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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車不讓人 美日對台發交通警報 [列印本頁]

作者: 魯西恩    時間: 2012-9-24 09:54
標題: 車不讓人 美日對台發交通警報
車不讓人 美日對台發交通警報

聯合報/記者蔡惠萍/報導

任何時候在台北捷運,搭電扶梯、候車、車廂裡,都可感受到禮讓文化,成為陸客津津樂道、台北人引以為豪的「台北驕傲」。但這樣的城市文明,僅限於捷運站內,一出站,禮讓似乎也跟著「下車」,立刻讓人「回到現實」。

坐捷運會讓 坐上駕駛座不讓

「為什麼台灣人坐捷運會讓、坐公車會讓,但唯獨坐上駕駛座就不讓?」這是一位新加坡人在媒體上對台灣交通提出的質疑,也道出許多人的疑惑。台灣公路上,大欺小、強壓弱,公路霸凌無處不在,公路正義被輾壓得奄奄一息。去年全台有二千一百十七人死於A1類交通事故(廿四小時內死亡者),行人有二百五十二人,十年來的比例都沒有明顯下降。

政府不作為 行人死在斑馬線

加拿大、日本與美國官方今年紛紛對台灣交通發出「旅遊警報」,提醒來台旅遊的國人,要特別注意台灣交通狀況。一時間,台灣交通似乎成了「全民公敵」。這些國家分別提到不同的交通亂象,但都共同提到一點:台灣駕駛人不尊重行人路權。

「行人死在斑馬線上,這個政府是做什麼用的!」發出這驚天一怒的,是擔任台北市長時的馬總統,那是二○○四年四月,台北市也從那時開始取締車不讓人。

文明如北市 每年廿行人喪命

八年過去了,台北市每年依舊有廿多位行人倒在血泊中,回不了家,其中七成都是六十五歲以上的老人,很多人就是在行人「帝王條款」、擁有絕對路權的行人穿越道上被車輛撞死,成了邁入高齡化社會的最大諷刺。

今年三月,台北市七十六歲老翁清晨過馬路時,被公車輾死,家屬哭嚎「為什麼走在斑馬線上也會被撞?」七月廿七日,台中一名卅二歲日籍婦人走在行人穿越道,被左轉貨車在毫無減速情況下從後方追撞輾過,當時五個人經過,沒有人伸出援手。

台北市長郝龍斌期許「汽機車禮讓行人」成為台北重要交通文化,但數字會說話,台北市近三年行人傷亡年年攀升,從二○○九年的一九○八人,前年增為二二四四人,去年更增至二三二五人。

把路還給人 不要再以車為本「台灣的交通思維還是停留在以車為本,」曾在法國高鐵任職的成大副教授鄭永祥說,在歐洲步行很舒服,因為「路是給人走的」。在工程面的設計上就是「路還給人」,就是以人為本,台灣的交通管理者必須改變過去習慣的「以車為本」思維。他認為,台北市捷運文化已形成,「是該時候upgrade到駕駛文化了」,尤其台北大眾路網成熟,具有這樣的條件。

駕駛禮讓文化還必須靠警方的執法來建立。台北市二○○九年聽奧舉辦期間,警方在路口強力取締汽機車不禮讓行人,成功降低行人死傷事故;但隨著聽奧落幕,數字又年年上升。

駕駛的禮讓文化不會憑空出現,一如台灣早期透過強力宣導與教育才能養成排隊文化;但不排隊,頂多引起紛爭,但駕駛不禮讓,卻可能奪人性命。

台灣亟需公路正義,不要公路霸凌,這須靠三E—教育(Education)、交通工程(Engineering)及執法(Enforcement)同步落實。人命關天,實現公路正義,台灣刻不容緩。

【2012/09/23】

希望我們北大特區不會發生不幸的交通意外才好。
作者: 魯西恩    時間: 2012-9-24 10:00
本帖最後由 魯西恩 於 2012-9-24 10:01 編輯

