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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三峽北大特區違停 拖吊拖去樹林 [列印本頁]

作者: ababy    時間: 2012-5-18 07:16
標題: 三峽北大特區違停 拖吊拖去樹林
本帖最後由 ababy 於 2012-5-18 08:17 編輯

三峽北大特區違停 拖吊拖去樹林 特區跨兩地 大義路分界 門牌雙數是樹林、單數是三峽 「停錯」要到9公里外領車 議員籲整合拖吊
2012.05.18 03:46 am / 聯合報 /  新北市.運動 / 劉崇如 / 樹林報導


[attach]83970[/attach]
北大特區被樹林區和三峽區切割,在大義路一分為二。
車輛違停在單號邊(圖右),會被拖吊到三峽場。
若停在雙號邊(圖左),就得遠到9公里外的樹林場取車。
記者劉崇如/攝影


有民眾在三峽北大特區違規停車遭拖吊,走路去特區內的三峽拖吊場領車時,才知道自己違規的地點在北大特區的「樹林區」,車子被拖到9公里外的樹林拖吊場,得多花2、300元搭計程車去領車,氣得向民代陳情「太離譜!」

北大特區以台北大學為中心延伸,採棋盤式規畫,占地約185公頃,呈現美式社區風格,吸引許多台北市民搬遷入住。

但許多人不知道,北大特區有部分區域位於樹林區,特區以三峽區大義路一分為二,門牌號碼雙數側算樹林、單數側算三峽。

據了解,由於三峽區的機關用地不足,三峽警分局向樹林區公所借用特區內公有地作為官方拖吊場,因此形成三峽拖吊場在樹林區的怪現象。

根據拖吊契約,縱使民眾在三峽拖吊場門口違規停車,也只能由樹林拖吊場來執行拖吊業務,三峽拖吊場只能「乾瞪眼」。

新北市議員歐金獅表示,在北大特區遭拖吊,竟得到9公里外的樹林拖吊場取車,相當不便。

他說,如果民眾檢舉北大特區內有人違規停車,而違規地點在「樹林區」,等樹林的拖吊車開來,違規車輛早開走了。

他說,將提案把北大特區整合由三峽拖吊場拖吊,減少民眾的麻煩

新北市警局交通大隊大隊長陳木樹說,樹林拖吊場是民間業者,三峽則是官方拖吊,因契約明訂,地址在樹林區的車輛必須由樹林場拖吊。陳木樹說,若要整合,就得和業者重訂契約,再行研議。




作者: 阿育王    時間: 2012-5-18 07:50
在亂停,看可不可以拖去填海…

作者: 豬肉    時間: 2012-5-18 08:14
阿育王 發表於 2012-5-18 07:50
在亂停,看可不可以拖去填海…

哇~~~!填海耶!!!

話說.....那要背氧氣筒領車?

作者: CIWS921    時間: 2012-5-18 08:15
沒什麼離譜的事
不要違停就不怕被拖吊
而且違停的地點在樹林轄區當然拖到樹林保管場
作者: kokuoh    時間: 2012-5-18 08:19
這有甚麼好離譜的

違規停車還敢陳情

水準低落到了極點
作者: peaceisland    時間: 2012-5-18 08:30
敢違停
就不要怕被拖吊
還好意思去陳情ㄌㄟ....

更妙的
議員還受理這種陳情

作者: nike646    時間: 2012-5-18 09:04
水準真低~
作者: 寧靜海    時間: 2012-5-18 09:10
不過這也反映目前行政區劃分的不合理,希望北大特區分屬兩個行政區的部分,可以趕快合併...
作者: mrlin830    時間: 2012-5-18 09:21
活該
作者: 小高    時間: 2012-5-18 09:21
據我所知,樹林市區的居民,似乎也不認為北大特區樹林段屬於樹林區的一部份
整合一下也好...
以免因為不同行政區造成施政上的落差...
作者: longhong2266    時間: 2012-5-18 09:32
違規受罰...民主法治....正常之~
作者: 臭瀝青    時間: 2012-5-18 09:41
合併+1
合併後是三峽還是樹林?
大家的看法呢?
作者: 北大見習生    時間: 2012-5-18 09:45
臭瀝青 發表於 2012-5-18 09:41
合併+1
合併後是三峽還是樹林?
大家的看法呢?

