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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違規停車VS.路口咆哮 [列印本頁]

作者: flanker    時間: 2010-10-12 20:18
標題: 違規停車VS.路口咆哮
本文章最後由 flanker 於 2010-10-12 20:19 編輯

    今天在頂好前面遇到的這位太太~我相信他應該真的很愛北大,無法忍受一點點所謂違規的事情,是的,我逆向停車一分鐘 ,只為了買一瓶沐浴乳,我想買完盡快離開,沒想到他居然可以一邊坐在摩托車上一邊大聲罵人,真的很無言,我不反對你叫警察來,但絕不可以人身攻擊,麻煩你,如果真的要叫警察了請他們順便把北大四周違規處理處理
                                  我想人文水平也是維護環境的一部分吧      
作者: flanker    時間: 2010-10-12 20:29

是大胖豬阿~~其實我看過很多你的文章   然後阿

我很想重複那一句   人文水平也是環境的一部分   
作者: qoo8022    時間: 2010-10-12 21:07
回覆 flanker 的文章

我想.............違規是事實吧
作者: 聿榛爸    時間: 2010-10-12 21:16
flanker 發表於 2010-10-12 20:18
今天在頂好前面遇到的這位太太~我相信他應該真的很愛北大,無法忍受一點點所謂違規的事情,是的,我逆 ...

也許對方的態度有激烈了一點讓您感到不舒服, 但是您違規在先, 真的, 就安靜一點吧!
這個社會就是太多自己方便就好, 別人都管他的的人存在.
作者: 囍美    時間: 2010-10-12 21:27
人難免會因為貪圖方便而做錯決定,既然做錯就勇於接受指正吧!也才能提昇您所謂的人文素養哦。加油!
作者: HSIN    時間: 2010-10-12 21:34
每天在校門口顧小孩上放學~
每個違規亂停的家長總會說~我知道我知道...馬上就走

知道還停.......................
那你知道你影響到多少家長及小孩嗎?
請多從他人的角度多想想吧~
作者: ASKA    時間: 2010-10-12 21:39
搞不好那位太太是在罵你佔用了她平常"暫停"的地方XD
開玩笑不好意思....
有時看到北大特區很多地方其實都有違規停車的現象,例如大有路(?)7-11那邊常常很多紅線暫停
例如高速公路旁那邊的"綠蔭"下也藏著很多車子,看著真的覺得有趣(覺得那些人很愛車,不給車曬到太陽)
特區內天空沒有電線橫行是種清爽,但願往後陸地上看起來也不差
作者: 小眼淚    時間: 2010-10-12 21:49
自己違規被罵還理直氣壯發文說對方有錯
我果然見識了所謂的人文!!
作者: Ring    時間: 2010-10-12 21:59
如果住在這裡的人....都跟你一樣...只是暫停一下的想法....
這裡的人文應該也會直直落....總之...是你的錯!!
作者: masayasu    時間: 2010-10-12 22:00

臨停還說得過去
逆向就真的太扯了
被大聲斥責當然不會令人舒服
可是就算是好好講
大概也改變不了什麼
如果圖一時方便的人多起來了
那麼這樣的人文水平也會很可觀了



作者: hihidavro    時間: 2010-10-12 22:07
回覆 HSIN 的文章

引述一篇文章

先前,與先生去一趟紐西蘭之旅,那天清晨住在海邊,天還未亮,導遊趕緊叫醒了這一幫人,為了是要觀賞難以望到的企鵝,從遠處一波波遊上岸,企鵝寶寶更是可愛,我們小心翼翼的,依照導遊指示,靜靜觀賞此幕如電視中的情節,突然間幾道光射過旁邊,到達企鵝的身上,驚恐的企鵝四處奔散,人群之中傳來一陣謾罵聲:不要開燈....他們也開阿....他們先開燈....,從口音來判斷,似乎為同樣說中文的內地人.....
作者: michelle416    時間: 2010-10-12 22:13
有時在這看文章還蠻累的~~
看到違規的人不爽要上網發洩一下.....
現在違規的人被罵也不爽也要上網發洩一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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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這路人真不知是該站在哪一邊~~~
作者: jerry03111    時間: 2010-10-12 22:15
各位如果有違規,路人對著你罵三字經,你會跟他說:對不起,我知道錯了,因為我違規在先嗎?
如果會,那小弟無話可說,佩服各位偉大的情操!

我相信版主知道自己錯,但也很明顯的版主是聽到了不堪入耳的辱罵,才會有此篇文章。

這是小弟對這件事的看法,不是認為版主是對的,版主違規絕對錯,但這並不代表路人就有權利對違規者有言語上的侵犯,人生攻擊也是違規"犯法"的。
作者: ddvviidd    時間: 2010-10-12 22:17
其實敢於在此發表!也是版主自我的認知!只能摸摸鼻子

就拿自己而言!每回開車從台北回來三峽!不論是老街or北大這邊, 都儘量放慢!完全以北市規格行駛!
但一回到中永和,你超我鑽搶快的心態!我不知覺又跑出來!真是奇怪哩!


