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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好消息!北大夜市確定7/15全面撤離 [列印本頁]

作者: eric530    時間: 2012-7-9 11:47
標題: 好消息!北大夜市確定7/15全面撤離
本帖最後由 eric530 於 2012-7-9 11:49 編輯

好消息!
好庭車公司發文地主中華電信公司表示,
將於7/15全面撤離,並恢復土地原狀,
亦請求該公司撤銷告訴。

希望好庭車公司說到做到,
到時就是北大特區居民的大勝利啦!


[attach]96792[/attach]
作者: frank    時間: 2012-7-9 11:49

作者: Spock    時間: 2012-7-9 11:53
自救會真棒ㄝ .  北大特區恢復乾淨街廓.
作者: 麥克    時間: 2012-7-9 11:55
本帖最後由 麥克 於 2012-7-9 11:57 編輯

真是個好消息!!


不過要注意是撤到那邊, 如果只是從左邊換右邊....??
作者: cybee0808    時間: 2012-7-9 11:56
趕快收一收,還北大一個乾淨地方
作者: 謝謝嚕~    時間: 2012-7-9 11:58
請黃先生記得把人行道補一補
水溝通一通
蟑螂老鼠抓一抓......
要有始有終


作者: ibetallen    時間: 2012-7-9 11:59
本帖最後由 ibetallen 於 2012-7-9 12:02 編輯

應該是利潤不如預期,結果還要受罰
所以....撤退了!!

也希望攤商未來能夠找到一個合法的經營業者
不致於跟著受害,斷了生計....

(補充)
不過再看一下公文,好像指的是中華電信那一塊
之後延伸的那一塊可能.....繼續營業吧
作者: 以利亞    時間: 2012-7-9 12:02
謝謝嚕~ 發表於 2012-7-9 11:58
請黃先生記得把人行道補一補
水溝通一通
蟑螂老鼠抓一抓......

贊成   否則絕不撤告
作者: 謝謝嚕~    時間: 2012-7-9 12:05
中華電信接下來要和好庭車談和解嗎?
損害也已造成(中華電信的企業形象等等)
撤告的條件是什麼?



作者: peaceisland    時間: 2012-7-9 12:06
本帖最後由 peaceisland 於 2012-7-9 12:11 編輯

水啦~


舉國歡騰,yes!!!!!!

作者: 穴居人    時間: 2012-7-9 12:10
歡呼!  
作者: meikuo2002    時間: 2012-7-9 12:15
水啦水啦~~~~~~~~~~果然暑假就終結北大夜市~~~~





作者: lightcity    時間: 2012-7-9 12:15

希望旁邊那塊私人土地也能一倂徹離!
作者: meikuo2002    時間: 2012-7-9 12:19
lightcity 發表於 2012-7-9 12:15
希望旁邊那塊私人土地也能一倂徹離!

對齁~~~會不會全面撤離中華電信的地~~~然後全部移到私有地~~~那不就離我家更近了~~~
作者: kk4653    時間: 2012-7-9 12:21
撤離到哪?
作者: 寧靜海    時間: 2012-7-9 12:34
  
  接下來拜託自救會要求中華電信比照中華郵政,把圍籬做起來,封閉該用地,並且應該儘快按照機關用地用途興建建築物,不要再讓類似事情發生。

作者: 寧靜海    時間: 2012-7-9 12:34
meikuo2002 發表於 2012-7-9 12:19
對齁~~~會不會全面撤離中華電信的地~~~然後全部移到私有地~~~那不就離我家更近了~~~  ...


  就怕只是移到隔壁私人的住宅用地,而且還借道中華電信所屬機關用地進出,那就沒意義了...
作者: dogangel0808    時間: 2012-7-9 12:35
耶 超開心的  北大乾淨又安靜的環境回來了
作者: evalee    時間: 2012-7-9 12:48
有好消息了
但中華電信不可以讓業者撤告,環境還沒恢復,不能讓業者一走了之。

路樹那裡去了?

破爛的路磚和導盲磚

姿佑姊會同業者和詹里長 自救會 到現場會勘,業者說要2個月恢復,在林議員的民代專區有寫,在這些問題沒解決前,不能撤告。
作者: evalee    時間: 2012-7-9 12:52
經過春成大砌 萬保隆前面,也是好庭車的營業用地。
路面也有路樹被砍伐問題。


作者: 麥克    時間: 2012-7-9 12:55
evalee 發表於 2012-7-9 12:48
有好消息了
但中華電信不可以讓業者撤告,環境還沒恢復,不能讓業者一走了之。

沒錯, 還記得當初拖吊場旁邊破爛又狹窄的人行道, 也是在林議員及其助理的鼎力協助之下, 花了公家的經費才整個弄好的. 大義路這一段人行道怎麼能就這樣被違法夜市摧殘了兩個月之後, 拍拍屁股就一走了之了呢? 這個爛攤子想要叫全民買單嗎? 這樣不行啦.  
作者: evalee    時間: 2012-7-9 13:03
已經驚動到朱市長層級,紙包不住火,而且違法在先,沒什麼好說的,業者被迫離開,但離開就離開,不要尾大不掉。
業者答應要修補路面,沒修補,房東中華電信應該代替房客出面負責,而且業主承諾議員和里長,不能欺騙跳票,有違誠信,若輕易讓它離開留下損害,市民買單,事理失衡。
要到哪裡營業是他家的事,違法擾民還是有人檢舉。
作者: kk4653    時間: 2012-7-9 13:08
行人道的樹 要種回來啦~
作者: Arch    時間: 2012-7-9 13:18
謝謝所有為此付出的人


