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Beta 愛北大論壇

標題: 拜託學林路不要再亂停車了 [列印本頁]

作者: 愛冷涼    時間: 2012-11-27 23:12
標題: 拜託學林路不要再亂停車了
本帖最後由 愛冷涼 於 2012-11-28 21:52 編輯

各位大德們,我已經連續好幾天經過學林路柚子診所路口無法通行了
這些看病的人,我知道你們很苦,我也會生病,小孩也會生病看醫生
但我就算臨停也會看一下路況是否允許
這幾天晚上 學林路兩旁門神式的停了一堆車,只剩一台車可以過
一到紅燈路口,如果有車在等紅燈,根本無法通行,所有車都卡在那裏
我真的不知道這些人的公民與道德讀到哪裡去了
我有幾次很想打110,但又怕拖吊2100元真的很不好賺
拜託這些看病的大德們,隔壁大雅路有停車位,多走幾步路就好,交通會更順暢
誰無父母,誰無子女,拜託你們了


11/28 今天晚上8:10左右經過時,狀況有比前幾天好一些些,但停在那的還是很多
如果有住戶們真的受不了了,可以撥柑園派出所電話 (02)2680-1075 檢舉
或直接撥110即可




作者: 梁小波    時間: 2012-11-27 23:32
本帖最後由 梁小波 於 2012-11-27 23:34 編輯

那裏真的很誇張,...不只大雅路有車位,大義路也有,就打110吧!...不然哩?
作者: 樂爸    時間: 2012-11-27 23:59
剛回來也有看到
作者: 紫薇媽咪    時間: 2012-11-28 00:21
我前幾天去學林路吃早餐,聽到警車嗚笛聲,就跑去窗戶看,提醒大家快下樓移車

此時有位男士說:「不是拖吊就沒關係!........別嚇我!」

我心想「你真有錢」(警察拖不拖我不知,但他會直接給你開單)

過沒多久,道路就清空了。



作者: 若水    時間: 2012-11-28 00:44
住在北大的素質也應顯現出來,別因自己的方便,造成別人的不便?
易地而處;角色互換,您又如何看待?
請大家遵守秩序吧!維護北大社區的好名聲,是我們大家的責任,共勉之!
作者: 小龍星    時間: 2012-11-28 07:14
那邊已經反應很多次了
軟的硬的都來
結果還不是一堆人貪圖方便亂停
講太多就變成不近人情
講太少那條路就不是一般車子走的

作者: andrewku    時間: 2012-11-28 07:58
本帖最後由 andrewku 於 2012-11-28 08:10 編輯

金則管委在睡覺喔~~還好意識掛~優良社區第三名~

自己社區的住戶回家都很困難~~不出來解決~~





作者: 魯西恩    時間: 2012-11-28 08:50
停一下就走的人→想說反正我一下子就走了,幹嘛多繳一次停車費,
停很久才走的人→想說反正賺錢不容易,能省盡量省。
所以,道德勸說幾乎沒甚麼效,
只有重罰加上常態性的取締,違停才會改善!
作者: linkunhsien    時間: 2012-11-28 08:57
本帖最後由 linkunhsien 於 2012-11-28 08:59 編輯

其實,學府路、大雅路兩旁都還有停車位,可是這些沒公德心的家長都視若無睹,而且警察都只是鳴笛趕車而已,所以都是暫時性的清空,應該直接打電話給拖吊場,打給警察是沒用的。真的對這些沒公德心的家長很感冒,書不曉得都讀到哪去了~唉
作者: sean.huang    時間: 2012-11-28 09:11
不想咒罵牠們的孩子
但是哪天你要回家的路竟是如此不堪難走的話就不要怨人
會回向給你的!
作者: JannieWang    時間: 2012-11-28 09:16
就直接請拖吊車來處理吧
把那塊區域列為重點拖吊區
連續拖吊個二、三個星期
久了就不會有人停