外國客:客氣的台灣人 開車就變了
聯合報/記者莊宗勳、藍凱誠、洪敬浤、林佩均、游振昇/連線報導

「請神明保佑交通平安!」九月初的南台灣,依舊烈日逼人;台南市文南里長陳清泉一早帶著水果等供品,來到中華西路、新孝路口祭拜眾神,還沒開口祝禱,「碰」的一聲,兩輛機車就在後方道路擦撞。

台南/路口神明 敵不過交通違規

神明也保佑不了交通違規。很多首次到台南的遊客,都會驚訝發現,幾乎各路口都供奉神明,釋迦牟尼、地藏王菩薩、觀世音菩薩等,不少牆上柱上都漆有「南無阿彌陀佛」。

陳清泉每月都來路口祈福,還是感嘆,「神明庇佑敵不過民眾違規」,民眾習慣闖紅燈,只把號誌當參考,車禍不斷根據警政署統計,去年台南市交通事故死亡人數二百零五,居個別縣市的第三名,可是較前年增加了四十六條冤魂,增加數全國最多,增加率也將近三成。

文史工作者詹伯望解釋,台南每天都有大小車禍,卅幾年前,就開始有市民將神明請到路口供奉,「但風氣延續至今,有用嗎?」

記者在下午二點實際到赤崁樓前的中西區民族、永福路口觀察,短短半小時,至少十輛機車紅燈右轉,還有人騎腳踏車「慢條斯理」地闖紅燈,一旁遊客全看傻了,還拿起相機「拍照留念」,視為奇景。「台灣人很有禮貌,對人很客氣;可是一旦握到方向盤,就完全變了一個人!」澳洲籍的何克仁說,很多外國朋友都有相同看法,他每次開車上街,都感覺到「快要嚇死了」,「完全看不見台灣人的禮讓。」

高雄/遇見綠燈 先停下來看一看

高雄市幾十年來都流傳一則提醒外地客的笑話:「高雄到了!深夜駕車的朋友,看見綠燈,別忘了先停下來看一看!」卅多年了,市民遵守交通規則的觀念仍普遍不足,更別說禮讓行人。

住在漢神百貨商圈的老婦黃陳晚,每天走路到市場買菜,她說每次過馬路都提心吊膽,不知道什麼時候會有汽、機車闖紅燈衝過來,「活了八十多歲,不曾見過禮讓行人的車輛,就連公車也一樣!」高市去年大、小車禍高達六萬多件,A1類(廿四小時內死亡))交通事故死亡人數二百五十一人,居各縣市第一名。交通大隊交安組警務員陳致宏說,轉彎車不讓直行車、支線車不讓幹線車,「不肯禮讓」是車禍發生件數居高不下的原因,印證了何克仁、黃陳晚的說法。

台中/爭先搶快 好像路是你家的

台中市去年車禍死亡人數達二百一十人,與高雄、台南市包辦前三名,馬路亂象,比起台南、高雄,也不遑多讓。

在大賣場上班的徐姓女子,母親今年被醉醺醺的駕駛撞上,當場慘死。提到交通亂象,她感慨:「許多人平時知書達禮,一旦手握方向盤,整個人就變了樣。」汽機車駕駛闖紅燈、任意變換車道、想轉彎就轉彎,彷彿「人在駕駛座,此路是你家開的。」

大眾運輸協會理事長李文傑說,爭先搶快是駕駛通病,機車騎士遇紅燈,不肯停在停止線前,總要催油門停在機車待轉區,「多幾公尺真的比較快嗎?」每次公車靠邊停,機車騎士搶著從公車與人行道間鑽過去,讓人捏把冷汗。
【2012/09/23】

希望大家開車的時候,對於油門能夠多多克制一點,安全還是最高的指導原則!
作者: 樂爸    時間: 2012-9-24 10:02
北大特區寬大路段直線加速容易搶黃燈
上星期綠燈過斑馬線時差點被一台跑車撞到
還講手機勒!算是幸運嗎?
請駕駛開慢點
行人走快點


