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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幸福夜市問題不該怪政府? [列印本頁]

作者: 艾力    時間: 2012-6-13 14:43
標題: 幸福夜市問題不該怪政府?
本帖最後由 艾力 於 2012-6-15 08:44 編輯

夜市議題在專題討論區裡已有170篇主題發起

如果當初公部門諸公們有確實依法執事,
何來的空間、時間
讓大家為夜市問題相爭吵? 讓業者有機會擴大營業?
更讓夜市的議題在愛北大網站裡綿延不絕,一篇又一篇?

本篇不是要幫不守法的言行脫罪, 更非要對這些違法行逕減輕責任
但想大家是否都忘了
許多民間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的紛爭
如果光靠兩造說理談法就能解決問題,我們何需勞民傷財辦選舉?

違法夜市訴求這麼久,還能如此坐大
收人民納稅錢的政府 and 兼負人民選票責任的首長
不該來承擔、來善後?

(想想師大夜市住戶和店家們兩造相爭之畫面,市府官員們看了能心不愧乎?)

每個人民檢討自己的言行是必需的,也是不能停斷的 (大家都是社會的一份子)
喝酒不該開車、騎車要戴安全帽...都是老百姓自身要做到
不守法者,該檢討也該責怪;
但...這都不能掩蓋政府存在的價值與必需有的責任

社會不公不義之事不可能消失、違法行逕亦不會消跡,
所以我們需要立法和執法部門的設立來管事,不是嗎?

這樣的思維無關顏色,
我們在選用商品時都有資格權利做客訴來增進產品功能進化
難道不該對所票選的團隊也是如此的監督著?
(賢能的政府有義務要分清楚聽聞的批評聲,是人民的監督訴求?還是反對派黨?而非通盤當成是為反對而反對)

我不願跟著一起辱罵夜市業者,就跟開車遇上碰撞時找警察來是一樣的道理
對方有可能是無意也有可能是故意,
但是一切對錯就應該是讓警察來"依法處理",沒啥好爭論的,不是嗎?
  so, 許多紛爭的關鍵就在"執法者"身上。

民代代表不同聲音,不同里區有不同做法... 尚可理解是立場使然
但是主事監管的政府就不應該擱置違法行逕又漠視居民訴求,不是嗎?

有權執法的政府諸公們不該被批評? 幸福夜市問題不該怪政府?
請先去掉政治立場再來說服我。
ps.
對政黨來說, 在野了就要想辦法登基, 執政了就要擔心被拉下; 所以, 換位子就換腦袋地半斤八兩爭鬥。
但是對老百姓而言, 既然用選票淘汰了現在在野黨, 就沒啥好需要費心去批評無權的在野者; 應該有效用力地監督目前手上有權有錢的執政者團隊。

幸福夜市問題不該怪政府?
既然夜市是違法的,政府為何讓其存在至今?
如果這問題不該怪政府,那在是非紛擾之間誰是最後一道防線?

作者: 洪阿民    時間: 2012-6-13 15:13
不該怪政府嗎?
違法業者敢這樣明目張膽,不就是吃定政府,甚至跟政府有某種默契嗎?
知道等政府踢完皮球,慢慢依法行政,自己早就可以獲利了結了嗎?
如果政府處事果決明快,他們敢這樣霸王硬上弓嗎?

說真的,個人不會那麼責怪里長,那麼埋怨民代,因為他們只是反應問題 (頂多施壓)的管道
沒有權力解決問題
主管機關才是最大的關鍵!
作者: rainbow    時間: 2012-6-13 15:38
我以為這問題算在新北市政府頭上是基本款說




作者: rainbow    時間: 2012-6-13 15:52
本帖最後由 rainbow 於 2012-6-13 17:41 編輯

民代部分  我不認為是全然無責的
當然  他們沒有公權力來管理  這一點我從未埋怨過

不過我個人認為  這件事最弔詭的是事前無"法"預防  事後無"法"可管

跟民代陳情時  我會比較強調從開幕前居民反應意見到夜市開張後兩敗俱傷的過程
原本可以在事前就降低傷害與摩擦的事件
卻因為"無法"  而導致事情越鬧越大
因為過往都是"就地合法" 所以業者安心  居民擔心  導致事情越來越不可收拾