作者: samyu    時間: 2012-11-28 09:20
將心比心,如果自己的社區停車場的出入口,被一推車子檔住
回家的心情也會受影響(我不是金澤的住戶),
我都會先讓小朋友下車後將車子停到大雅路去喔,
真的走沒幾步路,自己也安心不會被拖吊,也不會檔到別人,
如果不幸那邊發生小擦撞,因為是違規停車也等於侵占路權,
就算是別人撞到,違規的人也要負責賠償
作者: teresa8900    時間: 2012-11-28 09:22
打給交通隊也沒用啦!
我老公曾經打過要警察來處理大德路上(學勤路至學府路中段)
違規停車,但始終不見警察來處理。車子安穩的停在紅線上。
作者: 凡夫俗子    時間: 2012-11-28 09:53
本帖最後由 凡夫俗子 於 2012-11-28 09:58 編輯

柚子診所的主人,不能只顧賺錢,應該設法改善客人的問題,做好敦親睦鄰。

金澤管委會應負勸導柚子診所的責任!
作者: NashChou    時間: 2012-11-28 10:35
這還是回歸到大家公德心的問題

不懂這個關金澤管委會什麼事?

不懂這個關柚子診所什麼事?

在旁邊動一張嘴不用動手的最簡單
作者: yljimmy    時間: 2012-11-28 10:56
店家幫客戶思考交通問題是應該的

但我相信柚子應該是自己定位為社區診所
就北大特區的規模來說, 應該都是在步行可達範圍
按理就算不開車也不致於到不了

沒錯, 車子不是店家亂停的
但, 既然客戶把車子開來了, 而且也造成了交通問題
店家當然是最適合向這些來訪的客戶勸說的主角
因為亂停車的人, 最終都集中到了店家內了, 總不能叫正義的路人甲挨家挨店去勸說吧

至於金澤, 金澤的保全當然沒有義務去顧整條學林路的交通
但是, 都擋到自家車道口了
領金澤住戶薪資的保全, 難道不該有所行動?
而金澤管委會負責監督社區事務
住戶出入受阻了, 管委會難道不該出來捍衛自家的權益?
作者: 凡夫俗子    時間: 2012-11-28 11:06
本帖最後由 凡夫俗子 於 2012-11-28 11:18 編輯
NashChou 發表於 2012-11-28 10:35
這還是回歸到大家公德心的問題

不懂這個關金澤管委會什麼事?


因為金澤管委會和柚子診所都與閣下想法一樣,所以就這樣下去!

我家客人如果天天停車擋住別人,我可以當做沒事嗎?

再說,你家樓下的客人,天天把車停在你家的進出口,你也可以無動於衷?

無言!
作者: Cher    時間: 2012-11-28 12:46
本帖最後由 Cher 於 2012-11-28 12:47 編輯

唉~這是一個難解的問題,我是金澤的住戶,我也問過車道的管理員,
為啥都不勸導一下,他說他也勸導過,但只能柔性的勸導,因為有人會不爽回罵,
他也很無奈,趕車走,一會兒又回來!不趕又被住戶罵,
變的兩面不是人!
至於診所,我也看過診所勸導來看病的病人能夠不要違停,但是往往成效不彰!
只希望學林路往大義路方向的違停(來接藝術班小朋友下課的家長),和帶小朋
友來看醫生的家長,來接小朋友前先打給補習班,讓小朋友準備好,車子到就可
以馬上上車;而帶小朋友看病的家長,可以先讓小朋友下車去掛號、候診,然後
把車停到附近的停車位,等到小朋友要領藥時,再去開車來接,這樣比較節能又環保,
不要讓我每次經過那裡,好像在考駕照喔(S形路考)~

感謝各位!
作者: jojoyaro    時間: 2012-11-28 12:54
大德路違停也一堆.真是沒水準
作者: 凡夫俗子    時間: 2012-11-28 13:33
Cher 發表於 2012-11-28 12:46
唉~這是一個難解的問題,我是金澤的住戶,我也問過車道的管理員,
為啥都不勸導一下,他說他也勸導過,但 ...

天助自助者!