作者: 魯西恩    時間: 2012-9-24 10:05
現在「低頭族」的人很多,開車的是這樣,走路的更是這樣,希望大家真的真的要小心開車,行人要多多留意四周圍的路況!
作者: 魯西恩    時間: 2012-9-24 10:12
政府缺錢嗎 努力取締交通違規 應該會有不錯的收入
作者: jefflee3170    時間: 2012-9-24 10:21
Shame on us..........
作者: Hly1    時間: 2012-9-24 10:24
魯西恩 發表於 2012-9-24 10:00
外國客:客氣的台灣人 開車就變了
聯合報/記者莊宗勳、藍凱誠、洪敬浤、林佩均、游振昇/連線報導

完全同意。台灣路口就像所謂的馬路如虎口。

我家小朋友永遠不瞭解為什麼在臺灣行人綠燈亮時還是有車過來,而且無視於行人的存在。

即使是在臺北大學前的路口當所有的車都該停下來時,我們也見過媽媽帶著小孩騎摩托車闖紅燈或來臺北大學受高等教育的學生載著女朋友違規左右轉。校警也視若無睹. 如果我們在小孩面前都不願等一下做對的事,那我們又有什麼立場要求你的小孩做對的事?當小孩長大後,自然而然就認為【車子最大,行人算什麼】。

我不知道台灣的處罰是什麼,但在英國如果你在斑馬線上撞傷人,你的駕照就會被吊銷而且你就等著吃牢飯。
作者: 魯西恩    時間: 2012-9-24 10:34
Hly1 發表於 2012-9-24 10:24
完全同意。台灣路口就像所謂的馬路如虎口。

我家小朋友永遠不瞭解為什麼在臺灣行人綠燈亮時還是有車過來 ...

有正義感的政府,才會有正義感的社會!

立法院養了太多黑金的民意代表,本身就不守法了,再加上政府執法部門被施壓、關說的太嚴重了。

在立法、執法都大有問題的前提下,期待駕駛會良心發現,然後交通會自己好起來的想法,可能真的太天真了一點。
作者: didy    時間: 2012-9-24 10:58
樂爸 發表於 2012-9-24 10:02
北大特區寬大路段直線加速容易搶黃燈
上星期綠燈過斑馬線時差點被一台跑車撞到
還講手機勒!算是 ...

這只有測速照相能解決.....有罰就有人遵守...
作者: Hly1    時間: 2012-9-24 11:39
魯西恩 發表於 2012-9-24 10:34
有正義感的政府,才會有正義感的社會!

立法院養了太多黑金的民意代表,本身就不守法了,再加上政府執法 ...

這樣就太可悲了。

我相信住在台灣的人應該是很願意改變的。讓自己及家中老小住的環境更安全。

舉公車為例,以前公車都很恐怖。不管老小,如果你在到站前沒擠到下車的位置,你就沒想下車了。

現在,司機都會等你,同時會和你說謝謝。所以我也要求小朋友上下車都要尊重司機並說謝謝。

我只希望公車處可以鼓勵公車司機告訴老年乘客,他會等他所以車停靠好前不要站起來摔倒。
作者: 小桃紅    時間: 2012-9-24 11:41
而在台灣往往違規不但不配合警察取締之外還一副理直氣壯,讓我最不懂的是--警察偷拍違規還被罵,我覺得任何情況下若沒違規就不怕有警察偷拍,既然違規就要甘心受罰,哪來的那麼多理由啊?真是莫名其妙!
作者: mbox425    時間: 2012-9-24 14:59
小桃紅 發表於 2012-9-24 11:41
而在台灣往往違規不但不配合警察取締之外還一副理直氣壯,讓我最不懂的是--警察偷拍違規還被罵,我覺得任何情 ...

我是駕駛的新手

發現在台灣開車蠻可怕的

不知道其他國家是不是一樣..

