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ghtcity 發表於 2012-4-24 17:28 真是無言..... 我投的市長信箱跟1999報案都被分到警察局跟經發局去了@@
寧靜海 發表於 2012-4-24 17:35 你有指定城鄉局還被亂分喔? 要不要在標題直接指定?
lightcity 發表於 2012-4-24 17:49 我在標題註明"請城鄉局盡速依法開罰" 結果還是被分到經發局 =.= 但目前也未收到經發局的任何回覆...... ...
蘿蔔特 發表於 2012-4-24 18:03 我不是要幫新北市府講話...純屬個人臆測: 會不會本案的認定與開罰分屬不同單位(有點像是刑併民事訴訟)... ...
rainbow 發表於 2012-4-24 18:31 不 經發局只能稽查事證 城鄉局才能根據事證認定開罰 (這是我上禮拜詢問的結果)
kwbaseball2002 發表於 2012-4-24 22:43 不知道是笨?還是蠢?還是別有用意?
BOSS爸 發表於 2012-4-25 08:48 看樣子拖字決又重現了
notyet 發表於 2012-4-25 11:45 大家一起打~ 檢舉公務人員貪污瀆職只要一通電話就能搞定,不但全程保密,只要正確署名並且查證屬實經法院 ...
寧靜海 發表於 2012-4-25 12:01 聽說市府打算重新開一次會,把相關局處、中華電信、議員跟里長們再次找來,實在很怕又是故技重施, ...
kwbaseball2002 發表於 2012-4-25 14:14 還開會... 我們不用去參加啦...
蘿蔔特 發表於 2012-4-25 15:52 錯錯錯...莫莫莫... "不參加"
lightcity 發表於 2012-4-25 23:17 今天反殯葬打了漂亮的一仗之後 也請大家繼續多多關注違法夜市的問題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