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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開罰北大夜市? 明見分曉 [列印本頁]

作者: ababy    時間: 2012-7-2 08:05
標題: 開罰北大夜市? 明見分曉
開罰北大夜市? 明見分曉

2012-07-02 / 中國時報 / 北部都會 / 葉德正
  
  北大特區北大幸福美食廣場四月開幕至今引發不少爭議,居民質疑,美食廣場違法營業二個多月,對比十餘天即遭高雄市府拆除的「中安夜市」,新北市府執法明顯不足。城鄉局回應,五月已開單限期二個月內改善,若業者七月三日仍營業,將開罰六萬元。

  三峽龍恩里長林富子表示,市府五月二日開出勸導單,要求美食廣場期限兩個月內停止營業,七月三日是最後期限,卻不見美食廣場有何改善,市府應該拿出點魄力,給居民一個交代。

  「反對違法夜市北大特區聯合自救會」會長李偉彰強調,高雄小港「中安夜市」營業十餘天,即遭高雄市政府強制拆除,同為直轄市的新北市,應拿出直轄市該有的行政效率與執法魄力。

  新北市政府城鄉局股長彭介山表示,過去類似案件都是給業者兩個月時間改善,北大夜市當然不會例外,七月三日夜市營業當天,他們將會派員到場稽查,若仍違法營業,才會開出第一張六萬元罰單。

  北大幸福美食廣場公關部回應,美食廣場二百多個的攤販,很多人是貸款開業,不是他們賴著不走,他們正積極尋找遷移地點,盼能多給他們一點時間,不要趕盡殺絕。

  公關部指出,為了敦親睦鄰,他們不僅定期打掃周遭環境,更安裝油煙靜電處理機,美食廣場並非外傳髒亂不堪,外界不要僅聽片面說詞,就否定他們的努力,也歡迎民眾一起來檢驗。


作者: peaceisland    時間: 2012-7-2 08:20
等著看新北市能有什麼作為.......
作者: lingoma    時間: 2012-7-2 08:33
本帖最後由 lingoma 於 2012-7-2 08:42 編輯
北大幸福美食廣場公關部回應,美食廣場二百多個的攤販,很多人是貸款開業,不是他們賴著不走,他們正積極尋找遷移地點....


廣場業主自己賺的飽飽, 還會關心攤販. ....怎麼不想想是誰讓攤販處於違法的處境.

公關部指出,為了敦親睦鄰,他們不僅定期打掃周遭環境....


有嗎? 這麼大言不慚
作者: 煙斗    時間: 2012-7-2 08:41
[若業者七月三日仍營業,將開罰六萬元].營業2個多月.開罰6萬元.不痛不癢.
怪不得業者繼續擴充營業地盤.正式矗立牌匾.原來業者早看清了新北市府可能的處置.
不在怕.


作者: chioumj    時間: 2012-7-2 08:48
6萬元真的不痛不癢, 收入跟處罰處在一個不符合比例原則的情況,

難怪業者有恃無恐,

ps: 歡迎中安夜市加入....
作者: 寧靜海    時間: 2012-7-2 09:04

  6萬元...........................................................

  業者一個月租金收入就近百萬元耶!!!

  麻煩新北市政府按營業日開罰,而且應該逐漸增加罰額,

  不然真的是知法玩法,變相包庇違法業者...


  
  另外業者請不要再說環境維護得多好了,

  上週末在藝術大道,還是聞到濃厚的油煙味,

  況且違反都市計畫法在先,還有什麼好說的?

  為什麼不去找合法的地方營業,卻偏偏要在違法地點開業,反過來要脅居民接受?


作者: evelyn0026    時間: 2012-7-2 09:16
一格攤位租金約600元/一晚

先估算有二百格...一晚上租金收入12萬

二個月罰一次6萬...