作者: 阿繁    時間: 2010-10-12 22:18
那位太太是有點過分~
但是因為違規在先~
要是我還是會趕快道歉~
作者: michelle416    時間: 2010-10-12 22:39
jerry03111 發表於 2010-10-12 22:15
各位如果有違規,路人對著你罵三字經,你會跟他說:對不起,我知道錯了,因為我違規在先嗎?
如果會,那小弟 ...

你這樣講似乎沒錯!!
但有人說xxx是人渣!
那被罵人渣是不是該上網飆一下.....喂!我不過犯了小罪,幹嘛被罵人渣.......我有錯在先,這樣人身攻擊.......
這樣來來去去..................粉累哪~~
作者: jerry03111    時間: 2010-10-12 22:45
michelle416 發表於 2010-10-12 22:39
你這樣講似乎沒錯!!
但有人說xxx是人渣!
那被罵人渣是不是該上網飆一下.....喂!我不過犯了小罪,幹嘛被罵 ...

當然,你說的沒錯,小弟只是看了幾篇回應後替版主小抱不平,抒發一點想法。
作者: evelyn0026    時間: 2010-10-12 22:50
回覆 大胖豬 的文章

你是回到繁體中文了...

不過變注音文了...
作者: 歐寶爸    時間: 2010-10-12 22:51
回覆 jerry03111 的文章

有時候貪圖自己的方便
可是別人可能是要付出生命危險的代價
大有路上晚上總是有遊覽車停在紅線上
這讓其他車都必須要會車
或是開在別的方向的車道上
到時候出事
這輛車這個人是否應該要負責呢?
作者: evelyn0026    時間: 2010-10-12 22:54
回覆 大胖豬 的文章

打注音文...認真選字還是有繁體中文字可選...

不認真選字...那和你唾棄的行為...不是一個樣

還是別打注音文啦...你的回文我要把它列為豬語錄,留給我女兒以後看也
作者: jerry03111    時間: 2010-10-12 23:07
歐寶爸 發表於 2010-10-12 22:51
回覆 jerry03111 的文章

有時候貪圖自己的方便

你說的沒錯,我自己也經常受到這種困擾,甚至看到三峽交通分隊的警察看過大觀路,周邊停滿了車,警車也在"會車",也不見一張單!

但這件事如果要把他想到這麼的危險,小弟也無話可說,我的立場只是很明確的站在一個,任誰也沒有資格與權力對任何一個人說出不舒服的字眼,即使對方有錯,很多案例,也是對方有錯在先,但罵了幾句不堪入耳的話,最後,兩個都易科罰金,可見法律不是只站在"誰先犯錯"的立場來判決而已。
作者: evelyn0026    時間: 2010-10-12 23:16
回覆 大胖豬 的文章

算了...跟你講也講不清楚

我要去教我女兒羅馬拼音了...
作者: 彩慈的爸    時間: 2010-10-12 23:28
我生平只罵錯一位司機,他違規超速加闖紅燈。但是罵了一句話之後,就發現自己錯了。因為看到那台taxi後面戴了一位重症病人(為何知道是重症病人),因為有看到他的後座有一個點滴在那裡隨車晃動。

但是如果是你,被罵就認命吧。昨天我車子可能是擋到人家,車牌都不見了。我也是鼻子摸摸報案認賠。自己的方便造成別人的不便;反過來是你呢?
作者: 煙斗    時間: 2010-10-12 23:51
彩慈的爸 發表於 2010-10-12 23:28
我生平只罵錯一位司機,他違規超速加闖紅燈。但是罵了一句話之後,就發現自己錯了。因為看到那台taxi後面戴 ...

擋到人家.車牌就不見了.有這麼嚴重! 請問是在什麼地方?
作者: flanker    時間: 2010-10-12 23:53

當下我什麼也沒說阿,就任由她罵
我想表達的是,你可以叫警察來開我罰單,但你不能隨便罵人
PS. 我不懂所謂別人的不便是什麼  我還是停在停車格內

作者: 煙斗    時間: 2010-10-13 00:04
flanker 發表於 2010-10-12 23:53
當下我什麼也沒說阿,就任由她罵
我想表達的是,你可以叫警察來開我罰單,但你不能隨便罵人
PS. 我不懂所 ...

停在停車格.那就沒有妨礙別人了.為何被罵.當然那亦是違規.

