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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夜市擴張變停車場一樣違法!!! [列印本頁]

作者: 寧靜海    時間: 2012-5-23 11:04
標題: 夜市擴張變停車場一樣違法!!!
本帖最後由 寧靜海 於 2012-5-23 11:43 編輯




  「北大幸福美食廣場」違法夜市承租鄰近學勤路上的私人土地,最近已經完成整地、開始灌漿,企圖擴張營業範圍或增設停車場,但這樣還是「違法」!

  以「停車場」來說明,根據「停車場法」的規定,這種私人土地設置停車場,係屬「臨時路外停車場」,根據停車場法第11條規定,還是要向新北市政府交通局提出申請,經過核准才能設置。

停車場法
第十一條 都市計畫範圍內之公、私有空地,其土地所有人、土地管理機關、承租人、地上權人得擬具臨時路外停車場設置計畫,載明其設置地點、方式、面積及停車種類、使用期限及使用管理事項,並檢具土地權利證明文件,申請當地主管機關會商都市計畫主管機關及有關機關核准後,設置平面式、立體式、機械式或塔臺式臨時路外停車場;在核定使用期間,不受都市計畫法令土地使用分區管制有關區位、用途、建蔽率、容積率、建築高度等相關限制。但臨時路外停車場設置於住宅區者,應符合住宅區建蔽率、容積率及建築高度之規定。

  問題來了...

  如果業者真的提出停車場設置計畫,那勢必要移植路樹,珍貴的路樹竟然必須為了違法業者擴張經營而遷移,你捨得嗎?

  再者,北大特區缺停車場嗎?學成路、大義路的停車場根本沒有停滿過,所以這個停車場根本就只是為了滿足業者擴張營業、繼續違法中飽私囊的工具而已,我們怎麼可以允許新北市交通局通過這種莫名奇妙的停車場設置計畫?


  
  為了避免這種不公不義的事情再次發生,呼籲大家多透過「市長信箱」或撥打1999等管道,要求交通局絕對不能核准業者申請停車場以及移植路樹的計畫,更要提醒交通局切莫成為違法業者的幫兇。

  同時,業者行徑越來越囂張,也呼籲大家多跟市府溝通,請他們不要再傻傻遵守兩個月的期限,如果業者真的擴張,應該直接開罰、強制拆除、勒令停業,不該讓居民成為業者謀取暴利的犧牲品。


  市長信箱:http://talk.ntpc.gov.tw/indexEmail-1.jsp
  市民專線:1999


  希望大家關注違法夜市擴張的消息,絕對不能讓業者狡猾伎倆得逞!!!


作者: 饅頭爸    時間: 2012-5-23 11:12
真是欺人太甚~~
作者: 張小媚    時間: 2012-5-23 11:23
這夜市真的太誇張了,
業者完全無視我們北大居民的存在~氣!!!

聽說最近在路邊發放折價券要增加買氣,
這些不甩業者的鄰居~給你一個讚!
拿折價券的鄰居,更希望直接丟到垃圾桶!!!

生氣生氣生氣.......

作者: 穴居人    時間: 2012-5-23 11:31
還好有海大提供即時訊息!
作者: chioumj    時間: 2012-5-23 12:35
我們卻拿他沒辦法.....慘!!
作者: 三千金的娘    時間: 2012-5-23 12:40
業者會不會把夜市移到現行整地的私人土地,不再在中華電信的地營業?
中華電信的地再還原為停車場用?(供逛夜市人潮使用?)
若夜市在私人土地營業,這樣是否有違法?
他是不是想鑽這樣的洞?

作者: kwbaseball2002    時間: 2012-5-23 13:08
剛剛已經寄了市長信箱
作者: peaceisland    時間: 2012-5-23 13:24
自救會趕快行動吧
作者: 胭脂    時間: 2012-5-23 13:32
真的要趕快行動,是否在他開幕的時候, 我們抗議隊圍堵起來不要讓消費者進去呀
作者: 阿蕊兒    時間: 2012-5-23 13:46
昨天整地之後的結果是:路樹都被噴上了一層層的水泥,白白的,可憐的路樹

作者: 六爺    時間: 2012-5-23 13:47
胭脂 發表於 2012-5-23 13:32
真的要趕快行動,是否在他開幕的時候, 我們抗議隊圍堵起來不要讓消費者進去呀 ...

