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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剛剛跟城鄉發展局討論違法夜市問題,快氣炸了! [列印本頁]

作者: 寧靜海    時間: 2012-5-2 12:03
標題: 剛剛跟城鄉發展局討論違法夜市問題,快氣炸了!

  剛剛打電話(02-29603456 #7032)給城鄉發展局的承辦人賴先生,跟他討論違法夜市的問題。

我:「請問你們現在打算怎麼做?」
賴:「我們這一兩天就會發出勸導函了。」

我:「發函之後呢?你們後續打算採取什麼動作?」
賴:「等兩個月後再觀察,若業者還是違法,再發勸導函或開罰。」

我:「我看過你們的內部裁罰基準,根本不適用在違法夜市這個案子上,這個業者一個星期違法營業3天,一個月賺入租金上百萬元,勸導2個月而且只罰6萬元,對業者根本不痛不癢。」
賴:「可是我們內部規則就是這樣訂。」

我:「你們應該針對這個特殊案例作特別處理。」
賴:「這我可能沒辦法處理,我幫你轉給我們的彭股長(02-29603456 #7034)。」


新北市政府處理違反都市計畫法事件統一裁罰基準
http://www.rootlaw.com.tw/LawContent.aspx?LawID=B020160001007800-1000818


  電話轉給彭股長之後...

我:「彭股長你好,我想跟你討論你們針對違法夜市的裁罰標準不合理的問題。」
  「裁罰基準總共有9項,你們把夜市歸在其他類,要勸導3次,最長6個月才有強制動作,實在太慢了。」
彭:「可是我們的規則就是這樣訂的。」

我:「那當你們發現夜市這種新的違法方式時,有沒有考慮修改規則?」
彭:「這個我們會通盤來檢討。」

我:「那到底會不會改?」
彭:「這個還要經過評估。」

我:「那沒關係,這是另外一個問題,我尊重你們,但請問勸導3次,最長6個月後,是不是夜市就會遷離?」
彭:「這個要到時候評估才知道。」

我:「彭股長你知道業者一個月收入多少嗎?」
彭:「我們沒有調查。」

我:「業者一個月收租金超過100萬元,你們每2個月罰他6萬元,對他根本沒有影響,所以我才會問你,是不是6個月之後,你們就會採取強制措施,例如禁止使用、斷水斷電跟拆除違建?」
彭:「我不能跟你保證,要六個月後再來判斷。」

我:「你們還要判斷什麼?你們不是也認定違法了嗎?按都市計畫法第79條,你們不僅可以開罰,還可以斷水、斷電啊!」
彭:「法律上是寫『得』,我們未必要這樣做。」

我:「問題是你們開罰這麼少,也不符比例原則啊!」
彭:「所以我們會再來評估。」

我:「所以你是告訴我,即使六個月後,違法夜市還是可能繼續存在囉!」
彭:「我沒這麼說。」

我:「那請你告訴我,六個月後你們會採取什麼作法?」
彭:「我無法告訴你六個月以後的事情。」

我:「所以你們到現在還沒評估過業者可能持續違法的狀況?」
彭:「因為事情還沒發生,沒辦法做評估。」



  接著對話就結束了,不歡而散。

  簡單說,城鄉發展局的態度就是先勸導2個月,然後罰6萬元,再勸導2個月,再罰6萬元,勸導3次無效後,「到時候再說」...


  
  我不知道該說什麼了... 原來政府對違法夜市的態度是這麼消極,而且竟然連六個月後強制停止使用也不敢承諾,那到底是「依法行政」,還是刻意包庇業者,我真的不明白,也很生氣...

  難道說這個政府真的要人民走上街頭抗議,才聽得到民眾的心聲嗎?

  
  唉...

  

作者: 小柚子    時間: 2012-5-2 12:10
準備上街頭抗議
作者: newlife    時間: 2012-5-2 12:16
天啊~
還真是無關痛癢的回應
趕快去吃降血壓的藥
辛苦了

作者: 寧靜海    時間: 2012-5-2 12:19
newlife 發表於 2012-5-2 12:16
天啊~
還真是無關痛癢的回應
趕快去吃降血壓的藥


  講到我快爆血管... 我其實是想跟他好好討論,了解除了照規則辦事之外,政府會不會有其他比較積極的作法,但聽到六個月後,政府也未必會採取行動,這真的踩到我的底線了,那代表前面都是玩假的啊!

