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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師大夜市變奏曲,幸福?災難?<未完> [列印本頁]

作者: evalee    時間: 2012-5-2 13:17
標題: 師大夜市變奏曲,幸福?災難?<未完>
本帖最後由 evalee 於 2012-5-2 13:43 編輯

師大夜市,或者師大商圈。
剛開始,故事是這樣的,錯落的幾間異國美食,加上泡沫紅茶店和滷味攤,成為師大台大學生教師談心散步好去處。
後來,1999年捷運新店線開通,設置台電大樓站,龍泉街出口走大約10分鐘,即可到達師大商圈,人潮透過便捷交通工具更加聚集。
2007年,許多日韓跑單幫的商家,開始販賣飾品和衣服,剛好搭上中國大陸經濟起飛,價格便宜的衣服和雜貨,吸引學生上班族群至此逛街,師大夜市許多飲食店,被迫淘汰,變成年輕人聚集的服飾潮物店。
2008年,韓良露在師大商圈成立「南村落」,地址師大路80巷,這是師大夜市更急速擴張的重要因素,讓師大夜市成為台北市觀光景點,導致嚴重住商混合不說,帶來當地無法承受的遊客數量,加速商家和住家對立,最後商家面臨拆遷命運。
什麼是南村落?這和當時台北市長馬英九有關係,怎麼說呢?當時的文化局長龍應台,覺得台北市有獨特的「巷弄文化」,值得發展。台北市有許多老舊建築,這些老舊巷弄有獨特風情,巷弄中充滿小市民轉角可見之驚喜,她怎麼發展這些文化?聰明的她,串聯了永康街 青田街 龍泉街的商家,其中龍泉街就是師大商圈一環,規劃一條「康青龍」文化旅遊路線,台北市文化局要讓大陸和外籍觀光客驚艷如此城市風貌,有報導歌誦「這代表了台北人、台灣人的生活品質或者用檔次更高的說法:文明。」好,巷弄觀光,不,巷弄文化,這會兒有了台北市文化局長背書,可以作為任何活動的基礎。


接下來,要談到韓良露了,何許人也?她是一位美食旅遊作家,隨便google,就可以知道「韓良露,熱愛飲食、旅行、占星學、電影、文學等等的全方位生活家」
,生活家和文化扯不扯得上邊,任人解釋,懂不懂都市規劃?也不知道,但韓良露確實住進師大商圈的巷弄中了,在我看來,她把她想要的生活,單純地認為是大家應該也想要的生活,同理心發揮到極致。搬進師大商圈一年以後,暱稱師大商圈為南村落,她說「在這裡玩飲食文化、玩生活美學,以城市「村落」的概念,和各地進行交流,提供各界關心飲食與生活風格的村落與村人」,在2007年,她成立南村落,在巷弄間玩起她的生活,貫徹龍局長的巷弄文化。
南村落是一家店?一個協會?從南村落網站上看不出來。在幹什麼?除了透過台北市文化護照推廣師大商圈以外,還幫忙台北市串聯其他舊有建築文化,看起來是要成為台北市庶民文化總部。本文不在評論南村落和韓良露女士,不贅述相關問題。


回到師大夜市本身上。
2008年,因為「南村落」和韓良露的推廣,觀光人口暴增。
2010年1月,龍泉里與商業處及市場管理處接觸,爭取將師大夜市列入台北市政府的輔導重點,計畫由市府輔導夜市自治會。
2010年3月19日,龍泉里辦設立師大夜市facebook,進行網路行銷。
2010年,商業處將該商圈列入北市樞紐商圈,搭配相關宣傳活動;地方區里報名參加牛肉麵節、優質商圈認證,並舉辦「第三屆師大店家正妹暨優質商店票選」等活動,逐漸成為新興觀光景點。
2010年12月,交通部觀光局與南村落公司推出「北區國際光點計畫」,行銷一系列國際觀光活動,吸引背包客與旅行團。
2011年4月,商業處輔導下,龍泉里辦協助成立「師大商圈發展促進協會」;同年5月,龍泉里辦於花博期間向商業處申請經費,假師大圍牆掛上「歡迎蒞臨師大商圈」等看板;6月龍泉里辦向公運處要求將原公車站牌「師大一」,以「反映當地特色」提案改名為「師大夜市」,並於捷運台電大樓站地圖上加註師大夜市指標,確立師大夜市之名,引發居民強烈不滿,發起「還我站牌」運動。
2011年9月,文建會舉辦第二屆台灣國際文化創業產業博覽會,將「師大巷弄散步道」列為重點。
2011年底,師大商圈獲得商業處舉辦台北市優質商圈評選人氣商圈票選第一名。

好了,從2008年至2011年,短短3年,師大夜市在里長和商家及台北市府的推波助瀾下,邁向國際,大放異彩,華服美食、人潮震天響、成為陸客來台景點,政府也樂得賺形象,應該普天同慶,慶祝師大商圈有了幸福的結局….,然而,事有兩面,另一面呢?


2011年,里長和商家擴張師大商圈同時,商店與攤販蓬勃成長,向後方龍泉街、雲和街、泰順街、外圍浦城街等住宅區延伸,兩年內由兩百多家商家,增加至七百多家,超出商業區範圍,加上觀光人潮、油煙、噪音、髒亂..等汙染嚴重破壞環境,造成當地生活品質與機能嚴重衰敗。2011年10月26日因環境全面性破壞,商店不斷侵犯住宅區,居民發起公聽會,要求台北市政府依法行政取締違法商店,然在市府於2012年開罰後,商家於2012年2月組織守護師大商圈聯盟起而抗爭,發起一系列綁黃絲帶、靜站、熄燈三十分鐘等抗議活動。
2012年2月,臨師大路卅九巷的師大圍牆的入口意象「歡迎蒞臨師大商圈」看板接連遭竊。
以上是維基百科至今年2月的新聞。我找了一些相關新聞。
2012年12月29日 不滿夜市過度擴張,師大居民發出怒吼
2012年2月23日 師大夜市留不留,網友盼依法行政。Yahoo網路民調,百分之七十四網友民調,認為住商應予區隔。
2012年3月2日 師大商圈風暴 考驗商圈住宅並存難題。
2012年4月3日,台北市師大周邊社區龍泉、古風、古莊三里居民自救會長劉振偉說,市府推出「師大社區違反都市計畫法第七十九條優先裁處作業原則」,自救會沒意見,希望市府持續依法推動行政程序,確保違法商家全數離開師大三里社區…自救會指出,住商混合現象在台普遍,住民權益長期遭受忽視,直到師大商圈週邊居民抗爭,才喚醒台灣社會反省此社會現象。政府為推廣經濟觀光,將商圈強加於住宅區…。
2012年4月9日,師大業者市議會前抗議,燒衣嗆要自焚
2012年4月11日,郝:秉持依法行政原則
2012年4月30日,市府鐵晚政策 師大商圈夜冷清
2012年5月1日,北市前20救災困難區,師大夜市居冠
到昨天為止,台北市政府才知道,師大夜市是整個台北市最難救災的地方,當初文化局長或南村落在規劃觀光路線的時候,為什麼沒把居民遊客的生命安全放在眼裏?已經走了多少冤魂?

