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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機車 佔用 行人道 [列印本頁]

作者: 金匠    時間: 2012-7-9 12:46
標題: 機車 佔用 行人道
請大家也 注意一下 學府 & 大雅 路 千代田 側門 長期 機車 佔用 行人道
這是 要 打電話 給 交警 嗎 ?


作者: 陳太    時間: 2012-7-9 13:00
這只能打電話給交通大隊或是拍照寄市長信箱檢舉,連社區管理員都無可奈何!
作者: 樂爸    時間: 2012-7-9 13:24
是滴~環境靠大家一起來
大家不希望有房仲店面旁邊都淪陷吧!

作者: 小布    時間: 2012-7-9 17:42
直接照相, 檢舉比較快
道德勸說, 對這些人沒用!
作者: tsengwilliam    時間: 2012-7-9 21:21
今天晚上看到警察在大學路開單照像!!!
作者: 金匠    時間: 2012-7-17 19:38
小布 發表於 2012-7-9 17:42
直接照相, 檢舉比較快
道德勸說, 對這些人沒用!

已趙了 但要 洗出來 計 給 交警 嗎 ?
作者: 萌媽    時間: 2012-7-17 20:06
上次我因為被機車亂停娃娃車推不出來。。打110叫來拖。。結果,人家根本沒來。。浪費我電話費。更氣的是,有個可惡的伯伯。人家推不出來,急的哇哇叫。。他都沒半點反應,看我打電話叫110了。。趕緊的把他的機車牽走。。
作者: 小布    時間: 2012-7-18 10:09
金匠 發表於 2012-7-17 19:38
已趙了 但要 洗出來 計 給 交警 嗎 ?

附件為檢舉表格, 資料填好後,
mail給新北市交通局, 我還沒實際跑過.

妳跑跑看
作者: anes855    時間: 2012-7-19 09:53
金匠 發表於 2012-7-17 19:38
已趙了 但要 洗出來 計 給 交警 嗎 ?

不用洗出來,現在都是數位相片,直接用電子郵件方式,寄給新北市警察局長信箱,或者是新北市市長信箱,就可以了


照相要注意的是:

拍機車在人行道上違規停車,除了從正後方拍一張清楚的車牌號碼以外,可以再走遠一點,把整個人行道連機車拍進去,證明車主違停的確妨礙行人通行;或者是將紅線、公車專用停車格也要一起拍進去。


以下連結是台北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所寫的注意事項,圖文並茂,可供參考
http://td.tcpd.gov.tw/ct.asp?xIt ... =7556&mp=108191




可以寄的地方有兩個

1. 新北市警察局長信箱 police@tcpsung.gov.tw
    好處是可用一般電子郵件信箱寄送、處理速度快、一到二工作天就有回覆

要敘明的內容,我用範本表示,你只要稍微修改,就可以了

以下為內文範本

您好:
新北市樹林區大雅路370號前的人行道,常有機車騎上來並隨意停放,造成往來行人的危險,請加強取締,謝謝!

一、違規行為發生地點、日期、時間及違規事實內容:
樹林區大雅路370號前人行道,民國101年7月19日、7點15分人行道違規停車。

二、違規車輛牌照號碼、車型
ABC-123  機車

三、檢舉人姓名、住址及電話號碼
艾北大、新北市樹林區路350號、電話號碼09XX-123456

記得要將相片附件上去


2. 新北市市長信箱 http://talk.tpc.gov.tw/indexEmail-1.jsp#
    介面不同、須一步一步來、處理時間稍久一些

也是要將上面三件事情,註明清楚

一、檢舉人姓名、住址及電話號碼或其他連絡方法。
二、違規行為發生地點、日期(年月日)、時間(時分)及違規事實內容。
三、違規車輛牌照號碼、車型或足以辨識車輛之特徵。

也是要記得將相片附件



值得注意的是,按照法律規定,檢舉交通違規要附檢舉人真實姓名、電話和地址,協助查證;

但是誰都不想惹麻煩上身,雖然警察照規定不得外洩檢舉人個人資料,
但是為了避免麻煩,範本才會以匿名檢舉;

照規定,如果檢舉事實明確者,警察不能不予舉發。

但是怕違規情形寫得不夠清楚,如違規地點的描述,所以可能要附上電話,供警察詳細詢問違規情形,以利開單舉發
作者: anes855    時間: 2012-7-19 09:55
我繞了好幾次,還是搞不太懂

你說的 " 千代田 側門" 是哪裡呢?

大雅路?? 還是 學府路??
作者: kevin6688    時間: 2012-7-19 15:22
anes855 發表於 2012-7-19 09:55
我繞了好幾次,還是搞不太懂

你說的 " 千代田 側門" 是哪裡呢?

