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承租人和中華電信的合約,與第三人有何關係?
中華電信既然沒有圍地,那隨便人都可以走進去,再走出來,
個人實在不懂中華電信到底要警告那一種第三人,
這個第三人要有什麼行為事實時,中華電信會用什麼法告這個第三人?
在下實在才疏學淺,完全看不懂中華電信這個告示的目的,
如果你看懂了,請解釋給我聽吧!
貴公司6/14於北大夜市現場正門口設立之告示牌經附近之住戶通報已被夜市業者私下拿掉, 業市業者之行徑已至藐視公權, 膽大妄為之際, 敦請貴公司拿出更積極的作為, 協調樹林區公所強制設立禁止設攤之公告並加速與夜市業者官司之訴訟, 甚者效法中華郵政逕行解除租約並設立圍籬以避免業者繼續將土地挪作非法私用. 以下附上ibeta討論區連結供作參考. 恭祈 順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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