對啊,而且頭上都綁白布條,以示我們的決心!!
作者: 以利亞    時間: 2012-5-23 13:52
張小媚 發表於 2012-5-23 11:23
這夜市真的太誇張了,
業者完全無視我們北大居民的存在~氣!!!

鼓勵大家索取折價券  拿愈多愈好
因為我們拿得愈多  真正想消費的人就拿得愈少
如果折價券全被我們這些反夜市的人拿光了  真正想消費的人就一張也拿不到
這樣業者想藉折價券刺激買氣的伎倆就宣告失敗

昨天我去家樂福採買物品   經過夜市  感覺人不是那麼多  有幾種可能
一  禮拜二的關係
二  我們大家報警取締違停汽機車  逐步見效  被開罰過的消費者不太敢來了
三  其實這夜市也沒啥吸引人的地方  大家玩膩了
四  以利亞沒想到的原因
但不管如何  業者會發折價券  其實證明一件事  買氣不如預期
作者: 以利亞    時間: 2012-5-23 13:56
胭脂 發表於 2012-5-23 13:32
真的要趕快行動,是否在他開幕的時候, 我們抗議隊圍堵起來不要讓消費者進去呀 ...

很危險  因為這個夜市業者是黑道  也是輔大夜市的老闆
記得之前的新聞嗎  竹聯幫要來輔大夜市分一杯羹  這個業者都不買帳了
如果我們去圍堵夜市  他一定會派人打我們  動用武器都有可能
我覺得最好的方法是  趕快催促自救會長出面帶領大家行動
我是找不到自救會長啦  但能找到的人趕快去催促

作者: 北大貓    時間: 2012-5-23 14:19
夜市在停車場用地就地合法的難度應該比機關用地簡單多了
作者: lingoma    時間: 2012-5-23 14:24
這個夜市業者是黑道???

北大特區需要警察局!急急急!!!
作者: 寧靜海    時間: 2012-5-23 14:28
北大貓 發表於 2012-5-23 14:19
夜市在停車場用地就地合法的難度應該比機關用地簡單多了


  並沒有............

  首先停車場能否合法申請已經是個問題,停車場再轉作夜市,更是明顯違法「停車場法」規定停車場不得作不符停車場使用的規定,並沒有就地合法比較容易的問題,是根本不可能就地合法!!!

  建議大家現階段多向交通局表達反對的立場,讓這個停車場從一開始就無法存在,之後就可以依「都市計畫法」「台灣省施行細則」規定住宅區不得設置攤販集中場為由,要求城鄉發展局直接拆除或強制撤離,這樣最實際!
作者: creed    時間: 2012-5-23 14:32
有人知道這塊地的地號嗎 如果申請停車場的主辦單位是誰 絕對不能讓他黑箱作業
作者: 寧靜海    時間: 2012-5-23 14:34
creed 發表於 2012-5-23 14:32
有人知道這塊地的地號嗎 如果申請停車場的主辦單位是誰 絕對不能讓他黑箱作業 ...


這個網站可以查。

http://cityzone.tpc.gov.tw/service/
作者: 麥克    時間: 2012-5-23 14:36
寧靜海 發表於 2012-5-23 14:28
  並沒有............

  首先停車場能否合法申請已經是個問題,停車場再轉作夜市,更是明顯違法「 ...

是的, 一樣, 市政府會先開罰承租業者 (不用勸導了, 已經勸導過了), 然後再開罰地主.

