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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殯葬特區最後疏處期限:5月17日!請繃緊神經!決戰將至! [列印本頁]

作者: 反殯葬聯盟    時間: 2012-5-8 08:07
標題: 殯葬特區最後疏處期限:5月17日!請繃緊神經!決戰將至!
  有議員通知,民政局5月4日已經發函給「昌溢股份有限公司」,告知「三峽殯葬特區BOO投資計畫」的最後疏處期限為「101年5月17日」,並要求昌溢公司在期限內加強與民眾溝通,取得地方居民同意。

  因此,昌溢公司若尚未放棄三峽殯葬特區計畫,勢必會在5月17日之前召開地方說明會,而我們能做的就是:


1. 積極動員,塑造地方強大的反對聲浪,迫使市府跟昌溢放棄本案。

2. 避免昌溢耍詐,例如刻意選在上班時間或母親節當天召開說明會,並動員支持者,營造虛假的支持立場。



  距離5月17日還有一個多禮拜,請大家務必繃緊神經,若聽到說明會的相關消息,請積極與本聯盟聯絡或公開資訊;若說明會真的召開,也請大家務必排除萬難,積極參加,以表達我們地方居民團結一致反對的聲音。

  這是關鍵的「決戰時刻」,請大家密切注意網路上的相關資訊!
  
  加油!這一仗我們一定要贏!

感謝陳世榮議員提供公文電子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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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寧靜海    時間: 2012-5-8 08:15
終於訂出5月17日作為「最後疏處期限」了,根據促參注意事項的規定,如果BOO案超過最後疏處期限,仍無法跟地方居民取得共識,則市府必須重新評估本案可行性,因此5月17日之前確實是關鍵啊!

而且真的要慎防昌溢出招,例如選在外地開說明會(例如縣府),或是安排上班時間開說明會,然後自己動員不知道哪裡來的支持者,真的要小心!所以大家若聽到說明會的訊息,請務必告知,也呼籲相關學校或團體,如果昌溢要來借場地,請不要出借給他們,程序的阻擋對我們也是相當重要的!

大家要團結一心,這真的是關鍵決戰時刻啊!

作者: peaceisland    時間: 2012-5-8 08:23
千萬要小心對方來陰的阿
不過,我如果是業主,一定想盡辦法來個讓居民措手不及的時間及地點
作者: ㄚ茹爸    時間: 2012-5-8 08:37
如果是在假日又臨時才收到通知
是否可以發簡訊通知呢?
因為我假日在家就不會上網了


作者: 小高    時間: 2012-5-8 08:50
乾脆直接在昌溢門口發表抗議
不要說沒看到

作者: 寧靜海    時間: 2012-5-8 08:56
ㄚ茹爸 發表於 2012-5-8 08:37
如果是在假日又臨時才收到通知
是否可以發簡訊通知呢?
因為我假日在家就不會上網了


  應該會簡訊通知,所以也請大家注意簡訊...

  不過讓人擔心的是,現在完全還摸不清楚昌溢的動向,反而五股殯葬專區那邊,業者已經訂出說明會的時間了... 真怕昌溢耍小動作... 又搞黑箱作業!
作者: cybee0808    時間: 2012-5-8 09:05
這家公司真OOXX
說明會如果躲躲藏藏
就是有鬼
作者: abu    時間: 2012-5-8 09:44
大家趕快廣發此訊息.大家也要重點關注阿
作者: 寧靜海    時間: 2012-5-8 10:22
真的請大家這幾天都要密切注意相關資訊,絕對不要錯過昌溢可能偷偷召開的說明會,當然昌溢不要開最好,我們一定要要求市府一旦逾期就撤銷本案計畫!
作者: Pochacco    時間: 2012-5-8 10:43
有什麼方法可以讓更多人知道嗎?可以請管委會貼公告嗎?
作者: 寧靜海    時間: 2012-5-8 10:54
Pochacco 發表於 2012-5-8 10:43
有什麼方法可以讓更多人知道嗎?可以請管委會貼公告嗎?


