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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門神式違停 - 請選邊站好嗎 [列印本頁]

作者: yljimmy    時間: 2012-7-31 10:41
標題: 門神式違停 - 請選邊站好嗎
以照片上停車方式之淡定看來
應該是常態要在這地方買東西吃早餐之類的

用路人某甲我, 就麻煩以下兩位車主
兩位是不是協調一下, 如果不在乎罰單的話, 看要停哪邊都行, 就是不要兩個路角都停

比方說啊, 一三五停右邊, 二四六停左邊 之類的 ...

啊啊, 哪邊算右邊啊?  你們兩位講好就行了啦

[attach]101390[/attach]

[attach]101391[/attach]

PS. 為何要兩張照片 ?? 因為才能看出兩輛車的不動如山...
作者: 洪阿民    時間: 2012-7-31 10:44
這時間小兒科還沒開門
不然應該會有雙邊大陣仗迎接樓主愛車的到來
作者: yljimmy    時間: 2012-7-31 10:47
洪阿民 發表於 2012-7-31 10:44
這時間小兒科還沒開門
不然應該會有雙邊大陣仗迎接樓主愛車的到來

阿民兄講到一個重點了

排同一邊還有個好處

基本上除了第一輛白目的之外, 後面的車牌, 行車紀錄器通通照不到
作者: sigma19    時間: 2012-7-31 10:54
yljimmy 發表於 2012-7-31 10:47
阿民兄講到一個重點了

排同一邊還有個好處

學林路那段 違停真的很嚴重...

金澤的住戶停車場入口剛好就在那邊.
作者: 地瓜    時間: 2012-7-31 11:34
我想最嚴重的路段 大學路兩邊都會並排,中間會有公車通行..國際一街,國學街,國際二街,這是紅線雙向都有違規停車的地方..如需要練習S行,這是最好的路段呢..
作者: 耐心    時間: 2012-7-31 12:29
違規就是違規.. 為什麼還要讓他們選邊違規?
作者: yljimmy    時間: 2012-7-31 12:54
耐心 發表於 2012-7-31 12:29
違規就是違規.. 為什麼還要讓他們選邊違規?

==|||

三條線哩, 耐心大大

真是不好意思, 咱這種人講話從來沒正經過
寫出來的文章自然不夠白話文明直截了當

就請忽略咱這種把快樂建築在別人痛苦上的文章吧

再次抱歉, 陶侃這種違規事件, 是在辦公室裡鬱悶一整天的良伴啊
作者: 桂格    時間: 2012-7-31 13:06
看來違停也要講道義, 做信用的.........
作者: 耐心    時間: 2012-7-31 13:25
yljimmy 發表於 2012-7-31 12:54
==|||

三條線哩, 耐心大大

什麼事都正經八百當然是很傷神.. 絕對不鼓勵~~

但是對於貪圖自己方便卻可能造成眾多人不便的自私違規行為..
消遣歸消遣.. 還是要制止會比較合乎整體社會運作效益...
作者: w5719w    時間: 2012-7-31 13:29
真的是給它有點......
作者: 環    時間: 2012-7-31 14:32
我都是在國際一二街練s型~~~~

對我老公車禍後的腦部復健很有幫助~
作者: yljimmy    時間: 2012-7-31 14:42
環 發表於 2012-7-31 14:32
我都是在國際一二街練s型~~~~

對我老公車禍後的腦部復健很有幫助~

我沒在練 S 型

但我在賭哪邊的蠢駕駛會先把門推出來給我撞

左邊, 左邊, 靠右一點
右邊, 右邊, 這次搞不好換右邊
作者: 凡夫俗子    時間: 2012-7-31 14:48
yljimmy 發表於 2012-7-31 14:42
我沒在練 S 型

但我在賭哪邊的蠢駕駛會先把門推出來給我撞  

我覺得違停的人,對別人開車技術很有信心耶!
作者: sean.huang    時間: 2012-7-31 15:02
如果"不小心" A 到違停車輛會怎樣?
作者: 凡夫俗子    時間: 2012-7-31 15:17
sean.huang 發表於 2012-7-31 15:02
如果"不小心" A 到違停車輛會怎樣?