到時候再來公佈是那一位黑心的地主做這種沒天良的事...
作者: 霸川    時間: 2012-5-23 14:41
該是北大鄰居第三次團結的時候了


作者: 阿正爸爸    時間: 2012-5-23 14:48
本帖最後由 阿正爸爸 於 2012-5-23 14:51 編輯

遊行抗議+1
台灣政府的行政效率真是差到不行
韓寒說我們這是華人最好的地方
我覺得新加坡才是
光政府效率差十萬八千里
作者: notyet    時間: 2012-5-23 14:49
霸川 發表於 2012-5-23 14:41
該是北大鄰居第三次團結的時候了

但因為意見不一致,有人反對,也有人支持,很難團結逼退它們,所以,大家再努力努力吧~
作者: Wen    時間: 2012-5-23 15:24
Divided we fall, united we stand, hands across Beta
作者: creed    時間: 2012-5-23 15:30
剛剛查了一下

臨時路外停車場設置


應備證件:
1.新北市政府辦理「利用空地申請設置臨時路外停車場」申請書
2.土地權利證明文件(土地登記謄本簡化免附)。
3.土地使用分區證明文件。
4.建築線指示(定)圖。
5.設置計畫。
6.無土石方挖填行為切結書。
7.排水設施規劃圖(含水溝尺寸、排水流向)。
8.水土保持計畫書(僅涉及山坡地開發時需檢附)。
9.無任何建築行為且未來不得要求拆遷補償切結書(僅涉及市地重劃或區段徵收開發地區或公共設施保留地時需檢附)。
10.核准之建造執照影本(僅領有建照案件需檢附)。
11.建照實際動工前停止營業切結書(僅領有建照案件需檢附)。

我想業者應該都沒有吧,昨天的行為可以告發他們違法施工嗎
作者: 歐寶媽    時間: 2012-5-23 15:39
真的很誇張耶!
作者: creed    時間: 2012-5-23 15:52
以前在外面施工的時候都要有施工證明

我想業者他們應該沒有 還是有人有看到他們的施工告示牌

如果甚麼都沒有 下次看到直接打電話給警察叫他們以現行犯逮捕工人好了
作者: yljimmy    時間: 2012-5-23 16:03
法律
是寫給我們這種中規中矩的人看的

至於這業者...
應該是壓根就從來也沒想過有法律規範這件事吧

來模擬一下他們的思維...

--(我是分隔線, 以下為設計心靈對話)-----------

用講的法律喔... 會綁手嗎? 不會
用寫的法律喔... 會綁腳嗎? 也不會

那, 手也沒綁腳也沒綁, 幹嘛不能灌水泥咧?
作者: creed    時間: 2012-5-23 16:03
我想在附近的社區架設網路攝影機 有誰家可以提供場地(面夜市的兩塊地 並可以架設在室內 家中有網路環境) 這樣方便大家監控業者有無胡亂施工 也可以記錄 請私下PM我

作者: ibetallen    時間: 2012-5-23 16:23
政府有無作為不予置評,但看樣子...
業者玩法卻玩出了心得...
作者: andy826    時間: 2012-5-23 16:42
本帖最後由 andy826 於 2012-5-23 16:45 編輯

我已經預想到, 假設這是機關用地的避風港, 遷過來後我們再仍以違法來揪舉, 無效率的政府又要再拖半年. 然後呢?! 下次又再找另一塊地比如桃子腳隔壁. 一直循環, 飽的還是業者. 罰金根本像指尖一樣. 也根本無法對業者有效開罰. 如果政府沒效率, 不能因為累犯而立即拆除, 苦的還是民眾

女王同事的朋友有想創業, 也看上北大夜市. 來詢問後, 我們說是違法. 仍無明顯感覺他會打消念頭
作者: alin    時間: 2012-5-23 16:50
andy826 發表於 2012-5-23 16:42
我已經預想到, 假設這是機關用地的避風港, 遷過來後我們再仍以違法來揪舉, 無效率的政府又要再拖半年. 然後 ...