不管委員或議員
我認為他們都應該要去思考  如果夜市是一個觀光亮點  那要怎樣監督政府不讓它變汙點  
是不是可以要求政府單位有更好的配套跟事前溝通輔導?
陳情時  有些民代助理的反應是:
這和我有什麼關係   這是台灣地區攤販問題的通病  又不是只有這裡無法可管
這時我會很無奈的想  
不就是因為無法可管  才想請民代去監督去想  為何會有這窘境?
新北市攤販自治條例難產  台灣攤販管理條例跛腳   警察管不到攤販.....
這些不是民代該思考的問題嗎?
為什麼會有一樁又一樁就地合法的案例  造成攤商放心進駐相信一定會安全過關
這背後的壓力和來源  不該是民代要去想一想的嗎?

台灣頭到台灣尾  那麼多前車之鑑
如果民代認為只有"就地合法" 才是解決問題  不是處理問題  
那下一個抗爭點  不知道會在哪?
如果立委諸公認為攤販問題只是地方層次議題  不去思考背後的法規缺漏
那每一次抗爭  都只是一次抗爭 沒有成長    只有摩擦和傷害

作者: kwbaseball2002    時間: 2012-6-14 13:16
有些網友就會發表一些...奇怪言論....
唉.....如果一切要靠自己,那要政府幹啥用?


作者: 艾力    時間: 2012-6-15 08:43
洪阿民 發表於 2012-6-13 15:13
不該怪政府嗎?
違法業者敢這樣明目張膽,不就是吃定政府,甚至跟政府有某種默契嗎?
知道等政府踢完皮球, ...

我九彎十八拐地欲言又止

  你給它截彎取直一語道破了~~


  ..
作者: 艾力    時間: 2012-6-15 09:01
rainbow 發表於 2012-6-13 15:38
我以為這問題算在新北市政府頭上是基本款說


怪政府有兩種
一是為反對而反對的看不順眼
一是表達被疏忽的地方,亟需關注
但是通常多數人心中跟著政黨立場論事時,
   攻守之間,早已沒了準頭...


   不管當初投的是那一顏色, 誰當選都一樣
    政府做得好的要肯定, 缺的就要勇敢直諫
    (肩負公務繁多又百姓意見不一,官員難免不易兼顧,更需要人民點醒)

  以這次612暴雨放假的兵慌馬亂,
  若非民怨訴出、若非官員願意正視
   總統就不會要求氣象局、朱市長更進一步提出大台北生活圈同步調構想
   以目前結果來論, 政府這樣的動作是值得肯定的。
    這就是政府的權力與責任!選賢與能的基本期待。
作者: 艾力    時間: 2012-6-15 09:20
rainbow 發表於 2012-6-13 15:52
民代部分  我不認為是全然無責的
當然  他們沒有公權力來管理  這一點我從未埋怨過


   民代當然有責任為民發聲,
   但他也要面對不同立場的民意, 所以勇敢發表不同意見是很重要的
    但是許多情況許多人的想法是:批評政府就是和在野黨同一立場@@

   一個健康的民意架構是: 民意→黨意→政策走向
    但是許多事實卻是到過來的。
    不同顏色一掌權都是這樣換腦袋的。

    ...唉, 不該怪政府嗎? ... ›

   
作者: 艾力    時間: 2012-6-15 09:23
kwbaseball2002 發表於 2012-6-14 13:16
有些網友就會發表一些...奇怪言論....
唉.....如果一切要靠自己,那要政府幹啥用?


   就是因為在一些議題討論市
     一次又一次看到有如政府 fans 般的言論出現
讓人有感而發...


作者: yljimmy    時間: 2012-6-15 09:27
本帖最後由 yljimmy 於 2012-6-15 09:28 編輯
艾力 發表於 2012-6-15 09:01
以這次612暴雨放假的兵慌馬亂,
  若非民怨訴出、若非官員願意正視
   總統就不會要求氣象局、朱市長更進一步提出大台北生活圈同步調構想
   以目前結果來論, 政府這樣的動作是值得肯定的。
    這就是政府的權力與責任!選賢與能的基本期待。


艾力大

我不太能同意這句話耶

政府不能每次災難都以下次改進做結論啊

如果這樣的政府就很好了, 那之前災難的教訓算什麼 ?

