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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未登記工廠合法化,須符3原則 [列印本頁]

作者: 歐陽    時間: 2012-5-2 09:19
標題: 未登記工廠合法化,須符3原則
【時報-各報要聞】行政院昨天通過未登記工廠輔導合法化方案,確定
取得臨時工廠登記或公告特定區的違章工廠,須符合低污染、設法定
隔離綠帶並繳足回饋金、97年前即存在等三大原則,才准其合法登記
。行政院表示,許多工廠都屬上市櫃公司所有,登記後有助管理及挹
注稅收。
 根據經濟部的統計,目前全台約有6萬4千多家的非法工廠,立法院
99年三讀通過「工廠管理輔導法」修正草案,明訂「2年加5年」的工
廠輔導合法化過渡期,亦即該修正案施行後2年內,未登記工廠可以繳
交登記回饋金,同意其補辦臨時工廠登記。

  不過業者必須於2年期限屆滿日起5年內自行改善,以取得土地及
建築物合法使用的證明文件,屆期未取得者,補辦的臨時工廠登記證
明文件,將自屆滿之日起失其效力。
 根據經濟部訂定的時程表,工廠登記與公告劃定特定地區,補辦登
記申辦期限最遲到今年6月2日,提報劃定特定地區期限則到今年4月1
5日截止。 (新聞來源:工商時報─記者崔慈悌/台北報導)




作者: kwbaseball2002    時間: 2012-5-2 13:24
就地合法!
呵呵呵....
台灣就是這樣....
法律在那邊.....會因人而異的...重點還有那個""
作者: 歐陽    時間: 2012-5-2 20:33
kwbaseball2002 發表於 2012-5-2 13:24
就地合法!
呵呵呵....
台灣就是這樣....

法律在那邊.....會因人而異的...重點還有那個"得"
作者: 霸川    時間: 2012-5-2 21:18
這就是台灣的特殊文化
作者: 羽果    時間: 2012-5-2 21:23
感覺超無言的
作者: 康康    時間: 2012-5-3 06:49
這法案是三讀通過的,代表立院各黨派都沒意見不須要表決所通過的

文中表示必須繳納回饋金後在一定時間內取得相關條件才可以合法登記

並不是無條件"就地合法〞



作者: andy826    時間: 2012-5-3 11:18
康康 發表於 2012-5-3 06:49
這法案是三讀通過的,代表立院各黨派都沒意見不須要表決所通過的

文中表示必須繳納回饋金後在一定時間內取 ...

我想請教, 申請合法的過程, 他還不是合法, 卻主動申請, 這樣不就明確讓主管機關知其為違法. 那, 會開罰嗎?!  不論之後是否能成功合法
作者: juniormark    時間: 2012-5-3 13:18
本帖最後由 juniormark 於 2012-5-3 13:37 編輯

我大概看懂一點點~

重點在工廠輔導法第33條,伴隨條件就是特定農業區要改為一般農業區(如柑園農地)
再研究深一點我就可以開業了( 土地資產公司)~

步驟應該是:
柑園地區(含麥子園)解編為一般農業區 :完成ok
柑園農地劃為特定區(新北市政府或地主提出): 操作中
田地變更為丁種建築用地:未來兩三年
登記為合法工廠或直接申請為殯葬設施:106年前


應該是這樣......不過時程上好像來不及了

附上泰山目前進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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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歐陽    時間: 2012-5-3 19:00
juniormark 發表於 2012-5-3 13:18
我大概看懂一點點~

重點在工廠輔導法第33條,伴隨條件就是特定農業區要改為一般農業區(如柑園農地)

專業
作者: juniormark    時間: 2012-5-3 19:05
本帖最後由 juniormark 於 2012-5-3 19:22 編輯
0980 發表於 2012-5-3 16:16
請問有沒有
樹林柑園都市計畫&三峽麥子園都市計畫的相關資料