有時後依限速開車

都會被逼車逼很近

甚至還會被按喇叭

真的不知道在高速公路上

一直超車鑽來鑽去的人是不是電影看太多

以為是要去救人還是怎樣

還是嫌命太長 活得不耐煩...
作者: 江口東    時間: 2012-9-24 17:04
這真的是提升台灣人民素質的關鍵之一
在美國有三種現象會被視為非常嚴重且被大眾嗤之以鼻
1.酒駕
2.不禮讓行人
3.不讓值勤的救護車/消防車/警車
作者: 凡夫俗子    時間: 2012-9-24 17:44
在台灣,這已經不是新話題了。

當然進步的空間還有,有一次晚上,我在大義路,看到一部休旅車要左轉學成路,往麗寶國際館的方向,被紅燈擋下來,這位女駕駛就一直往前滑,竟然滑到人行穿越道,一副要撞人的樣子,我一直瞪她,她竟然毫無羞愧之心,還與後座小孩邊說邊滑車。敗給她了!

不過,從我會開車到現在,我覺得除了少數敗類,大家的水準已經進步很多。
作者: yl1626    時間: 2012-9-25 00:58
立法重罰, 不得易科罰金!
作者: J大    時間: 2012-9-25 03:38
在台灣這不是新聞
只是沒想到路上行人意外傷亡的數字那麼高
看來應修法規範駕駛人需定期參加道安講習並列入換照門檻才是!
作者: 魯西恩    時間: 2012-9-25 08:19
yl1626 發表於 2012-9-25 00:58
立法重罰, 不得易科罰金!

您說到重點了,就是「立法」!

其實不只是交通問題,

諸如吸毒、強姦、經濟犯罪、詐欺等社會案件,

都是需要積極研擬重罰來遏止,

但是要立委諸公們立重法來限制自己、甚至重罰自己的樁腳、金主,

您覺得會過嗎?

如果立法委員的道德水準低落,

能期待會立出甚麼樣的法案來提升社會的道德品質?

這就是小弟多年以來一直感慨的事,

要改善台灣社會的亂象,

就要先改善立法院的品質,

問題是立法委員又是人民選出來的,

人民水準不提升,立委的水準也不會提升,

雞生蛋、蛋生雞,

困難啊!
作者: 凡夫俗子    時間: 2012-9-25 08:37
魯西恩 發表於 2012-9-25 08:19
您說到重點了,就是「立法」!

其實不只是交通問題,

其實沒那麼困難哪!

記得嗎?以前在台北市區,有很多車等紅燈時,都是超過停止線的。後來忘記是誰在停止線前漆上「越線受罰」四個大字,並且列為交通執法重點,一段時間以後,大家習慣就好了。現在這四個字雖然沒有,但台北市民也比較少有車越線等紅燈了。

所以是執法問題,是教育問題。
作者: 魯西恩    時間: 2012-9-25 08:51
凡夫俗子 發表於 2012-9-25 08:37
其實沒那麼困難哪!

記得嗎?以前在台北市區,有很多車等紅燈時,都是超過停止線的。後來忘記是誰在停止 ...

凡大說的對!
有些問題真的是執法跟教育層面就可以解決了。
但更多的事,還是得從源頭立法做起,
只是小弟對立法院的品質,真的沒有信心。
作者: 凡夫俗子    時間: 2012-9-25 09:16
魯西恩 發表於 2012-9-25 08:51
凡大說的對!
有些問題真的是執法跟教育層面就可以解決了。
但更多的事,還是得從源頭立法做起,

魯大擔心立法品質嗎?完全同意!

君不見,大部分法律是行政單位提出,壓在立法院,到會期結束前兩天,才為了業績清倉,一下子就三讀通過。

所以我們不能倚賴立法就解決問題。

作者: evelyn0026    時間: 2012-9-25 10:40
雖我不是長期住在美國和日本...

但這二個國家都去過,也有朋友長住在那...

