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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北大夜市違法遭罰 竟然還發佈公告模糊焦點? [列印本頁]

作者: 寧靜海    時間: 2012-7-11 10:03
標題: 北大夜市違法遭罰 竟然還發佈公告模糊焦點?

  違法的「北大幸福美食廣場」夜市,因為遭到市府開罰且斷水斷電,因而準備遷移,但業者不僅沒有檢討自己的違法與缺失,甚至還在自己的臉書刻意發布模糊焦點的公告,令人氣憤,也令人遺憾!

  業者在公告中,特別將「龍恩里林富子里長」的名字搬出來,點名因為林富子里長要求遷移,所以夜市暫停營業...

  但大家都知道,這次北大特區一連串反對違法夜市的行動,其實是由各社區組成的「聯合自救會」所主導,沒有熱心的自救會會長與成員,積極跟新北市政府城鄉發展局、經濟發展局、工務局、樹林區公所,以及中華電信公司等單位積極溝通,並且運作社區連署、製作宣傳單,甚至發函給上述單位跟地方民意代表陳情,只怕夜市到今天還在違法經營,甚至擴大規模。

  但業者為什麼刻意把矛頭指向特定里長?

  我想業者是企圖用「政治手段」模糊焦點,一來得以繼續瞞天過海,隱藏自己「嚴重違法」的事實,二來製造居民內部矛盾與對立,謀取重回北大特區經營的生機。

  另外,過去林里長參與過許多對抗三峽瀝青廠、三峽殯葬特區的社會運動,恐怕已經擋了不少人的財路,所以業者才會大喇喇地把她的名字寫出來,讓里長成為
代罪羔羊。業者使用這種政治手段,讓人看了直搖頭,原來這就是說要「促進北大特區發展」的業者的「格調」...

  違法業者這種將一切歸因於特定里長的說詞,不僅忽略自身違法的事實,也抹煞了每週辛苦開會的自救會成員以及所有社區熱心居民的努力。

  不過業者的公告,也吐露兩個事實:

  1. 違法的北大夜市確定搬遷
  2. 業者已經慌了手腳,只好發布這種公告企圖脫罪。  


  所以真的非常感謝自救會的積極與努力,過去參與相關社會運動,我了解自救會願意冒著風險,站出來對抗背後具有龐大勢力與利益業者的危險性,但這些社區管委會跟住戶仍然願意挺身而出,為了自己的居住權益來奮鬥,真的很不簡單,感謝你們的努力與付出!!!

  同時也呼籲業者,如果再不能認清違法的事實,堅持在法律邊緣汲汲營營,賺取暴利,卻將外部成本全數轉嫁社區與居民,這種經營手段是不可能長久的。你們該做的不是抹黑或批鬥,而是應該思考合法經營的可能性,儘快尋找適合的用地並向政府提出申請,或改變露天夜市的經營型態,避免噪音與油煙汙染等公害問題,這樣才是長久的經營之道。


北大幸福美食廣場公告
http://0rz.tw/XmYnk

北大幸福美食廣場自開幕以來,因為實施各項管理措施,注意維護環境清潔、並且從事噪音管制,為北大特區的居民提供良好的休閒去處,受到大家的肯定,持續造訪,照顧我們良多,在此先致上最忱摯的謝意。

由於龍恩里林富子里長認為本美食廣場應即刻遷移,本廣場管委會為避免造成支持本廣場的主管機關和廣大支持群眾的困擾,不得已決定忍痛決定自即日起暫時停止營業,並同時積極和政府相關單位進行磋商,協調輔導作為。一旦解決因法令灰色地帶所引起的不必要誤解,將即刻擇期重行恢復營業,繼續服務舊雨新知,敬請期待。

對於美食廣場暫時停止營業期間,所帶來的不便,也順道在此致歉。敬請各位愛護本美食廣場的廣大民眾,稍候片刻,若本廣場有幸得到政府的輔導作為,必定另擇黃道吉日,重行開張服務各位。