  現階段得先確定業者召開說明會的日期跟時間。
作者: 林富子    時間: 2012-5-8 10:58
本帖最後由 林富子 於 2012-5-8 11:06 編輯

昨天陳明義議員告知里長
民政局針對五股BOT案所定的疏處期限也是訂於5/17
廠商吉慶祥公司將於本週日,5/13,母親節當天下午三點,召開地方說明會
因為當天是重要節日,勢必會影響參與活動的人數
陳議員覺得廠商的心態可議,但是,也認為這樣更會激起民眾反感
他已經訂做200面的"反對"標語,要讓說明場會形塑一整個反對的態勢
另外,他認為五股BOT案應該是很玩不下去了
但是,他認為三峽BOO案還是有很大的空間,讓人擔心
所以,議員希望我們千萬不要鬆懈
如果我們這裏有需要,他願意盡力幫助
在此,感謝陳明義議員對"反三峽殯葬特區案"的關心及4/25到中常會陳情現場聲援我們的活動
更感謝陳議員在國民黨中常會會議期間當場跟馬總統報告新北市殯葬政策的謬誤
迫使新北市政府對於殯葬政策近日做了一些修正

革命尚未成功,土樹三鶯的民眾不要掉以輕心,還要繼續努力!


作者: 寧靜海    時間: 2012-5-8 11:07
林富子 發表於 2012-5-8 10:58
昨天陳明義議員告知里長
民政局針對五股BOT案所定的疏處期限也是訂於5/17
廠商吉慶祥公司將於本週日,5/13 ...


  原來五股殯葬專區的說明會刻意訂在母親節當天,我們也要慎防昌溢採取這種手段!大家真的要保持警覺,關鍵時刻到啦!
作者: kwbaseball2002    時間: 2012-5-8 11:26
反正去參地方說明會的民眾又不用登記身分...
誰知道到時候去參加的人是誰?

搞不好還可以全體鼓掌通過?(有了之前那一份,居民會死光的報告..還有什麼事情不可能會發生?)
作者: rainbow    時間: 2012-5-8 11:29
kwbaseball2002 發表於 2012-5-8 11:26
反正去參地方說明會的民眾又不用登記身分...
誰知道到時候去參加的人是誰?

這麼說也不無可能  都可以在沒有說明會或問卷下亂ㄠ居民百分之百同意了
作者: evalee    時間: 2012-5-8 12:38
母親節節日附近,有很多人返鄉或是提前出遊,選在這個結骨眼開說明會,真的很...聰明。
就是因為這種''巧合''太多,還有提早開會,偷找某議員的事,令人越來越厭惡殯葬區案,趕快撤案吧,歹戲拖棚。
作者: 平民    時間: 2012-5-8 13:10
寧靜海 發表於 2012-5-8 10:54
  現階段得先確定業者召開說明會的日期跟時間。

確定時間與地點後,
建議聯盟用大聲公宣傳車掃街公告, 謝謝!
作者: kwbaseball2002    時間: 2012-5-8 13:41
去不去,有沒有人..不重要..因為他們一定會搞一個大家都沒有時間去的時間...
反正就是抗議到底!
作者: cybee0808    時間: 2012-5-8 14:07
這些殯葬業者跟白色恐怖沒什麼兩樣,還有新北市政府態度也很可疑,大家不能鬆懈
作者: 朱彥華老師    時間: 2012-5-8 16:01

   請大家提高警覺, 一有廠商召開說明會的確定訊息,
   麻煩告訴我 (0933-007-188 ),  我將立即以手機簡訊通知 3,000 個認同連署的家庭,
   號召大家站出來 !

   市府終於訂出最後疏處期限, 此代表先前我們大家的努力是有成效的:
  
   一. 去年 1029 新北市政府 3,000 人陳情

    二. 去年 1116 監察院陳情 -- 之後監察院發函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就促參法的部分督促市府
   
    三. 去年 1203 總統府前凱道開 4,000 人開講

   四 . 今年 0425 國民黨中央黨部 (中常會召開時) 陳情 -- 中常委李昭平代朱老師在中常會正式提案,中常委厲耿桂芳在中常會中協助連署 ,中常委陳明義在中常會中仗義執言, 終獲馬總統裁示:  "將親自致電朱立倫市長", 而陳情國民黨時除了呈送  "反對三峽殯葬特區案. 萬人連署書" 之外,  給馬總統的 "陳情書" 中更直接指出市府辦理本案的各項違法與行政瑕疵之處, 當然, 連總統都知道了, 這一定會帶給市府極大的壓力 !

