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熊 發表於 2012-9-28 19:49 這種罰單誰來開阿?
最重要的是要教育民眾養成良好的守法習慣,
以利亞 發表於 2012-9-28 22:18 我看最重要的是教育市府官員養成良好的法治精神 不要什麼都要就地合法化 北大違法夜市的違法事實那麼明顯 ...
wsc 發表於 2012-9-28 23:09 吃撐著沒事做? 執行力呢?
chenyi26 發表於 2012-9-29 10:51 罰這麼輕,沒什麼人會遵守的.
lingoma 發表於 2012-9-28 21:50 在某個人行道, 警察假裝行人過街, 另一,兩個警察埋伏準備逮沒禮讓行人的駕駛
凡夫俗子 發表於 2012-9-29 14:26 釣魚式的抓違規,好像在台灣是不被法令所允許,不知現在改了沒?
lingoma 發表於 2012-9-29 23:34 美國政府將"行人優先、汽車讓人"作為交通規則的基本原則。 每回要釣魚前, 都會在報上公布:O月 O日 什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