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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北大特區的違法夜市滿月囉!長大啦! [列印本頁]

作者: 寧靜海    時間: 2012-5-18 17:31
標題: 北大特區的違法夜市滿月囉!長大啦!
本帖最後由 寧靜海 於 2012-5-18 17:47 編輯


  「北大美食廣場」滿月啦!
  身體也越長越大囉!

  業者準備在學勤路這邊的另外一塊土地上,作停車場或擴大攤位,
  所以也規劃把人行道上面的路樹通通移走喔!

  違規停車的問題看來可望解決,
  但學勤路人行道漂亮的路樹都不見了!
  
  「掰掰~可愛的樹!為了業者賺錢、為了逛夜市,只好委屈你們囉!」

  業者自稱「夜市大亨」,到處標下公家機關的停車場,然後違法轉租給攤販作夜市,
  光是北大夜市,一個月就可以賺進上百萬元
  而且客人絡繹不絕,難怪業者完全不想搬走!

  現在還積極擴建,學勤路那塊地也開始埋設管線了,
  就等帳篷搭好,路樹移走,逐漸茁壯成長的違法夜市,又將大展身手囉!



[attach]84229[/attach]
學勤路住宅用地整地埋設管線,違法夜市將擴大規模營運
圖中人行道上的綠樹,將通通遭到移植他處的命運






作者: 饅頭爸    時間: 2012-5-18 17:37
忍無可忍~~
無須再忍~~
作者: landy    時間: 2012-5-18 17:45
地主是誰?承租給他們的地主不用受罰嗎?

作者: Wen    時間: 2012-5-18 17:45
跳出來抗爭, 動員300人規勸消費者進入夜市消費
作者: evalee    時間: 2012-5-18 17:45
太誇張了吧,行道樹是公物吧,砍光蓋夜市。
哪個里的管轄,里長要出來告發毀損罪啦。
住宅區根本不能設攤,公然挑戰公權力,連樹也遭殃,一棵樹長大要好幾十年耶,附近空污嚴重,樹要保衛家園代謝廢氣,竟然為了要錢亂搞一通,人神共憤!
作者: herolion    時間: 2012-5-18 17:46
他X的...
真的是無法無天...
已經聯屬了
不知何時要行動哪?
作者: 小保    時間: 2012-5-18 17:46
嗚嗚~樹樹好口連喔
作者: tpenews    時間: 2012-5-18 17:49
本帖最後由 tpenews 於 2012-5-18 17:51 編輯

行道樹恐怕不是他想移就能移的
未經申請任意移植有違法之虞

之前皇翔玉鼎封路時
曾毀損學成路上的路樹
不知道區公所有沒有追究責任

建議先將所有行道樹拍照留存
一旦移植就可以據以檢舉
作者: evalee    時間: 2012-5-18 17:50
第七十九條 都市計畫範圍內土地或建築物之使用,或從事建造、採取土石、變更地形,違反本法或內政部、直轄市、縣(市)(局)政府依本法所發布之命令者,當地地方政府或鄉、鎮、縣轄市公所得處其土地或建築物所有權人、使用人或管理人新臺幣六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並勒令拆除、改建、停止使用或恢復原狀。不拆除、改建、停止使用或恢復原狀者,得按次處罰,並停止供水、供電、封閉、強制拆除或採取其他恢復原狀之措施,其費用由土地或建築物所有權人、使用人或管理人負擔。

那些地主是太天真還是怎樣?被罰地主也有份耶,城鄉局的函也寫會罰地主中華電信,里長應該出面警告地主,將有吃不完的罰單。


作者: chiwen    時間: 2012-5-18 17:51
真的很生氣耶
作者: creed    時間: 2012-5-18 17:51
我們不能再沉默了
作者: Spock    時間: 2012-5-18 17:51
本帖最後由 Spock 於 2012-5-18 17:54 編輯

蟑螂也繁衍出更多下一代.