作者: flanker    時間: 2010-10-13 00:05
回覆 小眼淚 的文章


您言重了吧,違規不是一定要被罵,我想這是兩回事吧

作者: 茶貓    時間: 2010-10-13 00:09
不違規人家怎麼會罵你?本末倒置了
作者: flanker    時間: 2010-10-13 00:10
本文章最後由 flanker 於 2010-10-13 00:11 編輯

回覆 煙斗 的文章



我也不知道,可能覺得車頭方向不對,有礙觀瞻
我有查了一下,去年開始就得要車頭方向一樣,不一樣就是逆向停車囉
作者: flanker    時間: 2010-10-13 00:18
本文章最後由 flanker 於 2010-10-13 00:27 編輯

我開頭就說啦!  逆向停車阿
作者: jerry03111    時間: 2010-10-13 00:23
真佩服這世界就是有些說話冠冕堂皇的人! 佩服!
作者: jerry03111    時間: 2010-10-13 00:26
彩慈的爸 發表於 2010-10-12 23:28
我生平只罵錯一位司機,他違規超速加闖紅燈。但是罵了一句話之後,就發現自己錯了。因為看到那台taxi後面戴 ...

如果當時您違規停車,看到您的車牌正在被卸下,您會看著他讓他把它卸下嗎?

因為人都不見了,當然只能摸摸鼻子報案,最後,這位卸車牌的仁兄他當然也是犯法了,這證明不是您違規,旁人就有權利對您做任何一件違法的事。
作者: 彩慈的爸    時間: 2010-10-13 00:29
回覆 煙斗 的文章

昨日我在永和帶小孩看醫生。其實也不確定是不是,因為早上起來開車的時候前車牌就發現不見了。想說不可能在車庫裡面。
所以才會斷定是這原因。因為平常只是開車上下班,上班與回家時車都在車庫裡。
作者: Tony    時間: 2010-10-13 00:45
逆向停車會被罰的原因,不只是逆向停車
是因為你一定"逆向行車"。沒錯吧
這才是危險的地方,逆向行車的肇事率高得離譜
作者: 彩慈的爸    時間: 2010-10-13 00:57
回覆 jerry03111 的文章

報案是因車牌被偷,而不是看得到人看不到人,因為沒有車牌而上路給我造成的麻煩會比起我想找出小偷是誰還大得多。
如果看到人正在拔我車牌,當時情況我一定不會想對他怎樣。因為我老婆小孩都在身邊。這種英雄氣我出不起。他是不是小偷;我有沒有路見不平,是二碼子事情。我違規而別人能不能給人家方便,也是二件事情。
總之我認錯,因為此錯我造成金錢上的損失。所以膽敢給人不便的地方;就可能引來別人對已的不舒服。
如果別人因此而罵我的話,我也是乖乖走人。不會大聲喧嘩說別人怎樣怎樣。抱怨他人別水準嗎?還是抱怨他沒有找警察來把自己CO起來。
我想表達的只是錯的事情不可能會被撥亂反正的。違規的人是有權利不受他人辱罵或是對他人的不法行為低聲下氣的。這也是有底線的,被罵XXX,或是XXXXXXX... 有太多粗話是不可以的。至於對錯之間,在台灣你找法官來定奪吧。

被罵個幾句,是我會覺得我是錯了,然後當作沒這回事。

不清楚你發言的目的為何,如果是賺積分,YOU GOT IT. 至於我,因為海底總動員進不去所以來發洩一下。


作者: 小龍星    時間: 2010-10-13 08:05
原Po如果是要尋求拍拍的話,應該是來錯地方了
更何況你還自曝違規事蹟
如果今天是一個路人莫名其妙的在路上罵你
北大的居民說不定還會給你安慰
但是已經違規了~我想你也不用刻意將事件引導到那位罵你的人吧

作者: 竹瀅    時間: 2010-10-13 08:31
小龍星 發表於 2010-10-13 08:05
原Po如果是要尋求拍拍的話,應該是來錯地方了
更何況你還自曝違規事蹟
如果今天是一個路人莫名其妙的在路上 ...

+1
建議樓主 「面對它、接受它、處理它、放下它」
作者: 六爺    時間: 2010-10-13 08:49
唉~
《大學》提出了“三綱八目”,對教育的起始、過程和最終目的都作出系統的論述。
“三綱”指“明明德、親(新)民、止於至善”。“大學之道,在明明德,在親民,在止於至善。
“八目”指格物、致知、誠意、正心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古之欲明明德於天下者,先治其國;欲治其國者,先齊其家;欲齊其家者,先修其身;欲修其身者,先正其心;欲正其心者,先誠其意;欲誠其意者,先致其知;致知在格物。

共勉之!!
作者: change1221    時間: 2010-10-13 08:57
每次想買東西
我一定找車位
不管位置有多遠
我不想造成別人的困擾
就好像我不希望人家造成我的困擾一樣
將心比心
正因為如此
常常被其他人笑
說路邊停一下
一下就走又不會怎麼樣
但是這一下
可能就有很多困擾
最後
己所不欲  勿施於人
共勉之

作者: mia    時間: 2010-10-13 09:18
回覆 flanker 的文章


雖然不知道你逆向停車是停在哪個停車格

如果你是停在面對麗寶國際館那邊~那你就是整路逆向行駛過去

如果你是停再另一邊~為什麼不要停再對面多走兩步路過個斑馬線??

