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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中華郵政說明夜市土地現況 [列印本頁]

作者: rainbow    時間: 2012-5-31 13:11
標題: 中華郵政說明夜市土地現況
板橋郵局表示:
1.業者今明兩日會遷出其土地
(舊夜市用地  靠近中悅部分1/3  現今清空部分)
2.已與業者終止租約   
3.已告知業者  遷出後的空地不得作為夜市停車之用
4.已申請圍籬經費  下周一業者遷空後會設圍籬及告示牌

以上 感謝中華郵政明快處理

中華電信  你們還在等什麼??
作者: lingoma    時間: 2012-5-31 13:19
太好了,又有一個好消息
.
作者: creed    時間: 2012-5-31 13:20
郵局都可以設圍籬 中華電信為啥不行 這很明顯了吧 做與不做而已

大家好好問問 中華電信行政管理科8941-5711 黃大科長吧


作者: 棉花糖媽咪    時間: 2012-5-31 13:22
難怪夜市旁邊的空地又開始在整地蓋棚子...
不是沒了夜市,只是換個位子
作者: 饅頭爸    時間: 2012-5-31 13:22
有人知道郵局土地佔據哪個位置嗎??
會不會只有一小點啊??
作者: SDW    時間: 2012-5-31 13:24
所以敦園隔避的私人用地這二天才急著施工..
看樣子這二天就會移到隔避去了..
今天是報稅的最後一天..
雖然取之社會,用之社會..是理所當然..
但想到無所為的公部門就會讓人生氣..
明知它即將違法,明知它的意圖..
守法的老百姓只能等待更大的違法事件..才能抗議


P.S 抒發一下今天報稅和早上看到帳棚已搭起來的不爽心情..



作者: 小豬媽媽    時間: 2012-5-31 13:27
是啊,我一直覺得中華電信可以圍地,為什麼不敢做?
現在中華郵政就可以圍地!
作者: rainbow    時間: 2012-5-31 13:27
饅頭爸 發表於 2012-5-31 13:22
有人知道郵局土地佔據哪個位置嗎??
會不會只有一小點啊??

原來夜市的1/3  
我猜原本業者遷到隔壁  打算把那邊當無本停車場
還好郵局承辦人有所預防
所以早早就申請圍籬經費
昨天也告知業者不會讓他們繼續使用了



作者: 麥克    時間: 2012-5-31 13:32
SDW 發表於 2012-5-31 13:24
所以敦園隔避的私人用地這二天才急著施工..
看樣子這二天就會移到隔避去了..
今天是報稅的最後一天..

目前以敦園社區為首的聯合自救會, 是絕不會就這樣坐以待斃的, 現正使用各種合法的管道全力對抗中, 我們要給予敦園社區最大的支持, 只有團結才能給予這種非法惡質的業者迎頭痛擊.



作者: creed    時間: 2012-5-31 13:44
麥克 發表於 2012-5-31 13:32
目前以敦園社區為首的聯合自救會, 是絕不會就這樣坐以待斃的, 現正使用各種合法的管道全力對抗中, 我們要 ...

沒錯 團結力量大
作者: creed    時間: 2012-5-31 13:48
rainbow 發表於 2012-5-31 13:27
原來夜市的1/3  
我猜原本業者遷到隔壁  打算把那邊當無本停車場
還好郵局承辦人有所預防

這才是效率啊 給板橋郵局拍拍手

那中華電信的效率勒 網路已經是龜速 行政效率也是如此嗎

虧他還半民營化
作者: 小柚子    時間: 2012-5-31 13:53
水電都是中華電信申請給好庭車公司使用,合約終止卻不願設圍籬、立告示牌、申請停水停電。

這樣算上有誠意解決與道歉?!對照郵局積極作為,更顯諷刺。。

作者: 北大貓    時間: 2012-5-31 14:01
早就說過中華電信就是這種企業
越是民營化越敢跟你賺這種錢
作者: 霸川    時間: 2012-5-31 14:25
麥克 發表於 2012-5-31 13:32
目前以敦園社區為首的聯合自救會, 是絕不會就這樣坐以待斃的, 現正使用各種合法的管道全力對抗中, 我們要 ...