北大幸福美食廣場 管理委員會 敬上


作者: nike646    時間: 2012-7-11 10:09
低級+沒水準的人類
作者: evalee    時間: 2012-7-11 10:18
令人氣憤遺憾+1
業者別再往自己臉上貼金
引來一堆違停,警察常來站崗,油煙噪音一大堆,招來複雜人士,食品衛生無法管...種種亂象,為何不反省?
房東中華電信也到法院提起訴訟,告業者違約,這證明業者的行徑連房東都無法接受
要合法解套的方式太多了,要做不做而已,例如
美食廣場要蓋可以進去凱旋門。何必讓攤商餐風露宿?讓民眾食品安全和消防問題出現危機。
捨合法的管道不做,用種種偏頗言論模糊違法事實,給社會最不良的示範。

作者: 寧靜海    時間: 2012-7-11 10:20
nike646 發表於 2012-7-11 10:09
低級+沒水準的人類

何止低級跟沒水準...
我覺得已經過頭了...

把社區管委會跟居民成立的自救會刻意忽略不提,
偏偏扯出一個里長的名字,
用意很明顯嘛!

原本還以為業者或許可以溝通,
但現在他們已經無法得到我任何的尊重了...
作者: 寧靜海    時間: 2012-7-11 10:23
evalee 發表於 2012-7-11 10:18
美食廣場要蓋可以進去凱旋門。何必讓攤商餐風露宿?讓民眾食品安全和消防問題出現危機。
捨合法的管道不做,用種種偏頗言論模糊違法事實,給社會最不良的示範。


  我明明就直接透過E-mail跟業者建議了合法經營的管道,就是透過中華電信申請變更成為「電信專用區」後,興建電信設施合併美食廣場來經營,這是原址唯一合法的經營管道,雖然會多花些時間跟投資成本,但絕對合法,而且也絕對不會引發北大特區居民的抗爭與反彈。

  結果呢?業者還是只想炒短線,寧可違法也要開幕!

  現在因為開罰跟斷水斷電而走人,還要把特定人拖下水,繼續無視違法跟製造汙染的事實!對照先前業者種種行徑,這種小動作讓人「不意外」!
作者: evalee    時間: 2012-7-11 10:27
本帖最後由 evalee 於 2012-7-11 10:28 編輯

建議中華電信,即便要和業者達成上和解撤回起訴,至少開出以下條件:
1.將營業地周圍路磚 路樹 包括但不限於上揭兩種公共設施,修復完成,違者向地檢署提起刑事告訴,並賠償一切損失。
2.針對北大特區與特定人士的污名化,登報道歉,並承認違法事實。
3.至鄰近受影響社區致歉,並詢問有何損失?有無民眾受物質上或精神上損害?若有願承擔一切法律上道義上責任。

和解條件至少如上,讓北大特區回復原狀,不要輕易讓這種業者轉換陣地,到處如螞蝗肆虐,肆虐完還說我們是在幫你們。
作者: evalee    時間: 2012-7-11 10:34
寧靜海 發表於 2012-7-11 10:23
  我明明就直接透過E-mail跟業者建議了合法經營的管道,就是透過中華電信申請變更成為「電信專用區」後 ...

原本很單純的事,可以很簡單明快解決,沒想到執迷不悟,毫無悔意。
雖然表面道歉,實際上甩里長耳光,並且拒絕承認違法。說帶給民眾閒去處?認知有問題。
已經自我感覺良好到,恍若北大休閒救世主。
市府不用最強制的手段,這種業者是不會反省的,只會一再複製自我良好經驗。

作者: sigma19    時間: 2012-7-11 10:34
本帖最後由 sigma19 於 2012-7-11 10:37 編輯

我如果是林里長....應該會提告耶


哼哈二將 前面那一位 在該公告連結也是在耍白爛
作者: 遊民    時間: 2012-7-11 10:45
寧靜海 發表於 2012-7-11 10:23
  我明明就直接透過E-mail跟業者建議了合法經營的管道,就是透過中華電信申請變更成為「電信專用區」後 ...