但我了解你那種~我逆向停車一分鐘 ,只為了買一瓶沐浴乳,我想買完盡快離開

那種在頂好裡面快速搜尋沐浴乳以及排隊等結帳的焦躁心情

但是你有沒有想過~有多少人會因為你的逆向行駛嚇到或是有人反應不及撞到?

我很有人文水平~也不想問候你家親戚朋友最近過的是否安好

我只知道我就是那個每次在頂好轉彎處擔心受怕的人~

你不是第一個這樣做的人,也不是最後一個

我不是第一個嚇到的人,也不會是最後一個
作者: 軒爸    時間: 2010-10-13 09:20
不對就是不對
來這裡取暖也不會把違規的事變成對的
作者: polly188    時間: 2010-10-13 09:32
錯就是錯!
若是我錯在先,被指著鼻子罵也得受著.
心理的不舒服是一定的,
但必須自己消化,
因為沒有自己種的"因",
哪來被罵的"果"?


作者: Tony    時間: 2010-10-13 09:47
回覆 竹瀅 的文章

這樣做就對了!
作者: Teresa    時間: 2010-10-13 09:57
很多意外事故的發生,
都是 因為一些不守法又喜歡違規的人所造成,
自己逆向暫停就不對, 本就應該虛心接受指教並反省, 不應有太多的意見..

總不能你自己一分鐘的方便 , 卻造成別人不方便,  把自己行為去合理化吧!  

每個人都像你這樣, 北大特區不就亂七八糟?
作者: jerry03111    時間: 2010-10-13 10:01
總是有人喜歡把再簡單不過的一段話,用些自以為冠冕堂皇、咬文嚼字的方式表達,好讓自己的文章看起來很有說服力,真佩服
作者: 煙斗    時間: 2010-10-13 10:09
樓主的行為.違規是不對.但是這位太太大聲罵人的行為亦不值得鼓勵.在一個和祥有文化的社會.
在公共場合大聲叫攘.又出口成章.並不妥當.
作者: andy826    時間: 2010-10-13 10:13
要指責別人前, 自己要先站得住腳吧?
那你還記得她罵你什麼嗎? 我的感覺應該也是因為你逆行了. 她可能甚至不知道逆停是不行的.
作者: A君的爸爸    時間: 2010-10-13 10:15
亨亨 發表於 2010-10-12 22:01
錯就是錯~
藉口在多也無法接受....
但我碰到這種人時~我都會問:那妳想怎樣?報警嗎? ...

我會這樣做耶~
前天去騎三峽國慶日單車活動
有車友把空礦泉水瓶,故意當眾扔到路邊山谷下的水塘裡
我就叫他不准走,然後報警,我就在現場盯著他,不讓他走,
警察來了..不過只是叫他下次不要這樣...完畢


我是北大公敵嗎??
作者: masayasu    時間: 2010-10-13 10:31
本文章最後由 masayasu 於 2010-10-13 12:38 編輯

所以那位太太如果只是叫警察來開單
這位只是為了買一瓶洗髮精而逆向停車的駕駛早就跑了
警察來了什麼也看不到
如果是把這位駕駛叫住等警察來開單
說不定還會挨上限制人身自由的官司哩



作者: 煙斗    時間: 2010-10-13 10:39
A君的爸爸 發表於 2010-10-13 10:15
我會這樣做耶~
前天去騎三峽國慶日單車活動
有車友把空礦泉水瓶,故意當眾扔到路邊山谷下的水塘裡

這位扔空瓶的車友真的乖乖在那邊等你叫警察.又乖乖默默
的陪你在那邊等警察來.現代太少有這樣的人.請問大大你怎
麼辦到的.
作者: A君的爸爸    時間: 2010-10-13 10:54
本文章最後由 A君的爸爸 於 2010-10-13 10:55 編輯
煙斗 發表於 2010-10-13 10:39
這位扔空瓶的車友真的乖乖在那邊等你叫警察.又乖乖默默
的陪你在那邊等警察來.現代太少有這樣的人.請問大 ...


因為我跟他說,不准走...

不要逼我在這麼多人面前揍你!


真的喔!

其實當時很怕他打我......
作者: flanker    時間: 2010-10-13 11:20
回覆 軒爸 的文章


我從來都沒有說我違規逆停是對的,我當然回來也查過法規了,之前我就說過了
我當然也不會要什麼拍拍(那可以吃嗎?),但是如果當你要告訴別人你做錯了,
但是那個方式卻是罵人的,不知道有多少人會忍下來(可能很多吧!),
如果換個方式說,不是更好嗎?