還真的只是抓養沒有打到痛處啊~
作者: Claire    時間: 2012-7-2 09:29
"他們不僅定期打掃周遭環境,更安裝油煙靜電處理機"

真是睜眼說瞎話!
只要是夜市的營業日,我家總是充斥著烤肉味.....
作者: cybee0808    時間: 2012-7-2 09:50
北大幸福美食廣場公關部回應,美食廣場二百多個的攤販,很多人是貸款開業,不是他們賴著不走,他們正積極尋找遷移地點,盼能多給他們一點時間,不要趕盡殺絕。

這是俗話說的乞丐趕廟公嗎,違法就是違法,這些攤商我看也是被業者誇大的說明會,所吸引過來的
就看看新北市政府有啥做為
但我想應該是雷聲大雨點小....
作者: nellrita    時間: 2012-7-2 10:07
違法的夜市事件至今,對於新北市的作為真的很失望,
但大家還是要齊聚力量,表達北大居民的不滿及怒吼
7/3起正要積極的督促新北市政府
要求違法的夜市退出北大特區
還我們一個乾淨平和的環境
作者: yljimmy    時間: 2012-7-2 10:16
北大幸福美食廣場公關部回應,美食廣場二百多個的攤販,很多人是貸款開業,不是他們賴著不走,他們正積極尋找遷移地點,盼能多給他們一點時間,不要趕盡殺絕。


攤商如有任何損失, 並能舉證自己並不知該廣場係非法營業
建議市府先行強制拆除非法攤位後
輔導攤商組成自救會, 並由市府協助向北大幸福美食廣場業者集體求償
作者: 樹林焦牛道    時間: 2012-7-2 10:48
每兩個月罰6萬....新北市那個說要給市民快樂的市長,就只有這種能耐而已...
開罰單只是公務員做做樣子,
開罰歸開罰...能不能收到罰金??
沒有人會去問罰單的後續,事實是很多違規都是沒收到錢的
對業者來說,根本不痛不癢...
違規營業,擴大營業,眼裡根本沒法律存在,
沒在怕的,還會鳥這幾張罰單嗎?

作者: 樹林焦牛道    時間: 2012-7-2 10:54
北大幸福美食廣場公關部回應,美食廣場二百多個的攤販,很多人是貸款開業,不是他們賴著不走,他們正積極尋找遷移地點,盼能多給他們一點時間,不要趕盡殺絕。
這段話的重點只是告訴大家:林北要擴大營業,賺更多的錢,每天數不完的鈔票.......啊你們是能把我怎樣!
作者: ycy    時間: 2012-7-2 13:19
為甚麼北大夜市的業者如此「靠勢」,看看高雄中安夜市,想想K黨「林益世」,新北「朱公」應引以為戒!速速作個了斷吧!畢竟政治獻金是一時,政治前途才是永遠。不是嗎?
作者: alin    時間: 2012-7-2 13:22
新北市政府城鄉局股長彭介山表示,過去類似案件都是給業者兩個月時間改善,北大夜市當然不會例外,七月三日夜市營業當天,他們將會派員到場稽查,若仍違法營業,才會開出第一張六萬元罰單。


那第二張罰單哪時會開呢?    又是二個月後??

和 十餘天即遭高雄市府拆除的「中安夜市」比起來
北大幸福美食廣場的業者,真的幸福多了


作者: jack8438    時間: 2012-7-2 13:42
高雄  新北一樣是直轄市 一個民進黨女市長  一個國民黨男市長  一個有魄力  一個沒L P  太令選民失望




作者: 草莓甜心    時間: 2012-7-2 13:48
才罰六萬......真的是不痛不癢耶!!
那然後呢???

作者: avatar2005    時間: 2012-7-2 14:03
每個人都打1999陳情有用嗎?
申訴空氣汙染、噪音汙染、製造髒亂、
違規停車、破壞公物、人身安全危害~~~
作者: 洪阿民    時間: 2012-7-2 14:37
多多綠茶 發表於 2012-7-2 13:52
昨天看電視,忽然看第四台"北大幸福夜市"的廣告

我也有看到
作者: 北大貓    時間: 2012-7-2 14:40
cybee0808 發表於 2012-7-2 09:50
北大幸福美食廣場公關部回應,美食廣場二百多個的攤販,很多人是貸款開業,不是他們賴著不走,他們正積極尋 ...

什麼叫趕盡殺絕? 是這些違法業者把北大居民的安寧趕盡殺絕吧

一群違法業者和攤商聚集兩個月就要佔山為王喔
那給他們多經營幾個月那裡是不是要變成北大幸福夜市共和國?
作者: 北大貓    時間: 2012-7-2 14:42
多多綠茶 發表於 2012-7-2 13:52
昨天看電視,忽然看第四台"北大幸福夜市"的廣告

已經看到好幾天了 實在是囂張至極
向來最討厭第四台蓋台播放品質低劣的廣告 這點MOD還稍微好一點
作者: 寧靜海    時間: 2012-7-2 14:55
洪阿民 發表於 2012-7-2 14:37
我也有看到


  而且營業日是不是多了一個星期天?