作者: 樂爸    時間: 2012-7-9 13:29
早上有看到在除草
作者: joanwlin    時間: 2012-7-9 13:35
慶賀亱巿落幕。北大特區居民的公民意識及維權行動再一次得到肯定。cheers!
作者: 阿慌    時間: 2012-7-9 13:39
太好了,不要再受這等鳥氣
團結力量大!!
作者: andy826    時間: 2012-7-9 14:06
7/15全面撤離, 不知道又要在哪裡哪時--->全面啟動
作者: 煙斗    時間: 2012-7-9 14:24
[已與夜市業者協調完成].奇怪?夜市業者不是[好庭車]嗎?
感謝自救會及所有參與與關心此案件的所有人員.
作者: 云爸    時間: 2012-7-9 14:29
希望可以繼續蓋 好男人洗車場.  我保證每個月貢獻100元洗車.
作者: 北大貓    時間: 2012-7-9 14:31
andy826 發表於 2012-7-9 14:06
7/15全面撤離, 不知道又要在哪裡哪時--->全面啟動

反而現在更人心惶惶了
因為不是收攤而是轉移陣地
對抗夜市的抗爭還沒結束啊
作者: eric530    時間: 2012-7-9 14:42
煙斗 發表於 2012-7-9 14:24
[已與夜市業者協調完成].奇怪?夜市業者不是[好庭車]嗎?
感謝自救會及所有參與與關心此案件的所有人員. ...


其實不是啦~
中華電信公司租給好庭車公司
好庭車公司違約,私下再出租給夜市攤商代表
作者: mbox425    時間: 2012-7-9 14:44
北大貓 發表於 2012-7-9 14:31
反而現在更人心惶惶了
因為不是收攤而是轉移陣地
對抗夜市的抗爭還沒結束啊 ...

是真的會轉移陣地嗎??
撤離的意思不是收攤嗎?
作者: kwbaseball2002    時間: 2012-7-9 14:48
麥克 發表於 2012-7-9 12:55
沒錯, 還記得當初拖吊場旁邊破爛又狹窄的人行道, 也是在林議員及其助理的鼎力協助之下, 花了公家的經費才 ...

砍(移)樹...如果沒有申請算不算偷竊與毀損呢?
作者: jerry508    時間: 2012-7-9 14:49

再改回好男人洗車場吧~自從洗車場沒了之後都要開一段距離去洗車
作者: kwbaseball2002    時間: 2012-7-9 14:51
這齣戲最好是要演完整一點...
別留下一些尾巴被人抓!(路磚破損,行道樹植回等等)

不過我還是要看到攤位不見,棚子沒有了才相信他們會離開原址
作者: 北大貓    時間: 2012-7-9 14:53
mbox425 發表於 2012-7-9 14:44
是真的會轉移陣地嗎??
撤離的意思不是收攤嗎?

我相信夜市大亨不會輕易半途而廢的

作者: 阿松criss    時間: 2012-7-9 15:09
如果7/15之後沒有搬到隔壁的私人地再來高興吧 !!
作者: notyet    時間: 2012-7-9 15:15
還沒看到拆除大隊出動,我是不會輕易相信的..
作者: 寶媽媽    時間: 2012-7-9 15:41
notyet 發表於 2012-7-9 15:15
還沒看到拆除大隊出動,我是不會輕易相信的..

怎麼跟 我家先生的想法一樣   
作者: avatar2005    時間: 2012-7-9 15:41
如果真的有利潤可賺,
會不會再改回之前的聖展地段呢?
或其他空地路段?
總感覺業主不會這麼容易放棄~~
作者: dingding    時間: 2012-7-9 15:46
avatar2005 發表於 2012-7-9 15:41
如果真的有利潤可賺,
會不會再改回之前的聖展地段呢?
或其他空地路段?

又要重新投資另牽水電,又能否順利營業幾日,評估代價可能粉大!
作者: ricky601    時間: 2012-7-9 16:23
經過014事件後,民代大概比較不敢關說了吧,希望7/15趕快到來

作者: yapi    時間: 2012-7-9 16:36
jerry508 發表於 2012-7-9 14:49
再改回好男人洗車場吧~自從洗車場沒了之後都要開一段距離去洗車

這樣也是違法吧
作者: kwbaseball2002    時間: 2012-7-9 16:47
此文只能確定....他不再使用中華電信的土地......
其他...都是問號???????


作者: 霸川    時間: 2012-7-9 19:51
勝利  yes
作者: NEWMAZDA6    時間: 2012-7-9 20:02
要小心
如果只是撤離至隔壁私人土地 那麼是一個相當嚴重的問題,
夜市大亨下一步怎麼做為 只有七月十五日才有所真正答案..........

作者: 寧靜海    時間: 2012-7-9 20:11
我也覺得大家不要過度樂觀,這封公文確實只有指出不再使用中華電信機關用地,但業者承租的私人住宅用地,他們會這麼輕易放手嗎?北大正中心的位置,業者在只罰款六萬元的情況下,真的願意放棄嗎?