  我們樂見也期待 , 新北市政府及朱立倫市長,  依法行政, 並早日懸崖勒馬 ! 立即否決三峽殯葬特區案 ,讓土樹三鶯的百姓能夠安穩的過日子 !                  
作者: 以利亞    時間: 2012-5-8 16:33
請問朱博士 林里長
之前送給監察院的陳情案  不知在監察院那邊有何新進度
作者: cybee0808    時間: 2012-5-8 16:44
北大朱老師 發表於 2012-5-8 16:01
請大家提高警覺, 一有廠商召開說明會的確定訊息,
   麻煩告訴我 (0933-007-188 ),  我將立即以手機簡訊 ...

謝謝朱老師用心
若要加入認同理念的群組
要怎樣提供電話給朱老師呢
作者: 朱彥華老師    時間: 2012-5-8 16:56
以利亞 發表於 2012-5-8 16:33
請問朱博士 林里長
之前送給監察院的陳情案  不知在監察院那邊有何新進度 ...


  監察院在2月17日回文表示--經查本案因新北市政府函復內容有部分疑義尚待釐清,本院已函請該府續為查處,並就本案涉及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等相關法律疑義乙節,另案函請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查復,請靜候處理結果,復請查照,

依例,監察院會在案件調查完成後再來回覆 !

  特別要向各位關心三峽殯葬特區案的好朋友報告 - -
  0425國民黨中央黨部陳情時, 致馬總統的  "陳情書" 中.,
  明確指出該案的各項違法與瑕疵之處,
  除了 "未定最後疏處期限之外",
  還有另一項更關鍵之處 - -
  
  且依據「機關辦理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案件作業注意事項」第40條之規定:「簽約期限:自議約完成至簽訂契約期間,以一個月為原則,並得展延一個月。」因此,本案係於100年4月11日完成議約,未於100年6月10日前完成簽約,即屬違法失效!

  就是這一點, 市府只要一簽約, 就應該是會構成  "瀆職 與 圖利 "  !  
  總統都知道了, 市府是怕這一點 !
   
作者: 以利亞    時間: 2012-5-8 17:01
本帖最後由 以利亞 於 2012-5-8 22:13 編輯

謝謝朱博士的答覆
這樣說來  此案既然失效  為何還市府要訂最後疏處期限
不是應該直接宣布此案失效嗎
作者: cybee0808    時間: 2012-5-8 17:04
阿康版主
可以將此標題放置在愛北大首頁嗎
謝謝囉
作者: 朱彥華老師    時間: 2012-5-8 17:06
cybee0808 發表於 2012-5-8 16:44
謝謝朱老師用心
若要加入認同理念的群組
要怎樣提供電話給朱老師呢


  在 0425 國民黨陳情前, 我曾向 3,000 個 認同家庭 發出 7次的手機簡訊,
  讓大家了解反對三峽殯葬特區案的近況及我們的行動, 以凝聚共識,
  若您從未收過我發的手機簡訊,
  代表您可能未曾參與 "反對三峽殯葬特區案" 的連署活動,

  歡迎任何認同我們 守護家園. 堅持社會公平正義 的土樹三鶯地區好朋友們,
  您只要傳手機簡訊給我 ( 0933-007-188 ),
  我將把您納入認同名單中,
  未來會一併發出手機簡訊給您  !
  謝謝 !

作者: 朱彥華老師    時間: 2012-5-8 17:13
以利亞 發表於 2012-5-8 17:01
謝謝朱博士的答覆
這樣說來  此按既然失效  為何還市府要訂最後疏處期限
不是應該直接宣布此案失效嗎 ...


  政府部門, 要做一件事時, 可以找出一大堆理由,
  
  不做時, 也可找出另一堆理由 ,

  要做不做, 都是政府自己在講的 !