  唉... 真是內憂外患,不知道住在這裡是怎麼了,政府跟私人業者老是要來刺激居民...
作者: Arch    時間: 2012-5-2 12:33
4/13在碧連天的會議 林富子里長也問了跟你一樣的問題 當時就是這樣推拖拉  現在還是! 令人爆血管ing!

海大 你是愛北大的頭腦 有沒有什麼想法可以讓公務員或民代加快速度解決這件事?
我們照辦 !
作者: midui    時間: 2012-5-2 12:40
本帖最後由 midui 於 2012-5-2 12:42 編輯

也別為難公務員了吧...

他們真的是依法行事阿....

6各月之後~也真的很難說會發生啥事...


作者: lightcity    時間: 2012-5-2 12:40
寫信沒用, 因政府不打算理我們
打電話抗議也沒用, 因民代也不打算幫我們
還有很多事不關己的民眾等著看好戲

不知道居民是否可以組自救會之類的東西?
真的已經覺得忍無可忍了啦
明明是違法的事情卻一點辦法也沒有
比反殯葬更無力, 唉~~~
作者: NEWMAZDA6    時間: 2012-5-2 12:48
小柚子 發表於 2012-5-2 12:10
準備上街頭抗議

沒有錯~
城鄉局就是這樣的隨便應付態度,
根本混水摸魚就可領著我們辛苦納稅人給他們的薪水
這個根本逼迫居民上街頭抗議了!!
作者: 柏非特    時間: 2012-5-2 13:01
遊行抗議 找媒體報導 市府強調依法行政 廠商悲情抗議 市府強力拆除
台灣民主的悲哀,永遠要依照上述輪迴才會改善,根本不應該存在的事情,政府永遠要顧及違法人民的利益,但其他人的權益呢?這件事跟瀝青廠一樣廠商違法獲取利益,然後還要動用社會資源去處理.
斷水斷電很困難嗎?當初申請電力用何名目是否與使用用途相符?違規排放污水與油煙環保局依法行為人要罰10萬到100萬?政府有很多措施可以做但都沒執行.
我喜歡有夜市但違法是事實,看鐵皮林立與屋頂樓違建嚴重就知道執法單位的效率了.
作者: kwbaseball2002    時間: 2012-5-2 13:06
本帖最後由 kwbaseball2002 於 2012-5-2 13:08 編輯

真不知道我們的國家考試內容是啥?可以培養出這樣的公務人員.

連國民義務教育交的公民與道德都不懂?

簡直是XXXXXXX,要繳稅了...繳得很不爽!

""

他也知道得的意思....

幫財團拆王家也是"",就拆了...
遇到財團的就可以不拆!法律真的是給他們在玩的.......

氣死了!

該上街了!
作者: kwbaseball2002    時間: 2012-5-2 13:10
midui 發表於 2012-5-2 12:40
也別為難公務員了吧...

他們真的是依法行事阿....

這叫為難他?
very well, 大大...你的公司有沒有欠人,我到你公司上班囉!
作者: kwbaseball2002    時間: 2012-5-2 13:12
beats 發表於 2012-5-2 12:51
依法拖拖拉拉行政?

這個我舉雙手贊成...

如果可以的話???...我可以好好的試試酒醉後開車的感覺嗎?....呵呵呵
作者: kwbaseball2002    時間: 2012-5-2 13:20
會有白米炸彈客....就是因為有這樣的政府單位...
真不知道是政府錯還是白米炸彈客錯?
作者: peaceisland    時間: 2012-5-2 13:29
所有的問題,都是腦袋的問題
今天,他們會這樣回覆你
就是因為,腦袋下的指令阿

腦袋沒下令要拆
手腳才會說,等六個月後再說ㄚ.....
作者: kwbaseball2002    時間: 2012-5-2 13:34
peaceisland 發表於 2012-5-2 13:29
所有的問題,都是腦袋的問題
今天,他們會這樣回覆你
就是因為,腦袋下的指令阿

這個好笑.....哈哈哈
作者: Spock    時間: 2012-5-2 13:36
夜間遊行圍住夜市入口.   大義路通往夜市的人行道分組 100人站崗*3組.