樓主講的應該是 "大雅路"跟"學林路"口的千代田側門,
靠地下停車場出入口旁的人行道

如果你一直想要找"學府路"跟"大雅路"口
當然會找不到
作者: 洪阿民    時間: 2012-7-19 15:53
anes855 發表於 2012-7-19 09:55
我繞了好幾次,還是搞不太懂

你說的 " 千代田 側門" 是哪裡呢?

應該是大雅路上,學林路大雅路口 7-11 斜對面
千代田車道口旁邊的門 (裡面有兒童遊樂器材)

(其實那不能算側門,我們是不能從那個門進出的)
作者: kwbaseball2002    時間: 2012-7-19 19:48
有罰金可分嗎
作者: anes855    時間: 2012-7-20 09:52
洪阿民 發表於 2012-7-19 15:53
應該是大雅路上,學林路大雅路口 7-11 斜對面
千代田車道口旁邊的門 (裡面有兒童遊樂器材)

就說,千代田需要你來當黑臉吧!

不用往後看啦!

就是你!


最適合當住家附近"人行道守護者"的,還是當地的住戶,因為最了解違停汽機車的動態、時間分布、車主特性。

萬一車主不爽,還可以趕快找警衛保護

很多朋友住千代田,聽說千代田孕婦和小孩超多,非常需要維持一個暢通、安全的人行道。

很多汽車違停,也會造成過馬路的行人危險,並增加往來汽機車的危險。

不然,我來當一星期的黑臉,你來當白臉,這樣可以嗎?
作者: 洪阿民    時間: 2012-7-20 09:58
anes855 發表於 2012-7-20 09:52
就說,千代田需要你來當黑臉吧!

不用往後看啦!


哈哈
其實我覺得我們「側門」外面還好ㄟ
每天都經過好幾次,很少看到機車亂停

之前本社區某仲介開張大吉時,有亂停一陣子
我有私下請同集團較熟識的房仲朋友轉達
後來好像來了幾次警察,情況就改善了

我覺得這邊最嚴重的還是學林路的違停啦
其實我真的很想拍
..... 或許少上來愛北大混就有時間檢舉了 XD
作者: kevin6688    時間: 2012-7-20 16:28
沒錯 學林路一到假日的時候 很容易變成"單行道"
作者: dingding    時間: 2012-7-20 20:07
洪阿民 發表於 2012-7-20 09:58
哈哈
其實我覺得我們「側門」外面還好ㄟ
每天都經過好幾次,很少看到機車亂停

千代田大小公共事務都逃不過阿民兄的法眼
真的沒見過千代田側門有機車亂放的
作者: 小葉    時間: 2012-7-22 22:08
大觀路也是違停超多~都快氣死...........發揮公德心,我們開車的真的九彎十八拐的開....問題是A到算誰的啊~
作者: 金匠    時間: 2012-7-23 14:06
dingding 發表於 2012-7-20 20:07
千代田大小公共事務都逃不過阿民兄的法眼
真的沒見過千代田側門有機車亂放的 ...

歹勢 !!

不只 事 機車 亂停 還有 3~4 把 椅子 放在那裡 ( 有圖 為陣 )

應該是 貴處 警衛 也 有 加入 乘涼 聊天 的 椅陣  (本人 派出 的 狗仔 還沒 拍 回來 )
阿明  sorry  阿民 大大  請"明" 查 秋毫 ! !

ps. 我幾乎 每天都會 推輪椅 經過 那裡 ! 順道 提一下 千黛田 下午班 的 那各 警衛 非常 不友善 問他 機車 為何會 亂停 在那裡 若不甘 它的事 也可回答 " 這部是我的管轄範圍 " 但 卻 事 連 正眼也不瞧你 一下 完全 把 人 當作 屁 在看 !!
聽說 連和 他老闆 (貴處 的住戶 ) 也是 大小生 只能說 貴處 真是 大人 大量 !! 佩服 !!
作者: 陳太    時間: 2012-7-23 14:21
金匠 發表於 2012-7-23 14:06
歹勢 !!

不只 事 機車 亂停 還有 3~4 把 椅子 放在那裡 ( 有圖 為陣 )

之前仲介開張時亂停了一陣子,我見到並跟櫃台管理員反應,他很無奈的說已勸導,但無效,所以我只好先拍照然後打交通大隊來處理。那次警察約十五分後就抵達來處理!

另外那管理員有跟我提到他們也上愛北大,希望這篇他們也會看到!
作者: 金匠    時間: 2012-7-23 14:31
陳太 發表於 2012-7-23 14:21
之前仲介開張時亂停了一陣子,我見到並跟櫃台管理員反應,他很無奈的說已勸導,但無效,所以我只好先拍照 ...