  尤其是官僚顢頇的新北市政府  !
  
  
作者: 以利亞    時間: 2012-5-8 17:18
北大朱老師 發表於 2012-5-8 17:13
政府部門, 要做一件事時, 可以找出一大堆理由,
  
  不做時, 也可找出另一堆理由 ,

了解
謝謝朱博士的辛勞
只是我還不知道到底 新北市府是做還是不做
只能靜觀其變囉
作者: 以利亞    時間: 2012-5-8 18:37
有沒有可能這次昌溢跟新北市府的合作失敗
朱某人就請昌溢第二次申請BOO   我們再度抗爭  他們又失敗  
然後來個申請第三次  第四次.....
搞到我們心力交瘁 筋疲力盡 直接投降
因為這對他們來說  不過就是將以前的文件改個日期   再重新送一次而已
可是對我們來講  每次抗爭都是勞師動眾 勞民傷財耶
作者: Wen    時間: 2012-5-8 18:44
我们要發動" 聖戰 ", 一定要打敗昌溢
作者: tatinic2    時間: 2012-5-8 20:51
這幾天大家不可掉以輕心,即使過了5/17,往後的日子也是要特別注意。
作者: 威廉    時間: 2012-5-9 16:26
感謝陳世榮議員提供資料,我會記得的...
作者: andy826    時間: 2012-5-9 20:12
不怕昌溢開說明會, 就怕昌溢偷開.
應該可以請議員們要求民政局必須公開說明會時間, 否則不成立
作者: 小柚子    時間: 2012-5-9 20:39
本帖最後由 小柚子 於 2012-5-9 20:42 編輯
andy826 發表於 2012-5-9 20:12
不怕昌溢開說明會, 就怕昌溢偷開.
應該可以請議員們要求民政局必須公開說明會時間, 否則不成立 ...


通常要開地方說明會,昌溢會正式發函給本區議員。

本案都已經鬧很大,昌溢不敢不發函,而召開幽靈說明會。
作者: evalee    時間: 2012-5-9 21:10
ababy 發表於 2012-5-9 21:02
昌溢若開三峽BOO案地方說明會

1.地點一定要在三峽境內

開說明會應該很難過關吧,民氣可用,目前態勢居民會擋下來。
疏處期限過後,要如何進行下一步?我比較煩惱。

退回申請件-昌溢重新申請-所有的抗爭repeat?

退回申請件-三峽殯葬區案腰斬-居民安心度日?

或者,退回申請件-昌溢出局-由政府自行徵收土地,自行蓋殯葬區

5/17以後,說不定是另一個抗爭的開始。最好的方式,還是撤掉公共工程網上的案子,徹底重新檢討新北市殯葬政策。


作者: 以利亞    時間: 2012-5-9 21:16
本帖最後由 以利亞 於 2012-5-9 21:22 編輯
ababy 發表於 2012-5-9 21:02
昌溢若開三峽BOO案地方說明會

1.地點一定要在三峽境內

昌溢若開三峽BOO案地方說明會

1.地點一定要在三峽境內
2.須通知民政局派員與會
3.須通知議員
4.須通知里長

這才是構成市府民政局有效的地方說明會

因為我不懂法令  所以我想請問這是法令明文規定的嗎
如果是那可能還好  如果不是.....
我擔心的是昌溢耍賤招(哦 對不起 我說錯了 昌溢一開始就是耍賤招  而且招招其賤無比)
1.用在凌晨3點至3點15分  整場說明會只有15分鐘
2.在晚上9點用電視廣告通知  而且只有一次  或買報紙廣告 但是極小欄  小到大家都會忽略掉
3.說明會地點辦在三峽火葬場  看看幾個人敢去(可能找黑道的把你就地合法化 哦 不是啦 是就地火化)
4.即或有人敢去  昌溢派200多個黑道堵在入口處  拖過15分鐘  說明會開完了  昌溢找來的人頭也鼓掌通過
我們也玩完了
5 議員跟里長都不是問題  因為議員有周勝考當代表  里長的話 嗯 本里里長也很支持喲
作者: 小柚子    時間: 2012-5-9 21:33
ababy 發表於 2012-5-9 21:02
昌溢若開三峽BOO案地方說明會