作者: sanlahot    時間: 2010-10-13 12:14
本文章最後由 sanlahot 於 2010-10-13 12:18 編輯

建議樓主應對應該是這樣
大嬸:XXX...你不要亂停車...XXX
車主:我知道我違規了我錯了..下次不會了..
大嬸:XXX..這裡不能停車很危險..XXX...XXX...XXXX...
車主:你也不用那麼大聲吧..再講XXX就要告妳公然侮辱"...
大嬸:......................

ps. XXX請自行想像

這樣也才有達到她教育你不要違停.
你教育她要有人文氣質不要老是"XXX"

不然上來這邊發洩只會變成被炮文而已...
如果只是想藉大家來指責這位大嬸來撫慰你受傷的心靈..
你應該不是小朋友吧...不需要人家拍拍吧?
看你被炮的回文遠大於大嬸被炮的回文..
你應該就知道網路是無情的...
以後要麻就不要再違停了..要麻就是照上面的建議去做..
做完再post上網讓廣大鄉民評理..
不然以你的現狀輸面很大啊....
作者: LesterWu    時間: 2010-10-13 12:21
本文章最後由 LesterWu 於 2010-10-13 15:43 編輯

很多人對於別人的過錯總是耿耿於懷, 對自己的錯卻是輕描淡寫.........

只是小小的違規??? 只有逆向停車???  逆向行駛都隻字未提????????
學成路中央是有分格島的, 除了比較大的路口都沒什麼缺口, 到底逆向行駛了多遠??????????
敢開到逆向也算是奇葩了......

人身攻擊???? 到底對方說了什麼???? 說要回去多讀點書???? 說要回去重考駕照??? 說沒有人文水平, 請盡快離開北大以維護北大的環境.........這些算不算人身攻擊呀???? 個人認為不算, 因為陳述的還算中肯.
作者: 小海豚    時間: 2010-10-13 12:30
回覆 flanker 的文章

個人認為 flanker 所要表達的只是一個比率原則
flanker 自己也很清楚逆向停車是違規行為
但因為他人的違規行為而採取辱罵的舉動
顯然超過比率原則

北大社區求好心切的朋友很多
但大家拼命拿石頭往 flanker 身上仍的人
也請回想看看自己是否也曾超速行車(也是違規行為,也可能造成他人的危險)
是否也不經意中闖過紅燈
*本人偶而也會超速,也會不經意中闖了紅燈,或者特殊情況闖紅燈

個人認為 flanker 的修養已經很好
我想為數不少的人
當被顯然不成比率的言辭辱罵時
可能當場造成衝突


作者: james    時間: 2010-10-13 12:31
回覆 evelyn0026 的文章

為什麼總是國中小女生喜歡我啊? 唉....
會不會有一天你女兒喜歡上大胖豬啊?
作者: andy826    時間: 2010-10-13 12:56
回覆 小海豚 的文章

唉~ 可是也還沒人知道婦人到底唸了什麼? 大聲指責叫樓主不要逆向?! or 其他? 會那麼生氣一定也是有讓她感受到危險吧?!
當然如果今天婦人也是"出口成髒", 自然也是有錯.
作者: masayasu    時間: 2010-10-13 13:04

大部分的人都難免違規
大部分的人也不喜歡被說教、更不喜歡被人身攻擊
可是很多人也應該有因為他人的交通違規而遭受人身安全威脅
甚至因而發生意外的經驗
如果一個機車騎士好端端的行駛在車道上
卻在沒有預期的狀態下出現一輛逆向的車輛
然後這個逆向停車的駕駛是為了停車買東西
各位可以想想這位機車騎士會有什麼反應



作者: 小蜥蜴    時間: 2010-10-13 13:20
感覺上樓主對自己違規這件事並不十分抱歉啊,倒有理所當然的味道!違規就要低調,都是成人了,難道還要像對小孩一樣溫和有耐心的勸導嗎?何況是攸關交通安全?
作者: change1221    時間: 2010-10-13 13:25
我遇到同樣情形
頂多心裡不愉快
趕快開走就是了
才不會跟他吵呢
作者: 胖豪    時間: 2010-10-13 13:27
回覆 masayasu 的文章

人文水平的維護, 不是只有言語上的, 甚至包括思想上的, 行為上的。如果沒有逆向違停的想法及行為, 怎會有後續的事發生呢??  先有因才有果。
作者: 小龍星    時間: 2010-10-13 13:31
真的很感慨!!
這應該是現在社會普遍的現象吧
放大別人的問題,忽視自己的過錯
或許婦人的當街漫罵令F大很不是滋味
但是根本問題我覺得還是那個"逆向停車"
我倒是沒想到其他大大所想的逆向行車問題
不過頂好那邊真的這樣做的話
要是我開在路上也會被嚇到吧~
想必那位婦人也是因為逆向的原因所以才會對F大開罵
還好是逆向停車,要是逆向行車的話
不知道後果會怎樣