除了這些新聞,維基百科還整理爭議,臚列如下:
1. 近兩年範圍由合法商業區(約一公頃)過度擴張至鄰近原日治時期發展出之純住宅區內,地理位置的擴展廣及十八公頃,店家數由兩百家,暴增至將近七百家,嚴重破壞歷史悠久之住宅環境,影響所及,甚且擾亂鄰近的學區環境,包括,龍安國小(1929年成立,日治時期專收日人子弟,時名錦尋常小學校)、新民小學(1952年成立幼稚園)、古亭國小(1952年成立)、寶血幼稚園(1964年成立),外來夜市文化侵入住宅區的行為,被視為損害將近百年的住宅文化。
2. 樓梯間的大門被攤販佔據,即便是身軀瘦小的孩童也必須側身才能擠入家門。
3. 居民在走走停停的人潮中,必須要花原本三~五倍時間才能到家。
4. 如果家門前沒商家或攤販,也停滿了遊客的機車,居民要在門前努力喬車位才能停好機車。
5. 本來三分鐘丟垃圾的路,因為繞路變成十分鐘,垃圾不小心碰到路人,還要遭白眼。
6. 二手菸是基本款。如果樓下是餐廳,從中午就必須把窗子全關上,否則家中就瀰漫濃濃的油煙味。陽臺也不能曬衣服,否則沾上油煙,怎麼也洗不掉。
7. 不是有強力的重金屬音樂放送,就是冷氣的低頻噪音;還有遊客或店員的大聲談笑。
8. 用電量大量增加,鄰近純住宅區用電量暴增,原供電系統頻繁跳電,變電箱隨店家數量,逐年激增。
9. 商家關門後,把垃圾置放於門前,滋生許多蟑螂老鼠,半夜二三點出現的垃圾車,也常把居民從睡夢中驚醒。
10. 到早上,路上、機車上的垃圾、菸蒂、瓶罐。
11. 家中行動不便的老人要出門,不能將車子就近停在門前,必須慢慢 (又要穿過人群) 推輪椅推到車位才能上車。
12. 家門三不五時成為附近商家的卸貨區。
13. 服飾店佔用防火巷營業,成為公安隱憂。
14. 大量的招牌和遮雨棚,消防車難以進入;另,救護車,亦不易進入。
15. 霓虹燈等光害,造成住戶夜難成眠。
16. 一樓庭院住宅穿牆鑿壁,敲掉主結構牆面與樑柱,改裝為店面,破壞建築結構,建物將不堪地震災害。
17. 夜市的利益糾葛,引來的黑道份子,對治安造成威脅
18. 原有的停車場,因為租給商人租金有重利可圖,讓居民反而沒有車位。
19. 別忘了, 那位半夜被樓下 pub 吵醒,因為多次檢舉取締無效,只好自行蒐證,結果牙齒被打斷一塊的先生 (對了, 那家店聽說還是營業到半夜以後) 。
以上,就是師大夜市的變奏曲,是鬧劇,也是悲劇。


再拉回到我們家園-北大特區;北大夜市是中華電信機關用地,旁邊是中華郵政機關用地,附近是高樓住宅區,對面是國中預定地,機關用地是不能設攤的,否則違反都市計畫法,荒謬的是,現在市府不知道在那邊設攤的,到底是不是攤販?行政怠惰至此,令人搖頭。北大夜市和師大夜市地理環境,有那麼一點不同,但又近似。
1.        師大夜市的擴張,文化局長開路,後續南村落推波助瀾;飲食玩樂到底算不算文化,是一回事,可以另外拉出討論,當這種文化傷害居民,造成居民生命財產受威脅;惡化糟蹋環境品質,顯然變質成暴力。北大夜市,打著幸福的口號,包裝240攤商;巷弄文化包裝觀光,很類似。請問台北市巷弄豈能發展觀光業?北大住宅區豈能開設240攤夜市?說到底,是文化局和業者一相情願及誤判。
2.        師大夜市的擴張,和當地里長態度有關,里長站在商家角度,和自救會里民意見相左。里長成立商圈促進會,和市府商業處聯繫擴張商業利益,最後釀成里民和商家廝殺局面。里長站在商業的角度,或許有他的考量,但畢竟是住宅區,有法令限制,操作政治的底線,是避免碰觸到法令邊緣,最後違法者還是必須讓步,這就是現行體制,必須尊重。北大特區的里長,選擇站在里民或商家的角度,個人自由,不予置評,一但做出認同違法的做法,將被大多選民背棄<畢竟民眾在法治教育下成長>,里長政治責任自行承擔。龍泉里長的下場,我不知道,但郝市長開罰違法商家,媒體上屢次說出「依法行政」,里民成立自救會對作,等同打了龍泉里長巴掌。
3.        師大夜市成也觀光,敗也觀光;北大夜市,開始也是以「觀光夜市」自居。如果是觀光勝地,四周住宅希落,影響較小。但住宅區開設夜市,機關用地開設夜市,等同犧牲住民權益,成全業者利益,把吃喝玩樂無限放大,後續消防安全治安由居民買單,破壞住宅安全,遊客負責?業者負責?北大週遭有三峽鶯歌等著名旅遊景點,該景點早有成熟的旅遊觀光軟硬體,北大住宅林立,不適宜發展觀光產業,還是把觀光還給三峽老街,把人潮還給美麗的鶯歌吧!北大毋須和真正的觀光景點搶食生意。

師大夜市,曾經是遊客如織的快樂頌;攤商高唱李明依的「只要我喜歡,有什麼不可以」;居民難過的彷彿做一場《仲夏夜惡夢》,最後在各方混亂補破網之下變調,成了悲傷的變奏曲。

而北大夜市,親愛的鄰居朋友,你希望它為北大吹奏什麼樂章?演出什麼戲碼?
它是短暫幸福,抑或久長的災難?或者,是北大幸福的終點,災難的開端?
是什麼,在您的一念之間。問我的意見?我希望.....這齣戲盡速落幕,停止北大輓歌,還我安全的生活。

本文參考資料
維基百科-師大夜市;南村落部落格網站;相關新聞,只要輸入我提供的日期標題,即可觀看報導全文。

作者: 寧靜海    時間: 2012-5-2 13:45

  現在還有很多住戶不了解後果,如果這座夜市持續發展下去,規模逐漸擴大,攤位可能會擺到路上或街上,就像師大夜市的發展一樣,隨著觀光客越來越多,攤販店家也越來越多,環境品質就會急劇惡化。

  或許有些人樂見這種狀況的發展,但這裡的居住品質可能真的回不去了...

