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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新北市特別危害專案勞檢抽檢 40 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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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小莉
時間:
2012-7-26 11:30
標題:
新北市特別危害專案勞檢抽檢 40 家
新北市特別危害專案勞檢抽檢 40 家
未做好有害物質管理最多 須限期改善
【外勞社記者楊孝慈七月廿五日台北報導】新北市政府勞動檢查處公布特別危害健康作
業場所專案勞檢結果,這次共計抽查40 家事業單位,全部都有不合格的情形,違規缺失
共計163 項,其中特別危害健康作業相關危害缺失部分則有72 項。勞檢處表示,已依法
通知事業單位限期改善,後續將擇期辦理複查,再有違法將裁處3 至15 萬元罰鍰,直至
改善為止。
勞檢處指出,這次勞檢的對象,以轄內從事特殊危害作業,包括噪音、鉛、粉塵、
有機溶劑、特定化學物質、游離輻射等事業單位,且勞工健康檢查結果已發現健康管理
屬第3、4 級,或比較近兩年特殊健康檢查結果有增加等級管理的情形時,列入本次檢查
對象,確保企業做好適當的工程管制措施及危害因子管控,以免造成勞工發生職業疾病
的機率。
這次檢查以雇主未做好有害物質之管理最為嚴重,共計有29 項,比例達40.3%,其
次是未落實勞工之安全衛生教育訓練、未提供適當之個人防護具、勞工作業環境管理欠
佳,分別各占26.4%、12.5%、12.5%。
勞工局表示,勞工職業病多數屬慢性病症,因此容易被忽略,呼籲事業單位應透過
建立危害通識制度、勞工作業環境的測定、有害作業環境管理及落實勞工健康管理等措
施,儘早發現、排除各種危害因子。
目前法令對於勞工罹患職業病,雇主除行政責任外,也有相關民、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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