還是懷念小時候老師教的話
勿以善小而不為,勿以惡小而為之

我認為"理當直氣就壯"
先問自己這個臨時暫停的逆向停車有沒有問題
如果沒問題再來取暖,我想一般人一定很樂意給你溫暖的
但是扯到大家平時也會違規這種事情上來的話
我就覺得事情又開始被轉移焦點了

以上是小弟的愚見啦!! 不要戰我唷!!
作者: 軒爸    時間: 2010-10-13 13:34
小海豚 發表於 2010-10-13 12:30
回覆 flanker 的文章

個人認為 flanker 所要表達的只是一個比率原則

北大社區求好心切的朋友很多
但大家拼命拿石頭往 flanker 身上仍的人
也請回想看看自己是否也曾超速行車(也是違規行為,也可能造成他人的危險)


這種觀念不是很好
如果可以成立我想在藝術大道賣東西的攤販也可以說別人可以賣為何我不能賣
以後如果你小孩在社區的沙發上踩踏被人勸導
你會說剛才別的小孩也在上面踩我小孩為何不能採嗎??
歪風不可助長呀!!!
沒犯錯別人不會指正你
作者: change1221    時間: 2010-10-13 13:43

就因為我都照規定時速行車
所以都被人家笑..........

作者: 喬伊    時間: 2010-10-13 13:49
回覆 A君的爸爸 的文章

有車友把空礦泉水瓶,故意當眾扔到路邊山谷下的水塘裡.
這種事找警察. 警察頂多只能勸導
只有環保局才有權利開單呢
作者: 胖豪    時間: 2010-10-13 13:53
回覆 小龍星 的文章

Dear 小龍星大大 你好, 不是要戰你。但是要逆向停車必定先要逆向行車, 除非車子是搬過去的 !
作者: 小眼淚    時間: 2010-10-13 14:08
回覆 flanker 的文章

恩~  違規當然不一定要被罵
但是有規定不能罵嗎?

但是如果我是那個婦人,我是否也可以反問你...
我罵你有違規嗎?
有違規你可以找警察來啊...
你又不找警察來罰我
沒事亂PO文...  一點人文素養也沒有

請問這樣看來你的感受如何?
作者: evelyn0026    時間: 2010-10-13 14:12
回覆 james 的文章

拜託...我女兒才2歲...

我看起來像沒在教的家長嗎?
作者: 棠爸    時間: 2010-10-13 14:16
回覆 evelyn0026 的文章

哈哈哈真得酷斃了的回答
作者: change1221    時間: 2010-10-13 14:17
心平氣和
這是討論事情........
討論.........

作者: 小龍星    時間: 2010-10-13 14:20
回覆 胖豪 的文章

我了!!
我也在思考如何不逆向行車而產生的逆向停車
可是有點離題了~哈!!
作者: 小海豚    時間: 2010-10-13 14:50
本文章最後由 小海豚 於 2010-10-13 14:56 編輯
大胖豬 發表於 2010-10-13 14:44
那我的修養 簡直是 聖賢級別了

我在別的帖說過,前幾天我從千代田過大雅路去全家買東西


我覺得哪不符大胖豬的風格
既然有膽故意擋在闖紅燈者的面前
對方用了三字經的2.33倍的攻擊火力
還能微笑以對,這恐怕不只是聖人囉

大胖哥!是不是看到牛頭馬面,識時務為英雄
或者效法韓信忍辱負重

-------------------------------------------------------
猜想F大引起公憤的原因可能是這句話
我想人文水平也是維護環境的一部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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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於很多人討論到逆向停車,必然是逆向行駛的問題
我倒沒有特別的研究
但我確定我順向停車時,大部份會逆向倒車
作者: change1221    時間: 2010-10-13 14:55


應該是打算記車號
人肉搜索吧................

作者: 小海豚    時間: 2010-10-13 15:06
大胖豬 發表於 2010-10-13 14:56
回覆 小海豚 的文章

你不知道微笑是最好的攻擊嗎?

ha ha

大胖豬果然有特殊的思維
我同意微笑是最好的攻擊
因為出手不打笑臉人
再大的火氣也要消彌


作者: 小海豚    時間: 2010-10-13 15:11
本文章最後由 小海豚 於 2010-10-13 15:20 編輯
大胖豬 發表於 2010-10-13 14:59
回覆 小海豚 的文章

如果我是那位婦人


大胖哥果然
語不驚人誓不休
佩服! 佩服!

