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Beta 愛北大論壇

標題: 4/13電洽市府說明北大幸福美食廣場違法問題 [列印本頁]

作者: 寧靜海    時間: 2012-4-13 09:38
標題: 4/13電洽市府說明北大幸福美食廣場違法問題
本帖最後由 寧靜海 於 2012-4-13 10:26 編輯

  剛剛打電話詢問新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公用事業科,針對中華電信已將該機關用地申請作為「電信專用區」,並已於3月8日獲得市府審議通過的問題,提出疑問,以下彙整市府的答覆如下:

1. 樹林區大義路300號土地即使身已申請作為「電信專用區」,依法仍不得作為「臨時攤販集中場」(攤販集中場與餐飲業、一般零售業完全不同,不能混淆適用),因此該美食廣場今天晚上的營業行為,仍屬違法無疑。

2. 開罰權責屬於新北市政府「城鄉發展局」,居民若蒐集到違法事證,註明拍攝日期、時間、地點,附上拍攝照片,可以寫信到「市長信箱」向城鄉發展局舉發,該局會依法開罰業者與所有權人。

3. 市府表示他們相關單位都密切關心本案,請民眾不用擔心,他們絕對會依法處理,不會讓這個新開設的美食廣場變得「尾大不掉」。


  

  既然市府認定該機關用地即使已經核准成為「電信專用區」,開設美食廣場仍然違法,而中華電信昨天又發表公開聲明表示,只要確認業者違法,就會與業者解約,所以呼籲大家今天晚上5點開始,可以到場蒐集業者的違法證據,並請這些相關單位依法開罰或解約。

  大家不用擔心夜市「就地合法」或「頭過身就過」的問題,目前看來這個夜市,並沒有任何法規能夠讓他有就地合法的空間與可能,以上為市府說明,提供參考。


作者: 調茶員FBI    時間: 2012-4-13 09:41
讚 實際行動(電詢市府)關心北大
作者: 寧靜海    時間: 2012-4-13 10:11
簡單說,北大幸福美食廣場就目前的法規不太可能就地合法,大家不用過度擔心。

真正合法的途徑是中華電信真正去蓋個美食廣場,其中1/2樓地板可以做餐飲業使用,而這樣就不是攤販集中的夜市了,自然能合法營業。

希望業者可以守法,雖然經營餐飲業比攤販來得辛苦,但永續經營才是王道啊!
作者: KaoAndy    時間: 2012-4-13 10:43
海大,辛苦了
作者: yljimmy    時間: 2012-4-13 10:43
本帖最後由 yljimmy 於 2012-4-13 10:44 編輯

依法開罰, 不知道能罰多少?

另篇討論有人提到業者開給攤販一格一個月一萬八的租金
滿租的話一個月超過兩百萬進帳

罰單對業主來講, 應該視同租金「附加捐」而已吧
就當作是娛樂稅吧
作者: 凱薩琳    時間: 2012-4-13 10:45
本帖最後由 凱薩琳 於 2012-4-13 10:46 編輯

最近大家都熱烈的在討論幸福夜市的問題
只要有人表示不排斥就會被%*#$@
雖然每個人都有發言的權利
但是應該避免充滿挑釁的文字
(例如:如果喜歡夜市就要人家搬家等......)

我是不反對夜市存在啦
當年就是因為社區旁有一處夜市(一個禮拜就出現2次左右吧)
才毅然決然買下自己的第一間房子
心想有個夜市在旁邊也挺方便的
改天若有親朋好友到訪還可以派上用場
萬萬沒想到人算不如天算
就在房子裝潢好正式入住之後
才發現夜市不見了
唉~老天爺真是跟我開了一個大玩笑
作者: 寧靜海    時間: 2012-4-13 10:45
回復 yljimmy 的帖子
依法開罰, 不知道能罰多少?
另篇討論有人提到業者開給攤販一格一個月一萬八的租金
滿租的話一個月超過兩百萬進帳
罰單對業主來講, 應該視同租金「附加捐」而已吧
就當作是娛樂稅吧


