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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市府回應說明為何反殯葬特區的陳情回信都一模一樣 [列印本頁]

作者: 寧靜海    時間: 2012-3-13 16:57
標題: 市府回應說明為何反殯葬特區的陳情回信都一模一樣

回覆內容:

親愛的市民您好:

臺端針對「三峽生命園區興建營運BOO投資計畫案」屢次表達之意見本府已悉。對於臺端針對同一事由一再陳情,本府懇切而明確的重申政策立場,絶非您所質疑之搪塞卸責。本府為服務其他市民,未來類此案件將依「行政程序法」第173條第2款及本府陳情案件作業要點第5點第8款規定,經簽准後對於同一事由一再次陳情之案件,將不再處理及回覆,請您見諒!

  
  市府真的確定每個民眾寫的信件內容跟提出的訴求都一模一樣嗎?

  唉... 對於市府真的越來越失望...

  而且這封信好像是說以後連關於殯葬特區的陳情信都不會回覆了... 那在市府不願召開公聽會的情況下,人民要如何跟市府反映關於殯葬特區的質疑或建議呢?唉...
  
作者: 北大見習生    時間: 2012-3-13 17:02
市府針對這類事情只有二分法
贊成 or  反對 , 只要是反對就通通不用管了
作者: Douglas    時間: 2012-3-13 17:04
回復 寧靜海 的帖子

好奇查了一下行政程序法~

第173 條 人民陳情案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不予處理︰
一  無具體之內容或未具真實姓名或住址者。
二  同一事由,經予適當處理,並已明確答覆後,而仍一再陳情者。
三  非主管陳情內容之機關,接獲陳情人以同一事由分向各機關陳情者。

若真的祭出這條法令, 恐怕得要以不同人的名義去詢問了.
作者: 寧靜海    時間: 2012-3-13 17:17
本帖最後由 寧靜海 於 2012-3-13 17:19 編輯

回復 Douglas 的帖子

二  同一事由,經予適當處理,並已明確答覆後,而仍一再陳情者。


  其實我質疑的是這一點...

  市府針對不同的人,以及他們關於殯葬特區的不同建議與質疑,好像從來沒有「明確答覆」,除非市府認為不管問A、問B還是問C,同樣的「罐頭回信」就等於明確答覆,那就真的很....................
作者: 寧靜海    時間: 2012-3-13 17:19
回復 北大見習生 的帖子


  老實說看到這封回信,讓我對這個官僚制度有一種絕望的感覺.....

  其他局處對於民意信件的處理,從來沒有像民政局這樣,真的不知道民政局背後到底有何靠山,可以這樣拿法條出來壓人,而且幾乎都是一封回信打遍天下... 唉...

  看到這封回信心情差透了...
作者: 洪阿民    時間: 2012-3-13 17:24
真是令人火大的官僚!
作者: November    時間: 2012-3-13 17:56
回復 寧靜海 的帖子



因為有了電腦這玩意, 只要copy and paste, 就好了....

因為他們根本不管我們說什麼, 抗議什麼, 他們就是....................以不變應萬變......................


到底該怎麼辦呢?


感覺好像青蛙快被煮熟了 ..............................瓜瓜瓜....................


海大, 別灰心......................加油, 撐住.........................
作者: andy826    時間: 2012-3-13 18:39
寧靜海 發表於 2012-3-13 1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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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得市長剛上任還作秀要官員不要XX公來XX公去, 雖然名稱改了, 但心態還是不變
作者: k800425    時間: 2012-3-13 19:08
我看過一些例子,有一些有抱負的人考上公務員後,想當一個好公務員,後來因為有些民眾申請補助沒辦過,結果天天去鄉公所鬧,結果他不堪其擾,只好選擇當一個官僚的公務員,因為他覺得這樣反而比較輕鬆! 所以我覺得有時候公務員的官僚,也是人民使然的,大家應該互相一下才能取得平衡!
作者: 寧靜海    時間: 2012-3-13 19:14
回復 k800425 的帖子


  當然是要互相啊... 只是市府處理殯葬特區的態度跟實際作為,讓人搖頭... 就連去凱道抗議,也不見市府有派任何人出面聽取民眾意見,真的不知道要怎樣做,才能讓市府正視民眾的訴求,唉...

