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Beta 愛北大論壇

標題: 不禮讓行人 新北最高開罰3600元 [列印本頁]

作者: dingding    時間: 2012-9-28 19:39
標題: 不禮讓行人 新北最高開罰3600元
2012年09月28日13:58 新北市交通警察大隊表示,許多外國人來臺觀光,最無法適應的地方就是臺灣的交通狀況,尤其走在路上時常會遭到大車小車逼迫,甚至亂鳴喇叭驚嚇,行人走在路上幾乎變成弱勢族群,為了跟上國際腳步,建立禮讓文化,這次新北市警方決心強力執法。

此次執法重點首波將選擇市區車站、捷運站周邊及較易發生行人事故的路口、時段,每日編排員警執勤,從10月1日開始為期一個月,接著再由各分局依轄區狀況編排警力執行,持續加強取締、告發作為,建立行人路權觀念直至今年底。違者得處1200元到3600元罰款。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 ... ife/20120928/144631




新北市交通大執法 10月1日起加強取締

【聯合晚報╱記者陳珮琦/即時報導】 2012.09.28 12:10 pm

  
聯合報系推出「公路正義」願景專題,獲得廣大回響,新北市警察局將從10月1日起分兩階段展開「維護行人安全」交通大執法,針對「不禮讓行人優先通行」、「行人穿越道停車」、「汽機車行駛行人穿越道」及「行人任意穿越快車道」等違規項目,加強執法及宣導,希望「還路於民」,實現公路正義。

新北市長朱立倫在道安會報上表示,除了改善交通工程及警方加強執法外,最重要的是要教育民眾養成良好的守法習慣,警察局除將透過媒體、廣播電台宣導,更派出義交、志工在重點路口舉牌宣導「車輛禮讓、行人優先」。



全文網址: 新北市交通大執法 10月1日起加強取締 | 地方 | 即時新聞 | 聯合新聞網 http://udn.com/NEWS/BREAKINGNEWS ... shtml#ixzz27lPYXOjy
Power By udn.com
作者: 老熊    時間: 2012-9-28 19:49
這種罰單誰來開阿?
作者: 逍遙    時間: 2012-9-28 19:54
太棒了!終於有所行動,希望能夠貫徹到底保護行人的權益. 每每想到要步行在大街小巷就會心驚膽跳的, 哪有時間與精神去觀光呢?
作者: dingding    時間: 2012-9-28 20:17
老熊 發表於 2012-9-28 19:49
這種罰單誰來開阿?

處罰只是手段,不是目的,誰開單這是個好問題
作者: lingoma    時間: 2012-9-28 21:50
本帖最後由 lingoma 於 2012-9-28 22:05 編輯
老熊 發表於 2012-9-28 19:49
這種罰單誰來開阿?


在某個人行道, 警察假裝行人過街,

另一,兩個警察埋伏準備逮沒禮讓行人的駕駛

以上是美國的方法....罰金可貴的嚇人, 卻非常有效, 能讓駕駛遵守法規


作者: 以利亞    時間: 2012-9-28 22:18
最重要的是要教育民眾養成良好的守法習慣

我看最重要的是教育市府官員養成良好的法治精神
不要什麼都要就地合法化  北大違法夜市的違法事實那麼明顯  市府官員還假裝沒看見  
當時殯葬特區一案  明明議約期都過了  還不撤案是什麼意思  累得大家出門抗議三次
政府重視法治  人民敢不守法嗎  
政府輕忽法治  人民守法不是自找苦吃嗎  
像之前基隆市長張通榮  不但幫違規酒駕的人關說   還向依法執法的警員施壓  
該被教育的是政府不是人民吧   

作者: dingding    時間: 2012-9-28 22:21
以利亞 發表於 2012-9-28 22:18
我看最重要的是教育市府官員養成良好的法治精神
不要什麼都要就地合法化  北大違法夜市的違法事實那麼明顯 ...

用選票教訓過也是沒三小路用
作者: dingding    時間: 2012-9-28 23:11
wsc 發表於 2012-9-28 23:09
吃撐著沒事做?

執行力呢?

僅止10月1日開始為期的一個月
作者: chenyi26    時間: 2012-9-29 10:51
罰這麼輕,沒什麼人會遵守的.
作者: dingding    時間: 2012-9-29 11:34
chenyi26 發表於 2012-9-29 10:51
罰這麼輕,沒什麼人會遵守的.

讓這些人公開露臉,公告姓名基資應該也不會怕
作者: 小桃紅    時間: 2012-9-29 12:44
所以我總是告訴孩子,別以為號誌顯示行人通行就可以過馬路,因為有些轉彎車根本不管你就快速轉彎,常常人走在斑馬線上未必是安全的,要孩子注意左右來車.前幾天在大義路上過馬路就遇到公車開超快的轉彎,害我趕快用跑的過馬路,大型車的死角多往往沒注意到行人.

作者: chenyi26    時間: 2012-9-29 13:45
我前天傍晚差點被撞,還是軍用車
作者: 凡夫俗子    時間: 2012-9-29 14:26
lingoma 發表於 2012-9-28 21:50
在某個人行道, 警察假裝行人過街,

另一,兩個警察埋伏準備逮沒禮讓行人的駕駛

釣魚式的抓違規,好像在台灣是不被法令所允許,不知現在改了沒?
作者: minnie    時間: 2012-9-29 16:20
人民必須先有守法及禮讓精神才行.,等到要開罰單都以經是下下策了
作者: lingoma    時間: 2012-9-29 23:34
本帖最後由 lingoma 於 2012-9-30 01:16 編輯
凡夫俗子 發表於 2012-9-29 14:26
釣魚式的抓違規,好像在台灣是不被法令所允許,不知現在改了沒?