作者: Spock    時間: 2012-5-2 13:53
寧靜海 發表於 2012-5-2 13:45
  現在還有很多住戶不了解後果,如果這座夜市持續發展下去,規模逐漸擴大,攤位可能會擺到路上或街上, ...

夜市生成 是從觀光市集演變過來.

攤商看到生意無限大.  在遠也要來搶灘頭堡.

屆時通通變成鄰居.  每天經營歐
作者: Arch    時間: 2012-5-2 13:53
非法夜市本該唾棄  如果這樣明顯的違法都能持續存在  將來北大特區一定會招來更多違法的流動攤販和和違法業者  反正你們從不說不  難道這就是我們要的家園風貌嗎?

要知道唇亡齒寒  現在附近社區有難  我們不聲援  明天我們社區有事  別的社區也會袖手旁觀  這不是我印象中的特區居民特質!!
作者: yljimmy    時間: 2012-5-2 13:54
這裡是住宅區
不是觀光區
我家不想給人參觀
作者: 小柚子    時間: 2012-5-2 14:27
根據某社區居民親耳見聞,某里長在社區內幫夜市宣揚,聲稱北大夜市可以促進經濟繁榮,有助房價上漲....,城鄉局會議上她還要求政府幫忙攤商合法......

我希望.....這齣戲盡速落幕,停止北大輓歌,還我安全的生活。+1


作者: 煙斗    時間: 2012-5-2 16:11
謝謝eva費心的整理與論述.真是條理分明.
整個事件的開頭疑是新北市政府的縱容.明見其未搭建前即開始招商.一句未營業無法開罰帶過.真正營業後又是各局處互相踢皮球.但又知是違法.卻又遲不處理.這就是依法行政的政府.有時想起來真是無奈又痛心.
作者: 寧靜海    時間: 2012-5-2 16:23
小柚子 發表於 2012-5-2 14:27
根據某社區居民親耳見聞,某里長在社區內幫夜市宣揚,聲稱北大夜市可以促進經濟繁榮,有助房價上漲....,城 ...


  現在mobile01討論區有人說「北大幸福美食廣場」是某位里長引進的,還說里長幫忙找地,幫忙活化土地,我的天啊!這是真的假的?請問里長有涉入嗎?
作者: 小柚子    時間: 2012-5-2 16:24
本帖最後由 小柚子 於 2012-5-2 16:26 編輯
寧靜海 發表於 2012-5-2 16:23
  現在mobile01討論區有人說「北大幸福美食廣場」是某位里長引進的,還說里長幫忙找地,幫忙活化土地 ...


是誰?!

請大家一起揪出來!

罷免他,罷免他
作者: 饅頭爸    時間: 2012-5-2 16:27
寧靜海 發表於 2012-5-2 16:23
  現在mobile01討論區有人說「北大幸福美食廣場」是某位里長引進的,還說里長幫忙找地,幫忙活化土地 ...

如果這件事情是真的~~
我要準備雞蛋了~~
作者: peaceisland    時間: 2012-5-2 16:42
聯盟是不是該開始思考
啟動
抗議機制了

作者: yljimmy    時間: 2012-5-2 16:55
果如真
那就是因為有內應
才會這麼難拔除
作者: kwbaseball2002    時間: 2012-5-2 17:04
該是抗暴的時候了
作者: evalee    時間: 2012-5-2 17:24
寧靜海 發表於 2012-5-2 13:45
  現在還有很多住戶不了解後果,如果這座夜市持續發展下去,規模逐漸擴大,攤位可能會擺到路上或街上, ...

恩恩,我蒐整師大夜市的資料,就是為了讓大家看見觀光夜市蠻橫發展的結果。
後續發展會持續補上。

師大夜市,是當地違法攤商 里長 台北市府的共業,不知情的遊客協助成為幫兇,最後由居民承受苦果。
北大夜市,現在聽說有里長認同,業者出席說明會不肯承認違法,新北市府踢皮球,種種跡象,正朝著師大夜市崩壞的路徑發展。

拒絕成為環境難民 !北大不要變成師大夜市翻版 !還我生存權 !還我住民機關用地!
作者: 以利亞    時間: 2012-5-2 17:29
本帖最後由 以利亞 於 2012-5-2 19:02 編輯
饅頭爸 發表於 2012-5-2 16:27
如果這件事情是真的~~
我要準備雞蛋了~~


饅頭爸
千萬不要  雞蛋要錢買的
請大家提供你  家中孩子用過的尿布包去丟她吧
作者: evalee    時間: 2012-5-2 17:29
Spock 發表於 2012-5-2 13:53
夜市生成 是從觀光市集演變過來.

攤商看到生意無限大.  在遠也要來搶灘頭堡.

沒錯,師大夜市從2008年的200多家攤商,到2011年變成700多攤,短短3年多,規模擴張如此迅速,住宅區哪能容下這麼多遊客和攤販。
北大夜市,現在已經200多攤,隔壁還有中華郵政的空地,繼續擴張很方便。
即使現在說不會擴張,我也不相信,因為人的慾念無限,現在違法的事都敢做,擴張在幹一件違法的事想必不困難。

作者: evalee    時間: 2012-5-2 17:37
本帖最後由 evalee 於 2012-5-2 17:39 編輯
FannyK 發表於 2012-5-2 13:53
非法夜市本該唾棄  如果這樣明顯的違法都能持續存在  將來北大特區一定會招來更多違法的流動攤販和和違法業 ...