我也是這麼想的
業者每六個月換個場地
只要有2~3個地點輪流使用
加上執法不力的公僕及幫忙解套的民代
要趕走這無良的違法夜市....好難
作者: 小柚子    時間: 2012-5-23 16:53
alin 發表於 2012-5-23 16:50
我也是這麼想的
業者每六個月換個場地
只要有2~3個地點輪流使用

聽說業者正有此打算喔
作者: andy826    時間: 2012-5-23 16:57
那是否我們可以先跟那些素地地主先溝通? 當然最好是先幫他們牽線比如合法停車場, 甚至建商.  否則除非佛心來著不以私利為目的, 業者找上門, 地主還是會給他們弄
作者: evalee    時間: 2012-5-23 21:06
本帖最後由 evalee 於 2012-5-23 21:07 編輯

有人質疑為何要抗爭?
誰喜歡風吹日曬去街頭抗議?官逼民反,檢舉了,這種狀況不但沒停止,反而惡化,不上街頭,是要怎樣才解決?

面對這種違法業者,說要給北大幸福,請問400多人線上連署了,加上社區的連署還沒計入,這些人不要你給的,希望你離開,你是沒看見嗎?不般離,繼續和居民對抗,這種人說要給北大幸福,誰相信?
向市府檢舉,違法你就要依法行政,廢話推託一堆,該依法行政的時候不依,要蓋殯葬區居民抗議,就拿依法行政當擋箭牌,尸位素餐。
作者: dingding    時間: 2012-5-23 21:48
北大貓 發表於 2012-5-23 14:19
夜市在停車場用地就地合法的難度應該比機關用地簡單多了

貓大說的沒錯!爾後攤商準備好小發財車,大辣辣的在停車場裡做起生意....要檢舉難度確實不小,舉發逃漏稅頂多罰款而已,就當作租金支出吧!
該如何以對?實在傷腦筋!
作者: rainbow    時間: 2012-5-23 21:55
andy826 發表於 2012-5-23 16:57
那是否我們可以先跟那些素地地主先溝通? 當然最好是先幫他們牽線比如合法停車場, 甚至建商.  否則除非佛心 ...

地主....據我所知自救會的一些成員有請詹里長去溝通
告知此地作為夜市用地的法律風險(地主跟業者可同時開罰)
以及周遭居民的感受痛苦
另外也有其他人透過種種管道去跟地主傳達居民的心聲
(因為大家不是在這裡居住很久  
沒有什麼認識幾十年的阿伯阿舅可以幫忙約喝茶
所以只能先透過輾轉管道接洽)

如果溝通後  地主堅持要租給業者    我只能說  大家已經盡力去顧到人情義理
人情義理不被接受  很無奈的  也只能跟地主說抱歉  
我們被迫還是得從法理抗爭的方式著手  屆時  只怕要波及到地主
作者: yljimmy    時間: 2012-5-23 22:16
業者既然已經投下資金整地
地主應該不太有機會反悔了

但我認為地主很難宣稱無辜
尤其是已經有中華電信土地事件在先

既然敢做, 就要敢當
訴請主管機關一同處分吧
作者: 阿松criss    時間: 2012-5-23 23:24
"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今日會有目無法紀的違法夜市,其實也是我們的社會與政府教育出來的..從"客廳即工廠"然後"經濟起飛"到"臺灣錢淹腳目"政府一直強調"賺錢""賺錢""賺錢"...但是我們的生活真的有改善嗎?環境有變好嗎?幾十年前用環境換鈔票的方式,到了21世紀的今天依然通用?因為只要是會"快速賺錢的商人"連媒體也會大大的報導讚揚一番,卻刻意忽略背後合法性的問題.....這個社會病了病到沒藥醫..病到只剩下"錢"...
作者: ritaho    時間: 2012-5-24 08:44
阿松criss 發表於 2012-5-23 23:24
"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今日會有目無法紀的違法夜市,其實也是我們的社會與政府教育出來的..從"客廳即工廠"然 ...

講的真好~  給你100個讚~
作者: potatosea    時間: 2012-5-24 11:02
rainbow 發表於 2012-5-23 21:55
地主....據我所知自救會的一些成員有請詹里長去溝通
告知此地作為夜市用地的法律風險(地主跟業者可同時開 ...

