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gar100 發表於 2012-10-25 11:57
里長姊姊
警察不須每天來巡邏.
但是否可先要求警察於用餐時每週不定期巡邏三次.
且發現違停時.一定要確實開單.決不接受關說
如此店家自然會告知每個違停客人.不要亂停以免會被罰
這樣才能產生嚇阻作用
以後警察只要每週用餐時巡邏一次就足夠了-------每次還是一定要確實開單.決不接受關說.才能產生嚇阻作用
歡迎光臨 iBeta 愛北大論壇 (https://forum.ibeta.tw/) | Powered by Discuz! X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