寄信時間:101年○月○日
寄信內容:範本1/範本2/範本3/自行撰寫
寄信數量:個人已經累積寄出○封信
備註:
(一)
朱立倫市長您好,我是住在台北大學特定區的居民,「北大幸福美食廣場」跟「聖展夜市」兩個都是違反都市計畫、土地使用的違法夜市,都已經嚴重破壞我們的居住環境與生活品質,但聽說市府還要給業者兩個月的期限才能開罰,而且要拖半年才願意勒令停業,實在緩不濟急!懇請朱立倫市長以維護居民權益為出發點,要求相關單位立即勒令違法業者停業,或強制拆除,不要讓我們居民的犧牲,成就業者賺進暴利的機會,拜託拜託。
(二)
經查「北大幸福美食廣場」(樹林區大義路300號)、「聖展夜市」(學勤路、佳園路三段路口)兩處用地,皆有業者違法在住宅區內私設夜市,已經違反都市計畫法相關規定,請主管機關立即依都市計畫法第79條、第80條規定,立即勒令業者停止使用、恢復原狀;若業者不從,請按次(營業日計)開罰。
(三)
我們是住在「聖展夜市」(學勤路、佳園路三段路口)旁邊的居民,該夜市違法設立多時,製造油煙、垃圾等髒亂,造成我們居民非常痛苦,而環境品質也大受影響,請新北市政府不要僅處理「北大幸福美食廣場」的問題,應該連同樣位在台北大學特定區內,違法的「聖展夜市」一併處置,不要讓「師大夜市」破壞居住環境、背離都市計畫的悲劇與遺憾,發生在我們北大特區。
(四)
我們要向侯友宜副市長陳情,我們知道侯副市長相當具正義感,去年發現三峽瀝青廠違反土地使用,就立刻限期三峽瀝青廠恢復原狀,否則市府要代為拆除;而在台北大學特定區,也出現「北大幸福美食廣場」(樹林區大義路300號)、「聖展夜市」(學勤路、佳園路三段路口)兩處違反土地使用法規的狀況,希望侯友宜副市長可以秉持正義與政府公信力,儘快依法拆除或勒令停業,不要讓業者嘲笑新北市政府執法無能,拜託侯友宜副市長站出來,為我們老百姓主持公道!
(五)
針對台北大學特定區內的「北大幸福美食廣場」(樹林區大義路300號)與「聖展夜市」(學勤路、佳園路三段路口)兩地違法都市計畫法規或土地使用法規問題,經查業者每個月能收取租金上百萬元,市府若採用消極的6萬元罰緩,且給予兩個月的改善時間,最長半年,實在不符比例原則,甚至業者可以以拖待變,最後傷害人民,實在不合理,我們居民有以下訴求,請市府回應:
一、請市府立即依法勒令上開兩違法業者立即停業,並按次開罰。
二、若市府受限於內部行政規則,必須先行勸導,請市府針對本案進行「個案處理」,否則緩不濟急。
三、請市府承諾未來絕對不會核准北大特區內的公共設施預定地(包括停車場、公車轉運站、公園、拖吊保款場等)以及住宅用地,變更成為「臨時攤販集中地」,以確保類似爭議不會再發生。
(六)
針對台北大學特定區內的「北大幸福美食廣場」(樹林區大義路300號),我們居民發現裡面有許多瓦斯瓶任意堆置,經日曬後恐有爆炸之虞,業者做法是否觸犯公共危險罪?請市府查明。
(七)
請市府說明台北大學特定區內的「北大幸福美食廣場」(樹林區大義路300號)與「聖展夜市」(學勤路、佳園路三段路口),兩地業者的污水排放是否合法?業者跟攤販製造的污水可以隨意排放到水溝嗎?