感謝 陳太 回覆 !

我會 一直 打電話 報警 到 改善為止
希望 各位 也 能 響應 維持 北大社區 的 高品質 環境 !!
作者: anes855    時間: 2012-7-25 01:29
金匠 發表於 2012-7-23 14:31
感謝 陳太 回覆 !

我會 一直 打電話 報警 到 改善為止

終於找到你說的位置了
[attach]100216[/attach]

記得打1999時,也要講清楚位置,不然警員到場會找很久找不到

基本上,這個違停位置的後方為一塊空地,所以不能說千代田的警衛錯,真的不歸他管。

但是,人行道不能停車就是不能停車,更何況還擺椅子擋路。

椅子又那麼接近千代田的守衛亭,當然瓜田李下囉!



我會幫你寫信給市長信箱,有沒有用沒什麼把握,但是基本上樹林分局對於汽機車違停執法的態度比三峽分局好一點。

你有提到,你會每天推輪椅經過,那就每天都給他照張相吧

寄到新北市警局長信箱比較快啦!

以下為內文範本

您好:
新北市樹林區大雅路學林路口的人行道(千代田社區停車場出口車道旁),常有機車騎上來並隨意停放,造成往來行人的危險,另有民眾擺設椅凳,嚴重妨礙往來行人及輪椅通行,請加強取締,謝謝!

一、違規行為發生地點、日期、時間及違規事實內容:
樹林區大雅路學林路口人行道,民國101年7月24日、17點15分人行道違規停車。

二、違規車輛牌照號碼、車型
ABC-123  機車

三、檢舉人姓名、住址及電話號碼
艾北大、新北市樹林區路350號、電話號碼09XX-123456

記得要將相片附件上去


通常車主在一個星期左右會收到罰單,所以要看到效果要一個星期,要有點耐心

一個星期過後,還屢勸不聽,就給他每天一個西瓜甜不甜吧
作者: 金匠    時間: 2012-7-25 10:41
anes855 發表於 2012-7-25 01:29
終於找到你說的位置了

感謝 大大 的 資訊 提共 !

也許 不事 那 警衛 的 責任

但 令我不平 的事 :

有人 和 你 說話 你可以 完全 把他 當式各 空氣 ( 屁 ) 嗎 ?

合理 的 懷疑 事 要 事 這些椅子 或 機車  和你無關 你 大可 正面 回答

不需 還要 旁邊 和他在 聊天 的 人 看不下去 了 (因為 我 一直 丁遮他看 , 他則是完全 轉向 ) 說 那小姐 再和你說話啦 !

然後 他就 很 悻悻然 的 冷冷 回我 一句 , " 那不甘 我 的 事 !!! "

和你 無關  你是在 不滿 啥 !!

這種警衛 真是 不 要也罷 ( 不過 我也 不事 出 $ 的人 , 千帶田 的 貴住戶 付 $ 得 爽 就好了 , 也 "不甘 我 的 事 !!! "
作者: anes855    時間: 2012-8-10 21:22
金匠 發表於 2012-7-25 10:41
感謝 大大 的 資訊 提共 !

也許 不事 那 警衛 的 責任

今天再去附近看,有兩輛機車已經移入空地內,雖不滿意但還算可以接受。

椅子也往空地內移,比較沒有擋到人行道。

今天下午五、六點左右,還看到有幾個小小朋友在人行道上學騎腳踏車。

如果還有人行道不能走這類問題的話,就麻煩你再拍照片PO上來吧。
作者: anes855    時間: 2012-8-10 21:29
洪阿民 發表於 2012-7-20 09:58
哈哈
其實我覺得我們「側門」外面還好ㄟ
每天都經過好幾次,很少看到機車亂停

至於學林路的汽車違停



沒救了


從路口小兒科診所開始,連續六、七輛汽車都違停,雖然都很有默契地停南側紅線,讓往來汽車還可以勉強會車

但是附近的住戶和商家、顧客,已經習慣這樣子的違停;一開始沒有防堵,後面要花的力氣非常大,還常常不能斷根。

除非附近有住戶願意時時刻刻守著馬路,隨時一有違停就照相,連續一個月。

不過,我想,是不會有這樣的人的。


最近才知道,日本的違停比較少,是因為兩個原因:
1. 第一階段,鼓勵日本的家庭主婦,為了自身安全和小孩行的安全,勇於對違停提出檢舉,讓日本警察逕行舉發、開單、拖吊

2. 第二階段,嚴格規定,需有車位才能買車,大幅減少汽車數量。



原來我一直搞錯了方向,鼓勵這裡的長者住戶檢舉違停,根本是緣木求魚
作者: 金匠    時間: 2012-8-11 07:43
anes855 發表於 2012-8-10 21:22
今天再去附近看,有兩輛機車已經移入空地內,雖不滿意但還算可以接受。

椅子也往空地內移,比較沒有擋到 ...

