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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大家考不考慮走體制外的方法 [列印本頁]

作者: 阿正爸爸    時間: 2012-4-19 23:31
標題: 大家考不考慮走體制外的方法
本文章最後由 阿正爸爸 於 2012-4-20 11:34 編輯

如果可以媒體到場,警方加持就更好了



有沒有懂法律的人告素我
如果我們扶老攜幼聚集800人,穿着愛北大的衣服
到那個違法夜市裡,勸導大家這個夜市是違法的
有違反哪條法律嗎

去那邊告訴攤商,租你攤位的人是違法的
告訴消費的人,你買的東西都是違法的
大家願不願意去呢
佔據他們所有空地
警察一定會在外面
業者要長期違法營業
大家願意長期教育業者嗎
給他們來個震撼教育,我們可以為這個地方,做你們業者想像不到的干預

別以為你可以為所欲為!!!!!


抗議方法我想的到的有兩種(看看有沒有可改良處)
1.各管委會串聯加上行動聯盟聲援~~舉布條和平抗議遊行,地點:就在夜市前 危險性:0

2.以團體行動方式佔據營業場所,平和理性方式訴求非法夜市在此 危險性:10~20

提外話:可以在風呂外牆掛一大型廣告,類似那個獨一無二的!!!白底黑字寫著



應該很不錯


作者: kwbaseball2002    時間: 2012-4-19 23:34
這個............不方便在這裡串連吧!
作者: 以利亞    時間: 2012-4-19 23:34
我也不懂法律    但是我懂他們的因應做法
阿正爸爸    您記得第一天開幕的情景嗎    不就好幾個看來像黑道的在壓陣嗎
關鍵就在這裡    只怕大家走得進夜市    走不回家門     除非有媒體來拍攝
但前提是不能相信警察     警察這幾天的表現大家都看見了吧
今天還敢在說明會上說開出9張罰單   
如果警察局改為民營    我看這些警察大概都被開除了吧
作者: 阿正爸爸    時間: 2012-4-20 00:05
kwbaseball2002 發表於 2012-4-19 23:34
這個............不方便在這裡串連吧!

恩恩,類似快閃族方式也不錯,福音傳播也行
本篇不算串聯,只是想大家想想有沒可能用平和不違法方式告訴業者
別以為你可以鑽漏洞為所欲為
作者: 小賴    時間: 2012-4-20 00:11
本文章最後由 小賴 於 2012-4-20 00:12 編輯

那掛白布條可以嗎?

或是像房仲業一樣,穿背心、發傳單,

告訴大家夜市是違法營業。

PS:在夜市的十字路口處,不是夜市門口
作者: 以利亞    時間: 2012-4-20 00:14
小賴 發表於 2012-4-20 00:11
那掛白布條可以嗎?

或是像房仲業一樣,穿背心、發傳單,

我住在劍橋    我也飽受痛苦
但我還是擔心業者收買黑道    幹出殺人放火的事
是不是考慮evalee的方式
就是號召800人    擠在夜市攤位前看一看   但是不消費   造成真正消費者的不便    打消他們逛夜市的興趣
還要積極打電話給樹林分局來拖吊違停汽機車    讓來消費的人造成另一種損失
讓夜市撐不下去自動收攤     這也是體制外的方法
作者: 小賴    時間: 2012-4-20 00:21
業者也是為了賺錢,應該不至於殺人放火吧!不划算
作者: 羅冰    時間: 2012-4-20 02:11
體制外的方法,會是一條路,只是怕引起反效果。
只是,大家覺得這個夜市真的會活很久嗎?

星期二晚上有經過,幾乎沒有人啊,因為下大雨。
開幕的第一天我有去,坦白說,我買的東西都算好吃,但真的非常貴。

一碗外帶的麻油雙腰麵線330元,因為老闆沒有貼價錢,付錢的時候我真的嚇一跳。那個價錢我可以去吃小火鍋了。
滷味非常好吃,但我買了豬皮,糯米腸,雞屁股和花椰菜各一份,100元。

好貴!