行走附近就會有喀嗤的聲音.
作者: 饅頭爸    時間: 2012-5-18 18:01
柑園里長你到底在幹嘛~~~~~~~??????????????????
作者: peaceisland    時間: 2012-5-18 18:02
可以罵髒話嗎
作者: 寧靜海    時間: 2012-5-18 18:05
evalee 發表於 2012-5-18 17:45
太誇張了吧,行道樹是公物吧,砍光蓋夜市。
哪個里的管轄,里長要出來告發毀損罪啦。
住宅區根本不能設攤, ...


  我想業者他們會先合法申請「停車場」。
  然後合法申請「移植路樹」。

  政府同意、跟路樹說掰掰之後,
  業者再設置攤位、搭設帳棚,轉租給攤販賺取租金,
  因為業者可是「停車場夜市大亨」啊!

  接著政府再來依停車場相關法規處理,
  時間要多久?
  不知道。
  
  只知道業者口袋裡面又多了好幾百萬元,
  附近居民又不知道吸進多少油煙廢氣...
作者: 威廉    時間: 2012-5-18 18:09
真是令人生氣...
作者: Pochacco    時間: 2012-5-18 18:09
新北市政府~~你們都瞎了嗎?
作者: 寧靜海    時間: 2012-5-18 18:09
Spock 發表於 2012-5-18 17:51
蟑螂也繁衍出更多下一代.

行走附近就會有喀嗤的聲音.


  對喔!

  蟑螂也長大囉!
  油煙也要變多囉!
  變成停車場,那車輛的廢氣也要增加囉!
  
  以後那邊整塊地都變成夜市特區,
  應該也不用太意外了!
  感謝偉大的政府,
  這次不送給我們殯葬特區,
  改送給我們超級觀光夜市!

作者: dolly7    時間: 2012-5-18 18:11
請問業者真的有權將圖中人行道上的綠樹,通通移植他處嗎?

作者: evalee    時間: 2012-5-18 18:12
寧靜海 發表於 2012-5-18 18:05
  我想業者他們會先合法申請「停車場」。
  然後合法申請「移植路樹」。

我上來想慶祝一下殯葬區的階段性成功,沒想到一上網看到如此惡耗,傻眼兼石化

移植路樹是向區公所申請的吧,住宅區根本不能設攤販集中區,竟然核准通過移植?
如果是區公所蓋章通過的,一定要向政風處檢舉經建課和區長瀆職,瞎到爆。
作者: 寧靜海    時間: 2012-5-18 18:16
dolly7 發表於 2012-5-18 18:11
請問業者真的有權將圖中人行道上的綠樹,通通移植他處嗎?


  當然要經過申請,路樹的所有權是屬於政府的,業者不能私自移植。

  但業者規劃將那塊地設置停車場,勢必會提出停車場申請,同時要求移植路樹,如果市府核准,那路樹就真的會掰掰了!

  而且別忘了業者是停車場大亨,我想關於停車場的法規,他清楚得很,所以這些路樹... 我想可能留不住了...
作者: 張小媚    時間: 2012-5-18 18:20
氣死人><
作者: 以利亞    時間: 2012-5-18 18:34
本帖最後由 以利亞 於 2012-5-18 19:09 編輯
寧靜海 發表於 2012-5-18 18:05
  我想業者他們會先合法申請「停車場」。
  然後合法申請「移植路樹」。


