只能做靜態的活動,不就死氣沉沉了! 而且若是未來商業街型成,可能人聲的噪聲會更大於這一些行為呢 (要注意皇翔是規劃中型商場)

而我家是正對梅街中心的 2F 住戶,我想我受到的干擾應該也最大吧!
作者: minnie    時間: 2013-1-23 22:51
dreamsidea 發表於 2013-1-23 22:31
嗯! 若是聲音的問題,我同意! 因為有時滑板到晚上 10 ~ 11 點還在滑!

但是若是  7 . 8 點就這樣要求, ...

很中肯的意見
作者: sapling    時間: 2013-1-23 22:53
真的建議怕吵的鄰居裝好一點的隔音窗. 這裡不是人間仙境. 我早上五點多也會被公車進站的煞車聲吵醒, 不知道可否要求公車早上七點後再發車?
不要超過合理的範圍, 大家互相體諒, 一起在這快樂生活, 應該才是共同的目標吧
作者: kiky蕭    時間: 2013-1-23 23:11
我也覺得晚上7-8左右是還可以,如果連這裡,這時間,什麼都不能做,那為什麼要住這裡?就是因為這裡的環境空間比台北市好很多,也比較沒有突然衝出來的汽機車,社區中庭不行,白天有人要睡覺也不行,晚上吃完晚餐也不行,10點後更不行(本來就不行),我真的為孩子感覺好可憐,這些孩子怎麼運動阿,由其是小小孩(幼稚園以內)音量本來就大聲些,請大家多多包容吧〜
我家孩子9點後覺不吵鄰居的
作者: 小賴    時間: 2013-1-23 23:14
如果只是一般溜滑板是不會造成這麼大的聲響,因為他們都滑跳上石頭椅上,滑板掉落到地面才會這麼大聲。(不知這樣的形容大家懂嗎?)重點是他們這樣不是在破壞公物嗎?而且還蠻危險的。
作者: yljimmy    時間: 2013-1-23 23:16
我反對在松竹梅街玩滑板

這三個街廓都是社區的公共空間, 並非公園, 更不是運動公園
玩滑板或直排輪的人, 通常不會只有乖乖地循序前進的移動
那樣太沒趣了

年輕人玩滑板或直排輪, 是會跳上跳下的, 能夠躍上石椅轉個圈再下來會更酷
所以, 除了噪音之外, 還有衝撞的危險性

試問, 倘若有個傢伙耍帥跳上跳下玩滑板, 真的撞傷了人
以這是社區的公共空間為由, 受傷的人對玩滑板的人提起刑事告訴附帶民事賠償, 同時要求社區連帶賠償
社區願意擔, 並且擔得起這個責嗎 ?
作者: lingoma    時間: 2013-1-23 23:42
本帖最後由 lingoma 於 2013-1-23 23:54 編輯

做什麼都應看時間, 地點....應以安全為首要考量
花式滑板的確不宜, 也很容易毀壞地磚...等
己所不欲, 勿施於人...家長應陪孩子去適當的場地
作者: 紫薇媽咪    時間: 2013-1-24 00:34
不是有公園或其它空地可以玩嗎?在人行步道上滿危險的,萬一撞到幼兒…
而且破壞了公設,是…誰要付錢違修呀?遠雄的住戶嗎????
作者: sapling    時間: 2013-1-24 07:45
這樣吧, 我看也禁止溜狗好了, 狗尿尿會影響樹木生長(難怪梅街的樹都死氣沉沉), 狗大便遺跡讓我走在梅街都要小心. 還有狗會亂叫嚇到我的小孩.

不要誤會, 我這把年紀是不可能玩滑板的, 但是想想看, 我們真的要這樣無限上綱到這種程度嗎? 不准這樣不准那樣, 可笑的是我們連機車騎上人行道都改不了
作者: 洪阿民    時間: 2013-1-24 08:35
本帖最後由 洪阿民 於 2013-1-24 08:38 編輯

禁了一種,以後還有千千萬萬種
青少年和極限運動玩家的玩意兒一直在推陳出新
就別說青少年了
很多大人小孩在松竹梅街騎單車也是沒在看的
套用八樓吉米大大的話
倘若有個傢伙騎車橫衝直撞,真的撞傷了人
以這是社區的公共空間為由,受傷的人對騎士提起刑事告訴附帶民事賠償,同時要求社區連帶賠償
社區願意擔,並且擔得起這個責嗎 ?


這也是個人向來不愛講法的原因
法,往往只是禁止、處罰、嚇阻、賠償
有很多事情,講的是「道德」,講的是為他人著想 (或至少不妨礙他人) 的態度
唉!教育加油啦。

作者: 麥克    時間: 2013-1-24 09:05
本帖最後由 麥克 於 2013-1-24 09:16 編輯
sapling 發表於 2013-1-24 07:45
這樣吧, 我看也禁止溜狗好了, 狗尿尿會影響樹木生長(難怪梅街的樹都死氣沉沉), 狗大便遺跡讓我走在梅街都要 ...


這些青少年又回來了嗎? 之前在 [松街] 就已經以毀壞公物現行犯將他們每個人都拍照存證過一次, 並告誡再犯就請警察前來做筆錄處理, 要知道若留下案底, 回去學校就難交待了, 所以原諒他們一次.

且當時這些青少年自稱並非附近的居民, 而是看這個場地好滑, 所以特別呼朋引伴騎車前來.


搜證照片包含這些人用特技滑板在 [松街] 的拋光石椅上滑動所造成的明顯刮痕, 由於有明確破壞公物的照片犯罪事證, 這些青少年的行為確實是需要檢舉與驅離的, 其以特技滑板用跳躍的方式, 跳上光滑的石椅滑動, 產生巨大撞擊音, 並在椅面上刮出多道痕跡, 再跳下地面.


一般兒童及青少年溜滑板, 只有單純的在地面滑行, 若無涉及到明顯破壞公物, 這並無現行犯問題的.

個人會建議樓主, 搜證很重要....



作者: diplomat_liu    時間: 2013-1-24 09:51
我贊成樓上說的~重點不是噪音~而是毀壞公物...跳來跳去~地磚石椅被毀壞只是遲早的事情~其實海洋公園不是有個小溜冰場嗎?為何不去那邊..
作者: andy826    時間: 2013-1-24 10:05
小賴 發表於 2013-1-23 23:14
如果只是一般溜滑板是不會造成這麼大的聲響,因為他們都滑跳上石頭椅上,滑板掉落到地面才會這麼大聲。(不 ...