唇亡齒寒+1

機關用地本來就該蓋機關,服務大眾,現在拿來蓋夜市?
師大夜市現在仍就沒完沒了,雖然很多商家搬遷,後續的爭執還沒落幕。
就在昨天,台北市府才公佈,師大夜市是台北市救災最困難的地方
當地里長不管住民生活,協助商家擴張勢力範圍,把消防衛生問題丟給里民承受,是最讓人不恥的。

違法夜市,要臭名滿天下或是和平收場,看業者和里長智慧。
作者: evalee    時間: 2012-5-2 17:42
yljimmy 發表於 2012-5-2 13:54
這裡是住宅區
不是觀光區
我家不想給人參觀

恩恩
記得新聞上有居民說過,他的女兒要考學測,因為在2樓,樓下是夜市,非常吵,學業壓力加上環境壓力,最後憂鬱症想跳樓自殺。
希望最後沒有發生慘事
作者: 以利亞    時間: 2012-5-2 17:48
本帖最後由 以利亞 於 2012-5-3 15:51 編輯
evalee 發表於 2012-5-2 17:29
沒錯,師大夜市從2008年的200多家攤商,到2011年變成700多攤,短短3年多,規模擴張如此迅速,住宅區哪能 ...


我再補充evalee在16樓的論點
屆時連藝術大道都會被攤商強佔擺攤營業
有句成語說[見微知著]  我舉個例子
我就常看到有一個男人推著手推車  載著手工饅頭跟包子在耶魯及劍橋的藝術大道上面賣
還會請人試吃(也許你們都看過  甚至買過  試吃過)
我認為不妥  就請他不要在住宅區做販售  因為我擔心逢甲效應發生
誰知他不聽勸就算了  還嗆我說[這地是你家的啊]
我說  這是我們社區的公有地  我也有一份
他又嗆 [別人攏沒意見  你勒靠妖啥小]
..............
..............

註腳
逢甲效應的定義  請見另一篇拙著 [一位異鄉遊子的悲泣]  網址如下

https://forum.ibeta.tw/forum.php ... D907%26typeid%3D907
作者: evalee    時間: 2012-5-2 17:49
小柚子 發表於 2012-5-2 14:27
根據某社區居民親耳見聞,某里長在社區內幫夜市宣揚,聲稱北大夜市可以促進經濟繁榮,有助房價上漲....,城 ...

看師大夜市發展史就知道,有里長或議員相挺,和政府單位一起作球,擴張違法絕對事半功倍。該里里民最後成立自救會保衛家園,里長拆公車站牌,把師大一站,換成師大夜市站,堂而皇之的贊成里民厭惡的夜市,非常諷刺。應該會被檢舉到監察院吧...。

台北市府的做法,直接停業,反觀新北市府,還在牛步限期改善,預留就地合法時間....差太多了吧。


作者: evalee    時間: 2012-5-2 17:53
以利亞 發表於 2012-5-2 17:48
我再補充
屆時連藝術大道都會被攤商強佔擺攤營業
有句成語說[見微知著]  我舉個例子

有沒有搞錯,他還向住戶嗆聲?
逢甲夜市變成那樣,看以利亞的陳述,也很心酸,請以利亞繼續蓋那樓 ,我來寫師大夜市的故事,讓大家知道觀光夜市帶來怎樣的問題啊,大部分人都是看到例子才驚醒。
作者: 小柚子    時間: 2012-5-2 17:53
本帖最後由 小柚子 於 2012-5-2 17:55 編輯
evalee 發表於 2012-5-2 17:49
看師大夜市發展史就知道,有里長或議員相挺,和政府單位一起作球,擴張違法絕對事半功倍。該里里民最後成 ...


可悲的是,我們民意代表選擇替違法背書,助長違法夜市氣焰!!

如何處置違法夜市,新北市政府局處聯合樹林區公所互踢皮球,居然要靠小老百姓出來自立救濟?!
作者: evalee    時間: 2012-5-2 17:54
饅頭爸 發表於 2012-5-2 16:27
如果這件事情是真的~~
我要準備雞蛋了~~

還有那塊師大夜市的布條,可以拿來北大用了。
作者: evalee    時間: 2012-5-2 18:01
本帖最後由 evalee 於 2012-5-2 18:06 編輯
煙斗 發表於 2012-5-2 16:11
謝謝eva費心的整理與論述.真是條理分明.
整個事件的開頭疑是新北市政府的縱容.明見其未搭建前即開始招商.一 ...


是的,煙斗大,我也很痛心
我以前住師大路,離師大夜市有段距離,師大商圈不斷擴張,我是外圍民眾,都感受到治安敗壞了,更何況當地居民?當初搬走,就是一連串的刺激使然,這星期樓下銀樓發生搶案;下星期麵攤飛車搶劫;下下星期有人吸毒被抓...飆車 深夜喝酒鬧事 酒客互砍等等。
吃喝玩樂很輕鬆,但對當地住民而言,帶來各路人馬,龍蛇雜處,確是治安敗壞的危機。
沒想到...從師大夜市逃難到三峽,又遇到違法夜市...金衰
作者: evalee    時間: 2012-5-2 18:04
peaceisland 發表於 2012-5-2 16:42
聯盟是不是該開始思考
啟動
抗議機制了

先組自救會,然後再借饅頭爸說的布條,上面寫的,就是我心裡面的話

作者: evalee    時間: 2012-5-2 18:25
kwbaseball2002 發表於 2012-5-2 17:04
該是抗暴的時候了


要到激烈抗爭的程度,政府才重視嗎?
作者: kwbaseball2002    時間: 2012-5-2 20:10
以利亞 發表於 2012-5-2 17:48
我再補充evalee在16樓的論點
屆時連藝術大道都會被攤商強佔擺攤營業
有句成語說[見微知著]  我舉個例子

這個賣饅頭的也是....亂來~~~
作者: 以利亞    時間: 2012-5-2 20:15
kwbaseball2002 發表於 2012-5-2 20:10
這個賣饅頭的也是....亂來~~~

常常下班回家  看到很多人跟他買  只不過沒有再勸導他了  因為我也怕被揍

作者: 以利亞    時間: 2012-5-2 20:19
evalee 發表於 2012-5-2 18:25
要到激烈抗爭的程度,政府才重視嗎?
要到激烈抗爭的程度,政府才重視嗎?

我覺得是耶  重點是要怎麼激烈法
作者: kwbaseball2002    時間: 2012-5-2 20:22
<快訊〉大雨特報! 今到明晨全台防大雨雷擊
最新天氣消息,中
央氣象局發布大雨特報。
受到鋒面影響,今天下午到明天清晨,台灣北部、中部、南部以及東北部地區,有局部大雨發生的機率,民眾注意,瞬間大雨、雷擊和強陣風

聽說今年強颱會很多..
來吧...把違法的通通都吹走

作者: 以利亞    時間: 2012-5-2 20:39
本帖最後由 以利亞 於 2012-5-2 20:51 編輯
evalee 發表於 2012-5-2 18:25
要到激烈抗爭的程度,政府才重視嗎?