大家還是要提高警覺,持續觀察並監督政府行動才是!
作者: 三峽歐元    時間: 2012-7-9 20:20
本帖最後由 三峽歐元 於 2012-7-9 20:21 編輯
kk4653 發表於 2012-7-9 13:08
行人道的樹 要種回來啦~


亂砍樹...我的天阿
一棵樹可是要罰兩位數的天價

作者: 樹林焦牛道    時間: 2012-7-9 20:52
要看到業者先恢復原狀才能撤告
不然聽業者的話先撤了告,
但業者沒恢復,
是不能再用同樣的理由再告一次

業者的習性,狡猾又欺世,絕對不可輕易相信!
作者: evalee    時間: 2012-7-9 21:02
三峽歐元 發表於 2012-7-9 20:20
亂砍樹...我的天阿
一棵樹可是要罰兩位數的天價

不只您說的兩位數吧,罰鍰可以連續處罰,並須賠償樹種單價和補植費用。

http://www.agritree.ntpc.gov.tw/law-info.php?id=71新北市農業局行道樹入口網
壹 行道樹的定義:
凡在都市地區、鄉村及郊區之道路兩旁、分隔島或人行道上栽植的樹木,均可稱之為「行道樹」。而行道樹之栽植,各依一定間隔距離整齊排列配置成行,應著重於美化環境、淨化空氣、調節氣候、減輕噪音及庇蔭行人等功能。依據新北市樹木保護自治條例第5條定義指省道、縣道、鄉道或市區道路所栽植之喬木。

貳 功能:

(一)補充氧氣、淨化空氣
  行道樹可以行光合作用吸收二氧化碳並釋出氧氣,且樹木的葉面可黏著及截留空氣中之浮游塵,防止污染物被風吹揚,故有過濾浮游塵、淨化空氣及防制污染之機能。
(二)調節局部氣候
  行道樹的樹冠覆蓋地面可以阻截,及反射太陽輻射,藉以降低地表溫度,減少土壤水分蒸散,增加濕度、調整氣溫及減弱風速等,均有助於微氣候的改善。

(三)減輕噪音
  噪音是都會區的公害之一,不僅使人心理緊張、容易疲勞、影響睡眠,嚴重的甚至危及聽覺器官,可藉由行道樹樹體本身(枝、幹、葉搖曳摩擦)或生活在期間的野生動物(鳥、蟲)所發出的聲音來消除部分噪音,甚或藉著遮住噪音源的視覺效果,達到減輕噪音的心理感受。另外,林木枝葉搖曳、蟲鳴鳥叫的自然樂章,因為有韻律節奏,亦可轉移人們對市區噪音的厭惡感。

(四)提高行車安全
  經由適當配置規劃之行道樹,具有誘導視線、遮蔽眩光等作用,使道路交通得以緩衝,增加行車安全。
  
(五)美化鄉鎮市容
  在都市鄉鎮之道路兩旁,藉由行道樹綠色植物的自然美,可軟化環境中水泥叢林的單調和疲乏感,而構築一片整體美,促使人們在視覺上、聽覺上及精神上獲得舒適感覺,並陶冶性情、增進健康。
(六)提高陰離子(空氣維他命)
  植物光合作用製造的新鮮氧氣,以及太陽的紫外線等,均能產生陰離子,又稱空氣維他命,對人體健康很有幫助,可以鎮靜自律神經、消除失眠、頭痛、焦慮等、促進血液循環、預防血管硬化等等;而陰離子多的環境,空氣顯得格外清新,讓人感覺非常的舒適。
(七)散發芬多精
  植物所散發的揮發性物質「芬多精」可除去空氣中的有害物質,讓空氣顯得格外清新自然,更可以鎮靜自律神經、消除疲勞、焦慮及促進血液循環,對人體健康有莫大幫助。
(八)陶冶性情、增進精神健康
  近代都市急速發展,人口膨脹,空間愈來愈受到壓迫,都市居民對綠資源之需求愈益殷切;規劃完善之行道樹,生機昌茂、綠意盎然之景色透過視覺感官,能引起愉悅情緒:而樹葉的顏色與形狀加上花香鳥語等大自然的一切,令人心曠神怡,恢復自然韻律,對人類知性與感性生活皆極有助益。
(九)庇蔭行人
   人眼對紫外線比較敏感;炎炎夏日裡,當頭部長時間受陽光照射時,易使顱內溫度升高而導致日射病,此時,行道樹可遮蔽阻擋太陽的強烈輻射,使行人得以免受日曬之苦。
(十)提供鳥獸棲息,取食場所
  山坡地的大量開發利用,讓野生動物失去了牠們的家,而行道樹的寬廣枝葉、花蜜果實,為野生動物建造了另一個生活空間

參 破壞的罰責
樹木保護自治條例 - 行道樹及其他樹木
第十六條
樹木保護 對於行道樹或其他樹木,未得主管機關核准者,不得任意砍伐、遷植或為其他妨礙其生存之行為。新闢或拓寬之道路,應預留寬度九十公分,長度一百一十公分以上之行道樹植穴。行道樹及其他樹木所在地主管機關,為維護美觀及安全,得為必要之養護管理。
第二十一條
違反第十六條第一項規定或未按核准之施工圖樣方法遷植者,處新臺幣三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必要時得連續處罰。
第二十二條
侵害行道樹或其他樹木致死者,應照樹木基本單價另加補植工作費賠償。 侵害行道樹或其他樹木致有妨礙其生存之虞者,除依前條處罰外,依侵害程度按前項價格一倍以下乘數賠償。前項樹木基本單價,依本府訂定之「徵收土地農林作物補償費查估基準」計算;第二項乘數由主管機關認定之。