跟地主溝通應該沒什麼用,
請侯友宜趕快強制拆除比較實際!!!

新北市政府到底在幹嘛?
已經超過一個月了耶!
夜市不僅沒收掉,
竟然還擴張!!!
越看越生氣啊!!!
作者: potatosea    時間: 2012-5-24 11:04
看到這篇文章馬上就去打電話了!
結果交通局竟然說無法可管!!!
真的很生氣!!!

大家要多打電話要求交通局,
絕對不能核准業者設立停車場,
更不能移走珍貴的人行道路樹啊!
作者: Lavo    時間: 2012-5-24 11:04
請問你們有人接到樹林分局警員來電嗎?

當初針對夜市問題申訴市長信箱, 對回覆內容不滿意, 今早收到警員來電, 害我以為是詐騙集團勒!
作者: avatar2005    時間: 2012-5-24 11:21
又想到個賤招~~
目前抗議幸福夜市不幸福的人,
相信除了自己不會去以外,也會請親朋好友不要去。

我們就逆其道而行,大家都去,也請朋友也去,
重點來了,每個人去逛一小時,不買東西,
一個小時多100人逛就好,那個區域那麼小,
相信一定會擠到水洩不通,連買個東西都難,
如果業者真的多個停車場,我們就開車去停,給他塞滿滿的,
持續個幾個月,相信本來想去消費的人也懶得再去了,
大家覺得這個爛主意怎樣?哈
作者: 洪阿民    時間: 2012-5-24 11:28
本帖最後由 洪阿民 於 2012-5-24 11:29 編輯
avatar2005 發表於 2012-5-24 11:21
又想到個賤招~~
目前抗議幸福夜市不幸福的人,
相信除了自己不會去以外,也會請親朋好友不要去。


這個.....我覺得很難講
畢竟台灣人有愛排隊、愛湊熱鬧的惡習
(據說有些店家的排隊人潮是假的)
如果人山人海的畫面在電視播出,又被不良媒體渲染,搞不好會引來更多真正的人潮 .....
作者: 小柚子    時間: 2012-5-24 11:48
本帖最後由 小柚子 於 2012-5-24 12:05 編輯
potatosea 發表於 2012-5-24 11:04
看到這篇文章馬上就去打電話了!
結果交通局竟然說無法可管!!!
真的很生氣!!!


假如政府的態度是,面對知法玩法的業者繼續縱容,未來再次出現業者嗆官員的景象也就不難想像了。

面對業者違法亂紀,惡性重大,怙惡不改,而政府再不拿出魄力有效的依法行政,要人民如何信賴政府有處理違法北大夜市的決心?!


作者: Pochacco    時間: 2012-5-24 11:55
想請問除了那沒用的市長信箱外,可以直接信跟侯副市長反應嗎?有管道嗎?
作者: 小柚子    時間: 2012-5-24 12:04
Pochacco 發表於 2012-5-24 11:55
想請問除了那沒用的市長信箱外,可以直接信跟侯副市長反應嗎?有管道嗎? ...

你可以直接寄掛號信,直接署名給侯副市長。
作者: moby2910    時間: 2012-5-24 12:09
creed 發表於 2012-5-23 15:52
以前在外面施工的時候都要有施工證明

我想業者他們應該沒有 還是有人有看到他們的施工告示牌

逮捕工人...這干工人什麼事.....

無限上綱???
作者: nellrita    時間: 2012-5-24 12:14
能否直接跟監察院長王建煊講,直覺他應該較附有正義性,不喜歡違法的事
作者: 張太太    時間: 2012-5-24 12:14
感覺上是 擴大營業
不像停車場 因為沒有車道可開上去
作者: Pochacco    時間: 2012-5-24 12:20
小柚子 發表於 2012-5-24 12:04
你可以直接寄掛號信,直接署名給侯副市長。

那我寫一封信給侯副市長好了
作者: 凡夫俗子    時間: 2012-5-24 12:22
台北內湖科學園區一帶,好像也有一些小貨車在停車塲賣餐飲,管區警察同樣是奈何不了。只是規模小,是零星的幾攤,首善之都尚且如此,難怪新北市可以視而不見了。
作者: 北大貓    時間: 2012-5-24 12:24
yljimmy 發表於 2012-5-23 22:16
業者既然已經投下資金整地
地主應該不太有機會反悔了

如果跟地主講就有用
那我們從頭到尾都不用擔心瀝青廠 空污 殯葬特區......