嗯~

先前新聞才播, 忠孝東路紀念921的平安鐘就是被滑板族破壞了

噪音的確是深夜才需靜止, 但公物被破壞是找不到人賠的
作者: lisa    時間: 2013-1-24 10:45
版主所稱的滑板運動,
我想要補充一下,應該指的是跳到椅子上,然後再ㄆㄧㄤ很大一聲的摔地聲音
不是小朋友那種蛇板

我之前假日晚上都會聽到,從傍晚持續到10點多
我在12樓都很清楚,剛開始以為是家樂福搬貨、重摔貨品
後來發現誤會了,是有青少年玩滑板

因為在松街,兩旁高樓還有共振放大效果
我之前還一直很佩服兩邊住戶,怎麼可以忍受這種聲音
我是旁邊棟的中高樓層,都覺得很受打擾(就是一直重摔東西的聲音)
原來以為只有聲音,原來他還會破壞物品

這和小朋友玩那種舌板不同,大家不要誤會
舌板是很不錯的運動,速度不快,也不會有擾人聲音

作者: lingoma    時間: 2013-1-24 10:51
本帖最後由 lingoma 於 2013-1-24 11:42 編輯

在晚上7,8點天已黑,視線不明的時候玩這種滑板
不僅地點不對,時間也不宜

skateboarding accidents
[youtube]5L8Xv6wLZEY[/youtube]

[youtube]an_H8Gn-cWI[/youtube]
作者: 小旦    時間: 2013-1-24 12:45
玩滑板到其次,前幾天還看到梅街有台得利卡之類的車開進去新開的羽絨衣店(應該是賣羽絨衣的)卸貨!這才誇張,小朋友都嚇一大跳,我想很多事情還是住戶要發揮公德心,想想別人
作者: 阿草    時間: 2013-1-24 12:54
這樣是不是要皇翔自己的管委會來處理了?
作者: easonhuang    時間: 2013-1-24 14:55
看了大家的意見其實各有其道理
容小弟發表一下意見

這問題主要應該是公民意識與素質的問題
的確, 很多事情是禁不完的, 也因為各地方環境不同,如果通通禁止那這地方大概也沒甚麼趣味了

對我而言, 做事情應該看地方看時間看用途看性質

小朋友騎腳踏車
在松竹梅街, 對於這裡的地板, 設備的破壞應該微乎其微吧
小朋友騎車速度應該不快,只要家長在旁邊督導一下,應該可以降低傷害的發生
至於要說噪音, 小孩子遊戲的確是有點吵~但小孩子應該不會晚上10點了還在這些地方騎車吧
我就會覺得不需要禁止, 但大人騎腳踏車應該適度注意一下週遭的避免車速過快造成傷害
對吧


青少年玩極限滑板運動
在松竹梅街, 對於這裡的地板, 設備的破壞可以想見會很嚴重, 畢竟這裡的設計並非讓人從事這種運動
玩這種極限滑板運動速度會很快, 需要爆發力~要跳上跳下,無庸置疑吧!
如果在這種設計上屬於一般公共空間,適合行走, 單純和緩的活動之處玩極限滑板,各位覺得適合嗎?
萬一不小心撞到人怎麼辦?且一群人在這裡這樣玩,其他人還敢接近嗎?
至於要說噪音, 都已經不適合在這裡玩了, 遑論噪音公害呢?
就因為這活動有其激烈性,所以在國外多半設有專屬的運動場地, 這應該是各級政府應該好好檢討重視的
但還沒有這種場地之前, 在這裡適合嗎?

同理
松竹梅街設計應該不適合汽機車行走吧  會把汽機車開上去的那些人是不是該稍微檢討一下自己的行為適當與否呢?
一般道路設計應該不是拿來飆車的吧, 如果在一般道路看到一群飆仔路上橫行
您會認同這種行為嗎? 相信應該是不會

以上為小弟一點淺見
還請多多指教



作者: kiky蕭    時間: 2013-1-24 15:01
喔!我沒想到會在公共椅子上,如果是這樣,那就不行了,之前有幼稚園帶孩子去梅街戶外上課,老師覺得天氣好,想讓孩子在外曬曬太陽,居然有鄰居因為在睡覺,覺得吵到他,所以從樓上丟泡麵碗(有湯那種)還有蘋果,往小孩上面丟下去,老師嚇死了,趕快帶孩子回教室,是真實的事,只不過不知道哪樓的,好像離題了〜抱歉
如果破壞公物,確實是不可以的
作者: jianlu    時間: 2013-1-24 15:26
kiky蕭 發表於 2013-1-24 15:01
喔!我沒想到會在公共椅子上,如果是這樣,那就不行了,之前有幼稚園帶孩子去梅街戶外上課,老師覺得天氣好 ...

前幾天也有看到三個青少年在竹街玩滑板還直接在春城大砌的一樓走廊表演特技式的跳來跳去,說真的除了很吵之外最嚴重的是磁磚根本不耐如此的撞擊,請問壞了是要找誰賠賞維修費用?難道要社區花公費去做維修嗎?我覺得這是公德心的問題!
滑板當然是健康的運動,我也不反對這樣的運動,只是這些青少年應該選擇適合的地方玩這遊戲......這樣他們開心所有的住戶也不會為此而感到困擾!
我是看公務被破壞很心痛的人,有感而發!
作者: 麥克    時間: 2013-1-24 15:28
本帖最後由 麥克 於 2013-1-24 15:30 編輯
kiky蕭 發表於 2013-1-24 15:01
喔!我沒想到會在公共椅子上,如果是這樣,那就不行了,之前有幼稚園帶孩子去梅街戶外上課,老師覺得天氣好 ...


是的, 樓主指的是有[破壞社區公物]前科的那一群外地來的玩極限運動的青少年, 並不是指溫和的在慢速騎車的兒童, 以及溜蛇板及溜直排輪的小孩.

若有破壞公物實證, 拍攝好證據之後, 請警察及社區物管一同來會同處理就可以了,
作者: 麥克    時間: 2013-1-24 15:35
本帖最後由 麥克 於 2013-1-24 15:50 編輯
jianlu 發表於 2013-1-24 15:26
前幾天也有看到三個青少年在竹街玩滑板還直接在春城大砌的一樓走廊表演特技式的跳來跳去,說真的除了很吵 ...