跟業者建議"合法經營的管道"只是緣木求魚

像這種以社會成本來替代自己的經營成本的業者
合不合法大概不會是他們考慮的事情



作者: 寧靜海    時間: 2012-7-11 10:50
遊民 發表於 2012-7-11 10:45
跟業者建議"合法經營的管道"只是緣木求魚

像這種以社會成本來替代自己的經營成本的業者


  跟業者溝通的過程中,他們有詢問到居民的想法跟合法經營的途徑,所以我有提供給他們個人建議,但確實如你所說,是「緣木求魚」,業者打從一開始就沒有真正想要融入社區或合法經營,只是把這些話當作口號而已,令人遺憾。
作者: Pochacco    時間: 2012-7-11 10:50
可以告他嗎?
作者: nike646    時間: 2012-7-11 10:58
Pochacco 發表於 2012-7-11 10:50
可以告他嗎?

支持林里長提出告訴!!!
作者: lingoma    時間: 2012-7-11 11:01
本帖最後由 lingoma 於 2012-7-11 11:06 編輯
北大幸福美食廣場自開幕以來,因為實施各項管理措施,注意維護環境清潔、並且從事噪音管制,為北大特區的居民提供良好的休閒去處,受到大家的肯定,持續造訪,照顧我們良多,在此先致上最忱摯的謝意。

由於龍恩里林富子里長認為本美食廣場應即刻遷移,本廣場管委會為避免造成支持本廣場的主管機關和廣大支持群眾的困擾,不得已決定忍痛決定自即日起暫時停止營業,並同時積極和政府相關單位進行磋商,協調輔導作為。一旦解決因法令灰色地帶所引起的不必要誤解,將即刻擇期重行恢復營業,繼續服務舊雨新知,敬請期待。

對於美食廣場暫時停止營業期間,所帶來的不便,也順道在此致歉。敬請各位愛護本美食廣場的廣大民眾,稍候片刻,若本廣場有幸得到政府的輔導作為,必定另擇黃道吉日,重行開張服務各位。

北大幸福美食廣場 管理委員會 敬上


大言不慚, 什麼 "法令灰色地帶所", 究竟還想打什麼歪主意.

真要不得


作者: 凡夫俗子    時間: 2012-7-11 11:08
君子坦蕩蕩,小人長戚戚。

只要他們不營業了,隨他怎麼說。林里長辛苦了,我們挺妳!
作者: sugar100    時間: 2012-7-11 11:29
僅因林里長一人認為美食廣場應即刻遷移
政府主管機關就會聽令行事嗎?

林里長辛苦了,我們挺妳!




作者: kwbaseball2002    時間: 2012-7-11 11:36
本帖最後由 kwbaseball2002 於 2012-7-11 11:39 編輯
evalee 發表於 2012-7-11 10:18
令人氣憤遺憾+1
業者別再往自己臉上貼金
引來一堆違停,警察常來站崗,油煙噪音一大堆,招來複雜人士,食品 ...


建議[聯合自救會]
應該必須投書媒體公開駁斥這樣的言論...
這樣公開的指名特定人物...也許會危害到這位特定人物的人身安全!

我想,業者這樣的做法非常的不當...
政府或檢警機關也許應該介入調查或保護....


我個人永遠拒絕消費好庭車的相關停車場
作者: kwbaseball2002    時間: 2012-7-11 11:37
nike646 發表於 2012-7-11 10:58
支持林里長提出告訴!!!

如我我是他...
我覺得會被公開的嗆聲...(這樣算恐嚇嗎?)
作者: 阿慌    時間: 2012-7-11 11:39
聖人多過
賢人寡過
小人無過(一切都是別人的錯)
作者: evalee    時間: 2012-7-11 11:46
kwbaseball2002 發表於 2012-7-11 11:36
建議[聯合自救會]
應該必須投書媒體公開駁斥這樣的言論...
這樣公開的指名特定人物...也許會危害到這位特 ...