合掌 感恩 ! 我有發現 到了 !!

小的 偶 到處趴趴 走 沒看過 像北大 這種 質優 的 社區
我們 真地 需要 去維護 這個 美好 地 環境

畢竟 破壞容易 維持難 < 真是 要靠 大家 作環境 的 狗仔 , 大大 您說 是嗎 ?  大家加油 !!
作者: 金匠    時間: 2012-8-11 07:54
anes855 發表於 2012-8-10 21:29
至於學林路的汽車違停

但是附近的住戶和商家、顧客,已經習慣這樣子的違停;一開始沒有防堵,後面要花的力氣非常大,還常常不能斷根。

  就是 這硬 道理 !!

不要 氣餒 , 沒人 向 黑暗勢力 發出怒吼 只會 造成 其越來越猖獗 !
其實 只要 照相下來 留證 想到 就去 報警, 我就不相信 他會 罰不怕< 也可增加國家稅收, 何樂 不為 ?

作者: hui_ching    時間: 2012-8-11 09:01
anes855 發表於 2012-7-25 01:29
終於找到你說的位置了

這幾張椅子有誇張 ,看來是有人定期出來放風的露天咖啡座,比較可能是住戶的創意吧?
作者: 洪阿民    時間: 2012-8-11 10:38
本帖最後由 洪阿民 於 2012-8-11 10:42 編輯
anes855 發表於 2012-8-10 21:29
至於學林路的汽車違停

但是附近的住戶和商家、顧客,已經習慣這樣子的違停


我想,有些商家不只是習慣,可能還樂見吧 @@
嚴格取締違停,對他們的生意多少會有影響
您所舉的日本「有車位才能買車」的做法很有道理,但可能不完全適用於北大特區的情況
這邊的違停顯然大多是要去商家而圖方便的
大雅路學府路一堆空停車格,違停學林路的車子就是不去停
上班買早餐或假日要出門順便吃早餐的人,也不會買好吃好再回去開車,而是把車開出來並排停在早餐店外 ....

話說回來,現在違停的技術愈來愈高明,也愈來愈囂張了
前幾天傍晚六點多在我們家對面的 7-11外,就有一部車臨停在轉角,沒靠邊,除了大剌剌壓在斑馬線上,還完全堵住大雅路右轉學林路的車道,問題是.... 駕駛座上有人 .... 這樣好像拍照舉發也沒用?

作者: anes855    時間: 2012-8-11 11:57
洪阿民 發表於 2012-8-11 10:38
我想,有些商家不只是習慣,可能還樂見吧 @@
嚴格取締違停,對他們的生意多少會有影響
您所舉的日本「 ...

不一定喔!

駕駛在座位上,不代表他沒有違停,

條例規定是用來規範警員執勤時的步驟,應先驅離或開單,不從或駕駛不在座位上才能逕行舉發,避免警員怠惰,不開單就只照相、搶錢。

但這不代表民眾過行人穿越道被擋住,不能照相舉發

你就把相片寄寄看,

我通常會在過馬路的時候,給他一張近距離的大頭貼,

走過了馬路以後,再補一張汽車整個擋住斑馬線的全景圖,兩張相片應該會有一兩分鐘的時間差,也表示汽車的確停住不動,也不是在轉彎轉到一半照的


樹林分局對於汽機車違停和占用人行道的處理態度比三峽分局積極點,

如果金澤有住戶對於學林路違停,擋住他們的汽機車出入口,態度積極點的話,或許樹林分局就會加強巡邏、開單也說不定

但是如果住戶習慣了,那警員通常習慣得更快些
作者: 洪阿民    時間: 2012-8-11 12:09
本帖最後由 洪阿民 於 2012-8-11 12:14 編輯
金匠 發表於 2012-7-23 14:06
歹勢 !!

不只 事 機車 亂停 還有 3~4 把 椅子 放在那裡 ( 有圖 為陣 )


啊不好意思現在才看到您這篇
原來您說的是那裡啊
雖然那塊確實不是敝社區的範圍 (後面那塊另有地主)
但管理員對您的態度真的很不好 ....
我們車道管理員平時對住戶都很熱情,可能是真的很不想管本分之外的事情吧
但無論如何基本待人接物的禮節還是要顧的 .... 替他跟您說聲抱歉了
回到違停的問題
既然社區不肯管閒事
我想我們還是得靠自己了
就如Anes大大所說,1999給他打下去吧
是說我曾經在那個地方看過交通警察抓紅燈右轉
他們卻似乎沒對違停機車開單
我真的不知道他們的執法原則到底在哪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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