金澤管委會可以給柚子診所的主人一點壓力,請他們不要只顧忙著(賺錢),也要負起公共安全的責任。不能沒辦法,應該想辦法,藉以提升社區形象。
作者: 紫薇媽咪    時間: 2012-11-28 15:04
問題重新整理一下:

1.家長圖方便,借停路邊,是柚子診所的院長叫家長們這麼作的嗎?

2.圖方便的人就算不停柚子,去大雅路、去大德路、去到任何一個地方都是隨意亂停!

3.北大特區四處可見車主逆向停車、停在斑馬線與轉彎處

4.沒公德心就是沒公德心、不守規矩就是不守規矩,要怪就怪違規的人,怎麼槍口都對著柚子診所?那麼大雅路上那些買麵包而並排停車的,你們要不要也怪一下麵包店和葯局?

5.最簡單的就是解決停車的問題,高樓蓋了一堆,停車格或停車場卻不足,去看看國際一街、二街、學府路,那邊都是眾人解決三餐的地方,充滿亂停的現象。現在大家又期待更多商場、店家進註北大特區,各位覺得「停車場」這東西重不重要呢?否則就叫那些人都不要開車出門吧!(而那些人裡,有可能也包含著我們任何一個人!)




作者: yljimmy    時間: 2012-11-28 16:36
北大特區內不缺停車位
特別是如果要說國學街和國際一二街的話
不但有私人停車場, 還有整個台北大學可以付費停車

所以亂停車是人性的問題沒錯
但是對這些無視公眾利益的違停車主來說
要求他們具備自制能力無非緣木求魚
以學林路來說, 亂停車, 受影響最大的, 就是學林路的住戶與店家
住戶出入不便, 而客人想到路難過不願經過, 可能導致店家生意受影響

所以, 並非要把責任加諸於金澤或是柚子
而是, 金澤住戶與眾多店家(包含柚子)也是違規停車的受害者, 當然有權出來計較

金澤所雇用的保全, 沒有裡外不是人的問題
住戶與店家支付保全的費用, 他們的權益, 才是金澤保全要維護的對象
至於違停車主, 那是路人甲, 金澤保全管他們的心情做啥 ?
報警便是

難道小偷嗆聲一下, 保全就可以放行了嗎 ?
作者: 為你好    時間: 2012-11-28 17:39
linkunhsien 發表於 2012-11-28 08:57
其實,學府路、大雅路兩旁都還有停車位,可是這些沒公德心的家長都視若無睹,而且警察都只是鳴笛趕車而已, ...

請問亂停車要打幾號檢舉拖吊呢?

作者: tolru    時間: 2012-11-29 06:06
wsc 發表於 2012-11-28 23:38
報警有用?

看看警察來的意態闌珊就知道了....應付應付而已

如此是否可檢舉警察怠忽職守,例如利用警局政風室舉發之類??
作者: yljimmy    時間: 2012-11-29 08:23
wsc 發表於 2012-11-28 23:38
報警有用?

看看警察來的意態闌珊就知道了....應付應付而已

以我的個性
給我遇到這種情況的話
我會直接往他的上一級機關或是院長信箱投書
作者: 老賈    時間: 2012-11-29 08:49
第一篇就寫了 "我就算臨停也會看一下路況是否允許"

所以每人都這麼認為, 當然會塞... 反正剛停的時候沒有被按喇叭, 就可停了.



作者: 洪阿民    時間: 2012-11-29 08:57
老賈 發表於 2012-11-29 08:49
第一篇就寫了 "我就算臨停也會看一下路況是否允許"

所以每人都這麼認為, 當然會塞... 反正剛停的時候沒有 ...

