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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20120719城鄉局關於夜市的回函. [列印本頁]

作者: 北大聯合自救會    時間: 2012-7-24 16:36
標題: 20120719城鄉局關於夜市的回函.
各位朋友,請參考城鄉局回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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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寧靜海    時間: 2012-7-24 16:44
感謝自救會的努力!!!
自救會辛苦了!
這次沒有街頭抗爭,單純憑藉著居民與社區的團結,就成功守護環境,真的很棒!
希望未來再接再厲!加油!
作者: 安鼓鼓    時間: 2012-7-24 16:58
我剛才看到一則與新北市夜市相關的新聞報導:
新北市府要輔導非法設立的夜市合法化
雖說北大美食廣場的棚子都拆得差不多,
但在市府官員這種思維下,難保不會死灰復燃。

作者: 寧靜海    時間: 2012-7-24 17:08
安鼓鼓 發表於 2012-7-24 16:58
我剛才看到一則與新北市夜市相關的新聞報導:
新北市府要輔導非法設立的夜市合法化
雖說北大美食廣場的棚子 ...


  就地合法也要有法可循。

  按現行法規,只有「商業區」、「市場用地」跟「公共設施保留地」可以合法申請作為「臨時攤販集中場」(也就是「夜市」)。

  但目前北大特區的三大「商業區」都已經興建大樓建案;而唯一的「市場用地」,也已經由遠雄企業興建「凱旋門商場」,至於「公共設施保留地」,依都市計畫法第五十條規定,以及營建署的函釋內容來看,必須是「尚未徵收取得」的用地,才能算是「公共設施保留地」,但目前北大特區的土地都已經徵收完成,故無「公共設施保留地臨時建築辦法」的適用。

  所以從現行法規來看,不管北大夜市要在哪邊死灰復燃,都必須面臨違法的問題,除非日後修法,不然新北市政府也不能做違法的處置。

  不過民眾很難鬥得過官府,大家還是要緊盯政府與業者的每個動作,小心謹慎才是。
作者: peaceisland    時間: 2012-7-24 17:15
才罰個六萬元,業者就收攤了
那新北市府,為什麼不早早開罰.讓大家活受罪ㄋ
難怪,朱x倫的民調那麼低.......
作者: 寧靜海    時間: 2012-7-24 17:22
peaceisland 發表於 2012-7-24 17:15
才罰個六萬元,業者就收攤了
那新北市府,為什麼不早早開罰.讓大家活受罪ㄋ
難怪,朱x倫的民調那麼低 ...


  民意代表
  政府官員
  業者

  想想是什麼會把這三者串在一起囉...

  
  我只能說,還好城鄉發展局最後真的依法開罰,不然若逼得居民再次走上街頭跟訴請監察院調查,只怕後面會越鬧越大,搞不好廉政署也想來做業績,洗清污名呢 ...
作者: 樂爸    時間: 2012-7-24 23:09
中華電信應該不會笨到被罰吧?
裁罰基準80條也應該是訂好看的~
作者: 瓜瓜    時間: 2012-7-24 23:17
寧靜海 發表於 2012-7-24 17:08
  就地合法也要有法可循。

  按現行法規,只有「商業區」、「市場用地」跟「公共設施保留地」可以 ...

看到這篇內容,心情愉快.....感恩囉
作者: Pochacco    時間: 2012-7-25 10:17
不幸福的夜市,終於結束了~~~
作者: ㄚ煌    時間: 2012-7-25 10:28
前一陣子有看到網友貼圖,周圍路樹有部分都已鋸斷,不知這是否應由業者復原?
作者: Audrey    時間: 2012-7-25 11:00
今天早上看過去, 已經沒架子&帳棚了.
作者: YAYA    時間: 2012-7-26 00:04
出國三週,回來時"夜市"已拆除。感覺好像特區裡少了些熱鬧氣氛。
作者: 阿慌    時間: 2012-7-26 07:58
又回到安靜、閒適又清新的北大環境
作者: 安鼓鼓    時間: 2012-7-26 12:16
Audrey 發表於 2012-7-25 11:00
今天早上看過去, 已經沒架子&帳棚了.

早上經過,雖然原來夜市的棚架已拆得精光,但是大義路及學勤路口那一大塊地(即海洋公園隔著大義陸的對面),
也就是原本夜市新、舊兩個區塊所框住的一大塊四方形地(應該有上千坪),原本的雜草已被清理乾淨。
到底是該地主主動進行還境清潔,還是整地要準備作其他用途?
我記得在幾個星期前,曾看過那個空地豎立看板,願意承租作其他用途。
不知網上是否有人知道這塊地整地的目的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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