作者: fox    時間: 2012-7-9 22:10

作者: 袋子    時間: 2012-7-9 23:40
三峽歐元 發表於 2012-7-9 20:20
亂砍樹...我的天阿
一棵樹可是要罰兩位數的天價

摘錄自2011年8月7日東森新聞報導
台北市信義區安康公園,憑空多出29棵行道樹,好幾棵還被隨便丟在地上,原來是負責紐約紐約造景工程的公司,未經申請違法砍樹,公園處火大開罰。

臺北市信義區精華地段,公園綠地變成樹木回收場,好幾棵茄苳樹,樹根被斬斷,隨便被丟在地上,倒的倒,歪的歪,讓附近民眾覺得很誇張。

仔細看看,工地裡頭還有好幾棵行道樹岌岌可危,裡頭原本有樹的地方,有的剩下一個大洞,有的已經被水泥補起來。市議員戴錫欽說:「有一些是已經被移到安康公園去,有一些根本移植都沒有,保活都沒有,就被弄斷了,如果不是及時發現,這些都被處理完啦!」

造景公司說,他們把行道樹挖掉,是為了要種造景椰子樹,不過他們砍行道樹根本沒有申請,一棵樹最高罰7萬,29棵總共203萬,扯上加扯,牌子上掛的,還是去年跟松山區合作的另外一個建案,負責人也早就離職。警方介入調查,用毀損罪辦理,除了罰錢,廠商最重還得吃上2年的官司。

台灣新聞 砍樹 行道樹
作者: stanleyhsiao    時間: 2012-7-10 00:33
很懷疑他們是不是會這麼輕易的放棄這麼肥美的肉
只能小小高興一下,但沒看到到他連私人土地都吐出來是不能高興的太早的 ...
作者: lingoma    時間: 2012-7-10 00:45
本帖最後由 lingoma 於 2012-7-10 00:47 編輯

一棵樹苗長成一顆大樹要多少年......可惡.
作者: nellrita    時間: 2012-7-10 01:03
持續監督,持續監督

很怕他只是棄中華用地,遠離訴訟先, 再移轉到隔壁私人用地,另起爐灶,那才是可怕夢饜的開始
作者: dingding    時間: 2012-7-10 01:07
nellrita 發表於 2012-7-10 01:03
持續監督,持續監督

很怕他只是棄中華用地,遠離訴訟先, 再移轉到隔壁私人用地,另起爐灶,那才是可怕夢饜的開 ...

市府已經下令,夜市移到隔壁繼續營業,視同同一違規行為持續開鍘
作者: nellrita    時間: 2012-7-10 01:13
拭目以待北大夜市夷成平地那一天的到來
作者: danny_chang    時間: 2012-7-10 01:30
本帖最後由 danny_chang 於 2012-7-10 01:31 編輯

怪不得7/6星期五,開車經過,怎麼感覺沒有開...
心想該不會真的成功的打倒夜市了吧...心中還偷偷高興一下...
原來準備要成真了...
作者: ycy    時間: 2012-7-10 02:04
frank 發表於 2012-7-9 11:49

這真是重大的勝利!接下來,北大社區應將關懷重心放在「空氣污染」暨「淹水」的議題上。大家加油!
作者: joannewu    時間: 2012-7-10 02:31
北大貓 發表於 2012-7-9 14:53
我相信夜市大亨不會輕易半途而廢的

聽說這位夜市大亨這陣子在竹南又開了新的夜市, 該不會是陣地往南移吧!
總之, 能完全遠離北大就好.
作者: Arch    時間: 2012-7-10 03:43
很高興聽到這個消息
看來離全面撤離指日可待
我們應該審慎樂觀

作者: LUCK99    時間: 2012-7-10 08:53
北大夜市,趕快滾蛋吧!
作者: evalee    時間: 2012-7-10 09:34
不太對...怪怪的
如據傳言,到公有市場那邊另起爐灶,在復興路國慶路那,影響雖會比在北大特區中心小嗎?
更靠近學校和對外交通要道,停車場在哪?用凱旋門旁的特約停車場,業者要用接駁車嗎?把遊客接到復興路那邊。
在那裡違停會更阻塞交通。
包括交通 學生食品衛生安全 治安等等都有影響。而且那邊不是要蓋活動中心還是公園之類的?
複製輔大夜市經驗,要移植到北大,把大學城弄得像觀光商業區,個人對這種''用心''感到相當反感。
向市府檢舉要求稽查業者的衛生安全,衛生局因為攤商不法,無法成為稽查客體,拒絕稽查,因為只有合法登記的才能稽查,這種''無法稽查,無法保障民眾安全''的狀況,不會因為業者遷到復興路那邊而改變。
基於治安 交通 衛生和對整個大學城的影響,個人堅持反對。
作者: 北大貓    時間: 2012-7-10 10:40
evalee 發表於 2012-7-10 09:34
不太對...怪怪的
如據傳言,到公有市場那邊另起爐灶,在復興路國慶路那,影響雖會比在北大特區中心小嗎?
更 ...

但是我認為當地居民不見得會反對
作者: 凡夫俗子    時間: 2012-7-10 12:36
evalee 發表於 2012-7-10 09:34
不太對...怪怪的
如據傳言,到公有市場那邊另起爐灶,在復興路國慶路那,影響雖會比在北大特區中心小嗎?
更 ...