當然是看哪邊的立委比較重視北大ㄚ
如果該區立委都不在乎北大
那北大就跟孤兒一樣了...
作者: 饅頭爸    時間: 2012-5-18 09:49
原來現在這個社會都是違規的人最大~~
自己不反省還敢大小聲~~
作者: suts123    時間: 2012-5-18 10:06
本帖最後由 suts123 於 2012-5-18 10:08 編輯

機車為什麼不能跟汽車一樣,規劃機車停車場

難到一定要在路邊劃一大堆機車停車格嗎??

機車亂停一通,一眼望去,整個社區如同機車墳場

這種景象你會喜歡嗎??

亂停車.....罪 有 應 得
(提醒你也提醒我自己)
作者: yljimmy    時間: 2012-5-18 10:19
拖得好啊
不過拖到九公里外, 能拖的量就少了

下次應該派個載汽車的雙層汽車運輸車
像拖吊機車一樣, 一次打包個七八輛一起帶回樹林拖吊場去...
作者: ericchu    時間: 2012-5-18 10:44
有啥好陳情的?那位議員也太無聊了吧?

這樣好了,以後通通拖到基隆市去,歡迎愛亂停車的人盜基隆吃廟口夜市~~~~

要同一轄區是嗎?那拖到三峽好了,但是三峽拖吊留置場請改到大阪根一帶,這樣方便大家順便去呼吸新鮮空氣,一舉兩得~~
作者: ericchu    時間: 2012-5-18 10:45
饅頭爸 發表於 2012-5-18 09:49
原來現在這個社會都是違規的人最大~~
自己不反省還敢大小聲~~

饅頭爸你說錯了,不是違規的人最大,是不要臉的人最大...........



不幸的是我還蠻要臉的~~~所以我是小卒仔....
作者: amysun0205    時間: 2012-5-18 10:45
阿育王 發表於 2012-5-18 07:50
在亂停,看可不可以拖去填海…

這個好笑~~
作者: Lavo    時間: 2012-5-18 10:47
longhong2266 發表於 2012-5-18 09:32
違規受罰...民主法治....正常之~

海陸弟兄嗎? 幾梯的?
作者: felixcat    時間: 2012-5-18 11:05
不過新聞裡頭提到的問題也應該解決,樹林這邊的違規停車要等樹林拖吊場的來拖
等螃蟹車開來違停車輛可能也開走了,這樣也達不到嚇阻做用~~
這樣會不會以後造成大義路靠樹林這邊的違停嚴重,三峽這邊的卻都很守法
違規停車就已經如此了,以後發生重大案件,是不是也會遇到轄區的推託
明明就是柑園派出所比較近,卻要等三峽分局的來~~雖然說警笛一響時間不會差太多
但往往就是差那一兩分鐘就會錯過許多事
作者: kib94454    時間: 2012-5-18 11:17
給拖到9公里外的拖吊車一個讚

就是要不便,拖吊才有用

給違規者方便,就是給大家交通不便
作者: longhong2266    時間: 2012-5-18 11:35
Lavo 發表於 2012-5-18 10:47
海陸弟兄嗎? 幾梯的?

先報出弟兄您的梯數單位.....
作者: podzol    時間: 2012-5-18 12:28
所以北大夜市算是樹林拖吊場的轄區
我記得在樹新路陸橋下(N年前颱風夜被吊過一次T T)
如果在夜市周邊立個公告此區為強力拖吊區或是被拖吊後請至新樹路樹林拖吊場領車
或許可以降低違規停車的情形
作者: 臭瀝青    時間: 2012-5-18 12:44
北大見習生 發表於 2012-5-18 09:45
當然是看哪邊的立委比較重視北大ㄚ
如果該區立委都不在乎北大
那北大就跟孤兒一樣了... ...