大大提到這點,我們就來復習一下臨停的定義好了:

發佈單位:        新北市政府警察局
修改日期: 100.02.25
問:        有關車輛臨時停車之定義及相關問題?
答:       

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條第9款規定,臨時停車係指車輛因上、下人、客,裝卸物品,其引擎未熄火,停車時間未滿3分鐘,保持立即行駛之狀態。條文字意,似僅侷限須為「上、下人、客,裝卸貨物」之目的,並有後續「引擎未熄火,停止時間未滿3分鐘及保持立即行駛狀態」之行為,始達成臨時停車之構成要件。

惟經交通部解釋,審酌前開條例關於臨時停車之定義,確有將其構成要件過份限縮情形,應暫時排除當前條文之侷限性,將違規停車定義回歸其「行為客觀事實」。

依前開旨意,如車輛有停置於禁止臨時停車處所而有引擎未熄火,停止時間未滿3分鐘及保持立即行駛狀態之情(例如汽車駕駛人欲接聽、撥打行動電話或為補妝而將車輛暫停於紅線處),則警方仍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5條予以舉發。


我想,如果只是放人下來或來接人就走,一如貨運/快遞公司車輛路邊暫停收送貨,應該是可被接受的
問題就在於很多人不是臨停,而是真的停車了 ....
作者: yapi    時間: 2012-11-29 10:03
本帖最後由 yapi 於 2012-11-29 10:04 編輯
紫薇媽咪 發表於 2012-11-28 15:04
問題重新整理一下:
1.家長圖方便,借停路邊,是柚子診所的院長叫家長們這麼作的嗎?
2.圖方便的人就算不停柚子,去大雅路、去大德路、去到任何一個地方都是隨意亂停!


昨天也帶小王子去柚子看診,依然生意興隆

但我乖乖的去停大義路(中悅前面),再走過去(5分鐘路程吧)

昨天大義路的車位可多著勒,真的只是家長的問題...

作者: 凡夫俗子    時間: 2012-11-29 10:10
wsc 發表於 2012-11-28 14:49
給壓力? 別傻了

難道管委會有權利可以針對柚子的屋主進行開罰?


學林路不算主要道路,非走不可的是附近住戶,他們可以忍受的話,外人瞎忙個什麼勁?

我覺得真的嚴重的話,還是靠柚子診所的良心,和金澤管委會的干預才有用。公權力最多只能插花,要知道病患家長每天是不一樣的人,他們不會清楚昨天警察有沒有來關心,所以除非警察天天來才會怕,但新北市有這麼多警力嗎?派出所在隔壁都不甩。別傻了!
作者: 凡夫俗子    時間: 2012-11-29 10:21
本帖最後由 凡夫俗子 於 2012-11-29 10:23 編輯
NashChou 發表於 2012-11-28 10:35
這還是回歸到大家公德心的問題

不懂這個關金澤管委會什麼事?


如果閣下立論正確,那麼

半年前,幸福夜市的顧客,製造很多髒亂,我們可以說:關夜市攤販什麼事?在路上亂丟垃圾的是沒有公德心的顧客。對嗎?

再說,附近的居民自己不抗爭,誰理你啊!


作者: YAYA    時間: 2012-11-29 10:37
學林路的臨停實在是過份了,至柚子診所看診的人,現在給你們亂停好了,像路口及車道處,怎麼也有人停的下去,這完全是沒有同理心。紅綠燈的路口,常有車轉入及交接,車停在路口的人,沒想過自己開車遇到此狀多麼討厭;停車道出入口,更是誇張極了。
作者: hui_ching    時間: 2012-11-29 12:45
洪阿民 發表於 2012-11-29 08:57
大大提到這點,我們就來復習一下臨停的定義好了:

發佈單位:        新北市政府警察局

對很多人來說停個5-30分等親友都叫臨停
作者: hui_ching    時間: 2012-11-29 12:52
我們家都在大學路上的杏宜診所看診,旁邊也是美語班(是行規?美語班和診所喜歡開在一起?),也常看到補習班接小朋友的車子併排停好久,以我家都是騎車過去,若開車,老公會讓我和孩子先下車進去掛號,他則去找停車位停好車再來找我們,既能分工節省時間又不影響他人不是很好嗎?
作者: 紫薇媽咪    時間: 2012-11-29 21:03
yljimmy 發表於 2012-11-28 16:36
北大特區內不缺停車位
特別是如果要說國學街和國際一二街的話
不但有私人停車場, 還有整個台北大學可以付費 ...