只要合法,我們反對就缺少正當性。
作者: mysketch2012    時間: 2012-7-10 12:50
Good news.

作者: 小棧長    時間: 2012-7-10 13:39
希望夜市真的是要離開,但好多不確定的因素,更讓人有種詭異的感覺。就像最近電視上常常插播的北大夜市的廣告...真的會離開嗎??
作者: joanwlin    時間: 2012-7-10 14:03
今晚持續関注。希望真正落幕。
作者: andy826    時間: 2012-7-10 14:34
凡夫俗子 發表於 2012-7-10 12:36
只要合法,我們反對就缺少正當性。

是的, 如果是去市場, 頂多就是檢舉違停, 無法再以地目問題反對.
對於這樣的業者, 屆時我還是會拒絕消費, 日後也不去好庭車相關的地方消費.

業者大概是看在三峽辦大夜市, 還算有搞頭, 至少很多學生會支持. 所以還是繼續在三峽
作者: kwbaseball2002    時間: 2012-7-10 14:46
evalee 發表於 2012-7-10 09:34
不太對...怪怪的
如據傳言,到公有市場那邊另起爐灶,在復興路國慶路那,影響雖會比在北大特區中心小嗎?
更 ...

我的想法:
1. 只要是有違法項目(如地目不和,空汙,交通違規等等),都應該持續檢舉
2. 我會拒絕消費,因為他們已經荼毒我們長達兩個月,為甚麼要去給一個曾經荼毒擬的團體捧場呢!
作者: sigma19    時間: 2012-7-10 14:59
kwbaseball2002 發表於 2012-7-10 14:46
我的想法:
1. 只要是有違法項目(如地目不和,空汙,交通違規等等),都應該持續檢舉
2. 我會拒絕消費,因為他 ...

我還是持續有看到電視上的廣告耶

真的不知道他們下一步要怎麼搞.
作者: evalee    時間: 2012-7-10 15:09
凡夫俗子 發表於 2012-7-10 12:36
只要合法,我們反對就缺少正當性。

沒錯,合法問題:

台灣省攤販管理規則:
  
第八條 經營攤販業者,應經主管機關許可,取得攤販許可證,並應加入攤販協會為會員後,使得營業。在未依規定成立 攤販協會之地區,主管機關應輔導其成立攤販協會。

第十條 都市重要地區(段)、觀光地區、市場周圍,重要交通道路等處所及飲食攤販,不得發給流動攤販許可證。

第十二條 攤販應遵守下列規定:
一、應在指定區(段)及時間內營業。
二、營業設備及販賣之物品應排列整齊,並保持環境清潔。
三、活動攤架不得固著於地面,每天休業時應將攤架遷離現址。
四、飲食設備及攤販之食品應符合有關衛生法令規定之標準並經常保持整潔。
五、應自備有蓋不漏水容器存放廢棄物,並隨時保持乾淨。
六、不得存放危險性油料、爆裂物或易燃物品。
七、許可證應於營業時間懸掛於明顯易見之處。
八、固定攤販攤位內不得作住家之用。
九、不得有妨害衛生、交通、公共秩序、製造噪音及違規之行為。

第十四條 攤販有下列情事之一者,應予撤銷攤販許可證。
一、申請事項有虛偽不實之情事者。
二、擅自變更營業種類、地點、時間者。
三、無故停止營業逾三個月以上者。
四、將攤位出租、轉讓或交由他人代為營業者。
五、本人、配偶獲配市場攤位者。
六、無故未依第六條規定期限遷至指定地區(段)者。
七、經政府輔導轉業者。
八、戶籍遷離原發許可證之省轄市或鄉(鎮市)者。
九、積欠營業稅、場地使用管理費或清潔服務費達三個月者。
攤販有前項第三款至第七款情事之一,經主管機關撤銷許可證者,不得再提出申請。
.......................................................
市場周圍和都市重要地區 重要交通道路無法設置流動攤販,希望樹林區公所<那邊應該是三峽區公所吧>要知道這項規定,否則難以合法。
依照之前業者在檢舉之後,非但不搬遷,還擴建營業,沒有向居民召開說明如何改進,反而有民代幫腔,我對這個業者並無好感,我說真心話,在看了輔大花園夜市''輔大花園夜市太肥,黑幫搶地盤'';''師大夜市染黑''的新聞,竹聯幫介入....等等,我希望他離開,油煙噪音可以控制,但黑道無法控制。
http://tw.news.yahoo.com/%E8%BC% ... 4%A4-093902557.html
http://tw.news.yahoo.com/%E5%B8% ... A%87-120316727.html
作者: evalee    時間: 2012-7-10 15:11
北大貓 發表於 2012-7-10 10:40
但是我認為當地居民不見得會反對

因為很多人只看眼前便利,沒辦法想到長遠影響,這是人性的悲哀。
作者: evalee    時間: 2012-7-10 15:29
kwbaseball2002 發表於 2012-7-10 14:46
我的想法:
1. 只要是有違法項目(如地目不和,空汙,交通違規等等),都應該持續檢舉
2. 我會拒絕消費,因為他 ...