他們開車的人素養也不怎樣,只是因為罰的很重,所以大家都會小心不受罰

並非自身修養好,大眾交通更是差差差,在美國一些城市很多公車正常人根本不敢搭

捷運上怪咖特多,更不會讓坐...在美國我連計程車也不敢坐,在日本是貴到坐不起

這種國家還可以評斷他人,真是笑掉大牙了...
作者: 凡夫俗子    時間: 2012-9-25 19:04
evelyn0026 發表於 2012-9-25 10:40
雖我不是長期住在美國和日本...

但這二個國家都去過,也有朋友長住在那...

每個國家的國情不同,他們對要來台灣的自己國民提醒一下,也ok呀!

我每次出國比較久一點時,剛回國時,過馬路也會不習慣,都要過三五天才回過神。

作者: anes855    時間: 2012-9-26 01:33
本帖最後由 anes855 於 2012-9-26 01:35 編輯
evelyn0026 發表於 2012-9-25 10:40
雖我不是長期住在美國和日本...

但這二個國家都去過,也有朋友長住在那...


就人民素質來說,美國的確不怎麼樣,甚至比我們差,都是可能成立的。

但美國民眾一旦開車上了路,守法的習慣,確實比台灣要好。

一方面是駕照很難考,都是上真正道路真槍實彈路考,不只考技術、還要考觀念。

另一方面如您所說,美國警方執法很嚴,還有隱藏式執法。遇到明顯外地來的車,還會假設你一定會違規,先跟上一段,等著開罰單。

一旦被開了罰單,美國保險公司認為,違反交通規則是一種習慣,犯了超速、隨意變換車道、停止線沒真的停下來(停下來以後要數七秒)、不禮讓行人這種小錯,就容易犯下闖紅燈、逆向這種大錯,風險很高;隔年的保險費就會大幅上升,讓開車的人受不了,所以能不違規、盡量不違規。

順帶一提,美國攜帶槍械是合法的,一般人開車會想著盡量不要起衝突,萬一對方有槍,不就慘了。

在美國,行人穿越道的權威是很大的,如果你擋住行人穿越道,往來的行人會拍拍你的引擎蓋,甚至用髒話問候你一下,肺活量都很大的。
更不用提,如果在行人穿越道撞死行人,根本就別想再開車了,那就等於不能出門一樣,會很慘!

其實美國很多地方大眾運輸不佳、都需要開車才能代步,車流量大,速度又很快,交通死亡率其實和台灣不相上下。

如果你把台灣的交通死亡率扣掉機車的死亡率之後,是贏過美國的。




日本又是不同的情況

人民在守法這件事上,素質真的比台灣好

即使沒人看到的地方,也是會依照規定,把該做的步驟做完,像個瘋子似的。

日本在道路交通法第三十八條直接規定,「車輛對正在橫斷步道(斑馬線)上通行的行人有讓其優先的義務」,同時也訂有罰則處罰違反規定的駕駛人,

斑馬線的權威在日本受到完全的尊重。

日本規定,斑馬線上行人優先就是行人優先,沒有任何通融,違反規定就是罰你九千日圓,同時扣兩點駕照點數,累積達十五點將受停照處分。

在日本國內,駕駛人在斑馬線上衝撞行人,不論在民事上或刑事上,車輛的責任是百分之一百,

萬一造成傷亡,將遭以「業務過失致死(致傷)罪」起訴,處罰相當嚴厲。

當然,總有不小心的,最近的例子,在行人穿越道上撞死行人的賠款接近新台幣一億元,幾乎鐵定破產。

也因此,斑馬線上的行人都有「車子不會撞過來」的自信,

好幾次,站在大阪或東京街頭,無燈號的行人穿越道前猶豫了一下,就會發現,所有汽機車真的都停下來等你過去,真的沒有人敢挑戰行人穿越道的權威

至於,台灣,不只美、日兩國發布旅遊警訊

歐洲各國、澳洲老早就針對台灣的交通發佈旅遊警訊了

是我們身在其中,麻木不仁而已。

不然,每年死掉兩千人,受傷三十萬人(擦傷不算、小傷口不算),是怎麼來的?