要不要發聲明或提告,要尊重里長和自救會長的意見,其實很多責任和壓力都是他們扛的,自救會很不簡單。
拒絕消費好庭車的任何設施+1
而且業者說''支持的主管機關'',這點要寫給廉政署,案情不單純。如果有攔路虎和中間人涉嫌貪污圖利,請揪出來吧。
<就像x先生在中常會上為014緩頰,沒關係怎會緩頰>

作者: 小柚子    時間: 2012-7-11 11:47
本帖最後由 小柚子 於 2012-7-11 11:57 編輯

是誰口口聲聲說"講到法律會很亂",還找律師嗆聲?!

業者違法是事實,居然敢公然誹謗他人名譽(恐涉及加重誹謗罪),顛倒是非,混淆視聽,哎阿,我有沒有眼花阿....

違法在先,再來要求輔導合法化,業者已經不是第一次這樣做,新莊輔大夜市(商業用地)也一樣違法在先,再來要求就地合法化,北大夜市不過是業者希望複製新莊輔大夜市嚐甜頭的成功經驗罷了。

面對惡性重大業者,不思悔改,下次再犯,建議新北市政府應該將公司負責人移送法辦,不予寬限,即報即拆,就地正法,以捍衛公權力。



作者: evalee    時間: 2012-7-11 12:12
小柚子 發表於 2012-7-11 11:47
是誰口口聲聲說"講到法律會很亂",還找律師嗆聲?!

業者違法是事實,居然敢公然誹謗他人名譽(恐涉及加重誹 ...

原來輔大夜市是這樣來的
難怪業者食隨知味,看到大學就黏上去。

講到法律很亂,怎麼會咧.....講到法律很簡單,已經違法就拆。知道違法還在亂的,才是整個事件最大的亂點。

作者: 小柚子    時間: 2012-7-11 12:20
evalee 發表於 2012-7-11 12:12
原來輔大夜市是這樣來的
難怪業者食隨知味,看到大學就黏上去。

誰去協助關說,讓日進斗金夜市大亨在全省暢行無阻,無往不利?!

建議檢調單位查一下,比照014模式辦理。
作者: yljimmy    時間: 2012-7-11 12:24
真是沒禮貌的業者

黃先生自辦告別式致感謝詞

怎麼可以只提里長一人哩

咱大家都有貢獻啊, 應該要寫

「由於北大特區多數居民認為本美食廣場應即刻遷移,本廣場幾度思量,終自慚形穢,知民意不可違,即尋自我了斷,以謝居民、市府、中華電信不拆、不移送法辦諸恩...」
作者: andy826    時間: 2012-7-11 12:45
莫名其妙!! 就是想在換地方前, 不敢承認違法事實, 推搬遷原因是因為民代叫他搬他就搬. 然後在新地點可以很委屈又順理成章的開業~

還有, 有圖有真相~ 網頁也copy了
[attach]97219[/attach]
作者: 小柚子    時間: 2012-7-11 12:52
andy826 發表於 2012-7-11 12:45
莫名其妙!! 就是想在換地方前, 不敢承認違法事實, 推搬遷原因是因為民代叫他搬他就搬. 然後在新地點可以很 ...

很好,有提告依據與對象了
作者: sophi    時間: 2012-7-11 13:44
林里長辛苦了,我們挺妳!+1
作者: 波把拔    時間: 2012-7-11 13:50
sophi 發表於 2012-7-11 13:44
林里長辛苦了,我們挺妳!+1

既然有人附和違法業者,而且還有誹謗和公然侮辱的事實,里長可以進行提告了....
作者: chow1    時間: 2012-7-11 13:56
稍候片刻,若本廣場有幸得到政府的輔導作為,必定另擇黃道吉日,重行開張

注意!!可能還有續集!!!
作者: ibetallen    時間: 2012-7-11 14:01
奇怪ㄟ....
文內怎麼會有
支持本廣場的主管機關....
暫時停止...
擇期...