..http://tw.news.yahoo.com/%E6%90% ... 4%A4-040740123.html
搶輔大夜市百萬商機 黑道潑漆砸攤.-字+字.TVBS – 2012年5月14日 下午12:07.
....相關內容.
..放大顯示.搶輔大夜市百萬商機 黑道潑漆砸攤
....黑幫的手又伸進夜市!去年才開幕的輔大花園夜市,占地2000多坪,共有400個攤位,光是收租就可賺進上百萬元,有黑道份子就是看準這龐大商機,想分一杯羹,美其名是要跟管委會「共同管理」,實際上是要強收保護費,如果不從,糾眾砸攤潑漆。
已經打烊的輔大花園夜市,卻有4輛轎車開到門口,車上10多名男子衝下車,手裡拿著棍棒、還有油漆桶,因為收不到保護費的他們,要來砸攤潑漆。新莊分局分局長蔡耀坤:「砸毀管理委員會的辦公室,以及多處攤位,希望拿達到強收保護費的目的。」
回到事發現場,攤位地上、管理室,都留有被潑漆的痕跡,將近30個攤位都遭殃,去年10月才開幕的輔大花園夜市,占地2000多坪,一共有400個攤位,光是收租就可賺進上百萬元,裏頭吃得、穿的應有盡有,再加上捷運新莊線開通,夜市鄰近輔大站,吸引大批人潮,更是商機無限。
不僅對夜市下手,這群嫌犯還曾到KTV包廂,強押其他被害人,痛打一頓,接著揚長而去,這樣囂張的行徑,難怪讓攤商叫苦連天。
......................................
油煙噪音縱使可以控制,但x道和治安敗壞無法控制,我們僅能盡量降低風險。
查''夜市 維安 春安'',夜市向來市警局維安重點,夜市對遊客來講沒差,吃喝玩樂;但對住民來說是治安警訊,尤其附近有學校,校方更應該努力,因為幫派小弟小妹如何吸收的?想一想就知道了。

我是用住民心態看區域發展的,因為用這種心態,我希望本地可以長治久安,我還是會向市府反應,本地朱市長規劃為教育城,又多退休人士和孩童,請朝適合的方向走,一但走偏,整個''回不去了'',或向師大夜市一樣''努力想回去,但目前奮鬥得很辛苦''。
而且人性如此,一但落地生根,要拿走他的利益,一定會付出更大代價,甚至付出難以預見的社會成本;那邊印象中要弄成運動公園<如有錯請指正>,如果有人長期在那裡生財,將來要徵收會發生什麼狀況?
把事情弄單純一點,文教區就是文教區,不要引進複雜的社會系統在中心點或緊鄰區域,免得將來發生扞格,那邊是運動公園就趕快建設,就向中華電信機關用地要蓋機關,整個迅速成型,拖久會生變。
台灣人很善良單純,有的也很奸巧,奸巧的總想辦法吃定單純的,單純的只有更團結堅定才能勝過奸巧。

ps:您說的兩點,我會follow下去的

作者: evalee    時間: 2012-7-10 15:32
sigma19 發表於 2012-7-10 14:59
我還是持續有看到電視上的廣告耶

真的不知道他們下一步要怎麼搞.

電視上說
星期六有表演節目 到哪表演啊...。
作者: andy826    時間: 2012-7-10 15:32
sigma19 發表於 2012-7-10 14:59
我還是持續有看到電視上的廣告耶

真的不知道他們下一步要怎麼搞.

電視廣告也許是因為先前已經付款, 所以有線電視不播不行
作者: kwbaseball2002    時間: 2012-7-10 15:36
evalee 發表於 2012-7-10 15:29
..http://tw.news.yahoo.com/%E6%90%B6%E8%BC%94%E5%A4%A7%E5%A4%9C%E5%B8%82%E7%99%BE%E8%90%AC%E5%95%8 ...

其實,我是不反對夜市文化,甚至是八家將,陣頭..
反之...我還滿喜歡的....

就像..刀,槍,無罪...
因為"人".....
所以讓這些都背上汙名....

所以,很可惜的...
台灣人很多事情都喜歡便宜行事,差不多的態度,以及不顧他人感受與我行我素...
這樣都大大傷害著台灣的傳統文化..

真的很可惜..

幫派可不可以不要沾染八家將.
黑道可不可以不要汙染校園.


夜市,你能不能做好敦親睦鄰.....最重要的要合法經營!@
作者: mika    時間: 2012-7-10 15:37
好庭車..在北大周遭有許多停車場用地!!會不會轉移其他用地!!(例如春成旁邊/凱旋門旁..)
作者: joanwlin    時間: 2012-7-10 15:39
這塊地是誰擁有?有人知道嗎?
作者: 穴居人    時間: 2012-7-10 15:41
mika 發表於 2012-7-10 15:37
好庭車..在北大周遭有許多停車場用地!!會不會轉移其他用地!!(例如春成旁邊/凱旋門旁..) ...


應該不會吧?  北大幸福廣場(就是夜市)之所以違法就是因為什麼新社區法規定不能有夜市, 所以北大特區內不能有夜市
作者: 桂格    時間: 2012-7-10 17:29
剛回國, 特別繞過去看, 今天是週二已經5:27pm, 目前沒有任何動靜.......

感謝自救會!
作者: andy826    時間: 2012-7-10 18:07
廣告: 這個月不會來, 下個月也不會來, ......以後都不會來
希望是: 今天不會開, 大後天不會開,.......以後都不會開
作者: 洪阿民    時間: 2012-7-10 18:16
andy826 發表於 2012-7-10 18:07
廣告: 這個月不會來, 下個月也不會來, ......以後都不會來
希望是: 今天不會開, 大後天不會開,.......以後 ...