如果是相同的這三位青少年, 由於上次已經以現行犯方式拍攝面孔存證, 我想, 既是累犯又勸不聽, 該是交證據給警察處理的時候了, 請之後有看到的鄰居們, 幫忙再拍照搜證吧, 要照到這些青少年的臉, 也要分別以影像記錄到被破壞的物品喔, 可以核對一下是否在松園, 竹園, 梅園出現及破壞的, 是同一批青少年.

若證實確實為同一批青少年所為, 這一但成案, 找到人之後, 便可進行民事賠償訴訟, 他們的監護人家長, 可有的賠了....


真的要呼籲家長們要注意自己小孩的行為, 因為一但留下案底, 學校會記過不說, 以後真的很麻煩的.
作者: sigma19    時間: 2013-1-24 15:45
lingoma 發表於 2013-1-24 10:51
在晚上7,8點天已黑,視線不明的時候玩這種滑板
不僅地點不對,時間也不宜

第一位選手 撞到板子鞋子 都噴出去了...

兩粒變成好多粒...

我比較好奇 最後一位選手 到底發生甚麼事了
作者: 若水    時間: 2013-1-24 16:44
其實聲音是往上揚的,最直接不堪其擾的不是2F的,而是高樓層的
走在藝術大到更要小心紫京城那段,一整群,走到那裡想要不被撞到也難
有一回在哈佛那棟騎樓下(眼鏡行)的轉角,一小孩騎在騎樓衝很快
連手上拿的手機都被撞飛了,那小孩也嚇到
正在告訴孩子不應該在走廊騎那麼快的同時,孩子的父親衝過來:「怎樣?怎樣?你要對他怎樣?,又沒有撞到!)
伸出正在流血的手背、和指著躺在地上的手機給他看,
小孩子的父親才說:(好啦!「如果」有撞到,那就對不起!)
哇哩咧!台灣人真的病的不輕,這種機會教育小孩法?
懇請玩滑板的人,請到公園那裡
若要人尊重,請先自重。請不要把自己的快樂,建築在別人的痛苦上
沒有所謂的幾點可以、幾點不可以,有沒有想到有人連續加班,回到加需要睡眠!
也不是熱鬧或死氣沉沉的問題,那也可不按照規矩來,打棒球、高爾夫球、籃球••••••••••
請一起關心北大的環境吧!
作者: yljimmy    時間: 2013-1-24 18:03
kiky蕭 發表於 2013-1-24 15:01
喔!我沒想到會在公共椅子上,如果是這樣,那就不行了,之前有幼稚園帶孩子去梅街戶外上課,老師覺得天氣好 ...

真是危險啊

應該要把亂丟東西的人強制送醫才對 ...

不過, 梅街曬不太到太陽吧 ? 梅街周圍的建築太高了, 陽光照不進來, 所以樹都要死不活的說

要曬太陽的話, 藝術大道或是對面的海洋公園更有陽光
作者: 若水    時間: 2013-1-24 20:08
yljimmy 發表於 2013-1-24 18:03
真是危險啊

應該要把亂丟東西的人強制送醫才對 ...

沒有要死不活啦!
葉子全掉落了,是為了來年;
昨天看見漂亮的梅花,還結果實
多用心看這一整排的花,心情變很好唷!


作者: 好老爸    時間: 2013-1-24 21:32
本帖最後由 好老爸 於 2013-1-24 21:38 編輯
dreamsidea 發表於 2013-1-23 22:31
嗯! 若是聲音的問題,我同意! 因為有時滑板到晚上 10 ~ 11 點還在滑!

但是若是  7 . 8 點就這樣要求, ...


贊成,應該自我時段控制且不破壞公物。
例如蛇板應該可以吧?
作者: 好老爸    時間: 2013-1-24 21:36
kiky蕭 發表於 2013-1-24 15:01
喔!我沒想到會在公共椅子上,如果是這樣,那就不行了,之前有幼稚園帶孩子去梅街戶外上課,老師覺得天氣好 ...

可以現場搜證,再報警處理。涉及人身攻擊。
作者: yljimmy    時間: 2013-1-24 21:54
若水 發表於 2013-1-24 20:08
沒有要死不活啦!
葉子全掉落了,是為了來年;
昨天看見漂亮的梅花,還結果實

梅街靠近藝術大道, 以及接近梅街中心那幾株梅樹, 確實活得不錯
這兩個區塊光線較足

但是, 夾在耶魯與劍橋中間, 較為幽暗區段的那些樹, 確實終年不見幾片葉子, 樹形也相對瘦小, 幾乎不開花
作者: kiky蕭    時間: 2013-1-24 22:06
yljimmy 發表於 2013-1-24 18:03
真是危險啊

應該要把亂丟東西的人強制送醫才對 ...

老師只是想天氣好,有太陽,想在戶外上課罷了,不是要活動或運動。
老師跟我說的時候,我也嚇一跳,老師說,東西砸下來時麵跟湯都到處都是,很怕下一個飛出椅子還是什麼?
趕快帶孩子回教室上課了〜
作者: sigma19    時間: 2013-1-24 23:24
easonhuang 發表於 2013-1-24 14:55
看了大家的意見其實各有其道理
容小弟發表一下意見


話說 運動多少都有危險性,不管對於自身或是環境等等.

滑板算是滿危險的運動,加上這個case還會波及建案社區的所有物,那就非常不應該了.
就跟下面這位老兄一樣,誰知道他練個功,打壞了九曲洞的欄杆


總之滑板少年的運動已經造成損壞,如無法勸導,我可能就要打電話給上面這仁兄處理一下了 XD
作者: lingoma    時間: 2013-1-25 00:41
請務必告知各社區管委會,請警衛協助處理或報警。。。

作者: 紫薇媽咪    時間: 2013-1-25 01:16
哈哈~怕北大死氣沉沉,那我下次可以帶刀槍劍去梅街練嗎?劈到人也不甘我的事?

台灣既然講人權,最重要的就是「互相尊重」,「安全至上」,不是嗎?

有的人怕吵、有的人怕危險,換個地方(例如公園或北大校園)運動不就好?


作者: 陸橘子    時間: 2013-1-25 01:19
後山的野孩子 發表於 2013-1-23 21:11
松街也是
不曉得是不是同一群人
不過在松竹梅街的廣場中心玩滑板


噪音' 對就是噪音!