美國政府將"行人優先、汽車讓人"作為交通規則的基本原則。

每回要釣魚前, 都會在報上公布:O月 O日 什麼城市要抓.....

久之, 每當右轉或遇人行道有人過街, 自然會禮讓,

(如果行人走得很慢, 心裡會罵 )

此外,

絕對不可以酒駕。各州對於酒後駕駛的處罰也非常嚴厲,除了罰款,扣分,視情況還要坐牢。你可能還會聽說DUI Law,也就是「Driving under the influence of drugs or alcohol?,這條法規,禁止在使用毒品,造成神志不清醒的藥物和酒精的情況下開車。抓到了,處罰也非常嚴厲。很多美國人有去酒吧喝酒聊天的習慣,所以交通部門建議最好有一個人保持清醒以便駕駛。另外,如果真的喝多了,有些酒吧也會提供計程車送你回家。


那些無錢繳罰款的人, 可以以勞工X小時抵.,譬如到公園清掃環境等

【大紀元2012年02月29日訊】(大紀元記者袁玫艾爾蒙地市報導)華商經貿聯誼會25日交通講座,蒙巿警局現職警官韓冰、張育瑋警官指出「開車打手機、交通誌號的不了解、未讓行人優先」等都是華人在行車容易觸犯法規之處,僑民要多注意免吃罰單;一位民眾亦在現場分享因安裝時下流行的行車記錄器,而還他清白的親身體驗。

  
韓冰、張育瑋警官說明,有關開車不能打手機法規在0 7 年即已公布,至今,仍有許多人開車打手機,不僅罰款過百元,亦危及生命安全。
  
兩位警官提出相關易犯的事項,如開車打手機絕對為在「hands free」的情況,即使是手拿電話將speaker打開或是電話夾在脖子下講話都不行,皆為不安全駕駛;開車一定要打手機,需使用耳機,但只能用一邊耳機,若同時使用兩邊,勢必聽不到後面來的警車和消防車的聲音。另外有些人喜歡開車時將音響開的很大聲,若在50呎以外仍能被聽到,就會被取締。
  
蒙巿警局現職警官韓冰警官講座上提出許多常見交通標誌,建議僑民一定要記住這些交通誌號和牌子,以免違規;「行人優先」不可忽視,加州法律規定「行人優先」禮讓行人,當行人跨上班馬線,線道就是行人的;有時,後面等候的駕駛人嫌第一輛等候行人通過的車子時間太長而猛按喇叭,韓冰表示,這時不要慌張,因為行人安全通過走完為先,此時按喇叭的會吃到警察的罰單。
  
張育瑋警官亦提到,行駛間,聽到警車、救火車鳴笛,有人不知如何處理而驚慌失措,此時,需盡快在安全狀況下,靠右邊停車。或是警車在後面閃燈,亦為同樣盡快在安全狀況下,靠邊停車。
  
陳姓民眾訴說,去年9月,在右轉車道右轉,當他右轉後,竟被在原對面道路上的警察追尾而來說他違規,開罰單,當時,他非常氣憤,因他完全依規行駛,而且明顯感受到種族歧視,幸好他在一年之前裝設了行車記錄器,而能成為上法庭的證據,還他清白。
  
他表示,行車記錄器時下在臺灣流行,目前有前後使用的行車記錄器,在發生車禍有理講不清時,記錄下的影片,一清二楚為最好佐證。
  
據了解,加州目前尚未有有關行車紀錄器的法規,但若裝置,最好在車尾張貼車內有行車紀錄器裝置。

作者: dingding    時間: 2012-10-11 20:26
lingoma 發表於 2012-9-29 23:34
美國政府將"行人優先、汽車讓人"作為交通規則的基本原則。

每回要釣魚前, 都會在報上公布:O月 O日 什麼 ...

進停車場得下來牽機車 民眾怨麻煩

東森新聞-2012年10月11日 下午17:42

士林夜市旁停車位一位難求,連機車都沒地方停,有民眾停到捷運站的機車停車場,要騎進去時卻被警察攔下來,說得要下車用牽的,不然罰600元,民眾抱怨短短3公尺還要下車牽,實在麻煩,但是警方堅持,入口處是人行道,騎上來就是違規,一定開罰。


士林夜市旁車位難找,連摩托車都要停到捷運站的停車場。每台機車,一下子就騎進停車場,不過這樣會被罰錢。想進來停車,得下車用牽的。阿伯年紀一把,推車推得氣喘吁吁,大罵沒道理,誰會這麼守規矩。


從馬路騎上來到停車場路口處,這三公尺連接人行道,一轉彎就中招,機車行駛人行道罰600元。停車場前的入口不能用騎的,還會被罰錢,讓許多騎士氣得牙癢癢,還在網路上抱怨,警察抓違規直接說,熄火,你沒看到這邊不能騎嗎,然後就開始開罰單。


士林夜市這裡的停車陷阱不僅如此,夜市旁好不容易看到空的停車位,不過被圍起來了,大大的兩個子私地上面擺滿了攤車和攤商的生財工具,讓你看得到停不到。來一趟士林夜市,只能感嘆停車真的好難。

這不是台灣人的精神,敢違規就不要含苦,乖乖繳罰單吧!




歡迎光臨 iBeta 愛北大論壇 (https://forum.ibeta.tw/) Powered by Discuz! X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