作者: JasonH112    時間: 2012-4-20 03:47
掛白布條抗議吧..但建議掛在中悅, 風呂 , 劍橋..吸引大家目光..
作者: evelyn0026    時間: 2012-4-20 08:51
這體制外的方法,好像是違法的(違法集會遊行法之類的)

千萬不要以違法制違法...不然一喧染會變成有理的反而理虧了

目前有一些記者朋友是支持的態度,一旦用了體制外的方式,很難想像新聞稿會如何寫
作者: zean    時間: 2012-4-20 09:00
如果沒有重量級人士帶頭~~~

我怕即使帶著小朋友一起走上街頭~~~

也會發生警察在黑道面前毆打善良的抗議群眾戲碼~~~

辦這種活動要小心~~~

因為這裡是"台灣"~~~
作者: gygyggy1978    時間: 2012-4-20 09:06
坦白說~我不是站在業者的那一方,一直在反對夜市的設立,那去消費的人還是那麼多,難道各位社區裡面的人都不會去消費嗎?是不是應該轉換個方式,您想要將他趕出北大似乎不太容易吧,應該與業者協調改善環境汙染的措施比較容易一些,畢竟擺攤的人也是為了餬口飯吃吧!我想應該要朝這方去協調比較有結果吧~這是個人的見解啦@@@
作者: sugar100    時間: 2012-4-20 09:57
gygyggy1978 發表於 2012-4-20 09:06
坦白說~我不是站在業者的那一方,一直在反對夜市的設立,那去消費的人還是那麼多,難道各位社區裡面的人都不會 ...

糊口就可以違法
湖口就能傷天害理嗎
守法的店家何辜呢?
作者: rainbow    時間: 2012-4-20 10:06
gygyggy1978 發表於 2012-4-20 09:06
坦白說~我不是站在業者的那一方,一直在反對夜市的設立,那去消費的人還是那麼多,難道各位社區裡面的人都不會 ...

看得出您是善意
不過我想受害的居民大概還是希望盡早讓此違法事件落幕吧!
作者: yljimmy    時間: 2012-4-20 10:08
停止在違法夜市消費吧

請居民們口語傳播, 或是在各社區宣導「不在違法夜市消費」
搭配隨時發揮正義感, 幫夜市清理門戶, 打電話請警察協助維持夜市入口交通秩序

就不信光靠外來客, 這夜市可以撐多久?
作者: LesterWu    時間: 2012-4-20 10:11
本文章最後由 LesterWu 於 2012-4-20 10:15 編輯
sugar100 發表於 2012-4-20 09:57
糊口就可以違法
湖口就能傷天害理嗎
守法的店家何辜呢?


當然不行, 但目前好像找不到法源依據,
https://forum.ibeta.tw/forum.php?mod=viewthread&tid=58711  --->來討論北大美食廣場法律問題吧

不然就可以依法請相關主管機關強力執法了.

https://forum.ibeta.tw/forum.php?mod=viewthread&tid=58713
<<<<這樣應該是有會一步動作了吧.

作者: 阿正爸爸    時間: 2012-4-20 10:35
gygyggy1978 發表於 2012-4-20 09:06
坦白說~我不是站在業者的那一方,一直在反對夜市的設立,那去消費的人還是那麼多,難道各位社區裡面的人都不會 ...

之前我一直想請各位鄰居告訴你們的管委會

貼出公告給您社區的居民們

夜市是違法開張營業的

請不要再去違法夜市~~

裡頭的攤商我不知道是不是知情,但帶頭違法的是承租場地的業者

而且顯然一副我就是要硬來,我現在是非法,等我是合法了一切就ok了

這實在很誇張也很機車

打個比喻

您家裡的女兒被非法侵犯了,犯人毫無悔意,還大辣辣的說

現在是非法阿!!等我娶過門後,一切不就合法了

比喻也許失當~~但是非法就是非法,我們居民就別再當幫兇了

您說是嗎


作者: 饅頭爸    時間: 2012-4-20 10:46
羅冰 發表於 2012-4-20 02:11
體制外的方法,會是一條路,只是怕引起反效果。
只是,大家覺得這個夜市真的會活很久嗎?