《噪音管制法》第六條所指「足以妨害他人安寧之聲音」屬不確定概念,可由警察機關依《社會秩序維護法》第七十二條不得製造噪音妨害公眾安寧規定,裁罰六千元以下罰鍰。
作者: 小高    時間: 2013-1-25 09:05
我公司附近的廣場,也被滑板族破壞,石椅傷痕累累...
我是覺得如果小朋友精力太旺盛,可以帶去北大騎車或跑步,或是附近公園的空地活動
因為梅竹街這裡都是住家,有很多人會經過,甚至是行動不便,輪椅族會經過的地方
不只是滑板,連小朋友騎車在這裡追逐我都覺得很危險,我自己就遇過很多次,小朋友騎車在身邊追逐,差點被撞
剛學會走路的小朋友,爸媽放心放手讓他們自已在這走嗎..一離手恐怕就被撞..
畢竟這裡不是遊樂的地方
作者: sigma19    時間: 2013-1-25 09:35
紫薇媽咪 發表於 2013-1-25 01:16
哈哈~怕北大死氣沉沉,那我下次可以帶刀槍劍去梅街練嗎?劈到人也不甘我的事?

台灣既然講人權,最 ...

獨孤九劍 拿來 修剪行道樹嗎? XD


我第一個就想到這個畫面
作者: 紫薇媽咪    時間: 2013-1-25 17:19
sigma19 發表於 2013-1-25 09:35
獨孤九劍 拿來 修剪行道樹嗎? XD

修理我那搗蛋的女兒還有切西瓜比較快


作者: 桂格    時間: 2013-1-25 17:34
sigma19 發表於 2013-1-24 23:24
話說 運動多少都有危險性,不管對於自身或是環境等等.

滑板算是滿危險的運動,加上這個case還會波及建 ...

可以請他劈滑版嗎.......
作者: 蘑菇    時間: 2013-1-25 21:41
阿伯 發表於 2013-1-24 08:55
感受的到樓主的痛苦!
其他大大的比喻稍嫌牽強點!梅街雖是開放空間!用來休閒活動所用.但~
絕非是極限運動(滑 ...

好感動,謝謝你。
作者: 蘑菇    時間: 2013-1-25 22:17
麥克 發表於 2013-1-24 09:05
這些青少年又回來了嗎? 之前在 [松街] 就已經以毀壞公物現行犯將他們每個人都拍照存證過一次, 並告誡再犯 ...

謝謝你提供非常有用的資訊和方法。
這幾個年輕人屢勸不聽,簡直是社區公害!
前天鄰居曾告訴他們別在梅街玩花式滑板,昨天休息了一天,沒想到今天不但下午來晚上又來,
,而且人數還增加了,請了社區警衛去規勸他們,也效果不彰。

請各位也受到干擾的鄰居們,能不能一起出言出力,儘快禁止他們的惡行,謝謝。

作者: dingding    時間: 2013-1-25 23:02
蘑菇 發表於 2013-1-25 22:17
謝謝你提供非常有用的資訊和方法。
這幾個年輕人屢勸不聽,簡直是社區公害!
前天鄰居曾告訴他們別在梅街 ...

為啥不直接打110???
作者: 蘑菇    時間: 2013-1-26 07:40
dingding 發表於 2013-1-25 23:02
為啥不直接打110???

我從來沒打過110,請問這種情形可以直接報警處理嗎?
作者: dingding    時間: 2013-1-26 07:45
蘑菇 發表於 2013-1-26 07:40
我從來沒打過110,請問這種情形可以直接報警處理嗎?

夜深了,青少年仍在外遊盪及製造噪音擾人,當然可以報110處理
作者: 蘑菇    時間: 2013-1-26 08:48
dingding 發表於 2013-1-26 07:45
夜深了,青少年仍在外遊盪及製造噪音擾人,當然可以報110處理

謝謝,我會打電話到警局詢問。
作者: 我愛家    時間: 2013-1-28 09:51
yljimmy 發表於 2013-1-23 23:16
我反對在松竹梅街玩滑板

這三個街廓都是社區的公共空間, 並非公園, 更不是運動公園

這三條街,本來就不是運動公園,根本不是運動的地方,只是散步用餐的閒逛街巷,
滑板的噪音回響給梅松街旁的住戶帶來生活的困擾。
這高密度的生活空間,要有一個寧靜的環境,需要大家的包容維護。
前陣子天氣好時,X街清晨(六點左右)有個老人在散步,後面跟著一個騎單車的小孩,邊騎車邊大聲喊叫。。,真想。。。。
昨晚10點左右,在X街還有小孩們追逐喧鬧喊叫的聲音。
昨晚大樓來了幾個小孩從健身房,尖叫追喊,還鬧到圖書館,躲謎藏。。我告知圖書館是唸書安靜的地方,照鬧不變。。
這些不知該報請誰處理。
大樓裡有物管,但,松竹梅的公共區域,找誰啊?
作者: 麥克    時間: 2013-1-28 10:01
本帖最後由 麥克 於 2013-1-28 10:05 編輯
我愛家 發表於 2013-1-28 09:51
這三條街,本來就不是運動公園,根本不是運動的地方,只是散步用餐的閒逛街巷,
滑板的噪音回響給梅松街 ...


松竹梅街區, 若是物品自然損耗的維修, 以十字線範圍切成四等份, 各自找所屬的四個社區來處理.

若是物品為人為蓄意破壞, 一樣看被破壞物屬於那一個四等份區, 由該社區來主張求償權.


若是發生犯罪事件, 可直接找警察, 由於開放空間土地權與地上物所有權雖是屬於社區所有, 但因開放空間同時負有公共通行的義務, 所以警察權仍可在此地直接行使, 只要找的到相對應的法條即可, 例如: 噪音污染防治法, 動保法 (法定大型犬不繫狗鍊的 ), 社區私有財產毀損罪名 (要有提告人), 傷害罪 等等 ....當然, 若時間允許的情況下, 警察會同社區物管一同執行公權力會更完善.
作者: sigma19    時間: 2013-2-1 10:28
麥克 發表於 2013-1-28 10:01
松竹梅街區, 若是物品自然損耗的維修, 以十字線範圍切成四等份, 各自找所屬的四個社區來處理.

若是物品 ...

其實各位可以去觀察 做為中心點的那個圓環

上面的植物,可以由修剪的程度看出劃分責任區的線喔!!!


