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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6/21新北市政府城鄉發展局函 [列印本頁]

作者: 北大聯合自救會    時間: 2012-6-26 21:48
標題: 6/21新北市政府城鄉發展局函
大家好:

僅附上最新狀況...
作者: peaceisland    時間: 2012-6-26 21:58
是7/2,夜市就要強制收掉的意思嗎????
作者: 樂爸    時間: 2012-6-26 23:02
希望是暑假的第一砲~拆
不然好像又推給區公所
作者: zean    時間: 2012-6-27 08:09
peaceisland 發表於 2012-6-26 21:58
是7/2,夜市就要強制收掉的意思嗎????

應該是7/2才要開罰而已~
作者: chialang    時間: 2012-6-27 08:24
本帖最後由 chialang 於 2012-6-27 08:25 編輯

三、依貴公所檢送之稽查紀錄及照片,旨揭土地目前無供營業情形,尚難認定違反土地使用管制規定;
    敬請 貴公所持續派員稽查期使用情形;如經查獲作為攤販集中場使用,本局將依上開會議結論辦理
    後續裁處事宜。


城鄉局真的是讓人無言,案件編號:1010609014,
是我將十一點左右的兩地號營業狀況與相連,從風呂頂樓空拍。
於 6/9 寄信給城鄉局以及營建署,說明該案證據確鑿,
且市府由同一個承辦人員賴振昇於 6/21 回覆。
政府回罐頭郵件就算了,還裝傻當作不知道,實在很糟糕。

希望本周能有人督促樹林區公所派員稽查,否則屆時又是分案處理了。
作者: 小高    時間: 2012-6-27 08:26
本帖最後由 小高 於 2012-6-27 08:27 編輯

現在夜市的情況好像不太好了
大概沒多久就會自已掛掉
不知道該說好還是壞

往好的方面想,居民的力量擊退非法攤商

往壞的方面想,這裡的消費力還是不足,連攤販都做不起來

作者: 麥克    時間: 2012-6-27 08:39
城鄉局的回覆又開始睜眼說瞎話及欠照片了.... 這位賴姓承辦員, 您自己不會去看嗎? 還是希望我們居民繼續用力的向1999檢舉, 提供成山的照片證據讓您看的到?

再繼續這樣寫說認定不出來, 下次檢舉函就會就點名你本人自己過來這邊搜證, 居民還可以親自順便確認一下你的視力是不是有問題....可能不太適合任職公務員了.
作者: 凡夫俗子    時間: 2012-6-27 08:45
麥克 發表於 2012-6-27 08:39
城鄉局的回覆又開始睜眼說瞎話及欠照片了.... 這位賴姓承辦員, 您自己不會去看嗎? 還是希望我們居民繼續用 ...

說的也是,想不通。
作者: podzol    時間: 2012-6-27 08:49
必要時強制斷水斷電

連第一張罰單都還沒開出來, 要斷水斷電我看還有得等.
7/2這一張罰單一定要連中華電信一併開罰, 迫使中華電信主動積極解除合約, 讓業者沒地方去.
作者: 麥克    時間: 2012-6-27 09:01
7/2要開罰對吧? 只要新北市城鄉局沒有比照高雄市都發局那樣的裁罰標準, 就不要再說什麼依法行政了.

看清楚喔, 第一次6萬, 第二次9萬, 算次的, 沒有什麼隔一個月或兩個月再開第二張這回事, 高雄市是隔三天就開第二張, 第二張之後就是再隔三天後斷水斷電.

新北市府, 我們睜大眼等著看....
作者: 寧靜海    時間: 2012-6-27 09:31
peaceisland 發表於 2012-6-26 21:58
是7/2,夜市就要強制收掉的意思嗎????


  如果你看過公文裡面寫的裁罰基準表,所謂從嚴裁處,可能只是罰款6萬元而已,斷水斷電比較有效果,但實際上都市計畫法第79條還賦予政府強制封閉、拆除等許多手段,新北市政府若只有斷水斷電,只怕業者還是會持續違法經營下去...