不能讓它"壽終正寢"~~~
一定要"勒令停業"~~
這樣才能真正表現出這個夜市是違法的...
是不受歡迎的~~
作者: 饅頭爸    時間: 2012-4-20 10:49
gygyggy1978 發表於 2012-4-20 09:06
坦白說~我不是站在業者的那一方,一直在反對夜市的設立,那去消費的人還是那麼多,難道各位社區裡面的人都不會 ...

你這樣說根本就是本末倒置了吧??
一個違法的存在~~
就沒有後續的同情~~
就是要雷厲風行給他停掉~~
他要餬口...
難道我不用安居嗎??

他花幾十萬在這攤位~~
我可是花了幾百萬要住這邊三十年~~
到底是誰錯啊??

作者: yapi    時間: 2012-4-20 10:54
阿正爸爸 發表於 2012-4-20 10:35
打個比喻
您家裡的女兒被非法侵犯了,犯人毫無悔意,還大辣辣的說
現在是非法阿!!等我娶過門後,一切不就合法了

這個例子有點怪

強暴罪是非告訴乃論
就算最後二人結婚
還是沒用吧
作者: 印地安    時間: 2012-4-20 11:13
違法夜市對北大社區的傷害,只有周遭幾個社區嗎,北大社區很大嗎?潛移默化對居住環境跟品質造成的破壞,所有北大居民將概括承受,面對大量陌生的消費人群,對已潛藏不少治安死角的北大,你還放心讓妻,兒在夜市營業日獨自外出嗎?那些離夜市周遭較遠的社區住戶,反而是治安死角較多的地方,對部份認為事不關已,甚至對違法夜市樂觀其成的住戶,你們真的認為對你們沒有影響嗎?
為何不串聯?違法夜市的法務人員都說了:誰不違法?面對虛以委蛇的民代及互踢皮球的相關單位,為了保衛家園,還管什麼集會遊行法?各社區住戶為促進交流聯誼,一起逛違法夜市不消費,請問何法違之?更何況法都不法了!!!
作者: 阿正爸爸    時間: 2012-4-20 11:28
evelyn0026 發表於 2012-4-20 08:51
這體制外的方法,好像是違法的(違法集會遊行法之類的)

千萬不要以違法制違法...不然一喧染會變成有理的反而 ...

如果有申請集會遊行就ok嘛???

快閃族的方式嘞
作者: gygyggy1978    時間: 2012-4-20 11:48
那您看雖然是違法的~不過去逛的人還是那麼多!想要抵制是非常困難的,我不是希望違法的事件存在,而是就問題點來討論而已.
作者: kib94454    時間: 2012-4-20 11:56
說到對社區宣傳別去違規夜市消費
不禁聯想到
每天早上和平街、文化路上不知排滿多少流動攤販
已經到了阻礙交通的地步
警察有取締啊
似乎還是很難消除
如果呼籲大家別買攤販賣的菜
想必效果不彰,甚至有人會怪你多管閒事

北大夜市的狀況
確實是違規使用,但不到危及公眾安全的地步
也沒有佔用道路營業
警察不可能每次去站崗或逐一對攤販開罰
充其量,算是一個地區性安寧或清潔的問題
這可能就是外界或政府對此事重要性的看法

雖是攸關社區權益的事,
建議目前還是靠對話跟體制內的方法解決吧
擴大正面衝突,恐怕會有住戶受到不可預期的傷害
發起者,又能提供什麼保證?