作者: 慢跑家    時間: 2013-2-1 12:09
洪阿民 發表於 2013-1-24 08:35
禁了一種,以後還有千千萬萬種
青少年和極限運動玩家的玩意兒一直在推陳出新
就別說青少年了

贊成,提高所有國民的道德教育,可以免掉許多不必要的衝突與資源浪費
作者: ARNO    時間: 2013-2-14 11:06
剛剛約10:30, 又見那4位慣犯在京都正門靠大雅路旁的社區階梯上大玩特技,經上前大聲喝止後,幾個人有說有笑亳不在乎的邊滑邊往碧蓮天方向逃竄!•••
作者: tracytsao    時間: 2013-2-14 13:47
晚上在竹街樂高店前的中心圓環也常常總有至少二個年輕男生用滑板不斷飛快地上上下下四周的石頭椅子,除了製造噪音外,讓行人走起路來都不安心。
真的搞不懂為何他們都不覺得這種玩法不但吵到別人,甚至還可能危害到別人行走的安全?
作者: watermelon    時間: 2013-2-14 13:47
今天早上大約十點左右,這群不受歡迎的慣犯也在皇翔玉鼎靠梅街中心處表演特技,可能是被人驅趕後才逃往京都的吧!
作者: ckwan    時間: 2013-5-25 13:28
開放空間這要要求過分了啦,噪音防制法也規定深夜時段是22:00開始,大家都希望自己住家的環境不要玩不要吵,那都到別人居住的地方嗎? 帝寶都沒管那麼嚴苛...
作者: hui_ching    時間: 2013-5-25 16:00
kiky蕭 發表於 2013-1-24 15:01
喔!我沒想到會在公共椅子上,如果是這樣,那就不行了,之前有幼稚園帶孩子去梅街戶外上課,老師覺得天氣好 ...

所以發現有些人嫌別人製造噪音卻忽略了自己的教養也不好,丟泡麵碗??

相信這些孩子到梅竹街玩應該有地緣關係,不然不太會經常出現,自家不能玩就去別人家玩,梅街不能玩就去竹街玩,應該在合理的範圍內勸導及禁止,例如勸導騎腳踏車不要過快(學勤路上的人行道有腳踏車標示,不就是讓人騎腳踏車的),禁止毀壞公物。

真的別以為住在北大的人公民素養都很高,這是人性,玩滑板的可能就是您的鄰居,丟泡麵碗的不就住在梅街,違停的還是一堆.......,北大需要大家互相包容及努力改進。
作者: 旅行的人    時間: 2013-5-25 18:13
本帖最後由 旅行的人 於 2013-5-25 18:25 編輯

玩的人,有自由。

覚得受到干擾的人,講出感受没自由。

這不是很奇怪嗎?

走在X街路上,因為有人騎快車,滑滑板,覺得受到干擾,覺得危險一定要講。

就算懷疑,恐懼,擔憂,不方便,不舒服,没心情,都要講出来。

只是態度上要平和,口氣不要太急太凶就可以。

我是說當面跟對方講,你不說,對方可能也不知道自己的行為會給他人帶來困擾。

平静地說,但一定要說。
作者: Bill811123    時間: 2013-6-16 01:26
...
北大是屬於大家的
大家都有自由玩樂的空間
作者: lingoma    時間: 2013-6-23 11:18
周四, 約了長輩吃飯....

她接了一通電話.....

年22歲的孫子, 溜滑板過街被卡車撞到:

肩臂嚴重粉碎性骨折,

前胸有根斷骨還穿過脊背

第一次手術後躺在病房, 等待第二至五次手術

隔壁床躺的也是溜滑板發生意外

卻是傷到腦部仍然昏迷的年輕人

       

作者: trick88    時間: 2013-6-23 11:51
在松竹梅街區因為噪音提這個要求有點奇怪
那裡規劃成商業區
商業街不是本來就比較吵嗎?
作者: 徐太    時間: 2013-6-23 12:08
sapling 發表於 2013-1-23 22:53
真的建議怕吵的鄰居裝好一點的隔音窗. 這裡不是人間仙境. 我早上五點多也會被公車進站的煞車聲吵醒, 不知道 ...

嗯嗯,說得也對。
要買在這邊,要多方考量。
大樓本來就是這樣。
聲音沒辦法!

不然只能掏腰包改善自居的環境了!
作者: 徐太    時間: 2013-6-23 12:14
洪阿民 發表於 2013-1-24 08:35
禁了一種,以後還有千千萬萬種
青少年和極限運動玩家的玩意兒一直在推陳出新
就別說青少年了

教育的重要性這裏就用上了!

小孩子的行為,是家長的責任。

成人的行為,自已要負責。


作者: 徐太    時間: 2013-6-23 12:27
我愛家 發表於 2013-1-28 09:51
這三條街,本來就不是運動公園,根本不是運動的地方,只是散步用餐的閒逛街巷,
滑板的噪音回響給梅松街 ...

其實不是只有在什麼梅松街的地方喊叫很吵
像大馬路上,對面1樓走道上的不管什麼大人、小孩、青少年只要一喧嘩,
告訴大家,馬路另一邊樓上的住戶都聽得到。
馬路哦!比什麼街還寬的。


作者: dingding    時間: 2013-6-23 12:48
lingoma 發表於 2013-6-23 11:18
周四, 約了長輩吃飯....

她接了一通電話.....

在馬路上玩滑板的下場真慘,相對在松竹梅街玩還安全些!
作者: watermelon    時間: 2013-6-23 13:47
在這兒玩滑板是的確比在馬路上玩安全多了,但對於行人〈尤其是小孩〉來說,就有相對的危險性,己所不欲,勿施於人!這裡是行人的步行區,不是遊戲區,更不是滑板的特技表演區,跟是不是商業區無關,要玩請到更安全、更合適的場地去玩,或者您也可以試著到自己社區的中庭去玩,看看社區裡的住戶會不會包容這麼吵雜且可能造成其他人傷害的行為。玩滑板是一種很好的運動,但請在對的地方做對的事!
作者: ckwan    時間: 2013-7-19 14:41
sapling 發表於 2013-1-24 07:45
這樣吧, 我看也禁止溜狗好了, 狗尿尿會影響樹木生長(難怪梅街的樹都死氣沉沉), 狗大便遺跡讓我走在梅街都要 ...

沒錯,7,8點真的還好,應該是說10:00如果還這樣,就真的可以勸阻!! 大家要互諒,這社區才會美好!!!! 這些年輕人運動健身,其實反而襯托出這個社區的自在....
作者: ckwan    時間: 2013-7-19 14:44
ARNO 發表於 2013-2-14 11:06
剛剛約10:30, 又見那4位慣犯在京都正門靠大雅路旁的社區階梯上大玩特技,經上前大聲喝止後,幾個人有說有笑 ...