難道,喬好了主管機關又....
作者: LUCK99    時間: 2012-7-11 14:06
如此囂張的違法業者,大家更要團結起來,一起對抗他們。
作者: 麥克    時間: 2012-7-11 14:14
chow1 發表於 2012-7-11 13:56
稍候片刻,若本廣場有幸得到政府的輔導作為,必定另擇黃道吉日,重行開張

注意!!可能還有續集!!! ...

[有幸] 喔....我看是很難, 市政府吃飽撐著才會去做這種圖利非法業者的事, 最近 014風聲那麼緊, 公務員可是一切要依法處理.
作者: Wen    時間: 2012-7-11 14:17
大家抵制好庭車, 爛公司, 別想在北大立足, 敢跟林里長作對就是北大特區3萬5千人的共同敵人
作者: 寧靜海    時間: 2012-7-11 14:49
Wen 發表於 2012-7-11 14:17
大家抵制好庭車, 爛公司, 別想在北大立足, 敢跟林里長作對就是北大特區3萬5千人的共同敵人 ...
大家抵制好庭車, 爛公司, 別想在北大立足, 敢跟林里長作對就是北大特區3萬5千人的共同敵人


這跟林里長沒關係吧!
而且林里長也不能代表所有北大居民吧!
你這樣的說法可能會害里長遭到更多誤解...
作者: kwbaseball2002    時間: 2012-7-11 17:54
evalee 發表於 2012-7-11 10:27
建議中華電信,即便要和業者達成上和解撤回起訴,至少開出以下條件:
1.將營業地周圍路磚 路樹 包括但不限於 ...

不知道公共設施的損失是政府可否向地主(CHT)索賠?
作者: kwbaseball2002    時間: 2012-7-11 18:02
本帖最後由 kwbaseball2002 於 2012-7-11 18:05 編輯

七月2號還在 Youtube 上傳這個
20120702北大幸福夜市

http://www.youtube.com/watch?v=K93fF388jv0&feature=youtu.be

[youtube]K93fF388jv0&feature=youtu.be[/youtube]

大半的事實都沒有拍出來...
不知道是如何有這部片子的?

不知道該如何形容這種人了.
我只覺得台灣的教育很悲哀.....
作者: kwbaseball2002    時間: 2012-7-11 18:10
真應該把他們發函給CHT的文..放上去....

作者: 老熊    時間: 2012-7-11 18:44
andy826 發表於 2012-7-11 12:45
莫名其妙!! 就是想在換地方前, 不敢承認違法事實, 推搬遷原因是因為民代叫他搬他就搬. 然後在新地點可以很 ...

歹年冬.....下一句自己接喔~
作者: 陳太    時間: 2012-7-11 18:50
andy826 發表於 2012-7-11 12:45
莫名其妙!! 就是想在換地方前, 不敢承認違法事實, 推搬遷原因是因為民代叫他搬他就搬. 然後在新地點可以很 ...

還好你已經copy facebook網頁了, 那位先生已經 "修改" 他的用字了!!!

作者: Tony    時間: 2012-7-11 19:10
本帖最後由 Tony 於 2012-7-11 21:39 編輯
andy826 發表於 2012-7-11 12:45
莫名其妙!! 就是想在換地方前, 不敢承認違法事實, 推搬遷原因是因為民代叫他搬他就搬. 然後在新地點可以很 ...


