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Beta 愛北大論壇

標題: 第二類謄本隱私全露 房仲取得個資好容易 [列印本頁]

作者: k800425    時間: 2012-6-15 19:29
標題: 第二類謄本隱私全露 房仲取得個資好容易
第二類謄本隱私全露 房仲取得個資好容易5 G4 t9 C' J. w  W
0 u. h% z9 W% h, [. B
作者: 段楚禎 | 卡優新聞網 – 2011年12月22日 上午4:58% m4 W  n6 s' B  E& d$ `

8 w2 b. U" [( e. Q  近年來,都更成了房市相當熱門的話題,尤其是寸土寸金的台北市,房仲業者為了獲取符合更新資格土地的民眾個資,可說是無所不用其極,甚至有業者在取得個資後,竟無預警於深夜登門拜訪,把住戶嚇了一大跳。9 [: r. k) o8 Y' M% b- i
  根本沒有賣屋打算的夏姓民眾向民代陳情,今(100)年10月初晚上10點左右,突然有房仲業者前來按電鈴,對方開口就問要不要賣房子,夫妻婉拒仲介後,隔天另一位同公司的人員,又再度在同樣時間登門造訪。夏先生認為從未與房屋仲介往來過,仲介卻可以一字不差知道地址、姓名,又在深夜十點多登門「拜訪」,深感氣憤與不滿。
! o, k* h4 |% B8 Q# _( C  其實房仲業者要取得個資並不難,只要向地政機構申請或上中華電信網站點選地政服務系統,申請帳號輸入相關地址,一筆資料花費二十元即可獲得,也暴露了個資外洩的疑慮。8 S: D! e/ Y: s% k2 C
  夏先生也曾向1999及古亭地政承辦員反應,地政承辦員僅表示幾乎每天都會接獲類似投訴,第二類謄本被房仲業者濫用,地政事務所也無可奈何,只能等待中央修改法令。7 P0 G3 `, M6 r' b7 s
  台北市議員林奕華認為,第二類土地謄本公開的目的,是為了確保買賣雙方土地交易安全,但如今卻成了房仲業者作為房屋物件市場開發的工具,與土地謄本公開的目的根本沒有關聯。
5 E" P6 B& @" j7 T  D5 d  I+ X  台北市地政局副局長曾秋木表示,土地及建物登記謄本係依據土地登記規則第24條之1規定核發,該規定將謄本分為第一類謄本及第二類謄本,其中第二類謄本係隱匿登記名義人之統一編號、出生日期及其他依法令規定須隱匿之資料,任何人均得申請。全國各縣市核發土地及建物登記謄本,也均依上開規定辦理。% G* W* k& D9 B
  曾秋木進一步說明,近來有民眾陳情,因第二類謄本未隱匿其地址致遭不動產相關業者騷擾,已函報內政部檢討第二類土地及建物登記謄本登記名義人「住址」公示之必要性,由中央檢討研議。
" Q" y: G+ J1 K! g' D/ r" w! J  Y0 L* G! z2 G' R+ K, @
資料來源: http://tw.news.yahoo.com/%E7%AC% ... 8%93-205855224.html
作者: 富貴妹    時間: 2012-6-15 20:12
這們問題真的很嚴重,個資的東西,就這樣讓任何人都可以查得到
# o5 w& s* t- v% }9 g5 A/ n




歡迎光臨 iBeta 愛北大論壇 (https://forum.ibeta.tw/) Powered by Discuz! X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