以前我所住的台中市有一則新聞
有一位年約六十幾歲的婦人  因為看到台中港路中央分隔島上栽滿了漂亮的花(如果沒記錯  是向日葵)
這位婦人順手摘了兩株   馬上被在一旁站崗抓違規汽機車的警察看到
警察立即給這位婦人上手銬並叫來警車抓回警局  以竊盜罪移送法辦
雖然媒體責怪警方小題大做  但這位婦人已嚇得血壓飆高  號啕痛哭  說自己不知道這是違法的
我說這則新聞有兩個重點
一  如果業者雇工來剷除樹木   我們要立刻撥打110或1999報案  報案時有一定要說有人盜竊路樹
    並拍照存證發給媒體  記得一定要拍下車牌號碼     
二  我不知道是不是台中的警察比較敬業  新北市的警察比較沒責任感
    為何在台中  一位婦人順手摘兩株花   立刻上手銬  押上警車  以竊盜罪起訴
    在新北市違法事實那麼明顯又那麼大  政府官員包含警察完全沒看見

如果是這樣的話  乾脆北大特區獨立為北大特市(直轄市)  以利亞移植台中經驗 來做北大特市第一任市長
範圍涵蓋三峽全區  及部分土城樹林區(以免業者故意在邊界任意妄為)  保證三天內驅逐夜市  將業者罰到屁滾尿流  下次用八人大轎扛他來辦夜市他都不敢來  連殯葬特區在我北大特市府內就趕出去
還有誰敢用罐頭文章回覆陳情市民  一定記申誡  滿兩大過兩小過  就回家吃自己


PS.前面才是正文  藍字只是以利亞喊爽而已  不必理會

作者: landy    時間: 2012-5-18 18:38
本帖最後由 landy 於 2012-5-18 19:13 編輯

希望夜市早點落幕吧!!
違法的夜市,政府怎麼可以不出來管一管!!


作者: evalee    時間: 2012-5-18 18:44
以利亞 發表於 2012-5-18 18:34
以前我所住的台中市有一則新聞
有一位年約六十幾歲的婦人  因為看到台中港路中央分隔島上栽滿了漂亮的花( ...

市長好。
乾脆獨立算了,亂七八糟的事一堆,隨便砍樹,會構成竊盜和毀損,新北市警察里長區長是出什麼問題?
莫名其妙,城鄉局立即裁罰強制拆除不就沒事了,還給他限期改善2個月。

是限期什麼鬼啦?大家評評理,限期的結果就是擴建和砍樹,再2個月是要砍光剷平藝術大道嗎?

作者: annasui    時間: 2012-5-18 18:57
evalee 發表於 2012-5-18 18:44
市長好。
乾脆獨立算了,亂七八糟的事一堆,隨便砍樹,會構成竊盜和毀損,新北市警察里長區長是出什麼問 ...

連路樹都不保了
作者: 樂爸    時間: 2012-5-18 20:55
滿月要送禮喔
作者: zean    時間: 2012-5-18 21:01
地主是誰?

這種惡鄰居~~~踹共~~~~~
作者: yljimmy    時間: 2012-5-18 21:10
別罵我

我認為還是核准移樹吧
樹 - 以這業者過去的紀錄, 在他開業之前, 是一定會「不見」的
好死不如賴活
不給他移, 到時候鐵定被砍了、剝皮了, 不然就是用煙燻死了

除了樹的問題外, 路邊的停車格也會被他們註銷掉的
草皮綠帶也會剷掉

根據現在那個非法攤販集中場出入口的慘狀
就別幻想會有多好的鋪面了
能用柏油開條路就算不錯了

X, 怎麼連我也想罵髒話
康大, 可以開放個時段讓大家罵髒話不必停權嗎?
作者: zean    時間: 2012-5-18 21:16
饅頭爸 發表於 2012-5-18 18:01
柑園里長你到底在幹嘛~~~~~~~??????????????????