  7/2只是個分水嶺,個人認為業者不會輕易認輸,大家還是要團結起來,持續監督,要求政府直接強制封閉或拆除,才可望能夠徹底解決違法夜市的問題。


  不過這篇公文還是有透露一個好消息,就是即使夜市遷移到旁邊住宅區,市府還是視為同一案處理,至少一切不用從頭來過,而八月份中華電信跟業者的官司也要開庭,希望最晚不要拖到八月事情才完結啊!
作者: Wen    時間: 2012-6-27 09:37
大家要強力規勸鄰居一定不能去消費, 目前看來效果不錯, 台北大學又在放暑假, 業者內憂外患, 不如歸去吧
作者: 凡夫俗子    時間: 2012-6-27 09:45
本帖最後由 凡夫俗子 於 2012-6-27 09:46 編輯
小高 發表於 2012-6-27 08:26
現在夜市的情況好像不太好了
大概沒多久就會自已掛掉
不知道該說好還是壞


閣下說:「往壞的方面想,這裡的消費力還是不足,連攤販都做不起來」

我倒認為:

夜市不是靠附近居民支持而存在的,北大特區的交通條件及地理位置不足以吸引外來客(試想一個土城的人,會往北大消費,還是往板橋消費?),就沒有具特色的攤商願意過來,結果是熱鬧有餘,實力不夠。

怕的是,他們為降低成本,把環境弄得一塌糊塗之後,還在苦撐。

所以讓他們早日結束,是唯一辦法。





作者: 洪阿民    時間: 2012-6-27 10:12
凡夫俗子 發表於 2012-6-27 09:45
閣下說:「往壞的方面想,這裡的消費力還是不足,連攤販都做不起來」

我倒認為:

小弟覺得不會苦撐耶
那業主不畏風雨搞得這麼大,打點東打點西的,無非就是為了賺錢
看到前景堪慮 (營收支應不了各種「成本」,或真的太過麻煩),應該就會收了
打游擊的應該不會固守陣地

不過小弟當然支持及早讓它結束,以免夜長夢多!!!
作者: kwbaseball2002    時間: 2012-6-27 10:24
本帖最後由 kwbaseball2002 於 2012-6-27 10:25 編輯

這句話
三、依貴公所檢送之稽查紀錄及照片,旨揭土地目前無供營業情形,尚難認定違反土地使用管制規定;
     敬請 貴公所持續派員稽查期使用情形;如經查獲作為攤販集中場使用,本局將依上開會議結論辦理
     後續裁處事宜。


是怎樣?
無供營業情形
很想罵髒話!

睜眼說瞎話....(保護自己,又開脫..自己不會來看嗎?全世界都知道有營業..就只有他說旨揭土地目前無供營業情形)
是當官的眼睛跟我們不一樣嗎?

會不會再七月二號後告訴大家...查無營業情形,因此無違反土地使用管制規定呢?????
作者: max1130    時間: 2012-6-27 15:36
我看這公所是故意挑非營業時間來看的吧
作者: 洪阿民    時間: 2012-6-27 15:47
kwbaseball2002 發表於 2012-6-27 10:24
這句話
三、依貴公所檢送之稽查紀錄及照片,旨揭土地目前無供營業情形,尚難認定違反土地使用管制規定;
   ...
是當官的眼睛跟我們不一樣嗎


官字下面似目非目,可見是跟凡人眼睛不太一樣
作者: creed    時間: 2012-6-27 15:49
max1130 發表於 2012-6-27 15:36
我看這公所是故意挑非營業時間來看的吧

公所都有來蒐證 城鄉局的說法比較匪夷所思吧


作者: 阿慌    時間: 2012-6-27 15:54
洪阿民 發表於 2012-6-27 15:47
官字下面似目非目,可見是跟凡人眼睛不太一樣

官字下面似目非目,可見是跟凡人眼睛不太一樣
那不是目,是2張口,怎麼說都對
官有帽子,遮了眼,所以如同無目
但這嘴可是不含胡糊的
作者: 北大聯合自救會    時間: 2012-6-27 23:48
請參考附件..

作者: creed    時間: 2012-6-28 00:14
北大聯合自救會 發表於 2012-6-27 23:48
請參考附件..

這樣看起來7/2並不會有甚麼強制做為 而且裁罰頻率為何也沒說
作者: kwbaseball2002    時間: 2012-6-28 10:43
本帖最後由 kwbaseball2002 於 2012-6-28 10:44 編輯
北大聯合自救會 發表於 2012-6-27 23:48
請參考附件..


看完全文...只想說..如果是我部門的會議紀錄...我會說..你們再開什麼會?
什麼叫做第一次查獲,第二次查獲,第三次查獲...