  真的越來越囂張了...
作者: kwbaseball2002    時間: 2012-7-2 15:19
alin 發表於 2012-7-2 13:22
那第二張罰單哪時會開呢?    又是二個月後??

和 十餘天即遭高雄市府拆除的「中安夜市」比起來


每兩個月罰六萬嗎?,漂亮啦...是政府既又不違法,又可讓業主繼續生存....真的是高招!

這就是朱立倫的態度嗎?

哈哈哈....
也對..反正他們都是躺著就能選得上..反正一堆選民含血,含淚都會投給他們...

等投完後...嘿嘿嘿...
要你吃瘦肉精,汽油漲價,電漲價,物價因為由電雙漲通通一起漲....
在加上讓違法夜市荼毒你我貸款來的家園....

KMT加油,KMT GO GO GO!


作者: kwbaseball2002    時間: 2012-7-2 15:25
會不會業主明天乾脆不營業...省了一章罰單,有少了市府所謂的第一次查獲..
沒有了第一次查獲,就不會有第二次,第三次...(反正就是市府來,我就閃的策略)
這樣永遠就會跟他們的來函所述一樣....[旨揭土地目前無供營業情形,尚難認定違反土地使用管制規定]

城鄉發展局就遠永沒有辦法認定違反土地使用管制規定,會這樣嗎?...

哈哈哈....你猜,我猜,大家猜一猜....中秋節趕快來...這也是一道燈謎喔!

作者: 柏非特    時間: 2012-7-2 15:28
開罰是針對承租業者還是行為人,如果是攤商一人6萬我想罰一次應該就跑光了.
作者: ababy    時間: 2012-7-2 15:28
寧靜海 發表於 2012-7-2 14:55
  而且營業日是不是多了一個星期天?

  真的越來越囂張了...   ...

聽說業者預定7月中旬 營業日多一個星期日

正確時間還不知道?


作者: 寧靜海    時間: 2012-7-2 15:31
柏非特 發表於 2012-7-2 15:28
開罰是針對承租業者還是行為人,如果是攤商一人6萬我想罰一次應該就跑光了. ...


  根據法規是罰承租業者,攤商這一塊,市府根本不敢動...
  但實際上市府可以援引台灣省攤販管理自治條例來加以取締,
  對於市府的怕事,讓人感到非常遺憾...
作者: podzol    時間: 2012-7-2 16:50
如果明天剛好下大雨或業者停止營業一天, 阿不就被閃過去了. 好停車應該不會笨到硬碰硬吧, 反正官員們就算看到一排帳篷/發電機, 也會當作是臨時放置, 然後查無營業事實. 結案XD
不知道輔大夜市是不是也是非法經營, 如果是的話一併舉發, 讓這隻金雞母生不了金蛋, 這樣才能讓好停車不敢再違法經營.
另外中華電信順便一起罰一罰, 收了那麼多租金, 不積極與業者解約, 根本就是共犯. 不如直接蓋大樓不但便利北大居民還可以合法收更多租金, 真的促進地方經濟發展.
新北市政府城鄉局股長彭介山表示,過去類似案件都是給業者兩個月時間改善,北大夜市當然不會例外,七月三日夜市營業當天,他們將會派員到場稽查,若仍違法營業,才會開出第一張六萬元罰單。

作者: yljimmy    時間: 2012-7-2 17:06
新北市政府城鄉局股長彭介山表示,過去類似案件都是給業者兩個月時間改善,北大夜市當然不會例外


原來都是被他城鄉局給寵壞的...
作者: sugar100    時間: 2012-7-2 17:14
本帖最後由 sugar100 於 2012-7-2 17:19 編輯


北大幸福美食廣場別再顧左右而言他了
作者: creed    時間: 2012-7-2 18:02
podzol 發表於 2012-7-2 16:50
如果明天剛好下大雨或業者停止營業一天, 阿不就被閃過去了. 好停車應該不會笨到硬碰硬吧, 反正官員們就算看 ...