激烈抗爭的方法  眼前是沒有
但是溫和守法的方法倒是有一個  
就是  以利亞兵法36計之第一計  釜底抽薪
請參考以下網頁57樓
https://forum.ibeta.tw/forum.php ... page%3D1&page=6
作者: kwbaseball2002    時間: 2012-5-2 20:46
以利亞 發表於 2012-5-2 20:39
激烈抗爭的方法  眼前是沒有
但是溫和守法的方法倒是有一個  
以利亞36計第一記  釜底抽薪


看誰跟這個樹林區的派出所所長熟識...
去喬一下...
給她來可砲火集中的開單...就搞定了!


PS:管區是哪個所的.....???
作者: kwbaseball2002    時間: 2012-5-2 20:47
本帖最後由 kwbaseball2002 於 2012-5-2 20:49 編輯
以利亞 發表於 2012-5-2 20:39
激烈抗爭的方法  眼前是沒有
但是溫和守法的方法倒是有一個  
以利亞36計第一記  釜底抽薪

以利亞 發表於 2012-5-2 20:39
激烈抗爭的方法  眼前是沒有
但是溫和守法的方法倒是有一個  
以利亞36計第一記  釜底抽薪


看誰跟這個樹林區的派出所所長熟識...
去喬一下...
給她來可砲火集中的開單...就搞定了!


PS:管區是哪個所的.....???
     所長跟副所長是警察大學哪一期的?
作者: 以利亞    時間: 2012-5-2 21:00
請問一下,夜市那里是柑園派出所管區嗎?所長跟副所長姓名 有人知道嗎?
作者: sugar100    時間: 2012-5-2 21:40
本帖最後由 sugar100 於 2012-5-2 21:42 編輯

樹林分局柑園派出所所長黃志宏、警員洪文霖等2員優良事蹟
報導日期 :99.04.19   詳細報導內容  
樹林分局柑園派出所警員洪文霖獲報得知,佳園路二段超商廁所內常有毒蟲出沒,將注射毒品後之針筒任意丟棄,經向所長報告後,編排勤務加強該處所巡邏。
柑園派出所所長黃志宏、警員洪文霖等2員於99年4月1日擔服22-24巡邏勤務,於上述時、地當場從嫌犯蘇○賢身上查獲已使用過海洛因注射針筒1支、稀釋海洛因用生理食鹽水1瓶、FM2藥丸6顆,全案依法帶案偵辦。
柑園派出所所長黃志宏、警員洪文霖等2員勤務認真、主動積極、落實盤查,勤務中查獲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贏得民心,淨化治安,工作盡忠職守,足堪同仁表率,殊值表揚。


樹林分局柑園派出所副所長蔡天瑞、警員侯志穎、余泰宏等3員優良事蹟優良事蹟
報導日期 :99.10.21 詳細報導內容
樹林分局柑園派出所副所長蔡天瑞獲報得知犯罪嫌疑人陳○鳳,於99年10月11日5時10分,騎乘自備B○○-379機車,涉嫌搶奪被害人周○濱新臺幣1萬4000元後逃逸。即向分局長報告指派副所長等3員全力查緝偵辦,經綿密監控、跟監埋伏,於99年10月11日23時35分,在樹林市佳園路二段○○號查獲陳嫌到案,全案依法移送板橋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
樹林分局柑園派出所副所長蔡天瑞、警員侯志穎、余泰宏等3員偵辦刑案。工作認真,主動積極,細心蒐證,發揮團隊精神,於24小時內迅速查獲涉案犯嫌,渠等忠於職守之工作精神,足堪同仁表率,殊值表揚。

作者: fox    時間: 2012-5-2 21:47
以利亞 發表於 2012-5-2 17:48
我再補充evalee在16樓的論點
屆時連藝術大道都會被攤商強佔擺攤營業
有句成語說[見微知著]  我舉個例子

這個男人我常遇到過~
大概不管晴天或雨天都會出來吧!!!
很扯的是我被他嚇到過
騎腳踏車從他面前經過  他就突然把包子饅頭往我這晃過來  然後還講者我聽不懂的話
(因為沒有仔細聽  根本不知道他在說啥

害我差點摔車  幸好反應快   不然如果真的摔了or撞到人
可能當場三字經就飆出來了.........orz|||
作者: 煙斗    時間: 2012-5-2 23:29
evalee 發表於 2012-5-2 18:01
是的,煙斗大,我也很痛心
我以前住師大路,離師大夜市有段距離,師大商圈不斷擴張,我是外圍民眾,都感 ...

去年.我有一位親戚與同學在師大夜市某餐廳聚餐.忽然一群黑衣人進來砸店.她嚇得躲到廁所.不敢回家.還請家人去接她回來.
作者: andy826    時間: 2012-5-3 11:06
以利亞 發表於 2012-5-2 17:29
饅頭爸
千萬不要  雞蛋要錢買的
請大家提供你  家中孩子用過的尿布包去丟她吧 ...

有需要嗎? 我可以免費提供~~   
作者: 以利亞    時間: 2012-5-3 15:52
andy826 發表於 2012-5-3 11:06
有需要嗎? 我可以免費提供~~

是提供給饅頭爸  不是提供給我   我家每天都在生產囉
作者: dingding    時間: 2012-5-3 20:49
本帖最後由 dingding 於 2012-5-3 20:52 編輯
以利亞 發表於 2012-5-2 21:00
請問一下,夜市那里是柑園派出所管區嗎?所長跟副所長姓名 有人知道嗎?