東西好像慢慢在撤了,應該短期內不會在這裡營業了
(是偃旗息鼓還是另起爐灶就不敢說了)
作者: kwbaseball2002    時間: 2012-7-11 00:59
還真的是不見棺材不掉淚的典型
作者: sanlynn    時間: 2012-7-11 08:30
本帖最後由 sanlynn 於 2012-7-11 08:31 編輯

只是休息一子吧
https://www.facebook.com/permalink.php?story_fbid=443829918983424&id=356739027692514

---------------
北大幸福美食廣場公告

北大幸福美食廣場自開幕以來,因為實施各項管理措施,注意維護環境清潔、並且從事噪音管制,為北大特區的居民提供良好的休閒去處,受到大家的肯定,持續造訪,照顧我們良多,在此先致上最忱摯的謝意。

由於龍恩里林富子里長認為本美食廣場應即刻遷移,本廣場管委會為避免造成支持本廣場的主管機關和廣大支持群眾的困擾,不得已決定忍痛決定自即日起暫時停止營業,並同時積極和政府相關單位進行磋商,協調輔導作為。一旦解決因法令灰色地帶所引起的不必要誤解,將即刻擇期重行恢復營業,繼續服務舊雨新知,敬請期待。

對於美食廣場暫時停止營業期間,所帶來的不便,也順道在此致歉。敬請各位愛護本美食廣場的廣大民眾,稍候片刻,若本廣場有幸得到政府的輔導作為,必定另擇黃道吉日,重行開張服務各位。

北大幸福美食廣場 管理委員會 敬上
作者: peaceisland    時間: 2012-7-11 08:45
本帖最後由 peaceisland 於 2012-7-11 08:50 編輯

為北大特區的居民提供良好的休閒去處,受到大家的肯定
好意思往自己臉上貼金
本廣場管委會為避免造成支持本廣場的主管機關和廣大支持群眾的困擾,不得已決定忍痛決定自即日起暫時停止營業,並同時積極和政府相關單位進行磋商
其實是,不想走
若本廣場有幸得到政府的輔導作為,必定另擇黃道吉日,重行開張服務各位
它還沒死,只是在等待時機復出
不過,它牽托林里長幹麻(又不是她的管區)
要它走,是民意好不好........

作者: cybee0808    時間: 2012-7-11 08:56
不幸福廣場還真是會打官腔
"對於美食廣場暫時停止營業期間,所帶來的不便,也順道在此致歉。"

夜市大亨你們離開北大,我們不會不便,只是回到以前悠閒寧靜的社區環境,也不用道歉,等搬走的那一天,就是大家的慶功宴
不用說的一副好像都是北大居民以及林里長害你們的一樣

作者: 洪阿民    時間: 2012-7-11 08:58
peaceisland 發表於 2012-7-11 08:45
為北大特區的居民提供良好的休閒去處,受到大家的肯定
好意思往自己臉上貼金
本廣場管委會為避免造成支持本 ...
它牽托林里長幹麻


還好啦,大家感謝林里長,需要林里長的領導,它牽托林里長,對林里長也是一種肯定啊 XD
平常心看待吧
作者: annasui    時間: 2012-7-11 09:00
本帖最後由 annasui 於 2012-7-11 09:08 編輯
peaceisland 發表於 2012-7-11 08:45
為北大特區的居民提供良好的休閒去處,受到大家的肯定
好意思往自己臉上貼金
本廣場管委會為避免造成支持本 ...


搞了半天
原來業者一直狀況外啊
連自己的對手都搞不清楚
難道夜市不知道有自救會的存在嗎
胡亂牽拖旁人

[attach]97166[/attach]
作者: joanwlin    時間: 2012-7-11 09:09
不明白所謂的灰色地帶是指什麼。公告裡一字不提違法經營。Anyway, 撤離了是件好事。
作者: 寧靜海    時間: 2012-7-11 09:22
sanlynn 發表於 2012-7-11 08:30
由於龍恩里林富子里長認為本美食廣場應即刻遷移,本廣場管委會為避免造成支持本廣場的主管機關和廣大支持群眾的困擾,不得已決定忍痛決定自即日起暫時停止營業,並同時積極和政府相關單位進行磋商,協調輔導作為。一旦解決因法令灰色地帶所引起的不必要誤解,將即刻擇期重行恢復營業,繼續服務舊雨新知,敬請期待。

  奇怪?這篇公告為什麼特別要強調林富子里長的意見?

  主要反對的是由各社區與居民數千人聯合成立的「自救會」,
  難道業者還沒有認清北大各社區聯合反對違法夜市的事實,
  還天真的以為這只是幾位鄰里長站出來的抗爭嗎?

  業者不願意承認自己嚴重違法的事實,
  也不願意面對政府開罰的明確行動,
  甚至還發布公告企圖製造居民之間的分化與對立,
  實在讓人看不下去!!!!!!!!




作者: rainbow    時間: 2012-7-11 09:22
這業者連自己錯在哪都不知道
暫停營業? 要停多久?  停到去找人的來協調磋商嗎?
一邊放消息說要遷移
一邊繼續打廣告  錄形象影片  公告說只是要暫停   
這像是要遷移的樣子嗎?

