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身為消防管理負責人擅自關閉消防警示裝備置全體住戶生命財產於不顧 2.違反區權會決議不當花費.... 3.介入物管招標要求廠商需要經他約談
耐心 發表於 2012-6-10 09:46 第一點.. 如果是事實.. 只能是短期內不得不的作為..而且要有臨時替代方案並公告周知.. 第二點.. 不當花費 ...
arthur999 發表於 2012-6-10 10:21 ...
區權會決議擱置的建案卻急速交付不符合資格的委員(規約規定須設籍滿半年但該委員為新遷入僅約三個月) ((溢))價施作
耐心 發表於 2012-6-11 00:53 應該是三件分開的事.. 一. 違反區權會決議.. 二. 資格不符合規約規定.. 當選委員無效..
amysun0205 發表於 2012-6-16 10:02 應該有很多社區都有那些問題吧!只是程度不同! 有的懂得利益迴避,有的做得太明顯.. 真正熱心服務的應該也有, ...
arthur999 發表於 2012-6-16 14:12 管理社區事務分兩種人~ 一種懂得住戶的素質,常常藉感謝佛祖感謝上帝的語言, 吹噓自己能將社區建設成富有 ...
老熊 發表於 2012-6-10 15:02 難得看到王里長這麼快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