發起五月圍城  北大幸福夜市插翅難飛.
作者: yashengyu    時間: 2012-5-2 13:50
電話一直撥不進去,不知道是一直通話中,還是被取消分機了。
作者: 煙斗    時間: 2012-5-2 13:54
昨天問那位賴官員.大概也是這樣有氣無力的照本宣科的與你對答.一付他照規則處理.裁量是他們的職權.不在乎你要怎麼行動.進一步請教他[非法新的大型違建是否應處理.萬一發生火災或氣爆有人傷亡.相關單位人員不是有很大的責任.他謂他們有知會拆除大隊].講得高血壓真的快速上升.海大還有轉股長的待遇.我是在他不耐煩的情況下結束.
作者: 無憾    時間: 2012-5-2 13:59
peaceisland 發表於 2012-5-2 13:29
所有的問題,都是腦袋的問題
今天,他們會這樣回覆你
就是因為,腦袋下的指令阿

原來大家等的是小朱的震怒(有媒體報導才算)
作者: 寧靜海    時間: 2012-5-2 14:00
煙斗 發表於 2012-5-2 13:54
昨天問那位賴官員.大概也是這樣有氣無力的照本宣科的與你對答.一付他照規則處理.裁量是他們的職權.不在乎你 ...


  這個股長其實更官僚,朱立倫還說要改變底下官員的官僚心態,但看來一點成效都沒有...

  死守不合宜的行政規則,既不願意檢討,也不願意重視居民的聲音與環境的影響,對於民眾的抗議也毫不理會,真的讓人非常失望... 想到又生氣了,感覺真的很差...
作者: Arch    時間: 2012-5-2 14:10
有誰知道中華電信到底跟違法夜市業者簽了多久的約??

大家一定要防範於未然   千萬別讓中華電信又偷偷續約??  或自動續約(跟銀行定存一樣??)??

有誰有確實消息  請告知!  謝謝
作者: yljimmy    時間: 2012-5-2 14:17
寧靜海 發表於 2012-5-2 14:00
  這個股長其實更官僚,朱立倫還說要改變底下官員的官僚心態,但看來一點成效都沒有...

  死守不 ...

海大

辛苦了

不過, 就小弟跟公家機關相處數十年的經驗
「股長」其實是沒啥實質作用的芝麻綠豆官

很多事情不是他定調的

如果可以的話, 局長最好, 副局長、主秘也行
至少要打擾到科長以上的層級

但是主秘以上通常都會有門神擋電話
如果不想說謊自稱是朋友的話 (真倒楣, 有這樣的官僚朋友)
就直取科長溝通吧

我也來準備一下...
作者: yljimmy    時間: 2012-5-2 14:20
wsc 發表於 2012-5-2 14:14
今天這個夜市如果是陳水扁祖宗18代任何一個人開的

我保證一個禮拜之內....不!是開幕的隔天



根本開不了幕好不好

中華電信董事長不想幹了是吧?
作者: 寧靜海    時間: 2012-5-2 14:23
yljimmy 發表於 2012-5-2 14:17
海大

辛苦了


  小弟我層級小,找不到科長以上等級的,只是下面這麼官僚,看得出上面的大官根本不重視這裡居民的抗議聲浪,唉...

作者: diplomat_liu    時間: 2012-5-2 14:27
看了前面的留言,感覺上問題的關鍵在於法令
公務人員就算要執法也要有法依據
然而修法亦不能為特定案件而修法~
要知道~好人壞人皆有不同的法令與權益保護
所以~建議朝問題的關鍵點走吧
修法~
作者: 寧靜海    時間: 2012-5-2 14:39
diplomat_liu 發表於 2012-5-2 14:27
看了前面的留言,感覺上問題的關鍵在於法令
公務人員就算要執法也要有法依據
然而修法亦不能為特定案件而修 ...
看了前面的留言,感覺上問題的關鍵在於法令
公務人員就算要執法也要有法依據
然而修法亦不能為特定案件而修法~
要知道~好人壞人皆有不同的法令與權益保護
所以~建議朝問題的關鍵點走吧
修法~


  違法是違反都市計畫法,這不用修,真正該修正的是他們自己內部對這類違法都市計畫法所訂的「裁罰基準」,夜市這件事情被他們訂在「其他類」,用的是最寬鬆的「勸導2個月再開罰,最長勸導3次共6個月」,但最後會不會採取強制行為,該基準並沒有訂,所以這些公務人員也懶得處理。

  但這個裁罰基準不是法,是內部行政規則,寫個專簽長官同意,就可以改了,一點都不難,所以我才會問這位彭股長開始修改裁罰基準了沒有?因為夜市顯然是一個新的違法型態,舊的規則處罰太輕,對業者根本毫無嚇阻力,但他們顯然態度非常被動消極,也不願意去處理這個問題...