(八)
親愛的朱立倫市長您好:
我們台北大學特定區內發生兩處住宅區設置違法夜市的事件,包括「北大幸福美食廣場」(樹林區大義路300號)與「聖展夜市」(學勤路、佳園路三段路口)等,而我們從一個多月前就向市府預警,告訴市府有新的違法夜市要出現,請市府立即處理,結果4月13日「北大幸福美食廣場」違法開幕到現在,已經將近2星期,超過6個營業日,市府竟連一張勸導函都沒發出去!行政效率緩慢離譜至極,是否涉及有人怠於執行公務?請市府查明並追究行政責任;同時請市府說明處理對策,不要讓違法夜市侵害我們居民生活,甚至裡面堆置的瓦斯瓶爆炸,造成公共意外,後果將不堪設想,請市府公開說明處理作法,讓民眾安心。
三峽居民敬上
(九)
有關「北大幸福美食廣場」(樹林區大義路300號)與「聖展夜市」(學勤路、佳園路三段路口)違法夜市事件,城鄉發展局表示尚未收到稽查資料,而經濟發展局表示已請樹林區公所調查,但樹林區公所表示資料已寄出,但還要輔導跟蒐證,首先,請問市府到底要輔導什麼?既然違法,請立即依法勒令停業或強制拆除;另外,這三個單位互踢皮球,結果是拖延到現在,業者已經違法經營2個星期,甚至還張燈結綵,增加佈置,但市府竟然還沒開罰,是不是已有失職?請市府調查清楚,同時儘快設立專案小組處理違法夜市問題,不要讓師大夜市的情況,出現在北大特區,更不要逼我們居民走上街頭,為了違法夜市也要來跟市府抗爭!拜託!拜託!
(十)
朱立倫市長,我們是北大特區的居民,最近北大特區竟然有「北大幸福美食廣場」跟「聖展夜市」兩個夜市,違法開在住宅區當中,這根本就是「師大夜市」的翻版。而我打電話跟城鄉發展局反映,承辦人竟然告訴我,要先勸導兩個月才能開罰,而且只罰6萬元,接著再勸導兩個月,再罰6萬元,一直到六個月後,才能勒令停業並拆除違建,這根本不合理!
請朱立倫市長立刻組成專案小組,針對北大特區內的兩座違法夜市「北大幸福美食廣場」跟「聖展夜市」,立即勒令停業並強制拆除,當初「師大夜市」就是因為政府放任,才會演變成現在居民跟業者的極端對立,而現在這些違法夜市才剛開始營業,如果政府不立刻處理,難道也要拖上十幾二十年嗎?
法規不該僵化死板到這種地步,而且聽說業者一個月可以賺進租金上百萬元,根本不怕罰款,所以拜託朱立倫市長應該針對這個案子專案處理,立即勒令停業,並按次開罰,罰緩也應該逐步增加,甚至應該考慮業者龐大的租金收入,採30萬元的上限,否則業者根本不把政府當一回事,甚至還派人跟政府官員嗆聲,說他是幫政府活化土地,何罪之有,這股氣朱立倫市長你吞得下去嗎?我們居民吞不下去。
請政府立刻勒令違法夜市停業,並依每個營業日按次開罰,請政府硬起來!不要被業者瞧不起了!
(十一)
「北大幸福美食廣場」(新北市樹林區大義路300號)除了違法使用土地之外,當地白天還堆置一堆業者的生財機具,其中最讓我們居民擔憂的是瓦斯桶,該夜市有180個攤位,其中多數都作餐飲業,擺放在該區域的瓦斯桶多不可數,一旦陽光曝曬,甚至發生爆炸,後果不堪設想,可否請市府也開始調查「北大幸福美食廣場」是否可能有公共安全的隱憂?另外像這樣瓦斯桶放置在空地上,是否違反相關法令?市府針對此潛在危機,如何處理?請完整說明,給予我們民眾一個交代。
(十二)
有關台北大學特定區內的「北大幸福美食廣場」(新北市樹林區大義路300號)與「聖展夜市」(樹林區學勤路、佳園路口),市府均表示業者「違法」,但到現在竟然沒有採取任何行動,讓業者違法賺進上百萬的獲利,卻賠上原有的居住環境,市府消極態度讓我們市民非常失望。
請市府說明除了已發函要求中華電信善盡管理責任之外,以政府角度,市府準備對違法夜市採取哪些積極作為?以保障居民權益,維護都市計畫完整性,請市府詳細說明。
rainbow 發表於 2012-5-1 08:43
我不懂這些所謂民代助理的是 正如所謂攤商需要生存
居民難道就不用嗎? 居民裡也有失業單親的人啊?居民也有搬不了家的苦楚 居民難道就不是勞動人口嗎?
難道沒看見有居民也是受不了房貸壓力而幾乎輕生嗎?
攤商裡也有開設公司 擁有許多攤位 的大攤商 啊......這些要怎麼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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