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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交通局歡迎民眾通報不合理標誌 [列印本頁]

作者: ababy    時間: 2012-4-19 10:11
標題: 交通局歡迎民眾通報不合理標誌
本文章最後由 ababy 於 2012-4-19 10:12 編輯

三峽區三樹路222巷口設有『讓』字標誌顛倒

發佈單位: 新北市政府交通局101.04.18

民眾反映本市三峽區三樹路222巷口設有『讓』字標誌顛倒,新北市政府交通局考量該路口設有交通號誌管制,已無再增設該標誌牌必要性,故已立即派員拆除完畢。

交通局表示該標誌有被拆裝痕跡,但何時變動已不可查考。倒三角形之『讓路標誌』一般設於交叉道路次要道路口,用以告示車輛駕駛人必須慢行或停車,讓幹道車優先通行,但在已設號誌之路口可免設,故派員拆除了。

此外,由於新北市幅員遼闊,交通局及各區公所已陸續派員加強巡查,交通局呼籲,若民眾發覺有類似不合理之標誌或號誌等交通設施,可撥打0800-090234免費專線通報,該局將立即派員處理,以營造更良好的用路環境。


資料詳洽:蘇科長先知 電話:本市境內1999、02-29603456分機6840
新聞聯絡人:交通局祕書室邱愛華 電話:本市境內1999轉6942或0972-822806
電子信箱:AL7344@ntpc.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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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凡夫俗子    時間: 2012-4-19 10:33
本文章最後由 凡夫俗子 於 2012-4-19 13:01 編輯

拆掉?立了不如沒立。
真是不做不錯,多做多錯。
不過我們還是要給有做事的官員多多鼓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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