「難到小偷嗆聲,警衛就可以放行了嗎?」



我愚魯,不解您這句話的意思…



金澤的警衛,管的是金澤社區內的問題,馬路上大家要亂停,金澤警衛有公權力叫他們不要停嗎?

頂多口頭勸說,無強制執行力。


最終,大家仍需有公德心,別讓柚子院長難作人。

學林路上,吃早餐者也臨停,買東西者也臨停,槍口對著柚子診所,其它店家就沒事?就算柚子叫大家不要臨停,剩下的那幾家店的消費者呢?

柚子院長也難作人,還是用路人自己多替他人著想吧!

作者: yljimmy    時間: 2012-11-29 21:35
紫薇媽咪 發表於 2012-11-29 21:03
「難到小偷嗆聲,警衛就可以放行了嗎?」

危及社區住戶進出安全, 或是妨礙社區車輛出入車道的違停車輛
社區警衛有責任勸離, 如不聽勸, 應積極報警處理
以維護社區住戶權益
警衛不能因為違停車主強勢, 就害怕閃躲, 消極面對問題

就是這個意思
作者: 紫薇媽咪    時間: 2012-11-29 22:07
yljimmy 發表於 2012-11-29 21:35
危及社區住戶進出安全, 或是妨礙社區車輛出入車道的違停車輛
社區警衛有責任勸離, 如不聽勸, 應積極報警 ...

基本上我覺得警衛向來都很衰,什麼都要管,都怪這些不守規矩的人,難怪警衛是全國最辛苦的工作之一。

不過這樣啦!

我也幫不上什麼忙,最起碼我們去柚子看病都會把車停好。

至於其它的,我不是附近住戶,頂多就是警車來的時候,幫忙叫大家把車移開。

就像您說的,不守規矩的人還兇警衛,不知還有誰有那正義感,敢衝去叫那些違規的人不要亂停車的?

私下在這裡討論了半天,打字也打的挺累的,囉嗦一大堆道理,這些人還不是照樣亂停。

我們家也只能從自身做起,先管好自己再說了。
作者: yljimmy    時間: 2012-11-29 22:16
紫薇媽咪 發表於 2012-11-29 22:07
基本上我覺得警衛向來都很衰,什麼都要管,都怪這些不守規矩的人,難怪警衛是全國最辛苦的工作之一。

不 ...

也不能說衰啦

警衛並非義務役耶

警衛是付薪水請來的, 是有對價關係的哩
作者: 月下    時間: 2012-11-30 00:22
去柚子看診有二怕 一怕過號 二怕傳染 一般來說, 待在診所的時間 愈少愈好, 但是要賭(先掛號, 小孩拉去洗澡吃飯或逛街, 算時間再回來) 就可能過號 得不償失

我住附近一帶, 不用開車去 算有主場優勢 千算萬算, 都還會好幾次賭到過號, 更不要說遠一點的, 大家自然就寧願等在那

建議柚子把診間跳號資訊公布在網路上, 弄個ip cam照號碼燈share出來也可以, 搞個柚子app更好
家長容易掌握時間,  護士不用接電話接到翻, 臨停不敢說杜絕, 至少也會少些, 時間短些.

作者: 陸橘子    時間: 2012-11-30 00:32
wsc 發表於 2012-11-29 22:30
我只能說....


作者: MeGuMaMa    時間: 2012-11-30 01:50
月下 發表於 2012-11-30 00:22
去柚子看診有二怕 一怕過號 二怕傳染 一般來說, 待在診所的時間 愈少愈好, 但是要賭(先掛號, 小孩拉去洗澡 ...