沒有,泰山是上網找到的

我覺得柑園農地應該是有點來不及,
好像要101.6.2前提出特定區計畫
新北市政府主辦好像要5公頃以上,沒聽說
地主主辦要2公頃以下???
如果現在送件,也就是來不及,但是可以補正,這有可能。
如果我是既有違章廠房,我有兩個考量
1.送件,但需不斷補件,我知道丁建(相當於都市計畫工業區),比田地值錢很多,但能不能做為殯葬設施不知道???當然工廠輔導法33條有點複雜,一般土地代書不會辦,所以地主應該沒機會送件,但是大地主(如姓范的)
消息很靈通,有可能透過工程公司送件
2.不送件,現在賺違章工廠租金,等以後都市計畫,賺更多(商業區或住宅區)

評估會送件的地主
另有目的(如規畫什麼特別用途),
真的是上市櫃公司或是即將上市櫃,土地是自己的希望工廠能辦工廠登記。但是應該不多

所以這個特定區計會除非新北市政府狂推,不然走不下去


作者: evalee    時間: 2012-5-3 21:57
0980 發表於 2012-5-3 21:55
那就是說
要處理違法違章廠房
只能靠政府的都市計畫了

城鄉發展局都市規劃課。
作者: evalee    時間: 2012-5-3 22:18
0980 發表於 2012-5-3 22:02
有問過
問不到任何結果

4/30有發資料,我明問城鄉局。
作者: IFA-Jansen    時間: 2012-5-3 23:52
政府輔導就地合法化~這就是地方政府與中央縱容的結果,很早前就聽說農地也可以蓋工廠,非但水,電都申請的下來,難怪不合法的工廠到處都是,只要杜絕水,電申請不下來,何來非法工廠的營運呢?
作者: juniormark    時間: 2012-5-4 06:38
本帖最後由 juniormark 於 2012-5-4 06:44 編輯

從工廠輔導法來看,政府是默認全台6.4萬家(也許更多)違章工廠,而在這些違章工廠周圍有很多鐵皮倉庫,
政府也是一定程度認可,從泰山楓江地區工廠只占3成、倉庫占7成可看出。
柑園(含麥子園)農地其實只要地主同意劃定特定區,
在106年2月前,我們現在稱的違章工廠,全部會變成廣義不裁罰的合法工廠。

但違章工廠又如何???合法工廠有好處嗎?

只要他不被檢舉汙染空氣、排放廢水而且被抓到
反正現在政府也不會透過工廠輔導法、非都市土地使用管理規則、建築法等逕行裁罰。

政府消極面都講得很清楚,不影響既有之使用權益。
也就是:工廠照開、鐵皮照蓋,我肯定你們,促進經濟發展!


這個經濟部特定區計畫我沒有深入去研究,
因為牽扯到都市計劃法、促產條例、工廠輔導法、區域計畫法等相關地政法規、建築法、
新北市政府態度、承辦員態度、現況認定等等,有一定風險

不然我若是地主:

1.自辦特定區
2.把老家改為工廠
3.原本田地庇連出大片為丁種建築用地
4.10年後都市計畫法區段徵收或是市地重劃(我的土地、建物都是合法且價值高),徵收條件要更好

有土斯有財是真的~






作者: 歐陽    時間: 2012-5-4 06:42
juniormark 發表於 2012-5-4 06:38
從工廠輔導法來看,政府是默認全台6.4萬家(也許更多)違章工廠,而在這些違章工廠周圍有很多鐵皮倉庫,
政府 ...


作者: 吉娜小姐    時間: 2012-5-4 08:42
歐陽 發表於 2012-5-2 20:33
法律在那邊.....會因人而異的...重點還有那個"得"


作者: 康康    時間: 2012-5-4 08:58
本帖最後由 康康 於 2012-5-4 09:08 編輯

我是5年級生

我年輕的時候有在所謂的違章工廠打過工,也聽過家庭即工廠的宣傳

我個人認為,現在我可以悠閒的坐在冷氣房裡上班,是因為有三年級四年級生的努力打底才有現在的整體經濟

台灣現在的發展,有大部分是現在讓各位厭惡的違章工廠所貢獻的,

扶持他們有條件合法,我認為是對未來對下一代是好事,(促進經濟增加就業)

大家都希望下一代都是大老闆、醫生、律師、建築師之類的專業人士,

但是不見得人人都可以成為專業人士,還是需要一些製造業的工作機會,

建議大家不要帶有色眼鏡去看這件事

有時候忠孝難兩全阿

給點時間讓這些工廠能順應潮流

除了能改善工作環境,還可以把產品價值拉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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