柑園里里長 詹志昌
服務處:新北市樹林區柑園里4鄰柑園街二段26號
電話:26801786
手機:0932234599

請大家一起打電話向里長反映~~~~
作者: NEWMAZDA6    時間: 2012-5-18 21:18
亂七八糟 大膽砍樹
知法犯法 違法的濫砍路樹
這簡直目中無人 無法律了, 這樣的夜市根本瞎搞~~

柑園里長你到底在做什事 該出現了沒有?
作者: ibetallen    時間: 2012-5-18 21:35
人家都是在我們生氣的時候
還在賺錢.....數鈔票.....
賺飽了,數累了....就撤走了
誰管你生氣、抗議、連署、勸導!!
作者: 流星雨    時間: 2012-5-18 22:27
本帖最後由 流星雨 於 2012-5-18 22:32 編輯

根據小道消息~
今天北大夜市竟然在發消費卷100元
是在收買人心,施以小惠嗎?
作者: 以利亞    時間: 2012-5-18 22:30
流星雨 發表於 2012-5-18 22:27
根據小道消息~
今天北大夜市竟然在發消費卷100元
是在收買人心嗎?

不至於
應該是以利亞兵法三十六計之第一計 釜底抽薪(註:就是報警拖吊違停汽機車)  逐步見效
有些消費者逐漸不敢來  所以用這招吸引消費者再度上門
作者: upling0709    時間: 2012-5-18 22:35
就怕他們先砍了 再報備 大不了罰錢了事 因為荷包早已賺飽飽‧這段人行道是之前遠雄留下來的規劃,彎曲小徑偶有昆蟲蚯蚓路過,不時還可以聽到鳥語聞到花香,現在竟然要給他毀掉,難道洗石子的人行道也要給他破壞嗎?真的很怕先破壞,如果真得申請不過就留著給區公所處理,到時一定又是醜醜的人行道,真的想給他罵髒話,忍無可忍,如果真的要毀,乾脆用人肉阻擋,保衛家園,看它到底想怎樣~~
作者: pinko    時間: 2012-5-18 22:39
這是個甚麼樣的時代?
違法的可以目中無人地狀大
守法的小老百姓怎麼怒吼都沒人理
前幾天早上為了去看小兒科終於經過夜市的入口
那污漬處處的地上和傳來的陣陣餿味,讓人想吐
實在搞不懂怎會有人去消費
如今得知業者'竟然還要擴大營業?!
這時還真羨慕角頭老大可以肆無忌憚地飆髒話!
作者: sugar100    時間: 2012-5-19 08:01
本帖最後由 sugar100 於 2012-5-19 08:03 編輯

真想如劉文聰掛在嘴邊的常說的
送你一枝番XX
跟一桶汽X
作者: 俏媽咪    時間: 2012-5-19 08:24
我怎麼聽說七月要收起來...
連聖展也是
作者: ever99465    時間: 2012-5-19 08:32
本帖最後由 ever99465 於 2012-5-19 08:34 編輯
俏媽咪 發表於 2012-5-19 08:24
我怎麼聽說七月要收起來...
連聖展也是


這禮拜三聽聖展的店家說,
那塊地的老闆不再出租給他們使用了,
這禮拜三是最後一次了。
作者: rainbow    時間: 2012-5-19 08:39
本帖最後由 rainbow 於 2012-5-19 08:57 編輯
俏媽咪 發表於 2012-5-19 08:24
我怎麼聽說七月要收起來...
連聖展也是


完全沒聽說要收
只看見他們繼續整地以及聽說他們積極接洽其他空地地主
曾向詹里長反映  請他要保護自己的里民
告訴地主執意要將土地租給夜市將面臨的法律責任
也有其他人轉告過地主這些違法問題
(或許就在我打這行字時  他們早已經跟其他尚未整地的地主接洽好了)

因為一旦夜市搬遷到私人土地
違反都市計畫法  地主與業者是要同時受罰的
若詹里長已經告知 加上居民私下已打過招呼 地主就不是不知情而無辜的將土地出租
若然如此  居民強勢起來  不再顧及鄰居情分  積極檢舉查緝
一次稽查可一次罰  可連續並加倍罰  不是只有兩個月罰一張  
而且荒謬的是  罰地主比罰業者容易
因為地主有明確資料  可佐證違法事實  當時中華電信就是如此
而業者  城鄉局說  "那一攤一攤的要怎麼確定營業者聯絡資料"