輔大聽說就地合法了
作者: podzol    時間: 2012-7-2 18:17
creed 發表於 2012-7-2 18:02
輔大聽說就地合法了

這難怪好停車想要循輔大模式取得合法經營, 現在有中安夜市當樣板, 就地合法沒有, 直接就地正法吧!
來人阿~ 怪手準備就位!!!
作者: 小柚子    時間: 2012-7-2 19:12
creed 發表於 2012-7-2 18:02
輔大聽說就地合法了

輔大的用地,是商業用地,跟北大住宅用地大不同。
作者: 10209032    時間: 2012-7-2 20:52
jack8438 發表於 2012-7-2 13:42
高雄  新北一樣是直轄市 一個民進黨女市長  一個國民黨男市長  一個有魄力  一個沒L P  太令選民失望

所以下次要選個有魄力的市長
作者: kwbaseball2002    時間: 2012-7-2 22:04
本帖最後由 kwbaseball2002 於 2012-7-2 22:26 編輯
ycy 發表於 2012-7-2 13:19
為甚麼北大夜市的業者如此「靠勢」,看看高雄中安夜市,想想K黨「林益世」,新北「朱公」應引以為戒!速速 ...


還有,要小心"政治獻金"...
弄巧成拙會不會變成有貪污之嫌喔!???
PS:林案導是讓我大開特偵組的眼界....這樣的辦案方是我倒是第一次看過....
行賄的嫌疑然人筆收賄嫌疑人還狼狽....呵呵呵
作者: kwbaseball2002    時間: 2012-7-2 22:04
jack8438 發表於 2012-7-2 13:42
高雄  新北一樣是直轄市 一個民進黨女市長  一個國民黨男市長  一個有魄力  一個沒L P  太令選民失望


你在說誰沒?
作者: 洪阿民    時間: 2012-7-2 22:07
多多綠茶 發表於 2012-7-2 17:44
有星期天嗎?

    我只聽到二五六日

啊日不就是星期天
作者: kwbaseball2002    時間: 2012-7-2 22:21
本帖最後由 kwbaseball2002 於 2012-7-2 22:27 編輯
podzol 發表於 2012-7-2 16:50
如果明天剛好下大雨或業者停止營業一天, 阿不就被閃過去了. 好停車應該不會笨到硬碰硬吧, 反正官員們就算看 ...


ㄧ本肥皂劇本
(本故事如有雷同純屬虛構)

7月3號,某當地政府公務人員到訪查察傳說中的違法夜市,由於讓無法認定是否有真的營業,因此在數日前已先發文..文內亦意指被檢舉之土地目前無供營業情形,尚難認定違反土地使用管制規定.

當政府公務人員來到傳說中的非法夜市,果然查無營業中的實據,因此隨行一干人等,即在傳說中的非法夜市外圍走動數十分鐘後隨即離去,亦無有任何作為(市府依法行政,因為查無實據,遂無法開罰)

不過數日後,市長信箱又接獲大量的市民投訴....內容大致如下:
1. 違章建築舉報
2. 空汙舉報
3. 噪音舉報
4. 排放廢水舉報
5. 違規營業舉報

地方市府相關單位為了社會秩序以及在國家公平正義原則下,很快的回應給當檢舉人,當地里長與相關組織..說明如下:

7月3日市府相關人等一行人至投訴中所述的非法夜市查察,但均無查獲以下事項:
1. 違法營業
既無違法營業當然亦無已下狀況:
a. 空氣汙染
b. 噪音汙染
c. 廢水汙染

另違章舉報部分,還須相關單位橫向平行連絡,待相關單位完成查證後會盡快處置.如果查獲屬實,即屬即報即拆之違章建築,市府立當馬上決斷處置.

如果爾後有任何違規情事,更歡迎市民踴躍檢舉.

不知道有沒有導演願意買去拍連續劇呢?
作者: kwbaseball2002    時間: 2012-7-2 22:24
podzol 發表於 2012-7-2 18:17
這難怪好停車想要循輔大模式取得合法經營, 現在有中安夜市當樣板, 就地合法沒有, 直接就地正法吧!
來人阿 ...

開怪手?

朱立倫要向郝龍斌取經拉...

郝市長應該比較會指揮怪手吧!
作者: kwbaseball2002    時間: 2012-7-2 22:25
10209032 發表於 2012-7-2 20:52
所以下次要選個有魄力的市長

確定嗎?

看看選民結構吧...

大埔那麼慘.....
還不是同黨同志勝選!