101年4月25日異動調任分駐所長、警務員:
林顯宗  新調任新北市警局樹林分局山佳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   (原任中和第一分局中和派出所長)
呂志修  新調任新北市警局樹林分局樹林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   (原任蘆洲分局延平派出所長)
李福興  新調任新北市警局樹林分局柑園派出所巡官兼所長.   (原任中和第二分局交通分隊長)

101年4月25日異動調任交通分隊長、巡官
李三泰  新調任新北市警局三重分局交通分隊長.   (原任三重分局警備隊巡官兼副隊長)
陳怡龍  新調任新北市警局新莊分局交通分隊長.   (原任刑大隊偵二隊偵查員)
黃靖堯  新調任新北市警局板橋分局交通分隊長.   (原任刑大偵八隊分隊長)
簡渟哲  新調任新北市警局海山分局交通分隊長.   (原任海山分局交通組巡官)
谷政群  新調任新北市警局中和第一分局交通分隊長.   (原任保大第一中隊分隊長)
陳明慶  新調任新北市警局中和第二分局交通分隊長.   (原任永和分局督察組巡官)
周明星  新調任新北市警局永和分局交通分隊長.   (原任新店分局江陵派出所長)
林金秋  新調任新北市警局新店分局交通分隊長.   (原任新店分局碧潭派出所長
林互享  新調任新北市警局蘆洲分局交通分隊長.   (原任蘆洲分局督察組巡官)
周志民  新調任新北市警局土城分局交通分隊長.   (原任新店分局秘書室巡官)
李春來  新調任新北市警局樹林分局交通分隊長.   (原任汐止分局督察組巡官)

土城樹林執行違規拖吊
.分類: 法令規章 2012/03/27 07:22
.
【記者黃村杉/新北報導】新北市警局交通大隊大隊長周國雄指出,土城及樹林等地區從26日起加強違規車輛的拖吊作業,針對紅線臨停、路口違停、併排停車及消防栓、公車站牌違停等違規加強取締拖吊,希望民眾不要心存僥倖。
周國雄表示,民眾總喜歡將車輛任意臨停在紅線,或是在路口違規停車、併排停車,甚至將車輛停在消防栓、公車站牌前,為圖自己一時的方便,卻造成用路人的不便,甚至釀成嚴重的車禍事故。強調交通大隊已租用欣維盛民間拖吊保管場,正式協助警方執行土城及樹林地區違規車輛的拖吊作業,駕駛人如果在禁止停車(臨時停車)處所停車,將舉發拖吊。土城區拖吊車輛將移置至欣維盛拖吊保管場(地址:新北市土城區青雲路250-1號;電話:02-82619548);樹林地區拖吊車輛則移置至樹林拖吊保管場(樹林區新樹路205-1號;電話02-2685-5786)


http://tw.myblog.yahoo.com/jw!k4oRYUOZXhTGnh6OoSTRMbM7lg--
作者: evalee    時間: 2012-5-3 23:11
今日收到的回覆
您於本(101)年4月30日致局長信箱電子郵件,局長非常重視,已轉交本局樹林分局處理,查處情形如下:
一、 有關  您  所陳「北大幸福美食廣場」之攤販違規營業一事,查臺灣省攤販管理規則第15條規定:「違反本規則規定者,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食品衛生管理法、廢棄清理法、行政執行法及其他有關法令處罰」及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82條規定略以:「未經許可在道路擺設攤位,除責令行為人即時停止並消除障礙外,處行為人或其雇主新臺幣1200元以上2400元以下罰鍰」,依前揭規定,本案「北大幸福美食廣場」之攤販違規營業之地點係於北大特區機關用地營業,非屬道路範圍,本局樹林分局無法以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予以取締,已由新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城鄉局及新北市樹林區公所依權責卓處。
二、  另指陳該美食廣場營業時,造成環境污染、噪音一事,已由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依權責卓處。
三、  再陳,該美食廣場開幕後,帶來周邊違規停車情形嚴重一事,查本局樹林分局於4月13日17時該美食廣場開幕以來,即由所轄柑園派出所及交通分隊派員前往查處取締,惟該廣場周邊未規劃停車場,致使違規停車情形嚴重, 已再督飭所轄柑園派出所及交通分隊依該廣場營業時段派員加強週邊之違規停車查處取締,以維交通秩序;另為加強服務民眾及加快處理流程,若平時發現有各項違規之情事,仍請利用(02)26812101與本局樹林分局勤務指揮中心聯絡,將即刻派員前往查處。
四、  又陳,該美食廣場堆設瓦斯桶,造成公共安全一事,本局樹林分局業於101年5月3日以新北警樹交字第1014034643號函請新北市政府消防局依權責查處。
五、 感謝  您的來信及對警政與交通議題之關心,若對本案尚有疑議,惠請與承辦人聯絡,我們將竭誠為您服務與說明,敬祝 身體健康,萬事如意。
承辦單位:樹林分局交通組
承 辦 人:巡佐  何勝茂
聯絡電話:02-26872922;(警用)7342550
分局長信箱:tcpq2519@ntpd.gov.tw
作者: dingding    時間: 2012-5-3 23:16
evalee 發表於 2012-5-3 23:11
今日收到的回覆
您於本(101)年4月30日致局長信箱電子郵件,局長非常重視,已轉交本局樹林分局處理,查處情 ...

照章辦理,粉好阿!!
作者: evalee    時間: 2012-5-3 23:21
evalee 發表於 2012-5-3 23:11
今日收到的回覆
您於本(101)年4月30日致局長信箱電子郵件,局長非常重視,已轉交本局樹林分局處理,查處情 ...

一、 有關  您  所陳「北大幸福美食廣場」之攤販違規營業一事,查臺灣省攤販管理規則第15條規定:「違反本規則規定者,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食品衛生管理法、廢棄清理法、行政執行法及其他有關法令處罰」及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82條規定略以:「未經許可在道路擺設攤位,除責令行為人即時停止並消除障礙外,處行為人或其雇主新臺幣1200元以上2400元以下罰鍰」,依前揭規定,本案「北大幸福美食廣場」之攤販違規營業之地點係於北大特區機關用地營業,非屬道路範圍,本局樹林分局無法以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予以取締,已由新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城鄉局及新北市樹林區公所依權責卓處。

警察單位說,夜市違反台灣省攤販管理規則,這下可好,違反攤販管理規則的前提,是夜市為''攤販'',警察單位認定這是攤販無疑。4/30號經發局和城鄉局再市府會議當中,竟然說不知道夜市是不是攤販,在還沒確定是不是攤販前,無法開罰。
很明顯警察單位和市府單位認定不一,其中一個顯然說謊,如果不是說謊,就是兩個單位都有問題,一件事有兩個不同認定,同屬行政單位,溝通斷裂,互踢皮球,令人生厭。

二、  另指陳該美食廣場營業時,造成環境污染、噪音一事,已由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依權責卓處。
沒有環保局的受理案號。
三、  再陳,該美食廣場開幕後,帶來周邊違規停車情形嚴重一事,查本局樹林分局於4月13日17時該美食廣場開幕以來,即由所轄柑園派出所及交通分隊派員前往查處取締,惟該廣場周邊未規劃停車場,致使違規停車情形嚴重, 已再督飭所轄柑園派出所及交通分隊依該廣場營業時段派員加強週邊之違規停車查處取締,以維交通秩序;另為加強服務民眾及加快處理流程,若平時發現有各項違規之情事,仍請利用(02)26812101與本局樹林分局勤務指揮中心聯絡,將即刻派員前往查處。
尚可接受。