  如果依照行政執行法的規定,市府除了罰款之外,還可以斷水、斷電甚至封閉禁止進入,做到這一步,業者也應該無法撐下去了。

  而且中華電信如果依公告內容真的跟業者解除合約的話,業者若執意繼續經營,那就算侵占他們私有地,最後可能被告上法院,那會更慘...
作者: twzq    時間: 2012-4-13 10:49
標題: 合法囉 河堤商場走路有風
本帖最後由 twzq 於 2012-4-13 10:50 編輯
寧靜海 發表於 2012-4-13 09:38
  剛剛打電話詢問新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公用事業科,針對中華電信已將該機關用地申請作為「電信專用區」, ...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9/new/may/28/today-south17.htm

2009-5-28 字型:  ∣看推薦∣發言∣列印∣轉寄

合法囉 河堤商場走路有風  

河堤商場昨晚開幕,號稱是全高雄市第一個有牌夜市。(記者曹明正攝)
〔記者曹明正/高雄報導〕去年曾引起地方反彈,營業4晚就被勒令停業的河堤夜市,業者經8個月的爭取,以及市府的介入下,咬牙砸下600萬闢建鐵皮結構,並取得使用執照,昨天開幕,號稱是高雄市有史以來第一個合法的夜間商場市集。

市府經發局說明指出,全高雄市51個被認定合法的夜市是在民國60幾年,原地還是攤販集中場時,經市議會同意、市府核可;其他後來才有的瑞豐、鼎山等夜市,因為已有既成事實,現在「不取締」,至於河堤夜市,就法的立場來看就叫「商場」。

據了解,原河堤夜市更名為「河堤商場」,並取得使用執照,但業者坦言,名稱雖改、賣的還是夜市;只不過,這回雖不像其他51處經市府核可的攤販集中場可以大方稱做「夜市」,但比起瑞豐、鼎山等「就地合法」的夜市,至少更站得住腳。

河堤夜市每週一、三、六營業,佔地1700坪、備有500坪的停車場,總計700格攤位全數額滿,有240家攤商進駐,包括「香港阿寶師一杯杯義大利麵」、「彭氏紅燒麻辣臭豆腐」、「大可汗蒙古烤肉」等,排隊候補的還有100多家。

業者表示,去年夜市才開幕4晚,就因地方反彈停擺,在市府輔導下,改以商場名稱,但夜市模式不變,但為取得使用執照,咬牙再花600萬搭建鐵皮結構,前前後後資金就砸了1000萬,不過至少可稱得上全市第一個「有牌」的夜市。



作者: eric530    時間: 2012-4-13 10:50
本帖最後由 eric530 於 2012-4-13 10:51 編輯
寧靜海 發表於 2012-4-13 09:38
  剛剛打電話詢問新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公用事業科,針對中華電信已將該機關用地申請作為「電信專用區」, ...


支持~支持~
請大家將在版上口水戰的力氣省下來,
一起到現場蒐集違法證據向市府舉發,
讓夜市開不下去,這樣對事情才有幫助!
p.s.我也會去蒐集證據..............

作者: 寧靜海    時間: 2012-4-13 10:59
回復 twzq 的帖子
合法囉 河堤商場走路有風  
河堤商場昨晚開幕,號稱是全高雄市第一個有牌夜市。(記者曹明正攝)
〔記者曹明正/高雄報導〕去年曾引起地方反彈,營業4晚就被勒令停業的河堤夜市,業者經8個月的爭取,以及市府的介入下,咬牙砸下600萬闢建鐵皮結構,並取得使用執照,昨天開幕,號稱是高雄市有史以來第一個合法的夜間商場市集。

北大夜市跟河堤夜市狀況不完全一樣。北大夜市的用地是「機關用地」,即使所有權人中華電信已經申請「電信專用地」,但依法仍不得作為攤販集中地使用。

關於電信專用區的使用用途,可以參考下列規定。

如果要合法,除非興建建物作餐飲業或一般零售業使用,但樓地板面積不能超過1/2,規模也比現在北大幸福美食廣場要小得多,而且必須申請都市計畫變更才行,目前是不太可能就地合法的。

都市計畫法臺灣省施行細則
第三十條之一 電信專用區為促進電信事業之發展而劃定,得為下列之使用:

一、經營電信事業所需設施:包括機房、營業廳、辦公室、料場、倉庫、天線場、展示中心、線路中心、動力室(電力室)、衛星電臺、自立式天線基地、海纜登陸區、基地臺、電信轉播站、移動式拖車機房及其他必要設施。