作者: abu    時間: 2012-7-2 22:26
謊話連篇
作者: dingding    時間: 2012-7-3 00:25
寧靜海 發表於 2012-7-2 15:31
  根據法規是罰承租業者,攤商這一塊,市府根本不敢動...
  但實際上市府可以援引台灣省攤販管理自 ...
實際上市府可以援引台灣省攤販管理自治條例來加以取締,對於市府的怕事,讓人感到非常遺憾...

小弟查不到『台灣省攤販管理自治條例』這條法令,市府如何依法行政?
次查『臺灣省攤販管理規則』僅針對有主管機關核發執照且合法經營之市場攤販或流動攤販管理,有具體明確之規範,尚不含自始至終均不合法之北大夜市(攤販),尚請海大明示市府如何取締攤商

臺灣省攤販管理規則
作者: evelyn0026    時間: 2012-7-3 09:04
多多綠茶 發表於 2012-7-2 22:54
二五六日

    不是二五六 這三天嗎?

最近看第四台的蓋台廣告...

的確是多了周日的營業日,每周四天

再不處理,也許變成一周七天,天天營業囉~~
作者: 寧靜海    時間: 2012-7-3 09:33
dingding 發表於 2012-7-3 00:25
小弟查不到『台灣省攤販管理自治條例』這條法令,市府如何依法行政?
次查『臺灣省攤販管理規則』僅針對 ...


  抱歉,應該是「台灣省攤販管理規則」,規定名稱打錯。

  至於該項規則的適用,可以詢問經濟部中部辦公室,實際上該項規則有授權警察可以取締違規攤販,與目前新北市警察局宣稱無法可管,實情不符。

作者: 洪阿民    時間: 2012-7-3 09:35
寧靜海 發表於 2012-7-3 09:33
  抱歉,應該是「台灣省攤販管理規則」,規定名稱打錯。

  至於該項規則的適用,可以詢問經濟部中 ...


(抱歉,外行人問外行話)
台灣已經沒有台灣省了,這法還可以用嗎?
另外,直轄市適用台灣省的法規嗎?
作者: 寧靜海    時間: 2012-7-3 09:41
洪阿民 發表於 2012-7-3 09:35
(抱歉,外行人問外行話)
台灣已經沒有台灣省了,這法還可以用嗎?
另外,直轄市適用台灣省的法規嗎? ...


  因為新北市還沒有訂出自己的管理規則,經濟部中部辦公室有強調,新北市政府當然還是可以適用這項規定...

  其實很多縣市都訂出自己的管理規則了,從這一點也可以再次看出市府的顢頇與效率緩慢...
作者: notyet    時間: 2012-7-3 11:46
kwbaseball2002 發表於 2012-7-2 15:25
會不會業主明天乾脆不營業...省了一章罰單,有少了市府所謂的第一次查獲..
沒有了第一次查獲,就不會有第二次 ...

看到這個就生氣,竟然還可以明目張膽的回覆我們說沒有營業事實..建議有創意又會弄影片的朋友可以弄一個搞笑諷刺的影片,類似上次看到竹北的影片放到youtube上面,紅了以後媒體自然會來採訪.
作者: notyet    時間: 2012-7-3 11:47
不知道昨天最後怎麼樣了....

夜市還是在那邊整叢好好.
作者: 北大貓    時間: 2012-7-3 12:05
寧靜海 發表於 2012-7-3 09:41
  因為新北市還沒有訂出自己的管理規則,經濟部中部辦公室有強調,新北市政府當然還是可以適用這項規 ...

這下完蛋了
立法修法 再加上幾個帶頭鬧事的民代在議會杯葛
不知道要等到何年何月
作者: 小柚子    時間: 2012-7-3 13:05
本帖最後由 小柚子 於 2012-7-4 12:20 編輯

看樣子,北大夜市沒有撤離打算與跡象,除了豎立大型廣告看板,昨天還在第四台託播廣告,強力放送周二.五.六.,一共四日營業(新增營業日)。

對於挑釁意味濃厚的業者,新北市政府究竟是展鐵腕,還是塑膠腕?!

與高雄市行政效率PK,今晚即刻見分曉,就讓我們拭目以待。
作者: herolion    時間: 2012-7-3 14:30
挖塞!我們越打 他們營業時間反而延長耶!
比小強還厲害!至少小強還不會說謊!
他們既能賺錢又還能睜眼說瞎話呢!!
作者: evalee    時間: 2012-7-3 14:58
想說今天要稽查,拜託城鄉局帶衛生局一起來,因為昨天發現違法夜市裡面有食品衛生疑慮問題。不但食物放置地面,未加覆蓋,還有其他飲用水任憑風吹日曬,還有看起來像冰櫃的東西,裡面不知存放什麼?天氣炎熱,倘未插電,食物如何保存?