  市府以為大家都很閒,以寫信當作興趣喔?
作者: 饅頭    時間: 2012-3-13 19:14
回復 k800425 的帖子

不然哪叫弱勢!因為需求、極需求、
所以才會如此!
且一般人只想到生活品質!
他們卻是要尋三餐
所以公務人員可憐
弱勢更加悲哀

作者: k800425    時間: 2012-3-13 19:30
回復 饅頭 的帖子

我舉這例子不是想替新北市政府說話,若要替新北市政府說話我也不敢在這說

我只是想說有時候我們不能完全怪這些公務人員
因為
1.環境使然
2.長官吩咐(請參考農委會)
作者: 寧靜海    時間: 2012-3-13 19:41
本帖最後由 寧靜海 於 2012-3-13 19:43 編輯

回復 k800425 的帖子


  官僚體系基層的辛苦跟不滿我可以體會啦!

  但殯葬特區這個例子,我比較難同情基層公務員,因為就許多網友實際去找他們聯絡或當面詢問的感覺,他們根本不是迫於無奈,而是一直幫這個官僚體制找藉口打壓民眾... 這樣就差很多了...

  例如:

  「已經蓋了三峽火葬場」 答:「殯葬設施就不夠啊!你們那邊剛好有人提案...」
  「附近有很多居民」   答:「蓋其他地方也一樣啊!都會來抗議!」
  「三峽不缺殯葬設施」  答:「你要從整體的角度來看」
  「火葬場會造成污染」  答:「我們評估引進最新的冰葬好了」(法規上根本還沒通過...瞎掰)

  從上述例子來看,我們可以很清楚地知道,迫於無奈而去做,跟想辦法將民眾封口,或找藉口敷衍民眾,這是完全不同的狀況... 這也是讓我對民政局感到憤怒與絕望的原因。
作者: 饅頭    時間: 2012-3-13 19:41
回復 k800425 的帖子

是阿!非常認同!
可憐的低階人員
可悲的小老百姓
作者: 饅頭    時間: 2012-3-13 19:45
如同三鶯線與其它交通建設一樣
認真懷疑…他們是不是都有一本"題庫"
只要什麼題目、就有什麼解答!
作者: 寧靜海    時間: 2012-3-13 19:46
被噓了這一篇
是民政局的官員來噓的嗎?

拜託可以仔細看每一封信的內容嗎?
明明每個人寫的內容都不一樣,提出的建議跟訴求也不一樣,
仔細思考民眾的想法,納入評估過程,提出檢討或思考其他方案,這種符合民主程序的作法,符合行政程序法精神的作法,不是才是公務員該堅持的嗎?

唉...
作者: 寧靜海    時間: 2012-3-13 19:49
回復 饅頭 的帖子


  回應民意信件其實不難,要打官腔、要敷衍、要虛與委蛇,都很簡單,給我3分鐘,我也可以寫出一篇「看起來好像有回答,但實際上什麼都沒說」的回信。

  真正難的是傾聽民眾意見,針對他的意見提出說明,就算民眾的建議執行真的有困難,也要具體告訴他法規上或實務上的限制,相信我,還是有機關單位或公務員做得到,但民政局似乎從一開始就沒打算這樣做...

  態度決定高度啊!唉...
作者: 饅頭    時間: 2012-3-13 20:15
回復 寧靜海 的帖子

是阿是阿是阿
這也是台灣倒退的原因
只有外表光鮮事實上體制真的很腐敗
作者: ababy    時間: 2012-3-13 21:56
本帖最後由 ababy 於 2012-3-13 22:01 編輯

回復 寧靜海 的帖子

深表認同
作者: dingding    時間: 2012-3-13 22:37
回復 寧靜海 的帖子
市府不願召開公聽會的情況下,人民要如何跟市府反映關於殯葬特區的質疑或建議呢?唉...


https://forum.ibeta.tw/forum.php ... 7&authorid=9212
作者: 威廉    時間: 2012-3-13 22:48
阿海加油,
為保護這個環境..
支持您...
作者: assablue    時間: 2012-3-13 22:58
抓賊要擒王
找不到頭就吃罐頭吧...

意思是用罐頭文回復你...
作者: 寧靜海    時間: 2012-3-14 10:34
回復 守草兒 的帖子
將心比心吧.
如果你是公務員,回應了一篇投書,申明了市府的立場.
事情還沒有新的進展,結果投書又來,你再回應一次,投書又來.....
你會怎麼想?


