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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三峽生命園區BOO投資計畫案 [列印本頁]

作者: yiphonn    時間: 2012-3-26 19:28
標題: 三峽生命園區BOO投資計畫案
里長:請問如何是好?

寧靜海貼文  2012/3/26

有關您寄至「院長電子信箱」及「本會民意電子信箱」之電子郵件其中所提「三峽生命園區BOO投資計畫案」相關問題,本會說明如下:

一、為落實擴大民眾參與,並避免於投資契約簽訂後發生相關抗爭或質疑,影響促參案件之履約及社會觀感,本會已於97年12月30日函頒修正「機關辦理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案件作業注意事項」,其中第16點明定主辦機關辦理促參案件之規劃時,應徵詢相關民眾及團體之意見,並應將前揭意見納入規劃考量。如屬鄰避設施或位於生態及環境敏感地區案件,於公告前或簽約前尚有反對意見者,主辦機關應明定最後疏處期限,逾期未獲共識者,主辦機關應審慎考量是否繼續辦理,以兼顧公共建設興辦目的、生態環境衝擊及民眾權益等層面,不致偏離政策美意。

二、所詢本案主辦機關(新北市政府)未明定最後疏處期限,導致自100年5月迄今得以無限期延續乙事,本會已洽詢市府民政局進行瞭解。據該局表示,市府將於101年3月29日與民間申請人進一步討論,並將訂出合理之疏處期限。後續與地方民眾之溝通協調,均將秉持公開透明原則,不致有黑箱作業情形發生。

謝謝您的來信,請繼續利用電子信箱來函指教。另針對本案如需進一步查詢,請逕電洽 (邱建榮02-87897696),由本會承辦人員為您說明,或可至本會民間參與公共建設網站(http://ppp.pcc.gov.tw/)查詢相關資料。順祝               

身體健康、生活愉快!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1. 民政局辦理殯葬特區BOO案,並未事先徵詢相關民眾與團體意見,但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卻當作沒看到,規定擺在那邊卻當作沒看到,令人遺憾。

2. 殯葬特區是鄰避設施,也設置環境敏感地區,因此引發居民強烈抗議,但民政局從去年五月王明麗議員發起連署到現在,竟然都沒有依規定訂立「最後疏處期限」,導致爭端無限期延長,製造民眾長期恐慌與不滿,但行政院卻毫無究責意思,真的是「官官相護」!

3. 3月29日(星期四)市府要跟昌溢公司討論簽約期限的問題了!!!但民政局還是選擇「黑箱作業」,既然要開會討論,為什麼不邀請民意代表或民眾參與?而且討論日期與討論內容都沒有公開,難道「最後疏處日期」也是由市府跟業者「私下橋」?什麼都業者說了算,我們真的活在民主社會嗎?


  3月29日(星期四)市府要跟昌溢公司討論簽約期限的問題,請各位民意代表主動關心並積極介入,同時呼籲新北市政府重視人民意見,相關討論均應公開透明,若主辦機關民政局沒有依規定辦理,也請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與新北市政府上級機關主動追查、究責,以避免行政疏失「重傷害」人民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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