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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請房仲也要共同愛護藝術大道上公共藝術!! [列印本頁]

作者: jimmysucm    時間: 2012-7-15 15:30
標題: 請房仲也要共同愛護藝術大道上公共藝術!!
7/15 約 15:00 從北大門口,慢慢到家樂福,

就在經過大義路口後,就看到一台房仲廣告的腳踏車,就放在 有馬賽克拼雕作品的 石椅上。

現場三位穿著黃色衣服的房仲,
我口頭詢問其中一位是不是你們的腳踏車,
你回我:「有什麼問題嗎?」
我直接明講:「請不要把腳踏車放在公共藝術品上?」
你回我:「喔。那不是我的,我會轉達」。

也有看到另外兩位女性房仲詢問你什麼事情。

直到我轉向竹街,腳踏車依舊在上面。

上面的過程與對話,是過程!!  與我談話的 房仲,不一定與你們有關。

所以我也只想簡單地說「請房仲也要共同愛護藝術大道上公共藝術!!

希望將腳踏車放上石椅這種不道德行為的房仲,自己要好好想想!!
作者: 芮年    時間: 2012-7-15 15:47
勇於表達意見,自己周遭環境品質,才能提高.
作者: 北大貓    時間: 2012-7-15 17:57
從早上在風呂前面就有看到了
也就是說 已經放置了四個小時以上
作者: sapling    時間: 2012-7-15 18:07
本帖最後由 sapling 於 2012-7-15 18:16 編輯

這樣會賣比較好? 腦袋都不用
作者: kevin6688    時間: 2012-7-15 21:00
對話過程中,有點感覺好像認定是現場的那三個人放的
所以直接對他們興師問罪,但是他們可能只是站在附近發傳單的
跟他們講,他們也不敢去動人家的腳踏車,怕引起糾紛
畢竟假日的學勤路就像仲介的戰場一樣,幾十家仲介人員通通都擠在藝術大道上,
很難界定東西到底是誰的。
就像發文的大大,雖然你也有看到一台腳踏車在那邊,
可是你也不敢隨便去把它移走一樣。

對於這種不良惡行的人,大家就要勇於檢舉
如果腳踏車上面有那家房仲的聯絡資料,
直接把它拍照PO上來,效果會更好
有圖有真相!!
作者: jimmysucm    時間: 2012-7-15 22:22
kevin6688 發表於 2012-7-15 21:00
對話過程中,有點感覺好像認定是現場的那三個人放的
所以直接對他們興師問罪,但是他們可能只是站在附近發 ...

我在現場會有懷疑,所以需詢問是不是他們的!他們沒說是他們的,我也不會多想!!  

陳述的是過程中的對話,沒有加油添醋!!  所以不用幫我多加上我的意圖是什麼!

我在意的是“不道德的行為”,不是房仲。

我很想拍照,無奈手機沒電,想拍也沒辦法~~

另一個,我可以做但沒做的動作就是 直接把他搬下來!! 原因是:跟我對話的人,跟我說,他會轉達!

現場的人員,如不是他們做的,他們不需要為這種不道德的事情承擔任何部份,

另其也表達願意轉知,至少可以相信他們是良善的。




作者: 點點    時間: 2012-7-15 23:16
北大就是需要你這種熱心ㄉ人 讚
作者: kevin6688    時間: 2012-7-15 23:44
晚上6點多騎車經過的時候 有特別注意看了一下
有看到一輛類似折疊式的腳踏車 在後輪位置有掛一張彩色的廣告DM
不知道是不是大大看到的那台腳踏車?
旁邊坐著一個穿白色制服打黃領帶的人
不過沒放在石椅上 而是靠著石椅
所以應該是有發覺這種行為不妥 不敢再放上去了
果然還是需要大家勇於行動 表達意見 北大特區才會更完善~~

p.s  上一篇回文沒有特別意思說大大有什麼意圖 千萬不要誤會
    只是發表 剛一看到那個對話時候的想法而已 如有誤會 先說聲sorry!!


作者: jimmysucm    時間: 2012-7-15 23:56
kevin6688 發表於 2012-7-15 23:44
晚上6點多騎車經過的時候 有特別注意看了一下
有看到一輛類似折疊式的腳踏車 在後輪位置有掛一張彩色的廣告 ...

HIHI~~ 沒事的。我沒多想,也請您不要介意!

也請大家共同愛護北大~~
作者: LUCK99    時間: 2012-7-16 09:35
北大特區的房仲業務員,感覺除了遠雄與信義這兩家比較有水準外,其他家房仲給人的感覺真的是差蠻多的,很期望他們能多檢討改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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