真的!!
學勤路上的張桂榮耳鼻喉科就有加入「WA健康」的APP,上APP就可以查到現在看到幾號了!
作者: 亮亮    時間: 2012-11-30 12:35
小朋友常生病所以我很常去柚子
以前我也愛停旁邊
後來看到ibeta有人在抱怨
現在我都停在大雅路上
連我3歲多的妹妹經過都說:那些車都沒有停在"格子"裡,不乖!會被警察開罰單~
天知道她知不知道甚麼是罰單啊....?
作者: Andrew    時間: 2012-11-30 13:08
警衛有公權力嗎? 把違規車輛驅離的責任加在警衛身上, 要警衛執行, 這似乎不太合理,也有困難, 有些違停的人根本不甩, 警衛頂多勸導加上通報有公權力的警察處理, 其他的拍照告發或錄影告發都可以試一試(如果有用的話)
作者: 艾力    時間: 2012-11-30 13:29
單單純純地就用路人實際上的需求來說
  在道路不夠寬的路邊想停車時,不管要停多久
  請幫即將路過的同胞鄉親們多想一下:
1. 機車請"平行車道" + " 靠邊駐車停好"再走人 (許多機車就橫放著, 當別人是在玩闖關遊戲嗎?)
2. 汽車也請靠邊再靠邊, 前後物色個能夠靠邊停好的位置 (人有胖瘦奇人異士, 但車身就是個大鐵殼啊~)

我可以讓你方便停一下, 但好歹也讓其它人能夠安心路過吧!
作者: andy826    時間: 2012-11-30 13:40
我覺得警衛應該可以拍照~ 檢舉紅線違停. 至於會不會被搶相機.... 再說
作者: dingding    時間: 2012-11-30 21:01

自治條例倒數計時 新北市12法規尚未過關

【聯合報╱記者何祥裕/板橋報導】 2012.11.30 03:13 am

  
新北市到下月24日升格滿兩年,但自治條例法規到目前為止,仍有12項未完成銜接,屆時若未完成修法,不僅無法向被違規拖吊民眾收取車輛移置費與保管費,連電子遊戲場都可以開在學校隔壁。

新北市政府法制局副局長何瑞富坦言,如果在12月24日未完成修法,確實會出現「空窗期」;目前尚有12項自治條例還未完成銜接,其中10項已經送市議會待審,另2項已完成修法,近日送市政會議通過後,就可送交議會審議。

新北市前年12月25日升格,有25項台北縣自治條例要修法變成新北市自治條例,目前順利銜接或公告廢止的有汙水下水道管理自治條例等13項,其餘得在2年緩衝期內完成修法。

尚待修法的包括垃圾場回饋金、村里編組、樹木保護、公有停車場、電子遊戲場、資訊休閒業(網咖)、移置妨害交通車輛(違規拖吊)、道路挖掘、廣告車輛、市有財產、獎勵民間投資及淡水河船舶航行等12項。

些自治條例若未在2年緩衝期內通過,勢必造成衝擊。以違規拖吊為例,市府將因無法源,不得向被拖吊者收取車輛移置費以及保管費。
另外,垃圾場回饋金也不得動用,原本電子遊戲場規定不得設在距離學校950公尺範圍內,也會失去法源依據,業者可直接在學校旁開業。

市議會國民黨團書記長周勝考說,會盡快在法令逾期前完成修法,避免出現空窗期;民進黨團總召何淑峯 則說,部分自治條例市府還未送議會,市府要加快速度,以免影響修法,損害市民權益。

【2012/11/30 聯合報】@ http://udn.com/



全文網址: 自治條例倒數計時 新北市12法規尚未過關 | 大台北 | 地方新聞 | 聯合新聞網 http://udn.com/NEWS/DOMESTIC/DOM2/7533794.shtml#ixzz2Di7Bi2eY
Power By udn.com
作者: 小桃紅    時間: 2012-11-30 23:02
警察先生的心未免太好了吧!每次來都先鳴笛驅趕,才看到一些人慢條斯理的去開車,等到找不到車主來開走時警察才拍照,今早下著雨,兩位警察先生來學林路,還淋著雨到各店家找停紅線的車主(原來車主在吃早餐),我覺得這樣停紅線的人一點也不怕會被開單吧!因為反正警察先生都會找到車主後請車主把車開走.
作者: 老賈    時間: 2012-12-1 02:38
這一區的警察真的很nice...  