1.地點一定要在三峽境內


作者: 北大貓    時間: 2012-5-9 21:46
ababy 發表於 2012-5-9 21:02
昌溢若開三峽BOO案地方說明會

1.地點一定要在三峽境內

不要忘了三峽很大
非常大......
作者: ababy    時間: 2012-5-9 21:52
本帖最後由 ababy 於 2012-5-9 22:02 編輯
北大貓 發表於 2012-5-9 21:46
不要忘了三峽很大
非常大......


聽聞 王明麗議員已封殺三峽境內所有可能做為地方說明會的場所

之前昌溢有找過 國中 區公所 後來聽說有被王議員檔下

昌溢又找 台北大學  台北大學要求須市府民政局正式發函來借場地  後來沒下文


大家要開始團結了

監督三峽境內所有  國小 國中 高中 大學 活動中心 區公所...等
一旦有人去借場地 就拜託你們趕快廣播通知大家  

讓昌溢開不成說明會

這個部分就真的只能靠我們大家繃緊神經
一旦有昌溢打算借場地的消息就趕快廣播通知大家和王議員

拜託大家了   




作者: abu    時間: 2012-5-9 22:14
ababy 發表於 2012-5-9 21:52
聽聞 王明麗議員已封殺三峽境內所有可能做為地方說明會的場所

之前昌溢有找過 國中 區公所 後來聽說有被 ...


作者: 毛怪    時間: 2012-5-9 22:14
全文標題看起來算正面,但是不知道有什麼"細節裡的魔鬼".....


..

新北市政府民政局:暫不新建火化場

.自立晚報 – 2012年5月9日 下午10:02.. .



{記者黃秀麗新北市報導}針對五股BOT殯葬園區是否繼續推動,新北市政府民政局已於日前發布新聞表示,暫不新建火化場,未來新北市殯葬政策,將朝向不新設火化場方向實施,另將依據殯葬管理條例第13條第2項禮廳及靈堂得單獨設置之規定,接受民間申設禮廳,期待未來提供市民現代化、舒適之治喪環境。

民政局表示,目前在三峽的火化場有12座火化爐,確認可提供至民國114年的需求,納骨塔與公墓數量亦足敷未來長期之供需,惟殯儀館禮廳平均使用率已達到78%,未來將加強禮廳的維護使用。

不過,五股BOT案是由民間業者依「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自提規劃案申請興建,目前本案因當地民意強烈表達反對訴求,市府已依促參法相關規定,函復吉慶祥開發公司於101年5月17日(星期四)為最後疏處期限。2012/05/09

作者: 朱彥華老師    時間: 2012-5-10 13:09
ababy 發表於 2012-5-9 21:52
聽聞 王明麗議員已封殺三峽境內所有可能做為地方說明會的場所

之前昌溢有找過 國中 區公所 後來聽說有被 ...

  
  去年10月初, 民政局出面為昌溢公司向本校(台北大學)借場地辦說明會,
  原本學校已同意,
  林富子里長告訴我, 是我出面向學校反映而擋下來的,

  我們台北大學敦親睦鄰, 不會做與北大特區與三峽民眾衝突之事!
作者: ababy    時間: 2012-5-10 13:18
本帖最後由 ababy 於 2012-5-10 13:22 編輯
北大朱老師 發表於 2012-5-10 13:09
去年10月初, 民政局出面為昌溢公司向本校(台北大學)借場地辦說明會,
  原本學校已同意,
  林富子里 ...



很謝謝朱老師檔下來



作者: tatinic2    時間: 2012-5-13 11:08
evalee 發表於 2012-5-9 21:10
開說明會應該很難過關吧,民氣可用,目前態勢居民會擋下來。
疏處期限過後,要如何進行下一步?我比較煩惱 ...