我請城鄉局為民眾健康把關,尤其現在放暑假,食品衛生對學童有影響。結果,城鄉局承辦人員說,衛生局告訴他們,只能針對合法有登記的業者檢驗開罰,對沒登記<違法>的,無法開罰檢查。

實在太荒謬了,違法的衛生局反而不管,放任違法未登記業者,民眾自求多福,吃出問題只好自己負責了,因為我們的市府沒辦法替大家把關。
太扯了....就是因為違法有疑慮的才更需要檢驗,沒想到違法的反而逃過衛生局稽查,這是什麼邏輯?



作者: evalee    時間: 2012-7-3 15:04
有臉說定期打掃週遭環境嗎?

每次過去都有不同垃圾,剛開始是雞排飲料罐,漸漸的垃圾越來越多樣性。

昨日下午過去,出現啤酒罐和鞋子....學勤路中央還有玻璃酒罐,除了表示環境髒亂,還代表台灣人的公德心低落,最重要的,業者不要再說什麼改善了,事實擺在眼前。

作者: Pochacco    時間: 2012-7-3 15:58
一樣是脫了漆的新北市政府團隊,無言~~~~
作者: 凡夫俗子    時間: 2012-7-3 16:22
evalee 發表於 2012-7-3 15:04
有臉說定期打掃週遭環境嗎?

每次過去都有不同垃圾,剛開始是雞排飲料罐,漸漸的垃圾越來越多樣性。

evalee大,忍臭照相的精神,令人佩服。
作者: cybee0808    時間: 2012-7-3 16:37
掉漆的新北市政府
任由違法蠻橫
作者: kwbaseball2002    時間: 2012-7-3 22:28
小朱牽到哪裡還還是小朱..不會變的啦...
沒有路用!
作者: lingoma    時間: 2012-7-4 00:12
本帖最後由 lingoma 於 2012-7-4 00:17 編輯

from 樓主nellrita:


【新北市訊】「北大美食廣場」經新北市政府城鄉發展局會同相關單位現場稽查,於101年7月3日查獲營業事實,因違反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規定,裁處違規人新臺幣6萬元罰鍰,並令立即停止使用。

「北大美食廣場」位於臺北大學社區特定區內機關用地及住宅區土地,經新北市政府城鄉發展局、經濟發展局、工務局、消防局、警察局(樹林分局)及樹林區公所等機關派員現場稽查查獲營業事實,已違反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規定,故城鄉發展局依都市計畫法第79條第1項規定及新北市處理違反都市計畫法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將於101年7月4日寄發行政處分書,裁處違規人新臺幣6萬元罰鍰,並令立即停止使用,同時告知如再經查獲違規事實,將依法按次處罰及強制斷水斷電。

城鄉發展局表示,「北大美食廣場」於臺北大學社區特定區內機關用地及住宅區土地,設置攤販集中場從事商業行為,已違反機關用地及住宅區土地使用管制規定,城鄉發展局於101年5月2日函請違規人於2個月內(即101年7月2日前)改善違規行為,告知屆時如未改善者,將依法裁處,亦於101年5月7日及101年5月8日發函經濟發展局及樹林區公所建議積極輔導「北大美食廣場」業者另覓適當地點經營,並在101年6月21日函請業者務必於101年7月2日前停止違規行為及告知如屆時仍繼續違規營業者,將依法裁處。

臺北大學社區特定區內機關用地非屬公共設施保留地,不得適用都市計畫公共設施保留地臨時建築使用辦法第2條、第4條,申請作為臨時攤販集中場使用;又依都市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多目標使用辦法第3條附表規定,機關用地申請多目標使用項目,未包括攤販集中場及商業使用;且依都市計畫法臺灣省施行細則第15條第1項第10款規定,住宅區不得作為攤販集中場使用。因此,城鄉發展局依法裁處罰鍰。

城鄉發展局指出,將於「北大美食廣場」下次營業日時辦理第2次聯合稽查,如屆時再查獲違規事實,將立即裁處及公告執行斷水斷電。

資料諮詢:城鄉發展局開發管理科股長 彭介山 電話:29603456分機7023
新聞聯絡:城鄉發展局蔡家雯 電話:29603456分機7051
作者: jojoyaro    時間: 2012-7-4 00:43
一堆官腔.快來個一刀"畢"命
作者: stanleyhsiao    時間: 2012-7-4 00:49
本帖最後由 stanleyhsiao 於 2012-7-4 00:51 編輯
多多綠茶 發表於 2012-7-4 00:10
這部份說實話跟業者無關人家打掃環境沒必要把附近沒公德心的人丟的東西全都一起掃一掃吧

     當然 ...