如果沒人受傷,而自車刮的輕微,我可能能走就走了。

對方靜止的情況下,要理論應該是吃虧的,了不起他吃張罰單,你就要賠償他的扳金、烤漆了。
作者: felixcat    時間: 2012-7-31 16:36
這張照片起碼值1200~1800,新北市警察局交通大隊不知道有沒有在接受民眾逕行舉發的管道
作者: 小旦    時間: 2012-7-31 16:48
北大特區的違規停車真的越來越嚴重了
作者: 睏寶    時間: 2012-7-31 17:29
洪阿民 發表於 2012-7-31 10:44
這時間小兒科還沒開門
不然應該會有雙邊大陣仗迎接樓主愛車的到來

沒錯!以前有時候還停到學林路跟大雅路的斑馬線上!現在是經常都如此!連行人都要改道通行
作者: didy    時間: 2012-7-31 18:18
凡夫俗子 發表於 2012-7-31 15:17
如果沒人受傷,而自車刮的輕微,我可能能走就走了。

對方靜止的情況下,要理論應該是吃虧的,了不起他吃 ...

可是他不是違停嗎? 為什麼撞到他還要賠?
作者: 凡夫俗子    時間: 2012-7-31 18:50
didy 發表於 2012-7-31 18:18
可是他不是違停嗎? 為什麼撞到他還要賠?

所以說他要吃罰單啊!

我的理解是他是被撞的,所以我們賠他,可能可以不全賠,這看當時狀況。否則我們開個坦克,就把違停剷光光了。

但因此出了第三者人命,因為他擋住路,也有連帶責任,這是法庭的共識。
作者: chioumj    時間: 2012-7-31 19:06
比扯鈴還扯!!
作者: 環    時間: 2012-7-31 20:08
didy 發表於 2012-7-31 18:18
可是他不是違停嗎? 為什麼撞到他還要賠?

這就像是~~
如果在路上和一個無照駕駛的撞一起~
而錯在你的話~要負責的也是你~
他頂多吃一張無照的罰單而已~~

他停路邊~
撞上他的是你~自然責任在你~

很莫名其妙的無奈~~~~~

作者: evalee    時間: 2012-7-31 20:13
經過會想罵人...
作者: dingding    時間: 2012-7-31 20:34
yljimmy 發表於 2012-7-31 12:54
==|||

三條線哩, 耐心大大

夠酸!!
作者: 破漿2012    時間: 2012-7-31 21:43
我的理解是他是被撞的,所以我們賠他,可能可以不全賠,這看當時狀況。否則我們開個坦克,就把違停剷光光了。

但因此出了第三者人命,因為他擋住路,也有連帶責任,這是法庭的共識。


如果法律規定違規停車者別人撞到可以不賠或只賠1/10, 這樣還会有人敢違規停車嗎?

作者: Hank    時間: 2012-7-31 23:17
這是北大常有的景象 大家都懶的剩一隻腳了(去踩油門跟剎車)
作者: 兔ㄦ草    時間: 2012-7-31 23:36
環 發表於 2012-7-31 20:08
這就像是~~
如果在路上和一個無照駕駛的撞一起~
而錯在你的話~要負責的也是你~

如果違停(車)的人,開車門撞到機車,應該是開車的要賠機車(記得新聞有報過類似的案件)。

那~

如果違停(車)的人,開車門撞到汽車,是不是也應該由違停的人賠償?

作者: yl1626    時間: 2012-8-1 02:29
警察都看不到!?
作者: lingoma    時間: 2012-8-1 04:02
本帖最後由 lingoma 於 2012-8-1 04:03 編輯

"如果違停(車)的人,開車門撞到汽車,是不是也應該由違停的人賠償?"

不管他有沒有違停, 由左邊開車門撞到汽機車, 自行車 都應該賠償
作者: 小南    時間: 2012-8-1 09:18
討厭~~討厭~~
不止開車的人有困擾.行人也是很困擾的.
可以請拖吊車來兩台都拖走嗎??


作者: didy    時間: 2012-8-1 10:03
凡夫俗子 發表於 2012-7-31 18:50
所以說他要吃罰單啊!

我的理解是他是被撞的,所以我們賠他,可能可以不全賠,這看當時狀況。否則我們開 ...