  我想現在得改訴求市府「專案處理」違法夜市的問題了,如果真的讓他們這樣拖延下去,只怕夜市不僅不會受罰,更可能拖延到就地合法...
作者: midui    時間: 2012-5-2 14:44
kwbaseball2002 發表於 2012-5-2 13:10
這叫為難他?
very well, 大大...你的公司有沒有欠人,我到你公司上班囉!  ...

恩~先考一下高普考...
作者: lightcity    時間: 2012-5-2 14:47
本帖最後由 lightcity 於 2012-5-2 14:51 編輯
FannyK 發表於 2012-5-2 14:10
有誰知道中華電信到底跟違法夜市業者簽了多久的約??

大家一定要防範於未然   千萬別讓中華電信又偷偷續約? ...



請參這篇中華電信申明稿
https://forum.ibeta.tw/forum.php ... p;extra=&page=1

"該土地係於100年6月1日暫時出租予好庭車企業有限公司,租期共四年"

依目前政府不打算有所作為的情勢看來
如果官司不幸拖很久的話,
我們有可能還得再忍受三年........

如果因利益太龐大之類等因素使中華電信繼續簽約下去的話
那不幸福夜市就真的成為永不幸福夜市了
到時候還真是欲哭無淚阿~~~~

中華電信的態度對整件事情發展有重要關鍵性
懇請大家繼續監督中華電信吧~

但市府的態度更為重要
如果市府就打算持續放任類似的違法事件
業者作大後就算被趕離現址, 應該也會想辦法另起爐灶
作者: 阿松criss    時間: 2012-5-2 15:00
有沒有辦法搞上蘋果頭版?這可能是最有效的方法.一旦出現在頭版各家新聞台馬上全天不停報導,小朱的主秘才會告訴他主子事情大條了...然後才能使小朱震怒 !!不然大家罵破嘴都被下人擋掉小朱未必知情...
作者: masayasu    時間: 2012-5-2 15:32

把]這篇對話錄直接到處流傳
貼給朱立倫看
貼給馬英九看
或許效果直接些

作者: masayasu    時間: 2012-5-2 15:43

連地方上民選的民意代表、公職人員立場都站在違法夜市那邊
難怪這些公務人員執法的執的一點也不雷厲風行

作者: 穴居人    時間: 2012-5-2 15:49
海大辛苦了.  等你徵召上街抗議了.

不上媒體, 官僚們根本不會重視.
作者: notyet    時間: 2012-5-2 15:53
遊行吧~~還要找記者來~~~~~!
作者: 穴居人    時間: 2012-5-2 15:55
海大, 記者很喜歡上Mobile01網站找新聞.
http://www.mobile01.com/topiclist.php?f=37

訴諸網友的正義吧.
作者: sigma19    時間: 2012-5-2 15:57
本帖最後由 sigma19 於 2012-5-2 16:02 編輯

我今年不希望再撿到 因為油煙而迫降在馬路上的 獨角仙了....



去年是空汙...
作者: juniormark    時間: 2012-5-2 15:59
股長根本不是官~就隔壁座位資深同仁~科長就有權了(但做得久的不多就是了)~
作者: 印地安    時間: 2012-5-2 16:02
看到這些口口聲聲以依法行政做為藉口的官僚,我已經聽不懂什麼叫納稅是國民應盡的義務了,不知道大家還記不記得去年在台北大學舉辦晚會,大力提倡環境保護的秀蓮姐姐,如果她還住在紫金城的話,我還真想知道身為北大特區重量級居民的她,對造成環境污染的違法夜市有何看法?是否仍充滿正義感及對環境保護仍然有著當仁不讓的氣魄?以前我非常討厭選舉,但現在我卻希望趕快選舉,只有在選舉的時候,我們才是頭家,也只有這段時間,這些候選人才會傾聽我們的聲音;唉!!! 實在是很無奈的阿Q想法。
作者: ibetallen    時間: 2012-5-2 16:05
所以....現在馬英九才會特別忙,因為~
大家都直接找他了!!
他一怒,政策與執行就會比較靈光,可以轉彎了!
作者: 饅頭爸    時間: 2012-5-2 16:31
所有的媒體幾乎都被控制了~~
不管我們這邊怎樣鬧~~
就是不會上道引人注意的版面~~
我認為這一定要有突破的點才行~~
如果文明的不行~~
就給他激烈的~~
一定要真的搞大這件事情~~
我還要在這邊生活幾十年~~
不能這樣看那些人賺飽飽然後搞壞我的環境~~
作者: Arch    時間: 2012-5-2 16:39
lightcity 發表於 2012-5-2 14:47
請參這篇中華電信申明稿
https://forum.ibeta.tw/forum.php?mod=viewthread&tid=57993&extra=&page=1