對哼哈那傢伙的言行,不意外
上上次挺瀝青業者,上次又挺殯葬業者,現在再挺夜市業者
只為了報仇而以
在m01上開了數十篇反北大居民的文章
只因為當時被踢出愛北大
所以我看到他的廢文,都自動跳過,
以下為心理分析師所言
••••••••••••••••••••••••••••••••
常常使用驚嘆號(!)的人,很容易開心也很易怒,這類型的人不太會反省自己,認為自己的觀點非常重要,假如你是這個符號的愛用者,想必你一定很容易緊張,也經常會大聲講話,但你更愛去任何的活動聚會。研究也分析,你不是一位酒鬼,就是一名自戀狂呢!
•••••••••••••••••••••••••••••••
這不就是他的風格,他以前在此回文,超愛用驚嘆號。
作者: NEWMAZDA6    時間: 2012-7-11 19:14
evalee 發表於 2012-7-11 12:12
原來輔大夜市是這樣來的
難怪業者食隨知味,看到大學就黏上去。

自己違法夜市還喊抓賊
這樣的點名里長 里長姐是可針對內容對業者提出告訴的
明知道會被斷水斷電 還可以推說都是因為市府城鄉局 /工務局 /樹林區公所關係
好像聯合起來逼迫他們不得營業,這業者真的厚臉皮
作者: fox    時間: 2012-7-11 19:15
業者這樣做有點誇張...........
作者: 老熊    時間: 2012-7-11 19:16
Tony 發表於 2012-7-11 19:10
那哼哈傢伙的言行,不意外
上上次挺瀝青業者,上次又挺殯葬業者,現在再挺夜市業者
只為了報仇而以

仇恨會讓一個人的智商降低.....
作者: stanleyhsiao    時間: 2012-7-11 20:31
kwbaseball2002 發表於 2012-7-11 18:02
七月2號還在 Youtube 上傳這個
20120702北大幸福夜市

我有上去 comment 了,
發佈者應該是媒體從業,但還是得上去評論讓觀眾知道真相 ...
作者: youngmind    時間: 2012-7-11 20:56
老熊 發表於 2012-7-11 19:16
仇恨會讓一個人的智商降低.....

真的是不要命的怕不要臉的!
作者: 謝謝嚕~    時間: 2012-7-11 22:15
本帖最後由 謝謝嚕~ 於 2012-7-12 00:13 編輯

個人無法想像單單一位里長就有這麼大的影響力
能讓幾近麻木又裝作盲目的公務員突然覺醒
想到還有"法律"這東西得維護
有這麼厲害的話
台灣還有眾多議員立委
一旦發起功來  豈非驚天地泣鬼神

黃先生真的認為大家智商都這麼高
高到會天真的相信這種童話?
或者謊話說久說多了
自己都分不清甚麼是事實?

換個角度看
如此"歸功"於林里長
當真是對林里長莫大的恭維啊

還是要說句  林里長  辛苦了

各位堅持是非原則  維護家園的鄰居  辛苦了

自救會的大大們  辛苦了  也委屈你們了

王里長  您的正義之聲如此被視若無物  
是不是該以里辦公室名義
正式發文向好庭車提出嚴正抗議?



作者: 大光    時間: 2012-7-11 22:34
目前是暑假
少了學生 , 可能生意變差了 , 所以暫時歇業
大家要注意開學
夜市是否會復甦
作者: 阿松criss    時間: 2012-7-11 22:58
看到業者這樣的行為就不難理解為何會有014.....
作者: notyet    時間: 2012-7-11 23:56
"一旦解決因法令灰色地帶所引起的不必要誤解,將即刻擇期重行恢復營業"

為何不能要求他們把那些東西拆了!!!它們還想回來營業!!!政府還在等它們回來嗎??
作者: 謝謝嚕~    時間: 2012-7-12 00:02
也許"支持本廣場的主管機關"還在等吧
作者: nellrita    時間: 2012-7-12 02:14
業主先生這種心態真不可取, 死不知錯, 還在尋求東山再起的機會,寡廉鮮恥的最佳示範, 咦, 難道你是韓國人嗎
踢, 看能不能踢得遠遠的, 把這位業豬先生踢到只能自己看得到自己的地方