四、  又陳,該美食廣場堆設瓦斯桶,造成公共安全一事,本局樹林分局業於101年5月3日以新北警樹交字第1014034643號函請新北市政府消防局依權責查處。
打給樹林分局處理交通問題,可順便請警察函轉消防單位查緝,是否有違反消防法規問題。
作者: evalee    時間: 2012-5-4 00:41
fox 發表於 2012-5-2 21:47
這個男人我常遇到過~
大概不管晴天或雨天都會出來吧!!!
很扯的是我被他嚇到過


我想起來是誰了
之前反殯葬到藝術大道發傳單遇過他,他拿身分證給我看,說他沒結婚,問我能不能幫他介紹女朋友,給我一張貼紙有他的電話和姓名...現在當然不見了。...當時我以為他是附近住戶,沒想那麼多說
作者: annasui    時間: 2012-5-10 11:23
幫推

作者: 柏非特    時間: 2012-5-10 11:57
我擔心的是北大的餐飲店已經很難生存了再加上夜市效應,我不知道是否大家都能接受外食只能去夜市的結果,如果店家生存不下去,沒有夜市的那幾天要吃什麼???這是我擔心的.
夜市的油汙排入雨水溝,下大雨滿水溢出來衛生堪慮,環保局你看到了嗎?
夜市油煙四處排放,環保局你看到了嗎?
夜市車輛亂停,警察局你看到了嗎?
地方繁榮要靠犧牲環境來取得,這是落後的象徵,如同幾十年前家庭代工一樣,家庭即工廠,工廠即家庭,取得了經濟的果實卻也汙染了環境,官員觀念沒有前進,很快北大特區的環境也會被拉回與舊社區相同狀況.這樣居民為了環境犧牲通勤與市區便利住在這邊的意義何在?
作者: rainbow    時間: 2012-5-10 12:55
evalee 發表於 2012-5-3 23:21
一、 有關  您  所陳「北大幸福美食廣場」之攤販違規營業一事,查臺灣省攤販管理規則第15條規定:「違反 ...

關於是不是攤販這件事  今天打電話去問經發局  
經發局說他們4/30有在會議中確定是攤販  不知道為什麼城鄉局說不是  
城鄉局彭股長卻堅稱經發局沒有認定
那是誰說謊或不認真開會呢?  
作者: 威廉    時間: 2012-5-10 12:55
柏非特 發表於 2012-5-10 11:57
我擔心的是北大的餐飲店已經很難生存了再加上夜市效應,我不知道是否大家都能接受外食只能去夜市的結果,如果 ...

深表贊同....


作者: annasui    時間: 2012-5-10 12:57
rainbow 發表於 2012-5-10 12:55
關於是不是攤販這件事  今天打電話去問經發局  
經發局說他們4/30有在會議中確定是攤販  不知道為什麼城 ...

看完這段對話頭好暈
作者: evalee    時間: 2012-5-10 15:44
rainbow 發表於 2012-5-10 12:55
關於是不是攤販這件事  今天打電話去問經發局  
經發局說他們4/30有在會議中確定是攤販  不知道為什麼城 ...

經發局會議紀錄中表示,不知是否為攤販,因為新北市攤販自治條例未定,所已經發局是否認定200多攤為攤販,我也不確定,搞不好他們不敢認定。
城鄉局更是誇張,既然經發局說是攤販,那就依法行政,他還有什麼好說的。
有網友說,樹林區公所說那些是''流動攤販'',所以樹林區公所有沒有認定權限?
....一團亂。

所以剛剛又打去市府要求處理,這次連地政局一起檢舉下去,要求地政局出面解決擴建的事。
作者: 寧靜海    時間: 2012-5-10 15:47
evalee 發表於 2012-5-10 15:44
經發局會議紀錄中表示,不知是否為攤販,因為新北市攤販自治條例未定,所已經發局是否認定200多攤為攤販 ...


  1攤是攤販,180攤就變成餐飲業、零售業???

  太神奇了!


作者: evalee    時間: 2012-5-10 15:53
柏非特 發表於 2012-5-10 11:57
我擔心的是北大的餐飲店已經很難生存了再加上夜市效應,我不知道是否大家都能接受外食只能去夜市的結果,如果 ...

沒錯,說的好。不僅如此,流動廁所的糞水流入哪裡,大家知道嗎?
一個違法夜市,牽動消防 衛生 噪音 環境污染 治安等等問題,市府至今仍駝鳥心態,要不得。

如果本案就地合法,等同政府默許''打擊合法,拯救非法''

合法納稅店家納稅,付出稅捐讓政府進行安檢 衛生控管等等,違法業者閃避這些應付的社會成本,剝削合法店家客源,把社會成本轉嫁給無辜民眾。
垃圾 交通 安全 全部由居民買單,這不是庶民文化,而是環境惡化。
作者: evalee    時間: 2012-5-10 15:55
annasui 發表於 2012-5-10 12:57
看完這段對話頭好暈

真的很暈
沒關係,化悲憤為力量,打1999檢舉,一起守護家園,要特別強調,希望地政局出面稽查擴建或遷移的事喔。
作者: 寧靜海    時間: 2012-5-10 15:56
evalee 發表於 2012-5-10 15:53
沒錯,說的好。不僅如此,流動廁所的糞水流入哪裡,大家知道嗎?
一個違法夜市,牽動消防 衛生 噪音 環境 ...


  看起來好像是直接流排到旁邊空地....................................

  其實夜市是直接位在社區中心的污染源,威脅一點都不遜於瀝青廠,希望大家重視環境,不要為了換取逛夜市的喜悅,卻賠上整個環境!
作者: evalee    時間: 2012-5-10 15:57
寧靜海 發表於 2012-5-10 15:47
  1攤是攤販,180攤就變成餐飲業、零售業???

  太神奇了!

餐飲業????無言。
就算要經營餐飲業,也要執照吧,好庭車有餐飲業執照嗎?
而且我懷疑那些攤販,真的每家都有公所核發的許可證嗎?
作者: evalee    時間: 2012-5-10 15:59
寧靜海 發表於 2012-5-10 15:56
  看起來好像是直接流排到旁邊空地....................................

  其實夜市是直接位在社 ...