作者: 芳草    時間: 2012-9-26 10:45
anes855 發表於 2012-9-26 01:33
就人民素質來說,美國的確不怎麼樣,甚至比我們差,都是可能成立的。

但美國民眾一旦開車上了路,守法的 ...

講得很好! 另外大家有沒有發現開車的時候突然左側快速騎過一些機車而且騎在對向車道上, 以前根本不會想到左邊有車現在都要很注意, 更離譜的是對面機車在你的車道向你騎過來結果你還要閃躲他. 無言!
作者: fourier    時間: 2012-9-28 16:27
本帖最後由 fourier 於 2012-9-28 16:28 編輯

人嘛~應該向上提昇~不要向下比爛。要不然跟中國大陸比,甚至跟印度比,那我們的素質真的好太多了。其實在台北,車讓人的部份已經比以前有進步,但總有老鼠屎!老鼠屎就需要靠政府強力執法來讓這種人會害怕。我總覺得我們的罰責太輕。好像政府很怕犯錯的人生氣一樣?犯錯在先為什麼還有理由生氣?現在媒體與某些政治人物常常把一些似是而非的事情無限上綱,才讓很多執法單位動輒得咎。前幾天看到一個毒販被盤查,自己害怕,把毒品吞下肚後身亡。我都不懂家屬有何臉面出來開記者會痛罵警察執法過當?你兒子在毒害人家時,你們自己教育了沒?你們兒子的命是命?別人兒子吸毒都應該的?還是警察逼他吃毒?實在是莫名其妙?!我覺得亂世用重點,才能撥亂反正!遇到酒駕的~直接抓去關!不把別人的命當命,我們還要幫他考慮?那守法的人天生活該倒楣?什麼亂七八糟的。離題了~但越講越氣!XD
作者: 樹林焦牛道    時間: 2012-9-28 21:38
didy 發表於 2012-9-24 10:58
這只有測速照相能解決.....有罰就有人遵守...

不夠!
以台灣人的劣根性
要讓交通起死回生,只有兩個方法
1.違規一律死刑,單審即槍決..大家就會乖...
2.開放持有槍枝...大家就會變的很有禮貌,很會禮讓!
作者: dingding    時間: 2012-9-28 22:23
樹林焦牛道 發表於 2012-9-28 21:38
不夠!
以台灣人的劣根性
要讓交通起死回生,只有兩個方法

到時殯儀館納骨塔會不夠用,死人與活人搶地
作者: echiang    時間: 2012-9-28 23:51
後山的野孩子 發表於 2012-9-24 17:04
這真的是提升台灣人民素質的關鍵之一
在美國有三種現象會被視為非常嚴重且被大眾嗤之以鼻
1.酒駕

講的對極了!

台灣人民在這方面的素質差是有目共睹的。新加坡的報纸也刊登台灣車輛不讓人的惡行。要新加坡人到台灣的時候要小心。

在台灣的人若不虚心改進,還反過來批評别人,一昧反駁,這樣並不能提升自己,反而顯出自己的愚昧。

巴士,汽車,機車,行人都在路上争先恐後,惡形惡狀比比皆是。很高興现在大力提倡纪律。希望重罰,達到教育功效。
作者: hsuehlinlu    時間: 2012-9-29 01:51
我開車,所以知道禮讓行人是絕對應該要做的! 但我也是行人,所以呼籲行人們不要把禮讓當作當然,走到路口時還是要注意來車! 保護自己也同時保持禮儀。
作者: minnie    時間: 2012-9-29 22:51
anes855 發表於 2012-9-26 01:33
就人民素質來說,美國的確不怎麼樣,甚至比我們差,都是可能成立的。

但美國民眾一旦開車上了路,守法的 ...

說的很好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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