您大聲喝止,不也一樣吵到別人,這樣下去,不就以後您到北大社區其他公園,如果我們覺得不妥,也可以喝止您....讓年輕人有正當場所活動吧!! 公共開放空間,您大聲喝止,此舉是否合情合理......
作者: ckwan    時間: 2013-7-19 14:48
watermelon 發表於 2013-6-23 13:47
在這兒玩滑板是的確比在馬路上玩安全多了,但對於行人〈尤其是小孩〉來說,就有相對的危險性,己所不欲,勿 ...

已定義為開放空間就不能有私有產業觀念來處理喔....
作者: ARNO    時間: 2013-7-19 15:46
ckwan 發表於 2013-7-19 14:44
您大聲喝止,不也一樣吵到別人,這樣下去,不就以後您到北大社區其他公園,如果我們覺得不妥,也可以喝止 ...

您大聲喝止,不也一樣吵到別人,這樣下去,不就以後您到北大社區其他公園,如果我們覺得不妥,也可以喝止您....讓年輕人有正當場所活動吧!! 公共開放空間,您大聲喝止,此舉是否合情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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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他們在人行道, 公園玩耍, 我沒有意見....
可是, 他們是在我們社區棋藝教室前的附屬騎樓... 而且那地方是無障礙空間走道...
而且, 那裡的地磚毀損了是社區要出錢維護....

如果可以的話, 請他們以後都去 貴社區附屬的空間活動如何呢?
我想強調的是,  好人誰都會當,  我也想很大方,
但如果被吵到, 騷擾到, 甚或危害到的是與您相關的人呢?
況且, 他們不是正常玩耍活動, 正常玩耍會顧及到他人安全  寧靜, 會相互尊重, 會懂得節制, 會在意公共財產,...
人與人不是應該互相嗎? 因為顧及年輕人要活動, 所以可以任其意挑選地點都當成正當場所嗎?
這個大環境不就是因為大家懂得互相尊重而美好的嗎?
不太懂您的邏輯....
還是, 你就是當事人或關係人?  所以有 "只要我喜歡  有甚麼不可以" 想法呢?



作者: yjrong413    時間: 2013-7-19 16:32
每個人都可以有不同的意見, 不同的觀點論述,   
但, 最好別互相指責....      

說實在的, 年輕人確實需要一些活動空間,     
有那樣正面的活動, 總比飆車好....     

如果大家覺得松竹梅街不適合那一類較危險性的活動,     
或許大家一起請里長和民代幫忙,     
思考在特區內找些地方做個他們可以自由活動的空間吧....     

另外, 住低樓層本就會有較多的噪音,   
將來松竹梅街的商家更多時,     
只會越來越吵, 住鄰近的低樓層住戶,   
一定要想辦法趕緊做些防噪音措施....     

之前住在5,6樓高度,     
就是受不了噪音,   
所以就改搬到10多樓的高層....     
還是要自己想辦法,   
否則自己整天只會跟一些人衝突,   
生活怎會快樂呢....   


作者: 肯特森    時間: 2013-7-19 16:38
minnie 發表於 2013-1-23 22:51
很中肯的意見

滑板運動有其危險性,不可與其他活動相同並論...
作者: 麥克    時間: 2013-7-19 16:54
本帖最後由 麥克 於 2013-7-19 17:24 編輯
yjrong413 發表於 2013-7-19 16:32
每個人都可以有不同的意見, 不同的觀點論述,   
但, 最好別互相指責....      


這件事是年初發生的舊事, 這幾位損毀社區公物的年輕學生, 我見過, 也當場請他們離開過, 也有拍照存證, 包含被刮損毀壞的松街石椅.

當場我先拍攝其特技滑板在石椅上跳上跳下產生巨響, 滑行刮損椅面的證據, 然後與幾位鄰居一同趨前詢問, 你們是住附近的學生嗎? 回答不是...其實我也知道不是....

然後我正色告知, 這些石椅是社區開放空間的公物, 我現在已經拍攝受損公物做為證據, 你們還要繼續在這邊破壞公物嗎? 或者是我打電話請派出所警員, 以及社區警衛來處理?  這幾位學生見狀, 就收拾物品走人, 其中一位外表看起來很...的學生, 惡狠狠的一直瞪著我, 不過我比他高大多很多, 沒在怕的...其餘幾位學生還好, 都低著頭離開.

事情就是這樣....個人是覺得, 真的有見過這些違規事實, 再來發表想法, 會比較好些.



當天松街有很多小孩也在滑一般的滑板, 以及所謂的蛇板, 都很規矩的在地面滑行, 而且沒有產生巨大撞擊噪音, 也沒有破壞公物的舉動.  事實上, 當場也有一群幼兒由老師帶著在松園團體活動, 但很害怕的躲在一角, 根本不敢靠近那群態度有待加強的玩[特技滑板]的國中還是高中生, 怕被他們衝撞到....也因此, 幾位鄰居見狀, 覺得這樣的行為實在太糟糕了, 故一同前往處理瞭解.


從其他人發表的文章可以看到, 這幾位犯規的學生被驅離後, 四處流竄, 也到處被驅離, 也許有其他人的驅離方式比較激烈一些, 但是我只能說, 這幾位學生犯後被指正, 所表現出來的輕蔑與耍流氓態度, 當場是很容易激怒人的, 我能體會為何有人會當場開口大聲起來....   


社區開放空間是可以讓學生進行正當的活動, 場地完全沒有問題, 年青人絕對有好的空間能使用, 但前提是使用者也要能尊重其他的共用者, 以及不能惡意破壞公物, 製造噪音, 違規才是他們被驅離的原因, 而非場地的問題.

作者: 寧靜海    時間: 2013-7-19 20:37

  我是建議,不管是支持者,還是反對者,都一起透過「市長信箱」,或尋找民意代表爭取合法、合適、安全的滑板或直排輪場地吧!

  對支持者來說,如果可以在公園中設置一個安全、合適的場地,玩起來不是更過癮,家長也更放心嗎?

  而對反對者來說,也免除了住家附近不安寧的問題。

  這才是雙贏的解決之道,而回歸問題本質,這本來就是可以尋求政府解決的問題,何必為此跟鄰居、網友爭執而傷了和氣呢?
作者: watermelon    時間: 2013-7-20 20:18
ckwan 發表於 2013-7-19 14:48
已定義為開放空間就不能有私有產業觀念來處理喔....