污水排放可以找水利局檢測吧。
繼續打1999,師大夜市短短2-3年,200多攤變成700多攤,希望這惡夢不要在北大重現。
作者: 寧靜海    時間: 2012-5-10 16:03
evalee 發表於 2012-5-10 15:59
污水排放可以找水利局檢測吧。
繼續打1999,師大夜市短短2-3年,200多攤變成700多攤,希望這惡夢不要在北 ...


  現在的範圍180攤,周邊還有很多空地,要擴張到500-600攤,應該不是問題!

  要變成超級觀光夜市了嗎?

  以後週六夜晚人滿為患,車子併排停到大義路,排隊排到藝術大道不是空談...  

  難怪業者不想搬!
作者: annasui    時間: 2012-5-10 16:10
寧靜海 發表於 2012-5-10 16:03
  現在的範圍180攤,周邊還有很多空地,要擴張到500-600攤,應該不是問題!

  要變成超級觀光夜市 ...

千萬不要啊
作者: 蜜蜂熊    時間: 2012-5-10 16:15
建議大家有空去夜市附近散步,
拿著像機或手機,
看到違停的汽機車就拍,
寄到市府檢舉,
另外,
麻煩里長是否可以請警察大人到附近加強取締一下,
至少可以減少消費人數。

只要大家團結,一定會成功,大家加油!!
作者: andy826    時間: 2012-5-10 17:22
寧靜海 發表於 2012-5-10 15:47
  1攤是攤販,180攤就變成餐飲業、零售業???

  太神奇了!

看來我們來在藝術大道發起一人一攤跟他們對打好了.
作者: evalee    時間: 2012-5-11 12:48
北市師大公園 里民憂成「撿屍公園」http://udn.com/NEWS/SOCIETY/SOC3/7085595.shtml

師大三里里民自救會在網路上刊登多張照片,指師大公園成為不夜城,外國男性四處搭訕,與台灣女子嬉鬧,公園滿地酒瓶及菸蒂,接近清晨女子路倒,里民擔心成為「撿屍體公園」。

北市府副市長陳雄文說,「撿屍體」是社會現象,他無法評論,但市府已重視飲酒店入侵民宅問題,只要民眾投訴即優先處理。市府也對師大商圈進行記點制,餐飲店若在用餐時間外供酒視為飲酒店業。

大安警分局指出,目前每天晚上6點以後、10點以前,都安排警力站在師大夜市入口,10點到12點則有制服警力在公園巡邏,深夜12點以後則是巡邏警車定時前往簽表,警員會注意公園內狀況;若住戶對治安仍有疑慮,警方會加強維護。

「撿屍體」是夜店用語,指男性請女性喝酒或灌酒,將不省人事或7分醉的女性帶至賓館性交,有些男性則會事先請吃消夜或唱KTV。信義區夜店林立曾被戲稱「撿屍大道」,師大公園多屬路倒者。

師大三里里民自救會會長劉振偉指出,酒客大多先至公園旁的酒吧、餐廳或師大路83巷的飲酒店消費,近午夜在公園群聚。清晨5點仍有人飲酒,任意棄置菸蒂及酒瓶。
他說,師大公園夜間已成為大小朋友及外國人聚集地,周末假日夜間狂歡、釣馬子。
師大里民最近將圖片上傳網路,指晚間公園常有外國人搭訕女子,還有台灣女子成「全屍」醉趴草皮。


作者: evalee    時間: 2012-5-11 13:02
本帖最後由 evalee 於 2012-5-11 13:27 編輯

師大三里里民自救會會長劉振偉指出,酒客大多先至公園旁的酒吧、餐廳或師大路83巷的飲酒店消費,近午夜在公園群聚。清晨5點仍有人飲酒,任意棄置菸蒂及酒瓶。
他說,師大公園夜間已成為大小朋友及外國人聚集地,周末假日夜間狂歡、釣馬子。


師大公園剛開始有藝文活動,假日晚上學生社團到該處團練,偶爾舉辦小型戶外演唱。
隨著師大夜市擴張,附近商家開始進駐pub,夜店...,沒想到民宅受影響,公園也淪陷。
酒類飲品帶來酒客,酒客帶來醉酒醜態,帶來無法控制之社會隱憂,信義計畫區有撿屍大道,師大夜市送給師大居民''撿屍公園''。
什麼是屍體?請看連結之照片<照片有鎖我無法轉載>。

師大公園的變質,不是短短幾天,是幾年的時間,師生同樂家人散步的公園,變成情慾場所,很遺憾。
親愛的鄰居,我們的海洋公園,是不是下一個淪陷區域?看到師大公園變質,想到曾經那裡如此天朗氣清,孩童歡笑滿溢,和我們的海洋公園好像...,現在充滿醉客,情色無邊,我只能默默許下願望,願海洋公園燦爛依舊,不要變成師大公園翻版。

真想吶喊...北大違法夜市,我不要你,快點滾開
作者: 以利亞    時間: 2012-5-13 21:43
本帖最後由 以利亞 於 2012-5-14 22:36 編輯

我們劍橋正門口有立牌公告
呼籲住戶不要前往夜市消費   因為那是違法的  而且會破壞我們的居家環境
歡迎大家來劍橋參觀拍照並要求貴社區也比照辦理

PS.不過本社區有一個人很不爽這塊立牌公告  跟住戶洗腦說反夜市就是反進步
(又被我不小心聽到了 不好意思ㄋㄟ)
作者: 寧靜海    時間: 2012-5-14 11:31
以利亞 發表於 2012-5-13 21:43
我們劍橋正門口有立牌公告
呼籲住戶不要前往夜市消費   因為那是違法的  而且會破壞我們的居家環境
歡迎大 ...


  感謝劍橋管委會的積極!

  不過現在讓人擔心夜市要擴增範圍,影響將更形擴大...
作者: kwbaseball2002    時間: 2012-5-14 16:25
中悅,劍橋都站出來了..其他的呢?
作者: 以利亞    時間: 2012-5-14 18:32
kwbaseball2002 發表於 2012-5-14 16:25
中悅,劍橋都站出來了..其他的呢?

K大  趕快叫你們管委會跟進啊
作者: 寧靜海    時間: 2012-5-14 19:07
周邊社區是一定要串聯的,而認同加入的社區越多越好,這樣才有力量!
作者: 以利亞    時間: 2012-5-14 19:23
寧靜海 發表於 2012-5-14 19:07
周邊社區是一定要串聯的,而認同加入的社區越多越好,這樣才有力量!

海大  你們的管委會不跟進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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