但好像和微笑以對有點不對味
-------------------------------------
by the way
感謝大胖豬糾正我用錯成語
識時務者為俊傑 才對
作者: jerry03111    時間: 2010-10-13 15:11
這年頭還真有人喜歡說大話,聽了真覺得替這種人感到悲哀,沒想到中年就已經只剩一張嘴了
作者: 小海豚    時間: 2010-10-13 15:21
本文章最後由 小海豚 於 2010-10-13 15:24 編輯
大胖豬 發表於 2010-10-13 15:16
有些人 连嘴都没有  那才叫做悲哀


胖豬葛葛
我有點擔心
胖豬葛葛會不會取代 F 大 變成
千夫所指,眾矢之的
=======================
個人認為

違規停車VS.路口咆哮
若是兩者皆為真
違規停車固然不對
但路口咆哮則有點過當
作者: 小龍星    時間: 2010-10-13 15:27
大胖豬 發表於 2010-10-13 15:09
回覆 小海豚 的文章

你誤會我了

胖大!!

題外話問一下
"挑衅"是什麼字啊
是挑釁的意思嗎

作者: evelyn0026    時間: 2010-10-13 15:31
回覆 大胖豬 的文章

沒針對你...別想太多

我知道豬大玉樹臨風...很多人愛慕

但是我對小女的教育是...

要找年紀比你爸媽大的老公可以...但前提是他要有郭懂身價

PS:老媽看準女兒不可能,就算真有人有郭懂身價,她也沒曾瑩瑩身材~~
作者: 小海豚    時間: 2010-10-13 15:34
本文章最後由 小海豚 於 2010-10-13 15:57 編輯
大胖豬 發表於 2010-10-13 15:30
回覆 小海豚 的文章

您放心 不會的


這麼說 我就有那麼一點點 "必然"
胖豬那不羈的發言,若加上一些與人為善的風格
會為版面增加很多趣味

大胖豬被禁足的期間
我還減少上愛北大的頻率
作者: 小龍星    時間: 2010-10-13 15:36
大胖豬 發表於 2010-10-13 15:32
回覆 小龍星 的文章

挑釁ㄉ 釁  我注音打不出來啊

原來如此,受教了
對沒見過的字我都會多問一下啦
學習點不一樣的說法也不錯啊

作者: 小海豚    時間: 2010-10-13 15:38
本文章最後由 小海豚 於 2010-10-13 15:39 編輯
亨亨 發表於 2010-10-13 15:32
叔叔~皇翔玉鼎是動用建蔽率換容積率的案子ㄟ.....要不要和亨亨研究一下



應該是犧牲建蔽率,增加綠地,而增加大樓的高度
容積率應該無法增加吧
除非容積可以轉移
作者: flanker    時間: 2010-10-13 17:39
回覆 LesterWu 的文章


可以自我解讀成這樣也算是奇葩了
作者: flanker    時間: 2010-10-13 17:41
回覆 小龍星 的文章


逆向行車跟逆向停車~不是一定可以畫上等號的吧

作者: flanker    時間: 2010-10-13 17:44
回覆 sanlahot 的文章


所以很明顯的我只做到前三句,我應該往下發展才是
作者: KaoAndy    時間: 2010-10-13 17:53
歐寶爸 發表於 2010-10-12 22:51
回覆 jerry03111 的文章

有時候貪圖自己的方便

大遊覽車是要負責,但,記得拍照存證! 巷道違規紅線停車很多,也經常發生汽機車擦撞車禍,不管你是汽車或機車,記得拍下旁邊違停的車(最好連發生事故的車一起入鏡),也請處理的交警記錄這些車,交通事故裁決時,這些違停車要分擔責任的!!
作者: masayasu    時間: 2010-10-13 18:02

如果不先逆向行車
應該也很難達成逆向停車



作者: 老飯糰    時間: 2010-10-13 18:55
回覆 A君的爸爸 的文章

警察不是應該開罰單給他嗎 亂丟垃圾是有法可管的呀
作者: 小龍星    時間: 2010-10-13 19:19
flanker 發表於 2010-10-13 17:41
回覆 小龍星 的文章

喔喔!!
F大~我沒有說等於啦
可是我還挺好奇的
你所謂的逆向停車是怎麼回事
不過~也不重要啦!!
作者: 好運99    時間: 2010-10-13 20:27
逆向這個動作本來就不對,它在交通事故上造成別人生命莫大的威脅
不管是停車1分鐘或幾小時
也許今天因為北大的車輛還沒很多,沒因這個動作釀成事故
但是"莫以善小而不為,莫以惡小而為之"
壞習慣養成之後,肇事的機會也就升高了

不管對方罵得多大聲或難聽,也都是起因於"逆向"這件事
通常現代人也不會好管閒事,一看違規就跑去罵人
一定是跟自身有關才會有情緒性的發言 (比如被擋路或差點擦撞啦)
至於罵甚麼內容就看那人修養而定
事情的關鍵就在於,不要"逆向"就甚麼事都沒有了

希望版主下次不要再有"逆向買沐浴乳"這樣的動作了
寧願多開一點路迴轉,回到正向,保護自己,也保護別人~




作者: flanker    時間: 2010-10-14 00:33

通常現代人也不會好管閒事,一看違規就跑去罵人
這句話不太適合用於北大
雖然我知道你的意思,但我還是想說,您已經幫我預約下一次我會違規嗎?
沒什麼特別的,只是隨便問問,這個條例是去年還是前年才加進去的,所以我沒有注意到
所以我回來就查了(我講很多次了),所以我從頭到尾也沒說我自己對,也沒說啥撥亂反正的
就這樣,反正頁數太多,意見太多,原本的意思就會被曲解
作者: 小眼淚    時間: 2010-10-14 01:19
坦白說我看不太出哪邊被曲解.....