二、電信必要附屬設施:
(一)研發、實驗、推廣、檢驗及營運辦公室。
(二)教學、訓練、實習房舍(場所)及學員宿舍。
(三)員工托育中心、員工幼稚園、員工課輔班、員工餐廳、員工福利社、員工招待所及員工醫務所(室)。
(四)其他經縣(市)政府審查核准之必要設施。

三、與電信運用發展有關設施:
(一)網路加值服務業。
(二)有線、無線及電腦資訊業。
(三)資料處理服務業。

四、與電信業務經營有關設施:
(一)電子資訊供應服務業。
(二)電信器材零售業。
(三)通信工程業。
(四)金融業派駐機構。

五、金融保險業、一般批發業、一般零售業、運動服務業、餐飲業、一般商業辦公大樓。

作前項第五款使用時,以都市計畫書載明得為該等使用者為限,其使用之樓地板面積,不得超過該電信專用區總樓地板面積之二分之一。


作者: 寧靜海    時間: 2012-4-13 11:00
回復 eric530 的帖子


  感謝你的熱心,就請大家今天晚上5點開始到場蒐集營業或違規事證,接下來我們就可以進一步要求中華電信解除合約,並向主管機關舉發,要求他們開罰。

  河堤夜市當初也遭到高雄市政府勒令停業,北大夜市何嘗不能?
作者: 耐心    時間: 2012-4-13 11:07
回復 寧靜海 的帖子
1. 樹林區大義路300號土地即使身已申請作為「電信專用區」,
真正合法的途徑是中華電信真正去蓋個美食廣場


意思是..中華電信先在那塊地起個電信大樓.. 然後在裡面設個福利社賣美食?  否則“合法”何來?


作者: 煙斗    時間: 2012-4-13 11:15
我4/13上午11時在學勤路大義路口看.其[美食廣場]前面的大義路.舞台就搭在馬路上.人行道也搭帳篷無法通行.
大義路車道僅剩兩個車道可通行.又有一部小貨車停在車道.就只剩一個車道.

作者: 麥克    時間: 2012-4-13 11:19
先前的文, 就曾經推想過是否已經更改為"電信專區", 也有版友調過"電信專區"的法條來po過, 當時還有點擔心呢...飲食業這一條. 現在經過市府說明法規, 總算是清楚了, 用地違法的事實還是沒變的.

高雄的例子, 也證明一件事, 用地違法必然不行, 即使是用地合法, 有"擾鄰事實"也不行, 業者只要能解決用地合法, 噪音及空氣污染, 排水污染問題, 當然就沒人會反對ㄚ.... 我們一再的說, 很多人都愛夜市的, 但是非法及擾鄰的, 去逛會良心不安ㄚ.... 還是別去的好.
作者: 寧靜海    時間: 2012-4-13 11:23
回復 煙斗 的帖子
我4/13上午11時在學勤路大義路口看.其[美食廣場]前面的大義路.舞台就搭在馬路上.人行道也搭帳篷無法通行.
大義路車道僅剩兩個車道可通行.又有一部小貨車停在車道.就只剩一個車道


  舞台搭在馬路上!!!!!!!!!!!???????????????

  哪個警察分局准許的???

  明知是違法夜市,還准許業者申請在馬路上搭建舞台?這是哪個國家啊?這是台灣嗎???

  還是業者非法佔用馬路,有沒有熱心網友可以幫忙撥打110或1999詢問一下?

  太扯了!!!


作者: 寧靜海    時間: 2012-4-13 11:24
回復 耐心 的帖子
意思是..中華電信先在那塊地起個電信大樓.. 然後在裡面設個福利社賣美食?  否則“合法”何來?


  按法規的意思確實是這樣,不過因為這塊地是電信專用區,所以作為餐飲業或一般零售業使用,面積也不能超過樓地板的1/2,以免本末倒置。

作者: 麥克    時間: 2012-4-13 11:31
本帖最後由 麥克 於 2012-4-13 11:33 編輯

回復 寧靜海 的帖子

搭到馬路上了喔....WA....上次三峽這邊海洋公園旁有一次, 是有向三峽區公所申請的, 但是事後搞的超髒亂, 所以第二次的申請被否決掉了...