如果88風災近千死難者能給政府一個警惕的話, 這次就不會又亂了套

每次災難每次亂, 每次都是下次會改進

又不是新來的, 到底要幾個下一次呢 ?
作者: sapling    時間: 2012-6-15 09:30
yljimmy 發表於 2012-6-15 09:27
艾力大

我不太能同意這句話耶

這是因為每次得到的教訓,只要新聞風頭過了又擺一邊了, 所以才會不斷跳針重複一樣的戲碼
作者: 寧靜海    時間: 2012-6-15 11:13
艾力 發表於 2012-6-15 09:01
怪政府有兩種
一是為反對而反對的看不順眼
一是表達被疏忽的地方,亟需關注


  政府有動作應該給予肯定,只是單以這次颱風問題來說,馬總統的說法似乎有將責任推給氣象局的意味,這對氣象局實在非常不公平。

  另一方面,大台北共同生活圈共同宣佈停班停課是好事,但只怕一旦宣布停班停課,牽連甚大,因此未來遇到風災或豪雨,真的放假的機會就變小了,如此一來反而造成人民的危險,這個措施是否妥當,還需要再觀察。

  至於違法夜市的問題,簡單說,業者就是執意違法,挑戰公權力,但政府卻拿不出更積極的作為,甚至鄉愿地企圖協助夜市合法或遷移,這種態度真的讓人蠻失望的,也讓人質疑背後是否存在不當的利益關係;但不管如何,市府開出的勸導單即將在7月2日到期,之後是否會真的採取斷水斷電的強制措施,大家拭目以待,以希望大家持續關心跟監督,讓北大特區重回往日的生活品質與環境水準...
作者: 艾力    時間: 2012-6-15 12:44
本帖最後由 艾力 於 2012-6-15 13:04 編輯
yljimmy 發表於 2012-6-15 09:27
艾力大

我不太能同意這句話耶


"政府不能每次災難都以下次改進做結論啊
如果這樣的政府就很好了, 那之前災難的教訓算什麼 ?
如果88災近千死難者能給政府一個警惕的話, 這次就不會又亂了套
每次災難每次亂, 每次都是下次會改進
又不是新來的, 到底要幾個下一次呢 ?"
  

我的想法是:

01. 面對程度不好的同學, 身為師長若不降低標準, 可能會氣到中風。
(so... 只要對方還是學生, 只好抱著正面鼓勵的態度)

02. 人民要以永遠的反對黨自居,而非喜歡的人/黨掌權就降低標準。
(每次事件都是老天爺給人民機會,檢驗看看那一個首長的肩膀夠厚實...)

03. 超脫顏色思維是人民讓政府落實苦民所苦的第一步。不然永遠就只是一句口號。

...

作者: 艾力    時間: 2012-6-15 12:48
sapling 發表於 2012-6-15 09:30
這是因為每次得到的教訓,只要新聞風頭過了又擺一邊了, 所以才會不斷跳針重複一樣的戲碼 ...


  只要政府的 fans 們沒有解散

不管那個顏色掌權

"不斷跳針重複一樣的戲碼" 會一直傷害我們的土地與人民...

...


作者: frank    時間: 2012-6-15 12:52
標題: RE: 幸福夜市問題不該怪政府?
艾力 發表於 2012-6-15 12:44
"政府不能每次災難都以下次改進做結論啊
如果這樣的政府就很好了, 那之前災難的教訓算什麼 ?
如果88災近 ...

您說的太好了!!  完全同意!!
作者: 艾力    時間: 2012-6-15 12:58
寧靜海 發表於 2012-6-15 11:13
  政府有動作應該給予肯定,只是單以這次颱風問題來說,馬總統的說法似乎有將責任推給氣象局的意味, ...

政府有動作應該給予肯定,只是單以這次颱風問題來說,馬總統的說法似乎有將責任推給氣象局的意味,這對氣象局實在非常不公平。...

   這只要不是政府的 fans , 都已心知這不是第一次了 ...  

  另一方面,大台北共同生活圈共同宣佈停班停課是好事,但只怕一旦宣布停班停課,牽連甚大,因此未來遇到風災或豪雨,真的放假的機會就變小了,如此一來反而造成人民的危險,這個措施是否妥當,還需要再觀察。

   我也如是擔心著...

  至於違法夜市的問題,簡單說,業者就是執意違法,挑戰公權力,但政府卻拿不出更積極的作為,甚至鄉愿地企圖協助夜市合法或遷移,這種態度真的讓人蠻失望的,也讓人質疑背後是否存在不當的利益關係;但不管如何,市府開出的勸導單即將在7月2日到期,之後是否會真的採取斷水斷電的強制措施,大家拭目以待,以希望大家持續關心跟監督,讓北大特區重回往日的生活品質與環境水準...

