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謝您101年5月16日的來信。有關您反映「隆恩街絕對不能開放砂石車、大貨車通行!」案,謹說明如下:
本府在規劃大貨車行駛或禁行路線時,係考量地區性交通狀況、道路屬性、鄰近地區貨物運輸需求及周邊經濟發展等條件,全盤考量後加以規劃。對於本案三峽區隆恩街是否開放砂石車、大貨車通行,本局將先蒐集相關資料後,再邀集當地警察分局、區公所及里長等相關單位檢討研議。
非常感謝您對市境交通問題的關心,若對本案仍有其他意見或疑問,歡迎隨時與本府交通局聯絡,將竭誠為您服務與說明。
新北市政府交通局交通安全科第二股
齊志君
本市境內1999、(02)29603456 分機 6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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