不承認自己的違法失當
卻故意引導別人錯誤的原因
把廣大的反對曲解成一人的意見
真的是  
把我對攤商的同情也一起磨耗光了


作者: 寧靜海    時間: 2012-7-11 09:30
洪阿民 發表於 2012-7-11 08:58
還好啦,大家感謝林里長,需要林里長的領導,它牽托林里長,對林里長也是一種肯定啊 XD
平常心看待吧 ...


  這次對抗違法夜市的行動,是由各社區組成的聯合自救會主導,他們不僅透過相關管道向市府陳情,也積極跟城鄉發展局、經濟發展局以及樹林區公所等政府機關積極溝通,甚至還發函給政府與地方民意代表,要求他們依法執行,並舉辦社區連署活動及印製傳單等...

  自救會代表的是居民團結一致的反抗聲音,但業者卻無視這股力量,刻意將反對的聲音扭曲成特定人的意見,企圖製造矛盾與對立...

  業者擺爛、無視法律與居民意見也就算了,最後還出爛招,刻意用政治手段模糊焦點,想要讓人忽略夜市自身嚴重違法的事實... 我現在對業者真的毫無同情心了,這種業者還敢說自己是在幫助北大特區?是想要提供居民理想的休閒生活品質?

  

作者: evalee    時間: 2012-7-11 09:31
因為實施各項管理措施,注意維護環境清潔、並且從事噪音管制,為北大特區的居民提供良好的休閒去處
這種程度,令人大開眼界。
特別講林里長,對自己的違法模胡焦點,還說''法令灰色地帶'',哪有灰色?
中華電信和新北市府都說你違法了,公權力說你違法還賴賬。
不用致歉了,致歉更顯得令人作嘔。
趕快遷離吧,這種違法設施不是休閒去處,快滾吧。

作者: Pochacco    時間: 2012-7-11 09:41
真是不要臉的夜市
作者: 煙斗    時間: 2012-7-11 09:47
原來業者是[暫時停止營業].以免[對支持美食廣場的主管機關....困擾].[將積極和政府機關單位進行磋商].[將擇期重行恢復營業].
看來並不是真正要撤離.經由與[支持]的主管機關好好磋商.可能可再擇期營業.希望政府機關不要協助非法的營業.
倘非法營業的夜市沒真正拆除清空.死灰復燃的情況還是不能完全排除.
作者: 寧靜海    時間: 2012-7-11 10:07
亨亨出現在業者的臉書上,而且也在批鬥林里長...
http://0rz.tw/XmYnk

挖勒!他對北大還真執著...
作者: kwbaseball2002    時間: 2012-7-11 10:09
本帖最後由 kwbaseball2002 於 2012-7-11 10:20 編輯
煙斗 發表於 2012-7-11 09:47
原來業者是[暫時停止營業].以免[對支持美食廣場的主管機關....困擾].[將積極和政府機關單位進行磋商].[將擇 ...


看來我們要再向市府陳情...

直接拆掉!

還扯到里長個人....( ...笑話一則)

如果是地X案等相關人員..我還相信他一個人就可以搞定...
如果區區一個里長,你就罩不住....我是絕對不相信拉!

這是經過一大群住民經過陳情,聯署之後的結果... do you understand?

勸你最好打消在三峽,樹林地區繼續違法...只要有違法存在的一天..住民檢舉與聯署就絕對不會斷

現在已經不是20年前的台灣了....

PS:不要忘記喔..
王里長也表示他對這件事情有盡力
王議員也是....

人家
在里長區的1161樓(https://forum.ibeta.tw/forum.php?mod=viewthread&tid=12056&extra=page%3D1&page=117)也寫了(轉貼出處請參考上述連結)




Dear potatosea,


這是一個民主法治的社會,

對於夜市的問題,已有文示並不合法,

4月份已協同王明麗議員與各相關局長開會,

請其協助處理,回復北大社區乾淨安寧的生活;也協助業者另覓合適的營業場所。

相關單位皆在處理中。


龍學里長 王韻婷
O:8672-5058
M:0988-393607        
e-mail:long86725058@hotmail.com
龍學里電子佈告欄http://long86725058.blogspot.com/





呵呵呵,....
所以針對某個特定人物....有可能是幫了他的大忙喔!(別聰明反被聰明誤)
作者: 寧靜海    時間: 2012-7-11 10:16
煙斗 發表於 2012-7-11 09:47
原來業者是[暫時停止營業].以免[對支持美食廣場的主管機關....困擾].[將積極和政府機關單位進行磋商].[將擇期重行恢復營業].
看來並不是真正要撤離.經由與[支持]的主管機關好好磋商.可能可再擇期營業.希望政府機關不要協助非法的營業.
倘非法營業的夜市沒真正拆除清空.死灰復燃的情況還是不能完全排除.


業者可能沒想清楚,發布這種公告,只是徒增更多反感而已!

本身違法不去檢討,甚至還耍這種小手段,想要汙名化特定人,模糊社區居民團結反對的聲音與違法的事實,原來這就是業者的格調,難怪可以一直扯謊,從開幕前說暫停規劃,結果是高調開幕,還有到說明會上嗆聲,以及遷移之前發布公告放冷箭,只會耍小手段跟搞批鬥,難怪經營不到三個月就違法被迫歇業。

違法又失人和,搞不清楚問題重點又喜歡搬弄是非,動用政治手段,違法業者真的把大家對他的同情心消磨殆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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