建議海大和有心朋友們, 將主力集中放在政府身上; 因為那才是夜市去留與否根本關鍵。
  夜市背後問題很複雜之巨, 政府以外的問題都非你我所能左右的。

...
作者: rainbow    時間: 2012-6-15 13:31
本帖最後由 rainbow 於 2012-6-15 13:35 編輯

一般小老百姓監督政府  很有得拼   
打電話?
言詞要小心  不然會有污辱公務員風險
頻率不能太高  不然有強制罪風險或癱瘓行政資源問題
寫信?
很快就會就會收到罐頭回信  然後僵住無解
發公文?
大約兩周到一個月後收到回文  內容同罐頭公文
檢舉?
不太有效  警察說太常開單民眾也會反彈  民代會施壓
環保局人力不足  來的時候大概是幾小時以後  事件已然消失
還有儘管你小心避開一切情緒  理性平和就事論事也不癱瘓行政資源
公務員會問你: 不是有民代嗎?反應居民意見請找民代
然後你只能很無奈的再告訴公務員  找過  但民代要我打1999
找媒體?  新聞呈現的好像另一個世界  你的發言可以剪光可以重組
抗議? 要被不理解的人辱罵


只能說 小老百姓監督政府  好像沒有想像中容易.....

作者: 艾力    時間: 2012-6-15 15:31
rainbow 發表於 2012-6-15 13:31
一般小老百姓監督政府  很有得拼   
打電話?
言詞要小心  不然會有污辱公務員風險


  對於政府辦事能力與效率問題, 這如你所述又是一長個惡夢  

且先看夜市紛爭, 被點名批評過的對象有:
業者 (經營者、攤商...)
來客 (亂停車的、騎車上人行道的、亂丟垃圾的...)
地主 (郵局、中華電信...)
執法 (政府、警察單位...)
還有一些愛北大會員 (挺夜市的、只是沒跟著批評的...)

就像開車遇上碰撞時找警察來是一樣的道理
一切對錯就應該是讓警察來"依法處理",沒啥好爭論的
許多紛爭的大小關鍵就在"執法者"身上。

所有關心夜市問題者難道沒有想過
170多篇相關主題的討論結果
不論是舌戰或取暖
目前看來一些問題似乎都改變的有限且慢
甚至於反而有促成其合法存在之勢?
  這關鍵不就是在政府管理執法的態度嗎?

怪政府, 或許問題還是一樣
但是怪業者、來客、地主、愛北大會員...問題更是不會改變啊!

不怪政府的最後就只能怪自己了。

...
ps.
文林苑拒遷戶,未將"主要"茅頭對著建商、搬遷戶
因為他們明瞭這樣的問題是出在政府管理制度出了問題
如今,因文林苑事件已經讓都更法擬要求建商要拆遷完後才可進行預售
文林苑拒遷戶如果當初默默忍受, 沒有向市府抗爭
權益被犧牲的還包括買預售屋的人民啊。

....


作者: 寧靜海    時間: 2012-6-15 17:41
艾力 發表於 2012-6-15 15:31
對於政府辦事能力與效率問題, 這如你所述又是一長個惡夢  

且先看夜市紛爭, 被點名批評過的對象有:
怪政府, 或許問題還是一樣
但是怪業者、來客、地主、愛北大會員...問題更是不會改變啊!
不怪政府的最後就只能怪自己了。


  一個問題的產生,原因本來就是多元的,而違法夜市的案例,很明顯的,除了政府作為不夠積極外,業者眼中只有利益,知法犯法,跟居民硬幹到底;以及地主只顧私益,缺乏環境與社區營造觀念等等,這些都是值得檢討與反思的問題。

  實際上若完全把焦點放在政府,卻忽略違法者該負起的法律與道德責任,這也不甚合理,以最近酒駕者屢屢肇事為例,政府執法不力,立委立法過於寬鬆固然都該檢討,但違法者仍應該受到法律處分,以及社會的譴責,這並不會有衝突。

  我們知道治本當然要找政府,但大家在網路上討論凝聚共識,或將訊息散播出去,讓大家知道業者違法,讓大家知道自己的消費選擇,可能助長違法行為,這些討論與做法也是同樣重要的。