海大  我們應該也要同時對中華電信施壓  只要立委願意 立委就可以修理中華電信了
別忘了  明天下午3-5點紫京城見  越多人出席  才有氣勢喔!  大家一起來喔!
作者: eric530    時間: 2012-5-2 16:41
本帖最後由 eric530 於 2012-5-2 16:42 編輯
FannyK 發表於 2012-5-2 14:10
有誰知道中華電信到底跟違法夜市業者簽了多久的約??

大家一定要防範於未然   千萬別讓中華電信又偷偷續約? ...


在4/30市府城鄉局召開的會議中
中華電信表示,已和業者解除租約
並向法院遞狀控告業者
請求返還土地並恢復原狀


接下來只希望公權力能先出面解決
不然訴訟程序還有的等




作者: Arch    時間: 2012-5-2 16:41
對了  究竟中華電信對業者提告了嗎?
我印象中只見到發存證信函之類的新聞  就沒下文了!
我有沒有記錯???
作者: eric530    時間: 2012-5-2 16:43
FannyK 發表於 2012-5-2 16:41
對了  究竟中華電信對業者提告了嗎?
我印象中只見到發存證信函之類的新聞  就沒下文了!
我有沒有記錯??? ...


已經提告了喔~
43樓我有稍微說明一下
作者: Arch    時間: 2012-5-2 16:45
eric530 發表於 2012-5-2 16:41
在4/30市府城鄉局召開的會議中
中華電信表示,已和業者解除租約
並向法院遞狀控告業者

有沒有什麼資訊可以查證確定中華電信究竟提告了沒?  
我真的很怕是誤會一場  空歡喜!
作者: kwbaseball2002    時間: 2012-5-2 16:59
midui 發表於 2012-5-2 14:44
恩~先考一下高普考...

原來大大是公務人員....
這樣....的話...還請大大多多幫忙.....跟小朱套套交情..解決一下殯葬與夜市問題!
謝謝!
作者: kwbaseball2002    時間: 2012-5-2 17:01
饅頭爸 發表於 2012-5-2 16:31
所有的媒體幾乎都被控制了~~
不管我們這邊怎樣鬧~~
就是不會上道引人注意的版面~~

誰敢鬧大?

住這裡的普羅大眾大都是中產階級...
很難有實力鬧大一點...

文明代表什麼?
代表屁啦.......

屁又代表啥?
代表沒人裡你啦!
作者: midui    時間: 2012-5-2 17:36
kwbaseball2002 發表於 2012-5-2 16:59
原來大大是公務人員....
這樣....的話...還請大大多多幫忙.....跟小朱套套交情..解決一下殯葬與夜市問題! ...

不~我是藥師...跟健保局的公務員接觸的經驗也不少

不過我知道海哥好像認識一些公務員~

也許海哥有辦法解決~
作者: 北大貓    時間: 2012-5-2 19:50
在台灣好像夜市最大, 就算生活再苦, 只要有夜市能逛還是覺得很幸福
如果老百姓都這樣想, 那政府會做的當然是 就地合法>取締
作者: kwbaseball2002    時間: 2012-5-2 20:13
你賺錢...我受苦,我害怕....
X的.....
X........
作者: phantom    時間: 2012-5-2 22:03
本帖最後由 phantom 於 2012-5-2 22:26 編輯
寧靜海 發表於 2012-5-2 14:23
  小弟我層級小,找不到科長以上等級的,只是下面這麼官僚,看得出上面的大官根本不重視這裡居民的抗 ...


海大,找不到科長以上等級的,要用點方法..
下面兩種方式試試看,你可以跟接電話的人說,
1.我這邊是民眾服務處,有民眾反應XX夜市問題,請局長接一下電話.
2.我是XXX服務處秘書,有民眾反應XX夜市問題,請局長接一下電話.(XXX服務處三個字大聲點,XXX可以是任何人的名字,立委那麼多人,沒有人搞懂XXX到底是不是立委.總之目的就是要讓接電話的人以為是某立委的服務處)
接電話的人若有疑問,你就大聲且略帶不耐煩的語氣的說<請你跟局長說XXX服務處秘書打來的電話,問他要不要接...>





作者: phantom    時間: 2012-5-2 22:08
本帖最後由 phantom 於 2012-5-2 22:28 編輯
kwbaseball2002 發表於 2012-5-2 20:13
你賺錢...我受苦,我害怕....
X的.....
X........