我也在想是否過了5/17後,就一切太平?還是又開始擔心何時又來個不定時炸彈?
只希望殯葬一案能把它永遠根除掉,讓此地居民安心。看了一個新聞,淡水已成為新北市房市買氣之冠,北大特區掉落16名…,全因殯葬特區的關係。
作者: dingding    時間: 2012-5-13 11:47
tatinic2 發表於 2012-5-13 11:08
我也在想是否過了5/17後,就一切太平?還是又開始擔心何時又來個不定時炸彈?
只希望殯葬一案能把它永遠 ...

殯葬對房價的影響不容小覷,但即將雨過天清!!
作者: 豬肉    時間: 2012-5-13 14:24
顯然,較為醒目的公共會議空間,廠商取得使用有難度,
有可能透過意志不堅的地方基層民意代表,
洽租(借)各社區的公共會議空間,
要注意喔!
作者: 小柚子    時間: 2012-5-13 15:00
豬肉 發表於 2012-5-13 14:24
顯然,較為醒目的公共會議空間,廠商取得使用有難度,
有可能透過意志不堅的地方基層民意代表,
洽租(借)各社區 ...

沒錯,若有借場地的情事發生,請在此版面通知大家,謝謝^_^
作者: kyosun    時間: 2012-5-14 23:30
寧靜海 發表於 2012-5-8 08:15
終於訂出5月17日作為「最後疏處期限」了,根據促參注意事項的規定,如果BOO案超過最後疏處期限,仍無法跟地 ...


作者: 以利亞    時間: 2012-5-15 11:38
今天是5月15日
就在後天  進入倒數  提高警覺  防止昌溢出爛招
例如訂在5月16日凌晨3點在昇華園辦個15分鐘的說明會
再找個十幾個人頭假冒是居民  然後鼓掌通過  怎麼辦
作者: 小柚子    時間: 2012-5-15 12:02
以利亞 發表於 2012-5-15 11:38
今天是5月15日
就在後天  進入倒數  提高警覺  防止昌溢出爛招
例如訂在5月16日凌晨3點在昇華園辦個15分鐘 ...

1.當地議員或當地里長會收到通知書,否則,地方說明會恐淪為無效。

2.目前議員那邊沒有收到通知書的訊息。

3.昌溢似乎有轉向新北市政府求償的意向。

只剩下兩天,當然還是不能掉以輕心,不排除任何可能性~




三峽、五股殯葬區蓋不蓋 17日前有答案

http://udn.com/news/DOMESTIC/DOM2/7082866.shtml#ixzz1uokKaRUX

【聯合報╱記者李光儀、吳文良/連線報導】


新北市三峽、五股兩個公辦民營的殯葬園區案,因民眾反彈激烈可能喊停,新北市府昨天表示,已發文要求業者5月17日前與居民溝通完畢;其中一家業者表示會「繼續溝通」,另一家則不排除向市府求償

因應殯葬設施不足,新北市府分別核准五股、三峽兩個公辦民營殯葬園區案,內含禮廳、納骨塔和火化爐等設施,但都遭遇居民、民代強力反彈,市府上周宣布「新北市殯葬設施只缺禮廳,不缺火葬場和納骨塔」,要求業者重送計畫。

五股區近500位居民,昨天上午在前立委林志嘉,市議員陳明義、張晉婷等人帶領下,到新北市政府前抗議,要求取消五股殯葬園區興建計畫,市府由民政局副局長林敬榜出面說明。

林敬榜表示,五股殯葬園區廠商「吉慶祥」日前發文市府,主動取消預定5月13日召開的說明會;市府也在5月初行文兩家業者,將業者與居民疏處的最後期限訂在5月17日,期限一到「就會依法做最後處理」。

市府此舉意味吉慶祥和三峽殯葬園區業者昌溢,屆時若還是無法化解民眾反彈,初審通過的投資計畫將被撤銷,業者還要興建,就必須重送計畫

吉慶祥昨天召開記者會回應,指該計畫推動9年來困難重重,但近期3次說明會被迫取消,「都是因為議員反對,不給業者說明」,他們不想造成對立衝突,但會繼續溝通。

昌溢公司專案經理蘇偉德則表示,該案屬於自地自建,與使用政府土地的「五股殯葬園區」性質不同,市府撤銷初審計畫於法不合;該公司為此案已投入超過千萬元,不排除向市府求償。


作者: Spock    時間: 2012-5-15 12:07
小柚子 發表於 2012-5-15 12:02
1.當地議員或當地里長會收到通知書,否則,地方說明會恐淪為無效。

2.目前議員那邊沒有收到通知書的訊息 ...