  簡單說,治本重要,治標也很需要,不是說治本就不用治標了。


  另外也借此文呼籲大家,儘量不要到違法夜市消費,或許你每個禮拜花50塊只是小錢,但違法的業者跟攤販卻可能因此繼續經營下去,繼續影響周圍社區居民的生活,繼續破壞你我共有的居住環境,這一點希望大家理解,也真的希望大家可以自制、助人。
作者: rainbow    時間: 2012-6-15 17:45
只能說 我的觀察與樓主您不同吧
若大家真的只是在亂槍打鳥 四處亂怪一通 未向公部門反應
那現在應該連勸導單都沒有  政府連理你都不會理
天邊選區的民代也樂意出來輔導合法  解決問題
地主也繼續收租就好
其他尚未淪陷的地  大概現在就淪陷了.....  


作者: 小柚子    時間: 2012-6-15 17:56
本帖最後由 小柚子 於 2012-6-15 18:17 編輯
rainbow 發表於 2012-6-15 13:31
一般小老百姓監督政府  很有得拼   
打電話?
言詞要小心  不然會有污辱公務員風險


雖然小老百姓沒有權利,直接監督或質詢政府,但是民代卻是人民一票票托付出來為民喉舌。

當民意代表不管基於什麼原因而放棄為民喉舌,人民就應該勇敢站出來,告訴政府,我們的心聲!!

從反違法夜市事件,看到很多人性軟弱的一面,但卻不減損北大居民的意志力與決心。

7/2期限,絕對不是從天而降的禮物,這當中,有多少居民寫信陳情,打電話跟民代溝通,直接與公務員建立對話機制,甚至透過種種有效管道去溝通?!

不是熱心居民參與,也不會有今天的成果!!

衷心盼望,北大居民一起加入保護家園活動,不管是一封信,一個電話(給政府或民代),或一個鼓勵(對自救會成員),甚至共同響應抵制前往違法北大夜市消費活動,對於反違法北大夜市都是涓滴成河的力量!!

文字清談,沒有行動,都是枉然!!

加油!!加油!!加油!!



作者: evalee    時間: 2012-6-15 18:09
看了樓主的文,無法參透樓主的真正意思。
只能就標題思考
違法夜市,當然要怪政府執法不力,也要怪地主監督不周,假如路磚被夜市弄壞,行人受傷,視情況地主有責任。

還有,當然要怪業者,如果業者不諳法令,不知道違法,難以苛責,事實上業者身價上億<t台計算>,有公司,有法務,若稱做資產管理不熟法令,不知道幹這件是違反都市計畫法,殊難想像。
就算不苛責業者,所謂''不教而殺謂之虐'',城鄉局已經開罰說違法,中華電信也告了,樹林區公所也說違法;教都教了__告訴你違法。業者不搬走,還擴建,那斷水斷電,被居民檢舉,被法院拆除,就不能算''虐''。被居民批評,講白是他自找的。
當然最重要的,是政府的處理態度,這種無視法令,自以為幫助居民找到幸福的業者,還是趕快立即遷離吧。


作者: podzol    時間: 2012-6-15 21:43
當然要怪政府! 聖展夜市被告發, 市府開罰後就收掉了. 高雄市違法夜市沒開賣就被公告禁止設攤, 我們家旁的北大夜市, 日益擴大卻不見市府跟中華電信有任何積極作為, 奇怪耶~朱市長! 取締夜市難不成還有大小眼.
作者: 艾力    時間: 2012-6-16 08:44
本帖最後由 艾力 於 2012-6-16 11:25 編輯
evalee 發表於 2012-6-15 18:09
看了樓主的文,無法參透樓主的真正意思。
只能就標題思考
違法夜市,當然要怪政府執法不力,也要怪地主監督 ...


事有輕重緩急之分
要怪的當然不止政府, 但是政府是關鍵
這篇 podzol 所發的帖, 不就是例子:
https://forum.ibeta.tw/forum.php ... D907%26typeid%3D907

    有些人文中奮力批評業主、來客、地主....甚至於,愛北大的會員他也批評 @@
  卻像維護偶像般地以言詞守護政府...把對方當為反對而反對的在野黨似地;
似乎這都是大家(業主、來客、地主....)的錯,但就是不關政府的事 。

  如果要去向業主抗議, 這些人可能出現;
  但若是要向政府抗議, 這些人一定沒影...