這世界上最沒有效力的就是道德勸說
作者: lightcity    時間: 2012-5-24 13:26
Lavo 發表於 2012-5-24 11:04
請問你們有人接到樹林分局警員來電嗎?

當初針對夜市問題申訴市長信箱, 對回覆內容不滿意, 今早收到警員來 ...


有, 我今天早上也有接到~

回覆的員警相當客氣,
我也請他一定要在夜市營業時間加強拖吊
另外他也答應我會幫忙聯絡三峽端的警察一同加強取締違停~

另外前幾天也有接到環保局的來電
但目前尚未接到城鄉局針對不滿意這部分的回覆
不過根據之前的交手經驗, 我想就算打來了應該也是制式回覆吧@@

總之, 還是懇請大家繼續多向政府單位反應我們的不滿吧!
團結力量大!加油!
作者: 草莓甜心    時間: 2012-5-24 14:10
以利亞 發表於 2012-5-23 13:56
很危險  因為這個夜市業者是黑道  也是輔大夜市的老闆
記得之前的新聞嗎  竹聯幫要來輔大夜市分一杯羹   ...

原來是輔大夜市的老闆唷!

難怪上次去輔大夜市覺得怎麼跟北大這邊的好像唷!!

北大的夜市我只有開幕那天剛好經過就進去逛了一下
那時候不知道是違法的
後來知道是違法的就沒再去了!!
希望他趕快結束營業!!
作者: 洪阿民    時間: 2012-5-24 14:36
凡夫俗子 發表於 2012-5-24 12:22
台北內湖科學園區一帶,好像也有一些小貨車在停車塲賣餐飲,管區警察同樣是奈何不了。只是規模小,是零星的 ...

這種違規餐車也被電子媒體大力褒揚過
作者: 平民    時間: 2012-5-24 15:09
洪阿民 發表於 2012-5-24 14:36
這種違規餐車也被電子媒體大力褒揚過

大成路與學勤路的交叉口也有兩攤啊!一家紅豆餅,另一家忘了賣什麼?
有一就有二,會不會無三不成禮?值得觀察,祇是面對這種遍地開花的攤販,唉,

作者: 洪阿民    時間: 2012-5-24 15:17
平民 發表於 2012-5-24 15:09
大成路與學勤路的交叉口也有兩攤啊!一家紅豆餅,另一家忘了賣什麼?
有一就有二,會不會無三不成禮?值得觀察 ...

另一家....厚片土司  XD
作者: perngtj    時間: 2012-5-24 17:11
平民 發表於 2012-5-24 15:09
大成路與學勤路的交叉口也有兩攤啊!一家紅豆餅,另一家忘了賣什麼?
有一就有二,會不會無三不成禮?值得觀察 ...

這兩攤為何沒人檢舉?
一併檢舉讓他們消失!
這樣才符合公平正義!
作者: potatosea    時間: 2012-5-24 17:26
Pochacco 發表於 2012-5-24 12:20
那我寫一封信給侯副市長好了

讚!!!
希望侯友宜能看見居民的堅持!!!
感謝你的熱心!!!


作者: evalee    時間: 2012-5-24 17:29
perngtj 發表於 2012-5-24 17:11
這兩攤為何沒人檢舉?
一併檢舉讓他們消失!
這樣才符合公平正義!

你可以檢舉啊,電話不是都公佈了?
作者: evalee    時間: 2012-5-24 17:30
lightcity 發表於 2012-5-24 13:26
有, 我今天早上也有接到~

回覆的員警相當客氣,

恩恩,剛剛接到拆除大隊電話,如果擴建的部分有搭建地上物情事,可以通報嚕。
作者: creed    時間: 2012-5-24 17:53
evalee 發表於 2012-5-24 17:30
恩恩,剛剛接到拆除大隊電話,如果擴建的部分有搭建地上物情事,可以通報嚕。 ...