求償會不會落到 文林苑翻版.   朱市長下令動工.
作者: 小柚子    時間: 2012-5-15 12:20
Spock 發表於 2012-5-15 12:07
求償會不會落到 文林苑翻版.   朱市長下令動工.

應該不會啦~

馬英九總統都出來緩頰了,希望新北市政府重新審慎評估殯葬政策。




作者: alin    時間: 2012-5-15 12:41
應該不會吧~~

朱市長不是說還沒簽約,案件不存在
既然都沒簽約了,應該就不會下令動工才是  
作者: landy    時間: 2012-5-15 12:46
如果517最後決議簽約了,
我相信520馬總統就職這一天,
會更難看~~

作者: terry_123    時間: 2012-5-15 15:28
昌溢要求賠贘,沒簽約何來的賠贘?
依那一條法令可這樣求,做生意本來就有風險不是嗎?
那我是不是也可比照昌溢要求政府賠我錢?
作者: 小柚子    時間: 2012-5-15 15:33
我們重點應該放在,三峽生命園區BOO案被撤銷,也要慎防昌溢或覬覦殯葬利益在土樹三鶯捲土重來。

民政局已經預埋伏筆,未來禮儀廳將遍地開花
作者: terry_123    時間: 2012-5-15 17:00
在殯葬議題上我們是不是應反守為攻,請王議員邀請板橋周勝考一同向新北市政府提案
要求政府在各靈骨塔設立小型的禮儀廳和火化設施一舉解決設備不足的問題,滿足各區
使用,將新北市殯葬設施合理化設置。
否則以現今情形不管在哪個地區要設殯葬特區都是不能的事,搞不好民政局最後又將腦筋
動到三峽,土樹三地區在此議題上將永無寧日。

作者: 以利亞    時間: 2012-5-16 11:39
今天是5月16日  昌溢期限就在明天  現在進入倒數  請大家提高警覺  防止市府跟昌溢出爛招
因為直到現在毫無動靜  實在不尋常  我很擔心這是風雨前的寧靜
說不定 明天晚上11點30分簽約  事後才辦說明會
因為依照BOO的規則   業者是無需辦說明會的
而朱某人承諾會先辦說明會才簽約  這也僅僅承諾而已  
若不守承諾也僅有政治責任  並無法律責任
所以才要請大家提高警覺

作者: Pochacco    時間: 2012-5-16 11:54
明天就是期限了,到現在完全沒有任何資訊,真的感覺怪怪的。
作者: 以利亞    時間: 2012-5-16 12:04
terry_123 發表於 2012-5-15 15:28
昌溢要求賠贘,沒簽約何來的賠贘?
依那一條法令可這樣求,做生意本來就有風險不是嗎?
那我是不是也可比照昌 ...
依那一條法令可這樣求,

依照促參法求償
作者: elves    時間: 2012-5-16 13:37
促參法施行細則是有提到「投資契約得訂明因政策變更,...,主辦機關得終止或解除一部或全部契約,並補償民間機構因此所生之損失」
但還沒簽約耶,又要拿人民的錢去賠償,應該不行吧!
作者: perngtj    時間: 2012-5-16 14:19
明天就是17號囉!
怎麼都沒看到或聽到昌溢要再次舉辦說明會?
該不會就此放棄轉向新北市政府求償(新聞報導寫的)?

剛看上面幾個轉貼新聞,昌溢說是「自地」自建?
真的是「自地」嗎?有誰知道可以證實一下?

建議政府,可以在「釣魚台」建立殯葬特區。
現任總統當初可是參與「保釣」運動的熱血青年。
作者: Spock    時間: 2012-5-16 15:03
本帖最後由 Spock 於 2012-5-16 15:08 編輯
小柚子 發表於 2012-5-15 15:33
我們重點應該放在,三峽生命園區BOO案被撤銷,也要慎防昌溢或覬覦殯葬利益在土樹三鶯捲土重來。

民政局已 ...