樹林區公所與樹林分局, 你們能容忍這種事發生嗎? 違法還能申請使用道路嗎? 大家等著看ㄚ....
作者: lightcity    時間: 2012-4-13 11:36
回復 煙斗 的帖子

這也太扯了吧! @@

業者之前接受媒體訪問時不是一再保證絕不會造成居民生活影響嗎?
把舞台搭在大馬路上這算什麼阿?
還是業者最後會說只是開幕時臨時搭一下又不會怎樣......@@

-----------------------------------------------------------------------------------------------------------------------------------
1. 2/27 中國時報  

夜市籌備組公關部表示,他們已向市府申請變更地目使用,目前雖尚未核准,但在開幕前相關程序絕對會完成,他們也針對商家、場地嚴格品管,並有特約停車場的規畫,絕不會造成附近居民困擾。
------>   開幕前相關程序完成了嗎?

2.  3/21 自由時報

由於出現反對聲音,已中斷招商,深入研究規劃。
------>  有中斷招商,深入研究規劃?

作者: lightcity    時間: 2012-4-13 11:37
回復 寧靜海 的帖子

會不會有一種可能,
是根本沒申請就自行搭建?
反正從頭到尾都不合法了~
作者: 鬱金香    時間: 2012-4-13 11:39
昨天看電視  有插播 夜市廣告ㄝ..
作者: yljimmy    時間: 2012-4-13 11:39
本帖最後由 yljimmy 於 2012-4-13 11:40 編輯
lightcity 發表於 2012-4-13 11:36
這也太扯了吧! @@


我認為這是認知標準差距的問題耶

我們習慣中規中矩, 路邊畫紅線就不敢停車
但是業者鑽漏洞習慣了吧
馬路上有縫可讓汽車鑽過去 就不算擋路了吧
作者: 寧靜海    時間: 2012-4-13 11:44
回復 煙斗 的帖子
我4/13上午11時在學勤路大義路口看.其[美食廣場]前面的大義路.舞台就搭在馬路上.人行道也搭帳篷無法通行.
大義路車道僅剩兩個車道可通行.又有一部小貨車停在車道.就只剩一個車道.


  麻煩大家撥打1999詢問一下,如果是違法搭設,那更要要求警察單位依法處理,畢竟警察老是推說私人土地不是他們管的,那現在業者把舞台搭到馬路上了,總該管一下了吧...
作者: 寧靜海    時間: 2012-4-13 11:45
回復 鬱金香 的帖子
昨天看電視  有插播 夜市廣告ㄝ..


  聽說會邀請藝人跟辣妹啊!業者也拼了!
作者: 洪阿民    時間: 2012-4-13 11:46
yljimmy 發表於 2012-4-13 11:39
我認為這是認知標準差距的問題耶

我們習慣中規中矩, 路邊畫紅線就不敢停車
我們習慣中規中矩, 路邊畫紅線就不敢停車


(離題) 北大特區敢停紅線的居民可不少呢
作者: 寧靜海    時間: 2012-4-13 11:52
回復 寧靜海 的帖子
  
舞台搭在馬路上!!!!!!!!!!!???????????????
哪個警察分局准許的???
明知是違法夜市,還准許業者申請在馬路上搭建舞台?這是哪個國家啊?這是台灣嗎???
還是業者非法佔用馬路,有沒有熱心網友可以幫忙撥打110或1999詢問一下?
太扯了!!!


  這下有趣了...

  剛剛警員回電說,舞台搭建在馬路上是經過合法申請的,不過我問說為什麼市府明知業者今天的營運行為違法,卻仍然核准業者申請馬路搭建舞台,他們回答不出來...

  唉... 不知道該說什麼...
作者: 蔡大頭    時間: 2012-4-13 12:42
本帖最後由 蔡大頭 於 2012-4-13 12:47 編輯
寧靜海 發表於 2012-4-13 11:24
回復 耐心 的帖子


若依都市計劃法臺灣省施行細則第37條 :
都市計畫地區公共設施用地容積率,依都市計畫書中所載規定;未載明者,其容積率不得超過下列規定:
五、郵政、電信、變電所用地:百分之四百

各位 : 百分之四百的容積率!!!
換算結果假設該地有n坪,
則可以用作餐飲的樓板面積為 n*400% * 1/2 = 2n

所以如果地是500坪,它可以用1000坪的樓板來蓋餐廳!!!
作者: 煙斗    時間: 2012-4-13 12:44
守草兒 發表於 2012-4-13 12:01
回復 寧靜海 的帖子

因為夜市違法是由市政府城鄉局來認定,

我們只向市政府反應.但一般市政府還是會請區公所查報.
作者: yljimmy    時間: 2012-4-13 12:45
這次業主投入的本錢不低
依常理研判 沒有九成九的把握 當不至於此

不知道後面誰幫撐著?
作者: 寧靜海    時間: 2012-4-13 12:46
回復 蔡大頭 的帖子
所以如果地是500坪,它可以用1000坪的樓板來蓋餐廳!!!

