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鄉發展局指出,將於「北大美食廣場」下次營業日時辦理第2次聯合稽查,如屆時再查獲違規事實,將立即裁處及公告執行斷水斷電。
我記得最早以前城鄉局自己說過, 第二次以後, 會連地主一起罰, 若是罰中華電信及那塊私有地的地主, 應該要從30萬開始吧.
想一想 發表於 2012-7-4 22:30
北大真的没人情味嗎?每天都是滿滿的檢舉~難道不能讓人感覺到一個互動嗎?聽說他們已經找到適合的地要準備遷移了?裡面也聽說有很多的北大居民在設攤捏!大家是否可以給他們一點時間勒?多一點的批評何不多一點的包容!
不要罰款啦, 錢還是政府拿去用............
直接土地充公, 拿來蓋金融機構跟警察局, 地點剛好在北大的中心點, 造福北大民眾..........
(我會不會太偏激了點.........)
最近這個"北大不幸福夜市"出現後,每到開業期間
大義路邊就常出現飆車青少年聚集,也有一些黑衣人出現
如果長此下去,北大的治安生態可能急遽劣化
為了一個只有業者賺大錢,而北大住民只是偶爾去逛的夜市
我們受到的可不只空氣/噪音/垃圾的危害,可能以後連治安都會有問題
真的需要這個夜市嗎?大家想想吧!
謝謝政府回我優質的住宅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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