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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汽車天然災害維修優惠辦法(泡水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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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baby
時間:
2012-6-14 15:05
標題:
汽車天然災害維修優惠辦法(泡水車)
新北市呼籲汽修業者遵守規定 保障消費者
101.06.14 發佈單位: 新北市政府法制局
日前因旺盛西南氣流影響,大台北地區遭受破紀錄之雨水侵襲,造成本市多處低窪地區淹水,且水深及腰,連帶波及民眾愛車,使許多停放低窪地區之車輛遭受泡水之害。車輛泡水後,各項零組件容易產生銹蝕,且因雜質侵入,更會造成各零組件之損壞,因此這次大雨之侵襲,除造成民眾各項生活不便外,亦造成財產上之莫大損失。
新北市政府法制局於今(101)年2月間曾檢查本市轄內重點維修廠,要求各廠恪遵95年經濟部所公告之「汽車維修服務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相關規定,
確實執行以下項目:
一、各項主要服務(含拖吊費)或零件費用之揭示及告知。
二、維修項目或超過預定費用時之告知義務。
三、零配件之指定及保固須經消費者確認。
四、維修品質之擔保及出具保證書。
五、維修項目須經消費者檢測或路試。
六、給付遲延之處置。
七、收取非約定費用與留置車輛之禁止。
八、消費者有終止或解除契約權。
本次大雨造成各項公共設施之重大侵害,也對民眾之財產造成極大之損失,尤其是民眾車輛為其代步,甚至生財之重要交通工具,若因泡水或為水患所損,則不僅造成民眾之生活不便,甚且使其財產遭受莫大損害。
因此,新北市政府法制局呼籲轄內汽車維修業者確實執行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之相關規定,並提升服務品質,勿於民眾遭受天災之苦時,而乘機剝削消費者之權益。
新北市政府法制局亦呼籲消費者應到設備齊全、相關服務有保障之廠商維修自己之愛車,如此方能保護自己之權益。
消費者若遇不良廠商藉機不當剝削、漲價,或有任何消費上之爭議問題,均可撥打1950專線
,新北市政府消費者服務中心定會幫消費者解答各項消費問題,甚或
由消費者保護官親自幫民眾解決各項消費爭議
。
資料詳洽:法制局消費者保護官室 蕭光展消保官
電話:本市境內1999、29603456-4763或0963307356
下載檔案 汽車天然災害維修優惠辦法(泡水車) [attach]90989[/attach]
作者:
林家小妹
時間:
2012-6-14 15:14
謝謝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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