林里長, 我們支持你
作者: andy826    時間: 2012-7-12 09:45
Tony 發表於 2012-7-11 19:10
對哼哈那傢伙的言行,不意外
上上次挺瀝青業者,上次又挺殯葬業者,現在再挺夜市業者
只為了報仇而以

你回我這篇, 我其實也用了驚嘆號 , 但不常用就是. 多半是"?!"的疑問句
作者: andy826    時間: 2012-7-12 09:57
不過呼籲有些反夜市的網友, 雖然憤怒, 言論也該自制, 其他人也不要按讚 按讚前也該確定是不是自己認識的吧
一來避免不必要的騷擾(對方以法律行動), 二來不要跟疊字哥同流
作者: andy826    時間: 2012-7-12 10:12
爬完文, 看到該護衛隊的休閒愛好與興趣是---新北陳永福議員........

我.....笑了~~~
作者: 芳草    時間: 2012-7-12 11:17
本帖最後由 芳草 於 2012-7-14 19:13 編輯

有點納悶? 夜市及停車場都在柑園里吧? 可是讓人有個錯覺好像柑園里並不怎麼反對?
想要做事就不能一直當好人, 想要當好人就做不了什麼事. 新的台灣政治人物應該要少點權謀盤算, 真心為民服務. 不過話又說回來, 沒有成熟的公民社會這種政治人物是出不了頭的, 林里長在特區服務可以說是適才適所. 加油!
作者: Tony    時間: 2012-7-14 23:37
本帖最後由 Tony 於 2012-7-15 12:52 編輯

蘋果日報  NO.1房產月刊╱善用嫌惡設施 做為議價籌碼

應以科學化看待 莫讓迷信牽著走

2012年07月01日


城市的發展通常由中心向外擴展,早期那些會威脅生命安全或影響生活品質的公共或民間設施往往都遠在郊區,平常眼不見為淨,但隨著城市的擴大,這些原本位於都市邊陲的公共或民間設施在不知不覺中便一下子拉近了與城市居民間的距離,並成為居民心裡欲避之而後快的「嫌惡設施」。例如:飛機場、交流道、垃圾焚化場、高壓電塔、變電所、墳場或火葬場等。
此外,有些「嫌惡設施」在早期一開始並未被視為「嫌惡設施」,而是由於民眾對環保、健康、或社區意識的抬頭,而從過去不痛不癢的公共或民間設施,變成不受歡迎的「嫌惡設施」。例如:夜市、加油站、資源回收場、基地台、神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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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哼哈二將就是想用這招來努力打房啊!
作者: Tony    時間: 2012-7-15 12:43
本帖最後由 Tony 於 2012-7-15 12:47 編輯
芳草 發表於 2012-7-12 11:17
有點納悶? 夜市及停車場都在柑園里吧? 可是讓人有個錯覺好像柑園里並不怎麼反對?
想要做事就不能一直當好人 ...


柑園里範圍很大,對某些不住在北大的舊街區住戶,
他們對夜市或許不反對或無意見,或許還很歡迎這個夜市,
所以....
作者: 北大貓    時間: 2012-7-15 18:40
Tony 發表於 2012-7-15 12:43
柑園里範圍很大,對某些不住在北大的舊街區住戶,
他們對夜市或許不反對或無意見,或許還很歡迎這個夜市 ...

就之前收集到的消息而言
高速公路另一邊的某些柑園居民很愛這個夜市
作者: 北大貓    時間: 2012-7-15 20:14
wsc 發表於 2012-7-15 18:50
那就送給他們阿
請業者轉移過去


那邊人氣沒那麼好 拜託業者也不會過去的
作者: 芳草    時間: 2012-7-15 20:50
Tony 發表於 2012-7-15 12:43
柑園里範圍很大,對某些不住在北大的舊街區住戶,
他們對夜市或許不反對或無意見,或許還很歡迎這個夜市 ...

以鄰為壑不足取, 而且不尊重北大特區柑園里民的民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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