柑園二橋 to 柑城橋右邊大塊空地

已經整地完成. 鋪設水泥地 + 台電拉電.

禮儀廳會在此現身?


作者: evalee    時間: 2012-5-16 15:05
Spock 發表於 2012-5-16 15:03
柑園二橋 to 柑城橋右邊大塊空地

已經整地完成. 鋪設水泥地 + 台電拉電.

...
還有麥子園計畫區傳言甚囂塵上,傳有殯葬業建設公司購地,該不會準備蓋納骨塔禮儀聽吧...更靠近北大特區。
作者: evalee    時間: 2012-5-16 15:07
perngtj 發表於 2012-5-16 14:19
明天就是17號囉!
怎麼都沒看到或聽到昌溢要再次舉辦說明會?
該不會就此放棄轉向新北市政府求償(新聞報導 ...

釣魚台離台灣很遠嗎?
要做飛機才能到嗎?
這樣使用率可能不高。
作者: 小柚子    時間: 2012-5-16 15:08
perngtj 發表於 2012-5-16 14:19
明天就是17號囉!
怎麼都沒看到或聽到昌溢要再次舉辦說明會?
該不會就此放棄轉向新北市政府求償(新聞報導 ...

{自地}是指民間自備土地(BOO案)
作者: 寧靜海    時間: 2012-5-16 15:30
請大家繃緊神經!雖然是最後一天,但我們不能鬆懈!
絕對要提防昌溢偷開說明會!
大家有聽到消息要趕快貼上來!
作者: rainbow    時間: 2012-5-16 15:45
perngtj 發表於 2012-5-16 14:19
明天就是17號囉!
怎麼都沒看到或聽到昌溢要再次舉辦說明會?
該不會就此放棄轉向新北市政府求償(新聞報導 ...

只有一部分的地是他們的
事實上不管是他們的地或別人的地  只要取得一定比例的使用同意就可以算自地
所以加上國有地  租的地  講好可以可他們用的地等等  他們超過一定比例
就可以忽略有地主反對的事實  用自地自規來規避公告與監督

在審核的會議紀錄也可以看到昌溢回答
"
民間申請人回覆:1、本公司已依土地法第34條之1之規定取得本基地所有權人ㄧ定比例的同意,已可合法使用本基地。若日後發生少數所有權人抗爭之情事,本公司將自行解決。"

就是  使用同意即可  不用所有地主同意也可以申請

對業者很寬容吧!
作者: kwbaseball2002    時間: 2012-5-17 01:39
17號了!
作者: 老熊    時間: 2012-5-17 06:16
決戰時刻.....我們贏了嗎?
作者: zean    時間: 2012-5-17 07:32
老熊 發表於 2012-5-17 06:16
決戰時刻.....我們贏了嗎?

會不會又跟上回一樣...

昨天16號已經私下喬好了~~~
作者: terry_123    時間: 2012-5-17 08:31
本帖最後由 terry_123 於 2012-5-17 08:32 編輯

不可能今天發文今天開會,這個案子應是結束了。
但是後續呢?
政府怎解決板殯遷移的訴求...........
土樹三是不是也要加入戰局,要求火化場遷移,化被動為主動
政府才不會老將念頭動到這裡來
作者: alin    時間: 2012-5-17 08:53
一點消息都沒有的感覺,令人有點怕怕的
不可能連板橋議員都沒有反應啊

作者: ababy    時間: 2012-5-18 10:51
本帖最後由 ababy 於 2012-5-18 10:52 編輯

請大家一起幫忙陳情或電話催促民政局  本案公告資訊下架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民間參與公共建設資訊
新北市三峽生命園區興建營運BOO投資計畫案

https://forum.ibeta.tw/forum.php?mod=viewthread&tid=61659

三峽殯葬案還繼續掛在 行政院工程會 不解為何不肯將本案網頁撤下  疏處期限不是過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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