我看到的就是某人自認逆向違規一分鐘這點芝麻蒜皮的小事就被罵
就心中憤恨不平
因此在這發文尋求安慰與支持....
但是卻拿北大特區的人文素養這個大帽子灌下去
偏偏造成了一堆反效果.....

說真的,目前我看到的就是這麼簡單而已.....
作者: 小眼淚    時間: 2010-10-14 01:24
如果...
你今天是先認違規的錯,跟大家說聲抱歉...
再來討論那位婦人口語上是否可以溫和一些
讓這邊居民素養能提升
相信大家會認同你的
也會支持你~

可是...
偏偏你一開始就把你自己的錯輕描淡寫
著重點在於那個婦人罵你
然後又很自以為是認為北大特區的居民素養應該要提升

說一句不客氣一點的請多包涵...
OOXX勒~
難不成我們還要聽一個違規還自以為是的人在那邊說教嗎?

以上純屬個人淺見!!
作者: Claire    時間: 2010-10-14 01:33
本文章最後由 Claire 於 2010-10-14 01:38 編輯

回覆 flanker 的文章

不能逆向停車好像是很早以前就有規定囉~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56條   汽車駕駛人停車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二百元以下罰鍰:
              六、不依順行方向,或不緊靠道路右側,或併排停車,或單行道不緊靠路邊停車。


中華民國 94 年 1 月 21 日 修正第56條
中華民國 94 年 2 月 5 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09400017731 號令修正公布第 56 條條文;施行日期,由行政院以命令定之


如果網路上的資料沒錯的話,第56條的最後修正日為94 年 1 月 21 日 ,施行日期為94年9月1日。


以上供您參考。
作者: Tony    時間: 2010-10-14 03:18
本文章最後由 Tony 於 2010-10-14 03:25 編輯
flanker 發表於 2010-10-13 17:41
回覆 小龍星 的文章

逆向行車跟逆向停車~不是一定可以畫上等號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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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我很好奇的請教您一下----純屬技術性討論,無意得罪
大雅路是沒有分隔島,但是有雙黃線,
估計您應該是停圖中銀色廂型車的位置(這是辜狗去年的舊照,當時頂好商場尚未建)

那~~~~如何不逆向行車,可以做到逆向停車?這種難度有點高?
[attach]9883[/attach]
作者: Tony    時間: 2010-10-14 04:37
本文章最後由 Tony 於 2010-10-14 04:57 編輯
亨亨 發表於 2010-10-14 03:47
果然~錯事還是不要曝光....
以免被砲轟~


其實我想所有人都會認為~~雙方都有錯,板大也是如此認為吧!
對方錯在~~謾罵!~~~理直,氣壯
版大錯在~~違停!~~~理不直,氣不順
其實也有板有提出,現代人~~理直,氣要順
況且板大,我想您到現在都還認為您不應該被謾罵,頂多只是被罰,所以上網來求個安慰
而在您心中到現在應該都認為,那位太太的過錯大於您,所以您才會將開板的這串字在後來又故意放大字體
----------------------------------------------
麻煩你,如果真的要叫警察了請他們順便把北大四周違規處理處理
                                  我想人文水平也是維護環境的一部分吧   
-----------------------------------------------   
平心靜氣的其實看完這串字,您與大家應該也會理解,為何後來會出您意料外吧
第一,類比理論 : 因為別人違規,所以我也違規,大家都這樣,為何單找我?
第二,因為別人後來的錯(謾罵),合理化自己先前的錯
第三,人文水平的定義為何? 行為/舉止/言談,缺一不可吧。

樓上也有朋友建議您
面對它、接受它、處理它、放下它
希望這是大家最後一篇回應,事情就讓它過去吧
作者: 小龍星    時間: 2010-10-14 07:51
Tony 發表於 2010-10-14 03:18
逆向行車跟逆向停車~不是一定可以畫上等號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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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大專業~
我也是想了半天想不出來如何造成這個結果
不先逆向行車就可以造成逆向停車
好深澳喔!!
作者: 六爺    時間: 2010-10-14 08:31
哀,版主!!

守法無畏,公"評"有理 !!

何有委屈!!
作者: nelsonshi    時間: 2010-10-14 09:09
回覆 Tony 的文章

看了這麼多的回文,就屬 Tony大的發言最中肯!

不偏不倚令人激賞!
作者: 天才爸爸    時間: 2010-10-14 09:11
和氣生財
退一步 海闊天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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