他們棚子從開業到現在都沒有移除 可不可以算是地上物啊 如果算是那是否也可以拆除勒 謝謝
作者: evalee    時間: 2012-5-24 17:57
creed 發表於 2012-5-24 17:53
他們棚子從開業到現在都沒有移除 可不可以算是地上物啊 如果算是那是否也可以拆除勒 謝謝 ...

拆除大隊確認說棚子不行 不是違建。
作者: creed    時間: 2012-5-24 17:59
moby2910 發表於 2012-5-24 12:09
逮捕工人...這干工人什麼事.....

無限上綱???

其實我想要表達的是 昨天的施工如果是非法的是否可以請警察來叫工人暫停施工 而且昨天也有灌漿的大型車輛占用道路 如果他們沒有施工許可證 在我印象之中這些都是不被允許的吧 還是私人土地上他愛怎麼搞就怎麼搞 如果我的觀念有錯誤 還請指教 謝謝
作者: 洪阿民    時間: 2012-5-24 17:59
本帖最後由 洪阿民 於 2012-5-24 18:01 編輯
creed 發表於 2012-5-24 17:53
他們棚子從開業到現在都沒有移除 可不可以算是地上物啊 如果算是那是否也可以拆除勒 謝謝 ...


應該算,我相信政府也知道了,但主管機關以給予勸導期、改善期為由按兵不動,我們暫時也只能等,或以其他更激進的方式運作。

就像有些人家的違建一報就拆,有些人家卻永遠沒事一樣.....
作者: 洪阿民    時間: 2012-5-24 18:04
evalee 發表於 2012-5-24 17:57
拆除大隊確認說棚子不行 不是違建。

棚子不算喔?現在不是連住家頂樓都不能搭棚子了嗎  @@
作者: potatosea    時間: 2012-5-24 18:07
遇到老百姓,
違建認定就變嚴格了,
遇到有錢業者,
違建認定就寬鬆了!!!
作者: potatosea    時間: 2012-5-24 18:09
perngtj 發表於 2012-5-24 17:11
這兩攤為何沒人檢舉?
一併檢舉讓他們消失!
這樣才符合公平正義!

可以打1999檢舉啊!
我有檢舉過,
警員很快就來了,
但不一定會開單,
有時候只是勸導!

檢舉不要靠別人,
直接打1999吧!!!


作者: 凡夫俗子    時間: 2012-5-24 18:48
evalee 發表於 2012-5-24 17:57
拆除大隊確認說棚子不行 不是違建。

如果從學勤路進出,嘿嘿!那就事情大條了。整個藝術大道的氣氛就被破壞殆盡,北大特區最大的驕傲沒了,夜市成了打房的利器。嗯,比奢侈稅還有效呢?

請大家站出來吧!
作者: evalee    時間: 2012-5-24 18:52
洪阿民 發表於 2012-5-24 18:04
棚子不算喔?現在不是連住家頂樓都不能搭棚子了嗎  @@

我沒看過違建的認定規則,只知道各縣市各有認定標準。但我猜啦<有錯請各方賢達指正,謝嚕>

....違建應該是有''房屋''的功能,上有屋頂,周有牆壁,有獨立進出口,足以遮風避雨供人居住的,才是違建。我是用民法觀念套的結論。棚子沒有房屋功能,因此不算。但鐵皮屋...應該就是了吧。

我們現在能做的,就是拍照存證,一有搭建''違建''的事實,可以向拆除大隊舉報。

如果中華電信成功解約,要聲請回復土地原狀,即便棚子不是違建,也算''地上物'',業者也必須拆掉,不肯拆,法警會帶拆除大隊拆,但前提是中華電信有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
作者: evalee    時間: 2012-5-24 18:54
凡夫俗子 發表於 2012-5-24 18:48
如果從學勤路進出,嘿嘿!那就事情大條了。整個藝術大道的氣氛就被破壞殆盡,北大特區最大的驕傲沒了,夜 ...