至於聖展  聽說之前也在接洽其他空地   倘若要搬
大家檢查檢查住家附近有無空地 吧



作者: bem765    時間: 2012-5-19 09:54
有本事搞「夜市」的人,相信他的白道、黑道背景一定有相當的程度,
所以說,只要他想搞,就是有辦法打通必要關節,社會就是如此。
作者: 霸川    時間: 2012-5-19 10:31
真希望有人帶頭出面共同抗議

就像對抗空汙與殯葬一樣

捍衛我們文化書城的家園
作者: 樹林焦牛道    時間: 2012-5-19 11:56
tpenews 發表於 2012-5-18 17:49
行道樹恐怕不是他想移就能移的
未經申請任意移植有違法之虞
行道樹恐怕不是他想移就能移的
未經申請任意移植有違法之虞
未經申請任意移植有違法之虞....你覺得業者會在乎嗎?
官員紅包收飽飽,誰要管~
連新北長都動不了他了,
移個路樹算什麼?

民國百年了,無法無天的事還是照幹!
媽的,法律也百年昇天了!
作者: Lavo    時間: 2012-5-19 14:58
流星雨 發表於 2012-5-18 22:27
根據小道消息~
今天北大夜市竟然在發消費卷100元
是在收買人心,施以小惠嗎? ...

我會找很多人去領, 但是不會去消費,   該知道我會怎麼處理了吧!
作者: nellrita    時間: 2012-5-19 15:11
哀, 這些樹真的難保了,看整地的這一塊,一根根木頭插上去,一看就知道不是只是做為停車場這麼簡單,只希望不是要規劃給水,擴大攤商
真心寒, 台灣號稱是開發中,有法治的國度, 100年之後,竟是無"法"可言
作者: kwbaseball2002    時間: 2012-5-19 16:56
本帖最後由 kwbaseball2002 於 2012-5-19 17:06 編輯

一移走..
他們就糗大了..
如果政府不法辦..就有明顯瀆職的嫌疑@!?

你們就去移樹吧!
一移,我們就多了一個抗議與舉發的標的...
更可以以維護環境與地球的名義出來對抗!

快移樹吧!
偷竊?毀損?強盜?
瀆職?勾結?

這樣...聯盟就應該把業主與公務員有嫌疑的部分請律師團提起自訴..!
作者: yljimmy    時間: 2012-5-19 17:16
本帖最後由 yljimmy 於 2012-5-19 17:20 編輯

新北市樹木保護自治條例
(http://www.agritree.ntpc.gov.tw/law.php)

第十六條
樹木保護 對於行道樹或其他樹木,未得主管機關核准者,不得任意砍伐、遷植或為其他妨礙其生存之行為。新闢或拓寬之道路,應預留寬度九十公分,長度一百一十公分以上之行道樹植穴。行道樹及其他樹木所在地主管機關,為維護美觀及安全,得為必要之養護管理。

第二十一條
違反第十六條第一項規定或未按核准之施工圖樣方法遷植者,處新臺幣三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必要時得連續處罰。


照這樣看來
如果業者把樹挖了帶回家, 叫做竊盜罪, 要坐牢
如果業者把樹砍了、移植了, 叫做違反樹木保護自治條例, 罰三千 (首次犯規, 信不信市府會先輕罰)

業者應該沒興趣把樹帶回家吧

財大氣粗的業者, 搞不好一次掏出三萬 「那我再砍九棵吧」
作者: kwbaseball2002    時間: 2012-5-19 22:11
yljimmy 發表於 2012-5-19 17:16
新北市樹木保護自治條例
(http://www.agritree.ntpc.gov.tw/law.php)

可憐的地球......
作者: 老賈    時間: 2012-5-20 01:47

也許是夜市要搬到這新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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