說一句實話
雖然我也不贊成那夜市繼續存在
但也沒意願加入拉布條或遊行抗議行動
趕走夜市,其實不像當年對付混凝土廠那般
是所有北大社區居民的共識
我猜去夜市的消費者至少有2成是附近居民吧
此事恐怕需要凝聚更多內部共識
對外則要與里長一同緊盯主管單位的動作

我也去過那夜市,相信他們撐不了多久
搬走只是早晚的問題
但那塊地會不會老是出一些狀況,得要特別注意
為一勞永逸
似乎可以要求中華電信提出具體營運計畫
就算不開發,難道就不能其他私人地主一樣
善盡管理責任?

作者: alin    時間: 2012-4-20 13:01
JasonH112 發表於 2012-4-20 03:47
掛白布條抗議吧..但建議掛在中悅, 風呂 , 劍橋..吸引大家目光..

掛白布條抗議   
我覺得這個好
一來可以表達不滿
二來可讓來逛夜市的人知道這是個機關用地,政府取締不力,獨厚業者
作者: kwbaseball2002    時間: 2012-4-21 09:50
阿正爸爸 發表於 2012-4-20 10:35
之前我一直想請各位鄰居告訴你們的管委會

貼出公告給您社區的居民們

正爸,

您用侵犯,這個用辭..還真的不錯...如果是我...我只會用強暴這個字眼...

沒有錯..知持您請各大管委會貼出拒絕消費違法夜市的公告!
作者: kwbaseball2002    時間: 2012-4-21 09:58
印地安 發表於 2012-4-20 11:13
違法夜市對北大社區的傷害,只有周遭幾個社區嗎,北大社區很大嗎?潛移默化對居住環境跟品質造成的破壞,所有北 ...

yes...
治安問題會是我會擔心的問題....請參閱--北大特區正在哭泣--https://forum.ibeta.tw/forum.php?mod=viewthread&tid=58279&extra=page%3D3
如果在夜市經營日,你會擔心你的人身安全...這就
是了...

如果你沒有辦法向否人表達您的自由意志(如向業者說明他們是違法經營的),因為很明顯的怕說明後會被揍...
這就有違反憲法之虞...(免於恐懼的自由)

在夜市的某些人...說老實話....是會讓人看了後會害怕的...(包括我囉)



作者: 特區巡佐    時間: 2012-4-21 11:40
第二個以團體方式理性霸佔的危險性太過低估了吧,
一般商家前停車就常引起糾紛,更何況是擺明干擾做生意,擦槍走火機率應該很高,
居民敦促公權力與民代解決地區問題,
雖程序可能緩慢,但應該比較保險些。


作者: rainbow    時間: 2012-4-21 11:40
kwbaseball2002 發表於 2012-4-21 09:58
yes...
治安問題會是我會擔心的問題....請參閱--北大特區正在哭泣--https://forum.ibeta.tw/forum.php?mod=viewt ...

說實話  我也怕怕....
作者: 環    時間: 2012-4-21 14:18
小賴 發表於 2012-4-20 00:21
業者也是為了賺錢,應該不至於殺人放火吧!不划算

如果他們幹了什麼傷人的事~

推個小弟出來說~
我就是看他們不爽~~
打擾我逛夜市的興致~

屬個人行為~與夜市無關~
對他們來說是瀟灑義氣~
我們可是有兒有女~

對不知情的消費者來說~
頂多覺得新聞裡的畫面與自己擦身而過罷了~

從長計議~~從長計議呀~~~
作者: 阿正爸爸    時間: 2012-4-21 14:30
環 發表於 2012-4-21 14:18
如果他們幹了什麼傷人的事~

推個小弟出來說~


我們弱勢的地方就在這
當公權力不張
地痞流氓進入,百姓只有噤聲的份
那些吃着消夜的居民阿,那天發生治安事件
也是幫兇無誤
別說不可能

我們是在東漢末年嗎
作者: kwbaseball2002    時間: 2012-4-21 16:10
阿正爸爸 發表於 2012-4-21 14:30
我們弱勢的地方就在這
當公權力不張
地痞流氓進入,百姓只有噤聲的份

唉...............哀
哎...............哀

公權力以死,生靈塗炭....

正爸,

你説得太好了..
非得到生死交關,大家才敢願意挺身對抗...那時候真得太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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