離我們越來越近了

團結抗議
作者: zean    時間: 2012-5-31 15:01
建議敦園社區立刻再找媒體來現場從空中鳥瞰~~

違法夜市擴張營業公然踐踏公權力~~

並且嚴重危及周邊社區公共安全~~

讓媒體報導繼續給市府施加壓力~~~

讓大家一起告訴侯副市長~~

公安的議題是不能等的~~

別再堅持讓行政部門把程序跑完~~

鬧出人命你就別哭給大家看~~
作者: yljimmy    時間: 2012-5-31 15:20
本帖最後由 yljimmy 於 2012-5-31 15:21 編輯

我的天

公家的郵局比民營化的中華電信還積極

發展到這種程度
要說種花電信沒和好停車有一腿... 真的很難令人置信
作者: zean    時間: 2012-5-31 15:25
yljimmy 發表於 2012-5-31 15:20
我的天

公家的郵局比民營化的中華電信還積極

這就是有政風單位和沒有政風單位的差別~~~

一個單位如果只剩服務專線和意見信箱~~

就好比門口請保全禁止所有外人進入參訪一樣~~

犯了錯躲起來~~

你永遠拿他沒轍~~
作者: DanielYang    時間: 2012-5-31 15:53
好佳在!中華郵政的風評沒有被這醜事給敗壞,不然我都不敢再發言了。
作者: rainbow    時間: 2012-5-31 17:06
小柚子 發表於 2012-5-31 13:53
水電都是中華電信申請給好庭車公司使用,合約終止卻不願設圍籬、立告示牌、申請停水停電。

這樣算上有誠意 ...

是啊~  中華電信還比中華郵政提早接到陳情與警告

處理速度卻慢多了...
作者: 遊民    時間: 2012-5-31 17:37
<已申請圍籬經費  下周一業者遷空後會設圍籬及告示牌>

我不覺得中華電信及郵局二者的回答有太大的區別

一個是現在"不設圍籬"
一個是"遷空後會設圍籬"

夜市搬遷離開現址後
那塊地設不設圍籬跟我們好像沒什麼關係



作者: rainbow    時間: 2012-5-31 17:41
本帖最後由 rainbow 於 2012-5-31 17:50 編輯
遊民 發表於 2012-5-31 17:37
我不覺得中華電信及郵局二者的回答有太大的區別

一個是現在"不設圍籬"


遊民大哥
郵局已經終止租約了
只是因為業者搬遷要時間 所以他們給期限到本月底清空
這一點動作比中華電信快

至於設圍籬  我認為是有差異的
因為不設的話  目前清空的這塊郵局用地(舊夜市1/3用地)  
會成為業者無本的停車場
圍起來  至少不會亂停車或堆積物品  或者其他流動攤販趁機擺放
所以他們下周一會來把業者應他們要求清空的這1/3郵局的地圍上圍牆

新夜市用地與舊夜市用地呈現L型相通
倘若中華電信不設圍籬隔開
那麼業者自然是使用到非撤不可
區公所給中華電信的文建議他們設圍籬  以及立告示牌  
目的就是增加兩個夜市用地相通的困難度


假設經過一段長久的法律處理  業者果真撤到新的地
鄰近中華電信空地無人管理又沒有圍牆隔開
恐將成為無本停車空地  
對業者來說反而是利多吧....

作者: 遊民    時間: 2012-5-31 18:20
rainbow 發表於 2012-5-31 17:41
遊民大哥
郵局已經終止租約了
只是因為業者搬遷要時間 所以他們給期限到本月底清空

安安
以下有些是我自己揣測的

我覺得夜市在我們表示反對後
它的應對方式是
先試著能不能抹平反對的聲浪
當它發現無法抹平
再加上地主終止契約
及面臨可能被開罰單的狀況時
利用法院執行及市府開罰會有時間延後的狀況
一方面能拖則拖
一方面準備轉移陣地

我不知道夜市是否真的會在下週一轉移陣地
但是我覺得夜市不會一塊地分二種處理方式
(這樣它得付現址及新租二塊地的租金)

中華電信及郵局回答的差異
或許只在於中華電信回答的比較快而已

夜市搬遷後現址設圍籬
或許會有如您所說的各點
不過
我想大家比較在意的是
夜市帶來對衛生/交通/安全各點的疑慮

最近常在想有什麼方式讓夜市搬走
1.從地主終止租約這種方式著手
強制執行必須透過法院進行
整個流程的時間半年以上跑不掉

2.從違反使用分區市府開罰這種方式著手
要查報3次後才會斷水斷電
大概也要好幾個月

而前二種方式在夜市轉移陣地後
又得重新run過

我覺得先前大家提出的方式中
最有效的方式應該是抵制消費
沒錢賺夜市自然就走了
只是.........