是阿 好奇怪的法律 我還以為可以要求他賠償呢
我以為肇因是他違停 造成我發生不預期的擦撞到他 而造成損失 我以為他還要賠償我的損失才對ㄟ

原來他只有違停的罰單而已 難怪違停的一大堆
作者: 環    時間: 2012-8-1 10:35
兔ㄦ草 發表於 2012-7-31 23:36
如果違停(車)的人,開車門撞到機車,應該是開車的要賠機車(記得新聞有報過類似的案件)。

那~

因為肇因是"開門撞到車"~~因此~是開門的人賠償~


但如果他停在那邊~
我們閃車時去撞到他~
我們要賠給他的~~~~
作者: 環    時間: 2012-8-1 10:36
didy 發表於 2012-8-1 10:03
是阿 好奇怪的法律 我還以為可以要求他賠償呢
我以為肇因是他違停 造成我發生不預期的擦撞到他 而造成損 ...

不過~~
現在有所謂的比例原則~
對方應該也會需要負一部份責任的~~

而撞上去的我們~
因"該注意而未注意"~不能完全免責的~
作者: 洪阿民    時間: 2012-8-1 10:38
didy 發表於 2012-8-1 10:03
是阿 好奇怪的法律 我還以為可以要求他賠償呢
我以為肇因是他違停 造成我發生不預期的擦撞到他 而造成損 ...


個人猜測,除非違停是停在轉角,你的擦撞才有可能被視為不預期
否則,車子大剌剌地停在那裡,法官會覺得正常人都看得到 ......
雖然看起來不甚公平,但或許這樣的規定是在防止以惡懲惡,以維持某種社會秩序 ......
作者: evalee    時間: 2012-8-1 10:46
lingoma 發表於 2012-8-1 04:02
"如果違停(車)的人,開車門撞到汽車,是不是也應該由違停的人賠償?"

不管他有沒有違停, 由左邊開車門撞到 ...

我看過的案例,違停導致別人撞上受傷,違停的人有過失,要賠。
作者: yljimmy    時間: 2012-8-1 10:52
這兩輛車比較討厭的地方, 是...

一大早, 整條路兩側都是空的, 偏偏兩位就一定要停在轉角處
連錯開一下都懶...
對往來車輛行人形成障礙, 而且還形成視覺上的死角

損人不利己, 缺德...
作者: sean.huang    時間: 2012-8-1 12:08
我建議改為單行道,單邊設停車位至少可以紓緩目前停車位不足的窘境
北大需要停車場啦!要不然未來停車就是北大的毒瘤之一
作者: 凡夫俗子    時間: 2012-8-1 12:22
sean.huang 發表於 2012-8-1 12:08
我建議改為單行道,單邊設停車位至少可以紓緩目前停車位不足的窘境
北大需要停車場啦!要不然未來停車就是北 ...

我認為這是好主意,就看兩邊住戶願不願意了。

這條路看似平靜,其實危機四伏,我曾見過一個中學生一邊騎單車,還一邊用手機打簡訊,牛吧!按喇叭警告不理你,沒用,只好把車速放慢跟著,也算保護他吧!
作者: 兔ㄦ草    時間: 2012-8-1 16:36
今早8:40左右,在大德、學府路口,看到1輛警車及至少2位警察,好像在拍照存證(紅線停車),如果是,應該給個讚!


如果改單行道,還是難保不會有人停兩邊!   昨在佳園路(近柑園)就看到有車"逆向停路邊",很誇張!
作者: Claire    時間: 2012-8-1 17:54
sean.huang 發表於 2012-8-1 12:08
我建議改為單行道,單邊設停車位至少可以紓緩目前停車位不足的窘境
北大需要停車場啦!要不然未來停車就是北 ...


停車位不是不夠,而是大家懶惰。

學林路就這麼一小條,要是單向設置停車格,也是在考驗各社區住戶從停車場出來後的開車技術吧......
作者: lingoma    時間: 2012-8-1 20:58
開車的人下車時, 都應養成確定後方無來車或行人的習慣

有人email 給我的文中提到:

"道路安全法規中的第136條第4款,上面清楚寫著:除非是單行道,不然後座乘客應該要從右邊上下。

    如果開左後門因而肇事,不但有可能被計點,甚至被吊扣駕照,但大部份的駕駛人根本不知道這項規定。
不管是忘了還是是不知道,這些理由監理單位可不接受,因為法規可是白紙黑字寫得一清二楚,下車前可得先想清楚開左邊還是開右邊,若開錯車門,小心官司上門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修正日期民國 99 年 12 月 31 日

       

第 136 條
       

       

行人乘車時,應依下列規定:

一、購票或候車,應在適當地點或指定之區界內,按先後次序,排列等候

    ,不得爭先恐後擾亂秩序。

二、應按次序上下車,不得爭先擁擠。

三、車未停妥,不得上下車。

四、應由右側車門上下車。但在單行道准許左側停車者,應由左側車門上下車。

五、車輛行駛中,不得攀登跳車或攀附隨行。

六、乘車時,頭手不得伸出車外。"
作者: 凡夫俗子    時間: 2012-8-1 22:15
lingoma 發表於 2012-8-1 20:58
開車的人下車時, 都應養成確定後方無來車或行人的習慣

有人email 給我的文中提到:


沒錯!不管從那邊下車,都要注意車門打開時,是否會影響別人(車)行進。事實上有摩托車因而撞上,發生死亡事故的例子,這時,駕駛就賠不完了。所以一定要靠邊停好,駕駛從後照鏡確認無車再下客。
作者: 愛冷涼    時間: 2012-8-1 22:51
我覺得學林路違規停車的真的很多,就像樓主說的門神式的停車,完全不管用路人怎麼過
也不管紅綠燈等車時另一車道怎麼會車,糟糕到不行
而且那些違停的人有時懶到不行,多走30秒的路就有停車格了也不去停
有時我真的很想打電話檢舉
作者: lingoma    時間: 2012-8-1 23:05
從後照鏡確認無車再下車......是不夠的, 會有死角....一定還要回頭看., 換線道時也是如此
作者: michellefisher    時間: 2012-8-2 00:04
北大特區違停車真的是出乎意料地多,剛來時停車位空到讓人懷疑有需要買停車位嗎?現在是看到一堆違停車,沒人管,連警察似乎也不開單,更讓人質疑花大錢買車位值得嗎?
作者: 夢想國度    時間: 2012-8-3 10:27
本帖最後由 夢想國度 於 2012-8-3 10:36 編輯

國際一、二街及國學街現在已不太需要練型了!!
現在換練習抓寬度不要撞到左右兩邊的車子,
以及練習要讓對向的車過來幾輛才過得去的耐心,
因為現在已經變成單線雙向通行道了!!
作者: yljimmy    時間: 2012-8-3 10:30
夢想國度 發表於 2012-8-3 10:27
因為現在已經變成單行道了!!


這不叫單行道

這叫 單線雙向通車 --- 練好了可以去開蘇花或中橫
作者: 夢想國度    時間: 2012-8-3 10:37
yljimmy 發表於 2012-8-3 10:30
這不叫單行道

這叫 單線雙向通車 --- 練好了可以去開蘇花或中橫   ...

謝謝指正,
已修改~~
作者: dingding    時間: 2012-9-27 11:11
凡夫俗子 發表於 2012-8-1 22:15
沒錯!不管從那邊下車,都要注意車門打開時,是否會影響別人(車)行進。事實上有摩托車因而撞上,發生死 ...

開車門撞倒騎士 滿月嬰摔地不治
2012年09月26日16:16
蔡姓女子前天下午開轎車到台中市北屯路僑孝國小欲接送放學子女,路旁停車開啟駕駛座車門時,與騎機車路經曾姓夫婦擦撞。曾男與張姓妻子倒地擦挫傷,但張妻手中抱著剛滿月的女兒,卻頭部受創,送醫急救,因顱骨骨折、腦出血不治。

蔡女向警方表示,開啟車門時曾看車內後照鏡,注意查看後方是否有無來車,不知為何開車門時,會擦撞到機車。

曾姓騎士表示,當時時速約40公里,蔡婦突開車門,來不及反應,就被打開的車門掃倒,連人帶車向左側道路滑行,女嬰頭部受重創送醫不治,要追究蔡婦過失致死刑責。


[attach]116951[/attach]

作者: 凡夫俗子    時間: 2012-9-27 12:21
dingding 發表於 2012-9-27 11:11
開車門撞倒騎士 滿月嬰摔地不治
2012年09月26日16:16
蔡姓女子前天下午開轎車到台中市北屯路僑孝國小欲 ...

唉!不幸的事情,總是重複上演。
作者: lenny615    時間: 2012-10-20 17:26
洪阿民 發表於 2012-7-31 10:44
這時間小兒科還沒開門
不然應該會有雙邊大陣仗迎接樓主愛車的到來

沒錯...每次經過都看到一堆看小兒科停滿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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