我稱呼這樣的人: "政府 fans"

(剛好現在的政府是KMT, 說政府微詞就常被"政府 fans"當做是DPP )

...
作者: podzol    時間: 2012-6-16 09:06
艾力 發表於 2012-6-16 08:44
事有輕重緩急之分
要怪的當然不止政府, 但是政府是關鍵
這篇不就是例子:

那個連結好像是我發的那篇高雄夜市違法的新聞???
作者: 凡夫俗子    時間: 2012-6-16 09:11
evalee 發表於 2012-6-15 18:09
看了樓主的文,無法參透樓主的真正意思。
只能就標題思考
違法夜市,當然要怪政府執法不力,也要怪地主監督 ...

說得好,字字珠璣。
作者: 艾力    時間: 2012-6-16 11:20
rainbow 發表於 2012-6-15 17:45
只能說 我的觀察與樓主您不同吧
若大家真的只是在亂槍打鳥 四處亂怪一通 未向公部門反應
那現在應該連勸 ...

  不是意指沒向公部門反應
更非要抹滅大家的努力成果

但見 170 多篇的夜市議題裡,
關於政府的討論篇數比例上是過少的
再加上
政府fans們的發言,讓我忍不住發帖提醒一下

夜市的去留, 關鍵在政府的態度

這一點,難道比批評業主、來客、地主....還不重要?
podzol 所發的帖
https://forum.ibeta.tw/forum.php ... D907%26typeid%3D907
不就適足驗證我的想法

...
作者: 艾力    時間: 2012-6-16 11:22
podzol 發表於 2012-6-16 09:06
那個連結好像是我發的那篇高雄夜市違法的新聞???


  是啊, 就是你發的那帖...

不好意思,
連結處前, 忘了加上你的大名

.....
作者: 洪阿民    時間: 2012-6-16 11:31
evalee 發表於 2012-6-15 18:09
看了樓主的文,無法參透樓主的真正意思。
只能就標題思考
違法夜市,當然要怪政府執法不力,也要怪地主監督 ...

其實不用想太多啦
不妨就把標題模擬成我們之前討論的那篇.....

幸福夜市問題完全不該怪政府 (,你相信嗎)?

就當純粹討論政府就是囉
作者: 艾力    時間: 2012-6-16 11:57
寧靜海 發表於 2012-6-15 17:41
  一個問題的產生,原因本來就是多元的,而違法夜市的案例,很明顯的,除了政府作為不夠積極外,業者 ...

一個問題的產生,原因本來就是多元的,而違法夜市的案例,很明顯的,除了政府作為不夠積極外,業者眼中只有利益,知法犯法,跟居民硬幹到底;以及地主只顧私益,缺乏環境與社區營造觀念等等,這些都是值得檢討與反思的問題。

     社會裡不可能只有好人, 地主更不可能人人都懂得環境與社區營造觀念...
   這些都是"夜市"值得檢討與反思的問題, 但不該是"違法夜市"討論的重點
夜市170多帖相關議題放太多在次要的討論,分散太多意見主題
所以政府才有空間、時間可以慢慢來, 不是嗎?


 實際上若完全把焦點放在政府,卻忽略違法者該負起的法律與道德責任,這也不甚合理,以最近酒駕者屢屢肇事為例,政府執法不力,立委立法過於寬鬆固然都該檢討,但違法者仍應該受到法律處分,以及社會的譴責,這並不會有衝突。

  我們知道治本當然要找政府,但大家在網路上討論凝聚共識,或將訊息散播出去,讓大家知道業者違法,讓大家知道自己的消費選擇,可能助長違法行為,這些討論與做法也是同樣重要的。

  簡單說,治本重要,治標也很需要,不是說治本就不用治標了。


我同意 治標也很需要
但看到 治標之比重超過大於治本...

事有輕重緩急之分
眾人譴責的最終目的是要改變不好的現況
如果沒改變,
是不是就該想想譴責方向或比重該調整調整呢?

一旦譴責方向失準或比重失當
不但是進度緩慢更是節外生枝,是不是?

...
作者: stanleyhsiao    時間: 2012-6-24 00:39
徒法不能自行,政府不能風行草掩的引導人民,又沒辦法落實訂定的法令,徒損政府的威信與人民的情感,這是目前台灣政治環境的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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