這就像 我不殺伯仁,但伯仁卻因我而死

正因為沒有公德心的人一直以來都不缺貨,不可諱言的,有一個這樣的場所給了這些人犯錯的機會,同時也造成別人的困擾,能說他們完全沒有責任嗎? 是的,法律上他們是沒責任,但我們不希望這種機會出現在我家附近...而且我更相信很多不住在這兒的人,買了食物帶到學勤路或公園中享受了這環境,但也把垃圾留給我居民

作者: joannewu    時間: 2012-7-4 02:27
標題: 美食廣場二百多個的攤販,很多人是貸款開業
本帖最後由 joannewu 於 2012-7-4 02:28 編輯

那對於貸款買房的住戶而言, 此不要去跳樓了嗎?
作者: evelyn0026    時間: 2012-7-4 09:05
多多綠茶 發表於 2012-7-4 00:06
有有有 昨天看到了 真的有星期天

    不是要開罰了嗎?

罰單一張六萬元...且又不是天天開罰

一周營業四天,一個攤位一晚收600元租金

算200個攤位好了...200個*600元*4天*4周=1,920,000

一個月收租近二百萬元,這張罰單還真是不痛不癢

開罰業者根本沒在怕的,最好趕緊斷水斷電,勒令停業~~
作者: 煙斗    時間: 2012-7-4 11:05
小柚子 發表於 2012-7-3 13:05
看樣子,北大夜市沒有撤離打算與跡象,除了豎立大型廣告看板,昨天還在第四台託播廣告,強力放送周二.五.六 ...

每周二、五、六日經營流動夜市.或是每周二、五、六、日.  在[六][日]間有[、]差很多.
作者: 小柚子    時間: 2012-7-4 12:15
煙斗 發表於 2012-7-4 11:05
每周二、五、六日經營流動夜市.或是每周二、五、六、日.  在[六][日]間有[、]差很多. ...

更正囉,感謝學長!
作者: 煙斗    時間: 2012-7-4 12:51
我沒看過廣告.我是想確定是營業三日或四日.每周二、五、六日經營流動夜市[可解釋三日].或是每周二、五、六、日[可解釋四日].
作者: 麥克    時間: 2012-7-4 12:59
今天市府正式開罰之後, 應該可以行文給第四台業者, 要求其立即禁播市府公告的違法夜市業者托播的廣告, 若不立即禁播非法廣告, 將向 NCC控訴.
作者: Audrey    時間: 2012-7-4 13:11
如果新聞說的沒錯, 下一個營業日也就是本週就會斷水段電. 是這樣, 就給新北政府一個 " 讚"
作者: kwbaseball2002    時間: 2012-7-4 13:16
斷水斷電沒有用啦..
業者不會自己開水車來,帶發電機嗎?

直接拆掉吧!
作者: 寧靜海    時間: 2012-7-4 19:48
多多綠茶 發表於 2012-7-4 00:10
這部份說實話跟業者無關人家打掃環境沒必要把附近沒公德心的人丟的東西全都一起掃一掃吧
     當然 如果業者願意也可以順便敦親睦鄰一下把全北大的範圍內一堆沒公德心的人亂丟的東西
     一起清一清..或許大家還會感謝業者 反而增加業者的宣傳了..
     看了這照片只能說 各位居民們 公德心真的自己要加強了


  沒有違法夜市,相信這些垃圾或惡臭一定會少了很多,
  而且亂丟垃圾的未必是居民,
  別忘了也有很多外地跑來觀光、嚐鮮的消費者...

  但不管如何,就算消費者再怎麼沒公德心,
  也比不上一開始就沒把法律放在眼裡,
  明知違法還堅持要在機關用地經營夜市的業者!

  看了這照片,我只會更希望違法夜市趕快拆遷,
  還給我們原來的居住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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