  站在民眾端,我們也希望公務員可以將心比心啊!若非市府一直刻意拖延,不願給民眾一個具體承諾或交代,人民又何必每天苦於各種方式,積極想跟政府對話呢?

  同理是雙方面的,當我們同理公務人員的無奈與辛苦的同時,他們回報給我們的,是殯葬特區的黑箱作業跟硬塞?還是傾聽人民對話作出反省與重新檢討?我們希望是後者,但到目前為止,連一丁點重新評估或檢討都看不到... 這要怪誰?
作者: 寧靜海    時間: 2012-3-14 10:35
回復 威廉 的帖子
阿海加油,
為保護這個環境..
支持您...


  坦白說有點灰心...
作者: rainbow    時間: 2012-3-14 17:54
回復 守草兒 的帖子

我也曾深深同情承辦人員
所以停止寫信
也曾懇切拜訪承辦人員  指出選址報告內容錯誤與問題處
也曾應承辦人員的要求 寫陳情信函與資料申請函
(當時民政局表示收到書面函  他們才會處理 )
但結果是最後公開的報告居然不是我原本看到的那一本
結果是陳情信被長久遺忘  等我多次提醒  才回信拒絕處理我的資料申請函
最後  我只好重新寫信
因為市府雖然不再回覆關於殯葬特區的任何信函
但是他們會計算此主題收到的信件數量
來了解"民意反對是否趨緩"
為了避免被誤解為不反對  只好很抱歉的告訴承辦人員我必須持續寫信的原因
反正我持續寫  他持續不回  
套句承辦人員給我的回答"你們抗議你們的  我們努力我們的  大家各自朝自己的目標努力"
我的目標是一個公正公平公開的評估  他的目標是啥  我就不知道了
  


作者: 寧靜海    時間: 2012-3-14 18:00
回復 rainbow 的帖子
套句承辦人員給我的回答"你們抗議你們的  我們努力我們的  大家各自朝自己的目標努力"


  看到這句話讓我無言了.......
作者: evalee    時間: 2012-3-14 18:14
盧嘉辰立委辦公室電話
土城:2268-9267
三峽:2672-8399


各位有時間打電話去問進度,順便說民政局的行為<行政怠惰 無法體恤民意 ...>,別忘記要堅決反對殯葬區
作者: kwbaseball2002    時間: 2012-3-14 18:26
寧靜海 發表於 2012-3-13 16:57
  
  市府真的確定每個民眾寫的信件內容跟提出的訴求都一模一樣嗎?

果然是馬英九政府的習慣...................

依法行政

連法條都搬出來了...呵呵呵
作者: kwbaseball2002    時間: 2012-3-14 18:31
守草兒 發表於 2012-3-13 21:54
將心比心吧.
如果你是公務員,回應了一篇投書,申明了市府的立場.
事情還沒有新的進展,結果投書又來,你再回應 ...

大大說得太好了....
領我們薪水的公務人實在是太辛苦了...

向公務人員說一聲.......................[你們辛苦了]


作者: evalee    時間: 2012-3-14 18:49
kwbaseball2002 發表於 2012-3-14 18:26
果然是馬英九政府的習慣...................

依法行政

政府很會濫用依法行政這句話,這句快變成卸責的廢言了。

真的有臉講出來,評估報告說地方同意,請問有誰參加地方同意說明會?做評估報告的時候誰代表地方同意了?
嚴重行政瑕疵叫依法行政,請問依据什麼法?這個法律允許政府可以說謊,然後說叫依法行政?
新北市府沒被告''違反依法行政''原則就很好了,還濫用這句話,真會氣死

和美牛一樣,依法行政,所以大家要相忍為國吃下有毒的肉....被豬農抗議以後,乾脆反向搞豬農,就像當初反殯葬遊行,政府醜化大家說不理性等語。政府完全不知羞恥到忘記反省。

如果當初評估程序公開合法,廣徵民意開公聽會,說明有什麼不得已的狀況要三峽人吞下去?一定要賣國有財產地給私人?大家協調好,現在會搞成這樣嗎?

....離題了....不合理不合法的政策絕對不能讓政府施行,就像殯葬特區案,抗議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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