  
  如果中華電信或業者真的蓋餐廳來營業,走合法程序,我未必會反對,但現在這種露天的攤販集中場已經確定違法,而且對環境帶來的影響很大,這是我反對的主因。
作者: pennychien65    時間: 2012-4-13 12:48
支持合法的北大餐飲業

不合法的,要請版主,多多告之大家~~  因為不是每位都了解 合法/不合法
作者: 蔡大頭    時間: 2012-4-13 12:53
回復 寧靜海 的帖子

沒錯,大家其實都很歡迎合法餐廳.

不能忍受的是業者明知違法卻依然有恃無恐的態度.

作者: evalee    時間: 2012-4-13 12:55
寧靜海 發表於 2012-4-13 11:52
回復 寧靜海 的帖子

我剛剛打給樹林分局,詢問為何違法的業者,還讓他們申請馬路搭設舞台?
樹林分局員警說不知道他們違法,已接獲民眾通報,正趕往了解。
樹林分局:新北市樹林區保安街一段283號  電話:(02) 2681-2101
作者: evalee    時間: 2012-4-13 13:01
rainbow 發表於 2012-4-13 12:56
回復 寧靜海 的帖子

1999說要問警察局  現在正在等電話

廢油與管線和水溝的問題...希望有專家解惑。
小時後我阿爸是義消,有次附近市場大火他去幫忙打火,回家以後聽他和朋友聊天,說是水溝有易燃物起火,沿著水路燒,產生爆炸,很慘。
或許當時設備不良才如此,我對這事印象很深。

作者: zean    時間: 2012-4-13 13:18
最怕就是合法掩護非法~~~

最後市府+中華電信+業者一起知法"玩"法~~~
作者: George1    時間: 2012-4-13 13:29
只能針對現場噪音, 環境污染逕行檢舉
作者: notyet    時間: 2012-4-13 15:09
台灣好特別,違法的事必須先發生,有證據了才能阻止.
不能拿它的傳單去檢舉嗎?

p.s.我聽到它們在試音了....
作者: stella    時間: 2012-4-13 15:16
已經佔用道路了~不知有無申請~
作者: lightcity    時間: 2012-4-13 16:39
之前有寫信給樹林區公所反映此事
收到的回覆是將會派員前來蒐證後再轉交給相關單位處理
剛剛再次去電區公所與承辦人確認  
承辦人表示至少她今天會前來蒐證
但還是請居民先自行蒐證然後先連絡警察局, 公務局等單位

致於其他政府單位有沒有依法處理
大家就等著看吧
作者: 寧靜海    時間: 2012-4-13 16:42
回復 lightcity 的帖子


  自助人助。

  市府也是跟我說樹林區公所一定會派人到場蒐證,至於經濟發展局或城鄉發展局會不會派人,他們還在請示長官...

  因為違法營業或違規停車等行為的蒐證,我認為還是要多靠我們居民主動出擊才行,

  而且民眾掌握證據,市府就不得不辦,這樣才能真正給政府機關帶來壓力!
作者: evalee    時間: 2012-4-13 16:44
寧靜海 發表於 2012-4-13 16:42
回復 lightcity 的帖子

很吵的話,應該可請環保局來測分貝吧?
作者: evalee    時間: 2012-4-13 16:47
白色月亮 發表於 2012-4-13 13:58
有時候 這種油呢 不用倒 ..  會有來回收

    如果真要倒.. 還有一種清潔劑超強烈的

是喔,真是強力的去污劑。
如果有傾倒廢油的事,會不會造成環境污染?再加上清潔劑,感覺污染更嚴重....。

作者: 寧靜海    時間: 2012-4-13 16:47
回復 evalee 的帖子
很吵的話,應該可請環保局來測分貝吧?