要解決夜市的問題,可能還是要從稅的問題及消防安全方面的法規進行..
稅的問題國稅局的人比任何人都有興趣.且更主動..
消防安全方面若出問題,相關政府單位的承辦人是要受嚴重處分的...可能是刑責.

作者: Chloe媽媽568    時間: 2012-5-3 01:10
小柚子 發表於 2012-5-2 12:10
準備上街頭抗議

同意+100
作者: diplomat_liu    時間: 2012-5-3 09:25
如果問題的關鍵點在於行政裁罰的話~那麼~透過民代在市府質詢朱市長吧~
這樣案件交辦下去應該就比較有用~
一直打電話去~他們也不見得會正視這個問題
畢竟~夜市的存在與否仍然是正反兩派各持己見
作者: herolion    時間: 2012-5-3 09:49
我只是想請教  這樣不算瀆職嗎?

作者: BOSS爸    時間: 2012-5-3 10:07
看樣子又有的拖了
作者: rainbow    時間: 2012-5-3 10:34
diplomat_liu 發表於 2012-5-3 09:25
如果問題的關鍵點在於行政裁罰的話~那麼~透過民代在市府質詢朱市長吧~
這樣案件交辦下去應該就比較有用~
一 ...

是啊   如果能透過民代施壓是最好
加重行政罰來速決
不然要等法院判定  曠日廢時
作者: dreamsidea    時間: 2012-5-3 10:42
我能想到的只有一種情況!會在非常短時間就立即拆光! 就是發生了公安意外! 此時所有的公務員就會立即的推的一乾二淨,說他們早就發現這個是一個大違案,原定在幾天後就要拆光了! 只是還沒有到時間就發生了意外,真的是很遺憾。剩下的他們會儘快拆除,以保障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

唉~~~ 官呀! 二個口,怎麼說他都有他的理呀!
作者: 寧靜海    時間: 2012-5-3 10:57
herolion 發表於 2012-5-3 09:49
我只是想請教  這樣不算瀆職嗎?


  市府會說他們是依他們內部規則辦事,不算瀆職,而且還是依法行政,問題是這樣的處理作法緩不濟急,不符合比例原則(賺數百萬,罰6萬?),甚至有裁量怠惰的可能(公共安全疑慮不馬上處理?)...

  但跟這些官員講道理,他們是聽不懂的,現階段希望大家多跟民意代表施壓,也透過寫信跟電話方式持續向市府施壓,同時跟鄰居做勸說,或透過社區宣導,慢慢凝聚共識,這樣未來不管是開記者會還是上街頭,才能水到渠成。
作者: diplomat_liu    時間: 2012-5-3 11:59
所以~民代質詢的重點~並非夜市即拆而是先針對罰則的不完備要求儘速完成修改
有暸新的罰則~公務員執法也有依據也不至於有推託之詞
另外~現階段來看拆除夜市並非短時間可以達成之目標
那麼宣導公民道德勿亂丟垃圾以及要求業主加裝相關設備防止污染等
動作均應該並行,至於激烈的抗爭並非良藥~
作者: 謝謝嚕~    時間: 2012-5-3 14:04
什麼是"激烈的抗爭"呢???
作者: rainbow    時間: 2012-5-3 18:41
diplomat_liu 發表於 2012-5-3 11:59
所以~民代質詢的重點~並非夜市即拆而是先針對罰則的不完備要求儘速完成修改
有暸新的罰則~公務員執法也有依 ...


打給民代了
陳世榮服務處叫我找朱立倫  打1999

火大   無言
作者: 小柚子    時間: 2012-5-3 18:44
本帖最後由 小柚子 於 2012-5-3 18:55 編輯
rainbow 發表於 2012-5-3 18:41
打給民代了
陳世榮服務處叫我找朱立倫  打1999


打電話去民進黨部抗議啦~

有夠糟糕的!!在野不像在野!!

作者: evalee    時間: 2012-5-3 18:57
本帖最後由 evalee 於 2012-5-3 19:26 編輯

請開始推動北大特區合併,選自己的民意代表。
目前x材太多,需要正常有擔當的民代。
作者: diplomat_liu    時間: 2012-5-4 09:38
或許~業主已經先找民代摸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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