若直接開單幾次, 我想也不會有車主不當一回事吧.   
民眾最怕的就是一去取車, 一整牌車都一起夾著紅單啊!


作者: NashChou    時間: 2012-12-3 09:09
有公權力的警察都管不了了
居然期待沒有公權力的金澤保全或是柚子診所要有作為
所以我說出一張嘴最簡單
作者: NashChou    時間: 2012-12-3 09:27
凡夫俗子 發表於 2012-11-29 10:21
如果閣下立論正確,那麼

半年前,幸福夜市的顧客,製造很多髒亂,我們可以說:關夜市攤販什麼事?在路上 ...

沒錯,我就是這樣覺得

至於正不正確由你自己決定

我是反對夜市設立在這裡的,因為我不喜歡很多人擠在北大特區裡面

至於手段就是他們違規使用土地,所以告發

但是有關垃圾這個問題,怪到夜市攤販身上就很好笑了

現在沒有夜市了

難道發現地上有亂丟的麥當勞杯子,你要去叫麥當勞負責?

地上有茶裡王的罐子,要請特區內有賣茶裡王的商店負責?或是叫統一企業負責?

路邊一輛toyota轎車違停,是不是該去要求toyota負責

我要說的是,違規停車是沒公德心的駕駛的問題

大家的責任就是看到違規停車時,隨手拿起電話打110,請警察來勸導、開單甚至拖吊

而不是把責任推給金澤管委或是柚子診所

你又知道這些違停的都是來看病的人?而不是隔壁或對面的商店,或是全家或7-11的客人

還是回歸一句話,說而言不如起而行

要求診所或金澤負責的這些人,請問有幾位在遇到違規停車時有打110通報

這個社會就是這樣,叫別人負責檢討做事最簡單,責任都在別人身上
作者: hope    時間: 2012-12-3 09:33
請問直接把行車紀錄器檔案寄給執行單位,可以對不守規矩的車子開單嗎?
作者: andy826    時間: 2012-12-3 15:14
其實好像也沒人提到柚子小兒科也有告示提醒家長不要違停. 只是沒做到說行政/醫護人員(感覺是不得閒)出來勸阻. 但違停應該是駕駛的問題, 不能只怪診所或管理員都不出面.  
作者: 洪阿民    時間: 2012-12-3 15:26
本帖最後由 洪阿民 於 2012-12-3 15:33 編輯
andy826 發表於 2012-12-3 15:14
其實好像也沒人提到柚子小兒科也有告示提醒家長不要違停. 只是沒做到說行政/醫護人員(感覺是不得閒)出來勸 ...


唉,行政/醫護人員要怎麼出去勸阻?
看到有人停在附近紅線,就出來叫人家不要停?
一來像在趕客人
二來如樓上幾位大大所言,這裡也不是只有柚子一家店
唯有警衛可以出來喊一喊,打打電話,但喊了打了幾次,車主不聽,或警察來了不罰,也莫可奈何
國際二街那些違停,連里長都深感無力了,也是小老百姓的警衛又能如何,何況這是敵暗我明,以寡擊眾之事  (至少要配個槍給他們,講話才敢大聲吧)  
現在金澤車道口附近擺了三角錐
再來看看有沒有更白目的去跟三角錐併排 =.=
作者: yljimmy    時間: 2012-12-3 15:35
本帖最後由 yljimmy 於 2012-12-3 15:50 編輯
洪阿民 發表於 2012-12-3 15:26
唉,行政/醫護人員要怎麼出來去勸阻?
看到有人停在附近紅線,就出來叫人家不要停?
一來像在趕客人

也是平民老百姓的警衛 (至少要配個槍給他們,講話才敢大聲吧)


配個榔頭好了

順便看看今天早上的「門神式停車法」

還不錯呢, 知道要把中間留下來給人過 ... (換這張)

[attach]132466[/attach]
作者: 洪阿民    時間: 2012-12-3 15:42
yljimmy 發表於 2012-12-3 15:35
配個榔頭好了  