都沒有壓日期,如果第一次查或跟第二次查獲差2個月以上呢?
再來.....如果選星期一,三,四,日來....會查獲嗎?

如果都沒有查獲呢?
會不會像這一句話:


三、依貴公所檢送之稽查紀錄及照片,旨揭土地目前無供營業情形,尚難認定違反土地使用管制規定;
      敬請 貴公所持續派員稽查期使用情形;如經查獲作為攤販集中場使用,本局將依上開會議結論辦理
      後續裁處事宜。



這個會議有開跟沒開一樣啦!
如果萬一都講:旨揭土地目前無供營業情形尚難認定違反土地使用管制規定..
那還查獲什麼?
沒有查獲什麼的話是要罰什麼?
沒有第一次第二次沒有第三次查獲..哪來斷水斷電?
就算斷水斷電後....
業者自備水電後呢?
步拆調嗎?
不重罰嗎?如果每兩個月罰各新台幣六萬..有用嗎?
如果我是業主,就當繳稅就好了.....
笑死人了..六萬.....罰好玩的嗎?
業主會痛嗎?

罰款的上限應該不是新台幣六萬吧....不能罰最高的罰款嗎?
不能連續罰嗎? (每周二,五,六都給他重重罰最高罰款,這樣不信業者不怕)


市府能為而不為..有沒有瀆職的問題?請了解法規的大大解惑囉!

都搞兩個月了..還敢講:依貴公所檢送之稽查紀錄及照片,旨揭土地目前無供營業情形,尚難認定違反土地使用管制規定

算你會當官!
作者: 寧靜海    時間: 2012-6-28 10:48
只有斷水斷電,對業者來說只要自備發電機,就可以持續經營,實難達到讓業者停止違法營業的結果。

都市計畫法第79條賦予政府可以採取強制拆除、封閉等手段,希望新北市政府不要懦弱退縮,針對違法業者佔用機關用地轉租攤販營利的惡劣行徑,應該直接強制封閉,並勒令停業!

作者: andy826    時間: 2012-6-28 14:02
小高 發表於 2012-6-27 08:26
現在夜市的情況好像不太好了
大概沒多久就會自已掛掉
不知道該說好還是壞

不過也不完全是消費力問題, 有沒有意願(抵制)跟產品有沒有吸引人再次消費才是主要因素.
作者: andy826    時間: 2012-6-28 14:07
麥克 發表於 2012-6-27 09:01
7/2要開罰對吧? 只要新北市城鄉局沒有比照高雄市都發局那樣的裁罰標準, 就不要再說什麼依法行政了.

看清楚 ...

我在想, 7/5後是否可以請媒體來將兩套標準比對後報導, 也許會給新北市府壓力??
作者: 北大貓    時間: 2012-6-28 16:54
andy826 發表於 2012-6-28 14:02
不過也不完全是消費力問題, 有沒有意願(抵制)跟產品有沒有吸引人再次消費才是主要因素. ...

就我而言北大夜市的東西又貴又沒啥好吃的沒啥吸引力
不過很多人逛夜市是要那種氣氛  就算夜市擺爛經營應該還是會有很多人光顧
作者: kwbaseball2002    時間: 2012-6-29 14:02
剛剛突然想到..
七月二號是星期一耶....

那一天夜市是沒有營業的...
會不會...只是猜想..???????

七月二日一大堆人來...(表示他們有進義務了)..
然後說...沒有人在營業壓?沒有營業哪來違規?沒有營業哪來空汙?沒有營業哪來噪音?沒有營業哪來違規停車?
所以連六萬都省了....
所以.....我們繼續檢舉...市府繼續拖...再拖三個月.變十月二號,不錯..這一天剛好是周二營業日...
所已被查獲第一次,所以先罰六萬..再等兩個月.....and more and more!

會不會是這樣呢?
請各為大大與民代解惑囉!
作者: 阿育王    時間: 2012-6-29 14:07
我看把朱大少找來參觀一下夜市,看是北大居民腦子有問題,還是他的官員瞎了﹏
作者: kwbaseball2002    時間: 2012-6-30 16:56
新北市政府城鄉發展局...真敢講...

敢說..目前無供營業

有請特偵組出馬!
作者: kwbaseball2002    時間: 2012-6-30 16:59
新北市政府城鄉發展局...真敢講...

敢說..目前無供營業

有請特偵組出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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