繼續加油吧
自己的家園只能靠自己維護



作者: 小柚子    時間: 2012-5-31 18:36
遊民 發表於 2012-5-31 18:20
安安
以下有些是我自己揣測的

學長:
好不好停車也是消費意願考量之一,圍起來,立告示牌,希望間接削弱逛街人潮。唉。。

業者有的是錢(tvbs報導),要在北大特區空地輪流營業,不是不可能。
作者: 遊民    時間: 2012-5-31 18:47
小柚子 發表於 2012-5-31 18:36
學長:
好不好停車也是消費意願考量之一,圍起來,立告示牌,希望間接削弱逛街人潮。唉。。

也只能繼續做下去了

換個角度想
如果能逼著夜市一直轉移陣地
外來的消費者找不到夜市設置地點
也會影響它的生意
說不定它就會因為賺不到錢離開了

所以我呼籲大家
如果有人問路到夜市時
請介紹去老街或鶯歌
謝謝

作者: zean    時間: 2012-5-31 19:39
遊民 發表於 2012-5-31 18:47
也只能繼續做下去了

換個角度想

介紹人家去違法夜市消費是缺德的~~

特別是去違法違規的危險營業場所~~

搞不好還會要人命耶~~~

有良心的攤商們~~

呼籲你們自行退租~~

別再來擺攤~~

再繼續執迷不悟硬要違法營業~~

只怕消費者連你們賣的內容物都要質疑了~~~
作者: meikuo2002    時間: 2012-5-31 19:56
抗爭了半天~~結果夜市變成在我家正門口~~~今天中華郵政圍地請他遷出~~結果遷到旁邊私人地,過陣子中華電信也依樣畫葫蘆,到時候變成整個都在我家門口了~~~這對我們風呂跟敦園的住戶來說真是諷刺,不知該不該繼續抗爭下去~~~越抗爭離我家越近~~~現在可以請中華電信跟郵政終止契約~~~之後整個都在私人地之後~~~我們該如何是好??
作者: rainbow    時間: 2012-5-31 20:53
本帖最後由 rainbow 於 2012-5-31 20:56 編輯
meikuo2002 發表於 2012-5-31 19:56
抗爭了半天~~結果夜市變成在我家正門口~~~今天中華郵政圍地請他遷出~~結果遷到旁邊私人地,過陣子中華電信 ...


私人土地一樣是違法的   我們要繼續努力下去!!
請中華電信與中華郵政圍起來  是要縮小規模  
要不然以業者招商動向 原意是擴大  不是遷移  是整片L型都是  

市府前兩天開會時的會議紀錄中  
法制局的意思似乎是認為新的用地  兩個月的勸導期應該要跟舊的用地分開
(請見   https://forum.ibeta.tw/forum.php?mod=viewthread&tid=63194
法制局:有關得否因「北大美食廣場」業者無改善違規行為之意向,而 於原定限改期限前,令業者立即停止違規行為,且倘未停止違規行為, 再經查獲者,即依都市計畫法第79條第1項規定予以裁罰一節,應有充 份理由,惟為避免爭議,似於限改期限屆滿後,視實際情形,依法裁處 為宜。另業者如於營業地點毗鄰之住宅區擴大營業,涉及違反都市計畫法令部分,因與上開營業位址分屬不同地號土地,自無限改期限2個月之約束。)
為何法制局會這樣認為  可能要法律高手來解釋一下
我是覺得很不合理
難道同一業者繼續同樣的違法行為可以這樣邊打邊跑?
這樣下去豈不是流竄北大社區各個空地?

據了解  業者接觸的地主不只現在看到的這一大塊地
也有其他夜市團在觀望與接觸其他空地
我們必須讓業者與地主看到居民的團結
否則將來到處是夜市了

作者: kwbaseball2002    時間: 2012-5-31 22:53
rainbow 發表於 2012-5-31 20:53
私人土地一樣是違法的   我們要繼續努力下去!!
請中華電信與中華郵政圍起來  是要縮小規模  
要不然以業 ...

如果我中大樂透...

這裡的空地我全買起來...當公園!
哈哈哈
作者: Chloe媽媽568    時間: 2012-5-31 23:55
中華電根本沒有解決的誠意, 對這麼龐大的事業體來說, 設告示牌子或設圍籬, 根本不是難事, 在自有土地上做這些也不必通知誰或者取得那個單位同意; 這樣的民營集團真的讓人失望, 難怪老是有民眾抗議中華電信"吃人夠夠"
作者: evalee    時間: 2012-6-1 01:17
rainbow 發表於 2012-5-31 20:53
私人土地一樣是違法的   我們要繼續努力下去!!
請中華電信與中華郵政圍起來  是要縮小規模  
要不然以業 ...