開放空間是每個人都可以使用沒錯!但並不能存有「只要我喜歡,有什麼不可以」的心態,做任何事都應該考量其他人的安全、安寧、感受等,若只考慮自己,那開放間豈不是可以任意的飆車、停車、烤肉,大聲唱卡拉OK ,自己愛做什麼都可以!人不要這麼自私,只想到自己,整個社區的環境是需要靠大家來維護的,公園、台北大學校園,有這麼多更適合的地方你不去,只因為這裡平坦,是社區的開放空間,就在這兒玩滑板,在石階、石椅上跳上跳下,發生巨大聲響,刮傷、破壞周遭社區的石階、石椅等,甚至還有可能危及兒童及老人行的安全。為什麼開放空間就不能讓所有的人安全、舒適的散步、遊憩呢?
作者: 春曉櫻    時間: 2013-7-20 21:50
今天中午路過有遇到溜小輪的
因為不是附近住戶
所以沒有太深刻感受
只是覺得要閃躲他們
有點破壞悠閒舒適散步的感覺
作者: 望天    時間: 2013-7-20 22:10
sapling 發表於 2013-1-23 22:53
真的建議怕吵的鄰居裝好一點的隔音窗. 這裡不是人間仙境. 我早上五點多也會被公車進站的煞車聲吵醒, 不知道 ...

公車要不要改八點之後再發車比較好啊?而且週休二日也停開比較好ㄟ!
贊成的舉手,不贊成的不要罵人喔!
作者: sapling    時間: 2013-7-21 05:33
望天 發表於 2013-7-20 22:10
公車要不要改八點之後再發車比較好啊?而且週休二日也停開比較好ㄟ!
贊成的舉手,不贊成的不要罵人喔! ...


不知道你有沒有看完我的全文再回復?我並沒有寫公車不應該那麼早開.你寫這種冷嘲熱諷對本樓的問題並沒有幫助
作者: 望天    時間: 2013-7-21 23:07
sapling 發表於 2013-7-21 05:33
不知道你有沒有看完我的全文再回復?我並沒有寫公車不應該那麼早開.你寫這種冷嘲熱諷對本樓的問題並沒有幫 ...

冷嘲熱諷?拍謝喔!你想太多了ㄟ...!

公車晚開對我來說是福利ㄟ!週休二日若真能停開(天方夜譚)更是天上掉下來的大禮物啊!


作者: 格瓦拉    時間: 2015-11-22 21:15
滑板少年又來了
在皇翔星巴克前,
整晚滑板的撞擊聲,讓人很不舒服阿。
歸納之前的討論主要有破壞公物和噪音問題。
他們不只是滑行,而是在練習滑板跳躍和越過障礙物的特技動作。
這些動作所發出的撞擊聲,造成噪音的干擾。

一段時間就出現同樣的問題。
可以請里長協助處理嗎?

作者: 大哥大    時間: 2015-11-22 23:37
格瓦拉 發表於 2015-11-22 21:15
滑板少年又來了
在皇翔星巴克前,
整晚滑板的撞擊聲,讓人很不舒服阿。

其實不是又來了,是根本沒斷過,只是他中間一段時間可能大發慈悲心,休息幾天讓妳們耳根稍微休息一下而已!
滑板少年一直以來都把那塊公共區域當他家自己庭院盡情玩耍,還呼朋引伴一起炒熱氣氛...我不是該棟住戶,只是常去那塊空地散步,這些我一直都看在眼裡。說到現在人的公德心,我真得只能長嘆三聲,無奈啊!但亂象豈止這樣而已嗎?常常有小朋友就在那邊踢起足球來了,請問那邊適合踢球嗎?踢球打到人或撞倒人受傷,該算誰的,我看旁邊的大人不但不管還很樂於其中哩!而晚上梅街更常有小朋友騎單車亂竄,沒燈光,沒護具,最恐怖的是,騎的速度還不慢,在燈光黑暗處這樣搞,沒出事算是運氣好,出事了,這些小孩的父母親絕對要負完全的責任!可是,好像大家都不當一回事,難不成真的要搞出人命了才來一把鼻涕一把眼淚嗎?這些人做(或放任小孩去做)這些事情前,難道都不會想一下別人會怎麼看待這件事,或做這樣的事會不會引起別人的不便?這些不是在我們念小學時後的生活與倫理課中就應該教過了嗎?怎麼現在在號稱高素質水準的北大社區還是會一再發生,這讓我不禁懷疑,到底是我想太多了呢?還是"只要我喜歡,有甚麼不可以"才是王道?
作者: 洪阿民    時間: 2015-11-23 08:34
本文章最後由 洪阿民 於 2015-11-23 08:55 編輯
大哥大 發表於 2015-11-22 23:37
其實不是又來了,是根本沒斷過,只是他中間一段時間可能大發慈悲心,休息幾天讓妳們耳根稍微休息一下而已 ...


就我的感覺,某些北大居民應該不是「只要我喜歡,有什麼不可以」,而是「我又沒違法,有什麼不可以。」
作者: 格瓦拉    時間: 2015-11-23 15:02
今天上班空檔聯絡了一下里長和警察局尋求協助。

有關這塊開放空間用地的所有權問題。里長說有一部分是屬於社區居民(玉鼎?萬寶隆?),一部分是公車管理處。警員則說,這是私人用地,所以無法開單(?)[我想她說的可能是道路交通管理法之類的]。如果要以社會秩序維護法處理,則需要有影響"公眾"為要件才可以開單。警員是說至少要兩戶以上,而且要去做筆錄。如果要用民法提告(可能是侵權行為),則需要自己蒐證等。

周里長表示,也有社區居民反映,她會向區長和環保局尋求協助。但也希望大家可以多勸勸他們。請它們盡量避免影響太多。如果真的不行,也希望居民可以先向社區管委會反映,然後也請管委會可以派人去勸。里長說,如果更多的人去勸誡,應該會比較改善。

員警的部分有提到那邊並沒有立牌禁止行為。這我不太了解有甚麼規定。而且這好像也是屬於公園處的處理範圍。

--------------------------------------------
我主要的想法,也不是說要禁止所有在開放空間的行為,平常還有很多小孩子會在那邊嬉戲玩樂,但大家到了八九點其實就都回家了。我覺得這還好。
我只想針對滑板的特技行為做"除去"和"防止"。因為滑板撞擊地面發出的噪音,在夜深人靜時,已經妨礙到本人的休息了。把自己的快樂建築在別人的痛苦上,卻要其他人繼續痛苦忍受,我覺得這不合理。
我有觀察過一段時間,只要不是那種特技動作(跳板或是飛越障礙物等),在地板上滑行本身其實是沒有甚麼噪音的。
特技的滑板動作,我建議還是到比較專門的場地去,除了避免破壞地板,製造噪音外,對於熱衷練習的人來說,也是避免受傷和危險的保護。

以上,如果是附近居民或覺得有想要一起處理好這件事情的人,或有任何意見提供的人,都可以私訊給我或再請回覆。
謝謝了。









作者: 阡阡    時間: 2015-11-23 16:29
格瓦拉 發表於 2015-11-23 15:02
今天上班空檔聯絡了一下里長和警察局尋求協助。

有關這塊開放空間用地的所有權問題。里長說有一部分是屬於 ...