  可以啊!今天晚上應該不會下雨吧.......
作者: evalee    時間: 2012-4-13 16:51
寧靜海 發表於 2012-4-13 16:47
回復 evalee 的帖子

噪音管制法
第  六  條      製造不具持續性或不易量測而足以妨害他人生活安寧之聲音者,由警
察機關依有關法規處理之

有噪音的話,可先報警處理啦。


作者: lightcity    時間: 2012-4-13 16:52
剛打給環保局了
環保局晚上會派人來測量分貝
但第一次只能勸導
若40分鐘後還是沒改善, 才能依法開罰~

p.s環保局稽查員是24小時服務的喔, 真是辛苦了!
作者: 寧靜海    時間: 2012-4-13 17:05
5點了!!!夜市開始營業了嗎?
聽說今天活動5點開始!!!

作者: kwbaseball2002    時間: 2012-4-13 17:13
現在已經五點多了?有人看到開幕了嗎?

作者: yl1626    時間: 2012-4-13 17:34
合理懷疑業者不是省油的燈!
可能早已與律師溝通過鑽法律法條法規漏洞, 或早已包過紅包或與key man打過招呼.
在我們以合法管道打電話給相關單位檢舉前,業者早已沙盤推演過.
沒在怕!

看來想要安靜乾淨平靜的社區生活越來越遠.

作者: dingding    時間: 2012-4-13 17:50
kwbaseball2002 發表於 2012-4-13 17:13
現在已經五點多了?有人看到開幕了嗎?

來去看看咩..........
作者: 寧靜海    時間: 2012-4-13 17:52
回復 yl1626 的帖子


  這些業者從來都不是省油的燈,不過我們居民也只能盡力而為,畢竟安西教練說過,現在放棄,比賽就結束了...
作者: 以利亞    時間: 2012-4-13 23:00
回復 寧靜海 的帖子

無法抵制夜市業者    那就針對消費者下手
我看到人行道   公車專用區    轉角紅線處………都停滿汽機車
所以我還是那句話
大家拿起電話一直撥打110    檢舉汽機車違停   請警察來開單或拖吊
只要違停一分鐘沒消失    110就給它撥個一整晚
保證這些消費者以後不敢來   消費者不敢來   夜市的業者自然撐不下去
如果只憑附近住家去消費   夜市業者也是早晚關門大吉
大家再深入地去思考一件事
如果這個夜市讓它做起來了
夜市的外圍   例如海洋公園  風呂   劍橋   
會不會慢慢地有一些流動攤販來分一杯羹   
我想答案是肯定的
到那時候大家才會知道什麼叫淪陷   什麼叫用水桶裝眼淚

作者: twzq    時間: 2012-4-14 22:48
回復 寧靜海 的帖子

中華電信的高層長官非常重視客戶客訴及業績 , 建議直接市話撥打123 , 一起打電話到客服中心,要求中華電信立即停止把地出租給夜市業者 ,
不然就退掉家中網路、手機門號也換掉
這樣一定會對中華電信產生壓力!

另外社區管委會可直接發文給中華電信的總公司, 收件人董事長或總經理 , 相信很快會有滿意的結果
作者: kwbaseball2002    時間: 2012-4-14 23:13
twzq 發表於 2012-4-14 22:48
回復 寧靜海 的帖子

中華電信的高層長官非常重視客戶客訴及業績 , 建議直接市話撥打123 , 一起打電話到客 ...

唉...............
看到一堆人...吃得很開心..有北大特區當地人,有學生,有外來的....

我想..中悅住戶是最慘的....希望裡面有住個有力人士....
作者: foreseer    時間: 2012-4-14 23:35
老實說
我看到現場去的人 是吃吃喝喝得很開心地
作者: kwbaseball2002    時間: 2012-4-16 23:59
會不會搞到最後...
變成業者與攤商強佔中華電信.....持續營業...
然後呢.走上冗長的.....法律程序.........搞個幾個月甚至幾年

唉...................

真希望...可以趕快拆走.....因為他們看起來不向流動的...幾乎都快釘在地上了!
作者: 穴居人    時間: 2012-4-18 10:44
海大, 感謝你的行動力, 讚!




歡迎光臨 iBeta 愛北大論壇 (https://forum.ibeta.tw/) Powered by Discuz! X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