順便看看今天早上的「門神式停車法」


7-11外面那部這樣不行
會擋死大雅路右轉學林路的車

PS 美*城是來卸貨的,您就別框人家了啦
作者: yljimmy    時間: 2012-12-3 15:52
學林路應該不要劃雙黃線

想遵守規定不跨雙黃線都很難 ...
作者: 凡夫俗子    時間: 2012-12-3 17:58
本帖最後由 凡夫俗子 於 2012-12-3 22:27 編輯
NashChou 發表於 2012-12-3 09:27
沒錯,我就是這樣覺得

至於正不正確由你自己決定


但願找警察有效,或大家發現公德心,學林路早日能沒有違規停車。

俟河之清,人壽幾何?
作者: andrewku    時間: 2012-12-5 15:58
本帖最後由 andrewku 於 2012-12-5 16:11 編輯
NashChou 發表於 2012-12-3 09:27
沒錯,我就是這樣覺得

至於正不正確由你自己決定




這就是一個"別人都哪麼做ㄋ,我為什麼要守規拘"

難道 "別人爛你也要比爛嗎?



你有空去看看學林路~幾點到幾點~~違停比較多~~都停在哪裡~~



你會看到哪些~~~斷ㄋ腳的, 轄ㄋ眼~沒有公德心的~~比爛的~~  停在哪邊



一個營業單位~~只管自己賺錢嗎?  一個管委會~不需要維護~~自己的社區周圍嗎?


作者: yapi    時間: 2012-12-5 16:43
andrewku 發表於 2012-12-5 15:58
一個營業單位~~只管自己賺錢嗎?  一個管委會~不需要維護~~自己的社區周圍嗎?

他們都沒有公權力

頂多就是"勸導"或通知警察來處理。勸導弄得不好,搞不好還會吵起來....
作者: weichao    時間: 2012-12-15 02:53
拍照檢舉把
今天下班時間經過大德路,又見是左右旁違規停車,加上機車逆向鑽來鑽去的,差點撞到我的車,難道一定要等出事才來處來嗎?
要不然的話乾脆改成單行道算了
http://td.tcpd.gov.tw/fp.asp?fpage=cp&xItem=75317&ctNode=7556&mp=108191
作者: rainbow    時間: 2012-12-15 19:25
andy826 發表於 2012-12-3 15:14
其實好像也沒人提到柚子小兒科也有告示提醒家長不要違停. 只是沒做到說行政/醫護人員(感覺是不得閒)出來勸 ...

柚子剛開時  我載兩個發高燒昏睡的孩子去看醫生  
車臨停在門口  請護士幫我看著昏睡的孩子  我想去停車  
護士說門口停一下沒關係  
(當時柚子剛開  學林路沒這種"盛大"的車隊
所以我想  護士應該只是善意體貼我的不便  不是支持違規)

我不敢離開  又對違停很抱歉  一邊看診一邊心不安  
還抱怨過護士怎麼不幫我看一下
我實在受不了這種忐忑  所以改到另一家看診  
因為容易停車  而且護士會幫忙
後來有網友問我  萬一護士幫我看小孩時  孩子突然跑出去怎麼辦  護士也會怕
我想想也有道理  診所業務又沒有幫看小孩  抱不動小孩走遠路  選擇違停  是我自己的問題
我抱怨護士不幫忙  真的是蠻無理取鬧的

到後來 柚子天天門庭若市  門口都是違停  柚子也一再呼籲不要違停
我才深深感受到  我自己一個人方便  絕對會造成多數人的不便     
一開始的隨意  後來變成大家的不如意  
所以  轉念一想  跑去買了一台雙人推車(明明我家孩子都很大了說....)
一次需要帶兩個小孩去看診的停車問題就解決了~~
這麼簡單就可以解決的問題  居然還讓我困擾那麼久





歡迎光臨 iBeta 愛北大論壇 (https://forum.ibeta.tw/) Powered by Discuz! X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