提供一則建議 : 與那群青少年談,請他們辦一場表演賽,並教導適齡的有興趣的小朋友什麼叫酷炫的滑板特技,並請教他們如何練成這樣,在哪裏的場地較適合不會受傷,或請他們開課教小朋友滑板基本動作。優點 : 了解與肯定那些滑板青少年對滑板的熱情。給他們機會思考教小朋友與如何才能不產生噪音與傷及石頭。給予責任比一昧禁止,我覺得會更好!!參考。

作者: 婷婷拔拔    時間: 2015-11-23 17:27
阡阡 發表於 2015-11-23 16:29
提供一則建議 : 與那群青少年談,請他們辦一場表演賽,並教導適齡的有興趣的小朋友什麼叫酷炫的滑板特技 ...

老實說,我看到那群不顧別人觀感的在那破壞公物,就很不爽了!!
根本不會把小孩給他們教的

就有如外面改排氣管噪音很吵的機車來說好了,誰敢把小孩交給他們練騎車......又不是“廁所裡點燈“
作者: 格瓦拉    時間: 2015-11-23 20:52
我今天遇到在練滑板的人,有跟他溝通一下。
對方還算客氣,聽起來是下班後的興趣,類似社團。
他自己說不會練很晚,但其他人就不曉得。
我說聲音有影響到,希望可以的話能找其他的場地練習。
後來,對方就先離開沒再繼續練習了。
很謝謝他願意體諒。


作者: Jayson_lin    時間: 2015-11-23 21:47
禁止這類活動是有點牽強
畢竟這裡當初就是規劃商業區
我還知道這裡之前要規劃公車轉運站
當初會買在這一排的人應該或多或少都有承受噪音空汙的心理準備吧!
與其開放空間禁止這類活動還不如限制時段來的合理。




作者: upling0709    時間: 2015-11-24 10:11
晚上9點前還可以 但北大大概過10都後會非常安靜 有那種晚上11:30都還在練習 還滑上梅街口的裝飾坡道 真的是一整個火大
作者: 小軒    時間: 2015-11-24 10:33
本文章最後由 小軒 於 2015-11-24 10:36 編輯

提供一個~極限運動場~很棒的台北市政府所設立的極限運動超讚的場地,包括攀岩,高級滑板等,只是離北大有點遠,地點在板南線的南港站,一出口就可看到喔!直接搭火車到南港站也很方便,南港三鐵共構。
作者: ckwan    時間: 2015-11-24 10:45
格瓦拉 發表於 2015-11-23 20:52
我今天遇到在練滑板的人,有跟他溝通一下。
對方還算客氣,聽起來是下班後的興趣,類似社團。
他自己說不會 ...

各位鄰居,我之前所說的"相互尊重"...或許有些鄰居不以為然,在此抱歉,其實小弟的意思是用這樣的方式,而不是直接對一項活動或民眾冠上對錯...

凡事先溝通,相信理智的朋友會聽居民的勸告!! 或許...真的有沒公德心的人...那種少數~才需要被譴責!!!! 凡是都會有最大公因數跟最小公倍數......謝謝您!!!!
作者: yljimmy    時間: 2015-11-24 11:02
在梅街玩滑板
對周邊的社區來說, 跟在社區中庭玩滑板感覺上差不多

一來梅街多數的人行通道就是周邊社區的私有地
只有公車站預定地公園周邊不是

二來那個距離, 對鄰街的住戶來說, 比自家社區中庭還近

你會不會同意社區中庭大家來商量一下開放滑板自由行 ?
好吧, 非開放空間, 那開放給住戶溜冰滑板行不行 ? 反正很多時候中庭空著也是空著

多數人不會同意吧 ?
那為何就要鄰街的住戶忍受開放空間的滑板與輪鞋 ?

那些利用梅街做滑板、直排輪, 甚至踢足球的教練們留意了
不論你是直接收費, 還是藉由賣裝備來收取費用
基本上就要為你造成的公共安全負起完全責任

哪天有人被你的學員撞了, 店家玻璃被打破了, 學員或是路人受傷了
千萬不要把責任推給學員孩子
自己勇敢的擔起所有的民刑事責任吧 !!!
作者: maggieli1977    時間: 2015-11-24 12:06
yljimmy 發表於 2015-11-24 11:02
在梅街玩滑板
對周邊的社區來說, 跟在社區中庭玩滑板感覺上差不多


我們社區幾年前就已公告中庭禁玩滑板直排輪,理由與大大的顧慮是一樣的,原來北大還有人在公共區域收費教學啊,錢他們賺危險大家承擔,這樣不太好吧
作者: yljimmy    時間: 2015-11-24 12:59
本文章最後由 yljimmy 於 2015-11-24 13:04 編輯
maggieli1977 發表於 2015-11-24 12:06
我們社區幾年前就已公告中庭禁玩滑板直排輪,理由與大大的顧慮是一樣的,原來北大還有人在公共區域收費教學 ...


需要未雨綢繆的是, 如果真的有小孩在社區開放空間範圍內肇事

比方說, 玩直排輪的小小孩撞到了老人家, 雙方都受傷
原本的教練可能雙手一攤, 沒有收費教學, 沒叫小小孩家長買了設備後讓小小孩在這邊使用
然後, 變成小小孩家長與老人家家屬互控傷害
為了避免拿不到賠償, 也許順便把場地所有權人社區或是負責公園的區公所一起來進來當被告
幫忙賠錢

玩直排輪或滑板這種具有高度動感的運動
應該要到半封閉的地點較為妥當

可以跟台北大學租借一小塊運動區的空地, 然後用繩索或是天然圍籬之類的方式隔離出適當的安全區域來教學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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