從學勤路....不就整組壞光光<台語>
作者: 凡夫俗子    時間: 2012-5-25 09:27
evalee 發表於 2012-5-24 18:52
我沒看過違建的認定規則,只知道各縣市各有認定標準。但我猜啦

....違建應該是有''房屋''的功能,上有屋 ...

以下是我的理解,也待專家指正。

頂樓加蓋遮雨棚應該是違建,差在因為沒礙到人,所以初期從寛認定,但後來(時間我記不得了)發現從上俯視,對市容影響很大,對新的就開始取締,不過已眾怒難犯,也限於人力,有些地區變成不告不理。

至於塑膠布的棚子,搭建成本低,根本不怕你拆,到時哭哭啼啼,找個民代關切一下,老梗。

我重點是,違建好像不以有無圍牆為定義。


作者: evalee    時間: 2012-5-25 10:16
凡夫俗子 發表於 2012-5-25 09:27
以下是我的理解,也待專家指正。

頂樓加蓋遮雨棚應該是違建,差在因為沒礙到人,所以初期從寛認定,但後 ...

新北市對違建的認定,應該是回歸建築法,上拆除大隊網站可推知。
棚架是不是違建,我電話問過拆除大隊,他說不是,要不要針對拆除大隊的說辭質疑?是可以探討的。
另外,我說的牆面,不是指圍牆。

而圍牆是不是違建?還是要看實際認定:
內政部66年5月18日台內營字第735142號函示:「按圍牆係雜項工作物為建築法第七條所明定,雜項工作物依同法第二十八條應請領雜項執照。惟為簡化建築管理,圍牆如以鐵絲網或竹籬建造且高度在一公尺半以下者,准免予申領執照。但不得妨礙都市計畫、交通、市容觀瞻或違反其他有關法令規定之情事,否則仍應依法取締。」

以上說明。
作者: 威廉    時間: 2012-5-25 15:29
今日下午搭建圍籬了

作者: andy826    時間: 2012-5-25 15:35
威廉 發表於 2012-5-25 15:29
今日下午搭建圍籬了

這圍離肯定超過150 cm吧?

市府不知道又要什麼時候開罰? 什麼時候拆除?

新北市府~ 奇怪耶你~
作者: js22020    時間: 2012-5-25 17:10
本帖最後由 js22020 於 2012-5-25 17:21 編輯
evalee 發表於 2012-5-24 18:54
從學勤路....不就整組壞光光


學勤路不是都得後退36米嗎?
就算搭棚子不是違建,也不可以的,
否則每個社區都可以搭棚子出來了,把開放空間封阻了。

我的意思是:萬一夜市把棚子轉搭到這塊地,
            那就先用這條舉報他,要他後退36米。
            面積一縮小,生意自然大受影響。

p.s. 殺頭的生意有人做,賠錢的生意沒人幹。
    法律制裁恐怕不彰,經濟制裁才是最有效的。
    一旦夜市老闆發現生意不佳,入不敷出,才會徹底死心,不再亂竄,永遠離開北大社區。

作者: creed    時間: 2012-5-25 17:18
js22020 發表於 2012-5-25 17:10
學勤路不是都得後退36米嗎?
就算搭棚子不是違建,也不可以的,
否則每個社區都可以搭棚子出來了,把開放 ...

業者就皮咩 政府又不管 你奈他何 看看他的水泥地 根本沒有退縮啊
作者: rainbow    時間: 2012-5-25 19:50
夜市在這裡搞違法停車場的話
學勤路的進出口交通勢必會影響喔
作者: dingding    時間: 2012-5-25 20:47
rainbow 發表於 2012-5-25 19:50
夜市在這裡搞違法停車場的話
學勤路的進出口交通勢必會影響喔

夜市生意興隆停車場生意一樣旺,確實會造成交通打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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