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ujack86 發表於 2012-6-27 16:29 依各縣市所訂定處理妨害交通車輛自治條例,如縣屏東其第 2 條本自治條例所稱之車輛如下:一、二輪以上之各 ...
oujack86 發表於 2012-6-29 14:51 因警政署之前有推動自行車鉻碼以防自行車被竊警方破獲後無法通知車主領回,處理員警回所後可查詢所有人再行 ...
dingding 發表於 2012-6-27 21:36 法規名稱: 新北市政府處理機器腳踏車停放及停車位設置要點 (民國 100 年 10 月 12 日 公發布) 1 一 ...
DanielYang 發表於 2012-6-30 08:44 感謝您將相關規定列出。 問題是現行單車停放之區域並非「公有」之人行道,乃是屬於該社區之公設部分,不 ...
oujack86 發表於 2012-7-1 09:59 看地方政府要不要依使用事實認定為『道路』,就依法有據,請參考交通部相關函釋。 交通部 97.03.03. 交路字 ...
oujack86 發表於 2012-7-1 10:19 所以說地方政府要主動為民設想,不然推一下動一下,北大社區招牌建設公司打了十年廣告都有了吧,地方政府呢 ...
oujack86 發表於 2012-7-1 10:30 本人向地方政府提出塗消就是不准,為何一定要找民代呢?所以說明明已違反法規地方政府不主動出擊還要民眾提 ...
oujack86 發表於 2012-7-1 10:36 您還是沒有進入要點,自行車不屬於『機器腳踏車範圍』,交通法令是屬於『慢車』所以說就算違規停於人行道上 ...
遊民 發表於 2012-7-5 23:51 回到樓主的問題 難道說腳踏自行車就無法可管了嗎?
DanielYang 發表於 2012-7-6 13:48 只不過... 即使有法可罰,問題是不知誰是車主,如何開罰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