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期「安置住宅」案原由鎮公所處理,但396戶拆遷戶對「配售土地」或「配售住宅」無共識,縣府7年前接辦後,也因大家對價格無法接受,導致全案延宕至今。
黑麻麻 發表於 2012-10-26 12:44 我以為安置是"還"給他們一間房子咧! 原來還是要用"買"的...........
Alesi 發表於 2012-10-26 12:11 蓋了買不起也是空屋一堆,每坪15萬舊市區就買的到了,那塊地還是拿來蓋公園吧 ...
james 發表於 2012-10-26 14:30 當年徵收拆遷,政府已經發放徵收的費用(等於政府向百姓買)及租金補貼, 政府承諾興建的安置住宅,安 ...
amysun0205 發表於 2012-10-27 13:03 縣府當年答應以每坪約7萬元價格讓拆遷戶購屋,就應該按照原本的承諾履行啊, 原物料帳價的部分應當是縣政府 ...
柏青哥 發表於 2012-11-1 09:07 我們需要一個圖書館,每每到樹林圖書館都人滿為患。三峽這裡需要間中小型公共圖書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