事情沒那麼嚴重....
只是劃分影響的成面太大
地方應該會想有沒有這必要
也許認為現在沒劃分也沒造成負面
作者: kiminawa    時間: 2012-5-18 12:45
suts123 發表於 2012-5-18 10:06
機車為什麼不能跟汽車一樣,規劃機車停車場

難到一定要在路邊劃一大堆機車停車格嗎??

一般人的心理都是能停越近越好,最好就直接停在門口。規劃機車停車場的用意很好,但是若沒有加強取締違停,應該很少人會乖乖把機車停到較遠的地方,形同虛設。
提升公民素質,規劃機車停車場(但地從哪裡來?)同時加強取締違停
作者: 恐龍學長    時間: 2012-5-18 13:04
守規矩停到合法的地方,管他拖吊保管場在哪裡!!
違規停車風險大、成本高->
為了省一小時30元的停車費,卻可能要付出計程車錢+拖吊保管費+罰款!
不划算~~
作者: annitta    時間: 2012-5-18 15:09
合併+1
行政效率提升,團結力量加大
作者: dingding    時間: 2012-5-18 21:37
樹林拖吊車鐵定
久久來一次
一次來久久

作者: u2194739    時間: 2012-5-20 23:02
亂停車被拖吊為何還要討論便利性呢?
作者: 好老爸    時間: 2012-5-20 23:12
難怪北大感覺三峽違停車輛多於樹林區
作者: 洪阿民    時間: 2012-5-20 23:21
好老爸 發表於 2012-5-20 23:12
難怪北大感覺三峽違停車輛多於樹林區

這應該是商圈 (餐飲店) 比較集中於三峽的關係
例如國際一、二街和國學街
以及大觀路和大德路北段 (學府路及學勤路之間)
而且上述路段都是紅線區,沒有路邊停車格的

而樹林區違停最嚴重的,大概非學林路莫屬了 (人常多到滿出來的診所 + 假日上午的早餐店)
作者: ccthot_6    時間: 2012-5-21 07:56
一般不會因為拖吊場遠, 要取車麻煩, 就不敢違規停車
反而因拖吊場遠, 來拖吊的頻率少, 更敢違規停車,自然沒有嚇阻作用
所以此不應從取車的便利性來看
拖吊場近, 隨時報案, 馬上來拖吊, 反而效率更高
作者: 游妹妹    時間: 2012-5-21 13:12
饅頭爸 發表於 2012-5-18 09:49
原來現在這個社會都是違規的人最大~~
自己不反省還敢大小聲~~

說得讚啊!
作者: 柏青哥    時間: 2012-5-21 13:18
游妹妹 發表於 2012-5-21 13:12
說得讚啊!

27樓的北大同學,何時歸隊?
作者: ericcc    時間: 2012-5-22 11:26
其實想到以後北大人多的可能, 加上臨時停車位不多, 多走路或是推廣公用腳踏車也不錯~~
作者: 無拘無束    時間: 2012-5-22 11:29
我是建議北大特區的違停拖吊車可以拖去更遠的地方像是板橋或是土城,讓被違停的民眾更痛
作者: 流星旅者    時間: 2012-5-24 11:18
北大特區樹林段拖吊車,為了拖一輛違規車輛,單趟9公里,來回就要18公里,現在油電雙漲下,除非有人檢舉,這18公里油錢的成本對業者是很大負擔,這也難怪北大特區樹林段很少有拖吊車拖吊!如果有看到拖吊車,大部分都往三峽段執行拖吊任務到樹林段學成路拖吊場!這現象真的太特別了!
作者: 以利亞    時間: 2012-5-28 19:39
臭瀝青 發表於 2012-5-18 09:41
合併+1
合併後是三峽還是樹林?
大家的看法呢?

不歸樹林區  也不歸三峽區
獨立起來叫北大區
自己選立委  自己選議員  
作者: 以利亞    時間: 2012-5-28 19:41
阿育王 發表於 2012-5-18 07:50
在亂停,看可不可以拖去填海…

填海會污染海洋  破壞海洋生態
我建議立委修法  一旦被拖吊不得領回  一律由政府公開拍賣掉  價高者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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