我想這是法律上''一行為''的認定問題,一行為一罰。

法制局應該是覺得:甲:一個行為人+在一個地號=一個違法行為。乙:即便同一個行為人+但加上不同地號=一個違法行為
。看似相同,但前後已經是不同甲乙兩個違法行為,要啟動另一個程序才能處罰後面那個乙行為。

我還沒查實務見解,但我認為如果同一個人,把攤位移來移去,這種連續性的行為,形式上看起來,甲地移到乙地好像是二個不同行為,但評價上應把此連續行為視為同一行為
不知道有誰研究行政法上行為數認定,有,可以指教一下,感謝
作者: evalee    時間: 2012-6-1 01:27
kwbaseball2002 發表於 2012-5-31 22:53
如果我中大樂透...

這裡的空地我全買起來...當公園!



那就有k大兒童公園;k大長青公園;k大反殯葬成功紀念公園....。
eva小妹恰好整理桌面,看到數月前買樂透,紅包袋後面有''雲頂夢境,解碼參考'',馬上提供k大。

....解一下最近北大特區的鳥事 :
公園:28  22
夜市:43  37
警察最近跑來開單,警察:29 23
民意代表護航,民意代表:38 32
違法xx,猶如鬼怪,鬼怪:25 19
殯葬和墳墓有關,墳墓:31 25
有非北大居民之陌生遊客,因夜市來北大,陌生人:33 27

.......... ya,以上eva亂亂解,苦中作樂一下,中了要蓋公園喔。


作者: dingding    時間: 2012-6-1 06:21
evalee 發表於 2012-6-1 01:27
那就有k大兒童公園;k大長青公園;k大反殯葬成功紀念公園....。
eva小妹 ...


作者: 遊民    時間: 2012-6-1 08:19
evalee 發表於 2012-6-1 01:17
我想這是法律上''一行為''的認定問題,一行為一罰。

法制局應該是覺得:甲:一個行為人+在一個地號=一個 ...

印象中行政罰是"一行為一罰"
沒有"連續犯"的問題

例:
我某次半夜走環河快
一路超速
被測速器照了二次
所以收到二張罰單

行為的學說中
通說採"犯罪行為說"
即行為符合犯罪構成要件態樣為一行為

違反使用分區
如果把土地當做要件
不同的土地
我覺得不是同一行為
作者: 榕姐    時間: 2012-6-1 11:50
其實中華郵政和中華電信都一樣是公辦民營的單位
而且中華郵政民營化之後服務更多元, 聽說也因此業績強強滾~~
所以, 同樣的事碰到不同的單位, 執行力就天差地...

作者: 北大貓    時間: 2012-6-1 12:47
榕姐 發表於 2012-6-1 11:50
其實中華郵政和中華電信都一樣是公辦民營的單位
而且中華郵政民營化之後服務更多元, 聽說也因此業績強強滾 ...

從之前老百姓抗議 還有政府施壓 台灣網路龜速又貴的問題 他們的應對態度
中華電現在的處理方式也是可以預期的
作者: 遊民    時間: 2012-6-1 18:48
rainbow 發表於 2012-5-31 17:41
遊民大哥
郵局已經終止租約了
只是因為業者搬遷要時間 所以他們給期限到本月底清空

剛剛去幾分甜買麵包
回來經過夜市時看了一下
二塊地同時在營業
而且將"郵局"出租的那塊地當停車場在用

您說的對
要圍起來才不會被夜市占用

作者: 吉米    時間: 2012-6-1 23:40
請問中華郵政那塊地 什麼時候會來蓋郵局?
每次要寄東西要跑很遠  很不方便ㄟ
作者: rainbow    時間: 2012-6-2 18:46
吉米 發表於 2012-6-1 23:40
請問中華郵政那塊地 什麼時候會來蓋郵局?
每次要寄東西要跑很遠  很不方便ㄟ  ...

我也不知道耶
之前寧靜海寫信去問過  https://forum.ibeta.tw/forum.php?mod=viewthread&tid=56353
當時郵局應該是認為附近郵局服務量足夠    所以還沒有興建必要
現在評估結果有沒有改變
要問  板橋郵局勞安科文書股
電話:(02)22570132#695~698
傳真:(02)22596978
E-mail:pcr-0004@mail.post.gov.tw
作者: 饅頭    時間: 2012-6-2 19:40
官阿~
北大-三峽
環境努力到今天
被一條公文
被一堆別區的官
一夕玷污~
官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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